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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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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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考能力。写作时,我们要多注意常见的语法错误,避免影响文章的质量。总结是对过去时光的回顾,是对经历的提炼与总结。写好一篇总结,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技巧,如对比、归纳、分析等。通过范文的学习,我们可以发现总结的写作并非固定的套路,而是要因材施教。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一

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材料码放,真正达到网格化,制定本制度。

1、项目总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绘制总平面布置图,总平图尽量考虑周全(如:回填土前后场地布置,塔吊覆盖范围,天泵、地泵支设位置等)。

2、施工员严格按总平图布置现场,各材料堆场间搭设钢管围挡以互相隔离并用ci标示清楚。

3、材料进场后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所分区域码放,严禁混淆。

4、配模阶段:木工需在制定地点配模,严禁在制定地点外配模。

5、到达标准层前,模板拆除后,材料须按工程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

6、到达标准层后,所有可退场材料第一时间清出楼内并及时退场。

本制度自2015年8月30日起实施。

中建五局永清台湾工业新城新新家园项目经理部

编制时间:2015年8月30日

签发:_______________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二

1、会议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会议制度。网格管理中心实行每月两次例会制度,村居(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管理工作例会,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台帐制度。村居(社区)和网格要建立《网格化社会管理合帐》,由村居(社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3、报告制度。网格长原则上每3天向中网格主任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由中网格登记存档,中网格每周向管理中心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4培训制度。管理中心适时组织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5、排查制度。网格管理点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信息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日记》,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网格信息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报网格长,网格长整理后报送网格专营员,网格专营员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报送各业务责任人,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街道网格管理中心。

6、限时办结制度。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要即收即办;需经审核、确认等,不晚当场办结,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

7、处理反馈制度。在处置时效上,属村居(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街道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8、监督考核制度。管理中心每月对各级网格责任人执行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和信息系统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考核情况与村居(杜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三

1、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拾回桥镇督查办。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

3、督查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拾回桥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督查考核周期: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村、社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5、督查考核形式:以《督查专报》报送镇主要领导。

6、督查考核纪律: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7、被督查的网格及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查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查办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四

1、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村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镇总台帐的管理;村级网格站长负责村总台帐的管理。

5、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村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五

1、各村网格员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信息管理员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信息管理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村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网格管理站站长,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村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5、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定期深入村,收集各管理站有效信息,切实做好村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六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作用,特制订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与民情分析会结合召开。

二、工作例会由社区全体网格服务团队参加,网格组织负责召集,()并请镇联系领导到会指导。

三、内容为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干部反映强的热点难题。

四、对例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完善,更新,补充。

五、例会全体网格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随意缺席,如确实有紧急情况,必须请假。

六、每月按时总结和部署“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下阶段工作。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七

乡网格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格责任工作职责如下:

1、乡级网格:xx乡作为一级网格,负有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的责任。主要的工作:一是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落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坚持以村(居)委会、村(居)网格管理工作站为依托,高效率办事,高质量服务,让群众满意。三是合理划分村(居)责任网格,建立分类指导和科学考评的新机制。四是设立xx乡网格化管理中心,搭建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五是推广"民情日志"工作法,夯实村(居)管理和村(居)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六是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以活动为载体,彰显村(居)网格化管理的群众性、公益性和人文性。七是加强乡、村(居)队伍建设,强化绩效考核。

2、村(居)级网格:乡包片包村干部指导村(居)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主持召开村(居)的工作例会;每周不少于2小时深入村(居)收集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村(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乡相关部门与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村(居)网格管理工作站站长负责社区的全面工作,督促与协调三级网格的运转。

3、片区级网格:村(居)网格管理工作站站长负责指导、收集、整理责任区内综治、计生、信访、安全生产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网格点,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村(居)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指导和动员网格工作人员工作;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网格划分并确定责任人后,应实行公示,接受居民群众与驻地单位的监督。

1、熟悉掌握网格内基本情况,负责信息收集、便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

2、负责承办民政、计生、就业、社保等社会事务,协办党建、创建、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任务。

3、网格责任人每天上、下午到网格责任区内巡查一次,及时了解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居民情况动态信息,并对自己所管辖责任区的档案进行即时和定期完善。

4、在网格责任区内如发生一般性事务当场处理,并记录在工作日志中。涉及到政策性较强的事务,自己不能当场解释或解决的带回村(居)网格管理工作站处理。遇突发性事件立即上报村(居)网格管理工作站,涉及乡有关单位的,应紧急处理,并同时上报乡网格管理办公室,网格责任人要现场跟踪。

1、乡直各单位应结合村(居)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村(居),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管理站站长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管理员为排查环节主要负责人,网格管理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xx乡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管理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村(居)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网格管理站主任,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村(居)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乡网格管理办公室与乡直单位。

5、乡网格管理办公室定期深入村(居),收集各管理站有效信息,切实做好社区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xx乡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1、xx乡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社区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维稳、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镇管理、文教体育等工作,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乡级网格,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乡总台帐的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帐管理;在村(居)级网格,网格站长负责社区总台帐的.管理,网格管理员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帐以及网格责任区的综合台帐管理。

6、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为深入促进"平安网格"创建,强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格局,巩固"平安凤凰"创建工作成果,经研究,特针对辖区所有网格长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凤凰街道下辖11个社区,3个村的网格管理人员。

1、"平安通"手机每日登录情况;。

5、是否积极配合村社区、街道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自查。由各村社区对下辖各网格长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2、每日检查。主要检查"平安通"手机登录情况。

3、定期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方式为听取网格长汇报,查阅民情日记。

4、不定期暗访。街道"平安网格"创建领导小组在全年内开展不定期暗访网格长对网格内基本情况是否熟练掌握。

5、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1、通过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平台检查。街道管理员每日登录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在"系统管理"版块内对所有网格长的"平安通"手机登录情况进行检查。

2、电话抽查。随机对网格长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电话了解网格长对自己的身份、职责是否明了,对网格内基本情况是否掌握,对平安创建工作是否具有基本的认识。

3、实地走访。街道"平安网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查阅工作台账、面对面问询网格长等方式开展检查。

期组织网格长业务能力集中培训。

2、发现网格长未坚持每日登录"平安通"手机的,提醒其按时登录;经3次提醒仍未登录或长达一个月以上未登录的,发文予以通报批评;因长期未登录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年终考核中扣分。

3、网格长因走访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诉求处理不及时,并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八

1、会议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会议制度。网格管理中心实行每月两次例会制度,村居(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管理工作例会,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台帐制度。村居(社区)和网格要建立《网格化社会管理合帐》,由村居(社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3、报告制度。网格长原则上每3天向中网格主任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由中网格登记存档,中网格每周向管理中心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4、培训制度。管理中心适时组织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5、排查制度。网格管理点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信息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日记》,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网格信息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报网格长,网格长整理后报送网格专营员,网格专营员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报送各业务责任人,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街道网格管理中心。

6、限时办结制度。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要即收即办;需经审核、确认等,不晚当场办结,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

7、处理反馈制度。在处置时效上,属村居(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街道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8、监督考核制度。管理中心每月对各级网格责任人执行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和信息系统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考核情况与村居(杜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林业工作站管理,提高林业站站长管理能力,促进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叙永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林业站站长是由县林业局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从事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按照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乡镇林业站站长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

第四条对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综合考评的考核办法。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并通过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确定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继续聘用、表彰奖励、惩诫处分等。

第五条乡镇林业站站长的选拔聘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六条乡镇林业站的选拔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在考察、酝酿、决定乡镇林业站站长等工作时,与考察拟任人选有近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与林业站站长有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能在同一乡镇林业站工作。

第七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职资格制度。选拔聘用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应具备的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林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近一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有在林业局机关或林业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八)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一般不再担任乡镇林业站站长职务;

(九)凡新任站长必须在任前或任职一年内获得县林业局核发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八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命制。在全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任命乡镇林业站站长。选拔任命程序为:

(一)县林业局制定选任方案、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县林业局根据推荐结果,在征求乡镇林业站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经县林业局党委研究提出拟任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未收到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反映或经调查反映不实的,由林业局任命。

第九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

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乡镇林业站担任相同职务一般不超过两届,或6年。

积极推行乡镇林业站站长交流制度。通过采取局站交流、南北交流等形式,推进站长交流的制度化。

第十条凡经组织决定任免、交流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必须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移交和结清在原岗位的一切手续,并到新的岗位就职。如不按期到岗,县林业局对其作免职处理,免职后仍要调往新站工作;如果免职后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到岗的,县林业局将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按照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乡镇林业站站长提出辞职的,应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理由。县林业局在收到书面申请30日内作出答复,经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和完成工作移交;未办理手续前仍应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乡镇林业站站长负责制,全面负责、统一管理本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本站。其基本职责如下: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所在乡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协助上级林业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存档等各项林业工作。

6、履行本级职能,依法审核林木采伐、木竹材经营加工、木竹材运输、征占用林地、林权申请等有关手续,并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8、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并认真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人事管理。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按县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乡镇林业站若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业务人员,必须经站职工会议通过,并提出聘用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备案后方可聘用。

第十五条加强对财务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

(一)健全财会制度。完善收入、支出、现金、存款、票据、印鉴、退费、往来、审核、稽查、对帐、盘存等流程。无弄虚作假,严禁私设小金库。

础设施建设等,必须经站职工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三)乡镇林业站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和维修,按县政府的采购规定执行。

(四)局计财股加强林业站工作经费的规范管理。按照县林业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计财股要加强对林业站经费收支的审查监管。督促各林业站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向局长报告监督情况。对站长岗位变动时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向局长报告审计情况。发现问题的,要责成其加以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跟踪督查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十六条林业站站长应负责组织实施本站的站务公开并接受监督。林业站执行站务公开的情况要纳入站长履职考核与年度廉政述职的内容,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站务公开有关规定,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的林业站,县林业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站长的责任。乡镇林业站要制定和完善站务公开实施意见,主要包括:

(一)站务公开的内容:涉及林业发展政策、法规和重大事项,年度采伐计划,林业两金征收标准等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站务公开的形式: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以公开栏、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开。

(三)站务公开的程序及时间:站务公开由乡镇林业站长召开站职工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初步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经局管理股室、分管领导审查确认后进行公开。

(四)站务公开的监督:局分管领导、管理股室负责对站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站务公开的责任追究:乡镇林业站应对站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始记录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随时接受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站长的责任。

第十七条建立林业站站长诫勉和信访制度

站长在思想、生活、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局党委予以诫勉,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诫勉期一般为六个月。

诫勉范围: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民主考核测评不满意率达20%以上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不检点,有损于林业干部形象的;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他不良表现的。

站长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访反映和举报,应对反应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当面谈话的形式,要求干部本人如实地做出回复。属一般性问题的,应及时找本人谈话,并要求限期改正;对问题较严重的,由局纪委、监察室调查后,提出并发给诫勉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已经构成违法违纪的,情节轻微,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局纪委或分管行政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应给予纪律处分的,移交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对站长的谈心谈话制度。对站长的谈心谈话,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负责,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在年度考核后进行。下列情况必须进行谈话:一是岗位发生变动;二是个人遇到重大事件;三是全面考察和任期目标考核情况反馈;四是林业站内部出现较严重问题;五是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

第十九条坚持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林业站站长本人有下列情况者,必须向县林业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或请示:一是外出出差或请假1天以上;二是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林业站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三是涉及站长本人婚姻状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重大事宜;四是涉及安全稳定等重要敏感问题。

第二十条建立对林业站站长工作的日常督查、抽查制度。县林业局加强林业站站长日常工作情况、能力水平、敬业精神的督导和考核。不定期地对林业站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抽查结果。督查和抽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第二十一条乡镇林业站站长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公私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电话向县林业局主要领8导请假,但事后必须完善请假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或特殊情况未及时补办审批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林业站站长要自觉接受县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县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保证政令通畅。自觉接受县林业局监督检查,每年向县林业局上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第二十三条县林业局对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县林业局每年组织考核组,对乡镇林业站站长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职工民主评议、乡镇党委政府评价、县林业局机关股室评价等形式,结合目标任务、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作出考核结论,报县林业局党委研究确定。

第二十五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由县林业局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称职的,不奖不惩;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站长应向县林业局作书面检讨,县林业局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一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给予免职处理。

站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县林业局同时设置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投诉、举报等,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七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出现适用“一票否决”情形的,按“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乡镇林业站站长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理。

(一)站内职工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二)站务事项未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研究处理或进行站务事项公开的;

(三)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

(四)个人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形象的;

(五)因个人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财务管理混乱,违反收入分配的规定或财经纪律的;

(七)其它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叙永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十

根据社区网格、单元网格“二级网格”的划分要求,社区网格按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即每一个社区为一级网格。单元网格按照“界定清晰、规模适度、任务相当、无缝覆盖、管理方便、责任明确”的原则,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依据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合理设置单元网格,原则上每个单元网格以200-500户为宜。

网格管理服务队伍按照一个网格一支服务管理工作团队的原则,进行组建。社区网格服务管理队伍由网格督导员(由挂社区乡镇领导担任)、网格管理者(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网格管理五大员(管理员、信息员、警务员、宣传员、服务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担任)构成。单元网格服务管理队伍按“3+x”模式组建,“3”即网格长(也是网格管理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协管员(由居民小组长担任)、网格督导员(由镇挂居干部担任),网格长和网格协管员实行“一格一员”,网格督导员实行“一员多格”;“x”指的是警员、调解员、治安员、党小组长、中心户长、楼长、志愿者等。

(一)网格督导员职责:

1.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网格服务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网格内各类数据、台帐的汇总、上报和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工作;

4.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各项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和考核、奖惩。

(二)社区书记(主任)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全面工作的开展,对网格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建立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

4.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上情下达,协调县、镇单位处理网格上报需处理的问题,跟踪落实处理情况;

6.每半年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测评,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网格长工作职责:

3.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熟悉本网格内居民的基本情况;

5.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已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复核确认,建立好台帐;

6.将网格内的巡查走访情况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记入《社区社情民意调查记录簿》,同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四)五大员工作职责:

1.网格平台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对采集、排查的各类信息进行审定并上报信息平台;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承办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传下达的业务工作;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通报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网格警务员工作职责: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掌握列管重点人群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指导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督促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3.网格宣传员工作职责:及时把上级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上级的决策、决定变为居民自觉行动,驾起政府联系居民的连心桥,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当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

4.网格信息员工作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处理及时,台帐明晰规范,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本社区各网格动态管理情况。

5.网格服务员工作职责:对居民提出的要求服务的项目内容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计生办证、申请低保、困难救助、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民政优抚、残疾人服务、下岗失业、就业服务、年检办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整治、卫生防疫、户籍等服务项目提供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信息。

(一)定期例会制度

1.周例会制度。例会由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网格管理者、网格长、网格五大员。会议主要内容:

(1)网格长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或意见;

(3)对上周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由挂社区领导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月例会制度。由乡镇领导召集,参会人员为各社区网格指导员、网格管理者、网格长,乡镇社区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社会保障、、民政、信访等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辖区内各社区网格本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

(3)研究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

(二)网格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3)各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

(4)网格工作人员文明规范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2、学习培训方式。

(1)采取自学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网格服务管理培训;

(2)采用灵活多样方式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如讲课、召开座谈会、外出参观学习等。

3、学习培训要求。

(1)以会代训方式由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办)或各社区组织;

(3)培训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十一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或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理财的原则,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篇十二

1、例会时间:与学校工作例会合并召开。

2、参加人员:一、二级网格负责人。

3、例会内容: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以及对全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4、具体要求:各部门会前要有准备,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上周的工作情况,明确下周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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