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优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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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优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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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商业决策,并确保双方权益平等。在编写合同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研究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合同范文是由专业律师起草的,具备法律效力。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一

(一)名称: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

(三)质量:_________。

(四)价值:_________赠与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赠与目的:_________。

第三条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是:_________。

第四条赠与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_________。

第五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_________生效。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二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盖章):发包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四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境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贴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资料。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资料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能够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理解。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供给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理解: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一样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贴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贴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到达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资料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资料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供给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不贴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职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资料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能够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光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光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景,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所以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资料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能够拒绝,但应当供给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光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光。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能够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理解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光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职责。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职责。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五

本文目录。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合同。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_________________签: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租房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人在外地,特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出租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共_____层第_____层。

2.房龄:_____年;房间数量:_____;卫生间数量: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平米;房屋朝向:_____;装修情况:_____;房屋用途:_____.

三、委托权限。

1.该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该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四、经甲乙双方签确认后,该委托授权书即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号:_____。

房产证号:_____。

电话: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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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第三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四章自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五章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章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七章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第八章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九章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章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第十一章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4.更换轮胎。

第二条责任免除。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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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4.更换轮胎。

第二条责任免除。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仅发生过本特约条款第一条(二)的赔款的,续保时,不影响本特约条款以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元。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七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

四、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2、 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 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 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 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 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 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

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

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嘉音装饰*程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八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施工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除防盗门、灯具、地板材料费外)。

4.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工程价款包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明的工程材料款,装潢过程中的全部人工费、搬卸费、装潢垃圾清理费等。(备注:所有与装潢相关的人工费用和工程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施工工程中,乙方提出其他费用支付要求,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若乙方以此为由拖延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施工内容。

1.客厅:鞋柜一个、客厅推出、做石膏线、吊顶、做塑钢窗、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2.主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阳台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3.次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主卧次卧之间做隔断立新墙、做塑钢飘窗、飘窗改成电脑桌加书柜一个、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4.厨房: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订做整体橱柜、推出无烟灶台、安装排风扇、安过石门、吊顶(铝扣板)、安装菜盆、混水阀、案板石英石、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5.卫生间: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吊顶(铝扣板)、安过石门、安洗脸台和柜、面盆混水阀、洗衣机龙头和接口、地漏、安坐式大便器(含水箱)、安装两个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6.强弱电安装具体要求:所有电路(电线、有线电视、电话、电脑网线)要穿管走,电线要地线,强电的线路不能在地下接,要接入配电盒内(插座、天关内),插座面板要用五眼,开关带五眼插座,另装配电箱(空开)六组。

7.墙面施工的流程:一遍底漆二遍面漆,乳胶漆必须严格按照加水比例做一底二面,不可多加水,墙面处理要做到横平竖直,阴阳角要调直。

8.订做整体橱柜:由乙方委托专门厂家订做整体橱柜,标准为750元/直米,若超出该费用标准,多出部分则由甲方承担。特别规定:整体橱柜背后必须铺满墙砖,台面材料为石英石,柜面为pu板。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工程中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经甲方认可。

5.工程价款包含材料费,若甲方自行购买材料费用应从总款中减除。

第四条:付款方式。

开工支付______元,水电完工验收合格后付______元,泥木工、墙面漆、油漆完工验收合格后付______元,交房验收合格后付______元,余款在交房后付清。

第五条:其他事项。

1.安全问题: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进行,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包方):________。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九

承接方(乙方):

甲方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家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装修概况。

1、工程地址: 。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97.06平方米;。

3、施工内容:整个居室全面装修以及家具部分电器;。

4、装修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装修价款。

1、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2、增项部分(金额大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条:付款方式。

2、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应开具保修卡及收据,向甲方办理移交。

第五条:违约责任。

3、如乙方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装修费用;。

4、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同本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业主):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施工内容单,乙方对甲方居室进行全面装修,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改造:拆墙、补墙、按甲方要求施工;。

2、水电改造:水路、电路应布局合理、管路应有序排列;。

3、卫生间、厨房、阳台必须做好防水工程,水管、电线插座开关用品牌厂家产品;。

4、泥瓦工程:磁砖铺贴应对花对缝;。

5、墙面工程:墙面应找平、粉刷均匀、平整;。

6、木工工程:吊顶、柜子;。

7、家具:品牌家私、无污染、环保产品。

7、电器:油烟机、灶具、热水器能效等级用一级能效,须品牌厂家产品、浴室取暖器用风暖。

甲方(业主):乙方: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

甲方(赠与人):

证件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证件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赠与标的。

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赠与物的交付。

交付的条件:

交付的时间:

交付的地点:

交付的方式:

交付的手续: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接受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甲方的主要义务。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乙方为直接目的,甲方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乙方。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甲方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

1、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2、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八、乙方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所赠与财产交付乙方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接收。

2、乙方履行义务,否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九、乙方的权利。

1、乙方没有拒绝接受赠与的,则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之时无偿取得标的物。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乙方可以请求其交付。

2、甲方交付赠与的财产后,乙方即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甲方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甲方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甲方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甲方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的;。

(2)乙方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乙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甲方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甲方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甲方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乙方返还。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就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门面装修。

1、门面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隔一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门面隔为二层,一层门面,二层住房,留出吊顶空间,楼梯扶手要求木制、刷漆、光亮。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协商确定。

三、工程总造价:15.6万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完成装修,装修材料由甲方的自己购买。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期:从20__年12月26日至20__年3月5日,共70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承包方式:大包。

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再定)。

6、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三

鉴于:_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_______________(具体变更条款)。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四

甲、乙根据《^v^合同法》及深圳市政府对商铺租赁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商铺的概况。

1、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续租事宜。

1、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以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2、本合同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____天的免租期(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作为乙方装修使用,遇以下情况租赁期限应顺延,顺延期间乙方无需重新交纳租金: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导致乙方不能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的;。

(2)甲方逾期交付商铺的;。

(4)第三条租金、递增及付款方式。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_%。即:

第三条押金(定金)条款。

1、为保障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并保证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商铺租赁期间该物业所产生的管理费、空调费、电话费、有线数字电视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费用,特规定本条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承租该商铺的押金。如甲方毁约,导致租赁不能进行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押金在合同终止后,且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一天内,甲方应如数退还。

3、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负担。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五

1、部门效率提升5%以上,分3个月和6个月两个阶段考评;。

2、部门成本控制下降10%,包括人工、物料、库存;。

3、产品质量提升,客诉每月递减。

4、部门工作环境改善,精益生产、5s推动结果,改善前后对比。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约定:

1、乙方实行岗位责任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达成目标的,其应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其月工资中已包含有自行工作时间应支付的工资;乙方承诺不会提出相关加班费支付的申诉。

2、下列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依法颁布的《雇员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通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雇员商业行为廉洁声明》、《薪金调整通知单》。

3、因乙方能力或工作绩效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者因甲方经营方式变化、组织结果调整等原因,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岗位变动。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六

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

第二条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

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第三条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检查报告;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时,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四条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本公司依此附加条款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若主合同仍属有效,则主合同所指定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仅可申领减额后的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未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则受益人的权益依主合同的规定办理,不受本附加条款的影响。

第五条  欠交保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则本公司将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给付当年度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六条  适用范围。

一、被保险人曾依本附加条款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

二、主合同终止或已变更为减额交清;

三、主合同为定期死亡保险。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七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在签订。

协议书。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

乙方: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工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的达成,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从事部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目标与计划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相关人事调整,包括:

1)核发乙方绩效工资;。

2)调整乙方薪酬,包括调整薪资结构、加薪、降薪等;。

3)兑现奖惩,包括表彰、奖励、处罚、通告等;。

4)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晋升、调岗、降职等;。

5)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包括续聘、终止、解聘等。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4.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确认对甲方的各项。

规章制度。

及该岗位工作职责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确履行权利与义务。(附:《岗位。

说明书。

》)。

3.乙方享有参加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6.乙方有义务自觉提高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第四条当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协议的修订、变更即视同为劳动聘用合同的修订、变更。本协议中的条款如与劳动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劳动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且本协议条款的失效、无效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效力。

1、部门效率提升5%以上,分3个月和6个月两个阶段考评;。

2、部门成本控制下降10%,包括人工、物料、库存;。

3、产品质量提升,客诉每月递减。

4、部门工作环境改善,精益生产、5s推动结果,改善前后对比。

1、乙方实行岗位责任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达成目标的,其应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其月工资中已包含有自行工作时间应支付的工资;乙方承诺不会提出相关加班费支付的申诉。

2、下列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依法颁布的《雇员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通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雇员商业行为廉洁声明》、《薪金调整通知单》。

3、因乙方能力或工作绩效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者因甲方经营方式变化、组织结果调整等原因,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岗位变动。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八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建设项目名称___,建设地点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方米。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颁发的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i)。

(2)。

(3)。

(4)。

(5)。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

乙方应与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元;转学补助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地点,___房屋,___间,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元;

(2)面积差价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十九

合同。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人在外地,特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出租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共_____层第_____层。

2.房龄:_____年;房间数量:_____;卫生间数量: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平米;房屋朝向:_____;装修情况:_____;房屋用途:_____.

1.该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该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委托方(甲方):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号:_____。

房产证号:_____。

电话: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二十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二十一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人授权_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_元。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受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二十二

本“意外残疾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条款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以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本附加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每保险年度“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条款效力终止,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条款保险期间为1年。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本附加条款的到期日为主合同该保单年度最后一日。本附加条款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将本附加条款的续保保险费及主合同保险费一并交付后,本附加条款继续有效。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条款的保险金额为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主合向保险单上载明的主合同保险金额。

本附加条款的年交保险费为每万元保险金额人民币6元。投保人按照主合同约定方式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条款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条款;对于本附加条款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条款;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条款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一、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本附加条款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条款效力恢复。

自条款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条款,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一、主合同终止、交费期满;

二、主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

三、被保险人年满70岁时,但当期已交保险费尚有未经过期间时,本附加条款的保障延续至当期已交保险费保险期间届满为止。

第十一条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主合同条款:

一、保险事故通知;

二、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三、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

四、合同效力中止;

五、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六、地址变更;

七、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

【被保险人】:指主合同被保险人。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二十三

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

1、(具体变更条款)。

2、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冲突篇二十四

补拆迁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按照甲乙双方20xx年月日签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

一、补偿款。

1.甲方先将“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东边数第四个门(78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住宅楼回迁登记给乙方,作为回迁补偿款抵押楼(因甲方当时现金紧张)。甲方在20xx年10月31日前把二十万现金交给乙方,甲方将此楼收回。其他两套回迁补偿楼不变。逾期甲方未履行约定,抵押楼所有权归属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另在20xx年4月26日之前将叁拾万元现金作为补偿款交予乙方,同时乙方搬家,将现有实际使用的房屋及土地面积一并交由甲方接管。

二:差额结算。

新楼房回迁面积,由于拆迁人(甲方)原因造成的涨出多余面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交纳任何费用。少于回迁面积3平方米之外的部分,甲方按市场价每平方米2倍的价格补偿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为了约束甲方按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祥瑞家园4号楼一单元1702室,面积54平方米的住宅楼做抵押。甲方如按时办理产权证,乙方无条件还抵押楼给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时办理产权证,抵押楼便归乙方所有。

四、费。

1、所有回迁楼入住费以及当年物业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处领取入住钥匙时,不交任何费用。

2、在办理回迁所有楼房的《产权证》时,所需的税、费伍仟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部分皆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乙方(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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