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发放方案(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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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发放方案(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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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实施需要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问题的背景和具体需求。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进行一些调研和收集信息的工作。了解问题的范围和目标,确定可行的解决方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时间、资源和预算等因素。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需要集思广益,充分的思考和团队的合作。虽然这些范文可以作为参考,但在实际运用时,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一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200元,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9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10元/次,超课时费为1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二

经验和成绩:

1、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充分发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的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方案的制订、讨论、修改、定案过程。

3、坚持阳光作业,广泛争取全体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位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发挥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的团队合作能力,充分发扬民主,让各办公室负责人做好各办公室成员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反馈、解释等工作,力争使全体教师能够接受并认可发放方案(全体教师签名同意)。

5、学校对教师每学期工作情况,都严格按照制订的教师考核积分方案对教师进行了认真考核,并且结果及时公布,人人皆知,没有异议(签名同意),这是绩效工资能够顺利发放的坚实基础。发放工作顺利,教师情绪没有明显波动,没有人找学校领导反映问题。

总之,坚持民主是前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是保障,做好过程性管理,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和考核是基础,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弘扬单位正气,谋事、成事是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关键。

存在的问题:

1、班子成员的发放标准偏低。

2、考勤所占比重偏小。

3、老中青教师兼顾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建议:

1、对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需要上级给出明确、合理、科学的指导性意见。

2、如有可能,可进行小范围的经验交流,达到取长补短,互相学习的目的。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三

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xx年10月13日我校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但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分学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册,学校依照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每项独立核算,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坐班制,出满勤、干满点,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奖(考勤津贴的均值)。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和村校长可审批本校教师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师请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较长时间的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教师因病请假,半天扣5元;因事请假,半天扣10元。

3、未请假者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迟到、早退(各处室安排工作时无故不在岗一节课内即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师违规代签到,每次扣代签、被签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1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公假除外)。

7、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8、教师签到由教导处负责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以及值班领导抽查,当天教导处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一次扣5元。

10、教师调课需要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视为旷课,旷课一节20元。

11、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对婚、丧、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规定的执行。特殊的并事假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四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慰问笔不少?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五

为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打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励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细则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师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绩(40分)四个方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此项不予记分,实行一票否决。

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3、对学校有建议,不积极与学校直接沟通,致使学校形象严重受损者。

4、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者;

6、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先选优,扣除该项分值的1/3。

1、偶有体罚行为,或随意停学生的课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在学生中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

4、确有矛盾纠纷需逐级上报学校,如因私自解决方法不得当,致使学校形象受损者;

6、无故旷课四节(含四节)以上,或其他有损教师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实行量化积分。

1、服从分配,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遇事不推诿,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现象,否则一次扣2分。

2、有创新意识,如果有合理化建议要积极与学校直接沟通交流,如被采用每次(项)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严禁上课时在教室内打电话,如确有紧急或重要事情,请到教室外接听,违者每次扣1分。

1、思想工作细致,能根据具体情况不分班级,不分学校内外随时对学生进行教育,目睹学生违反纪律,没有及时给予教育的行为。(以校内外人士反映,经查实为依据),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根据计划合理组织,每少活动一次,则从教研组长该项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师参加教研组活动无记录一次扣除0.5分。

4、自愿承担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学科教育讲座等教研活动一次校级记4分。若某次教研活动无人自愿承担,则由教研组长指定人选,推委者从该项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计算方法:用教学常规目标考核分值×30分得到该教师的业务能力得分。再从该得分中扣减1-4条的应扣分,从而得到该教师的业务能力的最后得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师,因私事要离校外出,必须与领导请假,并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否则仍视为未请假。按旷课论处。

2、旷工一课时扣0.5分;病、事假每课时扣除0.1分(住院治疗和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无故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学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学期无调课、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无旷工等现象出现,公假除外)。

以学校的业务考核办法中的教学效果计算方法进行量分(巩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优良率5分。)具体的计算方法:

1、巩固率:任课班级为所在学校最高巩固率的计10分,低于最高巩固率的以最高巩固率为参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巩固率为100%,则计10分;巩固率为97%,所得分为(×10)分。担任多个班级课程的教师要按班计算,然后求出平均分作为此项分。

2、合格率、优良率、平均分的比较在同级同科中进行比较,计算方法与巩固率的计算方法相同。若某学科不存在优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优良率分值与平均分分值合并计算。教师同时担任多个学科课程的,要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再按标准课时比例求出总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学成绩在镇组织的综合训练中,同学科同年级,第一名的为20分,第二名的计算办法如下:个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绩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绩。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总和即个人工作绩效得分。

学校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体教师绩效总分得出分值。

教师个人绩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个人绩效工资.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六

我校教师20xx年度绩效工资按照《xx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顺利发放完毕,学校全体教师对绩效工资的核算和发放均无异议。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是:

1、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全校教师对绩效工资的疑虑。

2、充分发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的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方案的制订、讨论、修改、定案过程。修订后的《xx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面向全校教师公布。

3、坚持阳光作业,广泛争取全体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位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充分发扬民主,让各办公室室长做好各办公室成员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解释等工作,使全体教师理解并认可《xx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学校对教师20xx年每学期工作情况,都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教师量化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了认真考核,并且及时公布结果,人人皆知。教师依据量化评分和《xx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自己就可算出本人的绩效工资,计算过程公开透明。

6、全校教师绩效工资核算出来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全体教师无异议并签字认可后,上报区教体局批复。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顺利,没有人找学校领导反映问题。

总之,坚持民主是前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是保障,做好过程性管理,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和考核是基础,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是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关键。

xx市实验小学。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七

为实施《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中有关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做好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特制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是从学校各类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用于支付教职员工奖励性工作报酬的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开支项目:

(一)岗位津贴。

(二)效益津贴。

(三)特殊津贴,包括:

1、专业技术特殊津贴。

2、领导责任津贴。

(四)奖励津贴。

绩效工资依据《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按不同项目分别发放。其中,岗位津贴、效益津贴、领导责任津贴按照本发放办法的具体规定发放,专业技术特殊津贴和奖励津贴分别按照另行制订的单项具体规定发放。

三、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

(一)凡在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聘在岗教职员工,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岗位工作量并且考核合格,均可享受相应岗位职务工资待遇。达到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工作量标准,则可按照相应的岗位津贴等级发给岗位津贴(自筹经费单位或部门的岗位津贴、效益津贴的经费来源为其自筹资金)。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只执行聘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双肩挑”(仅限高校教师、科研系列)人员的岗位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管理岗位人员的效益津贴,按其所任管理职务的相应岗位津贴等级系数核发;在机关(教辅)部门下列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效益津贴,分别按照高级对应正科级、中级对应副科级、初级对应助理级的岗位津贴等级系数核发:

1、在财务部门设置的会计专业技术岗位;。

2、在审计部门设置的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3、在档案部门设置的档案专业技术岗位;。

4、在图书馆设置的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5、在实验中心设置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任免机关批准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仅限省编委核定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按正职标准执行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仅保留副处及其以上原工资待遇,不在我校内设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任职者,其岗位津贴、效益津贴按低一级岗位标准执行。

(四)机关(教辅)部门岗位津贴由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按核定额按月预发,年末根据年度考核结论结算。

机关(教辅)部门效益津贴的发放额度在每学期末根据全校各教学部门汇总的效益津贴发放额度进行调整核算后发放,不得超过全校教学部门总的效益津贴平均水平。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机关(教辅)部门的坐班制工作人员,如占用坐班工作时间在各教学学院兼任教学工作,一般不得超过每周4节的工作量,课时费由开课学院参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课时费标准计发。

(五)教学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由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按核定额在学期末预划拨。在学校按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结论分等级确定实付比例后,再进行年度结算。各教学部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自身情况及学科(课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具体发放办法。

对于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合格工作量标准者,方可发放岗位津贴,否则不予发放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各教学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具体发放办法,须经本级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报人事处审批后执行。

在学校对教学部门的考核结论划分不同等级之前,学校划拨各教学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总额的实付比例,一律按照100%的比例划拨。

(六)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完成之前,划拨各学院岗位津贴时,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津贴分别暂按三级、四级分别占正高岗位数的30%、70%,五级、六级、七级分别占副高岗位数的20%、40%、40%,八级、九级、十级分别占中级岗位数的30%、40%、30%,十一级、十二级分别占助理岗位数的50%控制划拨总额。因在岗人数偏少,不足以按比例设置高等级的岗位等级者,则按照现岗位等级系数划拨。各学院应当根据各岗位等级控制比例,自行选拔确定本学院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完成之前暂时执行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的岗位津贴的人选。

(七)在教学部门效益津贴中,普通生每年实交学费的分成,按以下办法核算划拨金额:

1、根据学校当年度可用于分配的经费总额的规定比例,确定用于分配的普通生学费收入分成可占全校普通生学费总收入的比例,由此确定全校普通生学费收入分成总额。

2、根据全校及各学院(专业)实际缴费的在校生人数、学费标准和相应学费收入额、教师编制及其他人员编制定额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每一人员编制相应的普通生学费收入的分成额,再据此把普通生学费收入分成总额分摊到各学院。

(八)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的课时费,按照以下办法划拨和发放:

1、根据相应的教师编制数额,按学期核定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的岗位津贴总额,其中,每一编制的岗位津贴具体数额,原则上按照副教授六级岗位津贴的全校人均值确定。

2、教务处根据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课时、授课班级人数、教师职务等级等情况,确定计发课时费的标准课时数总数。人事处根据教务处核定的标准课时总数和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的岗位津贴总额,确定每标准课时计发课时费的数额。

3、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任课教师的课时费,分别划拨到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由其所在学院发放,原则上应全额发放给任课教师本人。如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内专业教育类课程的课时费低于公选课课时费水平,其所在学院可从划拨到学院的公选课课时费总额中提取15%用于本学院的二次分配。

(九)各学院互开专业教育类课程的课时费,按照以下办法划拨和发放:

1、各学院互开专业教育类课程的课时费,按照授课教师完成的标准课时数计发,每标准课时应发课时费的数额,与同一学期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数额保持一致。

2、各学院互开专业教育类课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班级人数,核定授课教师完成的标准课时数,人事处按照每标准课时应发课时费的数额,在划拨各学院岗位津贴时,从设课学院把相应数额的岗位津贴转拨到授课教师所在学院,由授课教师所在学院按其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3、本学院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其他学院提供的实验技术场地设备和教辅服务的学院,一律按照每标准课时10元的数额从本学院把相应数额岗位津贴转拨给提供实验技术场地设备和教辅服务的学院。其标准课时由教务处核定,人事处审核办理转拨岗位津贴事宜。

(十)各学院自行返聘或外聘的授课教师,以及从机关(教辅)部门聘请的授课教师,由该学院按其与应聘授课教师书面约定的标准发放任课教师课时费,此类课时费(含外国专家超定额工作量部分)由聘请授课教师的学院支付。

(十一)新入校工作人员,从来校报到上岗之下月一日起计发;新任职务人员从任命之下月一日起计发。

(十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休产假者,岗位津贴照发。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或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1、经批准脱产培训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者,学习期间减发岗位津贴的50%,停发效益津贴。培训进修人员与学校签订的培训进修协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因函授学习或培训进修需要短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请假者,按事假的有关规定处理。规定的脱产培训进修期满,没有按时回校返岗工作者,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2、按照我校《关于待岗人员管理的规定》被列为待岗人员者,自待岗之下月一日起,停发包括岗位津贴、效益津贴在内的全部绩效工资。

3、年度考核不称职者,扣(停)发1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非见习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确定考核等次者,或者因拒不参加年度考核而没有考核结论者,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照低一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已在最低一级岗位者按80%发放,并扣(停)发1年效益津贴的50%。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告诫期内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如告诫期满后定为称职者,自告诫期满之月的下月一日起,岗位津贴按照原岗位的标准发放,效益津贴按照原岗位标准的80%发放1年。

4、受职能部门通报批评者,减发当月岗位津贴的50%和效益津贴,受学校通报批评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者,从处分之下月一日起的1年内,扣(停)发岗位津贴的50%,并扣(停)发1年的效益津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扣(停)发1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5、旷工1-4天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连续旷工5天或1年累计旷工10天的,扣(停)发1年岗位津贴的50%,并扣(停)发1年的效益津贴;连续旷工超过6天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扣(停)发1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辞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的按照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6、连续事假满10天或连续病假满20天者,停发1个月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在1个学期内,累计事假11-15天或病假21-30天者,减发该学期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的各40%;累计事假16-20天或病假31-40天者,减发该学期岗位津贴的60%并停(扣)发全部效益津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病假超过40天者,停(扣)发该学期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事假或病假的准假期满,没有按时回校返岗工作者,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7、各部门(单位)考勤主管人员和考勤工作人员在考勤工作中有失职守,导致旷工、病事假人员应停(扣)发的工资或各项津贴未能停(扣)发,并造成学校经济损失者,按照损失额度扣发相关考勤工作责任人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8、因故出国出境者,从出国出境之下月一日起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如属因公出境30天内返校者,可予以补发出国出境期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超过30天者不再补发。

9、因故(包括调动、借调到外单位、离退休、提前离岗、辞职、辞退、解聘待岗等)离岗者,自离岗之下月一日起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由省委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临时选调到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挂职者,自离岗挂职之下月一日起,在3个月内停发效益津贴,自第4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10、学校有关教职员工考勤、奖惩等其他规定中,对绩效工资的扣(停)发问题有特别规定且其扣(停)发数额标准高于本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否则按本规定执行。其它经学校认定需要减发或停发的,按学校决定执行。

(十四)因年度考核、党纪政纪处分而扣(停)发岗位津贴的节余经费,由学校统一用于补充奖励津贴经费,不划拨到相关部门(单位)。

(十五)自筹资金发放绩效工资的部门(单位),在自筹资金收入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的前提下,其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的标准,可以根据自筹资金增加的幅度,按照学校发放机关(教辅)部门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平均值的1至1.5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5倍。其以加班费形式发放的绩效工资,如不超过学校维持经费支付加班费的统一标准,可不计入1.5倍的限制额内,超过统一标准的部分仍计入;在自筹资金收入与上一年度持平或减少的情况下,其绩效工资的标准,原则上应与其上一年度的平均水平持平或相应降低。

现有的自筹资金发放绩效工资的部门(单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校园网络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后勤集团(包括附属小学、幼儿园、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海南教育期刊社、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四、领导责任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

(一)凡在我校内设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任职者,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岗位工作量并且年度考核合格,均可按照相应管理岗位的津贴标准,发给领导责任津贴(自筹经费单位或部门的领导责任津贴的经费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二)领导责任津贴由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按核定额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预拨半年额度的80%,在完成相应公历年度的年度考核之后,再根据年度考核结论核算。

(三)经任免机关批准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仅限省编委核定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按正职标准执行领导责任津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或停发领导责任津贴:

1、除因病请假者外,凡按照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不予全额发放其岗位津贴或效益津贴者,在被减发、停发岗位津贴或效益津贴期间,一律停发。

(一)学校对二级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统计报表经人事处、财务处按职能分工审核批准后执行。学校对于违反校、院两级收入分配原则与办法的现象进行制止与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给予惩戒。

(二)原属事业编制内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自3月1日起,在原有发放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电话费、桂林洋校区交通费补贴办法另行制订。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八

(1)开学第一周出全勤者,每师每月奖励80元,本周如缺勤1天,全周的奖励作废为零。

(2)开学第一周不到者,无论何种原因,有课无课,缺一场罚30元;缺1天罚80元;缺2天罚200元;缺3天罚400元;缺4天罚700元;5天罚1000元。

(3)每月的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试,考后评卷,每场都到者,每人奖50元,反之,缺1场罚30元,缺1天罚80元,往后类推。

(4)本期老师按课程表上课,无课坐班备课批改作业者,坐1节发3元,连续2天不坐班者,缺1节罚3元。

(5)每天早、晚自习的值勤出勤者,每节奖10元,其余各班不值勤老师,必须布置好学生早晚自习的学习材料(作业),否则罚5元。

(6)教师积极参与上级有组织的在关培训和集体活动者每人次奖50元。

(7)教师获得各级表彰的荣誉者,分级别不同,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

(9)主动提出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建议,并被学校采用和推广者,依据效果不同,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不等。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九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时间,对教师出勤予以如下积分规定:

此项考核以签到表、请假条为依据,由学校统一管理执行。

1、请假一天扣3分。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联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没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解决。

2、个人婚假、直系亲属的婚丧假为五天,直系亲属陪侍假换课陪侍。

3、请课时假的累计六节为一天。

4、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30分钟按旷课解决。早退一次扣一分,旷课一节扣3分。

5、事假、病假必须与班主任协调把课调换(如教导处安排调课,每节课扣5元,从期末本人所得款项中扣除,并付给替课教师)。

6、上班时间查岗,不在教室或不在校的教师一次扣除绩效工资30元,当天公示,期末直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三)、常规教学(60分)。

上课(10分)。

1、按课表上课。

2、上课必需带教案和必要的教学用品。

3、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保证课堂纪律,不得出现课堂混乱。

4、教师上课不得看报纸、杂志和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书籍。

5、教学目的要明确,讲授对的,重点突出,难点突破,体现新课程理念,大胆改革创新。

6、理化、自然、生物等实验课要依据教材实际,结合我校现有设施情况进行实验。

7、对学生提出的知识性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推诿。

8、音、体、美、信息课、必须按照课程内容上课。

9、上课时不准以接打电话或接待私客为由外出教室。

10、各学科必须根据科目特点渗透德育教育。

此项考核以学校不定期检查和听课为依据。违规一项次扣2分。

备课(25分)。

1、备课要提前备课,不得月底突击备课,或不备课。

2、备课要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不能抄袭别人备课。

3、教师按照新课改规定去写教案,环节齐全,紧跟进度;带多个班的教师,至少写两本教案。教案规定:至少有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板书设计,教后记。有缺项,酌情扣分。

4、备课要依据学科的特点,渗透德育教育,适应课改、不断创新。

5、学习笔记:每学期五千字,每月一千字,字数不够者,酌情扣分。

作业的布置与批阅(25分)。

凡开设的课程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教师要精选习题,布置适量的课堂作业,课外作业,加强学生的训练。学校考核重要以作业本的量、质、批阅的情况为依据。

1、学生的作业本要整齐、干净、书写规范。

2、学生的作业要准时完毕,并批阅。每个学生批阅的次数要相同。

3、学生的作业本数量要与人数相符。

4、为体现学校、家庭共同管理学生,学生的作业布置要适量,并每周与学生家长见面。

5、教师的批阅作业次数最低标准见下表:

6、三年级以上学生天天坚持写日记,语文教师每周每生批阅一次。

7、作文规定每月三篇,至少精批两次,每月安排一节作文讲评课。

作业与备课两项考核由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校委成员共同检查打分。

教研活动(10分)。

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此项考核在校委的监督下,由教研组长具体执行。

1、各组教师要准时参与本组教研活动。

2、教研活动每月两次,分别为集体学习、公开教学与集体评课。

3、参与听课要做好记录,评课要积极发言,提出优缺陷和改善意见。

4、积极撰写教学论文,积极参与“金园丁”、“名师”、“楷模”、“优秀课”评选活动,服从教研组安排。

5、积极配合教研组长完毕各项竞赛活动。

6.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以上各项活动,听课、评课、小组活动缺一次扣2分,拒绝公开课展示扣10分,以上累计扣分直接从期末总积分中扣除。

2、取消年级组,只设教研组。组长每月补贴20元。

学校每学期筹资至少1万元,作为教师奖金。

业绩奖励分派:

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联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联校第一名得300元。除此之外,每名教师所带科目按以下办法奖励(名次奖以联校考试为准,成绩奖以本校考试为准):以近三年来我校各年级三次联校统考成绩的平均分减少3分为基准,用奖励总款(扣除名次奖)除以各位教师基准分以上分值总数,再去乘以教师提高的分值,为教师本人的奖金。

8、音、体、美教师的业绩奖励:

音乐教师每学期教会学生5首以上歌曲,组织一个小乐队且有一定效果,记学校所有教师提高分的平均分.

体育教师,按抽查班级达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百分之70以上,记学校所有教师提高分的平均分.

美术教师期末缴上各班优秀作品(作业外)30幅,记学校所有教师提高分的平均分.

9、其他奖:

学校安排的对外公开观摩教学:联校级每次奖50元,区级每次奖100元,市级每次奖200元;学期末(或教师节)学校政教处推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30%),奖励班主任100元。

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连同出勤补贴中的罚款,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

1、不参与绩效工资分派的对象。

故意不完毕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因素不参与年度考核或参与年度考核拟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成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

3、经组织选派参与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毕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一)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派、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三)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结识,发明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对的解决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派制度改革。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一

根据洋教发197号关于“洋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4、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

2、执行时间:绩效工资从1月1日起实施。9月份以前按财务实际核拨的绩效工资数兑现,9月份以后按本办法考核执行。

1、全校绩效工资总量,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2、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任何津补贴。并将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内容。

1、校长(支书)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校长(支书)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具体由教育局按洋教发(2009)196号文件执行。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教育教学工作、从事班主任工作、安全及其他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4、安全及其他工作:如教研组长、餐厅、宿舍管理员、安全员、处室工作人员等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学校正职领导先由学校按本校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建档,再由教育局按专项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每年度进行一次。

2、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3、单位副职及中层领导的岗位绩效考核与相应岗位职责和学期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并参与本校教职工的相应考核,结果必须公示。

1、教职工绩效工资分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30%。

2、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工资帐户。

3、奖励性绩效工资属工作性津贴,分配上按教育局统筹、学校考核核算的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根据附件2《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办法》的考核项目量化积分,结合《教职工病事假制度》和附件3《班主任岗位职责量化管理细则》具体落实。

4、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拒不服从工作分配,长期不到岗者均视为不合格人员,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同时不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事组织部门审核的绩效工资的30%部分和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两部分组成。教育局由县人事组织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校长(支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山区津贴后在岗在编教师一次性核算拨付各单位。

6、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按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核算到人,经教育局审定核拨付学校,一般按月核计,按季度发放。校长、支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按考核等次发放,上半年预发,年终考核结果结算。

2、30%的奖励性绩效发放时,先统筹以下资金:

(1)学校副职和中层领导的岗位绩效资金。在不失误本职工作,确保岗位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除按教职工正常考核兑现外,副职按每月60元兑现,中层领导按每月40元(兼职50元)兑现。

(2)、班主任津贴:考虑到班主任工作的难度和工作实际,其津贴纳入绩效考核,每月总额原则上按该班当月实际人数的2.5倍核计,具体发放办法执行附件3《班主任岗位职责及量化管理细则》。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岗位绩效资金。在不失误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按20元兑现岗位绩效。

(4)节假日加班补助:学校经常发生不可避免的个别人员节假日加班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按每人每天50元给予适当补助,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5)住宿生管理费用:包括值日、值周工作;早读辅导和晚自习管理及食宿管理工作,所需费用按值周领导和教导处核计情况从全校绩效总额中统筹。

3、教职工绩效兑现时,采取以下办法:

(1)每人按月发放80元山区津贴。

(2)教育局统筹后各人每月核批的30%奖额中,按每月每人先扣除250元作为考核基金,余额据实发放(以示对基本工作的认可,并承认原30%的职级档差)。统筹的每人250元,先按上述第2款进行二次统筹,二次统筹后的余额再按附件2《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办法》中的考核项目量化积分予以兑现。

(3)核发时上述两项结果合并发放。

4、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先兑现教学质量奖惩,余额依据《教职工岗位量化考核办法》兑现。

5、有下列情形时从当月核计后的绩效款额中扣除,扣除金额计入工会账务,作为平均性福利处理。

(1)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学习工作的,不得发放绩效工资。

(2)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可倒扣基础性绩效工资。

(6)旷工者按日工资额扣发。

(7)除公差外,任何形式的休假按每天7元扣发生活补助费。

(8)未涉及事项按附件4《教师工作失误惩处办法》执行。

6、男职工达到55周岁,女职工达到50周岁者,可适当放宽考核政策。

7、女职工产假期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相关政策。

1、国家原则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各学校依据班主任工作量及班额大小,具体确定班主任津贴标准。

2、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3、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应与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相结合。由教育局批准外出学习、培训或借调、支教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考核,原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二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派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派方案。

根据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派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贯彻按劳分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派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派距离,向一线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派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派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派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派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保证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组成,负责对教师常规及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奖金的分派、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一)职业道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拟定为不称职: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擅自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用品或其它商品谋取私利的;

6.无教案上课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7.凡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致使学校设施导致损失,甚至导致人身伤害的;

8.其它违犯法律法规师德行为规范,导致不良影响后果的;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灌南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灌人社发【20xx】6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现制定《灌南县新集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如下:

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新集镇事业单位全体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一)坚持人才导向,优绩优酬原则。分配要重点向业务骨干、技术性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树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正确导向,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坚持公开操作,严格考核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各环节务必公开透明。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权威性。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范围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处罚等情况分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书记张峻松任组长,组织科负责人梁鹏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

(二)严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四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xx〕2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程序,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的作用,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70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市级工业园区。

(二)承担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的县(区)。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过程公开、标准规范、结果透明。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突出量化考评。

(四)坚持科学制定考评指标,避免交叉和重复考评。

成立河池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考评小组的日常工作。市投资促进局、市绩效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林业局为成员单位,承担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

结合自治区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我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方案。考评内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平台建设及投诉意见处理情况等内容。

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采取日常评估、单位自评、综合考评等方式,由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日常评估。根据考评对象年度绩效计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步骤,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由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二)单位自评。考评对象按照考核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三)综合考评。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抽调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负责对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进行综合考评。

(一)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情况,汇总分析,形成初步结果。

(二)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将初步结果反馈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对考评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由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复核。

(三)复核结果由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以下方面:

1.招商引资绩效考评结果抄送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考评对象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或通报。

2.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最终得分按市绩效办评分体系折算计入年度各县(区)、各市级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分值。

3.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管理服务水平和企业满意度不断提高。

4.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调整和优化招商活动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5.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xx〕2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未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或者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县(区)、市级工业园区,应在考评结果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抄送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

(一)市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

(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

(三)严格招商引资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纪律,对绩效考评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五

按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广泛采纳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现制定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30%部分)发放办法:

1、六个年级的级长、少先队总辅导员、电教部部长、青联主席、安全保卫部部长、党支部委员每人每月170元;大队辅导员、青联副主席、组长每人每月150元(此数值的参考坐标是副班主任费为每月144.8元)。以上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从我校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列发。

2、电教、教务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费,体育教师每人每月训练管理费100元(论贡献大小组内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规定并参考其他学校的`实施办法,我校四位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乌鲁木齐地区各校的最低值确定:

校长按教师平均值的2.6倍发放;

副校长按教师平均值的2.3倍发放;

主任按教师平均值的2.1倍发放;

副主任按教师平均值的1.9倍发放;

按照文件规定,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从我校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列发。

以上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得多岗多头发放,发放时就高不就低。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不影响下列教职员工考核量化的奖励性工资发放(校领导不拿量化分值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年终教职员工考核量化的成绩发放。用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管理层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的数字与我校教职员工量化总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钱数,再用教职员工个人的量化分与这个数相乘既可得出教职员工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值。

附:实验小学教职员工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

按照上级的相关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实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经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为班级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实施对落实我校的办学理念、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考虑到小学班主任的配置不同于中学,考虑到我校的班级管理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决定对班主任津贴实施二次分配(每月发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贴,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贴。

为了进一步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经学校教代会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大家一致认同:教职员员工平时因病因事请假的,70%的扣减实行每月结清的方式,因考勤应扣除的绩效工资将从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当月扣减,扣除下来的数额当月发放给相应代课人员。年终计算30%奖励性绩效时按量化考核表“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标准予以核算。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六

为规范年终奖发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分配方案适用于部长级(含)以下员工;不包括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委派人员。

根据公司20xx年经营成果和运行状况,结合年度预算利润目标,确定公司20xx年年终奖分配总额。

1、员工的年终奖数额分配是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核定标准基数;。

2、员工的年终奖标准基数影响系数有如下分类: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全年月满勤系数、安全质量事故系数、绩效评价系数等。

3、具体标准基数如下:

1、分类:

c.一线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20%+全年月满勤系数*40%+质量安全事故系数*10%)。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七

xx年3月1日前正式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员工。

以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为导向,由直属领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充分沟通的原则;。

1、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通知、组织实施及考核结果的统计;。

2、各部门。

2)评估人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间接领导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责任。

根据不同层级、职别,结合个人工作目标完成度与部门工作目标完成度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下表:

1、不同层级、不同职别员工的评价方法表。

2、注:每年年初在绩效评价前,根据当年的业务特点,对绩效评价中的.关键指标进行调整和更新,在得到被评价者的认可后执行。

xxx。

1.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反馈由其直接主管负责,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中签名。

2.员工如对个人考核结果持异议,可在收到反馈意见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管理部邮件或书面提出绩效复议要求,综合管理部需协同评分人于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面对面沟通并得出最终考核得分,沟通内容需做书面记录。

1、考核方案、方法等属于公司内部信息,任何人不得外泄。

2、员工考核成绩只在部门内部公示,部门间不得随意打探或者询问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直接领导应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进行鼓励和改进辅导。

3、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八

根据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等做了调整,并形成《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执行此方案。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我校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xx年1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阳光工资)。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

在职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经统发中心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市财政补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筹解决。

共设立5个栏目即工龄补贴、课时费、出勤奖金、代课费、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

(一)工龄补贴。

按参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贴2元。

(二)课时费:

1、标准:

满课时为每周18节,每月按四周计算。

中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5.5元,每月为:15.5×18×4=1116元;

小学高级教师每课时11.5元,每月为:11.5×18×4=828元;

小学一级教师每课时8.5元,每月为:8.5×18×4=612元;

小学二级教师每课时5.5元,每月为:5.5×18×4=396元。

工人课时费计为中级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发放办法:

(1)每周上18节课及18节以上的教师以周实际上课节数乘以相应职称标准的课时费。

(2)有教学任务,但不满18节课的教师及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其满工作量。该同志每天的课节视为3.6节,该教师的课时费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3.6节课再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3)有教学任务但每周课时不满18节的教师,学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时视为不满工作量的人员,该教师的课时费以本月实际上课的节数乘以相应的职称标准。

(三)出勤奖金:

1、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2、发放办法:

(1)在完成已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病假一天(含累计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计事假一天)不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2)当月统计病假超过一天者(含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15元;如累计病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25元。

(3)当月统计事假过一天者(含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金30元;如累计事假超过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当出勤奖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计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累计事假超过一周(含一周)者,扣除当月出勤奖金。

(四)代课费:每代一节课增加一课时费用。体育教师间操一周按一课时计算。课时费计算标准详见“六、课时费标准”。

(五)班主任费(副班主任费):班主任费80/月,副班主任费40/月。

(一)在新增绩效工资的同时,我校原生活补贴中超出省直同职务人员生活补贴部分进行冲销(在职57元、离退休47元),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

(二)在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从任职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在职人员退休后,从离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退休人员的新增生活补贴标准。

(三)规范后的地方性津贴补贴,不作为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比例缴费项目的缴费基数。

(四)离退休人员按《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性补贴标准表》的相应金额落实到个人。

(五)在职人员执行新增绩效工资额度标准、离退休人员执行新增生活补贴标准后,学校自行设定的行政类(校长、主任、教研员、组长、班主任等)、教学类(首席、骨干等)奖金项目同时废止。

(六)长人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执行新增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七)学校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新增绩效工资和新增生活补贴,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绩效工资的组成中含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执行此方案后年终一次性奖金、节假日补贴不再发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奖金发放办法与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二条第四点不一至,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本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十)此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以往有关工资方案同时废止。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激发专职招商人员工作动力,强化考核,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开发区经济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招商引资绩效挂钩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招商局全体工作人员。

招商人员拿出全年阳光工资的30%、非公务员的拿出全年奖金直接与招商引资实绩挂钩,招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招待费等)一律自理,按招商引资实绩进行考核奖励,具体按引进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土地价格、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等分别奖励结算。

1、投资规模奖:按引进项目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总额(厂房、设备、土地等)进行奖励,其中内资项目奖励比例为0.7%,外资项目奖励比例为1%。

2、土地价格奖:以引进项目每亩土地价格为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零地价奖励标准为5000元。

3、高新技术、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奖:凡引进项目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万元。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引进项目产品为省著名商标的',奖励1万元。为国家驰名商标的,奖励2万元。引进全国同行业前10名企业的,奖励5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奖励50万元。

4、引进项目在签约后因投资方因素6个月内不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下浮10%;9个月内不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下浮15%;1年内不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下浮20%。

5、招商局人员每月暂按阳光工资的70%发放报酬,非公务人员暂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同时每人自筹招商启动资金伍万元,年终未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罚工资、奖金。完成任务的按300%给予奖励。

引进项目奖励资金由区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奖励办法,按实际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兑付,具体结算兑付办法如下:

1、投资规模奖励资金:从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每半年按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考核结算兑付一次。

2、土地价格奖励资金:项目洽谈的土地价格经集体讨论确认后,在缴清土地款后进行一次性结算兑付。

3、高新技术、名牌产品、知名企业奖励资金: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凭有权部门出具的证书进行结算兑付。

4、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二十

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终奖金发放的数额。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适用于xx全体员工(董事长、总经理除外)。

(三)财务管理中心出各经营网点和操作平台财务报表,提供各部门的盈利情况;人力管理中心提供各部门人员的'考勤数据、工龄、岗位异动明细,绩效办公室提供abc测评数据并汇总各个部门数据,统一核算,于春节前15日,提交财务审核,并下发各部门核对。

(四)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绩效办公室转发各部门、各人知悉;春节放假前2日发放年终奖50%,剩余50%年后元宵节发放.

(五)年度考绩事宜由综合办公室督导,财务管理中心复核,绩效办公室执行,各部门配合。

(一)年终奖涉及因素。

当年年终奖核算主要涉及的因素为:年底绩效考核数据、日常表现、考勤、工龄、岗位、上级评价等。

(二)年终奖计算工式。

年终奖=奖金基数(j)*岗位对应系数(g)*年终绩效考核系数(k)*工龄对应系数(n)。

(三)年终奖涉及项目与数据对应关系。

1.奖金基数。

奖金基数=*效益系数。

其中效益系数=(效益系数,是指部门全年净利完成情况,其中区域经理按区域完成情况,片区总监和片区内运作部门员工(含管理者)按片区完成情况,总部员工(含管理者)按全公司完成情况,效益系数1.2及以上统一按1.2计算,0-0.8统一按0.8计算,0以下统一按0.5计算而且不区分岗位级别,所有人员均按一线员工岗位系数核算.

如有异动到其他部门的,按转正后所在部门时间最长的部门效益系数计算奖金,如出现异动前后在职时间一样的,按最高的部门效益系数核算,例如员工甲转正后在总部工作4个月,后调上海5个月,再调北京3个月,则全年效益系数按上海的,再如员工乙在总部上班5个月,调深圳上班5个月,后调武汉2个月,如深圳效益系数高于总部,则按深圳的核算否则按总部核算.同一部门同一年内异动时间可累计,例如某员工在深圳上班5个月,后调总部上班5个月,再调回深圳2个月,则按深圳(深圳共7个月)计算).

2、岗位对应系数:

职级系数。

总监8。

高级经理(中心/高级经理)6。

部门经理4.5。

经理(非部门负责人)3.5。

主管2.5。

专员、技工1.5。

一线员工1。

备注:见习期和储备期按下一岗位级别计算,例如储备经理和见习经理按主管级别核算。

一线员工划分范围:

财务部一般员工、营销部和运行部一般员工、人事行政一般员工、各部门助理及文员、司机、保安、厨工。

专员、技工划分范围:

各部门专员、it技术人员、修理工,见习主管。

主管划分范围:

各部门主管总经理助理、总监助理、见习经理和储备经理。

部门经理划分范围:各部门经理级别的负责人。

在考核期内,对于晋升和降级的员工,按其在不同职位的实际月份数发放职位对应的年终奖。异动(包括任命晋升调岗和降职)执行时间每月15日(含)之前则算异动后职务岗位系数,15日之后次月起算异动后岗位系数,一月内多次异动的按异动超过半个月时间的岗位算岗位系数,如无一次异动超半个月则按最初岗位系数。

岗位系数=例如某员工,1-3月是员工级,4-7月为主管级(3月16日至4月15日期间晋升为主管),8-12月为经理级(非部门经理,7月15日之前晋升为经理),那他的岗位系数为:(3*1+3*2.5+3.5*6)/12=3.

年终绩效考核系数=abc考核系数+考勤系数,

(1)abc考核系数。

考核等级倍数。

a1.2。

b1。

c0.8。

注:a、考核期内刚入职没有abc的员工,则系数为0;。

b、没有纳入考核的部门员工每月默认为b;。

c、纳入考核但没有评abc的员工当月默认为c.

(2)考勤系数加减情况:

累计迟到时间未打卡事假旷工。

-0.02/小时-0.01/3次-0.1/天-0.3/天。

上限为-6。

备注:无需打卡人,不核算未打卡次数。

例:某员工考核期内入职10个月份,其中,1个月被评为a,7个月为b,2个月为c;累计迟到时间4.5小时,未打卡10次,事假10天,旷工1天。则:

年终绩效考核系数=1*1.2+7*1+2*0.8-0.02*4.5-0.01*10/3-0.1*10-0.3*1=8.37。

4.工龄与系数对应关系。

工龄/年对应系数备注。

(0,1]1。

(1,3]1.1。

(3,5]1.2。

(5,∞)1.3。

=1498.

5.特殊情况说明。

1、临时工;。

2、处于医疗期的员工;。

3、企业外聘的专家、顾问;。

4、待岗职工;。

5、在12月份时仍然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6、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一个月的社会招聘员工;。

7、年终奖金分配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离职的员工不享有年终奖。

8、员工休产假期间不享有年终奖,(其他假期超出公司制度规定期限的按事假核算)。

9、企业的实习学生或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并已经上岗实习的;。

10、年终奖二次发放,年后没有回来上班的,另50%年终奖,不享有。

1、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将各被考核人员的考勤考核相关信息在农历春节休假前20日给绩效办公室。

2、经理负责组织部门主管及员工的abc考核。

3、绩效办公室负责年终考核系数的监督和核实及年终奖金的核算工作。

1、绩效办公室有权对所有部门核算结果进行监督。

2、部门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知会被考核人年终考核系数。

3、员工在年终奖核算后2日内可向绩效办公室提出申诉。

1、如员工因个人原因或非正当理由不参加核算中的每月abc测评,视该员工自动放弃年终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考核者或被考核者人徇私,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1、本办法解释权归绩效办公室所有。

2、本规定由20xx年1月起执行。

教师绩效发放方案篇二十一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课时津贴具体标准为: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标准见表四。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辅导、活动评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视实际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标准课时。

8、教研活动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每周由系部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按20元标准计发教研津贴。

9、考勤奖励津贴:指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内发放5元/天考勤津贴。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发放奖励津贴。

11、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2、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3、特级教师、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双师型骨干教师及校级学科带头人等书报费。对于在任期内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每年考核结果,称职的每月享受相应标准书报费,不称职的不享受,不上课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1)上述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发放津贴。

(2)凡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上级部门已发放的,学校不再配发,不足的学校补齐。

13、年终考核津贴。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奖的教职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标准计发年终考核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考核、公示后发放。

1、教师课时津贴:由各系统计,教务处把关,按月汇总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把关,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3、兼职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奖励津贴:兼职人员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考核;教辅及工勤人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4、中层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副校长考核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校长审核;校长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由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汇总、造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后,由财务处统一进入工资卡发放。

1、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等第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发放。

2、婚假、产假、丧假的人员不享受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假人员享受对应岗位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常年病假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年给予慰问。

3、因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停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其转岗直至解聘。

4、在职攻读学位、外出进修、借调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违反《教职工考勤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处理。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出现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周满课时标准为:12课时/周;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周满课时按2/3标准执行。

2、音乐、体育、计算机等无书面作业批改的课程每节课为1课时;语文、数学、外语等每节课按1.1课时计;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语、美术、语基、语音等按1.05课时计。

3、学生外出(见)实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的跟班(见)实习指导教师每天为3个标准课时,原班主任津贴减半执行。

4、每位教师原则上在一个系内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贴按一个班主任津贴加400元标准发放。

5、上合班课的:2合班按1.3计,3合班按1.5计,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计。

6、需扣发、停发或补发、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事项和人员,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7、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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