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后感(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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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名著读后感(汇总20篇)
时间:2023-11-10 05:36:33     小编:紫衣梦

读后感是对所读材料的思考和分析,突出自己的观点和观感。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精炼度,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词汇。读完书后,了解其他人的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不同的角度和意义。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一

光有爱是不够的!

这几天,我完整地通读了李镇西老师的这部己经打动过无数人的教育着作《爱心与教育》,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自己内心的感受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不是“感动”,而是“震撼”。李老师运用许多学生的原话真实地写出他怎样地爱学生,学生又怎样地爱他,真是让人感动。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尤其是读了李镇西老师的《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个个感人肺腑的生动故事深深地吸引震撼着我。我更是对他万分崇敬。在“手记”里,李老师所具有的一颗童心令我仰慕,李老师对学生的爱心更是令我震撼!学生生日时亲手送上的一本书、一张贺卡、几句诚心的祝福,为学生办生日晚会,跟学生一起举行篝火晚会,一直关注高考落榜学生宁玮······令学生感动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师者崇高的师德风范,然而李老师却把这一切说成是“在还学生的债”,这是何等的难能可贵!“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而李老师时时都在收获!当看到学生精心准备的生日礼物时,那一刻,难道不是为人师者最大的幸福吗?什么叫享受教育?这就叫享受教育!而当一个教师能够真正在与学生的交流中获益,提升自己的时候,他收获的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李老师就是这样的幸福者!

书中最震撼我的是李镇西老师对教育的深思。对于工作多年的我来说,也想过该如何在课堂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想过该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也想过该如何让学生喜欢我······但我从未想过,当我读到李老师的教育就是要“每一个从他手中走出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使我深深震撼了,这是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但这已深深融入到李老师的血液当中,成了李老师的教育追求。

所以他不仅仅在学生在校期间尽职尽责,即使在学生离开学校后仍牵挂着他们——所以他会给高考落榜的学生写信——“这个世界如同一个茂密的大森林:有高大的乔木,也有茂盛的灌木,有参天的巨树,也有缠绕的藤萝,有鲜艳的花朵,也有青翠的小草······但都在阳光下展现自己的勃勃生机。”他把学生比作“容器”,要向这个容器里面注入高尚的道德思想,美好的情操教育。让自己的学生幸福地度过一生——这是一种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博大的爱啊!

李镇西老师在《爱心与教育》一书中说“教师应把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感情投向那些极度缺爱的同学。弱势群体是不幸的,因为他们长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难以拥有健康、快乐、自信、向上的精神生活。如果我们能还他们以健康、快乐、自信、向上,那该是多好的教育!”是的,“爱”只一个字,但做起来谈何容易,那需要真心地付出。

《爱心与教育》让我受益匪浅,不仅知道了怎样跟学生怎样相处,怎样教育学生,同时,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小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该具备的“三心二意”。三心指爱心、信心、耐心;二意善意和诚意。我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好好反思,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时不忘李老师的警句,把教育工作认认真真的.做好!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三

不知道为何鲁迅把“往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但是是往事,反倒是新事、好事、伤心事。

无能否定,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致使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担忧,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迅先生爱骂“狗”,这“骂牲畜”不“犯罪”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乐拘束。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冠冕堂皇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想散文集中都充满着满腔生气之情,及见其余那些杂文、小说集的尖锐。嘲讽有魅力,自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酸。确实,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落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前怕狼后怕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内心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挑唆作者大喊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动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乐喧杂,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抚上了独到的鲁氏桥,进了甜蜜的童年家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家是苦,阿长、父亲的去世是苦,永其余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残忍、惨淡、乌七八糟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保守权益的抨击与嘲讽是绝不留情。比方对陈、徐两人尖锐、薄情的嘲讽,进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滋味。朴素动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往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想,溅起的是读者沉思的心灵。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四

活在旧时代不能适应新生活的阿希礼:我有过许多的梦想,但惟有她留存在我的记忆中,惟有她曾经呼吸存在过,惟有她不曾在现实面前破灭。

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五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记叙了从黄巾之乱到建立汉朝这一漫长历史时期所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是我国乃至世界上少有的历史为题材的小说佳作。

《三国演义》对人物描述是十分成功的。如对刘备的描述体此刻“仁义”二字上。刘备兵败后,带着百姓一齐逃难,众将劝刘备弃民逃难而刘备去却说:“你等欲陷我于不仁不义乎?”而对另一主人公曹操,作者则用奸雄二字来描述。曹操虽有远大的志向和聪明的头脑,但为了实行自己的霸业,不惜杀害忠良无数,还狂妄地高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人物描述观点鲜明。

读了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无论是黄巾之乱,诸侯相争,还是三国鼎立每次受苦受难最多的总是无辜的百姓。刘备尽管挂着“仁义”的牌子,但在逃难时曹兵追上无辜的百姓,尽情的屠杀,血流成河。苦果还是百姓尝。董卓迁都时火烧洛阳城三天三夜,还把居民迁往长安,一路上累死,病死的群众无数,洛阳城上火光冲天号哭不止。

读到那里,我悲愤至极,为什么必须要用战争解决问题?到底何时才能换来真正的和平?我也只能默默的为死去的亡灵悲哀。安息吧!愿你们的遭遇能唤醒那些腐朽的脑袋,愿世界早日恢复和平。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六

童年已慢慢遥远,留下的但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领悟一下那个不同样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同喜欢自然,神往自由.

《朝花夕拾》本来叫做“往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批使用了比较和嘲讽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第一使用了很多鲜亮的文字记述在百草园无牵无挂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此后在三味书屋念书的无聊生活,表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衣着不拘细节的人,“这藤野先生,听闻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率领结;冬季是一件旧外衣,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悔过了;血管移了一点地点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名贵质量,写出了鲁迅对他的仰募。

其余,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同学忘餐废寝的教育及对同学的视同一律,这与日本同学对中国同学的小看态度形成了鲜亮的比较,表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实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软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梦想。

诚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快乐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显现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消逝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想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喜欢自然,神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忧如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留神,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诚然有寿先生的严重教育,却仍耐但是同学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觉都是那么天真灿烂,令人回味,也学就惹起了我心中的共识吧,所以我才会那样喜欢,特别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觉特其余平易,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暮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暮年再去回想,忧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夜晚去摘取,诚然失掉了绽放时的明亮和芳香,但斜阳的照射却使它平增了一种风姿,而那如有若无的芬芳则更令人浮想连翩、耐人回味。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七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

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

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

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

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

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

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

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

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

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

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

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

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

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

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

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

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

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

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

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

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

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

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八

《美国悲剧》一书是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dreiser)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克莱德·格里菲斯受社会上邪恶风气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一个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斯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克格斯厂内充当工头的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罗伯达。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期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

《美国的悲剧》是我所看过的一部比较感人的作品,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之大,可以使一个人蜕变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个物欲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难得,但我相信还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纯真和执着,我想他们是最清醒的。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九

在寒假中我和婆婆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三国》我认真地读了这本书,其中我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物,比如:桃园三结义的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位仁人志士,为了共同干一番大事业,意气相投,言行相依,选在一个在桃花盛开的季节,举酒结义,对天发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还有勇猛的关羽,刮骨疗毒,传为美谈,刮骨疗毒是平常人做不到的,可是关羽却镇定自如,真是让人敬佩不已呀!

还有七擒孟获的诸葛亮,七擒孟获讲的是三国时诸葛亮出兵南方,将当地酋长孟获,捉七次放七次,使他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看!三顾茅庐的诸葛亮和刘备,刘备三次去拜访诸葛亮,可诸葛亮避而不见,当刘备第三次远路去拜访诸葛亮,诸葛亮被刘备的诚意打动了,所以诸葛亮答应了刘备的`要求。

再看看!乐不思蜀的刘禅,也就是阿斗。本文写刘禅被俘至洛陽后竟然乐不思蜀的事迹,从文可见此人昏庸之一斑。

望梅止渴的曹操,据说:曹操在一次军事行动中,带领军队来到一个没水喝的地方,兵士们很渴,曹操便骗他们说,前面有梅子林,到哪里在梅子吃,可以解渴。士兵们听说有梅子可吃,嘴里就生出了口水,也就不那么渴了。

在说说,才高八斗的八斗,据说八斗是南朝诗人谢灵运,称颂三国魏诗人曹植时用的比喻,他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曹植】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

文章中的叙事手法十分重要,因为这是让读者通晓文章中心思想的一扇窗户,在刘知几看来,文章最重要的是要“尚简”,用简单的话语表达深刻的思想。

在他看来过多的修饰铺垫反而不利于文章意旨的凸显,而简单的笔法如“省句”和“省字”两类则能将意思更好地表达出来。这对我们现在的文章创作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我看来,叙事并不需要长篇大论,要从细节入手,抓关键,看主流,把几个重要的地方把握好就行,没有必要去刻意追求文辞的华美,有时候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最终会将一篇好的文章的主旨淹没而无法表现。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他塑造的鲁滨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聪明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碰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碰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状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忙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齐劳动,共同生活。之后,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忙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回到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回到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应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持续一种用心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应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茶花女》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为生活所迫,沦为青楼女子。最初,她的生活一向放荡不羁、糜烂颓废。可是阿尔芒的感情改变了她,让她为感情宁愿放弃自我奢华的生活,为感情她甘于平淡。但她的完美愿望并未成真,最终,为了阿尔芒妹妹的幸福,她放弃了自我美满幸福的未来,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进行了无情的报复。最终,这位姑娘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感情,这感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青楼女子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感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青楼女子,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感情宁愿改变自我,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我的感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感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仅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并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述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感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我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终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十分高尚,虽然写青楼女子,但写得十分干净,也十分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这本《经典古文60篇》通过故事、古文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比如:怎样学习成绩才好、要尊敬师长、耍小聪明是行不通的、要爱学习、爱生活,还有要怎样做人………。它交给我的道理数都数不清。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古文就是《劝学》了。

《劝学》的讲的是学习的意义。文章一开篇就引用了君子的话“学习不可以停止”,这是全片的中心。接着又从几个方面具体叙述了学习的重要性:

1、用“青出于蓝”的比喻,说明学习能使人进步、提高,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

2、以木匠取材的事例,说明学习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3、以木料用墨线可以取直,刀剑磨了之后会锋利的比喻,说明人如能博学多识,并能天天反省检查自己,就能提高道德修养。

而后面的第二段又告诉了我们几个道理:

1、空想不如学习。整日冥思苦想,不如学习一会儿得到的东西多。

2、要善于利用外物,借助工具学习。有修养的人,也并非天生聪明,只是在学习上善于利用工具罢了。最令我受启发的是第三段,第三段讲了学习的态度。这里强调了三点:

2、学习要勤奋不息,持之以恒,就如“铁杵磨成针”的道理一样。

3、学习要专心致志。就像蚯蚓,它既无尖利的的.牙齿,也无坚硬的骨头,但它却能钻到几十米深的地下,靠吃土,往下饮深泉,关键在于它用心专一。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西游记》是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有白龙马、沙和尚、孙悟空、唐三藏、猪八戒,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

沙和尚心正,因为触动天条打下民间,护送唐三藏取西经,武功不高,三个兄弟里数他最老实,他肯吃苦,肯受累,不会犯下太大的错误,不贪吃,不好色,不调皮一心跟着师傅,保护师傅。

白龙马是龙变成的,本来心里很坏,被踣萨点拨后心地变好,人心变好,帮唐三藏取得真经。一步一步走向西天。在途中也有帮唐三藏等人一点小忙,不是经常出来。

孙悟空胆子大,武功又高,因为搅敌天庭潘桃会,火烧地符拿走,东海定海神针,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三藏不识娇精真面,曾多次被走,多次相求之下也没有用。

唐三藏是三个师兄弟的师傅,他们都听他的话,因为没有法力,所以经常被妖精所捉住,但和沙和尚一样不好色,不贪玩,不贪吃。心里瞳的没有想借于飞行而取西经,一步一步走的踏实。

猪八戒好吃、懒惰、好色,只有两条优点,就是听师傅和不贪玩,五百年前因为好色被玉帝打下凡间,陪师傅去西天取真经,有时节被被好色耽搁了行程。

他们是西游记里面的各个人物,我很喜欢他们。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九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二十

这个寒假里,爸爸从书店里给我买来了许多本《儿童文学》。翻开这些书,里边有很多吸引人的故事,我便对这些书爱不释手。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回来吧,伙伴》。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主人公全子、明子、自成去采榛子了,三个小伙伴来到了茂密的榛子林里,明子被马峰蜇得看不清东西,迷路了,自成嫌明子走得慢,想丢下明子和全子一起走出山林,但全子坚决不同意,全子要陪伴在明子身边,自成离开了两个小伙伴,独自走出了山林。最后,全子为了保护明子,被狗熊吃掉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助人为乐、为他人着想的道理。全子的这种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是会让人永记心间的。

《儿童文学》这些书,经常会登这样动人心弦的好故事!而且《儿童文学》每篇故事的作者都会将动作、神态和心理等描写的非常细致,把书中的人物写的好像就在我面前,使我学到了许多写作方法,我更爱看《儿童文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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