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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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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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是一把锋利的武器,奠定成功的基础。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是社会交往中的一项重要技巧,我们可以学习并不断实践。希望这些范文能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观点。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一

兹委托我公司员工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负责xx省邵阳市区域销售我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______________(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多品种的请附表)。请贵公司予以接洽。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_______公司。

(加盖企业公章)。

(加盖法人章)。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二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__________

二、以上产品不含运费。

三、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收取定金(大写_______ ________元。剩余货款在_______日(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收款账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收款账户:__________

四、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应及时开收据收条。

五、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

六、产品安装

甲方收货后自行安装,乙方有义务电话指导甲方安装。

七、交货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发货。

八、运输方式

乙方委托物流发货到甲方所在城市货运站,并在发货当日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应注明型号、数量等),甲方凭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货运站自行提取。产品在运输途中造成破坏、丢失等由乙方更换新产品或配件,所造成的额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承运方索取赔偿。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的违约行为按国家相应法律承但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十一、仲裁与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由双方人民法院审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在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三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授权地域:大连市****医院销售经理:授权委托书编号:*********有限公司(销)字:〔20xx〕001大连市****医院:兹授权一、授权范围:3.代表本公司向贵单位提供其他与销售事宜有关的服务和协调事项。五、本授权书仅用于我公司销售人员从事本公司经营许可核准的产品在授权地区和授权时期的销售业务,严禁用于购进和其他事务。

六、本公司帐户号:***************。

七、本公司此前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废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发日期:20xx年01月01日

2.离职委托书怎么写?离职委托书格式。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1、甲方为乙方免费投放________以及_______标准款_______,____________一台。所有总价格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供乙方在甲方指定治疗场所使用。设备进驻乙方场所以后,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

2、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一次性使用_______以及一次性使用_______供乙方一次性治疗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医院开展工作,首次配备一次性使用_______以及一次性使用_______支,每支单价为____元,合计_______元。

3、每月耗材消耗不得低于支,否则甲方有权撤出设备。合作期间当乙方耗材使用量达到支时,甲方将其投放的设备所有权转给医院。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

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甲方承诺委派专业医务及技术人员,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及时排除设备的各种故障。并负责医疗技术培训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而且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否则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2、对外医疗宣传中把本项技术作为内容之一,在适当场所提供能够可以宣传的位置和手段。

3、配合甲方的宣传、调研工作,甲方组织专家团队考察时,须如实反映治疗情况、效果等。

4、收集并提供病原详细的检查报告,治疗过程,治愈情况及治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其它事项。

1、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医院的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2、协议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进行双倍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甲方存档,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医院(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年____月_____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五

第**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展在上海已经落下帷幕,此次展会中公司的场地规模约200多平米、展品的种类包括核医学、核磁、超导、x射线产品和超声产品,丰富的产品展示对公司品牌的推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在展会上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则使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对医疗器械行业有了更新的认识并且从中汲取经验,学会了很多在平时工作当中学不到的专业知识,现特对本次展览会加以总结,具体如下:

一、展会前期准备。

为了能够顺利参加本次展会,公司全体员工都全力投入,分工合作:

1、销售人员深入的了解和熟悉产品知识,对产品性能、结构和参数都牢记于心。

2、接待人员统一服装和装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对每一位客户,树立了公司的精神风貌。

3、展会宣传资料、展品以及办公用品的准备。

4、展台的搭建更是通过各个公司的方案对比,最终选择性价比高的公司为我们进行展台的搭建。

二、展会分析。

本公司展位位于耗材馆最中心位置,不管是规模还是展位设计风格都应该是工具馆名列前茅的,虽然根基不如做了10几年工具的几个知名品牌,但是我相信经过公司所有人的努力,这些都不是问题。

三、现场观众分析。

参观的人分为几类人:

参展商。

其他行业的人员。

医院参展人员。

经销商。

而对于我们来说要准确判断客户属于哪类,这就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观察能力。对于来参观的每一位客人,我们都及时的把客户资料做好备份,有名片的交换名片,没有名片的也做了登记,以便今后能够方便公司的业务联系。

展会效果。

(1)崭露头角,提高了企业知名度。

(2)推动销售,促进业务增长。

(3)树立企业员工信心。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次展会的总结。

总体来说,本次展会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还是比较顺利的,并且对公司的'品牌也进行了很好的推广,本人更是在展会上学到了以前没学到的知识,并且对玻璃行业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而且更是体会到:一个公司想要健康有序的运营下去是需要全体员工的一致努力、互帮互助的。

本人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销售谈判能力,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与公司共同成长,见证中国式bohle的崛起!

关于展会后的计划安排,具体安排行程将与20xx年工作计划一致,对于出差方面将根据具体客户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这里就不做赘述!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六

甲方:

法定代理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中国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疗器械合作事宜于___年____月_____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vip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___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修订。另本协议书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不得作为协议解释的唯一依据。有关协议书内容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及诚信原则为准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协议附件。

本协议书之一切附件,均视为协议的一部份。且对签约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效力。

六、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七

甲 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以下简称器械、耗材)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

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甲方的要求相一致。器械、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乙方供应的医用器械、耗材的有效期应在失效期前一年以上(需同时符合:生产不超过两年)。

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公司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一次性使用产品的同批次检验报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更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3.进口产品需提供盖有供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口岸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保证供应的器械、耗材是证照齐全、质量好、 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乙方承诺:坚决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近效、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到达甲方的器械、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四条:供货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总务设备科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做到货、票、《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同行(出库单据上应明确载示:品名、型号、批号、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利于甲方验收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核对实物与采购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2.对急救用器械、耗材,乙方必须立即供货,不得拖延(最迟不超过72小时内送达甲方)。

3.器械、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物价政策并严格执行与甲方进行价格竞争性谈判的结果,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医院价格,高出部份甲方有权拒付;由于乙方提供产品价格有误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国家物价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效、积压现象发生。

3. 甲方在乙方所供产品使用后(产品应无质量问题、且证照及发票等手续齐全、价格合理、无其他纠纷)180天内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或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2.如乙方交付器械、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3.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4.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承诺其所供器械、耗材属于“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网品种的均已挂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应无条件在质量有效期内予以退货;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损失。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产品。甲方将为乙方建立“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变更。

6.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若甲方在半年内因工作需要须进行植入性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谈判或招标后未与乙方签订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但乙方对已使用产品的质量仍负相应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八

xx省天宏药业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公司员工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负责湖南省邵阳市区域销售我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______________(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多品种的请附表)。请贵公司予以接洽。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_______公司。

(加盖企业公章)。

(加盖法人章)。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九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器械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

法定代理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合法成立、合法拥有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并合法存续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具有丰富全国渠道及销售经验的销售团队。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同意指定乙方成为本协议中列明之产品的中国区域销售团队,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疗器械合作事宜于___年____月_____日在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承诺所销售的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享有销售权的产品。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及法律障碍。若因甲方违反本承诺而致乙方造成任何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提供乙方销售人员关于产品推广培训。

3、甲方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vip专家工作及宣传资料制作等费用。

4、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5、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乙方未许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1、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销售。

2、乙方应拥有负责销售本协议产品的业务人员。

3、乙方积极策划组织相关学术活动。

4、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任何关于产品,技术或其它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行销策略,定价策略,经销商组织等不得超过履行本协议书的目的`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为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___年内继续有效。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之同类产品。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修订需要时,需经双方共同讨论以书面修订。另本协议书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不得作为协议解释的唯一依据。有关协议书内容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及诚信原则为准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书之一切附件,均视为协议的一部份。且对签约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服务

2、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注册资料并附有中文译本。甲方承诺对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求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乙方负责资料文件送审,并协助甲方对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标准)进行整理,并保证在资料文件完整的情况下,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受理该产品之日起,在其规定的工作日取得注册证,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

4、关于注册时间计划见合同附件。

5、乙方取得注册证书,在确定收到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后,应将注册证书及甲方提交的.剩余资料退还甲方。

二、支付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上述产品注册技术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检测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万元,标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2、在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应该支付乙方80%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拿到上述产品sfda的受理通知书后,甲方支付乙方15%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取得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代理服务费。

3、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所有上报至sfda的注册资料需要提供中文译本。甲方可自行翻译但需对翻译质量负责。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料翻译。乙方收取的翻译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每千字。乙方保证翻译文档质量符合sfda关于注册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加的支付条款(国家收费):

1、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对每个注册证收取的审查费人民币3000元。甲方按照乙方书面通知,按时将款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注册产品需要检测的,甲方应负责样机自发货地点与乙方检测中心的来往运输,并承担自己相应的样机运输和质量检测费用。质量检测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中心收取,甲方应在样机运送至sfda指定的检测中心5日内支付检测中心质量检测费,由检测中心出具正式发票。

3、在产品sfda检测过程中,如因甲方做出产品型号增加等重大调整而造成注册时间的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注册失败和不可抗力:

1、如确因无法抗拒原因(如国家注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等)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乙方在扣除基本费用(代理费20%)后,将已收取的注册代理费退还甲方。

2、如甲方发生在送审资料、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甲方中途提出更换代理(或停止委托项目),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3、如因乙方在整理注册资料、申报过程中的错误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则需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五、一般条款:

1、本协议不完备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一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无创学流动力监测系统的的研发厂家,以及心脏功能检测应用项目开发商,乙方是集药品、器械、医疗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化的公司。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达成本协议。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同时具备允许在医疗机构销售的资质;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针对双方提出的项目信息及资源进行项目合作。

乙方作为全国唯一代理(或经销或招商)甲方的产品--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系统的系列产品,代理(或经销或招商)要求如下:

1.乙方享有作为甲方的全国唯一代理(或经销或招商)的权利,如果甲方不遵守协约乙方将索回货款,并要求一定赔偿。

3.2片装;每台售价为:4万元,包含内容为1台设备2500套耗材(相当于赠送1台设备,耗材每套售价为16元,赠送每台设备基本组成为-csm3100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手推车、以及其他配件部分)。

4.耗材价格说明:超额完成上述配套政策以外的价格,不高于每套32元(4片装)或者另行协商批量作价。

5.甲方要保证货源及时到位,如供货不及时导致市场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供货价发票(设备价格为1万元/台,耗材价格24元/套)。

6.50台的市场拓展由乙方协助甲方制定,并由甲方派人负责培训、指导拓展市场;初期市场的开发由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人员培训、终端医院的安装与维修,如果按照甲方提供的方案没有完成销售指标,由甲方负责包销(承诺1年内)。

7.设备的质保期为3年(医院装机后3年),乙方库存不得超过6个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甲方负责免费进行升级与维修,确保使用状态等同于同期供货其他设备。如果无法使用甲方负责更换设备。

8.售后服务:甲方提供系列培训资料,负责对于乙方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的操作、安装、异议处理、推广等方面的培训,力争达到符合临床以及市场推广能力的要求。

9.学术推广:双方本着共同打造品牌、建造长期良性市场发展的共同愿景,甲方初期提供每套耗材2元的学术支持费用,乙方根据事实提供发票甲方收到票后在一周内给予核销,后期双方协商酌情考虑加大市场投入。

10.招投标支持:本着有利于市场开发的要求和两票制等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招投标的相关工作,并按照有关两票制的要求落实执行,在此期间不得损害乙方的权益。

11.在双方友好合作与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市场的拓展过程中,甲方将原有渠道或者代理商逐步归拢到乙方进行管理,乙方为甲方国内唯一出货(包含设备与耗材)渠道。如有非乙方市场人员向甲方索取产品价格等其它机密信息,甲方不得不经乙方同意进行报价或者告知。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甲方需提供目前已有代理商及库存信息,全国医院开发及装机明细。

12.乙方所有市场的运营活动、销售统计、用户反馈,应该进行跟踪和实时的管理,如有需要,甲方在不影响经营的条件下有权对所有数据、市场反馈、授权、政策、活动、用户、工作人员、渠道商或者运营机构进行查询跟进,乙方不得故意阻拦。

13.乙方需合理配合甲方进行研发性质的调研活动。

14.耗材及延申项目经营权:乙方在合理于共赢范围内执行甲方制定的渠道用户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共同决议执行),以确保耗材运营能够正常上量。原则上乙方开发用户由乙方进行运营,甲方原有销售渠道的用户运营权在合作正式开展后6个月内逐渐完成移交。如乙方无法按甲方标准进行运营及跟进,双方协商一致下,甲方可以选择自主经营,乙方可以获得相应利润(届时分配原则再行协商)。

15.若乙方及关联企业创立自主品牌的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系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合作权及项目开展优先知情权。合作方式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形成新的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16.甲方根据细分市场的发展以及相应产品的技术改进,乙方拥有优先代理权。

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未来的合作中,两家进行产品组合提升产品监测功能,协同拓展新领域,根据市场合作密切程度乙方可贴牌合作和股权合作,同等条件下,力邦联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入股深圳市千帆电子有限公司的权利。

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

1.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达乙方指定地,并承担该段运输费。

2.发货日期以甲方公司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3.到货地点和接货人

(1)到货地点:乙方所在地或指定地点。

(2)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产品验收、质量异议的提出与处理

1.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收货单位验货签收,如对产品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三日内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持原状,不得破坏,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意见。超此期限视为乙方已经同意验收货物、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约定,此后发生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2.保质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合作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共同发展。

4.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应用对方所提供的资源进行合作,最终合作不得把对方排除在外。

5.互惠互利原则。甲、乙为对方及双方共同合作机构所提供的项目合作必须应为相对优惠价格。

商业秘密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其他

1.本合作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根据业务需要就本战略合作协议所规定的业务明确新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模式时,可在相关文件中规定此战略合作协议自动失效,同时产生新的替代文件。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均等。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二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以下简称器械、耗材)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

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甲方的要求相一致。器械、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乙方供应的医用器械、耗材的有效期应在失效期前一年以上(需同时符合:生产不超过两年)。

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公司资质材料以及所_____品的生产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一次性使用产品的同批次检验报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更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3.进口产品需提供盖有供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口岸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保证供应的器械、耗材是证照齐全、质量好、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乙方承诺:坚决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近效、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到达甲方的器械、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四条:供货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总务设备科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做到货、票、《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同行(出库单据上应明确载示:品名、型号、批号、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利于甲方验收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核对实物与采购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2.对急救用器械、耗材,乙方必须立即供货,不得拖延(最迟不超过72小时内送达甲方)。

3.器械、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物价政策并严格执行与甲方进行价格竞争性谈判的结果,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医院价格,高出部份甲方有权拒付;由于乙方提_____品价格有误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国家物价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效、积压现象发生。

3.甲方在乙方所_____品使用后(产品应无质量问题、且证照及发票等手续齐全、价格合理、无其他纠纷)180天内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或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2.如乙方交付器械、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4.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其他。

1.乙方承诺其所供器械、耗材属于“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网品种的均已挂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应无条件在质量有效期内予以退货;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损失。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_____。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产品。甲方将为乙方建立“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_____》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变更。

6.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若甲方在半年内因工作需要须进行植入性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谈判或招标后未与乙方签订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但乙方对已使用产品的质量仍负相应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电话:?电话: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商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企业机构:

1、甲方:

2、乙方:

3、以下简称甲、乙方。

第二条权限及产品:

1、甲方在乙方医院(详见销售授权书)销售康力牌骨科器械,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合法的相关销售和售后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售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一系列相关有效证件。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用后付款。

第四条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妥善处理,具体方法按甲方《骨科内固定用户指南》处理,医疗纠纷的赔款如为质量问题时,甲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须按照甲方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保管好产品。

3、甲方发货6个月内,乙方可免费任意调退换。超过6个月,甲方不予调换和退货。

4、常规的货运费用(公路、邮局快件等)由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发航空的,航空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保持医疗器械产品的分销记录,以便于产品追溯。乙方及时填写甲方提供的用户指南并回寄,保持产品最终用户信息的可追溯性。

6、为了保证甲方能够积极的处理医疗纠纷,同意在乙方帐上滞留资金10万元整。

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医疗纠纷。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怀化地区采购中心入围中标产品,不得提供非入围中标产品。

2、乙双方应该配合好甲方为病人所用产品的用户指南资料的收集,便于及时的寄回厂家为病人投保险。

3、甲方承诺凡甲方提供的产品属于质量问题出现的医疗事故,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甲方得到通知后应该在一日内到达事故地点(医院内),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结果,如甲方未能做到及时处理和作出处理结果乙方有权动用滞留在资金,用于处理医疗纠纷。

第六条宣传、技术培训。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自行发放广告宣传资料。

2、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文字、图象和影像资料,内容包括产品目录、产品使用手册以及临床资料。第七条争议解决:

1、当协议双方之一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视为违约。

2、违约一方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在执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若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促仲裁机构或法院。

5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必须继续执行本协议中除争议部分之其它条款。第八条期限、变更:

1、本协议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到期双方对本合同若无任何异议,本合同有效期可延续一年。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授权签约人:地址: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时间:盖章: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五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医疗器械维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现问题的设备并详细说明设备的故障现象。

2、甲方应尊重,保护乙方的维修过程及技术,并同意乙方在一般情况下保留更换配件,不将更换配件返还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维修完毕的通知后,应尽快答复交付时间。对于乙方维修完毕的设备,经过甲乙双方测试无误后,甲方应当日向乙方结清其先前签字确认的所有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为硬件成本加维修服务费之和。维修服务费一般收取标准为硬件成本的________________%。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4、保修期内,甲方不能擅自撕毁乙方贴在维修设备上的封条,否则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5、甲方将故障设备交给乙方维修完全出于自愿,并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超出设备出厂时功能指标的操作。

第二条乙方内容。

1、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设备后应认真检测,确认故障的原因并出具详细故障报告通知甲方。

2、乙方在告知甲方故障原因时应将故障解决方式,维修费用,维修时间如实告知甲方并填写到《设备报修单》内。

3、乙方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维修,更换配件。

4、乙方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应在承诺的维修周期内将故障设备维修完毕。

5、对于未出现故障的部分,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维修。

6、乙方不向甲方承诺可以修好任何故障,如缺乏配件,厂家倒闭等原因。对于不能维修的设备,乙方应尽快向甲方做出书面说明,并将设备交还给甲方。

7、乙方对维修完毕的设备,自通知甲方维修完好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承诺对维修部件个月的免费保修,超过______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新故障进行维修收费。甲方不承诺对非维修部件免费保修。

8、经双方协商,维修该设备的配件费及维修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验收后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协议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保密。

一方对因医疗器械维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七

甲方(供货方):

乙方(进货方):

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用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销售备案用。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是生产企业,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因甲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乙方与用户产生纠纷并早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十、有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医疗器械委托协议篇十八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合同: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宽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合同: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宽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离岸价”、“货交承运人价”、“到岸价”、“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或货交承人价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或货交承运人价交货,和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交货地点;和/或。

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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