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点滴积累,汇聚成了我独特的人生感悟。在写总结时,需要注重思考总结的目的和内容,使其有针对性和实质性。多和他人交流、讨论,可以拓宽我们的语文思维。
余华活着心得篇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生命的存在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命题,包括活着的意义,活着的方式,活着的价值。读完余华的《活着》,重估生命的价值,对生命产生了一种敬畏和珍惜之感。
主人公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忌惮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当然毁掉这一切的还包括当时的社会和人们的愚昧。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殊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但是,无论怎样,经过了颠簸坎坷之后,福贵依然活着,尽管他是孤独的。正如作品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作品的结尾依然符合整部作品冰冷低沉的格调,并没有给人以光明的希望,冷冰冰的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油然而生的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的渴望与追求。正如福贵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能活着就是好的,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世事沧桑才会知道生命的价值。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合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丧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情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余华在作品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叫我印象很深刻:“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
但他依旧选择了不断向前不断生活。有人曾评价说“人太渺小稀释成了平凡”而我认为他并非麻木他只是在用一种最温和的方式来告诉我们――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余华活着心得篇二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
余华活着心得篇三
如今我还沉浸在这种情感中,《活着》演奏了一首悲惨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惨命运。《活着》也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庭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了正确的东西。
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也没有给谁预设了什么苦难,生活的艺术就是不管经历哪一条街道,相逢什么人,别忘了几分宽恕,几分看淡。
余华活着心得篇四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余华活着心得篇五
王尔德曾经说过:“生活是世界上最罕见的事情。很多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当我读完《活着》这一书后,很庆幸主人公福贵不是那很多人之一,他真实的活着,而非简单的存在过。
余华所作的《活着》从福贵自叙年轻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为始,以暮年时与同样垂垂老矣的老牛作伴消失在暮色中作结,期间伴随着父母﹑妻儿﹑女婿﹑外孙先后离去的失亲之痛,又经历了战争﹑土改﹑人民公社﹑饥荒﹑__……这是他的一生,又或许可以说这是那一代人的缩影。只不过相较于他人,福贵似乎拥有了更多的苦难。在阅读时我几次克服住了不再翻阅的冲动,因为当作者用最最客观的语调将残酷的现实一层层剖开呈现在眼前时,那种悲苦更甚﹑那种震撼愈发让人难以平静。
然而当我们由旁观者的视角转化为主人公的身份时,当一切的不幸变成了现实,摆在面前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福贵的快乐其实多于苦痛,甜蜜可以大过心酸。一夜输光家产从地主沦为平民,却因此在土改中逃过一劫,福贵是幸运的。大户人家的小姐甘愿一生守护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恰恰印证了她的名字“家珍”,是家里最珍贵的财富。又聋又哑的凤霞勤快能干,最终也觅得一桩好姻缘。有庆长跑能手运动会第一,受老师表扬,作为父亲同样骄傲。二喜女婿懂得责任与担当,孝顺长辈,给凤霞以最好的生活。我们不可否认福贵生活遇见的变故之多,但我们同样应该知道这些最亲近的家人,美好而又温馨的回忆会是支撑着他一直活下去的力量。
余华活着心得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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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余华活着心得篇七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家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心得篇八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余华活着心得篇九
常言道:富贵有命,生死在天。中国人自古相信这句话。然而,仅仅是相信而已,他们是不肯服从于天命的,他们尽着自己的力量与"天意"做着斗争。他们多在取名上寄托着对生活的希望与讨好。或许,这就是"福贵"这一名字的由来:福贵,一生大富大贵。地主老徐可能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终是应了这个名字:福分太贵,享之不起,只得在漫漫岁月里孤独的守望,无声的长叹!
人生短短数十载,红颜弹指老,仅刹那芳华。若说人活着只是为了最后的死亡,那活着,又有何意义?数载岁月,最后,怕也只落得个"唯有泪千行"的无助与孤独。或许,对福贵来说,这一生活着,只是为了经历一次次的离别。父亲、母亲、春生、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他们的接连离去使得福贵即使欲望再多,却也连哭泣都显得可怜无力。上天从来都吝啬赐予,对于福贵,或许人生的歌词还未填好,却已弥漫悲伤;或许,他想象过美好,心中也曾怀过期冀,只是愿望与现实背道而驰的痛苦还未消散,风就从旁边叹息着走过。
读完《活着》,"我不知道我心里有什么在动荡——我不懂它的意义。"我的心,在文字中摸索着,那是震撼,是困惑。人,到底为什么活着?对于福贵,又有什么支撑着他活着?对于三毛,荷西的意外去世让她痛不欲生;而福贵呢,亲人,朋友无情的离去,这又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对于三毛,迷茫的温馨使她想望得心痛,但,因为有爱,因为伤口结了痂,她振作起自己的精神。因为心中有对荷西的爱与念,她放弃悲伤,写下《万水千山走遍》。或许,正是因为福贵心中有爱,他选择了活着,选择了用生命的活力与力量点亮爱的灯火;选择用自己心中最后的光来守望那心底最后一丝的美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是文章末尾福贵的台词。那时的他,或许穿着破敝的衣服,在贫贱的人群里歇足,那流离失所的心也无安放之处。谁也不知道,独坐在田坎上的福贵眼中凝望着何等的空虚。他守望着,以近乎麻木和执拗的方式守望着心中那最后一点光,守望者残酷现实所带不走的回忆。他的心平静地跳动着,只是这个给予他力量的地方,是你我永远也到不了的远方。或许,在福贵心中,家珍他们并没有远去。他们活着,以福贵所以为的方式活着,活在福贵的心中。
福贵,这个孤独的守望者,在回忆中挣扎,在岁月中摸爬,只求在静寂无边的黑暗中唱出生与爱的献歌。他不求任何人的可怜,只是在自己的心魔中盼一场梦碎花落,渴望在人生的旅途中与自己终生守望着的一切携手共行,直至月落楼头,芳华日落。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
打开鲁迅文学奖(20xx——20xx)获奖作品名单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最慢是活着》。那一刻,我平静中夹杂着惊喜,惊喜中又参杂了佩服,佩服中又略显自豪的表情,弄得家人莫名其妙。这种复杂情绪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这部作品的作者是我的同乡,书中再三提到的杨庄,与我家也仅二十里之遥。有了这层关系,便毫不见外地将乔叶视为熟悉的邻里,其他获奖作家,依然是遥远的只能仰望的星。
第一次听到乔叶这个名字,是20xx年。有朋友看到我发在《焦作日报》上的豆腐块后问,认识乔叶吗?她是咱们这儿修武县人,在《焦作日报》上发的作品最多。我遗憾地摇头后记住了这个名字。
后来,读她的作品多了,也有意无意地在网上搜过她的资料。除了看到她比较详尽的简介外,也仅限于知道,她后来搬到了郑州,加入了作协,成为了专职作家。其中的时间先后到现在我也弄不清。
她的获奖作品《最慢的是活着》,我很早就读过了。
我说这么多的原因不是在分析这篇作品的真实程度,而是想起了夏阳老师曾经考过我的一个问题,你知道为什么许多作家的成名作就是自己的处女作吗?其一的原因是刚学写作,作品不好根本不可能有人发现;其二是开篇之作往往从写自己入手,倾注进了大量的心血和真情实感,这样更容易感染读者,尽而得到评者的推崇和认可,成为人们眼中的精品。
虽然乔叶在得到这个奖项之前早已硕果累累了,但这篇作品获奖也不能否认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第一次读这篇作品时我有点粗枝大叶,没有吸取到应有的营养。这次的读,是完全跳进去的读,写这篇评论时,我也是差不多跳出来了(评论作品时,只融进去不跳出来,就不能更客观更冷静更准确地了解作品,体悟“形象客观”和“作家主观”两种表达意图在作品中相互融合的艺术水平和效果)。
再次读完后,我很庆幸与作者是老乡兼同龄人,对作品中的人物个性语言和生活习惯认知,以及很多精彩的细节没有一点隔膜。
在评论作品中,很多真正的大家都将作品的语言推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本人不才,但一向也认为语言不精的作品不能称之为精品。
我对乔叶印象最深的作品,大部分是散文和小品文。早就感知她文风清淡,措词委婉,惜墨如金,不经意间总能让读者从中体会出哲思来。换句话说,正是这种小部头的写作历练,成就了乔叶的语言。本篇小说语言除了以上提到的特点外,又给读者带来了阅读上的快感与畅意。
比如“——在我貌似任性的表征背后,其实一直长着一双胆怯的眼睛。我怕被这个世界遗弃。多年之后我才悟出:这是奶奶送给我的最初的精神礼物。可以说,那些日子里,她一直是我的镜子,有她在对面照着,才使得我眼明心亮。她一直是我的鞭子,有她在背上抽着,才让我不敢昏昏欲睡。她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不喜欢你,你会成为别人不愉快的理由。你从来就没有资本那么自负,自大,自傲。从而让我怀着无法言喻的隐忍、谦卑和自省,以最快的速度长大成人。”
再比如“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奶奶对于父亲这个独子的感觉,我想只有这个字最恰当:怕。从怀着他开始,她就怕。生下来,她怕。是个男孩,她更怕。祖父走了,她独自拉扯着他,自然是怕。女儿夭折之后,她尤其怕。他上学,她怕。他娶妻生子,她怕。他每天上班下班,她怕。——他在她身边时,她怕自己养不好他。他不在她身边时,她怕整个世界亏待他。
父亲是个孝子,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俯首帖耳。表面上是他怕她,但事实上,就是她怕他。
没办法。爱极了,就是怕。”
能比如的太多了,如果我再这样举例下去,这篇文章有可能超出这个中篇小说的长度,所以比如停止,评论开始。
在结构的安排上,这部作品既没有一波三折的引人情节,也没有环环相扣的阅读期待。她只给了我们一种感受氛围——如邻家大姐一样毫不隐瞒地讲述祖母的一生,其间也讲述了“我”的心灵触动。这种真心真意的讲述打动了我们(读者),使我们也拿出真心来,为祖母的威力或低首或反抗,为祖母的酸苦或鲠喉或理解,为祖母的宽容或宽容或赞同,然后再在这种所知所感中思考活着的直观意义。
这篇文章之所以直逼人心,是作者摒弃了写作方法上的繁华与嘈杂,仅以时间为序的单线结构为主要叙述方式,偶尔为了某个细节的完整才将之后发生的事情提到之前的位置。再就是选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根本不去借助曲折的情节取胜,而是依靠醇厚真纯的叙述韵味感染读者。真心往往换来的也是真心,这在写作上也不例外。
学习完这篇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尽管有人对一成不变的传统表达早已斜眼藐视,但这种结构方式稍加润色更能表达作品的舒缓与静美。这篇作品的亮点就是以传统的小说创作方法,成功地刻化了一位传统女性卑微而又强健的一生。
文章娓娓道来,行云流水般洁净而略带回音。偶尔让细节带起微风,吹起浪花,摇曳生姿,过后又潺潺而去;之后不远又用细节带起微风,吹起浪花,摇曳生姿,过后又潺潺而去……如此回环往复恬静的叙述让我们明白,不断发展进步的社会生活尽管地嘈杂喧哗,而纯粹的生命也还是活着或者死去,不管你愿意与否,你将永远成为上辈人的传承和继续,下辈子人的怀念与遗忘。如此一来,对个体来说最短暂的生命,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将变得最为缓慢与长久。
“我的祖母已经远去。可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我和她的真正间距从来就不是太宽。无论年龄,还是生死。如一条河,我在此,她在彼。我们构成了河的两岸。当她堤石坍塌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也已经泅到对岸,自觉地站在了她的旧址上。我的新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她的陈颜。我必须在她的根里成长,她必须在我的身体里复现,如同我和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和我孩子的孩子,所有人的孩子和所有人孩子的孩子。
——活着这件原本最快的事,也因此,变成了最慢。生命将因此而更加简约,博大,丰美,深邃和慈悲。
这多么好。”
是啊,正如文中所说,这多么好。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一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可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当进取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异常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当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我走向新生,使自我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我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我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我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往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二
读完本书的时候刚好黄昏,黑暗一点点侵蚀,我仿佛在余华笔中走完了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他的满目苍夷,失无所失。
一个嗜赌成性的纨绔子弟从输掉家中一百亩土地开始的悲剧。他的一家老小,因为时间因为各种原因相继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他跟与他同名的牛,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真实再现了当时大时代背景下的所见所闻。也许他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当时社会背景下大多数人的一生,在福贵身上,或多或少地体现出来了。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太多无常,苦难才是常态。本书命名为“活着”,可在福贵的一生中却要目睹亲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读完本书,内心恐惧与苍凉各占一半。恐惧的是你看着他家人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你不知道你翻到哪一页哪个人又因为哪件事死去了;苍凉的是文末只剩下福贵与叫福贵的牛相依为命,光从文字都能感受到年迈的他有多孤独,又有多痛苦。
故事的开头时,他对着牛喊:“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起初看以为他只是哄牛随意取的绰号,读到后面才知道全是福贵家人的名字,不禁泪目,这么多年,福贵一直记挂着他们啊。
也许我们都不明白活着的意义,可是他们,光是为了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请务必好好活着。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三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四
余华的《活着》就是一个在中国从抗战时期到文化大革命之后的这段时间里,中国典型的农民一生的缩影,他们经历了战争、饥荒、天灾、人祸,无数我们这代人看来无法承受的痛苦。下面是本站带来的余华活着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这本书是今年我在地坛的书市上和《许三观卖血记》一块儿买回来的。书皮是纯红的,就像书中所述的那个年代天空的颜色。封底上有作者的一段话:“《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他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我来来回回看了两三遍,在一些情节的时候会微微笑出来,而在别的某些情节时,则哭得满脸是泪。
怎么说呢,这本书很真实吧。真实得好像这就是你所经历了的事情。充斥着一股子田间的泥土气味以及那个年代火一般的味道。
火红火红的,烧满了天,火热的笑脸,淌下殷红的滚烫的血。
死这件事情,仿佛已经成了平常,但仍那么的揪心。爹从粪缸上掉下来死了,娘病死了,老全中流弹死了,龙二被枪毙死了,有庆抽血被抽死了,春生上吊死了,凤霞产后大出血死了,家珍软骨病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剩下福贵一人还活着,和那头与他同名的老黄牛,在田间共同光着黝黑的脊背种地。
这是一种怎样的坚韧。那么多个生死关头的痛都挺了过来,那么多个生离死别的苦又都自己咽下肚去。因为,他想要活着。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文中还有两个很是常见的。一个是笑,一个是哭。咧着嘴笑了,呜呜的哭了。
这两个词听起来有点傻的意味,但显得又是多么的真实。笑时咧着嘴,定是发自内心的笑,苦尽甘来的笑,甜到心底的笑。也许没有声音,但能想象得出那质朴的样子,眼睛眯成一条缝,嘴角向耳根咧去,也许还露出几颗不齐的发黄的牙。哭时那呜呜的声音,像一个孩子那样,也许是无助,也许又是喜极而泣,再也许是感慨往昔。
人活着,就要有一个活着的样子。我们活下去是为了活着,而不是为了此外一些功利化的梦幻化的东西。人也许是个很脆弱的生命体,面对残酷有时根本无力抗争。但是,人又是一个强大的意念的载体,面对苦难,如果想要活下去,总是能活下去的,纵然是那么那么的苦。
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才有活下去的勇气。春生是绝望了,自杀了。而福贵心里念着要活着,要和家人好好地在一起,便真的能挺过来。命运的齿轮一次又一次的碾过,他也曾在生死的边缘徘徊,也曾料定自己活不长了。但最终,他承受住了这巨大的苦难,没有被碾得支离破碎。而这种经历,虽然悲戚而痛苦,却被他当作了一种宝贝。
人在绝望之时总是说要死了。真的么。死也许是一种逃避,逃避这不敢去承受的苦难。而活,才是真正的勇敢。人活着就是在斗争,生活中的苦难总是有的,只是有的轻到不易察觉,有的重到令人窒息。就看你能不能把这苦难用自己的肩头扛起来。如果扛住了,即使全身乃至灵魂都颤颤微微的,那么也就活了。
故事从田间惊扰“我”睡梦的老人的吆喝声开始,他正在开导一头老牛:“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而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声后,竟然“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仿佛人与牛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之间可以自在地交流。而老人再一次的吆喝更令人惊讶:“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而在看到老人的解释后,我不禁笑了——“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这哪里是在和牛说话呢,老人分明把牛当成一个孩子,需要人讲道理,需要人哄着去干活,而不是通过鞭打。为什么老人与牛会如此亲近?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初读到此只觉得老人可爱,而回过头来看才醒悟老人的这种天真憨厚背后所沉淀的是什么。用来骗老牛的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竟都是老人死去的亲人的名字,而老牛的名字,便是老人自己的名字,福贵。
“我”醒来上前搭话后,老人便讲起了自己的故事。此后,“牛”又多次在文中出现,贯穿了整部小说。除了出现在老人的故事里作为自己生平的一部分来讲述,它还出现在老人讲述的间隙,“我”跳出来和老人面对面时。而这种时刻,往往就是读者被悲伤袭击得忍不住要落泪的时候。第一次是老人讲到自己年轻时一夜之间输光家产,爹被气死,妻子也被丈人接走的时候。老牛以“蹲在池塘泛黄的水中,只露出脑袋和一条长长的脊梁”的姿态出现了,池水正拍击着它的脊梁。这让人不禁想到彼时几为苦痛所淹没的一夜落魄的旧日公子哥,痛苦时时撞击着他如水拍打着牛。所幸他没有沉沦,牛那条露出水面的脊梁似乎预示了他后日的站起来。
第二次是老人讲到自己被抓壮丁抓走,从战场的生死线上捡回自己的命回到家却发现娘已去世,而赢去了自己家产的龙二也因其财富被枪毙的时候。此刻牛正在悠然的啃着青草。跟着福贵一路走过死亡地带的读者,在突然看到这样一幅宁静的画面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仿佛久久笼罩的阴霾悄然散去,我们发现阳光是那么温煦,眼前的池塘、柳枝、青草都是那样的生机勃勃,饱经风霜的老牛是那么宁静安然,恰如老人的生存状态。我顿有一种被生命紧紧拥住的暖然与踏实,而眼前的一切都那么来之不易,值得珍惜。那些伤痛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他还活着,我们也都还活着。老人给牛套上了犁,生活还将继续。
第三次出现是老人讲述到有庆被抽血过度而死,自己背着重病的妻子家珍来到儿子坟前的时候。这一次没有对牛的正面描写,牛正在犁地,它周围是浑身散发着生命力的在田间劳作或休息的人们。福贵在向人们讲说“做人的道理”的当儿向牛吆喝了一声,他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就是他朴素却深邃的人生哲学。与周围热闹的人群相比,牛显得安分而踏实,浪子回头后的福贵也正是如此,他没有被困难压垮,更没有在自己遭不幸后向社会报复,他不偷不抢不怨天不尤人,他只是默默地承当生命所赋予他的一切,负重前行。
最后一次是在文章的末尾,亲人一一离他而去,最后他剩下的唯一的亲人,他的孙子,那个一心等着买牛的苦根,也死了。老人讲述自己怀揣着钱,买下了一头即将被宰的流着眼泪老牛。这不就再仅仅是生活的需要,也不仅仅是对死去的孙儿的承诺,更不是对“把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的家族复兴的执着。牛的眼泪让他看到了对生之眷恋,在死亡面前再无所求,只想简简单单地活着,无论那需要承担的是什么。我想正是这与自己毫无二致的生命意志,深深触动了他,让他把它牵回了家,并取名福贵。至此,故事结束,老人的讲述与现实合而为一。而从故事中走出来读者,将以新的眼光审视眼前的世界和我们的生存状态。
我们不难看到,作为一个贯穿全文的意象,“牛”一方面在结构上起了结构全文的作用,每一次出现都是一定阶段的结束,新一阶段的开始,新的故事又即将展开;另一方面,从叙事上说,作者安排将镜头从故事中切换到有着安静悠然的姿态的牛身上,能暂时切断读者的悲伤心绪,让我们得以舒缓一口气,而不至于在故事中沉湎太深而陷入绝望,将我们拉回现实,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现实生活真实的美好;此外,我觉得最重要的是,“牛”有着它深刻的象征意义,每一次出现,都是这种象征意味的凸显。“牛”的意象在中国本身就有着深刻的内涵,比如勤勤恳恳,比如踏踏实实,比如默默无闻,比如忍辱负重。
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一部分。老牛第一次出现时暗示的生命的坚韧,以及后来让我们感受到的对苦难的忍受与超脱,对生命的珍视,都在主人公身上得以体现,向我们传达一种生命哲学。牛还与泥土紧密相连。福贵对牛的感情也暗含了对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地的感情。比如文章开头福贵赶着牛用粗哑的嗓音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这里头的自鸣得意,对荣华富贵最质朴的轻蔑,对当下生活的真诚的欢喜,与酸腐文人的自命清高是那么不同,把中国人自古以来浓浓的乡土情结仅以一个浅薄的“路远迢迢”来解释,这种朴实憨厚、生命的张力,让人忍俊不禁却又深深感动。福贵如此爱着生命本身,我想也一定是由于这广阔的温柔的土地的召唤。
他不是麻木,不是感觉不到痛苦与幸福,他只是把一切都沉淀,故而有了厚重的生命底色。我以为,活着本身即是对生命尊严的捍卫,因为不抛弃、不轻视、不虐待,而是拼尽全力去维护,去爱。而没有幸福一说,只能是旁观者置身事外,自视甚高的妄加揣度。余华在小说前写道:“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而以自己的名字给牛命名,我以为恰恰体现了他对自己生命意识的自觉,他从牛身上看到了某种相似。古人说“万物有灵”,为什么偏偏是福贵将自己物化而非将老牛人化?米兰•昆德拉说:“没有人能给其他人一种牧歌式的礼赠,只有动物能这样做。动物不是从天堂里放逐出来的。狗和人之间的爱是牧歌式的。”
福贵与牛之间,也可以说是这种牧歌式的感情。他与牛的充满情趣的对话,是两种不同的生命个体在以平等的方式进行纯粹的生命对话,这正源于福贵对不仅仅是人类生命的尊重。而他以亲人的名字呼唤并不存在的牛,正是他对那些已逝的幸福的怀念,也是他而今生命的寄托之所在。而企图让人温情的受难一说,余华早已作出解释:“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我们没有资格去对这一形象作出道德评判,因为我们对他的苦难并不能感同身受,我们谁也不能说自己面对如他所承受的苦难时能作出多么“有价值”的抗争,我们谁也不能肯定自己会不会堕入绝望的深渊甚至去伤害生命。
“死也要活着”是战场上几乎处于绝境的老全对大家,也对自己说的话,这句话伴随着他一次又一次走过了枪林弹雨。看似悖论的五个字里,生命的信念与坚韧,对“活着”的留恋与执着,却散发出动人的光彩。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活法,这些活法并不一定就有高下之别。而当我们能以同情的目光去触摸、去感受、去理解这个世界时,相信一切都会那么不同。
余华的《活着》就是一个在中国从抗战时期到文化大革命之后的这段时间里,中国典型的农民一生的缩影,他们经历了战争、饥荒、天灾、人祸,无数我们这代人看来无法承受的痛苦。直到亲人一个个都离开福贵而去,他还坚强的活着,不为什么,只为活着。福贵的一生,起初一切安然,后来却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每次都像是有了希望,却又会转瞬即逝。儿子的死、女儿的难产、妻子的疾病、女婿的意外、外孙的离世,他一一经历了最亲近的人的离去,最后老人便只能独自生活了十几年,直到他与游客诉说了他的故事,没有抱怨,没有愤恨,却只是娓娓道来,淡然,平和。他接受了上天的给予他的一切,痛苦和快乐。依然平静的活着。
不能不说读这部小说实在是一个历练,作者冷酷的文字却勾画出一幅史诗般的画面,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放电影,好像是无声的,却又好像是直接将字幕打在你的心里。可以说,福贵这一生经历的任何一次小小的苦难要是放在我身上我都会觉得天塌下来一般,简直是无法承受。但是人家依然活着,最终成为了一个饱经风霜却安静平和的老者,要问他为什么能这么坚强,我估计他也不会知道,也从来没有想过。中国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穷苦大众就是这么活的,只要有饭吃,全家人天天在一起,皇帝不征兵,地主不敲诈,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幸福,自己眼中老婆总是最好的老婆,儿女总是最好的儿女,简简单单的就这么一辈子。
这使我想起了人类生存的目的,从本质上讲,20世纪之前的中国农民生存状态就几乎是生命本质的状态,和其他动物一样,生存和繁衍,可以说是处于和大自然和谐共存的一种状态下。但是后来我们改造自然越来越多,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却打破了人类和自然的平衡。其实我在想:我们牺牲自然创造这么多的物质财富真正有意义吗?我们变得比以前更快乐了吗?我们的道德水准,思想水平,文明程度提高了吗?其实自然如果要毁灭人类很简单很简单,人类能存在于地球上繁衍进化十几万年就是一个各方面的一个巧合,只要当时生命创造时的任何一个条件改变一点点,我们就不会存在。也许在我们之前,世界上存在过很多文明,只是最后都毁灭了,所以我们不知道。也许别人早就进化出了更高的文明,有着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也不知道。在宇宙的时间轴上,我们的公元纪年就是一个点,没有时间上的意义。也许多少年后,大自然只要动用一根寒毛就能将整个人类文明彻底颠覆,而我们将无能为力,甚至事先不能得到任何警告,后来也不会有人知道我们曾经来过这片土地,也创造过如此的繁华。
我不禁又想起了克拉克《与拉玛相会》那本书,说真的,大家不知道拉玛是什么,从哪儿来,来太阳系干什么,又将要去哪里。她有着自己的规律,只是我们不知道。人类可以登录她,可以研究她,窥探她,她是她始终按照自己的路线在走。而人类就是完全的一个客观存在,对她毫无影响,只要你不以卵击石,她不会伤害你,但是如果你挡在了她的路上,她也会毫无顾忌冷漠为什么,因为她根本看不到你。自然也是这样,我相信宇宙也是这样,也许宇宙的终极奥义就是没有规律,现在所有的规律都是巧合罢了。当人类兴奋的发现规律以为自己能改造世界时,其实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刘慈欣也在《三体》中感叹过:也许物理学原本就没有存在过。
扯远了,回到地球,回到我们自身,既然你不知道宇宙的规律是什么,人类为什么存在,世界上为何有了自己,就不用想那么多,只要活下去就好,过完自己的一生,你首先是为自己活着,为活着而活着。只要生命里有那么几个令你幸福感动的瞬间,我想也就不虚度此身了。就像福贵从军队中逃出来第一次见到亲人,就像全家在喝的快死的时候吃上一碗小米粥,就像儿子跑步跑了第一名,就像女儿出嫁,就像女儿女婿回家来和老两口其乐融融的吃饭喝酒,我想正是有了这些瞬间,老福贵在老的时候才能那么安静平和,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一生已经足够了。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五
我欣赏活着,活着如此美好,活着如此快乐。我看过余华作家写的活着,讲了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三年自然灾害等等。以及福贵晚年对生命平静和自然的态度。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当你走出困难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挫折并不可怕。
当你帮助他人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帮助他人是多么快乐。
当你功成名就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成功是多么骄傲。
霍金是一位不幸而又幸运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使本来年轻时就患了绝症的他,冲破了一切困难,成为了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受到世人的赞美。是什么使他成功的呢?是乐观地看待生活,体验生活。
当小小的嫩牙抽出枝干;当新生儿发出响亮的哭喊。当病人已经康复。当鱼儿在水中快乐地嬉戏,当鸟儿在枝头发出婉转动听的歌声。就会感到,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这一切都预于着生活的美好,美好的生活永远伴随着我们。
郭沫若曾说过:“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就让我们过得快乐,活的美好吧。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六
一位老人最终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只剩下一头年迈的水牛伴其左右。他也曾经拥有富裕的家境,曾经拥有贤惠的妻子、乖巧的女儿、聪明的儿子,但它却失去了所有的一切:父亲被气死了,因为他赌博输光了田产;母亲死了,因为没钱治病;儿子死了,因为献血过多;妻子死了,因为不治之症;女儿死了,因为难产;女婿死了,因为意外事故;年仅七岁的外孙最后也死了,因为用药不当。
一切都走了,所有和他有关的生命活体都死了,死的合情合理,但是,唯有他活着,在这触目惊心的“死”中活着,用他的韧性承受着千斤的重压,走过一茬又一茬的光阴。
活着,不时降临尘世潇洒地走一回,也不是只做生命的过客。活着,充满力量。从某这意义上,他比死更需要勇气,死只需一时的冲动,活着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活着是阳光与风雨的搏击,是欢乐与痛苦的交替。
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只有带着希望,为希望努力创造,活着才有意义。在苦难临头之时,有人选择了活着,因为他善于寻找希望,这种人叫做强者。在阳光明媚、前途灿烂时,有的人仍不懈地为希望而努力,这种人叫智者。强者就如创造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司马迁,智者则如成功编纂《资治通鉴》的司马光。
既然我们选择了活着,那么就选择为希望而创造吧,只有创造才能让生命熠熠生辉。选择活着,拥抱希望,努力创造。因为生命有限,创造无限。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七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余华活着心得篇十八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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