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培养书法家协议书(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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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培养书法家协议书(专业14篇)
时间:2023-11-08 07:13:03     小编:念青松

在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总结不仅要描述事实,还要分析原因和总结经验。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思考,提供不同的写作思路。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一

丙方(学校):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_________》有关规定,甲方、丙方共同确认乙方为_________军区国防生,取得享受国防奖学金资格。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甲方、乙方、丙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

第二条国防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标准为每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学杂补助费共_________元,生活补助费_________元。国防奖学金标准的调整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根据国防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其中,学费、杂费部分按学年直接与丙方结算,计入乙方应缴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部分按月发给乙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2月、8月不发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主要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的部分时间,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为培养合格军官奠定基础。在条件具备情况下,部分训练科目和内容可列入高校教学计划统一实施。

3.平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军政训练期间,对乙方实施半军事化管理。

4.在丙方协助下,定期考核乙方的政治表现、入伍动机、学习成绩、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身体状况,并建立考核登记制度。

5.通过丙方参与对乙方学籍档案的管理,负责丙方毕业入伍时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转接。

6.参与对乙方进行毕业鉴定,对符合入伍条件的,负责提出任职建议,并根据部队需要及乙方所学专业,参考个人意愿和在校表现,分配到_________军区部队工作。

7.在丙方或执法机关协助下,享有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不参加除中国共产党以外的民主党派和宗教组织。

2.自愿将本人学籍档案及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协议的担保,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丙方共同保管。

3.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汇报个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4.参加甲方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活动,达到考核标准;在军政训练期间,接受甲方实施的半军事化管理。

5.在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时达到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相关规定。

6.不得转学、出国留学、退学、停学和非因身体问题休学。

7.经甲方同意,可改学专业、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改学的专业、选修的第二专业应是军区部队紧缺和急需专业。提前毕业者在校学习时间应不低于三年,并取得学位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学习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取得国家公共英语四级证书;报考院校应是军队依托培养院校或军队院校;报考的专业应为本专业或甲方认可的其他专业;学校确定录取后,拟学专业宜补充技术岗位的,可在办理入伍手续后,以军队干部身份直接攻读,毕业后根据部队需要分配到部队相应岗位;拟学专业宜补充指挥岗位的,在征得学校为其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到部队工作1至2年补充必要的任职经历后,再继续攻读。

8.毕业时服从甲方分配,到师以下部队指挥或技术岗位工作;在部队工作年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

9.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10.协议有效期内,享有对甲、丙方未履行协议行为提出咨询和申诉的权利。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负责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并将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向甲方通报。

2.协助甲方对乙方实施军政教育训练,积极把有关训练科目和内容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统一实施,并实行学分制管理。

3.负责建立、整理和保管乙方的学籍档案材料。积极协助甲方充实维护《国防生登记表》;乙方被取消国防生资格时,应按甲方要求将《国防生淘汰登记表》放入个人档案;乙方毕业时,应将其学籍档案材料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并移交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交予任何单位和个人。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乙方办理转学、出国留学、停学、休学、改学专业、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等可能影响其履行协议义务的有关事宜。

5.监督甲方、乙方履行协议。甲方组织实施的教育、训练、管理活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违背普通高校人才培养规律时,有权提出质询,要求甲方及时给予合理解释或放弃该教育、训练、管理活动。乙方被取消国防生资格或违约时,协助甲方实施处理。

6.对甲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处罚权利不因该协议而改变。

第六条乙方毕业服从甲方分配到部队报到并办理入伍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中途有以下情况发生者,终止协议,并按规定实施处理:

1.乙方因身体问题须休学半年以上或经一年时间在校治疗仍不符合甲方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应终止协议。身体问题在选拔为国防生前已存在或选拔为国防生后因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应全部退还;身体问题在选拔为国防生后发生且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2.乙方因学习或军政训练考核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视为违约,应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与其所享受国防奖学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丙方还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3.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视为违约,应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与其所享受国防奖学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同时由丙方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4.乙方在校期间出现不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治条件情况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与其所享受国防奖学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同时由丙方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5.乙方系通过转改专业选拔为国防生的,出现第2至4款情况者,应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后,乙方除须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外,还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同时由丙方按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6.乙方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者,由甲方、丙方参照第1至4款,协商确定协议终止的处理办法。

7.协议终止及发生的责任,由甲方、丙方联合制发通知书予以明确。乙方接到通知书后,可在15日内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8.协议终止时,乙方的学籍档案材料和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移交甲方者,由丙方扣留保管。待乙方履行协议终止应负的责任后,丙方方可发还乙方有关证书和办理学籍档案材料的转接工作。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若一方提出变更,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乙方毕业后其所持协议交由甲方处理。

甲方(军队)(盖章):_________。

乙方(学生)(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丙方(学校)(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二

(甲方)(丙方)经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

二.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xx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甲方:

负责人:

乙方:江苏大学。

负责人:

丙方:

20xx年x月xx日。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三

为推动校企合作,使学生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的,帮助学生尽快了解和适应社会、锻炼能力、提高素质,甲方同意并负责接受乙方的学生在甲方参加实践现代学徒制培养活动。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现代学徒制培养活动,按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现代学徒制培养目的。

1、通过现场实践,掌握工作技能,促进乙方在校学生对专业技能的有效掌握。

2、培育纪律严明,勤俭节约,承担责任的精神,加快适应社会、服务社会步伐。

二、现代学徒制培养基本条件。

1、年龄:16周岁以上;。

2、视力:矫正视力1.0以上;。

3、健康状况: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公司员工健康的疾病;。

4、学历:须为乙方在校学生,并具备合法学籍;。

5、工作要求:做事认真,积极向上,吃苦耐劳,适应能力强,能服从工作调配。

三、合作内容。

1、合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用人需求,组织学生到甲方公司进行现代学徒制培养,甲方依据工作需求,组织安排具体岗位。

3、现代学徒制培养地点:甲方所属厂区。

4、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限:从20xx年04月30日起至20xx年08月29日止,总计4个月。

5、现代学徒制培养起始时间以乙方学生到达甲方指定的现代学徒制培养企业的第一天起生效,学生返回乙方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提供良好无毒无害的工作环境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在厂区内和生活区内安全等。并免费提供与岗位相关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

2、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提供住宿,水电费自理,行李和个人用品自备。劳保用品由甲方提供并统一管理。

3、甲方负责就餐,自选餐形式自由调配,餐费按照甲方正式员工的标准计算。

4、甲方提供理论教学场地,并安排师傅配合乙方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间开展理论教学。

5、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指定师傅指导。

6、甲方要求乙方为每位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为乙方现代学徒制联络老师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管理补助费,该补助费以现代学徒制培养带队老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发动组织工作,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按照甲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用工要求,组织学生总计10人(男生10人)赴甲方现代学徒制培养。

2、负责为所有学生出具学生证明、身份证、相片等与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相关的证明。

3、负责安排1名老师作为现代学徒制教学联络人,配合甲方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实施管理,加强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的思想教育。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有违犯打架斗殴事件,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4、乙方选送的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及岗位制度、作息制度、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所在岗位要求完成工作。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由甲方按照其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5、学生在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期间,如患非工伤范围内的疾病,其医药费均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6、在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间乙方与学生的发生的经济纠纷、学历纠纷、意外事故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

六、现代学徒制培养期间工作时间要求:

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每天8小时,具体以生产安排为准。

2、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请假的,需经过甲方部门主管以及联系老师批准方为生效。现代学徒制培养生连续旷工达到2天的作自动弃学处理,自动弃学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按照甲方规定不予结算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

七、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用。

1、对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生不安排试用期,甲方按照月平均15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用。

八、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结算方式及发放。

1、甲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个月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现代学徒制培养期满,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离开甲方后一周内甲方应结清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和带队老师的所有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

2、约定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期届满现代学徒制培养生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分别经过各主管部门签核、到人事部门交还甲方公司物品、人事部门复核后,统一结算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

3、上述每月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用甲方依据生产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金额支付给乙方提供的账号,并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发放给乙方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现代学徒制培养补贴费。

4、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地址:

九、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妥善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四

学号: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学生姓名(委培生): 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招收以上委培生为20xx年度工商管理(mba)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养硕士生(简称委培生)学习期限为三年,在校期间的学习、论文指导、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与本校计划内硕士生同等待遇。

二、委培生在校学习期间,甲方要给予学习时间保证,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接受调派,影响学习超过乙方规定的时间范围,按自动退学处理。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委培生学费共6万元,分二次付清。委培生入学报到时,支付学费3万元。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时支付学费3万元。甲方若逾期交付学费,乙方有权拒绝该生注册入学。缴款时请注明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姓名、学费。

四、委培生在校期间如因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位,或由于其它原因休学、退学而离校者,不办理退款,其工作与生活由甲方负责安排。

五、根据国家规定,委培生报到时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委培生的工资、副食补贴及医疗费等由甲方发给。

六、甲方与委培生之间各自承担的责任,由甲方与委培生直接协商,另行签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1份、学生本人1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公章

公章 培养单位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五

乙方:(学生)。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实训,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学生管理,在职责范围内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凡能准确反映我校学生在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影像、文字、照片、资料等,甲方有权在书报、电视等媒体以及招生简章中用于教学成果、办学社会效益、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宣传。

二、乙方职责。

3.按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在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主动接受学校处理:

(1)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给予处分,赔偿损失,直至开除学籍;。

(2)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向楼下高空抛物;。

(5)严禁夜不归宿,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就寝,违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6)严禁无故旷课,教育部规定:中专生累计旷课达60节以上者自动取消学籍;。

(9)因乙方违反《学生手册》或其他管理制度被甲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不予退还学费。

三、其他约定。

3.对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撤销前,学校不予安排就业;。

4.校际联办专业的学生,开学后必须与联办院校签订《学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乙方就业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学生签字):

代表(签字):(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六

(甲方:军队乙方:高校丙方:国防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国防生有关规定,经军队有关部门组织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甲、乙双方确定(招收、选拔)丙方为国防生,培养目标为军队(指挥类、非指挥类)干部。根据国防生培养工作需要,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军队确定的国防奖学金标准和发放办法,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每学年与乙方结算丙方的学杂费,定期向丙方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根据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组织丙方参加军政训练,帮助丙方具备基本的军人素质和军官素养。

(三)会同乙方对丙方实施教育管理,军政训练期间对丙方实施军事化管理,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四)建立丙方个人考评档案,在乙方协助下,定期考核了解丙方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军政训练、作风纪律、身心素质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与乙方共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入伍时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的保管转递。

(六)参与丙方毕业考核鉴定,对达到培养目标的提出任职建议,根据部队需要和丙方专业特长、在校表现,提出分配预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丙方毕业派遣工作。

(七)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无法安排丙方到部队任职时,通过乙方安排丙方作为普通生面向社会就业。

(八)根据国家法律、军队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科学制定丙方的教学培养方案,合理设置专业课程,选派思想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为丙方授课。

(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及时向甲方通报丙方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军政训练,将丙方军政训练内容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为丙方军政训练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四)配合甲方结算丙方的国防奖学金学杂费,为丙方评定发放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国防生专项奖学金。

(五)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负责将丙方违约情况记入其个人档案,配合甲方做好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追缴工作。对尚未足额退缴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不得为其申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办理户籍迁移等离校手续。

(六)建立和保管丙方个人档案材料,丙方毕业入伍时将其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一并移交给甲方。

(七)组织相关院(系)对丙方作出客观的学期和毕业鉴定。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和推荐免试、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手续。

(九)对丙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处罚权不因本协议而改变。

第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军队工作,严守国家和军队秘密,不得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不得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军队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乙方的双重教育管理,定期向甲方、乙方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自觉接受甲方军事化管理,学期和毕业训练考核达到甲方要求,体检符合军队有关规定。

(四)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必修学分,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不得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以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研究生。

(六)未经甲方审批同意,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私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不得在校外借住、租住。

(七)享受甲方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可以参评乙方提供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享受军队提供的军事教育训练资源。

(八)毕业时服从甲方、乙方分配。

(九)应由一名亲友作为担保人,保证对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协议有效期内,有权对甲方、乙方未履行协议行为提出质询,或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第四条违约情形。

(一)除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外,甲方、乙方因主观原因未能履行协议的,构成违约。

(二)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国防生管理规定被学校退学、开除学籍。

3.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

5.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拒不服从甲方和乙方毕业分配,或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教育无效。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7.经甲、乙双方考核鉴定,确认不适合继续作为军队干部培养对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规定为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的,丙方有权解除培养协议。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反本协议帮助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推荐免试和报考研究生等事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丙方构成违约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取消丙方国防生资格。

2.有第四条第二款1、2、3、4项情形的,由乙方对丙方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有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情形的,乙方不为丙方出具报考研究生、出国或者录用为公务员、国企职员等证明材料。

有第四条第二款第1、2、3、4、5项情形的,在协议解除后的30日内,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缴纳规定数额的违约金。

3.有第四条第二款第6项情形的,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成绩不合格,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伤病不符合军队体检要求,丙方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4.有第四条第二款第7项情形的,由甲方视情确定丙方是否退还国防奖学金和追缴违约金。

第六条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丙方完成规定学业毕业时自动终止。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须征得另两方同意。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国防生有关规定执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增加的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内容。

(三)履行本协议出现争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丙方违约逾期未足额退回国防奖学金本金、缴纳违约金的,由甲方会同乙方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一份,复印无效。

20xx年x月xx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七

乙方(高校):*大学(学院)。

丙方(学生):级专业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国防生有关规定,经军队有关部门组织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甲、乙双方确定(招收、选拔)丙方为国防生,培养目标为军队(指挥类、非指挥类)干部。根据国防生培养工作需要,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军队确定的国防奖学金标准和发放办法,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每学年与乙方结算丙方的学杂费,定期向丙方发放生活补助费。

(二)根据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组织丙方参加军政训练,帮助丙方具备基本的军人素质和军官素养。

(三)会同乙方对丙方实施教育管理,军政训练期间对丙方实施军事化管理,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四)建立丙方个人考评档案,在乙方协助下,定期考核了解丙方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军政训练、作风纪律、身心素质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五)与乙方共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入伍时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的保管转递。

(六)参与丙方毕业考核鉴定,对达到培养目标的提出任职建议,根据部队需要和丙方专业特长、在校表现,提出分配预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丙方毕业派遣工作。

(七)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无法安排丙方到部队任职时,通过乙方安排丙方作为普通生面向社会就业。

(八)根据国家法律、军队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科学制定丙方的教学培养方案,合理设置专业课程,选派思想素质好、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为丙方授课。

(二)负责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及时向甲方通报丙方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军政训练,将丙方军政训练内容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为丙方军政训练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四)配合甲方结算丙方的国防奖学金学杂费,为丙方评定发放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国防生专项奖学金。

(五)协助甲方对丙方实施淘汰和违约处理,负责将丙方违约情况记入其个人档案,配合甲方做好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追缴工作。对尚未足额退缴国防奖学金本金和违约金的,不得为其申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办理户籍迁移等离校手续。

(六)建立和保管丙方个人档案材料,丙方毕业入伍时将其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一并移交给甲方。

(七)组织相关院(系)对丙方作出客观的学期和毕业鉴定。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和推荐免试、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手续。

(九)对丙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处罚权不因本协议而改变。

第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军队工作,严守国家和军队秘密,不得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不得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军队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乙方的双重教育管理,定期向甲方、乙方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自觉接受甲方军事化管理,学期和毕业训练考核达到甲方要求,体检符合军队有关规定。

(四)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必修学分,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培养目标为指挥类的,本科毕业时不得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后,可以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研究生。

(六)未经甲方审批同意,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私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不得在校外借住、租住。

(七)享受甲方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可以参评乙方提供的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奖学金,享受军队提供的军事教育训练资源。

(八)毕业时服从甲方、乙方分配。

(九)应由一名亲友作为担保人,保证对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协议有效期内,有权对甲方、乙方未履行协议行为提出质询,或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第四条违约情形。

(一)除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等因素外,甲方、乙方因主观原因未能履行协议的,构成违约。

(二)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参加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外的其他党派和政治性组织。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国防生管理规定被学校退学、开除学籍。

3、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和报考研究生等事宜。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军政训练,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严重。

5、以逃避到军队工作为目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拒不服从甲方和乙方毕业分配,或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教育无效。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不合格,体检不符合军队要求,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7、经甲、乙双方考核鉴定,确认不适合继续作为军队干部培养对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规定为丙方提供国防奖学金的,丙方有权解除培养协议。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反本协议帮助丙方办理转学、休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出国留学、结婚、推荐免试和报考研究生等事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丙方构成违约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取消丙方国防生资格。

2、有第四条第二款1、2、3、4项情形的,由乙方对丙方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有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情形的,乙方不为丙方出具报考研究生、出国或者录用为公务员、国企职员等证明材料。

有第四条第二款第1、2、3、4、5项情形的,在协议解除后的30日内,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缴纳规定数额的违约金。

3、有第四条第二款第6项情形的,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军政训练考核成绩不合格,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因伤病不符合军队体检要求,丙方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可不退还。

4、有第四条第二款第7项情形的,由甲方视情确定丙方是否退还国防奖学金和追缴违约金。

第六条附则。

甲方(选培办主任签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学校领导签字):*大学(学院)(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签字):

担保人(亲友签字):

监护人住址:监护人电话: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八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乙方针对甲方的人力资源规划的需求,双方共同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进行合作,利用协议双方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乙方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本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双方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方式达成以下协议。

1、根据企业的发展、经营状况提出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制订出企业未来3—5年的专业需求计划。

2、负责提出所需专业的用人标准和要求(含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外语水平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特殊技能要求)。

3、参与乙方制订相关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职业技能课程的设置以及教材的编写;提供专业选修课、职业技能课的师资(课酬由乙方按照学院规定支付)。

4、负责对“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的实习岗位的落实;参与学生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指导工作;负责“订单式”人才培养学生面试、笔试工作。

5、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训)期间的考核工作。

6、学生毕业后,根据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负责推荐学生就业;为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和学生就业提供便利。

7、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安排学生在公司主要对应岗位进行轮训,确保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学生顶岗实训期间甲方按10元/天作为生活补助,甲方负责办理学生在甲方工作和实训期间的各种保险,其余时间由学生本人负责。

8、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直接进入试用期,学生实习期加试用期的时间至多不超过半年,试用期合格的学生,甲方应如期予以转正。

9、为搞好订单班级的实训演练,乙方根据教学计划需要,甲方可把退役的生产设备适合教学的捐给乙方用于教学。

10、甲方高层领导保证每学期给学生授课一次,时间、内容双方协商后确定。

11、为乙方教师到甲方单位研修提供方便。

1、结合甲方的具体情况和市场的需求,负责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和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职人才培养规定结合甲方所提出的用人标准及要求,调整订单专业的教学计划,按甲方需要设置专业方向,科学地制定课程教材及教学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以适应“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需要。

3、负责组织好该专业学生到甲方实习(训)场所进行实训以及毕业环节指导工作;参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4、协助甲方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等一系列工作。

5、跟踪甲方使用毕业生的情况,反馈、调整、及时修正专业培养计划。

6、为了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与工作秩序,同时也为了方便学生,在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由乙方派教师到甲方公司集中办理学生的毕业答辩、离校手续。

7、响应公司提议的校企合作交流活动。

1、甲方应在每年毕业生就业稳定后,以实际到“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就业的人数(生产制造业单位除外)按照200元/人的标准支付乙方作为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综合管理费用,乙方收款后须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乙方应协助办理毕业生到用人企业就业的相关手续。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乙方建立“远东电机集团公司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可利用基地培养电机制造专业各种技能型应用人才。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附学生名单(需学生本人签字)。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__日。

______年__月____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九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乙方)受(甲方)委托,自年(入学年)为甲方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丙方),为规范培养环节,保证各方的权责,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硕士研究生姓名:;学院:;专业领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三、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乙方具有实践经验的导师和甲方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甲方导师应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结合甲方的实际任务作为课题来完成学位论文。以甲方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或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作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工程硕士硕士论文工作一般在甲方进行,论文课题需在乙方进行的,课题费由甲方提供,由甲、乙方指导教师鉴定课题合同,确定课题经费数额,完成甲方任务。

四、工程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工资、福利待遇,学习期间往返路费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工程硕士在职攻读学位期间,不论何种原因中断学习,均参照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习,学费不予退还。

六、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报到前须一次性缴纳学费元,经甲、丙双方商定,由(甲方或丙方)支付乙方。交款后方可取得学籍,所学课程记入学分。

七、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由乙方发给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并将学位证书交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至年月底有效。

甲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__年__月__日。

联系电话:

乙方: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公章)。

乙方负责人:__年__月__日。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__年__月__日。

联系电话: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十

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丁方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字:年月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十一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xx]149号)精神,甲乙双方自愿建立合作关系,联合招收和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招收和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由甲方确定招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采取甲、乙双方联合招收的方式,共同对进行培养。

二、对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1.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止,工作地点在甲方。如在站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博士后管理机构备案;如提前完成科研项目,由提出申请,经甲方博士后项目小组审核,报甲、乙双方主管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出站手续,最多可提前三个月。

2.根据需要甲方成立企业博士后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负责对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若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其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4.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按计划进站、开展研究工作,将由乙方承担责任,并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支付延期出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须按流动站在站人员同等对待,纳入乙方博士后招收培养计划,办理博士后报批、制订博士后在站工作计划、申报博士后基金、阶段性工作检查、博士后证书颁发、出站手续等。

三、甲方责任。

1.为从事科研项目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其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负责经费的管理。

2.按照x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对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使其在站期间享有…………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3.负责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其从事项目研究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指派专人参加项目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专家检查验收科研项目成果,并给予评定,评定意见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为在站期间提供住房,并负责户口、人事、组织等关系的管理,出站后,甲方收回住房。

6.负责在站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7.每年向乙方提供行政管理费及名誉导师费4000元。

四、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进、出站手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2.指定相关专业一名博士生导师作为名誉导师。

3.开放有关实验室,为使用乙方精密仪器、设备提供便利的科研条件。

五、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在甲方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属甲方,成果的转让开发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涉及甲、乙双方合作科研,具体方式及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在甲方工作站期间发表的论文,如是本人独立完成的,除本人署名外均应注明甲乙双方单位,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如是与工作站其他人合作完成的,应为第一署名人。

3.科研成果及专利未经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漏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请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十三

本文目录。

江苏省免费师范生(高等幼儿师范)培养就业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通讯地址:

联络方式:

乙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学生):

班级: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方式:

丙方(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就乙方赴甲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定向培养和预就业期限为一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二、培养方式:乙方第  学期前半学期在丙方进行定向培养课程学习,第   学期后半学期和第  学期在甲方预就业(顶岗实习),   年  月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

协议书。

     月乙方获取丙方毕业证书。定向培养课程的选取办法是:乙方按工作岗位的需要,在甲方人员和丙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从丙方“定向培养课程库”中选取培养课程,取得本学期相应学分。乙方在甲方实习的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乙方在甲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岗位(类别)为:,甲方安排为乙方实习期间的指导教师。甲方若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需经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原则上不能安排乙方到高危岗位、危险区域工作,如有必要需经丙方同意。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安全保障。

四、实习期间,学生根据工作岗位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在甲方技术人员和丙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最后必须通过毕业答辩。甲方需为乙方回校参加考试、毕业答辩等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方便。

五、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待遇,预就业期间每月为元,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甲方聘用试用期本科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即转为正式员工。

六、乙方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

规章制度。

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七、本协议必须经丙方审核确认后生效,丙方指定教师辅导、检查乙方的定向培养和预就业过程。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三方签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

甲方代表(签):

丙方(公章):

丙方代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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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按需招生的原则,经大学(乙方)、考生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甲方)、考生(丙方),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录取标准,并取得甲方、丙方同意,录取丙方为。

学院专业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丙方毕业后回甲方工作。

二、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乙方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丙方在学期间组织关系、工资、行政户口等人事关系仍保留甲方。

三、丙方在学期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的撰写工作。乙方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负责丙方的思想教育管理、业务培养和生活管理。甲方要定期了解丙方的思想、业务学习等情况,并予以必要的指导。

四、若丙方因故需中途辍学,由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丙方回甲方工作。

五、甲方对丙方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可以提出建议,最后由乙方确定。

六、丙方在学期间若报考博士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负责审核丙方的学习情况,若丙方符合毕业要求,发给毕业证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授予硕士学位。丙方的学习档案等材料由乙方迳寄甲方。

八、丙方在分配前如要求改变就业去向,应征得甲方同意。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到丙方终止学习为止。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十、其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章:

甲方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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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学院分院。

乙方:

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官和教学管理队伍,加快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步伐,适应培养跨世纪军事斗争人才的客观需要,经甲方研究决定,批准乙方参加工程硕士班的先行开课,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按国家规定,工程硕士生招生对象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即xx年xx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工作实践经验的突出的在职人员,若经或国家学位办审查乙方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二、在未正式考取工程硕士生之前,参加南航在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形式的先行开课,就读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我军条令条例和就读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为学院争光。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在就读学校或本院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按学院与签定的有关协议,本人同意:若通过x年xx月组织的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转为工程硕士生,学籍自录取之日起计算;若由于有关原因,未被录取仍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向南航所缴费用学院不负责追回。

四、按有关协议,若本人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按三年计,同意向支付培养费共计x元。其中于x年支付第一学年学费x元,x年xx月底前支付第二学年学费x年,余款于被正式录取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交付。鉴于国家下达给南航名额有限,正式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由于本人原因不读或中途申请退学,仍应向南航支付全额培养费用。

五、若本人未被录取,只修研究生课程,两年共向支付培养管理费x元,修完相应课程并合格后,由发给结业证书。若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程序申请,应向支付培养费共计x元。

甲方负责人(签)                  乙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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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免费师范生(高等幼儿师范)培养就业协议书。

甲方:(招生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生源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在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和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招收培养幼儿园男教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师〔xx〕10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乙方具有参加当地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热爱幼教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

通知书。

及经甲方、丙方签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五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六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五年。

第七条在五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八条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江苏教育学院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按照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

第十一条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丙方同意,可在公办幼儿园间流动。

第十二条免费师范生毕业前不得参加“专转本”等学习,在协议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专升本学习。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四条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公办幼儿园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幼儿园。

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业余、函授性质的专升本学习,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十六条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幼儿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未满五年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后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监护人(签或按指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培养书法家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实习单位):

通讯地址:

联络方式:

乙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学生):

班级: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络方式:

丙方(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就乙方赴甲方定向培养和 预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定向培养和预就业期限为一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二、培养方式:乙方第 学期前半学期在丙方进行定向培养课程学习, 第 学期后半学期和第 学期在甲方预就业(顶岗实习), 年 月甲方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月乙方获取丙方毕业证书。

定向培养课程的选取办法是:乙方按工作岗位的需要,在甲方人员和丙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 从丙方“定向培养课程库”中选取培养课程,取得本学期相应学分。

乙方在甲方实习的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乙方在甲方定向培养和预就业岗位(类别)为: , 甲方安排为乙方实习期间的指导教师。

甲方若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原则上不能安排乙方到高危岗位、危险区域工作,如有必要需经丙方同意。

乙方享受甲方正式员工同等的劳 动安全保障。

四、实习期间,学生根据工作岗位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在甲 方技术人员和丙方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最后必须通过毕业答辩。

甲方需为乙方回校参加考试、毕业答辩等提供必要的时 间和方便。

五、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待遇,预就业期间 每月为 元,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甲方聘用试用期本科生的相关规定 执行,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即转为正式员工。

六、乙方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反规 章制度情况,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七、本协议必须经丙方审核确认后生效,丙方指定教师辅导、检查 乙方的定向培养和预就业过程。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三方签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

甲方代表(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丙方代表(签):

年 月 日

根据按需招生的原则,经 大学(乙方)、考生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甲方)、考生(丙方),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录取标准,并取得甲方、丙方同意,录取丙方为

学院 专业 级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丙方毕业后回甲方工作。

二、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乙方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丙方在学期间组织关系、工资、行政户口等人事关系仍保留甲方。

三、丙方在学期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的撰写工作。

乙方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负责丙方的思想教育管理、业务培养和生活管理。

甲方要定期了解丙方的思想、业务学习等情况,并予以必要的指导。

四、若丙方因故需中途辍学,由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丙方回甲方工作。

五、甲方对丙方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可以提出建议,最后由乙方确定。

六、丙方在学期间若报考博士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负责审核丙方的学习情况,若丙方符合毕业要求,发给毕业证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授予硕士学位。

丙方的学习档案等材料由乙方迳寄甲方。

八、丙方在分配前如要求改变就业去向,应征得甲方同意。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到丙方终止学习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十、其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xx学院xx分院

乙方:

批准乙方参加xx工程硕士班的'先行开课,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若经xx或国家学位办审查乙方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我军条令条例和就读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为学院争光。

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在就读学校或本院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给予的相应处罚。

学籍自录取之日起计算;若由于有关原因,未被录取仍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向南航所缴费用学院不负责追回。

四、按有关协议,若本人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按三年计,同意向xx支付培养费共计xxxxx元。

其中于xxxx年支付第一学年学费xxxx元,xxxx年xx月底前支付第二学年学费xxxx年,余款于被正式录取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交付。

鉴于国家下达给南航名额有限,正式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由于本人原因不读或中途申请退学,仍应向南航支付全额培养费用。

五、若本人未被录取,只修研究生课程,两年共向xx支付培养管理费xxxx元,修完相应课程并合格后,由xx发给结业证书。

若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xx程序申请,应向xx支付培养费共计xxxxx元。

甲方负责人(签) 乙方(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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