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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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8 02:26:11     小编:书香墨

合同是有效管理和约束各方行为的手段。合同的解约和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以防止一方违背合同义务的情况发生。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规范。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一

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惨痛的教训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号召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的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学生及家长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承诺书《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2、严格遵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3、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6、家长要教育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二

为迅速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面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扎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铸就生命安全防线。

昨日,石期市镇中队与大庙口中队均深入农村开展了道路交通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严查了农村摩托车、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电动车等车辆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处罚和劝导相结合的'方式,让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深入人心。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石期市镇中队与大庙口中队共查获酒后驾驶3起,未带头盔26起,客车超员1起,三轮车载客5起,整治行动起到良好的效果。

东安交警大队将继续扩大整治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为确保本商场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确保商场营运工作正常运作,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建立本部门防火责任制,带领部门员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二、防火责任人有义务经常教育本部门员工树立防火意识,该部门员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指导学习和熟练掌握本商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三、定期对部门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四、部门区域内的仓库商品摆放不得超高,应低于喷淋头及日光灯至少0.5米,货架与货架之间通道保持畅通。

五、商场内的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路设施应符合用电防火设施规范要求;电线应套管保护,并安装防漏电开关装置,配电房无杂物堆放,保证仓库通道畅通。

六、商场内悬挂的价格牌、海报及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灯和cctv探头。

七、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抢救商场物资、财产,听从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

八、责任人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消防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责任人按消防法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一、本责任书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有效,各部门如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部门责任人承担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消防主管部门与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四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实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我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1、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2、对孩子履行监护人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并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习惯,要及时教育并帮助纠正。

3、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遵守交通规则,穿越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慢行。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4、监督并禁止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孩子,促进其健康成长。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下学途中不追逐打闹;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3、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坐汽车时,不得将头、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向窗外;不乘坐无证、无牌、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车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驾驶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五

为强力推动“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连日来,白杨镇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积极安排部署。我镇始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村民大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扎实开展劝导。积极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发挥职能作用,每日对沿路过往的农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劝导,并上传道路交通劝导app。针对农用车违规载人、不戴头盔上路、无牌无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劝导,向驾驶员讲解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我园在交通安全教育周开展以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1.利用学园的led,各班级qq群,家园栏等进行宣传,在幼儿园大门口,醒目处张贴“关于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的大字报,营造浓厚的宣传动员氛围。幼儿园在园内走廊过道处张贴交通安全的标志固定牌子,让幼儿在走路,玩耍的`过程中耳闻目染,使幼儿能记住遵守交通规则。认识斑马线,红绿灯等特殊标记。

2.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教师、幼儿、家长一起收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开展一次展览活动,在教学活动中看一张交通安全的图片,教会幼儿会一首有关交通安全的儿歌,唱一首交通安全的歌曲,做一次交通安全的游戏,让幼儿在玩耍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各班组织观看122交通安全视频,让孩子们通过观看视频,更进一步了解遵守安全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使我园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圆满完成活动周的目标任务。

3、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对幼儿园周边进行排查,在幼儿园门口处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减速带。在幼儿上、下学环节,进行细致的护导,做好指挥家长停放车辆的安全工作,维持交通好幼儿园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七

xx集团公司,是专业从事餐饮管理、军队及地方院校、大型企业后勤饮食保障、快餐连锁配送及便利超市运营的多元化服务型公司。由于从事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实行军事化管理,为员工免费提供食宿,要求公司内所有员工统一食宿,在上下班途中不允许骑电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辆。但由于个人原因,我本人不能按照公司统一要求,需申请骑电动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下班,为此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道行驶。

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作有损公司利益的事,坚持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做一名合格的`公司员工。

三、离开工作单位后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公司概不负责,一律由本人自行处理。

四、本人在上、下班途中若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均与公司无关。

五、上班期间,若私人车辆丢失、被盗等均属个人责任,与公司无关。

六、以上条款本人将严格遵守,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八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10月16日上午,澄海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莲下镇槐南村劝导员开展“两站两员”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组织劝导员在交通安全劝导站周边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大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懂交通法、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九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好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1月29日,邵武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工作会,对下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罗国顺大队长传达学习了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政勤中队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多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他就组织开展好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策划。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启动日当天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团市委、文明办等部门共同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要针对“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三是突出宣传主题。要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企业、社区、乡镇等地方,对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市民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到“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

近段时间以来,分宜辖区强阵雨、雷雨天气频发,路面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确保汛期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宜大队采取五个进一步举措,不断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进一步强化应急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汛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认识,针对道路可能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堵塞或中断等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应的'交通疏导和绕行分流预案,避免因准备不充分和处置不当造成大量车辆和人员长时间滞留;同时,加强与气象部门、交通等部门联系,建立汛期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信息。

二、进一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坚持以雨为令、降雨到岗,最大限度的组织警力上路执勤,全面加强城区各拥堵路段的指挥疏导,特别是加强对桥梁、高架路、涵洞以及易积水路段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及时发现排除各类隐患、险情,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水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全力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排查。大队针对汛期交通特点,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立即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易发生积水的桥梁、坡路、弯路等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按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采取必要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做好道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和安全措施。特别是安排专门警力加强辖区道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注意发现因雨水浸泡、冲刷等原因而引发的路面塌陷等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沿线的道路通行安全。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一

为全面推动第11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今年"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11月24日上午10时许,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科民警携带第11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展板、课件、杂志等资料,联同靖安县电视台《法治靖安》节目记者一行深入靖安县第二小学,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教活动。民警通过丰富多彩的led显示屏公布主题、摆放宣传展板、课堂讲座、发放宣传杂志等形式,与学生们亲切互动,达到了良好的宣教效果。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二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避免上学放学时校门口的拥堵,保障家长和孩子们的安全,特向各位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年龄,离家近的学生,建议步行。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无人行道,靠路边右侧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建议在校门口附近宽阔区域停车,步行把孩子送到校门口安全区域,不要在校门口处停留,快速离开,加快学校门口附近的流转速度。在上、放学期间如果不接送孩子,请尽量择道绕行,减轻通行压力。

非机动车及步行送孩子的家长,建议将学生送至校门口安全区域,不要在校门口处下车或停留,注意避让机动车辆。学校门口的学生,听从值班老师的统一指挥,快速有序得进入校门,不要在校门口追逐打闹;不贪图方便而翻越、钻跨校门口隔离护栏。

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特别注意,请不要在学校门口掉头,避免造成车道拥堵的局面。需要掉头的家长请继续向前行驶,到前方适当处掉头。

各位家长在非机动车在与机动车交汇处请注意慢行,并与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警惕旁边的机动车会突然打开车门。机动车请尽量不要在交汇处停车让孩子下车,避免发生危险,并影响通行速度。

接孩子放学时,机动车辆请自觉将车子停到校门口附近宽阔区域,不要在校门口停车,避免造成放学拥堵;非机动车辆请在校门口100米处有序停放,留出进出学校的通道,保障孩子顺利、快速离校。各年级家长在校门口两侧指定位置接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为了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倡议书,并按照倡议书中的内容执行,为我们的孩子保驾护航.

倡议人:

日期: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三

当前正值秋收农忙时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继续巩固前期“美丽乡村行”的宣传教育成果,府谷公安交警结合农村道路事故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节日期间,民警先后走进新民镇陈庄村、老高川红草沟村、枇杷沟村、田家寨镇兴旺庄村和海则庙杨庄则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走进村中田间地头,跟村民通过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各类违法行为的'危害,结合近期农村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讲解农村地区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并告诫他们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严格禁止载人。为了有效预防三、四轮车夜间行驶因无反光标识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过程中民警又特意为此类车辆粘贴反光标识,发现一辆粘贴一辆,以防夜间行车发生危险。同时,利用车载大喇叭播放农村道路行车安全提示,提醒村民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牢系安全带等有关事项,倡导村民们养成文明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农民朋友有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的思想意识,同时,鼓励他们要将安全知识带给亲人朋友,并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平安秋收的和谐环境。

交通安全劝导员合同篇十四

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在滨州影剧院广场举办市政府组织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桑培伦,市政府副秘书长尹月林出席,市公安局、文明办、网络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王洪涛及交警支队相关领导陪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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