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是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能够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在制定方案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和资料收集,了解相关信息和现状。方案的实施要注重落地,要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行动和结果。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管理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沟通渠道,了解我局干部职工对党组织的期待和诉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当前我局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现状,科学确定谈心谈话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遵守谈心谈话程序,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达到进一步激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工作热情,为顺利推进我县实现“五个跨越”、打造“五个博兴”、建设黄河三角洲的生态文化名城和全省的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谈心谈话时间安排:2013年6月至12月。
(二)谈心谈话范围:本次谈心谈话活动,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要求人人必须谈到。谈心谈话分为四个层次,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中层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程序:局领导,要以对组织、对谈心谈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带着感情、带着目标、带着问题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促进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1、谈话前准备。
谈心谈话前,要做到“两个提前”,即提前与谈话干部职工沟通日程安排,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对象,让其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提前梳理谈心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关情况,确定谈话重点,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时要注意做到思想重视,态度诚恳,精力集中,热情礼貌;注意合理安排谈心谈话对象,提高效率;注意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氛围;注意启发引导,保证质量;注意严格保密制度,消除谈心谈话对象的心理障碍和思想顾虑。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对时间进行严格限制,充分尊重干部、理解干部。要认真记录谈心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等情况。
3、跟踪服务。
谈心谈话后,要及时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并将相关处理意见反馈给谈心谈话对象,尽量做到让谈心谈话对象满意。
(四)谈心谈话内容:
1、向干部职工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3、听取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建设、对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或建议向相关领导进行反馈,并协助领导积极解决反映的问题。
(五)谈心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层级管理和对口分工原则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采取双向约谈、分级谈两种方式进行,上级要主动约请下级,认真做好谈心记录。
(一)高度重视。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要作为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坚持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对待。
全体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谈话活动,珍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组织教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三)确保实效。
结合实际,创新谈心谈话方式,丰富谈心谈话内容,力争谈出动力、谈出精神、谈出干劲。局领导要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确保谈心活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
进一步拓宽组织部门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渠道,全面开展组织部长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各科室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加强沟通、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
为确保桠溪镇经济的稳定发展,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政府部门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环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维护稳定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稳定、保平安、求发展为总目标,以维护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稳定为切入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把维稳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高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维稳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地区经济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为确保维稳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桠溪镇镇长史寿新任组长,副书记陈和生、副书记刘春伢、组织委员冯大勇、副镇长潘玉根、派出所所长王来福为副组长,成员由刘生木、李友福、张四伢、陈雪生、杨福清、陈生佺、芮竹松、杨桂平、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邢运兵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镇党政办、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以及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陈生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从2015年3月——2015年12月。
1、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整治工作组。
责任领导:潘玉根、王来福。
责任人:芮竹松、邢运兵。
人员配备:南京第一农药厂保安队。
桠溪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安乐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观圩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工作任务:排查、处置辖区安全隐患、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村民的稳定工作。大力开展治安专项整治,以预防和打击盗窃为主,切实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辖区的和-谐稳定。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
责任领导:冯大勇。
责任人:陈生佺、
人员配备: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赵运清、虞运河、范建华工作任务:执行定期排查制度,及时了解周边村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处置相关的民事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做到主动介入,主动协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突发事件应急组。
责任领导:魏桂财。
责任人:石玉河、王秋华。
人员配备:民兵应急分队、镇联防中队。
工作任务:随时听候镇维稳领导工作小组的调遣,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信息联络组。
责任领导:冯大勇。
责任人:赵庆锋、徐周鹏。
人员配备: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赵运清、虞运河、范建华工作任务:加强信息收集、上传下达、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反馈报告制度。
1、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做到预知预防和有的放矢。包村干部要督促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2、镇联防中队、相关村干部和保安及企业保安要结合日常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治安巡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行为,有情况及时控制和报告。
3、做好排查走访工作,掌握周边村村民的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及未知上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4、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根据企业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作为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1、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全体人员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对维稳工作的要求,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绝不允许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群访事件的发生。
3、镇联防中队和相关村保安要加大巡查力度,密切掌握辖区动态,务必做到内紧外松、严密防范,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4、对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桠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由于各种利益分配等因素造成各类矛盾纠纷凸现。因城市改造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稳定。因此,认真研究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有效预防、成功调处和防止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辖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健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是检验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这种观念早已植根干部心中。街道党工委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畅通信访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在组织上构建起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信访主渠道、人民调解渠道、诉讼调解渠道、治安调解渠道整合,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在明确党政“一把手”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落实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分管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力的强大合力。
2、措施上有力,工作确保有效。在维稳工作上,街道党工委坚持标本兼治。一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及早解决,将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领导包案处理,一个事件、一个领导、一个方案,落实责任;三是确保各个特殊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的社会稳定。在这些时段坚持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特殊时段社会政治稳定。
目前,各大辖区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呈现出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正当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合理诉求与少数人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织。一些非正常上访演变为破环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有的上访成了极个别人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令街道办事处头痛又没有有效手段解决的事情,且要为之投入大量的精力。
1、城市拆迁改造,遗留隐患。各大辖区因城市改造拆迁补偿的条件不能统一,造成因拆迁安置后,由于补偿存在差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在拆迁过程中遗留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变成了矛盾和安全隐患滋生的成因,矛盾更是被逐渐扩大。比如因居民和房开商之间在某些条件不能达成统一,双方各不相让,在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后也未达成统一,最后居民通过堵断的方式向政府施压,造成恶劣影响;或因各方拆迁补偿条件差距较大未能进行拆除,拖到现在仍没有解决,随着房屋价格的上升,更是将双方的拆迁条件差距拉大,房屋也变成了危房,严重威胁居住在内的住户及过往群众的安全,存在的稳定风险不可低估,并影响市容市貌。
2、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隐患大。由于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被逐渐淘汰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职工安置、工资拖欠、医疗社保、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各大辖区的多家单位都会出现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而要求重回企业工作、解决生活来源的事件,一部分人更是将企业进出大门堵住,占用企业领导办公室,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隐患突出。由于企业改革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人员多,处置这类弱势群体的诉求难有妥善之策,因而已成为这些辖区企业的长期重大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对辖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3、突发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特别是社区纠纷、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纠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等等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4、个别缠访人员非访、重访不断,影响社会秩序。部分辖区内缠访不断,多次进京上访向单位提出多桩无理诉求,一到特殊敏感时期,办事处和其单位就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稳控,有时还个别缠访人员还要求单位派人带其出游,上访成了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
1、历史遗留问题包袱沉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种利益冲突更加复杂,必然出现由于利益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而在解决方法、政策规定上比较滞后,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时间越拖越长,问题越拖越大,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沉重包袱。
2、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各种行业标准的差异,监督制度的不落实导致因土地征用、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缺乏透明度,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事后埋下隐患;在一些项目运作中,有的手续不全,有的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欺上瞒下,有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兑现事前承诺,造成群众利益遭到侵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都会产生社会矛盾,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3、政府和责任单位权责划分不清。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责任划分不清,工作原则不明。有利益时各责任单位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置之一旁,有责任时就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责任往政府一甩,独善起身。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又缺乏解决问题的权限,十分无奈。
4、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个别企业领导缺乏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在处理涉及员工及群众利益时,只顾当前,缺乏对员工及群众长期利益的考虑,对员工和群众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回应和引导,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致使一些应当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导致事件扩大,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群众法律意识较差。目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一些群众意识里根深蒂固,这些群众对法律规定片面理解,容易受人蛊惑,在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认为只有将事件扩大,引起社会大众和更高一级机关的关注才能将事情解决,并通过过激行为将事态扩大的手段向地方政府施压,寻求解决问题。
1、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决策必须瞻前顾后、统筹兼顾,防止顾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个案矛盾引发更大的不稳定现象发生。尤其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群众的决策都是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新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理顺体制,有效运行。一是理顺工作体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单位为责任人,主要负责事项实体性处理,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件解决过程中的违规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督促,切实将事情解决好,不要事后留下隐患。在应由同级政府和部门解决权限内的问题,不应下转给没有解决权限的下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解决。
3、明确问责措施。在事件处理的问责上也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对政策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决定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上级机关引起并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等问题,不应纳入下级的问责范围。
4、依法办事,规范信访。一是依照政策法规,抓紧开展对群体性诉求的研究和解决;二是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理性解决问题。对群体性事件中采取大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事件过程中借机打、砸、抢以及冲击党政机关、阻塞公路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体性事件中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强制带离现场;对利用群众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5、强化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减少因素质低、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优化队伍,强化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自觉地做好防患于未然、疏导于无形,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我镇第六届党委任期已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研究,我镇将于x月底前完成镇党委换届工作。为搞好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争当打造“三区一中心”建设新征程上的排头兵,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富民强镇、全面建设“特色小镇、农业强镇、旅游新镇”、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家园宜居区、研学旅游体验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领导班子组成。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要求,镇领导班子总职数按一、二类乡镇不超过xx名核定,镇领导班子总职数为xx名,党委委员x名、副镇长x名。镇党委领导班子由x人组成,设书记x名,副书记(镇长兼任)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其中x名委员兼任人大主席、x名委员兼任政协联络办主任、x名委员兼任纪委书记、x名委员兼任组织委员、x名委员兼任人大副主席、x名委员兼任副镇长)。
纪委班子由x人组成,书记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x名委员兼任专职纪检干事)。
2、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综合谈话推荐和人选条件、班子结构等情况,由县委考察组与镇党委沟通研究,按照不少于xx%的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在党的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范围进行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在此基础上,由镇第六届党委在广泛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报县委审查同意,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选举。
1、党代会召开的时间。总体时间安排从x月下旬至x月底结束,xx镇第七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拟于x月xx日召开。
2、选举办法。采用直接差额正式选举的办法,镇党委和纪委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比例不少于xx%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比应选人数多x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应选人数多x名的比例确定。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党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纪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纪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1、代表的名额。经县委批准,确定镇党代会代表名额xxx名,预留x名,其余分配给各支部(总支)。经县委考察产生提名的镇党委成员,均作为代表候选人分配到相关支部,不占各支部代表名额,由各支部提名为候选人参加代表选举。
2、代表的条件。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意志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其具体条件是:(x)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具有共产主义远x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1)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x)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x)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x)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党代会代表人选。
3、代表的结构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要适当提高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注意安排外出务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全镇党代表结构指导数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一线代表一般不低于xx%,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xx%。代表中老、中、青党员都要占有一定比例,但年龄在xx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xx%。
4、代表的产生程序。镇党代表选举要在x月xx日前完成,具体程序为:一是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一般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二是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x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确定预备人选。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党(总)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在此基础上填写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四是乡镇组织审查。乡镇党委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五是支部选举正式代表。各党(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xx%。选举结果于当日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是代表资格审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党(总)支部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各党(总)支部上报正式代表登记表(样式参考代表预备人选登记表),镇党委审核后进入党员本人档案。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代表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建议原选举单位进行纠正或撤换。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这次镇党委换届工作,所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担负着全镇未来五年乡村振兴的重大责任,肩负着“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因此,要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人事安排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纪律工作监督小组,明确人员分工。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到各支部,向各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党代表产生的程序规范。各党组织书记要组织好党代表的选举,并积极组织党代表参加会议,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2、发扬民主,按章办事。从代表的选举,到工作报告的讨论、审议、候选人的酝酿等,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和支持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每一名党员和党员代表都能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少数和多数、下级和上级的关系,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搞好换届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镇党委换届与谋划“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安排今年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两学一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治安建设,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创新警务模式,建立新时期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
二、选聘标准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选聘、统一待遇、统一职责”的要求,在全市65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农村治安协管员。选聘人员一是由村委会推荐;二是由派出所拟定初选人员,在征求人员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备案。入选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直接管理。必要办公用品及用具由乡镇综治部门配备。
(一)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无纹身和明显人为烫记。
2.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3.选聘人员为男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须本市常驻户口(本村常驻人口优先录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内退干部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治安协管员勤务补贴和服装费由市财政负责,公安局集中领取,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勤务补贴,经责任区民警考核后,由派出所按季发放;统一配发春秋、冬、夏灰色协管员制服各一套。
(三)工作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泊头”创建活动,定期向责任区民警报告本村治安状况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增强群众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协助责任区民警入户走访、查找工作对象、排查治安隐患、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控重点人员。
4.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5.承担驻警点的日常备勤,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先期保护事发案件现场。
6.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搜集敌社情信息和案件线索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7.协助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村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巡逻防控和院户联防,定期参加派出所组织的集中巡逻防控工作。
8.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1日)。市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召开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按照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程度,积极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22日—8月31日)。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按照“招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用人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人员选聘工作;对入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配发警务用品;科学合理选择驻警点,统一外观标识,完善办公设施。同时,结合农村治安防控实际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划定业务执勤范围。
(三)运行巩固阶段(9月1日—12月31日)。市公安局负责对各驻警点软件、硬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驻警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巩固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治安协管员队伍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同时,研究制定奖惩制度,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案件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提供帮助的协管员给予物质奖励,进一步推动“一村一警”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重视程度,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人员选聘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各驻警点的选址工作,落实驻警点的水、电、暖等问题;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治安协管员的政审、培训、服装发放等工作,并指导各驻警点统一标识涂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相关经费。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市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抓好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逐步完善“一村一警”机制。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把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附件:泊头市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xx同志兼任。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xx〕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xx〕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xx〕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配备。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职能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二)一村一警。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 。
协同局领导: 。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二)一村一警。
牵头局领导: 。
协同局领导: 。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二)一村一警。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 “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xx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二)一村一警。
1、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xx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三、人员条件与确定。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辅警人选: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 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 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工作职责及其他。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铜川宜君公安以“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一个确保”为目标,采取“四查两宣三到位”措施,扎实推进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一查重点部位。进一步强化显性用警,组织巡警、交警、机关以及派出所警力,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持续开展“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巡查重点部位60余处,检查车辆100余台次、人员160余人次,排查整治风险隐患5处。二查重点场所。结合中秋节前治安清查集中统一行动,组织警力对辖区重点单位、行业场所,开展“突击式”“地毯式”“拉网式”清查活动。累计出动警力60余人次,检查重点单位61家次、行业场所110余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3处,办结行政案件2起,打击处理1人。三查重点路段。部门结合节假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科学设置执勤点位,加大警力投入,坚持“一车多查”,带动提升路面整体管控效能。共出动警力132人次,设立临时执勤点3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6起,达到了震慑整治的良好效果。四查重点通道。检查站点持续严格落实“逢车必检、逢人必查、逢疑必纠”工作要求,结合道路交通疫情防控实际,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过往车辆、人员查控。累计投入警力26人次,检查车辆221台次、人员357人次。
一是做实安全防范宣传。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组织警力深入社区、村组、单位、企业,广泛开展反电诈、防溺水、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宣传。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00余张、小礼品800余份,走访家庭274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起。二是做好统一行动宣传。严格按照省市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切实加强对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并结合中秋节安保维稳工作拍摄制作短视频1篇,编发信息简报5篇,被网络媒体采用4篇。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先后于9月9日、9月11日组织召开2次会议,对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进行了再要求再强调。二是督导指导到位。成立由局党委班子成员负责,治安、刑侦、国保等部门负责人带队的下沉工作组3个,明确下沉区域、下沉警力,参与并督导各派出巡查宣防工作。三是措施落实到位。统一行动期间,该局全体参战人员按照行动总体安排,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密社会面管控,加大宣传防范力度,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2016。
〕
369。
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和基层治理法治化,在近年来推行。
“一村一警”警务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抓稳定促和谐长效机制,在全县农村(农村社区)深化拓展“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扎实推进“治安防范到村、信息采集收集、矛盾化解到村、法制宣传到村、服务群众到村”,实现农村地区“基础牢、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
为加强推行。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合浦县成立推行“一村一警一助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黎寿强。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凯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彭克斌。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永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分管维稳领导,各乡镇综治办,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各派出所所长等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推行。
13607896366。
)、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晓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家耿(电话:
13307893286。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
为确保辖区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以上民警或警务助理挂村,县局针对当前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从当地品德高、有威信、熟悉村情民意、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人员中择优选聘为警务助理,担任挂村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合浦县于
9
月选定乡镇综治中心。
45。
名综治人员聘任为警务助理,并将于。
2016。
年
12。
273。
名警务助理到位。
全面推行派出所所长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挂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挂任时间为
1
至
2
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行双重工作考核。此项工作于。
11。
月底前完成。
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确保每个村(农村社区)都设有规范的警务室警务室要统一外观标志、统一制度上墙、统一购置必要的办公用品、统一建立警务工作台账、统一设置警务公开栏此项工作于
12。
月底前完成。
驻村民警每月到点工作不得少于
8
天,挂点民警每月到点工作不得少于。
2
天,警务助理每月在村工作不得少于。
20。
天,切实当好“六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警务下沉的联络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为此,要全面推行“三个六”工作法:
1
.村有警务室,进村六必做。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要在抓好警务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抓好村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禁毒禁赌协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指导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组建民警或警务助理挂帅、以党员村干部和复转军人为骨干的村级治安联防中队,定时或不定时对村中主要路段、重点场所等进行巡逻防控,着力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提升村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走访群众中把有价值的情况收集上来,及时录入警综信息平台。三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村里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摸底,实施查处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五小工程”,及时依法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步在村中培养一支肯管事、会办事的调解矛盾纠纷队伍。四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依托村“两委”,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及法制宣传,及时向群众发布治安预警,提出防范办法,增强村民知法、守法意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五是做好管控帮教工作。要与违法青少年和重点人口、工作对象见面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并进行法制教育,做到“知轨迹、明去向、全面掌控”。同时,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在村警务室设置警民联系箱,为群众提供预约服务。特别是在户口迁移、子女入户、身份证及护照办理、车辆上牌等方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给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密切警民关系。
2
.屯有中心户,入户六必问。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在每个自然村,平均每。
10。
户挑选一个热心治安工作、身体健康的户主(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村民小组长优先)作为依靠对象,建立治安中心户,户主履行治安员、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防消员“五大员”职责,做到“六必问”:一是热点问题必问,了解当地的涉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动态;二是治安状况必问,了解当地近期的治安问题及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情况;三是矛盾纠纷必问,了解掌握村里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重点人员动态必问,了解村里涉恐、涉稳、涉毒、在逃、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上访人员和肇事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以及闲散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现状及活动轨迹,落实管控措施;五是生产生活必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六是意见建议必问,倾听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3
.户有关系人,见人六必知。在村里发展一批为我所用的关系人,重点关注了解刑释人员、闹访缠访人员、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情况,确保“见人知底细”,做到“六必知”,即基本情况必知、思想动态必知、现实表现必知、社会关系必知、经济状况必知和居住环境必知。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机制是基层警务机制改革的新载体,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探索,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举措,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新实践。警务助理有利于丰富警务建设,弥补警力不足;有利于延伸警务触角,扩大警务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强化服务,促进警民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治安防控,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涉及到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筹建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要做好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的派出所所长的考核工作,驻村民警和挂村民警的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负责,警务助理的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和乡镇派出所负责每年年底,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同时,驻村民警和挂村民警还要向派出单位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乡镇党委要及时将驻村民警和挂点民警工作情况通报派出单位,以此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将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支付的范围,逐步构建起持续稳定的保障体系。工作中,各单位要主动作为,以全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为重要契机,以“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为重要载体,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使“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中新的支点和亮点。
各单位在深化。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一村一警一助理”办公室。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在3年内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村级经济得到蓬勃发展,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动,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我村实际,经村级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发展方案:
一、基本概况。
洗马镇顶溪村位于洗马镇南面,辖7个村民组132户561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0%,全村共有党员27名,其中女党员4名,流动党员4名,35岁以下党员4名。近年来,我村主要以发展种养殖业为主,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350元。
二、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一村一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忠廷(支书)。
副组长:陈金敏。
成员:陈贤科、罗心平、罗成益、蔡兴伦。
下设办公室在村委办公室,陈金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各种信息资料。
三、目标任务。
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达4.5万元,预计2015年达6万元。
四、具体措施。
1.大力发展养殖业,预计创收0.5万元。
2.发展荷花产业,预计创收1万元。
1、加强各种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向村干部学习农村工作方法,向书本学习农村理论知识,从各方面提升自己。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拓宽自身知识层面,以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同时带头学习,大胆探索带动村里所有的干群不断转变观念。
2、深入学习各项惠农政策及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件和党的惠民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为群众谋利,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
4、推进村务信息公开,贴近村民,打好群众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村干部良好的形象,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各项工程的建设,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生活质量。
5、要更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们打成一片。在新的一年里,将会有新的工作任务,要更多的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弱势群体、走进工作一线。及时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动向,多向村干部和村民们学习,多与他们沟通交流,了解村里的各种问题,以便及时的解决。多走访群众,了解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并处理群众之间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同时,还可以多向村民们学习一些农业知识,参加一些农村的实践活动。
6、做好安全工作,切实保证稳定,共建和谐。落实各级有关“平安建设”活动的一系列实施意见,积极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村上下共同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7、进一步下大力建设好农村文化阵地,完善农村文化设施,普及群众文化。真正图书阅览室、文化宣传栏文体设施等发挥出更好的作用。让农民在生产劳动之余从这些场所、设施中,找到精神文化归属,不仅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且成为凝聚民心、倡导和睦礼让风气、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扎实推进“一村一警”工作,xx镇党委、政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上下动员,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xx镇xx个行政村(社区),在“一村一警”工作中,局机关下派x名民警担任xx个行政村副书记、镇派出所x名民警担任xx个行政村副书记,投入资金x万元,以鑫达社区、井边村为试点,硬化办公场地,配备办公设施。村警深入群众化解矛盾,当好群众贴心小棉袄。
xx县公安局根据xx镇的社会情况、地理位置、人口状况和现有警力等下派x名民警,xx镇派出所另派出x名民警共计xx名民警挂职xx个行政村,投入资金x万元,每周入村工作不少于x天,按照“五员”(政策法律宣传员、安全规范引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稳定工作联络员)、“五多”(多走、多动、多请教、多熟悉、多沟通、多服务)、“五注重”(注重调动村组干部积极性、注重党员团员模范作用、注重工作方法和形象、注重群众呼声和要求、注重违法犯罪苗头)的要求开展工作、融入群众,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纪律下沉,扎实作风。
截止到目前村警已全部投入基层驻村工作,调处矛盾xx余起,排除隐患xx处,服务群众办事办证xx余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基层调查x次,在走村串户中充分表现出了公安干警严于律己、扎实有效、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巩固了公安系统的在群众心中的地位。
2。充实警力,弥补不足。
随着公安部门职能的转变,各类行政类事务增多,矛盾纠纷多发,派出所的警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村警制度的建立为基层警力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民警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职责得到进一步分明,镇派出所警力的调动也更加灵活和机动,初步缓解了紧急状况时警力不足的情况,这也为基层矛盾的调处和社会稳定打了一剂强心针。
3。化解矛盾,服务群众。
民警驻村,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把不稳定因素扼杀在摇篮里。在这一阶段的驻村走访中,xx名驻村民警与群众同吃同住,很快与各所驻村村干部、群众打成一片,按照各村村情村貌采集到第一手资料,建立起民情台账,并有针对性得开展便民服务、事务代办、帮扶孤寡等活动。
由于“一村一警”是通过充实基层警力、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等措施,把警力下沉到基层,前移至一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基础工作的又一项具体措施。但是由于基层情况复杂多变等原因,工作开展的还是有不如人意的地方,主要问题是:。
1。基层矛盾众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随着我镇村镇基础设施的大换血到项目招商的大引进,基层矛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凸显出来,主要围绕在企业改制、街道改造、城市拆迁、城镇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于驻村民警的业务水平、责任心、专业素质程度均有不同,有些表现出工作方法简单、代办事项程序不明、业务不精,有的村警面对群众疾苦困难能主动帮忙跑手续,到职能部门办理,有的则不能一步到位,仅靠增加村警数量远远不能解决前述矛盾。。
2。重视程度不高,治安防控体系力量不足。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xx镇警务工作已经初具成效,但是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抓手不强的问题,经费、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紧张,机防物防还没有跟上,再加上乡镇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时间集中在冬季元旦春节和夏季三伏,我镇集中预防控偷盗等违法范围活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xx月份到来年x月份和x月份到x月份,其余月份基本处于空窗期,群防群控体系不能真正长效发挥作用。
3。民调组织能力有限,解决问题及时有效性不足。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种类多样,工作量巨大,村级民调组织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众多的突发状况了,民调组织能力有限,素质不高,驻村民警与之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还没有充分发挥驻村民警及时有效处理基层矛盾的优势。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xx实际,为更好的发挥“一村一警”的作用,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打造“一村一警”品牌,加强宣传。
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村警自身,以“我是驻村民警,有困难找我,有事请联系我”为服务群众的纲领,每周至少下村x次,体察民情,处处为表率,时时争先进,打造“平安xx”;二是结合每年的“三万”活动,以驻村干部进村入户为切入点,联合走村串户,综合处理群众想办的事、紧急的事。民警进村要和百姓交朋友,多进村走走,多与人谈谈,相识相知,互亲互信,要广泛接触村里的知名人士、各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村民等,要做到没出事情时是老百姓的知心人,有了事情时是老百姓靠得住的人,真正把“一村一警”做成xx县的维稳品牌。
2.针对问题发挥作用,解决问题。
村警进村,要以以下x方面的工作为抓手,重点抓好驻村工作、治安工作、群防群治体系建设。贴近群众、融入群众,倾听民声、解决民忧,履行职责、保民平安。注重发动群众,提高防范意识,组织群众,建立防范网络,依靠群众,落实防范措施。结合村中的软硬件设施,扎实投入到基层“人防、技防、物防”的综合防治活动中来,针对重点人群、突出问题要多走访、多了解情况、多听意见,实时关注,随时投入。针对矛盾不突出的隐患问题要多与村干部沟通,做到心中有数、适时缓解。
3.加紧联系驻村干部,迅速融入。
驻村干部是与一个村集体、群众联系的相对比较紧密的群体,要学会依靠他们的力量迅速在所驻的`村熟悉环境,留心可用于建立群防组织的人力物力资源;要学习他们的经验迅速在所驻的村融入角色,探索建立村级防范机制的方法路径。一个月要保证驻村x天,挂职x天的工作量。
针对村级防范自治组织,要对他们从民调、防治、培养能力上进行集中培训,注重户籍管理、警务、自救、自助等知识的传帮带,要走出一条“村警带动村民,村民连成组织”村级群防群治新路子。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本分。
村级事务错综复杂,涉及到的伦理、法律问题也更多,村警要运用自己“五员”的身份做好法律知识宣传者的工作,为群众的土地、婚姻、物权、赡养等问题释疑答困,做到“有事是执法者,无事是服务者”。
5.重视民警培训力度,加强学习。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树立xx县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更要加强一村一警本身培训力度,真实了解基层干警的自身能力。从业务水平、执法水平、责任心、爱心、法律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全方位进行培训,使xx县的公安系统成为xx县干部好学、能力、纪律的代言人。
6.完善考核监督机制,落实到人。
为从制度上完善“一村一警”,从结果上规范“一村一警”,还应为其进行信息通报(民意调查),年终以每个月的成绩和一贯表现进行考核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廉洁会议制度(民情报告),从结果上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村一警”相关精神,配合xx县公安系统做好这次工程。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高度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处结率、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与**律师事务所两家专业法律服务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合同、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务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模式,我镇将法律服务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群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纠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处理**上访问题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业主、房地产负责人协商会议,并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说明了各自的权责,结合双方诉求,提出了具体调解方案,合法合理化解信访问题。2018年年初至今,法律顾问共接到电话咨询73次,现场解答相关疑问或咨询51次,参与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审核等4份。
(三)健全制度,督导到位。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周周三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法律讲座。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强化日常督导。发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作用,形成部门与法律顾问之间的相互配合,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实行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度,不定期对工作台账随机抽查督导,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有力化解。
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高法律行业从业者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一村(格)一警”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起了以社区民警为主体、社区辅警为补充、社区警务全覆盖的新型警务机制,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固化前期工作经验,借鉴“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立足淮滨县情社情,以转作风、强基础、化矛盾、保民安为目标,以加强基层警务力量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完善“两任”(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副主任)、“两抓”(抓群防群治、抓常态化走访)、“两调”(警法联调、警调对接)机制为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政策保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各项部署。
(一)充实加强基层警力配备。加强“一村(格)一警”工作要把组织落实放在第一位,确保村(格)警务力量全覆盖。一要加强派出所警力配备。用足用好深化公安改革相关政策,完善基层警力配置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比例达到40%以上。对警力不足5人的派出所实行挂账销号。二要配齐村(格)辅警。原则上,城市社区按照实有人口1000户、3000人配备1名辅警,农村地区按照1个行政村或实有人口5000人配备1名辅警,专职从事“一村(格)一警”工作。要按照“政府出资招录、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建立辅警招录常态化机制,并纳入政府财政保障体系。
(二)强化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是实施“一村(格)一警”工作的基础和必备条件。一要完成室、站建设任务。每1个社区建设1个警务室;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者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设立警务室的行政村,设置警务工作站。要把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进警务室、警务工作站与村(社区)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对现有警务室、警务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提高,对列入规划没有建设的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加快建设进度,实现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建设全覆盖。二要加强保障支撑。要配齐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必需的交通车辆、防护器材、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有条件的警务室可以配置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便民设备。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原则,切实保障警务室和警务工作站的办公经费。
(三)建立完善“两任”“两抓”“两调”工作体系。一要以“两任”模式为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功能。按照《省委组织部、公安厅、民政厅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深化公安机关包村(格)民警、专职辅警进村(居)“两委”兼职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副主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二要以“两抓”任务为重点着力打造警民良性互动平安共同体。抓群防群治,动员各类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巡逻守护、邻里守望、救助帮扶、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抓常态化走访,当好治安防范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情报信息采集员、法律政策宣传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最大限度服务群众、赢得民心、汇集民力。三要以“两调”机制为基础推动建立矛盾化解联动平台。按照《省公安厅、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开展“警法联调”“警调对接”,全面滚动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打造开放多元、联动融合的矛盾化解新格局。
(四)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年底前,全县要建成2–3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每个派出所建成2–3个标准化警务室或警务工作站,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围绕硬件建设规范化、日常工作信息化、勤务指挥智能化、纠纷化解多元化、服务群众便捷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的目标,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派出所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让派出所民警从警务活动的执行者变为平安建设的组织者,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研究会商机制,重点解决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要把警务室、警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经费保障、辅警工资待遇、智能信息平台建设等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分级负担,及时足额划拨。县公安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不少于4人的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统筹推进、调研指导、检查督导、考核通报、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要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交叉互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每年对在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高、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达标、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开展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不达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告诫、责任倒查等方式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把党的领导贯穿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全过程,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胆探索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法、新载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打造具有淮滨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亮点工程。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经排沙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试点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基层力量共治”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原则上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农村辅警在公安派出所、村“两委”和社区民警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农村辅警由公安机关按照辅警人员配装标准,统一发放服装及标识,佩戴辅警编号,并进行专业培训上岗。派出所要积极指导农村辅警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坚持落实月例会、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制度,定期组织开会、定期实施检查、定期听取汇报,督导指导其履行工作职能。农村辅警岗位补贴按300元每月的标准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年底由镇政府统筹派出所和综治办落实考核机制,依据对农村辅警年度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一)协助收集、上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 。
(二)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调处治安纠纷; 。
(三)协助开展治安防范、禁毒、反诈等各类法制宣传,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
(四)积极参与平安村屯建设,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各项群防群治工作; 。
(五)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消防救援工作; 。
(六)协助调处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协助稳控群访、闹访等治安重点人员; 。
(七)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
(八)协助维护案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 。
(九)协助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督促村民依法办理牌证; 。
(十一)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治理建议,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
(十二)遇有交通事故事件,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
(十三)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
(十四)依托镇综治中心,协助开展镇、村社会治理工作。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_,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按照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我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以_为指导,采取县司法局协调、村(居)和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的方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建立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员会、社区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法治肃州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全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0_年9月底,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全覆盖,村(居)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法律服务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培养和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村(社区)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村(居)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基层群众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成效更加明显。每年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至少担任3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每个村(居)建立一个“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能够根据职责和村(居)群众的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顾问落实方式。
(一)村(社区)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自主双向选择。各司法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协调辖区村(居)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主动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二)基层司法所推荐。对村(居)没有自主选择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的,由基层司法所推荐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三)县司法局调配。按照年人均至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数,所辖乡镇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或所辖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不足的,由基层司法所申请,县司法局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调配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基层司法所配置推荐到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四、村(居)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帮助起草、审核、修订村(居)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引导村(居)依法管理。协助村(居)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普及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治习惯。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可以作为兼职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调处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劳务赔偿、土地承包、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五、开展法律服务的方式。
(一)组建微信群服务。按照市局关于建立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的通知精神,由各司法所指导村(居)建立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吸收村(居)委员会成员、调委会成员及广大群众加入,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为群众及时依法有效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
(二)深入村(居)一线开展服务。根据村(居)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一线或驻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法律服务。每季到村(居)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1天),具体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法律顾问与村(居)协商。应村(居)要求,针对不同对象和人员,每半年举办1次法治讲座。对村(居)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司法局通报情况。
(三)其他方式。采取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布法律顾问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向村(居)群众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等形式,方便村(居)和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要及时接听村(居)群众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每月至少与村(居)进行1次电话联系,每年至少下乡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次,并充分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_年5月上旬)。
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司法部、司法厅、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完成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二)全面推进和调配人员阶段(20_年5月中旬—9月)。按照调整后的一村(居)法律顾问安排,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于20_年6月15日之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与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签约时限为两年,即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三份,村组、法律顾问和县局公律股各执一份。
(三)全面推进和总结推广阶段(20_年10月)。通过“法律服务佑万家”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室)等阵地,对全县村(居)法律顾问情况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完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七、组织领导及村(居)法律顾问。
为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根据我局实际,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调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
(二)村(居)法律顾问调整安排。
村(居)法律顾问:
2.柳园镇(2个社区):团结巷社区、公园路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
3.西湖镇(7个村):中沟村、北沟村、城北村、四工村、向阳村、安康村、西湖村。
村(居)法律顾问:
4.瓜州镇(5个村):南苑村、三工村、瓜州村、头工村。
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法律顾问:
6.广至乡(6个村):卓尼村、临潭村、卓园村、洮砚村、新堡村、岷县村。
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法律顾问:
9.双塔镇(5个村):古城村、金河村、新华村、福泉村、月牙墩村。
村(居)法律顾问:
10.河东镇(4个村):五道沟村、六道沟村、七道沟村、双泉村。
村(居)法律顾问:
11.布隆吉乡(5个村):布隆吉村、九上村、九下村、潘家庄村、双塔村。
村(居)法律顾问:
12.沙河乡(5个村):沙河村、河州村、临河村、民和村、常顺村。
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法律顾问:
14.腰站子乡(6个村):腰站子村、草湖沟村、辉铜村、扎花营村、唐墩村、马家泉村。
村(居)法律顾问:
15.七墩乡(3个村):锦华村、三墩村、汇源村。
村(居)法律顾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_,充分认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将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靠实责任,抓紧抓好。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主动加强与村(居)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落实。对法律需求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居),要优先推荐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对一村(居)一法律顺问工作动态和信息的收集总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落实省委关于平安河南建设“双安、双治、双基”和济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要求,深入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水平。就我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干群、警民关系这个核心,以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包村为载体;以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情系民生建和谐、服务发展促跨越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为我镇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镇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重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四是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渗透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一村一警综治联动”工作为切入点,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深化综治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双安目标”。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纳谏问计于民。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倾向等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对社会管理、治安稳定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排查化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积极协助村三委班子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难解疑。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确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帮扶困难群众,强化群防群治。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包村民警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镇政府以健全完善村级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综治专管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工作局面。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落实“四项工作制度”:
(1)日常考勤制度。活动中,包村干部每月和包村民警就所包村工作交换建议不少于3次,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2)征求意见制度。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活动,采取公示、接访、包案的方式进行定人、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3)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根据年度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活动期间能够“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4)奖优罚劣制度。综治办将对包村干部、包村民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基层村民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包村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民警反映给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常东风任组长,镇长牛东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奎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兴波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四项工作制度,各包村干部、包村民警既要贴近群众、广交农民朋友,又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综治联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综治联动活动工作开展,协助基层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通过前期排查摸底,确定镇村临时党支部为2020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为扎实做好集中整顿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村临时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村一策”整顿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介绍。
镇村位于镇西北部,距镇政府驻地25公里,现有居民小组16个、712户1826人,村临时党支部共有党员43人,设支委委员3人,实行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
二、存在的问题。
经排查摸底,村临时党支部存在组织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组织运行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具体表现:一是支部班子不够团结,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到位,在带动村两委干部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服务群众上还存在差距;同时村临时村两委其他班子成员存在工作推诿扯皮的情况。二是支部建设效果差,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发挥不强;党支部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不力;凝聚党员、团结群众能力弱。三是党支部三个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干部对当前政治形势认识不够充分,发展信心不够坚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多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效果差,没有“花开结果”的贯彻工作意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强,党员奉献意识弱,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生产效果不好,村集体经济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指导思想和集中整顿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顿,确保村临时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并达到如下效果:一是班子建设加强,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明显,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加强,办事效率和干事激情显著提升;二是党支部运行规范顺畅,“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党员发展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焕然一新,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显著提高;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明显发挥,充分认清当前政治经济形式,有效凝聚党员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在生产上发挥聪明才智和奋斗精神,切实推进村生产效益和集体经济发展。
四、集中整顿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镇党建办工作人员、村临时党支部支委委员、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镇党建办力量、驻村工作队力量,积极联系联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合力参与集中整顿工作,指导村临时党支部找问题根源、理整顿思路、带党员队伍、解干群矛盾、促产业发展,切实有力、精准发力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
镇2020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党建办同志负责具体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开展。
(二)建立整改台账。
组织召开镇党委、村临时党支部谈心谈话会、村党员大会,指出问题,研讨分析问题根源,制定解决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及整改进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保障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三)整改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月底前。
1.进行一次谈话。镇党委班子和村临时党支部班子开展一次全面的谈心谈话,对其开展深度的思想教育,切实推动村临时党支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认识,理清整顿思路,促进村临时党支部班子团结有力。
2.召开一次大会。召开一次由联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镇党委领导、村全体党员参与的大会。充分做好集中整顿思想动员,引导村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一场清洁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党群服务中心大扫除,更换陈旧装饰,翻新标识牌匾,整理书籍杂志。并制定卫生值日排班制度,确保党群服务中心日常整洁。
4.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开展一次“走进群众、美化乡村”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员和群众沟通、交流,推进党群关系和谐发展。
第二阶段:10月上旬。
1.开展三次党课。邀请联村县级领导讲一次党课,镇党委班子成员讲一次党课,村临时党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促进村临时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先进思想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三场培训。组织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对村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党建业务培训,由镇业务部门针对当前工作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答疑,协调联村县级部门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切实有效的帮助村临时党支部规范运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全体党员服务群众生产能力。
3.严格落实“5+n”三会一课。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重温入党誓词、党员缴纳党费、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为党员过政治生日“5+n”模式开展三会一课,以庄严的仪式感、亲切的代入感,深化党员身份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第三阶段:10月中旬。
1.整顿效果自评。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村临时党支部的集中整顿效果开展测评,对党员和群众认为没有整顿到位或者整顿效果不佳的问题再次剖析研究,精准施策。
2.查漏补缺、完善细节。组织镇干部电话访问村群众,客观检验整顿效果,组织镇9办5中心对村展开客观测评,对依然存在的问题和新问题苗头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整顿效果符合民意。
3.召开总结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召开集中整顿总结大会,梳理整顿过程,汇报整顿成果,提出下步工作打算,确保整顿成果持续巩固。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在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在案例之前呈现,即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配备。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职能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对“一村一警”工作的考核,促进驻村干警深入基层,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现制定温泉镇驻村干警工作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全镇明确身份的驻村干警及部分分包辅警。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为100分,其中绩效成绩和加分项目依据实际得分计算。
三、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一)驻村时间和走访群众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到岗登记台账和值班表,执行日常考勤,对存在缺勤等行为进行记录,每月至少驻村两天,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人)。
考核方式:基本分为20分,缺勤1次扣2分,少走访一户扣0.5分,累计扣分达到20分者,直接记为考核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80分)。
1、组织安全防范(10分)。
驻村干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考核方式:
(2)对本村基本情况(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动车、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刑事案件(分类)、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有关上访人员等)熟悉掌握程度进行测试,熟悉的记4分,基本熟悉的记2分,不熟悉的记0分。
2、强化治安管理(20分)。
做好辖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行及管制物品的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考核方式:
(4)每发现辖区内一处治安薄弱部位、安全隐患并整治到位的,记1分,记满5分为止。
3、化解矛盾纠纷(20分)。
驻村干警应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考核方式:
(1)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矛盾纠纷的记基础分6分,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山林,邻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小孩打斗,个人恩怨等引发口角冲突或打架斗殴等,符合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的)及时化解并有记录的,每化解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未开展化解工作的,该项为0分。
(2)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不稳定因素的记基础分6分,对本村发生不稳定因素(如涉军人员群体上访,群众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集体上访,村与村之间因各种矛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因性格内向、心态失衡、行为偏执扬言报复社会、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堵工堵路等等)及时上报派出所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处理并有记录的,每上报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4、搜集情报信息(10分)。
驻村干警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辖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考核方式:
(3)对本村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没有进行掌握登记并上报派出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5、开展法制教育(10分)。
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讲好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考核方式:
(1)开展校园、社区、村庄等地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2分;
(2)走访群众家庭宣传法制教育,为群众讲解法制问题的,情况属实,有走访记录的,每次记2分。
以上两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6、服务人民群众(10分)。
驻村干警应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驻村干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或求助后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
考核方式:
(3)帮助服务群众,对辖区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员等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的,每帮扶1次记1分。
以上三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7、严格奖惩措施。
(1)驻村干警在辖区工作时,因违反相关纪律,被群众举报投诉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有成绩、有带头作用,受到上级机关认可、表彰的,每次加5分。
考核时间是6月15日至7月1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综治办,并由市综治办汇总主管单位评分后,计算出每个包村干警的最终得分,按好、中、差划定等次,公示后向各乡镇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反馈。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一村一警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八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计划是项目实施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三、人员条件与确定。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辅警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工作职责及其他。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为落实省委关于平安河南建设“双安、双治、双基”和济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要求,深入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水平。就我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干群、警民关系这个核心,以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包村为载体;以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情系民生建和谐、服务发展促跨越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为我镇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镇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重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四是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渗透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一村一警综治联动”工作为切入点,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深化综治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双安目标”。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纳谏问计于民。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倾向等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对社会管理、治安稳定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排查化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积极协助村三委班子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难解疑。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确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帮扶困难群众,强化群防群治。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包村民警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镇政府以健全完善村级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综治专管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工作局面。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落实“四项工作制度”:
(1)日常考勤制度。活动中,包村干部每月和包村民警就所包村工作交换建议不少于3次,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2)征求意见制度。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活动,采取公示、接访、包案的方式进行定人、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3)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根据年度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活动期间能够“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4)奖优罚劣制度。综治办将对包村干部、包村民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基层村民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包村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民警反映给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常东风任组长,镇长牛东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奎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兴波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四项工作制度,各包村干部、包村民警既要贴近群众、广交农民朋友,又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综治联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综治联动活动工作开展,协助基层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对“一村一警”工作的考核,促进驻村干警深入基层,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现制定温泉镇驻村干警工作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全镇明确身份的驻村干警及部分分包辅警。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为100分,其中绩效成绩和加分项目依据实际得分计算。
三、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一)驻村时间和走访群众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到岗登记台账和值班表,执行日常考勤,对存在缺勤等行为进行记录,每月至少驻村两天,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人)。
考核方式:基本分为20分,缺勤1次扣2分,少走访一户扣0.5分,累计扣分达到20分者,直接记为考核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80分)。
1、组织安全防范(10分)。
驻村干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考核方式:
(2)对本村基本情况(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动车、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刑事案件(分类)、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有关上访人员等)熟悉掌握程度进行测试,熟悉的记4分,基本熟悉的记2分,不熟悉的记0分。
2、强化治安管理(20分)。
做好辖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行及管制物品的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考核方式:
(4)每发现辖区内一处治安薄弱部位、安全隐患并整治到位的,记1分,记满5分为止。
3、化解矛盾纠纷(20分)。
驻村干警应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考核方式:
(1)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矛盾纠纷的记基础分6分,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山林,邻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小孩打斗,个人恩怨等引发口角冲突或打架斗殴等,符合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的)及时化解并有记录的,每化解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未开展化解工作的,该项为0分。
(2)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不稳定因素的记基础分6分,对本村发生不稳定因素(如涉军人员群体上访,群众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集体上访,村与村之间因各种矛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因性格内向、心态失衡、行为偏执扬言报复社会、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堵工堵路等等)及时上报派出所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处理并有记录的,每上报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4、搜集情报信息(10分)。
驻村干警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辖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考核方式:
(3)对本村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没有进行掌握登记并上报派出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5、开展法制教育(10分)。
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讲好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考核方式:
(1)开展校园、社区、村庄等地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2分;
(2)走访群众家庭宣传法制教育,为群众讲解法制问题的,情况属实,有走访记录的,每次记2分。
以上两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6、服务人民群众(10分)。
驻村干警应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驻村干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或求助后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
考核方式:
(3)帮助服务群众,对辖区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员等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的,每帮扶1次记1分。
以上三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7、严格奖惩措施。
(1)驻村干警在辖区工作时,因违反相关纪律,被群众举报投诉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有成绩、有带头作用,受到上级机关认可、表彰的,每次加5分。
考核时间是6月15日至7月1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综治办,并由市综治办汇总主管单位评分后,计算出每个包村干警的最终得分,按好、中、差划定等次,公示后向各乡镇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反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经排沙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试点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基层力量共治”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原则上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农村辅警在公安派出所、村“两委”和社区民警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农村辅警由公安机关按照辅警人员配装标准,统一发放服装及标识,佩戴辅警编号,并进行专业培训上岗。派出所要积极指导农村辅警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坚持落实月例会、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制度,定期组织开会、定期实施检查、定期听取汇报,督导指导其履行工作职能。农村辅警岗位补贴按300元每月的标准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年底由镇政府统筹派出所和综治办落实考核机制,依据对农村辅警年度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一)协助收集、上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
(二)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调处治安纠纷;
(三)协助开展治安防范、禁毒、反诈等各类法制宣传,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四)积极参与平安村屯建设,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各项群防群治工作;
(五)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消防救援工作;
(六)协助调处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协助稳控群访、闹访等治安重点人员;
(七)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八)协助维护案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
(九)协助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督促村民依法办理牌证;
(十一)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治理建议,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遇有交通事故事件,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十三)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十四)依托镇综治中心,协助开展镇、村社会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王华。
协同局领导:陆玲玲、何峰、陈兵、严卫飞。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牵头局领导:陆玲玲。
协同局领导:陈兵。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1、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15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二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王华。
协同局领导:陆玲玲、何峰、陈兵、严卫飞。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牵头局领导:陆玲玲。
协同局领导:陈兵。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1、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15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为切实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治安建设,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创新警务模式,建立新时期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
二、选聘标准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选聘、统一待遇、统一职责”的要求,在全市65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农村治安协管员。选聘人员一是由村委会推荐;二是由派出所拟定初选人员,在征求人员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备案。入选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直接管理。必要办公用品及用具由乡镇综治部门配备。
(一)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无纹身和明显人为烫记。
2.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3.选聘人员为男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须本市常驻户口(本村常驻人口优先录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内退干部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治安协管员勤务补贴和服装费由市财政负责,公安局集中领取,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勤务补贴,经责任区民警考核后,由派出所按季发放;统一配发春秋、冬、夏灰色协管员制服各一套。
(三)工作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泊头”创建活动,定期向责任区民警报告本村治安状况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增强群众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协助责任区民警入户走访、查找工作对象、排查治安隐患、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控重点人员。
4.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5.承担驻警点的日常备勤,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先期保护事发案件现场。
6.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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