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通过对一段时间内的经历、感悟和观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每一次心得体会都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们更加深入思考和反思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和经验,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总结就像是给自己一个反馈和总结的机会,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并且找到改进和进步的方向。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个人成长和发展。尽量避免空泛的陈述和敷衍的表达,要真实、深入地去体会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一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昨晚我们全家人坐在沙发上看315晚会。
晚会开始了,使我很震惊的是有些厂家生产的纸尿裤是用回收的二手纸尿裤,用破碎、未经过筛选加工散浆制成的,而不是用正规的卷浆!真是太不卫生了,还不安全。
还有现在普遍的带有云闪付功能的的银行卡轻轻的触碰pos机就能支付,很方便。但常有人盗刷带云闪付的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做到的?记着做了实验,买了一台pos机,又办了一张带云闪付功能的银行卡,记者将银行卡放进口袋,支付成功!将卡放进钱包,支付也成功!天啊!我看的时候想,科技带来便利的时候还要防范风险!
最后,是714高炮。714高炮就是用许多手机上的借钱软件,一开始你是借钱,后来你就拆东墙补西墙了,听说真有人因为欠钱太多,崩溃了跳江了。
看了晚会,我深受感触。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却知法犯法,真是胆大包天呀!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二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
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三
3月15日,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一位公民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和安全。我就曾经遇上过这样一件事:
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由于我们买的是盒装类日常用品,因此不能打开详细检查有没有质量问题,当时我们的维权意识也很薄弱,于是,我们付完钱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到家以后,当我们拆开包装,却发现里面的东西有质量问题:这是一个利用开关来操作的电动水果器,可我们打开开关,水果器却静悄悄地纹丝不动。我们想要看看说明书,可没想到连说明书都无影无踪。我们将物品拿回超市想要退货,可没想到,售货阿姨说拆开包装后就不能退货了,她的脸上还写满了高傲。
于是我妈妈和售货员辩论了起来,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这下倒好,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都来围观,一个叔叔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说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还是请老板来,才解决问题。由此看来,任何事情都要讲诚信,售货也一样。
人无信,不可立。记住诚信吧,没有了诚信,还有什么事情会得到别人的认可?诚信就像生活中的一把小伞,当它受到撞击破碎时,自己也会感觉到生活中仿佛失去了什么。
诚信,让我们走进自然;诚信,让我们接近科学;诚信,更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朋友,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四
2022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精选34篇)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2022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最新6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故人云“民以食为天”,每天,我们都与各种各样的食物亲密接触,一日三餐,加上点心、小吃、宵夜、零食,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食物。
然而就是这些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食物,却在为我们提供营养、热量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危险,食品安全事件以及食物中毒事件的频频发生,已经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那么什么是“食品安全”呢?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书中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翻看查阅相关资讯,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令人触目惊心:肯德基、麦当劳相继查出产品中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一号”、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多宝鱼“嗑药”事件、“敌敌畏”火腿、“工业盐”熟食、注水猪肉、杀人“果冻”、地沟油……轰动全国的阜阳“奶粉”事件中的大头娃娃事件余波未息,全国知名品牌“三鹿奶粉”又出现了三聚氰胺,导致全国30万名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震惊中外!
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民生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通过教育扶持、加大打击、加强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而我们自己也要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学习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从小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饭前便后、外出回来要洗手,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冷水,注意科学饮食。
(2)选购食品要到正规的大卖场、超市和标准化的农贸市场。注意选购有国家认可的安全标志的食品,并且注意查看食品标签和包装是否规范,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
(3)不到无证、无照摊点上购买食品。学校外面有很多流动摊点,各种烧烤、煎炸的小吃,闻着似乎挺香,但路边摊的卫生问题无法保证,加工的食品来源及已用料更无法考证其安全性,很多指标都超标。购买食用这些食品,将给我们处于生长发育期的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
(4)正确地加工、存放食物。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避免生、熟食品互相接触。冷藏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70℃)后才能食用。
(5)学习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多看各类书籍,多查资料,多问,多思考,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只要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信念和态度,积极发挥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监管者四方面各自的作用,那么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美好的享受!
为了孩子可爱的笑脸、母亲欣慰的笑容,光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创建和谐美好的家园,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美好!
3月15日,又一次这么认真地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每年315都会看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信息,20xx年也不例外。
看了315晚会,这些无良商家真无耻,完全没有诚信可言。过期食品更换包装,xx相机质量有问题,最可恨我们手机预装很多无法卸载软件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315晚会曝光了一些面包厂采用过期原料:发霉、生虫、过期食品流入身边面包房,记者卧底一家供货商公司,拍摄到,有的原料过期两年之久,有的甚至爬满虫子,而这只需撕标签就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这样的问题食品竟堂而皇之一路绿灯地进入面包新语、浮力森林、可莎蜜儿等多家烘焙企业!这人心得黑到什么程度才能干出这事。这样的企业应该重罚!
人们期待和谐生活,真正感觉天天315,中央电视台的一年一次315晚会还远远不够啊。一个诚实守信的中国商人,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天天315,天天讲诚信,今天由我开始!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消费者维权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最初,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和药品中加入有害物质,危及消费者健康和生命的事件。正因为如此,有人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与商家的较量中,广大消费者逐渐达成了共识,要与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有组织的企业对抗的,必须组织起来,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维权运动应运而生。
1898年,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诞生。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成立。二次大战以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维权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维权运动成为全球性运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我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发展过程和现状。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现新乐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确立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消费者应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不能没有勇气就被骗了,你说,对吗?现在,全国有中消协,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下属各地、市甚至县里都有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家,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没错今天是今天是三月十五日。三月十五日,什么节日哦?哈哈,是消费者权益日。也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在校园生活中,我们去学校周边的小超市买东西时是否会注意一下商品的保质期限?也许大部分同学的回答都是“没有”,因为许多同学都没有这种意识。而你是否了解在每年的“3.15”打假时总会在周边小超市里查获很多的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还会责令周边不少没有卫生许可证和经营证的小餐馆整改?听到这些有的同学或许会吃惊,原来“打假”离我们那么近,而我们却常常将它忽略。
“让小消费者更有力量”不应该仅仅是一句口号,我们应该养成维权的习惯。首先,应该宣传3.15打假相关信息。宣传维权不仅在校内,还可以通过志愿活动等方式将信息传递给社会上的人、儿童等易上当受骗人群。其次,应该练就一双能辨别真伪的“火眼金睛”。平时通过上网浏览信息或者听取维权讲座等方式学习辨别假货的方法。平时买东西要多关注保质期、合格证等。再次,当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通过正当渠道维权。最普遍的手段是与商家协商,要求赔偿或者退货。如协商不顺利,在校内我们可以通过校权益部进行维权;在校外还可向“消协”投诉,由协会负责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协调,或提交民事诉讼,依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处理。
我们不能只在“3.15”的那一天才想起加入打假队伍,不能总是依赖媒体、政构。在“3.15”这一天替我们伸张正义。维权关系到我们的共同利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作为大学生,更应该做出表率。只要假冒伪劣商品没有市场,不法商家就没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这样我们消费者就会愈加地有力量,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纯净。
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一名小消费者,我们要做有心人,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捍卫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就能阻止假货在社会上的肆无忌惮,就能让伤天害理的事减少发生,甚至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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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五
如今,中国已走进了新时代,很多人都富了起来,于是就有了这么一种观点:“买什么都要买最贵的。”但我的消费主张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钱就别花。”
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同车型同性能的东风某款车,颜色一变,价格就增了十多万;同样的月饼,多了几层包装,便价值上百,普通的灯泡套上一层玻璃,便因为那水晶般的效果价钱翻一倍……这种不值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二,有的物品只是加了个幌子,价格就一飞冲天。这种情况还不如第一种——第一种好歹还增加了商品的价值。这一种商品压根儿就是顶个幌子诓钱:达芬奇的地板一载上“意大利名贵木材”的帽子便定价几十万;养鸡场里的鸡蛋举个“散养笨鸡蛋”的牌子就2块一个;台湾普通橄榄油加上铜叶绿素,再挂个“西班牙进口原装”的招牌价格就贵得吓人……正如赵丽蓉、巩汉林的《打工奇遇》中演的一样,一盘萝卜加上“宫廷”二字就值80元;一杯兑水二锅头加“宫廷玉液酒”就卖一杯一百八。这种花钱买气生甚至花钱买罪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三,勤俭节约是美德。“纵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秦始皇的骊山墓、阿房宫让人民怨声载道;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成就霸业;慈禧太后在死后睡的褥子上嵌了1204粒宝石,还挪军费建颐和园,让“堂堂大清”在洋人的铁蹄下受蹂躏……数千年的分分合合得出教训一条:正是不该有的高消费导致了民族的败落,而勤俭节约才能兴国安邦。“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正是一点一滴的节约使国家富强!所以我的消费观点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就花“奢侈只是虚华的假象,只有简朴才能让幸福更长久。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六
前段时间从报纸上看到,一位多年经营烧烤的老板自爆自己从来不吃烧烤。因为那些所谓的烤羊肉、烤牛肉很多都是猫肉,或者是腐烂变质的肉。涂上一层特制香料,经过烧烤,人们不但闻不出臭味,吃起来还觉得很香。仓库里,食材、原料随意堆放,苍蝇、蚊子到处乱飞……天哪,这也太恐怖了!幸好,妈妈从来不让我吃路边摊烧烤。起先闻到大老远飘来的香味还会嘴馋,妈妈总说不卫生,不让买,被拒绝次数多了,也就断了念想。哈哈,妈妈真英明!
妈妈还不让我买很多东西,比如地摊、小店的商品,因为那些商品很多是三无产品,是地下工厂生产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现在的大型超市为我们带来便利购物的同时,也让我们对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我们一家总是去超市选购日常用品,在妈妈的言传身教下,我每次选购食品都会先看一下保质期、生产日期,尽量选生产日期近的。据说9月1日起食品包装上除了要标明厂家、食物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外,更要详细标注添加物的成分。哈哈,以后妈妈选购时更有得比较了。
选购完了之后,妈妈都会索要发票,特别是大件商品。这样,即使商品质量有问题,我们可以凭借发票找卖家或厂家维权。去年冬天,妈妈从超市买回来个暖手宝,一个月不到不通电了,妈妈拿着发票找到超市,超市退还了购买暖手宝的钱,妈妈又买了一个另外品牌的暖手宝。我们没有因为产品的质量而损失钱财。
做到了安全消费,就能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得舒心了!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七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买东西要到大超市,千万不要购买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地成长、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垃圾食品,对小商小贩们说:“no!”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八
我县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9494人,占全县户籍人口总数的19.3%,高于全国以及全省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比例高、增速快、高龄化突出、纯老年家庭增多等特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变化相交织,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带来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目前,针对老年人群的电信诈骗、损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问题较为严峻,切实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促进老龄事业与社会和谐成为各老龄委成员单位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和县老龄办一道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通过法制宣传日、法律进社区、老年协会负责人培训和开展“敬老月”活动,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维权教育,通过开展一些维权活动,让老年人参与到其中,加强了老https:///年人对侵权行为的认识。例如,社会公益组织深入城乡村(社区),开展预防电信诈骗、维护消费权益宣传讲座,告诉老年人当消费权益受到侵犯时,老年消费者要善于利用相应的设备获取证据。通过拍照以及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当自己在维护权益时,这些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服务到老年人的生活中,选取一些老年人维权成功的案例在座谈会上进行宣传,让老年树立维权意识。据统计,各级共开展专题讲座培训1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老年人1万余人次。
要让老年人群体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需要营养健康的老年人消费市场和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为此,我们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鼓励、引导、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一是在全县5个社区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常年对辖区和周边的老年人开放,为其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二是为全县3390名60周岁以上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和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支持服务,建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档案。三是依托农村敬老院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为辖区周边贫困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四是鼓励全县基层老年人协会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示范老年协会建设,引导全县老年人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养老观和消费观。
1、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合力还未形成,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在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职能作用和协调配合还不够。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老年人中还普遍存在消费不科学、不理性现象。三是老年人消费市场还不规范,诚信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2、今年的打算:一是加强老龄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分析通报我县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情况,特别是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合作,坚决取缔和打击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不法经营企业和经营者,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工作实效。二是加大针对老年人维权方面知识的培训,让老年人在维权过程中就可以获得维权详细信息以及享受细节服务。三是引导老年人逐步形成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远离各种诈骗和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九
“广大消费者,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上好的苹果每斤半价,又甜又脆,绝对新鲜······”不知什么时候,路边新开张了一家苹果店,门前的招牌上画着几个红彤彤的苹果,吸引了众多顾客的眼光。我牵着妈妈的手,挤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准备买两三斤苹果。
摊前的苹果个个又红又大,通红的果皮上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我不禁垂涎三尺。店主是个年轻的小姐,为人爽快,待人和气。
“老板娘,麻烦您给我称五斤苹果。”
“好嘞,五斤苹果挺重的,用袋子装不方便,这儿正巧有三斤箱装的苹果,就用这个吧,喏,本来30呢,卖你们25元。”老板娘微笑着说。
我和妈妈不禁被老板娘的善解人意打动了。我向老板娘投去感激的一瞥。可老板娘的神色里却流露出一丝慌张,我好生奇怪。
妈妈接过苹果准备付钱:“这里半价吧,给,12.5元钱。”
“哎呀,25元已经是半价了,您弄错意思了。”老板娘连连解释。
“五斤要50元?忒坑人了吧?就40元吧!”妈妈大吃一惊,急忙讨价还价。
“40元就40元吧!”老板娘一口答应。
老板娘的爽快让我更加奇怪了。一回到家,我便拆开箱子,顿时傻眼了——箱子里的苹果,有一半是没有成熟的落果儿。我尝了一口,又青又涩,和摊上的苹果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义愤填膺,我们是消费者,怎能白白地被经营者所骗?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正当得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想到这儿,我和妈妈拿起苹果,快步向苹果店走去。
“老板娘,刚才我买了三斤苹果,回家却发现全是落果儿,您说该怎么办?”
老板娘慌慌张张的看了看四周,板起面孔,一脸无赖地压低声音说:“又不是我逼着你们买的,可是你们自个儿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买的。关我什么事?!”
“你,你,真不象话!”妈妈看到老板娘这副嘴脸,一下子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赶忙对老板娘一本正经的说“阿姨,你可是犯了法的!”
“什么?犯法?怎么可能?你一个小毛孩懂什么法律?快滚一边去吧!”尽管老板娘冷嘲热讽,还下了逐客令,但她的语气里丝毫没有原先的底气十足了。
“您不知道吗?”我头头是道地讲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一条是这样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说完,我得意的冲妈妈笑笑。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老板娘听了,吓了一跳,连忙接过妈妈手里的`苹果,换了一箱,并连声赔礼道歉。
将安全消费进行到底!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要去选购自己喜欢的物品!只见妈妈神秘兮兮地递给我50元钱,郑重其事地说要让我自己学会消费,我真是既高兴又紧张,高兴的是我可以自己当家作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不免心里乐开了花;紧张的是第一次买东西怕人家嘲笑我。
沿着意式风情街,我一边走一边看,妈妈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这让我更加紧张了。我走进了好几家小店前,各具特色的小物品让我的眼睛忙不过来,看看这个也喜欢,摸摸那个也不错,都想拥有,可是我只有50元钱,得好好的想想,精打细算,买最喜欢的东西。
终于,我在一家小摊前,发现了一只紫色的可爱的毛毛兔,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兔子啊,因为我身边好多同学阿姨们都有一只,我想买来挂在自己的包包上,那一定可爱极了,可是妈妈一直都没给我买,今天终于有机会了,我回了几次头,妈妈点点头鼓励我,我鼓足勇气,羞涩的问一句:“请问,这个多少钱?”可能因为我的声音小的像蚊子,里面的人又很多,所以店主没有听到,我却不敢再问,灰溜溜地逃走了。
但是毛毛兔的诱惑力太大,我又走到第二个摊点,妈妈说:“你要大声点,勇敢点……”没等她说完,我就跑了进去,大声问:“请问,这个多少钱?”“35”“有点贵,30吧”“不行”店主摆了摆手,摇了摇头,我怯怯地离开了。妈妈又说:“买东西要学会讨价还价,你想想平时妈妈买东西的时候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再大胆去试试吧!”
我又来到到第三个摊点,心想:这次可一定要成功,我指着一个紫色的毛毛兔说:“请问,这个几元钱?”“35”,“30吧”,店主摇摇头,我灵机一动,娇滴滴地央求:“阿姨,30元卖给我吧,”店主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看你这么文明,又这么勇敢就卖给你吧。”我高兴极了,拿着喜欢的毛毛兔十分有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成功的自己买到了东西,感觉自己买东西也不是很可怕,而且我还学会了文明购物。妈妈说的没错,我们要合理的安排消费,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个理财小能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一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二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时代超市买牛奶,在买牛奶时,我学了妈妈平时那样,特意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哦,没有过期,我这才一块石头落了地,买了牛奶,交钱以后,他发给我一张发票,我漫不经心地把发票揉一揉,眼也不眨地把它扔掉,我心想:不就是买一盒牛奶嘛,还需要什么破发票啊!可就是这张小小的发票,让我吃尽了苦头,回到家,当我打开牛奶时,我大吃一惊,发现牛奶表面结成一片片奶白色的小块,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奶酪,但我买的是鲜奶呀!我再一闻,一股刺鼻的冲入我的鼻孔,原来牛奶变质了,“咦,明明没有过期啊?”没办法,我只好又走回去要求重换,他们理都不理,于是,我和妈妈到超市去追根问底,售货员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现在食物质量安全不容易保证,变质是难免的,你要退货,把发票给我看看!我可以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我顿时猴儿吃芥末——傻了眼:“发票!早就被我折了个稀巴烂,扔了!”“扔了,那我也没办法解决了”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只好自认倒霉了。
经过这次教训,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以后,我们凡是吃的,用的,玩的,都要到正规的购物超市购买,绝不能贪小便宜,而且一定要妥善管理发票,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又是一次购物,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我付了钱后,仍然傻乎乎地站在那里,成了超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阿姨早已注意到站在柜台前的我,问:“小同学,你已经付了钱,怎么还站在这里?”“阿姨,你忘了给我发票了。”“一张发票有什么关系?”“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哪!”我模仿起爸爸的语气严肃的说,售货员竖起大拇指说:“不错,知道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甜。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三
“这个要几块钱啊?”我拿着一盒饼干问。“16块。”那个老板不屑地回答道。这么贵!我心里暗想。
“便宜点吧,13块钱行吗?”我小心翼翼地问。他头也不抬不理我了。过了很久他才说:“不行不行!给你15块吧,已经很便宜你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皱着眉头盯着他的手机。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抬起了头,竟然不管我直接接待了下一位客人——排在我后面的一个男人!他看起来40多岁,叼着个烟头,戴一副“哈利。波特”式眼镜。他似乎很有钱!他只买了两瓶可乐和一盒口香糖,一共8块钱。我本以为这个人和我一样倒霉,可没想到那个老板非常大方,对那个男人说:“5块钱吧,没零钱找。”我很生气,跑过去气急败坏地说:“为什么他可以和你讲价,我却不行!”
听完我这番话,老板惭愧不已,羞得低下了头,小声说:“好吧好吧,那就……就14吧。”“不行!你给他便宜了3块,我也要!何况我还买的多。“好啦,就给你13块。”老板投降了。我付了钱,拿着饼干高高兴兴地跑回了家,今天我赢了,下次我一定还要来这里买东西,因为以后他一定还会给我讲价的。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四
到达目的地,真的让我大开眼界:这里不但让我感受到浓郁的意式风情,街上琳琅满目精致的小物品,简直让我的眼睛应接不暇。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要去选购自己喜欢的物品!只见妈妈神秘兮兮地递给我50元钱,郑重其事地说要让我自己学会消费,我真是既高兴又紧张,高兴的是我可以自己当家作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不免心里乐开了花;紧张的是第一次买东西怕人家嘲笑我。
沿着意式风情街,我一边走一边看,妈妈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这让我更加紧张了。我走进了好几家小店前,各具特色的小物品让我的眼睛忙不过来,看看这个也喜欢,摸摸那个也不错,都想拥有,可是我只有50元钱,得好好的想想,精打细算,买最喜欢的东西。
终于,我在一家小摊前,发现了一只紫色的可爱的毛毛兔,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兔子啊,因为我身边好多同学阿姨们都有一只,我想买来挂在自己的包包上,那一定可爱极了,可是妈妈一直都没给我买,今天终于有机会了,我回了几次头,妈妈点点头鼓励我,我鼓足勇气,羞涩的问一句:“请问,这个多少钱?”可能因为我的声音小的像蚊子,里面的人又很多,所以店主没有听到,我却不敢再问,灰溜溜地逃走了。
但是毛毛兔的诱惑力太大,我又走到第二个摊点,妈妈说:“你要大声点,勇敢点……”没等她说完,我就跑了进去,大声问:“请问,这个多少钱?”“35”“有点贵,30吧”“不行”店主摆了摆手,摇了摇头,我怯怯地离开了。妈妈又说:“买东西要学会讨价还价,你想想平时妈妈买东西的时候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再大胆去试试吧!”
我又来到到第三个摊点,心想:这次可一定要成功,我指着一个紫色的毛毛兔说:“请问,这个几元钱?”“35”,“30吧”,店主摇摇头,我灵机一动,娇滴滴地央求:“阿姨,30元卖给我吧,”店主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看你这么文明,又这么勇敢就卖给你吧。”我高兴极了,拿着喜欢的毛毛兔十分有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成功的自己买到了东西,感觉自己买东西也不是很可怕,而且我还学会了文明购物。妈妈说的没错,我们要合理的安排消费,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个理财小能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五
如果您配过中药,相信对配方过程一定记忆深刻。从接方窗口把中药处方递进去,换一张对单,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而这个等候过程绝对是考验耐心的过程,大家全集中在差不多的时间采配方,客人多了,等候的时间肯定就长。从窗口看进去,见厚厚的一摞处方排着队,药匣不停开合,药剂师手持小秤抓药,秤完总量后,然后按照帖数,药材均分到每一帖中。
中医讲究的“辨症施治”,用药的准确性。中药的每味药的分量则通常以克为单位,各味药用于临床.根据患者的身体强弱,年龄的不同等,在用量用法上各有差异。名医看病,为斟酌一味药的用量,费尽心思,精确到厘、分。中医有“细辛不过钱”(1钱以3克计)的医训。现代医学认为细辛超量服用容易导致中毒,甚则可危及生命。故自古以采对有毒副作用的中药剂量更是严格要求。一张小小的处方凝聚着中医师的心血,如果配药分量走样,不但使医生的心思白化,医疗质量无从谈起,更使患者的健康得不到保障。
可千万别小看这分药的程序,由于目前分药还是全手工操作,最容易出问题的也就在分药这个环节。在有些药房,中药辨认配方部为了应付超负荷的处方量,在实际工作中“以手代称”、“天女散花”。加上校对不严,致使缺味漏配,称量不准,分包不匀,使药味剂量差异超过规定标准情况严重。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医院管理处接到的投诉中,有关中药称量不匀.汤药味淡而无味等涉嫌中药配方质量的问题正明显上升。以“天女散花”替代“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后果是,有的配药剂量误差最大的居然达到了39%1根据执业药师法的有关规定,中药饮片配方原则是“等量递减,逐剂复戥”,总剂量误差控制在2%之内,分剂量误差则控制在5%之内。
中医与中药是一个医与药的临床配合关系,自古以来,中医中药唇齿相依,医家辨证施治妙手遣方,药工按规范加工炮制饮片,遵方瞩配好药。如果两者不能协调配合,方虽妙药不灵,纵是华佗也无能。过去一走近药铺就可听到铜臼捣药、碾药槽碾药的声音,药工配完药时边点核边呼出药名的响亮声音,这一景象早已不见了。据了解,历代相传的数十种加工炮制方法,现在不少药店都已经遗弃。中国是中药大国却不是中药强国,和别的国家相比目前我们也许在硬件设备、技术水平上短时期无法逾越,但是如果我们配药只能“天女散花”、“毛估估”的话,贻误病情不说,要实现中药强国根本是无从谈起。
而在药店里设置公平称就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由于复核中药不但需要辨认药材更需精细衡器,而普通消费者由于学识。条件所限,要求顾客粗通药理,自备小秤逐剂复核,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如果等服药后不见好转甚至病情加重才发现药方货不对板,才想到去复核药方,而这时往往为时已晚,也容易陷入纠纷。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安排专人为顾客复称,从成本上看是增加了人手和成本开支,可如果算大帐还是十分值得的。在很多同行还在“天女散花”的时候,我们店设置了公平称这个行动本身就表明了一种严格为顾客用药安全负责和保证配方质量的态度。既是对顾客是一种承诺和保证,对员工也是鞭策和警醒,一杆公平称,称出的绝对是诚信与安全。中药复称,称出诚信与安全。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六
到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备受广大消费者期待的2022年央视3.15晚会将于3月15日20:00在央视财经频道现场直播。到今年为止,3.15晚会已经陪伴中国消费者走过32个年头了,也是中国最具影响力、公信力的品牌节目之一,被大家誉为“每年最值得期待的晚会之一”。今年的3.15晚会主题为“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关注的核心依然是民生消费。
2022年,全国消协消费维权主题都围绕着“公平”二字。
“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有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更加安心、放心消费,市场也将更加充满活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本次3.15晚会发布主题的同时,节目组宣布将创新建立“3·15产品安全实验室”和“3·15信息安全实验室”,征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样本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分析,通过实验室定期发布“信息安全指数”,促进行业进步。
随着行业的发展,消费者容易踩的“坑”也越来越多样化,回顾去年3.15晚会曝光的内容依然历历在目,个人信息泄露和非法获取、虚假互联网广告等等,都是近些年新出现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陷阱,那么今年,又会有哪些不法行为将浮出水面呢?是去年负面话题不断的电商直播?是知名车企产品的维权问题?还是每年都上榜的食品餐饮卫生、消费品质量问题、建筑偷工减料行为?请大家拭目以待!
最后,针对较为贴近值友生活的网购、快递问题,小编再和大家分享一下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家购买商品后,卖家拒绝发货,该怎么维权?
消费者在网购时,需要注意相关购物凭证和货品信息。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实,是按照卖家标价而购买货品,并实际支付了所有的货款,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发货)。如果卖家拒绝发货,消费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找消费者维权机构反映、投诉,请求消费者维权机构协助处理;。
向电商平台投诉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平台对卖家作出相应处罚;。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双方的仲裁条款进行仲裁。
快递收到后,发现货不对版,遇到商品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是残次品退货,邮费应由卖家承担。
发生快件丢失或者毁损,如何维权?
发生快件丢失或者损毁的,首先要厘清责任,明确是商家、快递公司、收货人的单方责任,还是多方的共同责任所致。
若在快递运送过程中,快件丢失或者毁损,应向快递企业的客服反映、投诉;对于快递企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向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请求协助处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仲裁)。
网购过程中,一经拍下,概不退换的规定是否有效?
此规定属于商家单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称“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如果拍下的是有质量问题的货品,很多店铺利用消费者不明真相或维权意识淡薄,以“一经拍下,概不退货”为由拒绝退换货,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渠道。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工商部门:12315(异地投诉需加拨区号)。
质检部门:12316。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公众账号。
dswa315(网购投诉平台)。
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七
现代社会,消费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购物时,我们要注意的不仅是价格和品质,还有是否公平守正,是否放心。因此,本文将从“公平守正放心消费”的角度出发,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公平守正放心消费,可以让我们得到更好的商品和服务,同时也可以让我们的消费变得更有意义。公平意味着我们要遵循市场规则,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能使用欺诈、恶意竞争等手段占据市场份额。守正意味着我们要坚持道德水准,不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商业道德,做到真正的诚信经营。放心意味着我们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不合格的商品,让自己和家人远离隐患。
首先,我们要学会识别不良商家的欺诈手段,比如虚假宣传、故意误导消费者、违规处置商品等等。其次,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拒绝不合理的消费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等。再次,我们要选择有诚信、信誉良好的商家进行消费,通过良好的口碑评价和社交网络等渠道了解他们的商业行为。最后,我们要保持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品牌和价格,根据自身需要和购买意愿进行选择。
公平守正放心消费,让我们的消费更加有尊严,更加有品位,能够从容应对市场的诱惑和噪音,不被虚假宣传和攀比心态所左右,保持理性和冷静。同时,公平守正放心消费也是一种社会责任,能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与竞争,增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互信和合作,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商家都秉承着公平守正放心消费的理念,推动了许多典型案例。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有超市和商家明码标价、标识清晰的食品销售模式,让消费者能够看到食品成分和检测报告,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在电子商务行业,有一些诚信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大力引进诚信体系、绿色经营等,以此来提高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同时提供更好的商品品质和服务保障。
在公平守正放心消费的理念下,我们不仅要关注商品本身的品质和款式,更应当关注背后的商业道德和利益博弈。我们需要树立消费理念,学会识别垃圾广告、拒绝不良商家,同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发挥消费者在市场监督中的作用。在公平守正放心消费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够迎接市场的挑战和压力,为自己和社会做出更加努力和贡献。
结语:
公平守正放心消费,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更是一种文明的社会形态。只有秉持忠诚诚信、求实创新、安全健康、回报社会的合理原则,才能实现消费的真正价值与意义。因此,让我们从身边做起,关注公平守正放心消费,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消费环境共同努力。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八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时代超市买牛奶,在买牛奶时,我学了妈妈平时那样,特意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哦,没有过期,我这才一块石头落了地,买了牛奶,交钱以后,他发给我一张发票,我漫不经心地把发票揉一揉,眼也不眨地把它扔掉,我心想:不就是买一盒牛奶嘛,还需要什么破发票啊!可就是这张小小的发票,让我吃尽了苦头,回到家,当我打开牛奶时,我大吃一惊,发现牛奶表面结成一片片奶白色的小块,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奶酪,但我买的是鲜奶呀!我再一闻,一股刺鼻的冲入我的鼻孔,原来牛奶变质了,“咦,明明没有过期啊?”没办法,我只好又走回去要求重换,他们理都不理,于是,我和妈妈到超市去追根问底,售货员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现在食物质量安全不容易保证,变质是难免的,你要退货,把发票给我看看!我可以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我顿时猴儿吃芥末——傻了眼:“发票!早就被我折了个稀巴烂,扔了!”“扔了,那我也没办法解决了”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只好自认倒霉了。
经过这次教训,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以后,我们凡是吃的,用的,玩的,都要到正规的购物超市购买,绝不能贪小便宜,而且一定要妥善管理发票,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又是一次购物,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我付了钱后,仍然傻乎乎地站在那里,成了超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阿姨早已注意到站在柜台前的我,问:“小同学,你已经付了钱,怎么还站在这里?”“阿姨,你忘了给我发票了。”“一张发票有什么关系?”“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哪!”我模仿起爸爸的语气严肃的说,售货员竖起大拇指说:“不错,知道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甜。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自消费权益日成立以来,那些买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受到了严惩。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障,并且每到3月15日,消费者们纷纷走上街头,宣传3.15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3.15,齐心协力共同打击不守法的商家,这样才是我们不被受骗上当。
在我小时候就经常挺大人们在讨论3.15。从那时懵懵懂懂的我到长大后的我,经过这段时间的成长,早已对3.15有了更多新的了解。其实只要我们大家都能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那我们的国家会多么美好呀!有一次爸爸去超市买东西,买了一大包方便面。闲的没事的我,把方便面的外包装拿出来看一看。谁知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包方便面早已过期了。唉,爸爸可真是粗心呀!我看了看超市的袋子,还好发票没丢,赶紧跑到爸爸面前,“兴师问罪”。爸爸急忙和我上了超市。到了超市,我爸爸把方便面给了营业员阿姨,她一看连说“对不起”,说着给我们重新调换了一包,还把货架上面的也检查了一遍。看到这一切,我和爸爸才安心的离去。
如果不是到大的超市买东西,有发票证明,说不定人家还不承认呢!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要买什么贵重的东西,还是要去一些正规的大超市,不要去一些小卖部。这样既质量有了保证,万一要调换,有发票才好办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十九
自消费权益日成立以来,那些买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受到了严惩。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障,并且每到3月15日,消费者们纷纷走上街头,宣传315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315,齐心协力共同打击不守法的商家,这样才是我们不被受骗上当。
在我小时候就经常挺大人们在讨论315。从那时懵懵懂懂的我到长大后的我,经过这段时间的成长,早已对315有了更多新的了解。其实只要我们大家都能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那我们的国家会多么美好呀!有一次爸爸去超市买东西,买了一大包方便面。闲的没事的我,把方便面的外包装拿出来看一看。谁知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包方便面早已过期了。唉,爸爸可真是粗心呀!我看了看超市的袋子,还好发票没丢,赶紧跑到爸爸面前,“兴师问罪”。爸爸急忙和我上了超市。到了超市,我爸爸把方便面给了营业员阿姨,她一看连说“对不起”,说着给我们重新调换了一包,还把货架上面的也检查了一遍。看到这一切,我和爸爸才安心的离去。
如果不是到大的超市买东西,有发票证明,说不定人家还不承认呢!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要买什么贵重的东西,还是要去一些正规的大超市,不要去一些小卖部。这样既质量有了保证,万一要调换,有发票才好办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篇二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消费过程中,如何遵守公平原则,守正不偏,放心消费,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在消费过程中,秉持着公平守正放心的原则,无论是在购物还是在使用产品中,都收获了不少感悟和体会。
公平是消费中最基本的原则,不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都应当遵守。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认真选择产品,遵守产品的使用规定,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防止上当受骗。作为商家,应当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我消费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公平守正,认真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不盲目跟风购买,保障自身权益。
第二段,坚守原则,守住底线。
在消费中,我们不仅要做到公平,更要坚守本心,守住底线。不如次品不能被放过,不良服务不能被默认。在选择商品时,我们应当考虑自身的需求,不盲目追求限时热销、炫酷包装等诱惑,切勿为了一时的心动忘记自己的原则和需求。在使用产品时,我们应当严格遵守使用规范,不做危及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事情。在铭记坚守的同时,我们也要宽容接纳不同的观点和想法,以达到真正的公平。
第三段,可靠厂商,安心消费。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最大的收获就是购买到优质、可靠的商品,拥有良好的购物体验。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途径了解商品的制造工艺、生产厂商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对商品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同时,我们也要选择那些有良好信誉的厂商,避免虚假宣传和低劣产品的骗局。对于品牌不明确的产品,我们应该更加小心,做足功课,在选择时不要草率行事,保证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安心和放心的。
第四段,保护自己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在消费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消费者要积极维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我们也应当为监督协会、公共机构和其他消费组织提供更加准确的市场信息,帮助他们发现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共同协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
第五段,坚持理智消费、享受生活和愉悦体验。
消费不应仅仅为了自我满足或消耗,而是为了服务和自我完善。如何在消费中体现这一点呢?首要的是守住消费的原则、选优选先,同时也要合理规划、理智消费,更要有选择有节制、享受生活和愉悦体验。我们可以适当调整消费节奏,理性消费,懂得享受真正有价值的商品,从而使自己的消费更加优质、更加健康。
公平守正放心消费,是我们每个人在消费过程中的不懈追求和努力方向。我们不断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才能在消费中引领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虽然在实际的消费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些许挑战,但我们深信,只要坚持公平、正义的道路,就一定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累积足够的消费体验和生活体验,从而创造出更加美好、和谐的消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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