红字的读后感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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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的读后感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7 12:49:07     小编:紫衣梦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将自己的思考与他人交流,获得更多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和技巧?这些读后感范文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书中的意义和价值进行了独到的分析和思考。

红字的读后感篇一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的读后感篇二

作者霍桑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这本出版于1850年作品就是作者意识的代表作。全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环境/心理)描写和独白讲述了一段新英格兰地区(北美)发生的有关伦理宗教讨论的故事。白兰与牧师的爱情冲破了世俗的束缚(牧师并不知道白兰有丈夫),但女儿的诞生将白兰置于伦理道德谴责的众矢之的,红色的“a”成为了对她不洁身份的强烈精神惩罚,牧师苦于身份地位而选择了隐藏但是看到在人群中被游行示众的白兰和女儿内心受到了强烈的自责。

白兰的丈夫是医生一开始不知牧师就是和白兰偷情的人,但通过诅咒让与自己妻子偷情的人身体虚弱同时在胸前产生血肉的a字。牧师身体的虚弱和工作交集让医生感受到了牧师的秘密同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了牧师胸前的a字这个秘密。但他又通过医术延续着受诅咒者的生命,对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最后是孤独生活7年的白兰在养育女儿,帮助贫苦人的过程中独自思考拥有了更加完善的精神和灵魂,帮助心爱的牧师冲破了精神的枷锁和束缚,实现了对原罪解放。这本书是塑造的环境是极度压抑的,让人读起来就感觉很透不过气。用宗教的口吻去研究宗教的内容去探讨伦理的精神,纵然有很多美好事物的描写但依然很压抑。

作者在最后对爱与恨的讨论是非常棒的“爱与恨,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这是一个值得观察和探究的有趣问题。这两种感情发展到极致时,都意味着亲密无间,心灵相通,使一方依附于另一方,以获取情感与精神生活所需的食粮。一旦爱恋或憎恶的对象不存在了,无论是热情似火的爱人还是恨入骨髓的仇人,都会倍感孤独凄凉。

因此,从哲学角度考虑,爱与恨在本质上似乎是相同的,只是爱碰巧笼罩着天国的光辉,恨则碰巧散发着朦胧可怖的微光。”我认为恨是从爱中产生的,爱而得不到就变得极端成为了恨。在这里佛曾说“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但我们终究凡人,又有几人能无忧亦无怖呢。法律、道德、每个人对爱与恨的定义都会不同。但一定是爱,才能让人有力量去冲破原罪,得到解放吧。

红字的读后感篇三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的读后感篇四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2017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红字的读后感篇五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的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红字》读后感作文。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小学五年级作文《红字》读后感作文》。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的读后感篇七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红字的读后感篇八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红字的读后感篇九

最初买《红字》这本书,是因为想要再多读几本世界名著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它的题目又很有特色,所以在书架上选了回来,准备慢慢读来消遣。谁知读了之后,居然一下子就被文章情节吸引。
《红字》全篇采用先抑后扬的写法,把海丝特和狄梅斯迪尔的爱情一点一点撕裂成悲剧,让人的心始终纠结在人性的漩涡中不能释放,直至最后读完,我依然在思考:这场悲剧究竟是谁的错?是狄梅斯迪尔披着道貌岸然的教服无视宗教礼法失德悖行?还是海丝特作为有夫之妇不守妇道做下不齿之事?或是奇林沃思得知妻子与人私通心胸狭隘阴险狡诈杀人于无形?
凭心而论:我为海丝特和狄梅斯迪尔的深挚爱恋感动,尤其是他们在树林相会时彼此那份恬静与纯真的迷恋,简直就是少男少女之间无邪的情感,让周围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都变得无限美好。甚至那个一刻也不肯安静的小精灵——海丝特与狄梅斯迪尔的私生女珠儿,在这种氛围中也变得安静恬适,温柔乖巧起来。但是我又不能接受这种违背道德的爱情。尽管海丝特与奇林沃思的婚姻是不幸的婚姻,他们之间没有爱,只有占有与服从。但是海丝特与狄梅斯迪尔的爱情也充满了阴影。狄梅斯迪尔是个虔诚的教士,他疯狂地迷信上帝,所以不敢面对自己的爱,更不敢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他每次见到海丝特胸前的红字,便仿佛心灵被射穿一般浑身战栗,对于海丝特后来大胆的表白以及出逃的计划始终不敢明确接受,最终他死在自己的虔诚与自责的双刃剑下,与其说是奇林沃思害死了他还不若说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心神交悴而亡。他是当时黑暗宗教制度下的牺牲品,也是人性伦理道德的一个反面教例。而对于梅林沃思,我的感觉他像一毒蛇钻进了你的家里,却又不咬你。你有时看得到他,有时又看不到他,让你随时随地感受到危险的存在,却又不知危险在哪里。他冰冷的身体使这个家变得毫无生气,他阴鸷的眼神总会让你不寒而栗。这种恐惧比毒牙的啮咬更令人痛苦,却又无法摆脱,是一种灵魂的虐待,精神的摧残,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通篇读完,我特别喜欢海丝特这个人物,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善良坚强,她的身上有一股神圣之光——爱的光芒,照耀着她的灵魂和生命,使她一直如同圣母一般纯洁高尚。尽管她在书中的角色是被审判的淫妇,可是她的端庄、娴静、平和、坦荡一直感染着我。她用执着守护母爱,用坚强守护爱情,用诚实守护道德。在她的面前,宗教是渺小的,法律是渺小的,男人更是渺小的。正因为这样,她虽然违背了宗教和法律,却没有受到社会的遗弃,而且胸前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我觉得这就是作品的主旨:宣扬爱情和人权的自由,宣扬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我想这也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一部爱情的悲剧,一次人性的追问:谁之罪?
上帝说:爱无罪。(煮雪)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一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二

《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1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2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3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

4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5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著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

水浒传读后感弟子规读后感繁星春水读后感。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三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她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她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她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红字的读后感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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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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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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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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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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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著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希望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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