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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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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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一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交接班记录》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二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二.发现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三.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发现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立即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及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三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2)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3)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四

1、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2、定期巡视,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项目,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3、特殊巡视,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变化时,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4、夜间巡视,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况,一般在高峰负荷期。

5、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6、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未得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

7、建立设备运行纪录,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8、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示牌。

9、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巡视中应穿绝缘鞋。

10、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五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2、值班电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运行和安全用电。

3、值班员按规定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记录:《1#公建变电站运行记录》、《2#公建变电站运行记录》。

4、每月检查一次各高压安全用具,保证用具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每半年送供电局进行耐压试验。高压用具应有固定存放地点,并标识清存放位置,做好编号防潮防损管理。

5、对室内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随时保证全部完好,应急照明应每月进行一次关灯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解决。

6、每月应对所有变配电设备做一次关灯检查,检查人员携带手电筒检查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等异常现象,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要重点检查。

7、特殊情况要按特巡处理,增加巡视次数:。

1)异常天气情况下,如雷电、大雨、大风、高温等;。

2)设备处于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

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

4)新投入、检修试验后的设备;。

5)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要求确保供电的情况下。

8、停电检修必须认真执行四措六制,即在高、低压设备上进行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在配电室内进行非工作和其它不停电工作时,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9、停电倒闸操作必须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并填写《倒闸操作票》。

10、配电室应定期检查防小动物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1、值班人员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反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1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爱到教育者没有爱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后由主管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13、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和定期预防性试验。

14、接上级供电部门调度令时,应立即做好记录,并进行录音,随后上报主值班、专业主管,并经再次确认后,立即上报上级。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六

一、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产权划分及维护工作范围,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2.变(配)电所的所有值班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对于设备简单的和不重要的变(配)电所,可由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开关隔开或专有距离操作结构;

3.单人值班时,不应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也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4.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5.人体、遮拦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8.禁止用手处摸带电的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11.在事故发生以后,未找出原因和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应恢复正常运行。

3.缺陷记录应包括:缺陷内容、性质及严重性、发现时间、处理结果和日期;

七、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应经主管电器负责人审核无问题后,方能存入设备档案中。

九、变(配)电所应及时记录负荷.对于经常有值班人的变(配)电所应每小时(正点)计抄一次;无人值班的应每月计抄一次代表负荷.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七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小区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

1、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变配电装置及高压室每4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班、部门经理。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4、领班须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制图、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公司领导许可方可进入。

8、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

1、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4、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5、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7、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八

1、35kv及以上供电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2、6kv~10kv供电的区域变电所(如风井变电所、井口中央变电所等)及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3、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变配容量在500kva以下,应有人24小时值班。

(二)可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6kv―10kv供电的专用且无高压配电线路、不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

2、低压供电变配容量较小,故障时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较易恢复的配电站。

1、变配电所值班电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命令和本单位分管供电领导的指示,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调度规程(某市供电总公司)》、《事故处理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计量指示仪表)的原理,继电保护的方式、定值、保护范围及各级熔丝配置容量。

4、严格按照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具备进行倒闸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5、正确执行工作票制度,审查工作票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表示牌和装设遮拦),指明设备带电、停电范围,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负责检查验收并签认检修设备的工作质量,做好设备投入或检修工作。

6、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认真执行设备巡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时抄报电压、电流、负荷电量、主设备温度等报表,做好用电负荷调整工作。

7、对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必须加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维护电工,负责变配电所的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维护电工应对变配电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实行双人值班的场所,每班至少应有1名正值当值,并设立1名值长。

9、各变配电所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1、管理制度1)岗位责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电制度;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干部查岗制度;6)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视检查制度;10)安全活动制度;11)业务学习制度;12)操作规程;13)事故处理规程;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5)变电运行规程调度管理规程。

2、图纸资料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原始设计;(2)设备技术档案;(3)进出架空线路(电缆)技术档案;(4)一次系统图;(5)模拟图板;(6)平面布置图;(7)防雷系统图;(8)接地系统图;(9)巡回检查图;(10)保护定值配置图;(11)电气试验资料、报告;(12)保护整定资料;(13)登杆检查资料。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一次系统图;(2)平面布置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

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九

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熟悉高低压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未经部门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高低压配电柜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参数,严禁变压器、开关超负载运行。

4.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单独操作,其他在场人员只做监护,禁止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倒闸完成后填写记录。

6.配电设备检修尽量放在不影响居民使用的时间内进行,并提前24小时向使用部门发出停电通知,突发性情况停电时须做好解释工作。

7.高低压配电室的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8.保持高低压配电室内消防设备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电源在紧急情况时投入正常使用。

9.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10.做好高低压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预防小动物类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11.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的设备外表与环境洁净无尘。

1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与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14.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配电房设备情况。

15.以上制度,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失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

1、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配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早异常情况下草去措施的能力。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别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选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电时的安全举例。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连体,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凉席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艺人担任监护人。

10、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两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作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乙方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作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可拆除安全措施,回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米的距离高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拦,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门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去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非别验电,验电前应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电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个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表东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签名或一侧否则停电进厅。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去下烙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带安全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柄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合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手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一

4.经常保持配电房场地面及设备外表面清洁无尘;

7.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照明系统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火、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工作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0.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二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务必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务必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三

宿舍住宿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负责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禁止电炉取暖,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禁止私自拆卸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6、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如在宿舍内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四

制定:xx。

巡回检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条。

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地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条。

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6、根据上级的批示,增加巡视时。

第3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6条。

通过巡检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条。

变电所应特别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并有消。

防部位平面图。

设备验收制度。

第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10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12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第13条。

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然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1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发现严重缺陷时,股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修理计划。

第15条。

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16条。

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17条。

设备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所的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19条。

高压设备在倒闸操作和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20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21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等,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22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23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第24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25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6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设备科批准。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司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保障幕墙加工厂、办公室正常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幕墙公司加工厂各部门。

3、职责。

质安部负责编制《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工作内容:

4.1总则。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办公、生产、现场工作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4.2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4.2.1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4.2.2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生产现场如有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4.2.3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种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应专门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2.4隔离空气:将可燃物与周围的空气隔开就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都能达到灭火的目的。

4.2.5冷却: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燃烧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浇和干冰进行降温灭火。

4.2.6隔绝火源与可燃物:采取措施将火源和可燃物隔离开来,防止产生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的扩大。

4.3防火安全措施:

4.3.1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材,在生产作业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4.3.2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

4.3.3生产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3.4坚持防火安全交制度,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及其他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在作业前要向作业人员认真交底。

4.4清洗用有机溶剂(酒精、二甲苯、汽油、煤油等):

4.4.1清洗用有机溶剂属于易燃品,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打胶时所用溶剂比较频繁,人员比较多,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

4.4.1.1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在操作过程中使用防护手套、口罩、戴防护镜、穿防护服等。

4.4.1.2易燃有机溶剂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要求通风、防火、防潮、防雷、防渗漏等,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现场无专用化学品库的,应与其它材料隔离存放,并配备灭火器或黄沙。

4.4.1.3易燃有机溶剂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剂应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员不易接触或碰撞的地方。

4.4.1.4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

4.4.1.5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场所,必须严禁明火、高温、剧烈碰撞,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4.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4.5.1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从事焊接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必须申请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安全部门审批、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操作。

4.5.2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办法,若部位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仍须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规定时间操作人员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

4.5.4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4.5.5工作前应检查用具压力表等是否完好。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及减压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不得倾倒和受热。

4.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4.5.7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情隐患及火险时,方可离去。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救生物进行扑救。

4.5.8氧气瓶禁止火烤,夏季要有防日晒措施,氧气瓶禁止粘污油脂,氧气瓶,乙瓶禁止平放,各种气瓶应有标识。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少于10m,并有隔离措施,禁止气瓶平放。

4.5.9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装置和监护人员。

4.5.10氧气瓶,乙炔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不得从车上往下扔、滚,不得一人用肩扛氧气瓶,必须两抬或用专用小车运送,瓶身应有两个胶皮圈和瓶帽。

4.5.11所有的气焊工具、设备,包括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等均应按不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4.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4.6.1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应线路长期在超负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4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1.5倍。

4.6.2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示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4.6.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宿舍照明、供电时间一律按园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寝室用电容量为200w。凡因超容量用电造成断电者,须如实说明原因,经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恢复供电。

三、宿舍内允许使用40w以下的台灯、微型吊扇等小功率电器,禁止使用各种电热器(如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毯、电焐子、电取暖器等)。凡违反规定者,没收违章电器,按市消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园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线路、私接电线,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私拉乱接电器予以没收,并根据园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凡损坏供电设施者,由损坏者全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园有关规定给予园处分。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确保配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掌握设备运行的基本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运行中的巡视和检查。

1、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近平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2、工作人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

4、变配电室内应备有常用具器材、备品、灭火器材,并随时检查灭火器材的工作性能。

5、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检查配电室内仪表是否正常,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有无异常气味。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6、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按规定路线进行)。

8、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9、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驻巴放电、控设地线、装设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0、高、低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

11、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2、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3、配电室内、院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4、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他用。

15、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变(配)电室及一切设备和设施,为我项目的安全用电努力工作。

变(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严禁非电工拆装和检修电气线路、设备。

二、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金属围栏是否完整,金属围栏的.保护零线压接是否牢固可靠。

三、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巡视检查至少2次。

四、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导线绝缘有无过热、破损。

五、检查配电箱内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

六、检查配电箱电气接线系统图,各开关所标回路是否正确,标识明确。

七、停用的设备及送出电源回路必须拉闸断电、上锁。

八、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配电箱清扫除尘2次。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十九

为加强雨雪天气配电设施的巡检工作,保证我厂配电设备安全度汛,特制定本规定,原相关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相关条款仍然有效。

2.1小雨连续阴雨12小时以上,雨水持续期间及雨停后24小时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

2.2中雨以上、短时强降雨,雨水持续期间及雨停后12小时内,每30分钟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12小时后无异常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至雨停后24小时。

2.3雪天在下雪持续期间及雪停后48小时内,每两小时检查一次配电室顶,雪停48小时后至屋项积雪清理之前,如未发现漏水、塌落等情况,每四小时检查一次。

2.4如发现配电室顶漏水,危及配电柜时,kyn、jyn、ggd等封闭式配电柜可用防水材料覆盖,gg系列等母线无防护的高压配电柜,只能从上层顶棚覆盖。

2.5电缆沟进水,水位可以用潜水泵抽到时应使用潜水泵排水,潜水泵最好在电缆沟内无水时事先放入,沟内已有水时应使用绝缘材料将潜水泵抬入。

2.6发现有接地信号时,应先检查接地选线装置指示的是哪个回路接地,然后由电气维修工切除接地线路后再放入潜水泵,如指示母线接地,可向调度询问是公司电力系统中哪个回路接地,如是本回路接地说明接地点在本系统内部,接地原因不明时不宜在有水的电缆沟内作业。

2.7潜水泵的`线路应使用移动电缆,并不得有破损,接地线要和配电柜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2.8配电室顶漏水、电缆沟进水达到沟深三分之一时,要通知炼铁厂调度,通过排水不能阻止水位上升时,要作为紧急情况通知炼铁厂调度。

2.9电缆沟内进水速度较快时,在排水的同时,要尽量查找进水处进行临时堵塞,减缓进水量。

2.10配电室要采取阻止洪水进入的措施,但当洪水直接冲入配电室时,室内人员要立即撤离,室内地面已积水时采用单脚或并脚跳离可能发生接地事故点二十米以上,不能撤离时要设法使身体所有部位都离开水面,但不能同时触及两个不连贯金属体。一般配电室内积水超过基础槽钢100mm时可能会引发距地面较低的过电压吸收器、避雷器等发生接地。但绝缘不合格的电缆会更早地发生接地现象。遇上述情况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要采取一切手段通知调度和上级领导。

2.11水进入设备周围,应先将低于地面的设备电源切断,并通知调度,当水位即将达到电机底座时,立即通知调度及与该设备相关联的区域,做停用该设备的准备,当水位超过电机底座时,停用该设备。

2.12接近、进入积水的配电室及被水浸泡的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

雨雪天气,未按本规定巡视设备,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或责任单位2分。发现屋顶漏水、电缆沟进水未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厂调度、设备科,未积极采取措施(紧急避险除外)防止形成事故或减小事故影响,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或处罚责任车间10-20分。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二十

规范配电房的管理,保障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以确保管理区域内(大厦)的安全用电。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配电房运行管理。

1、未经运行主管或部门主管的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4、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6、因故须停某部份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该部份负荷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性的停电事故应向用户作出解释。

7、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员应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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