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风雨吟读后感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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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风雨吟读后感大全(21篇)
时间:2023-11-08 07:36:04     小编:QJ墨客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与他人进行深入交流。读后感应该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连贯性,要有明确的主题和观点,并通过事实、细节和论证来支持。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或某篇文章后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文字表达,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同时也可以记录自己的成长和变化。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认真阅读并理解书中内容,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相互学习和借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雨吟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本关于爱和成长的书,这是一本在你阴郁时能让你提起对生活宣战的勇气的书,这是一本每个对生活有美好向往的人可以从中汲取力量的书。

当然这只是一个对莉丝·默里从出生到考入哈佛一个简要概括,电影风雨哈佛路也只是选取了莉丝·默里童年回忆中的一部分,还有努力读书的那部分。我阅读了原著中文翻译版我才知道,她是一个有许多我们难以想象的故事的人坚强女子,她的内心自始至终充满着对她的家人的爱。她擅长交朋友,尽管在学校的时候不被人待见,她也能在学校外得到真挚的友情。但在书文字中你却感受不到莉丝·默里对生活的抱怨悲愤或是冷漠无情,贯穿整部书的有的只是对家人的爱,还有对朋友的感谢,以及对生活的美好憧憬。书中的文字有很多是她的内心独白,还有对生活的向往。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故事,这是能让我们瞥见生活不易的一本关于成长的书。更多发生在她身边的事我就不一一概括了(其实是人物名字我都记不住了,但这并不妨碍什么),相较于我们平常人家的生活,痛苦和不幸成了她的家常便饭;流浪寄宿是她童年生活的主旋律;努力读书是她在历经千辛万苦后最后一搏。书中大部分内容没有集中在“哈佛”而是集中在“风雨”和“路”上。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莉丝·默里童年的不幸故事,让我感觉有些阴郁,而她对母亲的爱却让我感到她和她的家人生活得无比温馨。她时不时的'幻想又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在一无所有后还是选择努力读书并最终得到了名额不多的奖学金,这份勇毅实在令人动容。

我想象着莉丝那时的模样,虽饱经风雨但光芒四射,虽身材矮小但坚实挺拔,虽一无所有但笑容满面。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是对成熟的感悟,对生命的热爱。读这篇文章的人你是不是有了阅读原著的冲动呢,我建议你们先看电影再看原著,这样的话你们可以深刻体会主人公的情感。

总结,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才是真的英雄。一个逆袭人生的真实故事,莉丝·默里,一个小人物却光芒万丈。风雨哈佛路——对生存的惊险记载,相信你读完以后会有所改变!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丽丝的成长历程,前面很大一部分篇幅写的都是她颓废、饿肚子、居无定所、没有人生目标、不知未来在哪里的日子。

所以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坚持看完了。

因为我有一种直觉,看完这本书或许能改变我什么;或许,我一直以来的难题和困惑,这本书能给我答案。

我在上完寂静法师的课后,虽然再看书学习时有了较以往明显的进步,但我觉得有些根深蒂固的问题还是存在。比如,我依然特别喜欢玩游戏;比如,看书看久了还是会困。

那么怎么解决这两个问题呢?一个是玩游戏,一个是睡觉。

《风雨哈佛路》是个真实的故事,丽丝是真实存在着的人。她和我一样是人,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更何况,我和她相似的地方太多,这让我看到了和她的共鸣。

所以,我要把这本书的主人公、这个真实存在着的丽丝当做我的人生标杆!

丽丝每次想跷课和朋友出去玩时,靠的是动力;丽丝每次起不来床时,靠的也是动力;

我觉得我和丽丝一样,我最需要的不是自控力,而是动力。动力才更适合我!(在写这句话的时候,我很清楚我的心里不是盲目跟从。)。

后来在把《风雨哈佛路》快看完时,我下决心要戒掉游戏,每天花我尽可能多的时间看书写作,就像丽丝真正下定决心完成高中学业改变她的人生一样。

丽丝的基础很差,我的基础也很差。丽丝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然后赶上别人的脚步,最终超过别人的脚步。我也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然后赶上别人的脚步,最终成就自己!

尽管我和我心中的目标差距很多很多,但是丽丝不也同样吗?

我也要像丽丝一样坚持下来,她最终成功了。

然而在坚持的道路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每当午夜梦回、每当身心疲累、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盯着电脑,心中十分的想要玩游戏。我怀念游戏里熟悉的楼房建筑,地图上或宽或窄的马路,山坡上被脚步溅起的尘土或草叶,还有队友的欢笑声、警惕声,还有与他们的互动……这些都让我无比怀念。

但我知道游戏除了能带给我短暂的欢乐以外,它的存在于我而言,并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它只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我的人生。

如同毒瘾一样,明知道带给不了我人生真正需要的东西,却还是想要去做,然而又得克制自己不要去做。

所以这一次一次想玩游戏的冲动,都被我难受的克制住了。至今为止已经半个月了,我没有登录过一次游戏。坚持的时间虽短,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克制这种毒瘾般的欲望有多么让人难受,就像丽丝在上课时被朋友们鼓动逃课出去玩一样。

丽丝经受了理智与欲望的纠结,但她战胜了自己,她拒绝了他们。

我也要像她一样,坚持自己的信念,战胜自己,拒绝那些对我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事情。

我要成功,我要早日成功。

丽丝能做到,我也一定能做到。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我们没有差别。

我不是想完全戒掉游戏,就像丽丝不是不再和她的朋友们出去玩一样。而是此时此刻不适合做这样的事情!我还没有成功,我怎么能想着玩呢?我应该抓紧一切时间加快我前进的脚步,这样我才能过我真正的、轻松而有意义的生活,像个我所希望成为的人那样生活。

风雨吟读后感篇三

不知怎么回事,天一阁对于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阻隔。照理,我是读书人,它是藏书楼,我是宁波人,它在宁波城,早该频频往访的了,然而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1976年春到宁波养病,住在我早年的老师盛钟健先生家,盛先生一直有心设法把我弄到天一间里去看一段时间书,但按当时的情景,手续颇烦人,我也没有读书的心绪,只得作罢。后来情况好了,宁波市文化艺术界的朋友们总要定期邀我去讲点课,但我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始终没有去过天一阁。

是啊,现在大批到宁波作几日游的普通上海市民回来后都在大谈天一阁,而我这个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重印书籍、对天一阁的变迁历史相当熟悉的人却从未进过阁,实在说不过去。直到1990年8月我再一次到宁波讲课,终于在讲完的那一天支支吾吾地向主人提出了这个要求。主人是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天一阁正属他管辖,在对我的这个可怕缺漏大吃一惊之余立即决定,明天由他亲自陪同,进天一阁。

但是。就在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城市都在柔弱地颤抖。第二天上午如约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打落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枪的文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该迅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很有一些文人学士终年辛劳地以抄书、藏书为业,但清苦的读书人到底能藏多少书,而这些书又何以保证历几代而不流散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功名资财、良田巍楼尚且如此,更逞论区区几箱书?宫廷当然有不少书,但在清代之前,大多构不成整体文化意义上的藏书规格,又每每毁于改朝换代之际,是不能够去指望的。鉴于这种种情况,历史只能把藏书的事业托付给一些非常特殊的人物了。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这种人为官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这种人必须有极高的文化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有迅捷的敏感;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这种人还必须有超越时间的深入谋划,对如何使自己的后代把藏书保存下去有预先的构想。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这样的藏书家委实也是出过一些的,但没过几代,他们的事业都相继萎谢。他们的名字可以写出长长一串,但他们的藏书却早已流散得一本不剩了。那么,这些名字也就组合成了一种没有成果的努力,一种似乎实现过而最终还是未能实现的悲剧性愿望。

能不能再出一个人呢,哪怕仅仅是一个,他可以把上述种种苛刻的条件提升得更加苛刻,他可以把管理、保存、继承诸项关节琢磨到极端,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一座藏书楼,一座,只是一座!上天,可怜可怜中国和中国文化吧。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唯此岿然独存。”

这就是说,自明至清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界所留下的一部分书籍文明,终于找到了一所可以稍加归拢的房子。

明以前的漫长历史,不去说它了,明以后没有被归拢的书籍,也不去说它了,我们只向这座房子叩头致谢吧,感谢它为我们民族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栖脚处。

范钦是明代嘉靖年间人,自27岁考中进士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官,到的地方很多,北至陕西、河南,南至两广、云南,东至福建、江西,都有他的宦迹。最后做到兵部右侍郎,官职不算小了。这就为他的藏书提供了充裕的财力基础和搜罗空间。在文化资料十分散乱,又没有在这方面建立起像样的文化市场的当时,官职本身也是搜集书籍的重要依凭。他每到一地做官,总是非常留意搜集当地的公私刻本,特别是搜集其他藏书家不甚重视、或无力获得的各种地方志、政书、实录以及历科试士录,明代各地位人刻印的诗文集,本是很容易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他也搜得不少。这一切,光有搜集的热心和资财就不够了。乍一看,他是在公务之暇把玩书籍,而事实上他已经把人生的第一要务看成是搜集图书,做官倒成了业余,或者说,成了他搜集图书的必要手段。他内心隐潜着的轻重判断是这样,历史的宏观裁断也是这样。好像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簸九州的官位上来成全他。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理了一宗大案,也许是弹劾了一名贪官,也许是调停了几处官场恩怨,也许是理顺了几项财政关系,衙堂威仪,朝野声誉,不一而足。然而他知道,这一切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傍晚时分差役递上的那个薄薄的蓝布包袱,那里边几册按他的意思搜集来的旧书,又要汇入行箧。他那小心翼翼翻动书页的声音,比开道的鸣锣和吆喝都要响亮。

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当时在朝廷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因而遭到延杖之罚,并下过监狱。后来在仕途上仍然耿直不阿,公然冒犯权奸严氏家族,严世藩想加害于他,而其父严嵩却说:“范钦是连郭勋都敢顶撞的人,你参了他的官,反而会让他更出名。”结果严氏家族竟奈何范钦不得。我们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到,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这一点我们不妨把范钦和他身边的其他藏书家作个比较。与范钦很要好的书法大师丰坊也是一个藏书家,他的字毫无疑问要比范钦写得好,一代书家董其昌曾非常钦佩地把他与文徵明并列,说他们两人是“墨池董狐”,可见在整个中国古代书法史上,他也是一个耀眼的星座。他在其他不少方面的学问也超过范钦,例如他的专著《五经世学》,就未必是范钦写得出来的。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学,他太激动,大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起先他也曾狠下一条心变卖掉家里的千亩良田来换取书法名帖和其他书籍,在范钦的天一阁还未建立的时候他已构成了相当的藏书规模,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口口声声尊他为师的门生们也可能是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籍转售给范钦。范钦既没有丰坊的艺术才华,也没有丰坊的人格缺陷,因此,他以一种冷峻的理性提炼了丰坊也会有的文化良知,使之变成一种清醒的社会行为。相比之下,他的社会人格比较强健,只有这种人才能把文化事业管理起来。太纯粹的艺术家或学者在社会人格上大多缺少旋转力,是办不好这种事情的。

另一位可以与范钦构成对比的藏书家正是他的侄子范大澈。范大澈从小受叔父影响,不少方面很像范钦,例如他为官很有能力,多次出使国外,而内心又对书籍有一种强烈的癖好;他学问不错,对书籍也有文化价值上的裁断力,因此曾被他搜集到一些重要珍本。他藏书,既有叔父的正面感染,也有叔父的反面刺激。据说有一次他向范钦借书而范钦不甚爽快,便立志自建藏书楼来悄悄与叔父争胜,历数年努力而楼成,他就经常邀请叔父前去作客,还故意把一些珍贵秘本放在案上任叔父随意取阅。遇到这种情况,范钦总是淡淡的一笑而已。在这里,叔侄两位藏书家的差别就看出来了。侄子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终极性目标是很有限的,只要把楼建成,再搜集到叔父所没有的版本,他就会欣然自慰。结果,这位作为后辈新建的藏书楼只延续几代就合乎逻辑地流散了,而天一阁却以一种怪异的力度屹立着。

实际上,这也就是范钦身上所支撑着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在很长时间内的表现常常让人感到过于冷漠、严峻,甚至不近人情,但天一阁就是靠着它延续至今的。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因此,范钦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意志力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不妨说,天一间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于范钦死后。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荣幸,还是一场延绵数百年的苦役。

活到80高龄的范钦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他把大儿子和二媳妇(二儿子已亡故)叫到跟前,安排遗产继承事项。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把遗产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我坚信这种遗产分割法老人已经反复考虑了几十年。实际上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出的难题:要么后代中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让这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他故意让遗嘱变得不近情理,让立志继承藏书的一房完全无利可图。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只要有一丝掺假,再隔几代,假的成分会成倍地扩大,他也会重蹈其他藏书家的覆辙。他没有丝毫意思想讥刺或鄙薄要继承万两白银的那一房,诚实地承认自己没有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总比在老人病榻前不太诚实的信誓旦旦好得多。但是,毫无疑问,范钦更希望在告别人世的最后一刻听到自己企盼了几十年的声音。他对死神并不恐惧,此刻却不无恐惧地直视着后辈的眼睛。

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藏书楼,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

就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开始了。多少年后,范大冲也会有遗嘱,范大冲的儿子又会有遗嘱……,后一代的遗嘱比前一代还要严格。藏书的原始动机越来越远,而家族的繁衍却越来越大,怎么能使后代众多支脉的范氏世谱中每一家每一房都严格地恪守先祖范钦的规范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再品味的艰难课题。在当时,一切有历史跨度的文化事业只能交付给家族传代系列,但家族传代本身却是一种不断分裂、异化、自立的生命过程。让后代的后代接受一个需要终生投入的强硬指令,是十分违背生命的自在状态的;让几百年之后的后裔不经自身体验就来沿袭几百年前某位祖先的生命冲动,也难免有许多憋气的地方。不难想象,天一阁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维护和保存,却不知是为什么。按照今天的思维习惯,人们会在高度评价范氏家族的丰功伟绩之余随之揣想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自觉,其实我可肯定此间埋藏着许多难以言状的心理悲剧和家族纷争,这个在藏书楼下生活了几百年的家族非常值得同情。

范钦和他的继承者们早就预料到这种可能,而且预料藏书楼就会因这种点滴可能而崩坍,因而已经预防在先。他们给家族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处罚规则,处罚内容是当时视为最大屈辱的不予参加祭祖大典,因为这种处罚意味着在家族血统关系上亮出了“黄牌”,比杖责鞭笞之类还要严重。处罚规则标明: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3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1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者,罚不与祭3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此,必须讲到那个我每次想起都很难过的事件了。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卿的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要登天一阁读点书,竟要知府作媒嫁给了范家。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在当时已属于旁支。反正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郁郁而终。

今天,当我抬起头来仰望天一阁这栋楼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钱绣芸那忧郁的目光。我几乎觉得这里可出一个文学作品了,不是写一般的婚姻悲剧,而是写在那很少有人文主义气息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己的文化渴求周旋。

从范氏家族的立场来看,不准登楼,不准看书,委实也出于无奈。只要开放一条小缝,终会裂成大隙。但是,永远地不准登楼,不准看书,这座藏书楼存在于世的意义又何在呢?这个问题,每每使范氏家族陷入困惑。

就在这时,传来消息,大学者黄宗羲先生要想登楼看书!这对范家各房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震撼。黄宗羲是“吾乡”余姚人,对范氏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照理是严禁登楼的,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他的父亲本是明末东林党重要人物,被魏忠贤宦官集团所杀,后来宦官集团受审,19岁的黄宗羲在廷一质时竟义愤填膺地锥刺和痛殴漏网余党,后又追杀凶手,警告阮大铖,一时大快人心。清兵南下时他与两个弟弟在家乡组织数百人的子弟兵“世忠营”英勇抗清,抗清失败后便潜心学术,边著述边讲学,把民族道义、人格道德溶化在学问中启世迪人,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天域中第一流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在治学过程中已经到绍兴钮氏“世学楼”和祁氏“淡生堂”去读过书,现在终于想来叩天一阁之门了。他深知范氏家族的森严规矩,但他还是来了,时间是康熙十二年,即1673年。

出乎意外,范氏家族的各房竟一致同意黄宗羲先生登楼,而且允许他细细地阅读楼上的全部藏书。这件事,我一直看成是范氏家族文化品格的一个验证。他们是藏书家,本身在思想学术界和社会政治领域都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他们毕竟为一个人而不是为其他人,交出了他们珍藏严守着的全部钥匙。这里有选择,有裁断,有一个庞大的藏书世家的人格闪耀。黄宗羲先生长衣布鞋,悄然登楼了。铜锁在一具具打开,1673年成为天一阁历史上特别有光彩的一年。

黄宗羲在天一阁翻阅了全部藏书,把其中流通来广者编为书目,并另撰《天一阁藏书记》留世。由此,这座藏书楼便与一位大学者的人格连结起来了。

从此以后,天一阁有了一条可以向真正的大学者开放的新规矩,但这条规矩的执行还是十分苛严,在此后近2的时间内,获准登楼的大学者也仅有10余名,他们的名字,都是上得了中国文化史的。

这样一来,天一阁终于显现了本身的存在意义,尽管显现的机会是那样小。封建家族的血缘继承关系和社会学术界的整体需求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藏书世家面临着无可调和的两难境地:要么深藏密裹使之留存,要么发挥社会价值而任之耗散。看来像天一阁那样经过最严格的选择作极有限的开放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但是,如此严格地在全国学术界进行选择,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家族的职能范畴了。

直到乾隆决定编纂《四库全书》,这个矛盾的解决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乾隆谕旨各省采访遗书,要各藏书家,特别是江南的藏书家积极献书。天一阁进呈珍贵古籍600余种,其中有96种被收录在《四库全书》中,有370余种列入存目。乾隆非常感谢天一阁的贡献,多次褒扬奖赐,并授意新建的南北主要藏书楼都仿照天一阁格局营建。

天一阁因此而大出其名,尽管上献的书籍大多数没有发还,但在国家级的“百科全书”中,在钦定的藏书楼中,都有了它的生命。我曾看到好些著作文章中称乾隆下今天一阁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藏书的意义最终还是要让它广泛流播,“藏”本身不应成为终极目的。连堂堂皇家编书都不得不大幅度地动用天一阁的珍藏,家族性的收藏变成了一种行政性的播杨,这证明天一阁获得了大成功,范钦获得了大成功。

天一阁终于走到了中国近代。什么事情一到中国近代总会变得怪异起来,这座古老的藏书楼开始了自己新的历险。

先是太平军进攻宁波时当地小偷趁乱拆墙偷书,然后当废纸论斤卖给造纸作坊。曾有一人出高价从作坊买去一批,却又遭大火焚毁。

这就成了天一阁此后命运的先兆,它现在遇到的问题已不是让不让某位学者上楼的问题了,竟然是窃贼和偷儿成了它最大的对手。

19,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奇迹般地潜入书楼,白天无声无息,晚上动手偷书,每日只以所带枣子充饥,东墙外的河上,有小船接运所偷书籍。这一次几乎把天一阁的一半珍贵书籍给偷走了,它们渐渐出现在上海的书铺里。

薛继渭的这次偷窃与太平天国时的那些小偷不同,不仅数量巨大、操作系统,而且最终与上海的书铺挂上了钩,显然是受到书商的指使。近代都市的书商用这种办法来侵吞一个古老的藏书楼,我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某种象征意义。把保护藏书楼的种种措施都想到了家的范钦确实没有在防盗的问题上多动脑筋,因为这对在当时这样一个家族的院落来说构不成一种重大威胁。但是,这正像范钦想象不到会有一个近代降临,想象不到近代市场上那些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会采取什么手段。一架架的书橱空了,钱绣芸小姐哀怨地仰望终身而未能上的楼板,黄宗羲先生小心翼翼地踩踏过的楼板,现在只留下偷儿吐出的一大堆枣核在上面。

当时主持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先生听说天一阁遭此浩劫,并得知有些书商正准备把天一阁藏本卖给外国人,便立即拨巨资抢救,保存于东方图书馆的“涵芬楼”里。涵芬楼因有天一阁藏书的润泽而享誉文化界,当代不少文化大家都在那里汲取过营养。但是,如所周知,它最终竟又全部焚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炸弹之下。

这当然更不是数百年前的范钦先生所能预料的了。他“天一生水”的防火秘咒也终于失效。

然而毫无疑问,范钦和他后代的文化良知在现代并没有完全失去光亮。除了张元济先生外,还有大量的热心人想努力保护好天一阁这座“危楼”,使它不要全然成为废墟。这在现代无疑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工程,靠着一家一族的力量已无济于事。幸好,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60年代直至80年代,天一阁一次次被大规模地修缮和充实着,现在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人们游览宁波时大多要去访谒的一个处所。天一阁的藏书还有待于整理,但在文化信息密集、文化沟通便捷的现代,它的主要意义已不是以书籍的实际内容给社会以知识,而是作为一种古典文化事业的象征存在着,让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保存和流传的艰辛历程,联想到一个古老民族对于文化的渴求是何等悲怆和神圣。

风雨吟读后感篇四

正如余秋雨先生说的,我心底中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虽然没仔细去揣摩但确实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风雨天一阁》。

小时候,知道宁波有一座藏书楼——天一阁,感到无比骄傲,因为它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宁波。上完初中,到宁波读书,感觉离天一阁近了许多,但却从未走近过它。记得读师范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曾向我们介绍过天一阁,当时的我听的特入迷。看了余秋雨先生先的风雨天一阁,更是记忆犹新。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

文中也提及了书法大师丰坊和他的侄子范大澈,他们也是藏书家,却并未传承下去。藏书仅凭一人之力,是不能久远的。范钦不仅仅把藏书作为爱好,更把藏书看成是一种使命,而且是整个家族的使命。这也是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岿然独存的原因了。

天一阁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遗迹。那一种精神,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我自己而言,做事都是只有3分钟热度。看同学天天写日记,觉得是个不错的习惯,也尝试着每天写点什么。结果写了一个礼拜,没有坚持下去。我对写作缺乏兴趣是一原因,感觉象在给自己找借口。但最重要的是坚持的决心不够。

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惋惜之余令人敬佩。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很是令人感动。由于家族的规定,她还是没能踏入藏书楼中看书。曾经的我想,藏书楼,藏了那么多书,却不准人看,连家人都不能看,藏了这么多书是做什么用?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不对外开放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下去,只是,这些规矩只能防君子,却不能防小人。

余秋雨先生在最后写道: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现在,他们的灵魂和精神已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中。

风雨吟读后感篇五

读书可以经历一千种人生,不读书你就只能活一次!

哈佛大学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学校,甚至是无数人可望不可求的学校,一直认为能上哈佛大学的人必然天资聪颖,有着极高的天赋,非常人所能进也。可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儿,不仅考上了哈佛大学,还拿到了《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

她出生于纽约的贫民窟,父母吸毒,15岁无家可归,母亲患艾滋病去世,父亲因无钱支付房租被收容所收容,可怜的她到处漂泊,经常借宿同学朋友家,颓废度日,只为填饱肚子,因经常逃课高中只得一学分,只能进非传统性高中,幸运地进入了预备人文学院,偶然的机会老师带她和同学参观哈佛大学,让她对哈佛大学的学习氛围有了深深的向往,对生活重燃了希望与渴望。她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并以全优考入哈佛大学,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12000美元,解决了学费问题。如今,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

她曾因家里没法洗澡头发长满虱子遭同学厌弃,曾因为带同学借宿继父家被赶出家门流浪街头,曾因母亲的去世倍感无所希冀。“我经常静静地穿梭在他们的家中,从没好好地休息过一次,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每天的归宿在何处”,是那段漂泊无依的内心独白,让我不禁心痛不已。

然而,想唱歌的人总能找到歌唱,从她对生活重燃渴望的那刻起,她坚信绝不要让不能做的事妨碍能做的事,她对自己说,你认为对你好的东西,你尽管向前冲去努力争取,不用管他们在背后胡说些什么。

上帝赋予我平静,让我接受无法改变的事情,赋予我勇气,让我改变能改变的事情,赋予我智慧,让我发现事物的不同。这是戒毒的硬币背后写着的文字,让我记忆深刻,也是女孩儿时刻去想着的文字。

对生活的渴望和对命运的反抗,足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完成所谓不能完成的事情,倘若没有实现,说明没那么渴望,献给所有为梦想正在奋斗的人,你总能看见自己辛路挣扎的身影,也会明白自己的渴望是否足够强烈。

风雨吟读后感篇六

自从离开市文联挤身商海,接触的不是营销策划,就是企业经营管理。很久都不曾专注的看文学稿件了,昨日戴周麟先生带来他即将出版的书稿《风雨人生》要我为之写序,我受宠若惊,一来我非名人名家,二来才疏学浅,只是弹花匠的女会弹不会纺,岂敢在众多行家面前舞文弄墨,但由于曾经与戴周鳞先生共事几年,对他略为有些知了,只好勉为其难对其人其文谈一点读后感罢了。

戴周麟先生的《风雨人生》与其说是他的文学作品集粹,还不如说是他对人生阅历的价值收藏。《风雨人生》共分为五小辑从红卫兵滋味难言的故事,知青艰难困苦的生活,到对婚姻家庭的理解和折射社会的观察与反思,约计25万余字。作为文友我有幸先睹为快,从十几年前文学热潮时期,我们就曾经在全国的报刊杂志多次会晤,只是见文不见其人罢了,对他的文风有一些了解。我和他真是有缘,很多年后却变成了同事,然后又天各一方,唯一相通的还是文学。《风雨人生》里收编的是他很多年的辛勤创作,其中不乏精品佳作,他关注人生、关注生活、更关注社会各个阶层面,创作了不少观察和思考的作品,取得了丰硕成果。他的散文文笔流畅、清新自然,小说构思灵巧、简洁凝重,杂文诙谐幽默、独具匠心,既有感而发,又注重文化的责任感,具有厚重的生活底蕴,对生活和社会的洞察力很敏锐。

戴周麟先生对人很真诚,是个很热诚、健康、常带笑容的人,虽然年龄五十有余,心态却很年轻,喜欢和年青人交朋友,同事们都称他为老顽童,我们从他的《女布尔乔亚prettybourgeoisie》即小资白领丽人和《男波西米亚bohemian》即bobo一族的文章就能感受到他的思想,感受到他对大都市时尚语言的理解。从《公交车咏叹调》到《正在发生的新同事关系》就能发现他对现代生活的关注。他热爱生活,热爱创作并对社会有一种使命感,我们透过《祸起b超》以及《怀孕以后》不难感觉到作者的内心世界。特别是《祸起b超》“虽然他们并无害死媳妇之心,但为了打掉媳妇怀的女婴,为了徐家的香火他们成了事实上的杀人犯!待到徐子强从县城回来赶到医院,金草的心脏已停止了跳动——可怜的一对恩爱夫妻,连一句诀别的话也没机会说……善良贤惠的二十五岁妻子和那未出世的女儿悲惨的死了。投案自首的父母被公安机关收监候审。徐子强因突然的巨大打击而精神失常……”让人读后辛酸惆怅。

戴周麟先生对创作是个很勤奋的人,在工作之余经常挑灯夜读,鼻梁上架着一幅老花眼镜,穿着一个白背心坐在床沿,左手摇着一把扇子,右手端书俨然是一副老学者的模样,精彩之处高兴得手舞足稻。上班时又像许多年轻人一样充满朝气,时不时冒出许多流行的网络语言,让人目瞪口呆。他是一个热心的人,记得有一次他为了给我想买二本书,大热天他骑车穿大街,过小巷找遍几家书店才给我买到,我说不用那么麻烦你,他说只要是买书,他就愿意,这件事让我感动了好多天。他喜欢读书、藏书,写作使我和他之间交流有共同的语言,我很喜欢他这个人。

文学即人学,创作是个人情感的一种渲泄,是个人风格的一种表现。戴周麟先生是个重情的人,为了一个“情”字,可以不顾一切。他的作品大多来源于他自己的生活,从写作手法上大多是以第一人称进入的,特别是他的小说,他经常说:我的故事都是那几年当知青时发生的真实的'写照,我很怀念那段日子,那一种磨练是永生难忘的。当那段尘封的记忆打开时,他创作的灵感就格外活跃,他是1969年1月下乡到广汉向阳公社当知青的,在那段日子他爱过恨过迷茫过,作为山村教师的他朦胧的爱过《有个姑娘叫小芳》,还有他英雄救美的《卢小雪抗婚记》“彼时,卢家院坝已有十人围观,却谁也不开腔,仿佛是一截木桩栽在那里。胡二气势汹汹的手舞字据,狂吼着要卢家交人,不交人就把房子撤了抵债……我于是快步进入场中如雷般吼道:妈的个!都给老子住手!……。胡二!你虾子枉自活了几十岁,半条命的知哥是啥样子,今天让你开开眼界!我边说边上去,待走到近前,猛的将衣服扯开,露出了绑着的两颗手榴弹,迅速将两根线套在手上:妈的!谁敢动!……。”人物刻画栩栩如生,场景描写干净利落。很多年以后,当谈到卢小雪时他的眼睛里还发出一道青春的亮光。

戴周麟先生在描写语境上很注重地方特色,通过很地方语的对话,使读者感觉真实亲切,而且故事结果出人预料,让人荡气回肠。如《滋味难言的抛尸案》、《“红五类”知青与“黑五类”农民》。创作离不开生活,而生活离不开自己独特的情感,从戴周鳞先生所有的文稿中我们不仅可感受到他的生活积累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他那一份浓郁的情感和真实的人生,我由衷的希望《风雨人生》能顺利出版并能看到戴周鳞先生更多更好的作品。

风雨吟读后感篇七

《风雨天一阁》是余秋雨散文的长篇力作。开头,作者在高屋建瓴阐述文化传承需要的人格特征之后,用较强的现场说故事的方式让范钦出场。紧接着,用“现代进行时态”来描述“过去完成时态”的历史,使人物和事件极具现场戏剧感。这是作者的第一种笔法。

其后,作者笔锋一转,自然地将自己近年关注的“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命题纳入文中给予阐述,然后再用范钦的“顶撞皇亲”、“严嵩不敢加害”等轶事作为佐证。适时介入所描写的事件之中进行评述,这是作者的第二种笔法。博引及联想式的评述,是作者的第三种笔法。将范钦与当时也很有名的书法家、收藏家丰坊作了比较,和范钦的侄子范大澈作了比较。这样的结果,从艺术角度讲,使文章具有丰满厚实之美。从主旨角度来说,突出了“范钦身上所支撑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范钦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作者的叙述也移到了天一阁传人的身上。一个戏剧化的遗产分割场景出现了。这是用“现代进行时态”描述的古代故事。

接着的是“钱绣芸出嫁看书”的传奇上演了。作者用“再现”、“点评”、“博引”等多种笔法,生动深刻地传达了文化承继的悲怆与神圣。第五部分描述藏书楼的厄运。作者描述的景象还是那么感性,联想博引却异常的沉郁。沉郁之极便转为沉思。尾声部分,通过作者的议论,天一阁具象提升为“古典文化事业”的象征,而它建造、传承的过程中所遭逢到的种种坎坷和问题,也就是“古老文化”产生、承继过程的种种坎坷和问题了。

这样说来,文章的主旨就不仅是一座文化遗迹和与之相关的人了,文章所采用的种种手法,其实也可看成作者本人对历史文化的说法。

风雨吟读后感篇八

最近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好书:《风雨哈佛路》,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莉丝,她出生在纽约,出身贫寒。她的父母因为患有艾滋病,吸食毒品,所以莉丝只能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在学校莉丝穿着肮脏的衣服,一头藏着虱子的头发,这样一来她经常让同学们嘲笑愚弄。最终她选择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的时候,莉丝拼尽全力护住与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浪街头,拾捡垃圾,偷东西,整夜乘坐地铁,只有这里才能温暖入梦。当她在流浪街头的`同时,母亲因艾滋病发作而死。此时的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过这样的生活。她用努力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就读高中。当然,她经常在熟悉的车站,走廓里学习、睡觉,她付出的比其他人多得多。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哈佛大学。

她是一个独立勇敢,自强不息的女孩。现在,我生活在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更应该去好好珍惜,发奋学习。

风雨吟读后感篇九

世界是公平的,你败落,走上不正之道,会变成令人讨厌的角色例如:小偷、强盗、杀人犯,但如果你光明磊落、出泥不染,那你也能事业、学业成功。

这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丽斯·玛利亚的女学生,她和她的一个同学是好朋友,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个好朋友成了超市里的小偷。在亲人们的劝说下,他她们痛改前非,认真上课。终于丽斯·玛利亚不但克服了偷窃,还多次在各地演讲,演讲的内容是她从小偷到她痛改前非的中间故事。

更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每一次偷东西是为了她那吸毒、奄奄一息的母亲,可母亲还是死了,她趴在棺材上,在馆材上批上了她心中的难过和不偷东西的誓言。

在故事中,她的妈妈吸毒过度而死,他决定努力考上大学,经过一番痛苦的'努力后,终于考上了哈佛大学。

从中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只要发下决心,并努力去实现就一定会成功。

记得之前妈妈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写完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写语文书上的三十个词语。有一天写完作业,已经9:30了,睡意涌上我的心头,我的眼皮已经向我抗议了,可……三十个词语还没抄完呢,到底写不写呢?妈妈也不验查,我……算了,被炒了,于是我去睡了。

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因为我放弃了。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

翻到余秋雨的短文――《风雨天一阁》,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体验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天一阁,一个以藏书著称于世的藏书楼。

那天,吃过午饭,短暂的休息之后,一位朋友说:“走,我带你们去天一阁感受一下。”我们都响应,因为下午的时光不知道怎么样打发。去感悟一下藏书楼的书香与文化的历史底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乘车去天一阁。朋友也并不熟悉天一阁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于是,我们跟着他走,反正都不熟悉,错了,也不算什么失误,浏览宁波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也是一种收获,有收获总比无聊地打发时间要好过,心里总会舒坦一点,不至于因为荒废了美好的时光而懊恼。

那天,天气也是阴沉沉的,阳光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也许老天也让我们体验一下余秋雨笔下的天一阁,风雨中的天一阁也许就另有一种味道。

古代的藏书楼最大隐患或者说藏书楼最大危险就是火灾。木制的楼阁,再加上脆弱的纸页,都是怕火的。一把火,就能把几代人的心血、甚至几代的'历史都付之一炬,在那残余的灰烬中,再也难寻历史的踪迹。只能是一生的叹息与遗憾。而创始人之所以取名“天一阁”,是因为去榷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以免除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而天一阁在历史的洪流中就真的按照创造者的意图,演绎得淋漓尽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风貌,只不过多了些历史的沧桑与厚重。这不,今天又老天又飘起了雨丝!

面对选择,我们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历史的抉择如何,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谁也不能站在历史的洪流中去评说,只有后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范钦,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的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如果说大,那么,屈指算来,又有几个呢?恐怕如果有,那么也都被湮没在历史的海洋中。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

历史中和他同时代的人中也不乏藏书者,而残存下来的,流传至今仍然为我们所景仰的、瞻仰的则只有范钦所建立的天一阁这所藏书楼,其他的都随着历史而退出了舞台。为什么惟独范钦能永久地立在历史的洪流中呢?这和范钦的为人、气度是分不开的。也正因为范钦有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才有了他藏书楼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历史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而范钦所创造的历史该怎样继承呢?能不能将自己的一生的心血就在自己驾鹤西游之后也灰飞烟灭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恩泽,他留下的是责任,沉重的历史的责任!范钦的长子范大冲从父亲的肩上接下了这个重担。没有信誓旦旦,但却比信誓旦旦更能打动人心。责任就是接力棒,一代代传下来。“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就这样,天一阁就在这个家族的繁衍生息的历史中岿然不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真正地把藏书楼保存下来,并且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没有一定的规定是不行的。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范家也不例外,也许他们的规矩比别家更苛刻,更严格。但是也正因为严格、苛刻,藏书楼在没有在子孙后代的手中被葬送。虽然后来也有被偷,被盗,但是饱经风雨的天一阁依旧摇曳在风雨中,形成一道风雨中独特的风景,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光辉,深邃而厚重!

走进淡褪了红色的大门,就是一个小小的庭院,原子很小,四棵饱经沧桑的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树被栏杆围着,范钦的铜像就在树的中间。阴沉沉的天气就加重了历史的浓重感,顺着狭窄的小路,也就是走廊,走廊两旁排列的是藏书房间,介绍为范家藏书做出贡献的范家子孙。古色古香的简装或者精装的书都摆在书橱中,昏黄的灯光更让人觉得走进了历史的隧道,沐浴着历史的文化光辉。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一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在每一个安静的夜晚,手捧一本书,便是我最快乐的生活。我曾经读过一本令我十分难忘的书,直到现在,也记忆犹新,它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莉丝从社会的最底层——贫民窟,通过努力,踏入哈佛学府的故事。莉丝出生在纽约的平民窟,那里肮脏,混乱,她的童年,可谓艰辛。饥饿,毒品,艾滋病,充斥在她的童年中。她流浪,她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这一切一直持续到她的妈妈去世的.那一天。那一天,她第一次意识到,她不应该如此了,于是,她奋力读书,只为爬出深谷,沐浴阳光。她用各种零碎的时间来读书,在短短的2年内,完成了4年的学业,获《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考入哈佛。可这一切的背后,她又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我,出生在不算富得流油,也不算穷的潦倒的家庭,但是我,并没有像她那样奋斗,我有更好的学习条件,理应更努力的学习,但我却在白白浪费它,并没有奋力拼搏,我感到万分羞愧。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感触很深:“我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因为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如果我更努力呢?每个人都在努力,你为什么还不赶快拯救你自己。”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曾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习鹰之性以涉险,融鹰之神在山巅。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二

生活像一条曲折蜿蜒的山路,在这条山路上行驶久了,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天气,有时阳光明媚,有时阴雨连绵,甚至会遇到暴风雨。幸运时你会找到一间小屋避雨,但更多的时候总是被暴风雨淋得遍体鳞伤。

小时候,我总以为自己是最幸福最快乐的,因为我不但有父母给予的爱,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给予的爱。我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每天都觉得天非常蓝,阳光非常明媚。我从来也没见过暴风雨,更没有体会过那种暴风雨来临时的感受。

晴朗的日子在慢慢减少,我却没有意识到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

爷爷住院了,因为肝硬化,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事情,不过是输几天液体就好转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非常长时间都没有好转,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全家。

最后一次见爷爷,是在一间祖屋,爷爷非常安详、非常安详。他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爷爷脸上不见了昔日的神采,平时偏胖的身材,这时只能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了。“爷爷,我来看你了。”爷爷微微睁开眼睛,只是非常虚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上了。这是最后一眼,虽然只有几秒钟,但是却永远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在那个眼神中,包含着许多无以言表的感情。

爷爷去世后,有许多人来祭拜他,来祭拜的人,个个地表情都非常悲哀。而我,我比他们每个人更加的悲伤,因为我失去了一个疼爱我的人。

如今我走到那间祖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瞧,爷爷下巴那些短短地胡须,那时,我总是喜欢摸一摸,脸挨着脸,缠着爷爷给我讲他小时候地故事,给我买好吃的。

在我脑海里有许多关于爷爷的记忆,现在再也不会有新的记忆出现了,只剩下回味了。对爷爷的记忆中断是在7年前,最后的一个片段定格在了那个冰冷的夜晚。爷爷去世后,我尘封了一切回忆,直到姥爷去世6年后,我才再次打开这些尘封的记忆,但每次心中都会滑过隐隐的一丝疼痛。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爷爷再给我讲一段故事,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再让我摸一下那一脸扎扎的胡子。但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不会再来。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打动,他真不简朴,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入躲的公路,他竟逐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豪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朴宽阔,我很赏识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气量气度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聪明与能力,良多令人神去的地方他都往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天然的儿子,他终极倒在了大天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青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采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认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硕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中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往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望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硕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望到祖国锦绣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遥,走的辛劳,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四

读过《暴风骤雨》的人都知道,在这充满镜头感的语言背后,真实的历史发生在1946年到1948年间。随着中共中央东北局从各军政机关抽调一万多名干部,奔赴东北平原和山地的各个村屯,一场新的战斗打响了。正是暴风骤雨式的土地改革使千千万赤贫的农民走上了革命到底的义无反顾之路。正是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全面革命化,成为中国革命的特点,也成为中国革命必胜的保证。“庄家人翻身啦”一句,离开了旋律调性,它是呼喊,是叫嚷,是霹雳电闪,它唤醒了阶级,带着拼却一身热血的决绝。周立波在里面描写的赵玉林、郭全海、白玉山夫妇还有老孙头,形象都很鲜明,而且也写出了正面人物的成长历程,可以说真实再现了当年东北的土改风云。东北方言的大量使用也很不错,幽默含蓄,富有地方气息,风土味道,其中人物的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甚为精湛,深入浅出,耐人寻味,令人拍案叫绝,当初我就是因此而“走火入魔”的.。

文中的地主韩老六可谓是反面人物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富人,他拥有大面积的土地,富得流油,而租种他土地的佃户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最后势必会引起人们造反。假如韩老六让他的佃户缴少量的租子,佃户吃的饱穿得暖,能过上富足而有余的日子,佃户们怎么会起来造反呢?韩老六最后又怎么会走向灭亡呢?当然当时的中国不止一个韩老六,正如现在也不至一个富人。现在富人们周游世界享尽人间荣华,穷人们却在为生计拼命流血流汗。为了老百姓的生计,提高工资提高待遇应该是刻不容缓。

最后,让我们为有这样的社会国度而自豪,为这样的国度中的英勇不屈的人们而骄傲!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五

《暴风雨》是英国文豪莎士比亚的代表作,这本书很好看。

本书叙述了米兰公爵普洛斯彼罗被弟弟安东尼奥夺去爵位,带着女儿米兰达和魔术书流亡到一座荒岛,在那里调遣精灵,呼风唤雨。一次,普洛斯彼罗唤来风暴,将安东尼奥、那不勒斯国王和王子乘的船刮上荒岛,凭借魔法,让恶人受到教育。待安东尼奥痛改前非后,普洛斯彼罗饶恕了他,兄弟和解,结果普洛斯彼罗恢复爵位,米兰达与费迪南王子结婚,一同回到意大利。这个故事很是令人感动。

刚刚打开书,我就被它吸引住了。费迪南被普洛斯碧落留在岛上做苦工,我为他愤愤不平;那不勒斯王阿隆佐“死”了,我为费迪南伤心;费迪南恢复了自由,我非常兴奋;那不勒斯王还健在,我很开心;普洛斯彼罗和弟弟和解,重新获得爵位,我欣喜异常;费迪南与米兰达结婚,成为了真正的'夫妻,我十分开心,祝愿他们白头偕老。这本书令我欢笑,令我悲伤,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这出喜剧有很高的艺术性、玄妙的幻想、瑰丽的描绘、生动的形象、诗意的背景彼此交融,达到了有机的统一。虽然这出戏只是诗人通过奇谲的梦幻世界来表现出对人文主义及人类前途的朦胧憧憬,但是体现了诗人对它的渴望。

这本书中队人文主义的憧憬是无与伦比的,我爱这本书。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六

《风雨哈佛路》说的并不是哈佛大学里面大学生们的爱恨情愁,不是纪念他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而是一个女孩考上哈佛大学一路上的风风雨雨。真是佩服某些人,总是能想出那么优美的言辞去装点世界的一切。

标题虽然优美,但是电影内容还是很真实的。生活总是无情,我们不能够有一个高帅富或白富美,没人会为我们指出一条可以一帆风顺的路。我们一直被生活推着向前走,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总期待会有什么事情或奇迹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像主角丽丝一样,虽然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父母都有吸毒最后还染上了艾滋病。自己缺乏父母的照顾,上学的时候却因自己的不同被同学歧视。自己一直渴望着父母能够对自己多点关爱,能够像其他的孩子一样被父母照料着自己的生活,但父母总是不瞅不睬。8岁的那年父母分开了,自己因不愿意上学被社工送进了女童院。到了15岁那年和一个有着同样问题的女孩一起开始了流浪生活,一起乞讨、盗窃。到了16岁的那年,自己唯一的退路——母亲,也因为疾病而离开了人世。这时候丽丝才发现自己一直所期待的事情不但没有发生,反而变得更加糟糕。终于明白到自己如果不去伸手往上爬的话,就只能够一直停留在底层,没天围着毒品、性或者活命而烦恼,自己可能以后只能够做一个捡垃圾的,或者一名妓女。最后凭着自己的天赋,丽丝还是成功的逆袭了。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在哈佛大学上学有自己的公寓,不用再为生活而奔波。

是不是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就可以成功呢?肯定不是,除非你又一个足够强大的背景让你不断去挑战。我们总是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了什么都没有了。但有时候我们对自己所拥有的是否过分期待,路还是我们自己去创造的。我们现在会觉得生活并不是那么理想,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很多时候我们也明白到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对自己的挑战,但我们却又总是选择了从侧面绕过,而不敢正面去面对。为什么我们看到别人的经历总是那么深刻、实在,那是因为我们总是在意别人,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脚下走着的路去瞩目一眼。好好的生活,珍惜自己经历的一切,好的坏的结合在一起才是生活。到我们老的时候,可以跟我们的孩子传授自己一路走来的经历,虽然我们不能活在世人的心中,至少还有人记得我们曾经活在这个世上。

好像有点跑题了,回到正题。

一路走来还需要心中有爱,不要让期待我们的人等得太久。丽丝生活的环境和遭遇都不算好,但她却一直没为此沮丧,而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哪怕只是曾经为她做过的一、二件事,纵然她父母并没有给予多少关爱,甚至还抛弃了她,但丽丝依然还是那么爱着自己的父母。到成功之后,问起她最想挽回的是什么?她还是回答希望能够有一个完整的家。这也是她一路走来最大的力量。

如果你有梦想,你就得捍卫它,那些无所作为的人总是想打击你。像丽丝的朋友都觉得像他们这样底层的人,一生也只能够庸庸碌碌,读大学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但是丽丝还是坚定自己的方向,最后考上了哈佛。所以说在关键时刻站在你的角度去思考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啊。

总的来说《风雨哈佛路》还是一部很好的电影,她说的不是教我们做人的道理。而是要我们学会去突破,很多东西知道了还是要靠实践去实现自己的梦,而绝非说说而已。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七

雨前的天总是灰蒙蒙的,随意地飘着几朵蓝紫色的云,偶尔有几只灰色的麻雀低低地飞过,秋风萧瑟,万物凋零。那一片片枯黄略微带有纹理的树叶,倘然落在了大地上。大地瞬间就像映衬了一层淡淡的黄晕,朦胧又有些凄凉。

我走在大街上,任象征暴风雨来临的雨滴顺着脖子滑下,任身体一阵瑟缩,未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从未见过她那样的神色:清澈的眸子变得通红,眼泪大串大串涌出,死咬嘴唇,从我前面倔强的离开。秋风已经停息了,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一丝呜咽的声音,在空气中愈颤愈细,细到没有,周围便是暴风雨前死一般的寂静。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疏远了未,我想不通。可能是她那天无意间的玩笑话,揭开了我们的伤疤。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伤口处温暖潮湿的地方,生长着腐烂气味的情愫,日益严重。就像一个水瓶,总有会装满的一天,当那天不知名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胸口就被充塞了,什么东西将要从那里喷涌而出。那天放学,我依旧躲开未到,和宁一起回家,路上宁不断抱怨未,我心中竟有一丝快意,当宁说到未今天抢了我的名额时,我先是惊愣,后便不假思索的相信了,一股怒气在我心底燃烧着。路旁的树枝切割着夕阳,把光的碎屑不断地洒向染金的地面。就在那棵我们亲手种下的桂花树下,我责问、怒吼,全然没注意到她的泪染湿了睫毛。当她转身离去后,我一个人伴着疲倦的.月光,站了许久许久。我想得入神,暴风雨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沉重的眼皮,街边的商店口早已站满了人,唯有我反应迟钝。大雨开始倾盆了,我闭上眼,想任这雨洗刷愁云。许久,竟无冷意,我迷惑的抬头,未的笑脸出现在眼前。伞下,我们拥抱了许久许久,微风拂过,带着爱吹过桂花花瓣,从花瓣中带上花香飘到我们的身边,在空气中回旋着,飘进我的心田。再繁华的落笔也不能尽数表达此刻似澎湃,似思志的心音。阳光冲破乌云,一缕缕地洒满了世间。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便可笑对风雨……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八

在假期中,我读了老舍先生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其中《烈日和暴风雨下》这一章令我明白了旧时代劳动人民的辛苦。

文章的内容祥子在烈日和暴风雨下拉车,表现了旧时代人们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不好的环境下拉车,这是祥子的'什么精神呢?这是为了挣多几分钱而不懈努力吗?这是祥子的骨气吗?不,他的生活这样痛苦,是旧社会的压迫。旧社会旧生活使每一个老百姓都过得这样悲惨。

这使我明白到:旧社会的生活是痛苦的,人民是以强欺弱的,强者往往是弱者眼里可恨的人。最后,最痛苦,最无奈的却是弱者。

风雨吟读后感篇十九

洪战辉是个懂事的孩子,即使家里那么地一贫如洗,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渐渐地,洪战辉长大了,考上了一所大学。因为家庭的贫困,他只能靠做小本生意赚取学费。开学后,他又利用课余时间建立了一个电话卡经销网络来维持生存。最终,他每个月都有600元的收入,能够维持全家人的生活了。

爱迪生出身低微,生活贫困,他的“学历”是一生只上过3个月的小学,老师因为总被他古怪的问题问得张口结舌,竟然当他母亲的面说他是一个傻瓜,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爱迪生虽未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但凭个人奋斗和非凡才智、自信、自强、自立获得巨大的成功。他自学成才,以坚韧不拔的毅力,罕有的热情和精力从千万次的.失败中站了起来,克服了数不清的困难,成为美国发明家,企业家。

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却努力的从一个让人同情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变成让全世界尊重的女强人。如果生活真的不公平,那么,生活对她的不公平可谓到了极致。她完全可以放弃她的梦想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放声痛哭,没有人会责怪他,她也完全可以躺在床上或坐在椅上,像一个植物人一样由人服侍。可是这一切,她都没有做,她只是吃力的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习盲语,触摸着事物,仅仅凭着她永不言败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意志,就把理想的天空涂上了人生最亮的色彩。

西汉司马迁少年时就涉猎群书,立志继承父业。正当他撰写的《史记》进展顺利的时候,“李陵事件”的牵联,使他遭受宫刑。面对这奇耻大辱,他不是叹息、沉沦,而是锐意进取,“幽而发愤”,他含冤蒙垢数十年,终于写出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言”的《史记》,流芳后世。

生活中不可能都是平静与安宁,每个人都会经历风风雨雨、遭遇挫折,这是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面对这些,我们应该去打败它、战胜它。我们应该相信,只有走过挫折,未来才会向你绽开灿烂的笑容。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十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首歌唱的多好啊,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没有哪个人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要经受许多的挫折,最后苦尽甘来,一定会品尝到成功以后甜美的果实。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名叫《阳光总在风雨后》,它是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非常的可怜。两个人的父母在她们六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姐姐含辛茹苦地把妹妹一手拉扯大。很不幸,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俩姐妹双双残疾。因为脚部骨折,现在只能用手做事,于是她们选择了写作,可是,只有小学文化的姐妹俩,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几次的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不但没有让她们放弃,反而提高了她们的经验。最终他们出了一本书,里面记录了姐妹俩走过的人生岁月,面对过的挫折与失败。后来,这本书得到了社会的赞扬与认可,当然,还有崇敬。我相信,俩姐妹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为作家,一定会成功!相信她们相信一定会创造明天的辉煌!我们身边的残疾人有很多,虽然他们身体是残疾的,但是他们的心很坚强。有时我们正常人碰到一点点伤害和困难就会放弃,但是残疾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还会去反抗,去坚持,所以,我们大家还远远不如那些残疾人呢!比如说,《达人秀》节目里的“断臂钢琴家”——刘伟,残疾人作家——张海迪,他们都是残疾人,可是他们乐观面对生活,他们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好榜样!

其实,每一个生命,都是抱着很大的希望来到这个美妙的世界上,就算是一只小猫,一只小蚂蚁,一朵小花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哪怕遇到最难的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努力克服。

有时你会觉得命运对你很残酷,对别人很仁爱,但是如果你站在别人的立场,换个角度去想的话,你肯定会觉得很公平,世界很美好,生活更美好,到处充满着希望的光辉!

是啊!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经历了这一次次风吹雨打让人更加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一定会属于坚持不懈的人。

风雨吟读后感篇二十一

读完《余纯顺风雨人生日记》,很受了些感动,他真不简单,独自徒步中国,足迹四万余公里。尤其令人感叹的是,五条进藏的公路,他竟一一徒步征服了。是不是后有来者不好说,但他的壮举确是前无古人的。

艰苦的行程与阅历磨砺了他,以他自己的话来说,由浮躁、功利趋于浑厚宽广,我很欣赏书中的一句话:鸟儿已经飞过,空中不留痕迹,当然,余纯顺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但心胸达于此,人的心灵确有一种升华之感。我钦佩他的勇气、智慧与能力,很多令人神往的地方他都去了,如梦的赛里湖、辽阔的呼伦贝尔、巍巍祁连山、茫茫兴安岭余纯顺,大自然的儿子,他最终倒在了大自然的怀抱中,只是太年轻了些,令人扼腕。

纯顺日记总的'来说还可以,能在艰苦跋涉中写下那样的文字甚是不易,各地山川景物,人情风貌能管窥一豹,不能苛求作者。但我以为,他不能算是一位文化历史知识丰富的作者,他在河南登封对嵩山言,此地少林寺名气大了些,风景一般,语言过于武断。登封的三皇寨与嵩门一带的风光都是够当次的,余没有去过,可能也没有听说过,这不能怪他。登封还有一个极大的特色,此地是三教会粹之地,嵩阳书院、中岳庙、少林寺都有极深厚的文化涵蕴,余没有提及。我想,他作为旅行家,可能珍惜时间,更看重自己走过那些地方,而不在于刻意寻求各地的历史文化渊源吧。

今后会不会有一个徒步走完中华大地同时又有丰富的文化历史知识的人,他的壮行不仅是足迹所至,不仅是感人奋起,而且能使我们看到祖国美丽的山川与灿烂的文化呢?我期待着。

余纯顺比徐霞客走的远,走的辛苦,徐霞客比余纯顺写的隽永,写的有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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