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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时代前进的路上,必有改革维新,有的人激于奋进,不断前进,引领潮流;而有的人躺下就再也不起来,或因时代的缘故,或因黑暗的背景,他们失去了上进的机会,只得闭上眼睛装睡,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能去上进,而是他可怜地无法这么做。他们带着一种时代的悲哀,成为旧社会的牺牲品,可悲,可叹。
一袭破旧的长衫,长长的指甲,那些半文不白,迂腐得让人听了便发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构造了孔乙己给人最初的印象。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他出口成章,少时必定饱读诗书,希望通过科举,改变命运,过上安稳舒适的日子,也不枉昔日囊萤映雪,寒窗苦读。
然而,时代变得太快太快,封建王朝风雨飘摇,一个崭新的民国自乱世中崛起,文化转变,制度革新,新到统治读书人思想两千多年的“孔孟之道”再也无法跟上它们的脚步。踌躇满志的他,推开屋门正打算用平生所学谋求一官半职时,惊异地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人们利用着新式的语言交谈,大清朝变成了民国政府……他可怜无助地揉着自身的看惯古文的小鼓眼,彷徨地观察着这个新的社会。
他碰过无数次壁,遭遇了数不胜数的嘲笑欺辱,每当他张口想要申辩什么,那一口迂腐的旧朝语调又激起看客们的哄堂大笑,他伤心、痛苦、无助,面对这全新的,他所陌生的社会,他无法跟上,更无力回击,只得无奈地微闭双眼,昏昏沉沉地“睡”去。
迫于生活,他无奈偷书,现行当场,他竭力地申辩道:“窃书不算偷!”固守着自身身为读书人最后的尊严;他看不起其他人,对谁都一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样子,自身穷困潦倒,他只得以“君子固穷”、“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来自我安慰,他固守着封建礼教的最后壁垒,在资本社会苦苦坚持,别人劝说道:“你不要太执迷不悟”。
他放声嘲笑对方:“你才执迷不悟呢,可怜人!”,其实,他自身当然知道是自身顽固不化,然而如果自身承认,那就意味着连自身最后一点颜面也丧失殆尽,他只能固守,不能后退。
在时代的潮流中,他只得苦涩地闭上双眼,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想顺应潮流,而是无力去顺应潮流,那前朝的封建礼教根深蒂固,他只得眼看毫无出路却又必须一路走下去,带着那前朝文人最后的尊严与深沉的悲哀,默默地,走下去。
作为看客的我们不应再一味地耻笑他的迂腐、执迷不悟、不识时务,而应从中吸取经验,不努力改变自身,迎接我们的只有淘汰与落后,装睡的人叫不醒,但醒着的人却必须不断进步,赶上时代的脚步,才能避免有一个孔乙己的悲剧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
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
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
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
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
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
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
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
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
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
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
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
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
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
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
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
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
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
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
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
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
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
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
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
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
日记。
》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在这篇小说中,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为主线索,揭示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生活,他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沦落成为当时人们饭前茶后嘲笑的对象,从而深一层次的暴漏了当时的一些社会现状。当然,我在这篇小说中品味到的不仅仅是这种现状,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我暂且从小说的三要素来分析这部作品。
他是一个生活贫困,却自恃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在酒馆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说明了他的生活贫困,以致地位低下;“穿长衫”,他本人想说明自己的一种身份,一种特殊的身份,在他的观念里,自己不能和其他短衣帮的劳动人民同等,自己是读书人,似乎比他们还高一等。作品中的“排”出九文大钱,更显示出了他生活贫困却死要面子的迂腐。
他是一个年龄挺高的人。我们暂且不去谈他的真实年龄,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青白脸色,有皱纹,有一部蓬乱花白的胡子。没有直接对他的年龄进行描写,通过刻画他的外在人物形象来传达这种意思,惟妙惟肖。
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穷困不堪的人。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能是没有钱去买针线去补,也可能是不会补,没有这种本领,当然,也可能是他不屑于做这些自认为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他是一个很可爱并心地善良,可笑又可悲的幽默的读书人。满口之乎者也,说一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来炫耀自己,迷惑他人。讲“偷书”为“窃书”可笑至极,自欺欺人。在自己贫困潦倒时,拿出自己手里仅有的几个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在这样的处境下,能够拿出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一般人也是很难做到的。
无论是怎样的性格和形象,都为作品主题的展现埋下了伏笔。在《孔乙己》中,用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来表现孔乙己一个科举失败又以读书人自居的迂腐形象,巧妙的运用比照手法,语言准确精炼,生动幽默。
文章主要是分三个大的局部来交代的。首先,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环境,为下文介绍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做铺垫。其次,着重介绍孔乙己的肖像、社会地位、言行以及性格,孔乙己的读书经历说明了封建制度的罪恶,等级观念辅食了当时人们的心灵,实属可悲,作为整个故事的开端和开展环节。最后,写的是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的结局,从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以及当时的凄凉处境来看,他的死是必然的,使得故事到达了,以至结局。
这部小说通过对孔乙己一生悲惨的描写,残酷的科举制度的罪恶,表现了群众的冷酷麻木,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也说明了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从而更加深了作品的反封建意义。
我对读书人产生那么一点点认识,是从一篇中学课文开始的,叫做《孔乙己》。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绝对让人过目难忘的形象,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可以说衰到了极点。他没有固定工作,好似也没有固定收入,老是穿着一件长衫,那件长衫上有很多补丁。
我比拟能理解他的这个做法,其实就像我今天来现场,穿的是平时不大爱穿的西装。这件西装也不是什么名牌,但是我觉得到一个严肃场所,出于对大家的尊重,应当穿一件比拟正式的衣服。孔乙己的,他不在乎人家看不看得起他,他要穿上他的长衫。
而孔乙己更可怜的是,他想看书,有时候也许是买不起,就拿别人的书看,别人说他偷书。他辩白说:这叫窃书,不能叫偷。别人不听,把他的腿给打断了。他还要告诉别人,不要取笑我。孔乙己是一个很穷的人,但买一碟茴香豆也要分给小孩子吃,教他们这个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看到这些,你会觉得,他是好可怜的一个人。
我不知道孔乙己这人在历史上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存在,这个人就是《红楼梦》的曹雪芹。如果我们能够穿越历史见到曹雪芹,我想曹雪芹的形象就跟孔乙己是一样的,他一定也是穿着都是补丁的长衫。曹雪芹身边很多的人一定觉得:他没什么本领,他一点都没有用。在那个时代,他不是一个畅销的作家,但他呕心沥血地要把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写下来。这就是那个时代读书人的命运。
我不能穿越这个时代到那个时代,但我觉得他的错误是他生不逢时。我相信如果孔乙己活到今天,他能够告诉大家,你们知道中华的文化,有多么优雅,有多么精致吗?光茴香豆的“茴”字就有四种写法。我相信如果那样的孔乙己活到今天,他会被邀请去《百家讲坛》,也许他会比于丹更加风行一时,但是他不那么走运。
就是那个不那么走运的孔乙己,今天我们应该把他当作一面镜子,来照照自己的内心。当今时代,因为知识的更新是那样的快,没有人会永远地站在知识的浪潮前面。我们心态也是这么起起伏伏。有时候,当你掌握了一些前沿的知识,别人对你非常尊敬,你这时候容易自我膨胀,最后变成一种傲慢来伤害别人。而有时候,你所醉心的学问并没有受到重视,人们也许不爱听你讲这些东西,这时候你的那种焦虑又会转化为自卑来伤害自己。
做个读书人,做个热爱知识的人,你的尊严到底在哪里?我想,不是靠知识改变了命运,也不是靠知识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更不是靠读书写论文当上了教授。
作为一个读书人,你可以没有大学的学历,但你需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所伴随的知识的意义,并且找到你伴随这种知识的内心快乐。这种快乐就好似你会去研究茴香豆的“茴”字究竟有几种写法,并且给你身边的人,这件事比吃茴香豆本身更加让你觉得快乐。在这个时候,你才能够体会一个读书人的尊严所在。谢谢大家!最近《超级演说家》里,有个人演讲的题目叫《读书人》,他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展开,他口中的孔乙己是一位毫无功利心的、生不逢时的可怜的读书人形象,这与我记忆中的孔乙己有很大的差距,于是我决定重读《孔乙己》。
确实,正如《读书人》中的观点,孔乙己身上有着一种对知识的执着追求,穷得没有书可看,偷也要读书,对知识的研究也究根究底,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这种严谨的学术精神确实可贵;他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教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但热脸贴了冷;他自己穷,但他买来的茴香豆也会分给小孩子们吃,说明他很善良。种种表示,他是一个本质良善的读书人,但孔乙己的生活穷困潦倒,《读书人》把原因归结于他生不逢时,假假设孔乙己生活在现代,他依靠他的学识可能比于丹更风行一时。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只能姑且认为《读书人》选择性地提取了孔乙己身上的一些特质,想唤起大家不要怀着功利心去读书,传达读书的目的在于书本上的知识给我们带来的内心的充实与快乐。如果,我们重读《孔乙己》,了解孔乙己的全貌,我们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假假设孔乙己活在现代,以他的做事方式,他的境遇仍然不会得到改善。
孔乙己是读书人,但没有考上秀才,在同样的科举考试制度下,他至少输给了其他的读书人。没考上秀才没有关系,至少我会读书识字,在那个时代里,读书识字的人很少,我依然可以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但他没有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好不容易别人给他介绍一份抄字的工作,他竟然干了几天就携带着笔墨纸砚偷跑了,估计他觉得抄字是没有前途的事情,从而也没有人再给他介绍工作了;他除了有点文化以外,其他什么都不会,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再加上,他固执的认为我是个读书人,怎么能干下等人干的事情,干体力活自然也不会去干。这样他根本就没有了经济,以至于他只好去偷,我想他应该不仅只是偷书,他也会去偷一些别的,不然他怎么生活。他自视甚高但又活得卑微,成天穿着那件象征着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手里有点闲钱,就去咸亨酒店喝一碗酒,或吃一碟茴香豆,他不顾周围人的嫌弃的眼光,也无论怎么不把他当回事儿,取笑他,羞辱他,他也毫不理会,只是有时候说到痛处了,他会胀红了脸回两句嘴,然后在别人的笑声中离开。你说一个人,一个读书人,不能自己养活自己,你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又能怎样,又不能当饭吃;你说我不世俗,我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可是你现在连做人的起码尊严都没有,谈什么追求和理想。固然,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有不少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人性的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但这些问题我们个人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在罅隙中求生存。考不上科举的人大有人在,独独孔乙己这类人把自己的日子混得不如丁举人家的一条狗。
所以,要是孔乙己穿越到现代来,估计他虽不会被像丁举人这类人打死,但他始终是被人瞧不起的。现代社会中孔乙己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四肢健全,头脑正常,但通病就是好高骛远、好吃懒做、不爱干净,而且还有抽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生活没有个正形,他们大多数没有成家或者家庭破裂,成天浑浑噩噩的生活。偶尔有人同情他们,给他出个主意谋个生路,他会有一万个理由招呼你,怨天尤人,久而久之,同情他的人也没有了,而他,十几年如一日的老样儿,生活潦倒、孤独终老。
孔乙己,可怜又可恨,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就是一个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孔乙己读后感篇六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孔乙己读后感篇七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篇八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读后感篇九
有一个人,他碌碌无为。
有一个人,他一无所有。
有一个人,他一事无成。
有一个人,他平淡而凄苦,落寞而凄惨。
他就是孔乙己
我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同情,再是惋惜。人们可能会认为他是一个无用的人,可在我看来他即使生活困乏,处在黑暗的社会中,但他始终保有那个时代难得的善良和淳朴。他也会在吃茴香豆时分一些给孩子们,会忍受着所有人的嘲笑,却又满脸通红的反驳着。
也许他是不值得让人同情的,但他身上却也有我们的影子。自欺欺人又“乐在其中”。
悲从中来,孔乙己;思从中来,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一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二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平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三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官老爷也不会怎么为难他。
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
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若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源大开、鸡犬升天。
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打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四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五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六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七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八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孔乙己读后感篇十九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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