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是一种对书籍的回馈,也是自我理解和认知的过程,有利于个人成长和修养的提升。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读者应该全面了解作品的背景、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其中的核心思想。其次,在阅读的过程中,要多角度、多维度地思考和分析作品的内容,包括情节发展、人物形象、意象象征等方面。进一步,读者可以从自己的经验和认知出发,与作品中的情节和人物进行对比和联系,展开个人的思考和感悟。最后,要注意用恰当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达到清晰、准确地传达个人的读后感。在这些读后感中,有些人从情感上入手,有些人从思想上进行解读。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一
“我不曾在天空留下羽翼的痕迹,却为曾经的飞翔欢喜。”短小却耐人寻味,这就是泰戈尔诗集的特点。
看到泰戈尔的诗其实只是偶然在课本上的一瞥,或许是因年少的“青春”情怀吧,同时在年轻气盛年纪的冲动之下,一口气买了全套。
泰戈尔的诗集并不是我看的第一部诗集,但在它之前我也仅仅只读过冰心的《繁星·春水》(这是冰心仿造泰戈尔的诗的形式写的诗集),所以,在我脑海中,能称为“好”的诗也就只有这种程度才够格吧。
泰戈尔的诗相比于那些矫揉造作的文章更能深入人心,它能让你体会到日常生活中少有的安宁。也许是他的诗中多了一份真,也夹杂着一丝幻想。他的文字能让人感同身受,可又让人同时慨叹与他之间远远的差距。他总是说着现实的道理,却又用着不现实的比喻。
当你在看过长长的文章过后不免有些疲累,这时,你也许可以阅些小诗陶冶下自己的情操,愉悦而轻松。当你有时感慨万千,想寻求些同感时,诗便是最好的选择,而泰戈尔的诗集便是首选。他的诗精简而不乏深意,使你回味无穷。
而一个人并不是生来便具有这种文学素养的,这便要从他的身世说起了。
他的家族十分富裕,尤其是在当时饱受侵略的印度,身为“婆罗门”的他身份甚至比皇帝还要高贵,于是他得到了完美的文学熏陶,但他却对这样的生活不以为然,甚至厌恶,因为他的爱国之心,所以他写出了一首首鼓舞印度人民反抗的诗,虽然效果并不明显,但他还是坚持着自己的思想不改变。造化弄人,他的家族偏偏又是东印度公司的人,自然便不会支持他的思想,他就这样,反抗着,叹息着,写下了一首首优美却又富有力量的诗。也许当了解他的身世之后,便能更好地理解诗中的意义吧。
泰戈尔的诗和其他诗人相比总会有种清新脱俗之感,它不似其他诗一样冗长,也不似某些诗一样俗气,它拥有超凡的思想,让你读后有一种精神升华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他的特点吧。
或许一个本该生在天堂的人,却无意间来到了不属于他的凡间,真是可惜了他吧。
“旅途终结之前,愿我能找到内心深处那个包容万物的自我,任外在的躯壳与浮生万类随偶然与变易的流水一同漂过。”
愿你能找到你的灵魂所在。
教师评语:阅诗者,存诗心。小作者将阅读泰戈尔诗作的感悟慢慢道来,深得其中之味,尤其能够结合泰戈尔先生的身世深入理解诗意,更添一份厚重与深刻。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二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三
今天看了一篇课文《散步》。讲了一位爸爸和他的妻子,儿子,一同陪身体不好的母亲去田野散步。母亲老了,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母亲希望去平顺的大路走走,而儿子却觉得小路有意思。伴同儿子的时间还久,爸爸决定还是顺母亲的心意。但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我走不过的地方你就背着我。“这样,他们在阳光下,向着那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和水波粼粼的鱼塘走去。到了一处,爸爸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了下来,背起了儿子。()爸爸和妻子都慢慢地,稳稳地,走的很仔细,好象爸爸背上的同妻子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佛教讲”诚爱“,儒家讲”兼爱“,基督讲”博爱。“此刻,他们的身影构成了一条和谐的音符,一道亮丽又温馨的风景线。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一刻,让我体会到了真正的爱的感觉。我们的生活倾注了父母对我们多少的心血,多少的爱。而我们又该如何回报那份无私的爱,能为父母做些什么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爱心活着。多关注和关心身边的人与事。用我们的真诚和关爱打动所有人。用恩情传播爱意,用爱连接心灵。爱让我们的真情永存,爱也让我们懂得了人与人之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有了爱,我们的世界才会和谐。让我们手拉手,共同迎接和谐的明天。
有爱就有和谐。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四
人生路上,有风有雨,有艰辛有磨难,有痛苦也有希望,人只要活着一切就有希望。“希望”是半条生命,“绝望”是整个死亡。人生不能没有希望,所有的人都应生活在希望之中,如果生活在绝望的人生之中,那么这个人注定要失败。人的一生经常会遇到挫折,如果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失去希望,那就失去了半条生命;反之,身处逆境却拥有希望的人,注定他是成功者。“希望”是人生的力量,在心中一直抱有“美梦”的人是幸福的。在人生的征途中,最重要的不是财产也不是地位,而是在自己胸在中熊熊燃起的火焰——希望。生命是有限的,但希望却是无限的,只要我们不忘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我们就一定能够拥有一个丰富多彩的人生。
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这样写到:“幸福是一种灵魂的香味。”的确,幸福是一种对生活的感悟,每个人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幸福。幸福是一种感觉,是心灵的一种愉悦的感受,锦衣华服的人未必幸福;粗衣步履的人未必就不幸福。幸福也许是飘渺的,也许是真实的,但如果不懂得满足,就永远不会幸福。人只有在需要的时候得到满足,才是一种真正的幸福。幸福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身边发生的小事中,只不过过于平淡而被你忽视了,让我们忘却自己,沉浸在另一个生命中,领略幸福的真谛,沐浴灵魂的芳香。让我们的心灵花园中花团锦簇,馨香久远,让幸福变成永恒。
人世间惟有亲情是无可替代的。亲情似水,淡淡的,只有用心去品,才会发觉其中的滋味;亲情如酒,愈久愈醇,会使人陶醉。真情流露永远胜过任何美丽的伪装。爱是什么?爱是无私的奉献,爱是无尽的思念,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儿女身处困境时,总有人为我们支撑着,他们就是伟大的父母。父母对儿女的爱是最持久、最无私、最伟大和最神奇的。而最值得一提的是无私的母爱,没有什么爱比母亲对孩子的爱更真挚,世界上最深沉的爱莫过于母爱。母爱,乃是人生的一切,她犹如一盏不灭的灯,一旦点燃了就照亮了一个又一个孩子通往幸福的远程。这种爱让生活更加充实,让生命更有价值,让心灵散发出圣洁的光芒。这也许就是“落雪无痕,大爱无言”吧!
《心灵鸡汤》的确如一盆营养丰富,香气扑鼻的鸡汤一样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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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五
我怀着高兴又激动的心情读了这本有关家庭教育的教材,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懂得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引导我在将来的生活和学习中如何去教育孩子。
注重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家庭与学校之间双向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它可以促进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更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教师,在家庭中应该怎样教育孩子,下面我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的好奇心特别强,他们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想模仿。当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显示出某个方面的兴趣时,我们做父母的都不能干涉压抑,应该抓住孩子感兴趣的事趁机培养,进行引导教育,创造环境和条件进行强化,并进行培养提高,使孩子逐步走向成功。这样会出现良好的教育效果。
中学时期,孩子可塑性强,好训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成才会起到促进作用。在学习调查中我们会发现,孩子的成绩与他们的学习习惯是紧密联系的,凡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往往也是学习习惯好的孩子;凡是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往往学习习惯也不好。很多事实说明: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会使孩子受益终身,而养成不良习惯,却贻害无穷。
孩子从小养成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虚心求教的良好习惯,就会为他今后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就,要求孩子上课前预习、上课时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做作业、早睡早起等,只有这样才可以提高孩子的学习效率,避免注意力分散,使思想专注于学习活动之中。
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家长要处处为孩子做出好榜样,教育子女讲文明、讲礼貌、爱父母、尊敬长辈,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勤劳俭朴,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教育孩子诚实正直、真诚待人,和同学团结友爱、友好相处。同时还要培养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培养孩子的生存能力,是当今世界教育的一大主题。要鼓励孩子多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树立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孩子学会节约、避免浪费和生活上盲目追求高消费;支持孩子多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教育孩子尊重劳动人民,爱惜劳动成果。
家庭作业是学生在家中完成的作业,是孩子整个学习过程中不可忽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孩子在做家庭作业时,家长应该关心和指导,绝对不可漠不关心,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做作业的习惯:1、认真复习,巩固新知;2、仔细审题,独立完成;3、细心检查,及时改错。除此之外,还可以让孩子建立一个错题本,随时可以再复习。
在学习的同时,还要丰富孩子的课余生活,在这个空间里,孩子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特长设计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以求得素质的全面发展。家长要为孩子创设条件,引导他们更好地在玩中学习,玩中进步,玩中发展。还可以适当地给孩子报一些他比较喜欢的辅导班,比如:画画、弹琴、唱歌、跳舞等。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愿所有的家长都做孩子的引导者,带领孩子在无穷地探索中寻求无尽的知识,锻炼更多的能力。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六
出于对小家庭的好奇,作者去探询大家庭的秘密。于是,他踏上了寻觅中华之路,从宏观的历史去剖析微观的文化dna,向13亿炎黄子孙展示了我们“美丽的基因”!
路的起点在黄河流域,我们沿着黄河,从黄帝身后走来。正如作者所说,朝代是更替型的,文明却是积累型的。文明的沉淀正如黄河泥沙的积存,既不会轻易付诸东流,也不会凭空随河水蒸发,唯一不同的是,作者以他笔下的神力,为我们把黄河之水澄清了。沿着秋雨先生铺就的寻觅之路,中华文明积累的成果一目了然。
看,诸子百家中是哪一家以“黑色的光亮”把历史长河照得波光粼粼?是墨家。在诸子百家大集会上,黑色的墨翟用颜色发言,喊出了“兼爱”、“非攻”的口号。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态,他也做到了。公输班为楚为云梯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行十日十夜,舌战楚王、巧胜公输,终以弟子三百力挽狂澜。君子之交淡如水,墨家弟子却如黑色黏土般结为团块,使敌国尚未出师便打响了退堂鼓!因为“兼爱”,墨家提出了“非攻”,同样因为“兼爱”,墨家倡导“尚同”,即一视同仁也。没有亲疏远近,也没有嫡庶尊卑,墨家之“仁”,以黑色的光芒衬得儒家之“仁”黯然失色。墨家的理想实在令人憧憬,可封建时代的中国不可能构建出如此一个大同社会,然而,那一抹黑色的光亮至今仍在历史的隧洞里无声地反射着,路被它照亮了。
继续走下去,告别墨家,又到了丛林边的那一家——曹家。曹家三父子,点亮了一簇新的文化篝火。父亲曹操临碣石、观沧海,他在政治路上苦苦寻觅着,又无心插柳,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添了一大把文化好柴,照亮了当时诗坛的半边天。长子曹丕,也算是杰出的文学家,他的不幸,余先生的表达是“受到了围堵性对比”,确实如此,大师的语言之到位也为我寻觅中华增添了一份新的美学享受。曹植正忧郁地坐在篝火旁在心中反复咏叹煮豆燃豆萁,不过他很快站了起来,在丛林的那一边用诗“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曹氏父子就这样高举文明的火把走尽了一生,最终穿着平常衣服,薄葬于丛林草木之间。他们的人生之路走到了尽头,可中华文明之路永不会终结,而那煮豆之火,还在燃着。
在远方,大汉朝的夜晚月明星稀,一盏小油灯寂寞地亮着,照着同样寂寞的司马迁。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曾在朝为官,曾漫游中国,他是优秀的文学家和出色的史学家,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君主”,他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他记录了历史,也被历史所铭记。我想,这是因为《史记》自成一派的风格与严谨详实的的特点;是因为他写于腐刑之后、牢狱之中;是因为他为李陵仗义执言的义、勇、善,更是因为他对死亡的解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虽然他的离开比鸿毛还令人难以察觉,但重于泰山。一盏小油灯下,一名男子在“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书写着不朽诗篇。
在后面的路上,还回荡着千古绝响、西天梵音,站着唐诗几男子,走着辽国陌生人……。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七
孩子她从入学以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帮助下,很快地适应了学校生活,渐渐地养成了较好的学习习惯,成了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在此,我对各位老师的辛勤教育和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和氛围会造就孩子良好学习习惯。而一个人拥有一个好的习惯,它将使人终身受益。家庭是孩子的第二课堂,家长是老师的助手,在此就孩子的成长教育谈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父母喜欢看书,忘情工作,都会给孩子留下深刻印象。同时给他们起到一个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待孩子的学习,不能光说不做。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好。现在孩子接触信息的途径很多,信息量也很大,有时他们提的问题,难免把大人难住。大人不学习是不行的。所以我们经常会买书、看书。当你看书的时候,孩子自然而然也会在旁边看书。有时带孩子去运动,也会提到一些常识性的问题。这样既锻炼身体又满足孩子的求知欲,一举两得。我们要求孩子干事情要认真。孩子做完作业,我们会给她检查一遍。发现她字写得潦草,会要求她擦了重写。有时候,她很不愿意,但不能心软,得让她记住,如果第一次做不好,要负出更多的努力。所以干事情一定要认真,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现在家长都知道对孩子不能过分宠爱,不能为满足孩子的要求,要什么就给什么。这样很容易让孩子在行为上难以约束自己,最终导致自控能力差,没有上进心,缺乏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毅力。随着孩子的长大,生活上的一些小事,我们也都会让她去做。有时也帮助大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们想让她明白不但要读好书,而且要学会生活和关爱每一个人。
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材,我们同样有这种心理,但我们不会强迫她学她不喜欢的事情。尽量让孩子干她喜欢的事。做到爱好广泛,做事认真,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孩子做作业时我们不要在她旁边看电视,玩电脑。我们可以看一些专业书籍,或看一些小说杂志。我们家凡是让孩子读的小说杂志全是我们家长读过的,这样会方便与孩子交流沟通。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可怕的`,哪怕父母与孩子之间也不例外。我认为:如果能找到适当的时间跟孩子好好沟通,互相了解,换位思考,多给孩子一些关爱,那么这种努力一定有收益。作为孩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最棒的,然而不可能每次都是第一。我不求孩子办大事,但求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小事。可以不在乎结果,但必须重视过程。
做人是孩子的立身之本,欲使孩子成才,先教孩子做人。这是家教的最重要任务,当然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培养起来的。只要我们有耐心,有毅力,持之以恒,我相信每一位孩子都能够发出自己最耀眼的光芒。孩子的成长还离不开学校这片沃土,离不开园丁的辛勤培育。还希望老师对所有孩子都悉心呵护,使孩子的明天更美好!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九
有一个文学家硕果“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是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逝的美。”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之后,我才意识到生命有多门的宝贵,我们应如何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也破了,脚还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滴蹒跚在不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就在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而且他发现这匹狼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了狼,喝了狼血,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缺德了胜利,后来,他获救了,依靠着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及求生的渴望活了下来。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技法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他为同伴所放弃,他嫉妒虚弱,疲惫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都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记得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妇在山沟里,他们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衣裳也几乎全部用补丁拼起来的,穷困的家庭使他恩唯一的孩子由于得病无钱医治而死,妻子悲痛万分,买了砒霜,掺在饭中,想和丈夫一起吃了一了百了,丈夫听了后十分气愤,倒了饭,生气地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从那之后,他们决定走出山沟,他们先去了农村向人借了钱买了一小块土地,开始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地,他们有了收获,一丁点儿土地也渐渐大了起来,他们已不再是山沟沟中那对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最终脱离了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一
从猜测黄帝,问卜殷墟,到走进魏晋田园,最后对明清的郁闷,余秋雨先生用一篇篇散文优雅地叙述着中华文化的兴衰变迁。其实都是朴素的语言,读起来确是字字珠玑,你会被他带到另外一片世界,会对高雅而特异的魏晋人士而向往,会对盛唐海纳百川的文化而骄傲,也对明清文化专制统治而扼腕叹息。
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余秋雨先生对当代文化的一系列论述。
“清代结束之后的近代和现代,实在一言难尽。文化信号很多,而文化实绩很少。文化激情很多,而文化理性很少。文化言论很多,而文化思考很少。文化名人很多,而文化巨匠很少。文化破坏很多,而文化创造很少。”余秋雨先生如是说到。
一百年前,正是兵荒马乱,国运维艰的时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文化的这种状态尚可理解。而大约五十年前,新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项__的运动。政治野蛮地笼罩住了文化。全国停课废学,上山下乡,农村即是学校,农民就是教师。这种情况,在文明的发展史无疑是一次大地震,几千年来从未断绝的文化传承突然停止,所有的人投身农业,大连钢铁。
幸在它只有十年!
终于迎来了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也开漂洋过海,走遍世界。然而,文化似乎永远跟不上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滞后,越来越迷乱,越来越失去了公信力。
余秋雨先生引用了作家王小波的一句话,中国文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事的人,一种是不让别人做事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后一种人的力量大得多。例如,巴金说过,中国存在着某种人物,那种人物数量不多,影响极大,平日不知道藏在哪里,一有风吹草动就冒出来,在报刊上一会儿揭发这个,一会儿批判那个。看到这家院子里的花草茂盛,就大声咒骂;看到那家阳台上的鸟声动听,就抡起棍棒。正是这批人,使中国作家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无法写出像样的作品。
时至今日,尚有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批评他人,哗众取宠,网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位八零后作家竟炮轰鲁迅伪大师。我想,鲁迅先生是否大师尚不重要,可先生当时的作品背景是为了唤醒沉睡的国人,单凭这一点,两人层次一下区分开来,至于你怎么贬低践踏,鲁迅先生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了。
难道,现代的文化就限于这种怪圈了吗?不是的,真正的大文化,不是藏于隐世著作,而是人民大众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价值,渗透于千家炊烟万家灯火之间。
有一个渔村的渔民出海打鱼,一定会在出海前走很远的路,到一个读书人家里求得一大叠字纸,压在船底。他们说,天下没有比文字更重的东西了,就靠它压住风浪。他们不认识文字,却尊重文字,这大概是人没接收教育而体现出的最原始的状态,这便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所在。
我相信,总会有这样一种人,出现在中华文化大踏步向前迈进的时刻,打破怪圈,走向自由。而中华文化也与世界亲密相容,偶尔闪现出千年积累的高贵,亦如生活在这种文化下的子民,品行善良,思想丰富,道德高贵。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二
又一次,翻开蓝色封面;又一次,抚摸百读不厌的真理;又一次领略生命真谛。
――题记。
忍不住,从书柜中抽出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翻开,图画让我微微一笑,点点波澜在心中荡漾。
“我特别怀恋那种感觉,风吹在脸上,也许你还活着,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但我真的很想那种感觉。”当风拂过笑靥,常常忽视了那种温柔的感觉,从来不知那是一种无言的幸福。活着,享受风,珍惜现在拥有的每一刻。
《天蓝色的彼岸》,又一次,品读书名,一片纯真在心中漫开。细细看封面的图,凄凉孤独。一个弱小的男孩眺望着远方,背影显得单薄,似乎有无尽悲伤。远方,海水微微发白,掩盖一丝一缕忧愁。
小说结尾,给人留下无限遐想。最后的插图,他挥着手,天使般的笑容定格在他脸颊上,没有了遗憾。脚下,海水泛着波澜,我的笑容,也定格在脸颊上。
又一次,悄悄读完全书,领悟:生命,不要有遗憾。生命的尽头,不要让遗憾成为负担。活着,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不是游戏一场。
生命,像一朵鲜花,花开花落都有自己独特魅力,在生命的每分每秒,尽自己最大努力,追求芬芳,绽放完美人生,无怨无悔。
生命,像一朵云彩,在天空中飘荡,最终,变成绵绵细雨,落下。在那美丽人生中,尽情享受,化为雨,也要淋漓尽致,迎接崭新的开始。
这本小书,让我们心灵归零,一切从头来过,欣然睁开双眼,对这个清新四溢的世界多一份感动与留恋,多了一份感动于留恋,多了一份关注与热爱。让一颗颗平凡而存有感觉的心柔柔的享受阳光,雨露,风霜,与一切。
用心体会,风吹过脸颊的凉凉湿湿的感觉,那就是幸福的味道。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三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很容易脱口而出,但是真正完全实践,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淘金者,一只奄奄一息的病狼,两个生命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抛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和棕熊等野兽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疲倦将意识淹没,但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即使已经抛弃了自己,不愿再挣扎拼搏了,但是自己的生命依旧不愿死去,依旧勇猛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所以觉得活着才有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的求生本能会无限地涌现出来。这种感觉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受到,这种感觉无法想象。当人们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不能够坚持,又不甘愿放弃,但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秒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两字,就被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没有规划人生,就被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人生中最美一刻的人,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苦难,苦难是一本书,主要看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等等。
自然中的万物存活着,并经历多多少少的痛苦,能够面对痛苦并战胜痛苦便是胜利,即使这场战争已不再金光闪闪。只要热爱生命,我想,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我日子里发生的事展现在纸上,被记录下来时,心里充满无限的欣慰。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许多坎坷,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无刻的滋润、社会的温暖关怀,还有老师朋友的支持,是最好的养料。
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与万物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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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四
生命只有一次,谁都知道,人死不能复生,要好好地使用生命,与时间赛跑。今天,我要说的是一只绝境中顽强挣扎的苍蝇。
我家墙上有一张蜘蛛网,所有虫子飞到了网上几乎难以幸免,只有少数能活下来。但这只苍蝇能活下来,靠的不是运气,而是不屈的意志力。
我在灯下写作业,苍蝇一会儿在我身旁飞来飞去,一会儿停在我身上,我打了几次,都没打死,使我非常恼火。最终,苍蝇被我赶到了蜘蛛网上。我想:这回你逃不了了,自投罗网。没想到,苍蝇如此不屈地挣扎着,想逃脱蜘蛛网。在翅膀声撕力竭地挣扎中,蜘蛛网依然安然无恙。但我没想到苍蝇管也不管,像拼命三郎一样仍旧在网里挣扎着。过了一会,苍蝇不动了,我以为它会就此认命。两三分钟后,苍蝇动了起来,极力鼓动双翅,使劲挣扎着,我似乎感到整张网会被巨大强烈地振动震破。它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没想到小小的苍蝇竟有如此大的生命力。这时,我感到生命在网上跃动,那样强烈!那样鲜明!巨大的振动吵醒了蜘蛛,蜘蛛爬过来享受盘中之餐。苍蝇明白再不逃就要被吃了,苍蝇更加疯狂,如此用力地撕扯网。终于,好像上天也要救苍蝇,网被撕下来一个洞,慢慢地,一点点,苍蝇破坏了这张网,它成功了,它挣脱了这张网。
每个人要热爱生命,要让自己有限的生命,活出无限的价值,使自己更加光彩有力。也许,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五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六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米歇尔・艾甘・德・蒙田。
文章讲的是作者对时间的两种看法,一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作者认为,糊涂人只懂指望来生,而不懂爱惜现在的生命。热爱生命不是贪生怕死。死亡是生命的归宿,这是自然的规律,聪明人热爱生命是一种抗争,是为了争取在有限的光阴中过得更充实。
的确,我还认为在被别人逼迫下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事情也会做的不好。那是因为我不想做,这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流水般一样,流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这篇随笔充满思辩色彩,情理相生,既亲切又有说服力。启发人要善待生命。既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七
读过余秋雨的《寻觅中华》,看过那么多风景,了解了那么多的人。司马迁不用催逼,不用假装,就硬生生让我将眼泪凝成两行。那苍白的脸,失去光彩的眼神,我绝不会忘。
在一切悲剧发生之前,司马迁一直都是一个健康而自由的人。他会经常旅行,走过无数的山山水水,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他饱含热情,兴致高昂,对一切的一切都充满理想与渴望。我想,这种绝美的体验,这种有力的沉淀,是司马迁简洁文笔之下所汹涌滚滚激流的泉源。自然澎湃,它蕴含着毁天灭日的能量,饰恢宏的背景余底色,化腐朽为神作。
可正是这种对旅行的执着,使司马迁终于不得不接触到了帝王。制约并非玩笑,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志士都败给了以随心所欲,蛮不讲理为专制的皇。其实司马迁也许并非不知道帝王所想,他可能是想试试那王究竟是重情还是重义。可是那身居最高位自以为是的皇帝怎会适他随意揣度?天子之威,司马迁不该触。终于他受到了惩罚。
死,抑或受辱?其实在古代,死对于文人来说貌似是一件过于轻松的事情。那些宣扬以死明智的“高人”,不在乎家人,不在乎自己的未来,寄自己的希翼于逃避。可悲可叹,可气。他们没有骨气!连死都不怕了,那还怕活着吗!死,并非大勇,实为大愚。那份可悲的懦弱与不堪,甚至让我怀疑长久以来中国人龙的骨气究竟存不存在!
终于,我看到了平静隐忍,选择受辱的司马迁。也许在当时,他被许多人看不起。可是就在今天,我欣赏他的勇气。古人中会委身低头于强暴的人很多。可是低下头还能站起来并且还能以一种极高的姿态复出得相当漂亮的人,很少很少。司马迁用他的《史记》,打了所有看不起他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司马迁的人凝练坚强,他的文字也符合他的气质,骄傲倔强。而那富有感情与温度的文字凝成的《史记》,开创了亘古以来历史记叙的新世纪。因为别人写历史以年份为单位,而他以人。以经纬唯度衡量天地,翻转衣袖如神来之笔,布局如云似海。这,就是司马迁。这是他人,无法模仿的度。司马迁写历史,似是无情却有情,似是有情,越无情。他信手拈来史料仿佛拈一朵花,描绘一个世纪仿佛只是勾勾画画信笔涂鸦。随性自然洒脱,不拘束。总是能很好的点到为止,不作任何纠缠。总是让人体会到刺入骨髓那冷冰冰的温度。没有过多华丽辞藻的堆砌,不喜繁复琐碎的长句短句,似俗而雅,他做到了。安然若素泰然处之。对于一切都抱有最大的善意,用他一生的修行。
司马迁曾在《史记》中写到:“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许多先贤在经历了痛苦与磨难之后并没有放弃,而是不屈不挠地与世俗与黑暗作斗争。他们用铮铮傲骨,体现了华夏民族多少年以来的勇气。勇敢坚强,朴实真诚。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中国的历史,这就是中国的龙骨铮铮!先人们的坚韧与坦荡,使他们的人格与思想凝成一缕幽魂,守护着中国。看着看着,我似乎听到了隐隐龙啸。它穿透了苍穹!
天月将白,我听到了挽歌,开始祈祷……。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八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篇十九
有一次,我到姥姥家去玩,看见姥姥家的门口地上有泥巴,这怎么回事儿?抬头一看,原来屋檐下有燕子做的窝。我躲在门缝里偷看,想看看燕子怎么做的。忽然听见一两声鸟叫,声音越来越清晰,只看见穿着一身燕尾服的燕子飞回来了,它嘴里叼着一团泥巴,筋疲力尽地飞到还未做好的窝前,把泥巴填上去,又小心翼翼地用嘴把泥巴按结实,看看这儿,按按那儿。
我看了看,那费劲力气衔来的泥巴,只有豆粒般大小。看着那一大半还未弄好的工程,我都替燕子犯愁了,这要飞多少来回啊!为什么小小的燕子有如此大的气魄?原来是为了创造新的生命。它坚信:“为了我的孩子早日出生,我一定要努力,要尽快造好舒适的窝。”
无独有偶。有一次,我到水上公园去玩,看到大片大片被烧焦的草地都变成黑色的了,草地上一点儿绿色都没有,让人看不到生命的气息,很煞风景。可是当我弯下腰离近一看,发现焦黄的草地上有许多绿色的点点。
原来,焦黄的草地下蕴藏着刚刚焕发出的小草。现在一定都齐刷刷地长出来了,像绿色的地毯一样了。可见生命是多么顽强啊!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命是顽强的,但也是脆弱的,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属于大家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奋斗,多做贡献,使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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