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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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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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一

按照《x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农治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在全乡范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乡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乡具体做法是:

经我乡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涉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xx年度,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68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农民补贴补偿17.7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267.9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35.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58.42万元,扶贫开发307.5万元,其他11万元。

20xx年度,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145.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农民补贴补偿24.8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9.35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35.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76.07万元,其他98.3万元。

经检查,我乡在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审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文件起,我乡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xx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项目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使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二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xx万元,用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9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9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形成验收资料。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8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三

我乡根据邻农负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全乡农民负担开展了年度检查,现将专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农民负担反弹,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了搞好这次年度专项自查,我乡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农技站、党政办、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此次检查落实到实处。

乡领导小组成员一个村一个村的检查,每个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必须检查1-2个社,访问5-10户农民,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检查,通过对全乡10个村的检查,汇总起来有五点:

1、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乡在强农惠农方面严格按上级政策规定办,不该收费的没收,该收费的严格按标准收取,各种收费都进行了公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正常。我乡多数村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今年只有1个村鉴于修公路、堰塘等公益事业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但数量很小,没有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

3、涉农项目不存在收费问题。今年我乡没有涉农方面的收费。

4、农民负担监管到位。我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统帅全乡的农民负担监管,并实施了村财乡管,财务健全的管理制度,坚决不允许村、社乱收费。

5、日常监管落到实处。我乡财政所是唯一的收支部门,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农民费用,凡是合乎政策规定和要求的统一通过财政所收取,有效的避免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并且经常以开大会的形式宣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xxx积极贯彻、落实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细致地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违法违纪问题,并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管理人员和“六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xxx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本部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公司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布臵了xxx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规定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要求本部门各室、网点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坚决清查,按要求处理,并及时上报。

按照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的要求,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20日,xxx自下而上开始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为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资产使用情况,参加自查自纠人员为xxx“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成员以及“六管”人员。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是检查xxx货币资金使用、存货管理、应收应付款的管理、资产处臵和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20xx年3月18日至3月20,治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室、网点上报的承诺书、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自纠报表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复核,并于3月20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公示。截止到本部门上报公司报告期间未收到信件及电话。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xxx各级管理人员及“六管”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六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xxx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1、从源头抓起,全面治理。从源头抓起,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基础。如对外所发生的必要业务招待费,xxx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使其没必要设立“小金库”。加强银行账户监管,各室、网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取得的各项收入严禁搞“资金体外循环”。规范本部门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对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防止“白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2、加强资产管理。加强资产产权管理,对本部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臵、浪费甚至流失,避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臵环节来谋取“小金库”。

3、加强群众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设立“小金库”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本部门管理人员及“六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五、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情况。

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并未发现本部门存在“小金库”等情况。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县委组织部、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农委、审计局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民基字【20xx】206号》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对全镇5个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镇现有5个行政村,90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积8359亩。20xx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1元。现有村两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学生村官)。

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村财务各项收支情况:

全镇各村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村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村级总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补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经营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财务收入及时上交村级资金账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镇村级总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费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没有出现招待费、包车费、礼品、白条入账等现象。

2、各种债权、债务情况:

因各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除20xx年以前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资金12。118161元外,没有发生其他债权经济事项。全镇汇总的村集体现有债务总额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贵源村委会办公楼欠账42300元;原贵川村委会办公楼欠账170000元;村办公楼欠账85000元;原小溪村委会办公楼欠账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东太坑机耕路路基欠账53000元。

3、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

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4、财务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按照“一票据一公开”,使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在执行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镇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细则》。如严格执行村级开支审批报账程序、严格控制备用金和现金支付限额、严格控制购买办公用品、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村干部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执行各项制度,遏制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在具体落实中,始终坚持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的收入项目全部纳入到镇农村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权归村组集体的,一律都要及时交到村级集体资金帐户,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

1、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两委没有把应有的集体资产和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单靠上级补助资金难以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村集体经济发展愈显困惑,村级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导致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监督组织,但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上都与相关规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3、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较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界定权属及资产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4、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村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的经营发包、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不重视合同签订,合同签订随意性大;个别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1、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和财经法规教育。

组织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认真学习《蓝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财经管理意识。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和财务审批制度等村财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3、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管理。

一是落实登记资产、资源台账,盘查固定资产,并要与财务账簿中固定资产相一致。

二是按照“三资”管理的规定,做好资产、资源对外承包项目的发包、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等程序手续工作,及时将集体的各项收入纳入设立的.村级资金账户和进行财务结报,严禁私存、挪用,设账外账、小金库。

4、执行好村财季度结报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及手续。

各村应及时开展财务结算和民主理财活动,每季度按时结报,村监委和报账员应按照程序把好报销单据初审关,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给予批准和支付,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给予批准和支付款项,也不得传送代理会计做账。

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手续。

严格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验收等手续,5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5万元以下可由村级安排组织简易招投标。

6、加强村财公开、民主管理。

村级组织应及时将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交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对每季度的《资金收支明细表》、《会计科目余额表》等财务公开资料,由村报账员及时领回,经村两委负责人和村监委主任审阅签字同意后,进行张贴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7、加大对村级财务经办员的培训力度及管理。

用1—2年时间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全部取得会计证,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应持证上岗。村两委负责人应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督促,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村级财务经办员应及时撤换。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六

为推动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根据《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宁夏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银保监发[20xx]27号)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相关落实安全生产整治方案要求,我单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对安全经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安全经营工作的监管力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的安全经营工作,根据实际,成立安全生产经营整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下设办公室专职安全经营联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区部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经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

2、加强新华街车辆管理举措,通过制作车辆通行证进行安全车辆把控,严禁外来车辆的停放,完善安全整治管理。

3、因新华街经营场所为期四个月的标准化职场装修,项目施工作业人员较多,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形成安全隐患,积极响应加强施工作业面的防护,楼梯间张贴“安全警示语”、“办公场所提示语”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

4、积极建设应急消防、防护、应急器材配备。更换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卫生等安全防护用品。

5、密切联系老大楼写字楼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物业管理中心,定期检测消防安全用品,并定期检测和消防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6、落实中山街营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于11月28日与宁夏鑫政安消防知识宣传中心联手,针对中山街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各营业部职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在各营业部职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知识讲授,强化销售伙伴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经营责任制。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经营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经营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2、加大有关安全经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各区部的安全经营监督管理。

3、进一步巩固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的成果。

接下来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安全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把安全经营工作深入扎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安全经营形势的稳定。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七

根据县教育局工作要点和督导室的工作安排,由第二责任区组长督学、督学一行七人,于20xx年9月21日对东沟小学进行了教学专项督导。督导期间,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查阅教案作业、听课、访谈、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反馈等形式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1、校园干净整洁、校园环境优美。

2、部分教师教案书写认真,项目齐全、并且超前备课。如马成龙老师的教案。

3、学生作业整洁、起批早。特别是四年级语文另外设置了日记本。

1、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六年级期末检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分59.3分,在36所三类学校中居33名。

2、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无记录可查,教导处对教案审阅少(4次)且无评语。多数教案进度缓慢,存在无教案上课的现象,部分教案环节不全。

3、作业题型设置单一,对错题(字)更正重视不够,作业量也偏少,配套练习大多数未阅。

4、课堂教学,普通话不够标准,未使用教具。

5教学管理不到位。

1、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研活动,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制度。

2、建立教学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师德意识,提高教师的敬业精神。

3、及时对教学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4、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八

州局特监科: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按照甘安办〔20xx〕11号文件要求,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营造了卫生健康系统人人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氛围。

按照州局业务科室和市安委会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医院特种设备底数,进一步明白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目前,辖区内有17家医疗卫生机构有特种设备(其中有4家乡镇卫生院),共有电梯54台(其中新都桥镇卫生院有4台电梯停用),真空灭菌器4台,医用氧舱2个(其中康定市人民医院1个高压氧舱暂未使用),医用氧气瓶457个,中心供氧系统5套、25个附件。

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特种设备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进度,落实专人负责,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向各监管所报备。目前,已有11家医院报备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一是结合前期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开展地毯式全面检查,重点对医院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院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下发监管文书限期整改。

二是指导百草堂专科医院认真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对整治阶段发现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医院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针对检查中个别医院存在的问题,已下发监管文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目前2家医院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时限6月中旬。

四是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向医疗卫生机构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院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确保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的意识。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九

区法院:

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副院长金晖受陈苏宁院长委托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效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进一步推进了法治雨花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低、行政机关应诉观念不强、行政判决执行难度大等困难因素依然制约着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区法院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积极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行政单位对行政诉讼工作的认识,采取主动走访行政部门、送法上门,邀请行政人员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普法针对性。定期就行政诉讼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归纳,并及时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反馈,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加强与当事人的释明沟通,减少滥用诉权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区法院要深入研究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探索和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要进一步规范立案和庭审工作,优化和完善审判流程和审判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新办法。对行政败诉案件要及时与区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对接,促进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求,逐步配足配强人员力量,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性。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注重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xx年3月31日。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21.88%。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二是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各个层面抓起,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从提高审判质效抓起。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提高办案效率;依托法院三级网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期限。从强化监督指导抓起。严格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10169件,改判、发回重审1853件;审结再审案件423件,改判、发回重审12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151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占20.5%,以调解等其他方式处理120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从深化审判改革抓起。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依法从速审理。从推进司法公开抓起。公开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案件”,录播重大敏感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全省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3759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司法民主,省法院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五是不断深化法院管理。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以质效保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司法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司法人事管理。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评,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制定出台《直属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铁路、林区、矿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为基层法院协调招录公务员282名。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9个,建设面积15.7万平方米。完成了338个人民法庭标识统一工作,启动了覆盖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设。启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使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和其他政务工作更便捷、更智能、更直观、更公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不强,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老问题由于成因复杂、牵扯面广,虽下了大气力整治,但效果还不理想;个别干警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编制紧缺,尤其是基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司法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二、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

(二)主动服务全省大局。紧贴省委“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发展战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争取和落实惠及基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三

自去年11月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之后,各县区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行动方案,通过层层发动,迅速掀起了打击非法行医的热潮。一年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打击非法行医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按照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全社会形成了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医疗秩序得到有效整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显著提高。通过执法人员对62家各类医疗机构的暗访结果表明,全市非法行医率从20xx年前的27%下降到的目前的2.25%,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一)积极营造打非舆论声势。行动期间,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全市主流新闻媒体共报道120余次,其中县级报道80余次;市局投资近万元印制打击非法行医通告1万张,张贴到全市各村庄、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发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动态,共编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简报》85期,其中县区级编发51期;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定期开展曝光和公示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对20起典型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了曝光,对全市2578家医疗机构进行公示两次,既震慑非法行医者,又有利于群众选择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各县区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氛围:xx县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和“整顿治理镶牙场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县通过宣传车、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了多层次的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集中宣传日,在梨园公园广场前举行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和标语摆放展板,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xx区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对整个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从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多个方面进行全程报道;xx县、xx县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市场等地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文明行医”、“认识非法行医”、“科学防病,拒绝巫医游医”、“拒绝黑诊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执业公示制彰显成效。为便于群众监督医疗机构,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全面推行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制。县、xx区与各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医疗机构内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原件照片进行公示;沾化对诊所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公示;xx区实行诊所实名制,对全区170家诊所以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公示制的实施,方便了广大群众区分该诊所是否是合法医疗机构,有效地防止医疗机构超出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群众“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40起,对5起案件的实名举报人按规定兑现了9500元奖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奖举报由此进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快车道。

(三)部门联动增强了执法合力。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确定的整治重点,卫生、公安、计生、食药、工商、部队等各打非成员单位既立足自身职能,又注重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工作合力。xx县卫生局多次与公安、食药、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医疗市场实施无缝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态度顽固、地点隐蔽的非法行医者进行了重点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期间,对4名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县还与食药部门制定了定期巡查通报制度,对药店非法行医现象实现了有效监督;xx区卫生局先后与公安、工商、食药等多部门联合执法4次,清理取缔非法诊所4家,规范12家;xx区、县、xx县对“钉子户”“难缠户”等采取与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给非法行医者有力的震慑;xx县卫生局联合公安、计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医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了整治,全面规范了我市牙科诊疗场所的医疗秩序。xx县制订了循序渐进、“四步走”的做法,彻底清理了辖区内镶牙场所;县通过县电视台播放镶牙场所清理通告6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县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对符合标准的审批为口腔诊所,对不达标者依法取缔、摘牌停业;xx县召开了镶牙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摘牌停业;xx区通过xx区有线电视台及魅力滨城报刊,发布《关于责令停止无证镶牙场所诊疗活动的通告》,督促无证镶牙场所自行关停,对多次督导仍存在无证镶牙行为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五)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案件。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各县区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13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211户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对涉医违法案件立案142起,罚款50.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其中查处无证行医108家,罚款40.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取缔非法镶牙场所400余家。各县区查办案件情况分别为:xx县立案38件,罚款金额17.45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3起,罚款12.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1起,罚款7.78万元;县立案19起,罚款4.5万元;xx区立案18起,罚款3.25万元;xx县立案12起,处罚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4万元;xx县立案7起,处罚金额2.1万元。

许可审批方面。xx县、xx县在未出台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下,实施了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惠民、沾化在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没有及时向市局进行备案;开发区今年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未执行新的行政许可统一标准格式。在抽查的62家医疗机构中,xx区2家、xx县1家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有的科室设置不合理,没有达到各室分离,有的诊所没有设置单独治疗室;县1家民营医疗机构许可审批科目不规范,一级医院审批科目应到一级科目。

监管方面。

1.依法执业。xx县、县、县、县计生服务机构涉嫌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聘用非医师做彩超的行为,xx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为内科,场所内设有检验科、彩超室,涉嫌超范围执业;xx区2家、xx县1家医疗机构仅核准登记了内科,但是门头牌匾中却出现了“内、外、妇、儿”及“烧烫伤专业”等的宣传标语,存在夸大或违规宣传的现象;县1家民营医院未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但led宣传屏宣传;xx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名称和悬挂名称不一致。

2.医疗废物处理方面。xx区、县、xx县、xx县个别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医疗废物未分类,使用后的一次性棉棒随地乱扔,未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等现象。

3.推拿按摩场所非法宣传疗效。开发区有3家推拿按摩场所仍然存在宣传“中医”、“疼痛治疗”等宣传治病疗效的现象。

4.医疗文书。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存在未按要求开具处方、处方上医师不签名等现象。

此外,县、开发区对打击非法行医材料整理不够完善。

疏堵结合,规范审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动态监管,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要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标准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和校验。对已经审批的,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通过暂缓校验、限期整改直至注销许可证的方式,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

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提高监管水平与效率。原则上,全年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广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标本兼治,立足长效。要坚持打击和疏导、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监督和服务并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并举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篇十四

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各个阶段(了解文件精神、自查、制订整改计划、公众评议、接受监管机构现场检查、总体实施并完成整改)的时间进度及相关工作内容,专项技术工作报告。

(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公司利用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及发送邮件方式,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应部门负责人了解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和制订整改计划对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xx]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监局公司字[20xx]65号文《关于做好20xx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自查,制定了整改计划,总结形成了《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和《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该报告经xx年12月26日举行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自cc年1月开始,根据整改计划进行逐步落实整改。

(四)接受公众评议xx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上述报告,同时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联系人、电话等信息,接受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分析评议。在公众评议阶段,公司对外公告的邮箱中收到一位投资者建议公司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邮件。

(五)接受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cc年3月31日,深圳证监局检查组对公司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三会”运作、相关制度制定和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情况。cc年7月5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cc]64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

针对监管意见,公司迅速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学习监管要求,针对具体问题,实施整改。

(一)公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前期公告的整改计划,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施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应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期间,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时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年度报告编制培训、董事会秘书培训、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培训。以后也会根据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培训通知,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将部分规则辅以案例制作成ppt,及时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政策环境的及时了解和深入贯彻,工作报告《专项技术工作报告》。公司每周结合证券市场环境及公司证券事务、经营工作现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1—2篇学习文件,以达到预警作用。

2、内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cc年3月,新增《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防东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cc年5月,修订了《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cc年5月,新增《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法定范围人员买卖股票申报办法》。

在整改阶段,公司审计部发挥了内部审计工作职能,针对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实施了监督核查,并出具了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cc年度审计计划》;针对募集资金、货币资金、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审计部已完成cc年第一季度的专项审计工作;就工作总结与计划,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审计部在内控建设方面,确定了内控实施项目小组成员,搭建了内控工作组织架构;确定了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向公司管理层提交cc年度内控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组织内控实施启动大会的召开;按计划给各内控专员下发收集内控制度和自评可能存在风险领域的指令,并收集整理初步自评风险点;确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完成风险控制标准矩阵(销售、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信息与传递、合同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采购)的编制。

3、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按规定召开了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发挥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有效性和独立性,强化了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保证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有效执行。

公司将继续组织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监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司“三会”职能,切实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将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决策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进一步重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工作,对涉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领域的事项,积极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发挥其专长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公司也会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体系,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更好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整改以来,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部工作,审议了内审部cc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与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并陆续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相关工作进行审议或发表意见,相关内容有: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对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指导公司制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及其依据、cc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提名,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战略委员会充挥发挥其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调研、分析、讨论等工作,并提出自己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5、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内容与流程进行信息披露事宜,对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再予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为确保所披露信息的及时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组织各信息报告义务人学习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使其知晓报告内容与报告程序;持续进行违规案例警示,使其知晓重大信息报告的重要性;制作了重要信息内部报告表、信息报告反馈表、重要事项进展情况表,使其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沟通畅顺。

为确保所披露信息的公平性,公司接受特定对象调研前,要求其出具访问提纲,调研时签署《承诺书》,调研后在公司给出的调研记录上签字;公司重大事项自进入决策之日起,要求相关人员签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或向其出具《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的提醒函》,并随着事项的进程陆续增加相关人员签署该承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尽量不向外部单位报送依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报送的资料,如果时间协商不成,则会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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