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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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0 03:29:15     小编:琴心月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作品中所传递的主题和意义,并将其与自己的人生经验相结合。表达个人真实的感受和思考是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必不可少的要素。小编整理了一些读后感写作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帮助。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一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二

87年十月,《简爱》问世,迄今一百五十多年,社会在发展,生活在变化,价值标准在变化,审美情趣在转移,批评理论在更新,它成为了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本不朽之作。

《简爱》之所以能经久盛行不衰,也许是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小人物,依靠自己的正直和聪明才智只要坚韧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有可能冲破重重艰险,达到自己的目的。

《简爱》读后感初一()班罗轩读了“简爱”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这是我读过最印象深刻的一本书,“简爱我很敬佩她,她有着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她对困难永远不低头,对所以的事情都不强求,因为她有一颗善良而温暖的心,她的这种精神一直伴随着我。

还记得简爱她那受伤的脸颊,我的心一阵心痛,仿佛所有她的痛都移到了我的身上似的,让我感动的是简爱去姑妈家玩,可是,她的姑妈一直都不喜欢她,而且她姑妈的孩子也看不惯她,经常欺负她,而且她的姑妈还把她关在一间漆黑的小屋子里,不给她吃饭,不给她喝水,让她饿的……那一种表情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

每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时,都不应该向困难低头。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vr。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着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算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

看完后,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而简爱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更是将我震撼。简爱从小寄人篱下,上学时还被冤枉,受尽了冷眼相待。然而她并没有屈服于现状,而是敢于去面对现实,即使是被虐待,也得挺住。这点便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可以受到屈辱,但不能不去反抗,否则生活也就没有了意义。简爱在那所曾让她受尽艰苦的学校整整呆了八年,这让我又对她更敬佩了。简爱她有着广阔的胸襟,可以不计前嫌,重新对待每一样事物。然后当她来到了松德庄——一个十分美丽的庄院,当家教时,让她体会最深的也就是那儿格外善良的人了。无论是和蔼可亲的女管家菲尔太太,还是活泼可爱的学生黛拉,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温馨。

而她得知罗彻先生的妻子仍在世时,她又毅然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充满温馨的庄院。后来当简爱得知罗彻先生受伤,又选择了终身陪在他身边照顾他。简爱就是那么一个直爽的人,敢作敢当,想好了就不再去改变主意。而这也成了让人们喜欢简爱的一大理由。看来夏洛蒂所塑造的这个人物也算是格外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四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的感受汇写成读后感,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我的班助出书了。20__年的9月与王哥初相识,王哥是我们09级园艺二班的班主任助理,当时叶超任我们班班长,我任我们班团支书,组织班级活动时经常跟王哥在一起。

对王哥的第一印象是清秀帅气,慢慢了解多了知道王哥篮球打的特别好,文笔特别好。王哥会和我们班男生一起打篮球,会给我们班举行很走心的班会。一直到王哥毕业那年我们才知道王哥得了鼻咽癌,那次班会王哥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把想说的写到了黑板上,当时我们很震惊,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再以后王哥毕业了,对王哥的关注就是看他发的状态和朋友圈。王哥这十年抗癌路,不敢想象他经历了多少磨难。他一天吃饭就要花上6个小时,每天还要锻炼,还要工作,虽然艰难但他一直很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揭露了一个叫福贵的人的一生。

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年轻时享受过,落魄了之后,多次徘徊生死之间,朋友战友先后离去,他还能回到家中,与妻儿团聚。后半生妻儿一步步先他而去,留他一人在世上孤苦,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他没有因为重重打击而倒下,而是带着那头老牛,继续生活。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容易的,单单活着都不容易,要想活得好更是难上加难;生活从来不会以你希望的方向发展。经历过苦难后,才明白其实这才叫生活。

人生会遭遇许多事情,其中很多是难以解决的,这时心中被盘根错结的烦恼纠缠住,茫茫然不知如何面对,如果能静下心来处理,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面对任何事情需要保持一颗安定的内心,有些事情只有在经历过之后才会理解,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看完了《活着》。作为一个旁观者,觉得福贵的一生是满满的悲哀与伤感。但是如果真的把自己代入或者只是倾听,就会觉得,福贵的叙述里多是对生活的接受与满足。无论是好是坏都接受,甚至认为所有的都是上苍赋予的报应和福祉。

这本书和《四世同堂》有相似之处,但是这本以第一人称叙述之后,所有的遭遇都像在身边真切地发生,有真切的欣喜、悲哀、可惜,是凡人的情感。亲切真实。而四世同堂就好像有一种尤其的悲壮,家国的豪情裹挟着我,令我感觉自己要变得伟大以相衬。

最后福贵和他的牛福贵说话,说有庆、二喜、凤霞、苦根耕了多少分田地。看到这些名字,这些生命的血液在沸腾后平息,鼻子有些酸。

本来想评论福贵,他大概过了酸楚的一生。但是,谁知道呢,除非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谁也没有办法评价他有没有幸福的一生。又,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在于他人的评价里。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很快地读完了这七天,每一天的故事问我也不能清楚记得。故事的主人公好像平淡淡的性格,宽容又善良。善良好像不是什么表扬的词,本身跌宕的命运也在他平淡的诉说中透着温馨,是内心充满爱的人。

看完《活着》的时候,受到很大冲击。相比而言,这本书看完没有想象中的绝望。每一个故事太真实,真实的像每天的新闻头条。当看到这些故事,不再觉得骇人听闻的时候,说明我们对人性的底线早就大开眼界了。

可能是看的太快了,又关掉了书评大家的评论,所以当看完自己的心里没有太多起伏的时候,我就在想现下的我处于麻木的状态。

对自己状态的无知,对外界问候的慌张,对新闻事件的冷漠。等到再恐怖的事情出现,也没有感知的时候,对生命缺少敬畏,对生活也会缺少热爱。

读这本书的时候,人生处于很晦暗很压抑很无望的阶段,那一天下着雪,心境加环境加这本书,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碎绝望的哭不出来。

对,就是哭不出来,我看不到“活着”想表达的对生命的敬畏和追寻,我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亲人家人死去,很悲惨的死去,我甚至不敢细细去琢磨去品读,我想快点看,想把苦难快点过去。

可是这个过去了还有下一个,我几度合上书,不想看了。书的最后,老人和牛,在田边,我不记得还有没有老人的孙子了,因为已经很无力很虚弱了。一本书?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看完。几年过去,这本书没有再被翻开,可是看这本书的情景却不忘。有时回味一下,它还是给了我力量。

活着就是很重要的,曾经真的思考很多,思考生命的意义,自身的价值,就像走进了死胡同,这是一个死循环,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哦,活着,就是活着而已,这是一个状态,也是一个延续的行为。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活着》。

活着真的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让你看的一次又一次心疼的厉害。

它讲述了我们国家过的历史性灾难全部发生到一家人的身上,作者不遗余力的告诉我们,生命怎样一次一次的摧毁你对活着的希望。

文中用了很平常的口吻,用文中主人公对第三者的故事讲述视角来记述,故事简单,朴素,却直抵人心。

作者用沉重的口吻一次一次讲述每个人离去时候的痛苦。看着这些普通的文字,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有扎心的刺痛感。

文中主人公看着一个又一个至亲离开自己,十多岁的儿子、刚生产完的女儿、自己的媳妇儿、女婿、最后连相依为命的外孙也离他而去,这样的打击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也记述了一位与生命抗争到底的英雄,那个年代,活着是人们唯一的意志。

人总是不能从心底接纳无常。目睹他人兴盛时,轻谑以对,自诩看破世事;自己繁华时,却痴想世事永恒,人事亘古。我们总是洞悉了别人的无常,又蔑视了自身的幻灭。福贵,是你让我繁复的心激不起杂乱的涟漪,是你让我不再控诉人世的不公、命途的不平,是你让我开始学会简单地为自己活着。

福贵,我不禁幻想你在破屋前逝去的模样,你的内心深处一定会被曾经霸道地占据,曾经的荒谬莞尔后倏然长逝,弥漫心田的是不可磨灭的华生枯寂的苦难,那是你一生最宝贵、最真实的记忆。包含一生历经的晶莹泪滴滑眶而出,随即被尘世的无常所淹没。满带笑容的你阖目而去,任由我凭吊罢。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五

在学校里度过了三个月,对她来说简直像一个世纪那麼长。她在学校吃的东西很少,冬季的星期日很乏味,他们吃的冷肉和面包少得可怜。回校以后,他们渴望围在火炉旁,可是那里总是被大孩子占住,像他们这样小的孩子只好蹲在他们后面,用围巾裹住冻僵的胳膊。

自从她来到学校,便没有见过他,但他终究来了。一天下午,我手里拿着块写字板,正为一道算数题犯难,突然看到一个人走进教室,是那位在里德舅妈客厅的那个男人。

见到这个人,她立刻觉得很沮丧,里德太太曾恶意告诉他品德不端,他把简。爱的事情毫不留情面的说了出来,最后让教师们把她的坏品性改过来。于是她觉得无比的愤怒和耻辱。彭斯走过来,对我说,没事。彭斯劝她吃点东西可是她哭了起来,最后倒是她先开了腔,“彭斯,你会和一个说谎的人在一起吗?”“简,你错了,学校里没有一个人会瞧不起你,而且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会同情你。”“怎么可能。”“这里的人都不喜欢那个男人,现在,会有好多人同情你!”一会老师来了,叫彭斯和简爱过去,安慰了简爱,简爱心里才好受了一些,把他们俩招待了一晚上,那天晚上,他们享受了一次盛宴。

寒冬过后,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和煦,可是学校里却闹了斑疹伤寒。很多小孩进了拥挤的教室,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在学校了,好多小孩都死去了,草草的埋掉了。就这样,死亡成了常客,简爱和其他健康的人从早到晚玩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彭斯也病了,是肺病,简爱去看望她,要走的时候,彭斯不让他走,天色已晚,简爱和彭斯搂在一块,睡着了,早上,简爱醒了,可是彭斯永远也起不来了。彭斯永远的离开了简。爱。

这一章写出了学校里生病,简爱的好朋友彭斯离开了她,她很痛苦,写出了好朋友之间的友情!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六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世界里,简爱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善良坚强,自尊自爱,敢于追求人格平等。《简爱》是我第一本读的外国名著,合上书,心中对简爱的敬佩是少不了的,但回过头来,“现在社会中真有像简爱这样的女子吗?”现在的人们常常在金钱利益中,迷失最初的自己,少了一份坚定,少了一份对尊严的`重视。

《简爱》的问世,敲击了无数人的心灵,它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使得人们对它爱不释手,不愧是一部久经不衰的经典!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章。这一篇主要讲了孙悟空不满自己的官职,非要当齐天大圣,就回到了花果山去了。玉皇大帝听了非常生气,派托塔李天王和哪吒带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命巨灵神去挑战,没过多久就逃跑了,后来又派哪吒去迎战,结果也败下阵来,玉皇大帝看到这猴子这么有能耐,就让他当齐天大圣去看管桃园,可他看见桃子就流口水,就饱饱地吃了一顿,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一个筋斗又回到了花果山。

我从中知道了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要禁得起诱惑,不要用偷的方式去获得,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他们把别人的东西尽早还回去,这样才不会闯祸。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八

昆虫,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生物,昆虫学家法布尔就用自己的眼睛细心观察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蝗虫、天牛、红蚂蚁、蟋蟀、狼蛛等等。这些昆虫有益虫,也有害虫。千奇百怪的昆虫,在法布尔的描述下,让我也想去“探望”这些昆虫了。

我曾经也试过去观察一些小小的昆虫哦!就说观察蜗牛吧!

在一个雨天,我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小区中庭有许多蜗牛在爬来爬去,我觉得很好玩,就抓了几只回家养着。我先拿一个空的巧克力盒把这些蜗牛全部装进去,在放几片青菜叶进去,然后,我就写作业去了。写完作业,我去看看我的小蜗牛,哈哈!菜叶已经被它们啃了好多小洞洞,真可爱!可是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那个盒子就很脏了,妈妈说,盒子太脏了,会转播病毒,所以,只好连蜗牛带盒子把他们扔掉了。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九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

神奇的昆虫世界——读《昆虫记》有感《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一

闹天宫,镇东海,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这些话,说的自然便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孙悟空了。在读了《西游记》第三章以后,我更是感到了猴王爱憎分明、放荡不羁的`性格特点,同时也被他深深地折服了。人不能有傲气,但必须要有傲骨。而在这一点上,又有谁比得上美猴王呢?我想。

《西游记》第三章内容不多,只讲了孙悟空称王、去东海寻兵器、大闹冥界等事,可是却足已凸显人物性格。面对东海龙王,他面无惧色,把那镇河的铁棒都拿来做了武器,还让四海龙王给他送披挂;进入幽冥地府,他大打出手,把十代冥王惊得魂飞丧胆,连猴属的生死薄都被他一并勾销。面对一切事物,他都公然不惧,放荡不羁,尽现英雄本色。面对威压不屈服,面对敌人不软弱,这才是美猴王,这才是真英雄!通过作者栩栩如生的描写,我仿佛就看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在中国具有那么大的知名度了。

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形象,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四海龙王、十代冥王在他面前真是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声。读了这一章,我对写作、对生活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来,写作还可以这样写,人生还可以这样过。我被美猴王的形象所深深地触动了。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二

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能够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凡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凡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源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三

红岩给人们塑造了革命者的光辉形象,骤然间矗立在读者面前,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读完红岩并写一篇红岩读书心得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获。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第三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但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必须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正因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因此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此刻我最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期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忠诚与背叛,是两个对立的词,忠诚(正确的事)会被人歌颂,背叛(正确的事)会被人唾骂。不只现在是这样,在革命期间也是这样。

在重庆革命期间,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共产党人:许云峰、江雪琴、余新江……,也出现了很多阴险狡诈的反动派的人:徐鹏飞、甫志高、陆清……,《红岩》这本书是写这些共产党人被捕,然后到反击、越狱的革命斗争的全过程。

私人感情。从何说起呢?首先是让他的.一个同志陈松林去重庆大学活动(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内),接着想把书店扩大(书店是党的备用联络站,他在里面工作),招收新的店员,进一些有激进性的读物。这是什么行为!要知道,在那时,特务横行,主要是抓共产党人和这样的人。而他却有这样一种想法:“要在革命斗争中露出头角,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就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发展自己”!他还想着要“混个司令员”!个人主义太重了,共产党员李敬原就说他是“利令智昏”。这样还当什么共产党员呢!他还说“党还给我了什么好处”!像他那种人一点也不为党和人民做点贡献的人,必定要退出党;只为自己的生命、权利、地位做事而害于其他人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不可原谅!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董存瑞》、《邱少云》和《红岩》三本书,他们的英勇事迹令我非常感动。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岩》中的小萝卜头的故事。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他出生才八个月,就和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监狱里,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住的是一年到头不见阳光既阴暗又潮湿的牢房,这样时间一长,他被折磨的面黄肌瘦,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监狱里的叔叔、伯伯们心疼极了,都亲切地喊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想让他出去上学,可特务们怕暴露他们的罪行,硬是不让。但是小萝卜头非常想学习,渴望读书。经过小萝卜头的父母和狱友们的多次斗争,特务们才同意由监狱里的黄显声教小萝卜头念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不管牢房里冬天多么寒冷,夏天多么严热,他总是趴在地上写呀、算呀,不知疲卷。因为小萝卜的行动比较自由,所以常常为狱中的叔叔阿姨们传递消息。可惜的是,在1949年9月6日,他和父母同时被害,年仅9岁。

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小萝卜头好得多,就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努力读书来回报他们当时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换来美好生活的英雄壮举。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小萝卜头的故事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底,他时时刻刻对我敲响警钟,我们只有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发奋学习,天天向上。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四

《草房子》是我国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它讲述了少年桑桑一至六年级在油麻地小学发生的事。这些事有令人捧腹大笑的,有令人痛哭流涕的,有令人深受启发的,也有令人深深思考的。

桑桑是个天真活泼,好动顽皮的孩子。他把好端端的碗柜改成鸽子们居住的“大楼”,把蚊帐改成渔网去打鱼,还在夏天穿着父母的棉衣在外面玩耍。从桑桑身上我看到了大多数男生好动的影子,他们爱制作一个个恶作剧,因此经常受到父母的责打。在桑桑生病的时候,他不怕病痛,顽强的接受各种治疗,最终终于痊愈了。通过桑桑和疾病搏斗的情景,使我懂得了做事要不怕困难,要顽强拼搏,绝不像困难低头。在传递蒋一轮与他的情人的情书时,桑桑每次都按时送到,他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责任心。

因为杜小康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所以他十分骄傲,和同学的关系很不友好。后来,因为他家买的一条船出事了,所以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被迫退学,离开家乡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可是杜小康家的鸭子把别人家养的鱼苗吃了个精光,于是他们的鸭子又被扣下了,刚萌生出来的希望又破灭了。在接二连三的挫折中,杜小康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顽强的和命运抗争。在杜小康身上,我知道了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破折,但我们要坚持下去。

秃鹤因为是一个秃子而被别人嘲笑,但是学校拍在一场戏里需要一个秃子的时候,秃鹤却挺身而出,为集体做贡献。秃鹤的举动让我懂得了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五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长篇小说,它的名字叫草房子。当我看到这本书时,不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时,我对书名的理解是描写一个草房子,想到这我有很多疑问“一个草房子有什么好写的?所以我带着疑问开始阅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叫桑桑,他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叫桑桥。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是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的纯情,不幸少年的悲伧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年迈的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生光彩,大人们之间的感情纠葛,这所有的一切,既清楚的展现在桑桑的世界里。也藏在我的内心深处。这六年,是桑桑接受人生的启蒙教育的六年。更是启蒙我人生旅途的教育。

我被这本书所吸引,所感动,我觉得草房子将成为我人生教育的一部分。

简爱第三章的读后感篇十六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本来想先看影版,看到书架里的书就点开一口气读完了。高一时的语文卷有一个老福贵牵牛福贵的片段,才知道这是选自《活着》第一次听说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接触余华的这部作品了,小时候看过电视剧《福贵》,开头以为是喜剧,没想到越看越悲,每一次甜美的剧情只是为了下一个更悲的剧情做铺垫。我爸有个习惯,总是爱把喜欢的电视剧再看一遍,福贵就是在我爸多次追剧的影响下,我已经明络了大部分情节。我感觉福贵这部剧拍的很好,很多片段都把小说里的情结演活了。尤其是有庆死的时候,福贵埋有庆看的我心都要碎了,电视剧里还原度还是很高的,我也一定要去看看影版。

印象中,电视剧里的结局苦根没死,骑在黄牛身上,福贵牵着牛走在路上…书里,真的很现实,很让人难过。福贵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最后连苦根也离福贵而去,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最后孤独老去。福贵只是那个年代的一个人物缩影,我想,晚年福贵其实并不可怜,他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慢慢找回了真正的自己,不去赌,努力生活,疼惜家珍和子女,一直努力的活着。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所活着,这是《活着》这本书中的中文版自序所提到的一句话。我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在看完《活着》这本书之后,却对它有了很深的感触。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里只有一头牛,叫福贵。可谁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却包含了老人的一生。

在他年少时,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有着一个还算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爹因为得知他赌钱输掉了所有家产后气死在粪缸上。他娘没过多久也随他爹去了。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儿子有庆给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献血,却被医生无情的抽干了他的鲜血以保住那个女人的命,他唯一的儿子死在了那个医院。人民公社成立以后,他唯一的哑巴女儿终于找到了男人,一个偏头,叫万二喜。没过多久,她的女儿因为生孩子时失血过多也死在了那个医院。随之,他的媳妇家珍也平静的死了。只留下他的孙子苦根和他的女婿双喜和他相依为命。后来,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也因为在吃豆子时撑死。只剩下他和那头老黄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在读完余华的这本书后,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为了活着而活着。即使你回顾你这一生,发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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