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有效的合同应该具备可调整和变更的灵活性,以适应业务变化。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请务必在签订前参考以下范文。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一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
1.
2.
3.
4.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确定:_______________。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
3.
4.
5.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二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经营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提供营业场地及统一的管理监督,乙方提供商品及专柜必要的装修装饰,乙方租赁经营。
2、甲方负责提供位于_______层_______号区位_______平方米的面积作为租赁的营业场地。
3、租赁专柜商品经营范围限定于__________品牌商标____________品类的商品。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租赁场地、位置、设施、面积的稳定性。甲方由于商品变更及经营需要,或依据其经营的业绩考评结果,需变动乙方的柜台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及其它变更事宜时,应于变更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同意甲方的要求。
2、租赁场地装修改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事先须按甲方要求提交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设施转让或转租给其他厂商使用,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损害甲方利益,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终止合同。
4、营业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停止营业。
5、在租赁经营中,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消费者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6、乙方负责租赁专柜商品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保险等工作及费用。商品到货后,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检验,对不合格商品或超出本合同规定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停止其上柜和销售。
7、租赁专柜商品零售价由乙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并保证租赁商品的零售价在任何时候(包括乙方参加其他商场大型促销活动期间)不高于本市其他销售网点经营的同品牌同品种的零售价;价格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价格违纪现象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8、租赁专柜商品销售时,乙方须严格遵守开票售货、统一收款的销售制度,并由甲方负责向顾客提供收银收据或零售统一发票。乙方不得私自收款付货,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并对当班营业员予以除名。
9、乙方须保证租赁专柜商品的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假、冒、伪、劣商品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残次商品须标识清楚,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花色齐全,不得出现商品短缺及空柜现象。若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撤柜,终止合同。
10、在商品销售中,乙方必须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商品退换制度,顾客在甲方规定的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制度内所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保证无条件予以退换,否则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1、顾客就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包括修理及退换等)的投拆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保留对处理方式的最终决定权。甲方有权以应付乙方的款项代乙方支付赔偿款项,如不足以抵扣时,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额。
12、租赁专柜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方可上柜销售。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名、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生产检验及标号,电器商品必须贴有“3c”认证标志,进口商品应具有中文标识说明、海关完税证明及有效的进口商品检验报告。
13、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需缴纳______元做为售后服务保证金,本合同终止三个月后,若无退换货及顾客投诉现象,甲方无息返还。如出现质量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14、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店庆及甲方根据季节及市场情况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并应保证在活动期间销售商品价格的最大优惠,乙方也可自行组织促销活动和优惠销售,但其组织的活动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须得到甲方的批准认可。
15、租赁经营中,若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在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手续等方面发生严重违约违纪问题,甲方有权视情况根据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按每次以人民币______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6、甲方商场内所有甲方的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统一办理保险。
17、在商品尚未售予顾客之前,乙方应对商品进行保险,否则,应承担不予保险产生的法律后果。
1、乙方租赁专柜在本合同签定时须向甲方缴纳______个月租金,共计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须于租金到期前十五天内向甲方缴纳下次租金。
3、若乙方超过缴纳租金期,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甲方应得租金,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乙方销售货款不足以补足甲方应收取租金,乙方应足额补齐,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扣留商品等措施。
4、甲方实行楼层专柜销售额排行末位淘汰制度,如乙方连续_____个月的实际销售坪效均排在楼层末_____位内,甲方除按规定收取应得租金外,有权视情况进行租赁场地的调整或终止租赁合同。
5、乙方因经营业绩不佳提出撤柜的,必须提前_____天以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在撤柜前_____天内,乙方必须执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若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撤柜,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甲方应得租金及相关费用。
6、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出撤柜,而未在_____天内撤出,甲方免收其超过_____天后的租金及其它应收费用。
7、乙方同意接收使用甲方发放的贵宾卡(vip卡),并同意按贵宾卡购物折扣部分的________%承担。
8、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的实际销售额中提取_____%作为广告费用。
9、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按_____元/平方米/月,计_______元/月。
10、甲方为租赁场地免费提供每平方米________瓦的基本照明,若乙方需增加照明,甲方则按国家有关标准收取电费。
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销售管理规定,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包装袋、销售单据、帐簿、帐册、盘点报表等。甲方每月按乙方的实际使用数量,在结算中按印制成本收取费用。
12、租赁专柜销售人员的工薪、保险、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与其销售人员(营业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保证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商业企业的平均水平。
13、乙方销售人员须按甲方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甲方培训;穿着统一工装;(统一在甲方食堂就餐,乙方需承担餐费_____/元/月/人)、工牌费1_____元/人、员工培训费_____元/人,工装费_____元/人。
每月_____日由甲方负责提供上个月的销售及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接到发票后于本月_____日—25日的付款期内,将乙方应得款项汇往指定的合法帐户。
1、乙方自聘或甲方代聘销售人员,必须符合甲方的用工标准,经甲方面试、培训合格后办理入职登记、工牌、工装等有关进店手续后方可上岗。未经甲方办理上岗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任何销售、促销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视情况每人罚款人民币_____元。
2、租赁专柜的销售人员(营业员)经甲方核定人数为________名,人员一经核定,不得擅自增减,确须调整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
3、乙方在节假日及重大促销活动时可以增加促销人员协助专柜销售,但必须按甲方促销管理人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上岗证件,未经甲方批准和办理手续私自上岗,一经发现按条款1处理。
4、乙方销售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接受甲方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依据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对违纪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相关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销售人员经甲方培训试用合格后不可随意外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出。乙方新调入人员需经甲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缴纳元/人岗前培训费。对乙方违反劳动法及劳资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纠正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情节严重可移送劳动部门查处。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租赁经营合作的正式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在合同期满3日之内,乙方应将其所有商品及物品运离租赁场地,并保持甲方原设施完好。如未能按时撤离或损坏甲方原有设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其结算款中扣除。
2、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一次性付清应付给甲方的应得收入和其它费用。
3、乙方如需与甲方继续租赁经营,须于合同终止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续签合同。如乙方未按本规定告知甲方,甲方视其到期自动终止合约,并有权对其经营场地另行安排。
合同有效期内各类通告,包括邮件、合同结算清单等,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三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贩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名)年月乙方:日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四
甲方:
身份证(电话):
乙方:
身份证(电话):
甲方把____________卖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此房。具体条款如下:
一、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元。
二、地下仓库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地下仓库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元。
三、全部房款为(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四、预交订金:____________元。余款自协议日起____________内交清,如到期乙方不能交清房款甲方将收取一定滞纳金____________。如乙方购房款过限定日期______以上还为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退还所交订金,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五、签订协议后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签订协议后乙方要求退房,甲方将不退还乙方订金。
六、后期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购房款全部交齐给甲方后,甲方负责把此房手续转给乙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订后立刻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五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xxx社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___夜,拼团/包团游。
行程安排详见《旅途程表》。《旅途程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于_________________付清。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3、其他非《旅途程表》中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时分于____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提供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途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甲方应该在旅游团约定出发日期前2日以上告知团队所有人员的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号码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途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六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v^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v^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户外旅游用品租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租赁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的户外旅游用品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止,_____共计____天。
1.在租赁期间,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者,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1.租金及押金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共计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天,押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天。
(1)单人帐,_________元/套/天,押金_________元;
(2)双人双层帐,_________元/套/天,押金_________元;
(3)三人双层帐,_________元/套/天,押金____元_____;
(4)睡袋,_________元/套/天,押金_________元_____;
(8)铝遮阳篷,_________元/套/天,押金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押金;
(2)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物交给甲方,由甲方验收办理退租手续,甲方验收合格后如租赁物无损坏,应将扣除租金后的押金返还乙方。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按实际发生的损坏赔付甲方。
1.帐篷布面:_____单人帐布面____元/套,双人内帐____元/套,双人外帐____元/套,三人内帐____元/套,三人外帐____元/套。
2.帐篷杆____元/根,地钉_________元/套,防风绳____元/套。
3.睡袋:如发生人为损坏,撕裂等按____元/套赔付;垫子:如人为造成漏气或表面损坏等必须按____元/套赔付。
4.遮阳篷:铁架____元/套,铝架____元/套,布面____元/套,地钉____元/套,防风绳____元/套。
5.包装物如有损坏,外套每个赔付____元。
经最后验收,所要赔付的款项由甲乙双方认证后,由甲方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金额____%的违约金。
一方对因户外运动用品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它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书适用^v^有关法律,受^v^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九
性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导游资格证号:____________。
导游卡号:____________。
根据《^v^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在甲方公司附上《导游资格证》。
第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2、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考核方法,多劳多得。
3.如果乙方团体旅行,乙方将获得利润%的`奖励。
4.带游客去河源宾馆,可获得%的奖励。
5.旅行社委托接待服务:元/次。
6.团体旅游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按规定发放工作服,带个人旅游保险带团外出,利用淡季免费到各个景点学习导游。
8.一个月有四天假期,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动词(verb的缩写)经济补偿和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部法[19xx]481号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按第号文件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在补足较低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不及物动词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今后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以有关规定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盖章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
首届海峡客家风情节暨海峡两岸定光佛文化节暨客家风味美食嘉年华将于20xx年6月xx日—14日在武平县岩前均庆寺广场隆重举行,经组委会委托,甲方作为本次大会唯一对外招展单位全权负责招商招展工作及广告赞助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展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甲方职责:
2、负责与组委会关系的协调处理;
5、负责广告赞助企业的联系工作,负责本会楣板设计工作,喷绘安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三、收费标准:
四、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按紧密合作办法执行,即实际产生利润按5:5分成;
3、展位费收入甲乙双方各自先管理,展会结束当天结算清楚;
五、其他约定:
2、本展会的有关关系协调费、政府相关活动项目的补助费统一由甲方负责,其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3、为确保美食节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上交保证金壹万元,保证金在展棚搭建结束2天内返还六、补充协议:
4、所有广告赞助收入扣除成本后,剩下利润,联系方占70%;
八、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手机:手机:
日期:日期: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一
1、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游客向旅行社报名参游时,应首先了解该旅行社是否属合法有证经营社。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与游客协商洽谈旅游业务的,应当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2、团队或游客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旅游业务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范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旅行社签约,其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参加旅行社短长线团旅游,须提前3-30天报名,报名时及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户口册、出生证报名。
4、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的行程内容并预约出团时期。旅行社应全面如实向游客介绍其服务内容及质量。
5、游客应当与旅行社签定正式的《云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签定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异议,可请旅行社作出解释,并将解释的结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签定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有效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旅行社应与游客共同签定《旅_____程表》,一般在出团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时签定。该表上应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确游览点、航班号、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购物次数、自费旅游项目等内容。经旅行社通知无故缺席者视同为已签字认可该行程表内容的游客。
7、游客就预交团费有权索取发票。团费原则上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方法办理。
8、旅行社在确定出团日期后,会通知游客,故游客应预留能够让旅行社与自己联系得上的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约定为准。
9、孕妇、健康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v^名时应如实说明,旅行社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入团参游。
10、游客在旅游中应遵纪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
11、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随团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请不要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13、旅行社无法保证您所购买的商品没有假冒伪劣商品,游客购物须慎重辨别,由此产生的购买责任由游客自负。一旦出现此类问题,由游客与商店解决,但旅行社会给予必要的协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饮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危险,依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协助游客解决有关纠纷。
15、欢迎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及参加旅游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并对该旅游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90天内向当地我省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旅游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清。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v^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v^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报价不含国内旅游意外_____费,自愿购买,金额_____元,(_____金额:____元)。
国内旅游合同(4页)。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无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标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国内旅游合同(5页)。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_____,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意外伤害_____。(十元保十万元)。
国内旅游合同(6页)。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继续发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因此导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国内旅游合同(7页)。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执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发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国内旅游合同(8页)。
旅_____程表。
旅游团队名称。
旅游线路及名称自__起,途经__、__到达__,
自__起,途经__、__返回__,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____________________。
饮食安排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安排。
购物安排。
娱乐安排及自费项目。
出团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联系方式。
备注: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公章)游客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v^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三
日前,中国驻泰王国大使馆网站传出消息,泰国移民局规定,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少于2万泰铢(或等值外币),银行信用卡等无效。
泰国旅游随身泰铢不得少于2万,另外,泰旅局昆明办事处其新浪官微最新消息称,泰国已于前日取消泰国普吉岛、苏梅岛以及芭堤雅的宵禁。
相关信息显示,对入境者,泰移民官将以随机方式抽查,现金不足额者将被拒入境。
该规定适用包括落地签在内的各种签证入境人士。
近日来,已有数名中国游客被抽查。
驻泰使馆提醒拟赴泰旅游的中国公民务必遵守泰移民局新规定,以确保顺利入境。
“这么一算下来,大约每人要携带4000元左右的人民币了。
对于热爱泰国游的昆明人来讲,这些钱对于整个行程而言确实不算多,但是带着现金出门很不安全,不容易保管,因此大部分自由行的朋友都喜欢到当地取钱使用。
对于这个新规不少网友表示不太支持,感觉有点麻烦。
泰国国家和平与秩序委员会已于前日宣布取消泰国普吉岛、苏梅岛以及芭堤雅的宵禁,这对泰国旅游业来说是个非常不错的信号。
国家旅游局合同篇十四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收,电话010-65201926,邮编100740。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9222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