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作品进行思考和回应的方式,同时也是对作者创作意图的理解与传达。写读后感时要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思考过程和阅读经验融入其中,形成个人独特的写作风格。下面是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都有哪些收获。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一
昆虫,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生物,昆虫学家法布尔就用自己的眼睛细心观察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蝗虫、天牛、红蚂蚁、蟋蟀、狼蛛等等。这些昆虫有益虫,也有害虫。千奇百怪的昆虫,在法布尔的描述下,让我也想去“探望”这些昆虫了。
我曾经也试过去观察一些小小的昆虫哦!就说观察蜗牛吧!
在一个雨天,我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小区中庭有许多蜗牛在爬来爬去,我觉得很好玩,就抓了几只回家养着。我先拿一个空的巧克力盒把这些蜗牛全部装进去,在放几片青菜叶进去,然后,我就写作业去了。写完作业,我去看看我的小蜗牛,哈哈!菜叶已经被它们啃了好多小洞洞,真可爱!可是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那个盒子就很脏了,妈妈说,盒子太脏了,会转播病毒,所以,只好连蜗牛带盒子把他们扔掉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二
昆虫记这本书是向我们介绍的,在这些昆虫中有一些事对我们有利的,有的是对我们有害的,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在这册语文书中有写到法布尔的篇课文叫《装满昆虫的衣袋》在这篇课文中大家可以知道法布尔是一个什么人了吧!
在这本书中,大家可以知道有些动物的昵称,比如:红蚂蚁:回家的路;小条纹蝶:恋人的气味等等看完这本书时我觉得法布尔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昆虫家,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世界的真面目,法布尔从小就开是观察小虫子在他长大以后,把他的成果写成了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并在他高龄达到八十六岁时把第十卷《昆虫记》完成了。在法布尔九十二岁时,他成了世界的骄傲和自豪!他一生手观察和思索,所以他才有今天的这种成果。
法布尔为什么要写《昆虫记》这本书呢?我想是因为他想让我们了解到更多关于昆虫知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三
刚才读了《第三章老槐树》感触良多,世间万物相通,青铜以河流、芦苇、牛,还有数不清的、不知道名字的花草与虫鱼为伴,他跟牛说话,与牛商量;他跟奶奶和爸爸妈妈用手势和语言进行最深入,最急切的交流。心灵的相通是最本质的相通。
同样,好的文学作品里表现出人的情感与内心纠结也是具有人类共通性,能引起人内心最深处的共鸣与最真诚的思考。我们总是能从好的文学作品里找到知音,找到自己。《第三章老槐树》中发生在芦苇荡村民身上的故事与内心的纠结,青铜爸爸的抉择中不自信的犹豫与内心召唤的坚定,葵花的抉择前看似犹豫的感恩与走向青铜家的坚定似乎写的就是我。我走向伏羲之路的心里路程,竟被曹文轩老师在这里写得如此具体细致。
青铜爸爸的抉择。
青铜一家是喜欢葵花的,他们很想领养葵花,他们一家出人意料地全体动员,早早出现在老槐树下,大家都看到他们了,但谁也没有想他家能否领养葵花,因为葵花太好了,他们家又太穷了。
青铜一家老小就这么等着,到村长走过来说了一句:“……这孩子到你们家最合适不过了,可你们家就是……”他没有将“太穷”两个字说出口,摇了摇头就走了。一直蹲在地上的青铜爸爸决定回去了,他用力抓着显然不愿意离开老槐树的青铜的一只胳膊,带着那不肯走的牛回去了。回去跟牛怄气、带牛耕地。
耕着耕着,他停住了,往回走,听青铜急切的诉说,蹲在地上,看着青铜牵着奶奶的手往槐树下走,想阻止却又只是叹了一口气,不一会,自己也跟上去了。这一路徘徊的内心世界,不可言传,却能够被每一个曾面临抉择的人心领神会。
葵花那么好,我们这么穷,怎么养得起她呢?会不会委屈了她呢?连村长都说我家就是太穷,我哪有资格和信心领养她?可是,葵花真是可爱,我真喜欢她,我想领养她,把她当着亲生闺女来待。奶奶、妈妈、青铜还有牛都那么喜欢她,我应该领养她。青铜爸爸逐渐倾向自己内心的渴望。
青铜爸爸跟牛怄气,他面对家人的沉默,其实正是一种力量的积蓄。然后,青铜一家又到老槐树下了,在一片质疑的眼神中。青铜爸爸毫不迟疑地说:“这闺女,我们家要了!”迟疑后的抉择是坚定的,果决的,是深思熟虑、义无反顾的。面对嘎鱼爸爸轻蔑的质疑,青铜爸爸再次确认:“我们家要。”“我们家要。”随着青铜妈妈、奶奶的进一步肯定,牛也冲着天空一声吼,荡气回肠。
是的,到林老师身边学习做伏羲教育,我认定了,虽然我还是能力有限,虽然我还是离家较远,虽然我还是有孩子需要陪伴,虽然还是单位万般不想放人,虽然还是要降工资,但我认定了。我的先生也认同了。接下来的路,我会走得更努力,更坚定,更果决,更自信。
葵花的抉择。
葵花的抉择其实毫无悬念,孩子是单纯的,她当然会遵从内心的选择。可是,旁观者都傻眼了。
葵花看了一眼青铜站起来,拿起包袱,在众人的目光之下,一步一步朝西边走去。当时,东边站着青铜一家,西边站着嘎鱼一家。青铜低下了头,嘎鱼笑得嘴角扭到耳根。这场面出人意料,令人惊心动魄。
可是,不着急!葵花往西边走,一直走到了嘎鱼妈妈的身边。他用感激的目光看着嘎鱼妈妈,然后用两只手分别从两个口袋里将两只鸭蛋掏出来,放到了嘎鱼妈妈的两只口袋里。然后,她一边望着嘎鱼一家,一边往后退着。退了几步,她转过身来,朝青铜一家站着的方向走过来。
葵花选择青铜一家这是注定的,葵花走向嘎鱼一家的感激与交代更是她本质的真诚和善良决定的。
人性的善良与丰富,曹文轩老师就在一个孩子的一个动作和眼神上,如此简洁地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我似乎看到前段时间与竭力挽留我的学校领导和同事们依依辞别的自己。我知道我要辞别,但我对他们的感激是真实的,也深情的。林老师说了:“要分清轻重,跟从自己的内心去抉择,不要迟疑。”()。
青铜一家选择了领养葵花,葵花也选择了青铜一家。今天我就读到这里。心里舒了一口气。
后面怎么样呢?也许结果并不像我们想象的完美结局,但我相信,他们会互相珍惜,一起努力,好好生活。我选择了伏羲教育,结果如何,我自然不敢断定,但我相信这是遵从我想要努力上进,给孩子做榜样的内心选择,我会倍加珍惜,倍加努力。这是真实不虚的人生,无悔的人生。
好的文学作品就如我们的人生一样真实不虚。再次感叹中国文学的意境美,完全不需要大段繁琐累赘的心理描写,只有一些小小的真实的细节,却直抵我们内心最深处,激起我们最深层的共鸣,以及相顾不言的意会。青铜不会说话,他其实不需要会说话。
美哉,青铜葵花。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章。这一篇主要讲了孙悟空不满自己的官职,非要当齐天大圣,就回到了花果山去了。玉皇大帝听了非常生气,派托塔李天王和哪吒带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命巨灵神去挑战,没过多久就逃跑了,后来又派哪吒去迎战,结果也败下阵来,玉皇大帝看到这猴子这么有能耐,就让他当齐天大圣去看管桃园,可他看见桃子就流口水,就饱饱地吃了一顿,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一个筋斗又回到了花果山。
我从中知道了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要禁得起诱惑,不要用偷的方式去获得,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他们把别人的东西尽早还回去,这样才不会闯祸。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五
闹天宫,镇东海,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这些话,说的自然便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孙悟空了。在读了《西游记》第三章以后,我更是感到了猴王爱憎分明、放荡不羁的`性格特点,同时也被他深深地折服了。人不能有傲气,但必须要有傲骨。而在这一点上,又有谁比得上美猴王呢?我想。
《西游记》第三章内容不多,只讲了孙悟空称王、去东海寻兵器、大闹冥界等事,可是却足已凸显人物性格。面对东海龙王,他面无惧色,把那镇河的铁棒都拿来做了武器,还让四海龙王给他送披挂;进入幽冥地府,他大打出手,把十代冥王惊得魂飞丧胆,连猴属的生死薄都被他一并勾销。面对一切事物,他都公然不惧,放荡不羁,尽现英雄本色。面对威压不屈服,面对敌人不软弱,这才是美猴王,这才是真英雄!通过作者栩栩如生的描写,我仿佛就看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在中国具有那么大的知名度了。
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形象,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四海龙王、十代冥王在他面前真是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声。读了这一章,我对写作、对生活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来,写作还可以这样写,人生还可以这样过。我被美猴王的形象所深深地触动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六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世界里,简爱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善良坚强,自尊自爱,敢于追求人格平等。《简爱》是我第一本读的外国名著,合上书,心中对简爱的敬佩是少不了的,但回过头来,“现在社会中真有像简爱这样的女子吗?”现在的人们常常在金钱利益中,迷失最初的自己,少了一份坚定,少了一份对尊严的`重视。
《简爱》的问世,敲击了无数人的心灵,它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使得人们对它爱不释手,不愧是一部久经不衰的经典!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七
在学校里度过了三个月,对她来说简直像一个世纪那麼长。她在学校吃的东西很少,冬季的星期日很乏味,他们吃的冷肉和面包少得可怜。回校以后,他们渴望围在火炉旁,可是那里总是被大孩子占住,像他们这样小的孩子只好蹲在他们后面,用围巾裹住冻僵的胳膊。
自从她来到学校,便没有见过他,但他终究来了。一天下午,我手里拿着块写字板,正为一道算数题犯难,突然看到一个人走进教室,是那位在里德舅妈客厅的那个男人。
见到这个人,她立刻觉得很沮丧,里德太太曾恶意告诉他品德不端,他把简。爱的事情毫不留情面的说了出来,最后让教师们把她的坏品性改过来。于是她觉得无比的愤怒和耻辱。彭斯走过来,对我说,没事。彭斯劝她吃点东西可是她哭了起来,最后倒是她先开了腔,“彭斯,你会和一个说谎的人在一起吗?”“简,你错了,学校里没有一个人会瞧不起你,而且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会同情你。”“怎么可能。”“这里的人都不喜欢那个男人,现在,会有好多人同情你!”一会老师来了,叫彭斯和简爱过去,安慰了简爱,简爱心里才好受了一些,把他们俩招待了一晚上,那天晚上,他们享受了一次盛宴。
寒冬过后,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和煦,可是学校里却闹了斑疹伤寒。很多小孩进了拥挤的教室,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在学校了,好多小孩都死去了,草草的埋掉了。就这样,死亡成了常客,简爱和其他健康的人从早到晚玩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彭斯也病了,是肺病,简爱去看望她,要走的时候,彭斯不让他走,天色已晚,简爱和彭斯搂在一块,睡着了,早上,简爱醒了,可是彭斯永远也起不来了。彭斯永远的离开了简。爱。
这一章写出了学校里生病,简爱的好朋友彭斯离开了她,她很痛苦,写出了好朋友之间的友情!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八
红岩给人们塑造了革命者的光辉形象,骤然间矗立在读者面前,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读完红岩并写一篇红岩读书心得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获。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第三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但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必须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正因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因此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此刻我最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期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忠诚与背叛,是两个对立的词,忠诚(正确的事)会被人歌颂,背叛(正确的事)会被人唾骂。不只现在是这样,在革命期间也是这样。
在重庆革命期间,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共产党人:许云峰、江雪琴、余新江……,也出现了很多阴险狡诈的反动派的人:徐鹏飞、甫志高、陆清……,《红岩》这本书是写这些共产党人被捕,然后到反击、越狱的革命斗争的全过程。
私人感情。从何说起呢?首先是让他的.一个同志陈松林去重庆大学活动(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内),接着想把书店扩大(书店是党的备用联络站,他在里面工作),招收新的店员,进一些有激进性的读物。这是什么行为!要知道,在那时,特务横行,主要是抓共产党人和这样的人。而他却有这样一种想法:“要在革命斗争中露出头角,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就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发展自己”!他还想着要“混个司令员”!个人主义太重了,共产党员李敬原就说他是“利令智昏”。这样还当什么共产党员呢!他还说“党还给我了什么好处”!像他那种人一点也不为党和人民做点贡献的人,必定要退出党;只为自己的生命、权利、地位做事而害于其他人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不可原谅!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董存瑞》、《邱少云》和《红岩》三本书,他们的英勇事迹令我非常感动。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岩》中的小萝卜头的故事。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他出生才八个月,就和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监狱里,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住的是一年到头不见阳光既阴暗又潮湿的牢房,这样时间一长,他被折磨的面黄肌瘦,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监狱里的叔叔、伯伯们心疼极了,都亲切地喊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想让他出去上学,可特务们怕暴露他们的罪行,硬是不让。但是小萝卜头非常想学习,渴望读书。经过小萝卜头的父母和狱友们的多次斗争,特务们才同意由监狱里的黄显声教小萝卜头念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不管牢房里冬天多么寒冷,夏天多么严热,他总是趴在地上写呀、算呀,不知疲卷。因为小萝卜的行动比较自由,所以常常为狱中的叔叔阿姨们传递消息。可惜的是,在1949年9月6日,他和父母同时被害,年仅9岁。
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小萝卜头好得多,就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努力读书来回报他们当时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换来美好生活的英雄壮举。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小萝卜头的故事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底,他时时刻刻对我敲响警钟,我们只有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发奋学习,天天向上。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九
去年六月份入职,就看到同事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叫“干法”的书籍,听这个名字,就感觉讲的是关于工作方面的内容。后来下班的时候,就翻开书来看了一看,感觉还不错,对人生和工作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一口气把书看了一半。然后就丢在那里了,直到最近公司发了这本书,又重新复习了一遍,感觉半年前看了,很多都忘记了,于是想到写读后感也算是一种备忘录。下面我把书中的重点内容结合自己的想法阐述一下。
第一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讲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工作?书中的观点是:提升心志。我认为很有道理,工作同时能让我们度过有价值的人生。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极度浮躁的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的飙升,物价的上涨,我们担心未来的同时产生的一种浮躁和恐惧的心里,坐立不安,很难静下心来工作。很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把工作当做是资本家剥夺的工具,很多人的工作的观念就是打工养家糊口,不思进取。然而在这个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时代里,很多人面临被社会淘汰的困境,因为人生的价值问题。所以要有好的心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积极的投入到工作里。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中的困难年和挫折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我个人的言,我为什么要工作?我的回答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而工作。工作能造就人格,也能扭转人生,也可以激发智慧。努力工作能助你实现美好的人生,工作中我们必须每天反思,并认真、诚实的工作。全神贯注与自己的工作可以磨练灵魂,造就美好的心灵。
第二章,让自己喜欢上从事的工作。将的是我们如何投入工作?首先,我们需要改变心态。作者为什么50年的时间里能够一心一意的专注于工作呢?他的回答是:那是因为我付出了努力,我让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工作。其实,就是一个兴趣爱好问题,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把工作中的事情当成兴趣爱好来培养。没有哪一个人,天生下来就是喜欢某一件事的。后天的兴趣需要我们专注某一领域和努力培养。比如做软件开发的,其实刚开始我们刚开始什么都不知道,随着不断的学习,现代社会问题的增多,很多问题需要软件来解决,然而随着我们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全力以赴,途中兴趣也会慢慢增强,于是兴趣就培养起来了。做自己喜欢工作,无不是人生的一种享受,不给工资我都要干,给了工资我更加积极的干。
第三章,以“高目标”为动力。书中提到:工作要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我们的人生需要目标的指引,我们的工作同样需要目标的指导,同时通过自我的努力,来实现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目标的重要性,人人皆知,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还要认真思考,多总结、多反思。做每件事,我们都需要抱着实现目标的强烈愿望,竭尽全力地去做,始终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奔跑,并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公司有公司的目标和战略,我们每个人也需要有,这样才有不断向前发展的希望。
第四章,持续就是力量。抓紧今天这一天,专心致志于一行一业,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接触丰硕的果实。当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终点,而恰是重新开始的起点。持续的力量能将“平凡”变为“非凡”,每一秒积累成今天这一天,每一天积累为一周、一月、一年、乃至人的一生。这和孔子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很类似。就拿目前的工作来讲,每天积累一个小的知识点或经验,人的一生中会积累多少的知识和经验啊。每天阅读1小时书籍,几年后便可成为行业专家。关键不在多,贵在坚持。
第五章,追求“完美主义”。这样才能出色完成工作。这和最近公司发的“细节决定成败”有点相似,要完成一个产品,99%的努力是不够的,1%的差错可能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客户不认可,导致公司财产损失。任何时候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只有抱着完美主义的思想,我们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最佳”是同别人比较,比起来最好,这是相对的价值观。低水平中也有最佳。我们要“完美”。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超越完美。
第六章,“创造性”地工作。工作中需要创新,每天都要钻研创新。创新多一个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需要十分重要的意思,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做没人敢做的事,创新需要勇气,更需要持续不断毅力。如果每天工作墨守成规,不思改进,必将落后,久而久之被时代所淘汰。即使是平凡简单的工作,只要不断钻研和创新,也会带来飞跃性的进步。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这样做是否可行”带着为什么的疑问,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持续不断的对工作进行改善和改良,最终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结束语:工作结果=思维方式w热情w能力。投入极大的工作热情,发挥自我最大的工作能力,再加上正确的思维方式,就能把工作做得最好,给出一个最好的工作结果。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一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的感受汇写成读后感,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我的班助出书了。20__年的9月与王哥初相识,王哥是我们09级园艺二班的班主任助理,当时叶超任我们班班长,我任我们班团支书,组织班级活动时经常跟王哥在一起。
对王哥的第一印象是清秀帅气,慢慢了解多了知道王哥篮球打的特别好,文笔特别好。王哥会和我们班男生一起打篮球,会给我们班举行很走心的班会。一直到王哥毕业那年我们才知道王哥得了鼻咽癌,那次班会王哥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把想说的写到了黑板上,当时我们很震惊,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再以后王哥毕业了,对王哥的关注就是看他发的状态和朋友圈。王哥这十年抗癌路,不敢想象他经历了多少磨难。他一天吃饭就要花上6个小时,每天还要锻炼,还要工作,虽然艰难但他一直很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揭露了一个叫福贵的人的一生。
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年轻时享受过,落魄了之后,多次徘徊生死之间,朋友战友先后离去,他还能回到家中,与妻儿团聚。后半生妻儿一步步先他而去,留他一人在世上孤苦,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他没有因为重重打击而倒下,而是带着那头老牛,继续生活。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容易的,单单活着都不容易,要想活得好更是难上加难;生活从来不会以你希望的方向发展。经历过苦难后,才明白其实这才叫生活。
人生会遭遇许多事情,其中很多是难以解决的,这时心中被盘根错结的烦恼纠缠住,茫茫然不知如何面对,如果能静下心来处理,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面对任何事情需要保持一颗安定的内心,有些事情只有在经历过之后才会理解,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看完了《活着》。作为一个旁观者,觉得福贵的一生是满满的悲哀与伤感。但是如果真的把自己代入或者只是倾听,就会觉得,福贵的叙述里多是对生活的接受与满足。无论是好是坏都接受,甚至认为所有的都是上苍赋予的报应和福祉。
这本书和《四世同堂》有相似之处,但是这本以第一人称叙述之后,所有的遭遇都像在身边真切地发生,有真切的欣喜、悲哀、可惜,是凡人的情感。亲切真实。而四世同堂就好像有一种尤其的悲壮,家国的豪情裹挟着我,令我感觉自己要变得伟大以相衬。
最后福贵和他的牛福贵说话,说有庆、二喜、凤霞、苦根耕了多少分田地。看到这些名字,这些生命的血液在沸腾后平息,鼻子有些酸。
本来想评论福贵,他大概过了酸楚的一生。但是,谁知道呢,除非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谁也没有办法评价他有没有幸福的一生。又,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在于他人的评价里。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很快地读完了这七天,每一天的故事问我也不能清楚记得。故事的主人公好像平淡淡的性格,宽容又善良。善良好像不是什么表扬的词,本身跌宕的命运也在他平淡的诉说中透着温馨,是内心充满爱的人。
看完《活着》的时候,受到很大冲击。相比而言,这本书看完没有想象中的绝望。每一个故事太真实,真实的像每天的新闻头条。当看到这些故事,不再觉得骇人听闻的时候,说明我们对人性的底线早就大开眼界了。
可能是看的太快了,又关掉了书评大家的评论,所以当看完自己的心里没有太多起伏的时候,我就在想现下的我处于麻木的状态。
对自己状态的无知,对外界问候的慌张,对新闻事件的冷漠。等到再恐怖的事情出现,也没有感知的时候,对生命缺少敬畏,对生活也会缺少热爱。
读这本书的时候,人生处于很晦暗很压抑很无望的阶段,那一天下着雪,心境加环境加这本书,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碎绝望的哭不出来。
对,就是哭不出来,我看不到“活着”想表达的对生命的敬畏和追寻,我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亲人家人死去,很悲惨的死去,我甚至不敢细细去琢磨去品读,我想快点看,想把苦难快点过去。
可是这个过去了还有下一个,我几度合上书,不想看了。书的最后,老人和牛,在田边,我不记得还有没有老人的孙子了,因为已经很无力很虚弱了。一本书?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看完。几年过去,这本书没有再被翻开,可是看这本书的情景却不忘。有时回味一下,它还是给了我力量。
活着就是很重要的,曾经真的思考很多,思考生命的意义,自身的价值,就像走进了死胡同,这是一个死循环,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哦,活着,就是活着而已,这是一个状态,也是一个延续的行为。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活着》。
活着真的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让你看的一次又一次心疼的厉害。
它讲述了我们国家过的历史性灾难全部发生到一家人的身上,作者不遗余力的告诉我们,生命怎样一次一次的摧毁你对活着的希望。
文中用了很平常的口吻,用文中主人公对第三者的故事讲述视角来记述,故事简单,朴素,却直抵人心。
作者用沉重的口吻一次一次讲述每个人离去时候的痛苦。看着这些普通的文字,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有扎心的刺痛感。
文中主人公看着一个又一个至亲离开自己,十多岁的儿子、刚生产完的女儿、自己的媳妇儿、女婿、最后连相依为命的外孙也离他而去,这样的打击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也记述了一位与生命抗争到底的英雄,那个年代,活着是人们唯一的意志。
人总是不能从心底接纳无常。目睹他人兴盛时,轻谑以对,自诩看破世事;自己繁华时,却痴想世事永恒,人事亘古。我们总是洞悉了别人的无常,又蔑视了自身的幻灭。福贵,是你让我繁复的心激不起杂乱的涟漪,是你让我不再控诉人世的不公、命途的不平,是你让我开始学会简单地为自己活着。
福贵,我不禁幻想你在破屋前逝去的模样,你的内心深处一定会被曾经霸道地占据,曾经的荒谬莞尔后倏然长逝,弥漫心田的是不可磨灭的华生枯寂的苦难,那是你一生最宝贵、最真实的记忆。包含一生历经的晶莹泪滴滑眶而出,随即被尘世的无常所淹没。满带笑容的你阖目而去,任由我凭吊罢。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二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草房子》的第三章——白雀(一)当中的第3到第7小节,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来进去书海吧!
桑桑帮白雀和蒋一轮送信,让他们见了面,这时,我觉得桑桑就快要成为一个十足的小媒人了。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桑桑竟然会因为不让别人以为他偷看了白雀给蒋一轮的信,而把信扔到了小河里。
当老师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揪紧了。我想,说不定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呢。最后,老师也说了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可老师读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读了。还说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不是有意倒俺们的胃口吗?哼,不过,的确是很让人期待哟。
不过,桑桑也有责任。如果他把信给蒋一轮,白雀就不会生气。白雀不会生气,也就不会去见那个什么谷苇了。那样的话,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三
舅舅们都想讨好小茨冈p45-48。小茨冈因背十字架而惨死:当时小茨冈背十字架是摔了一跤,两个舅舅怕伤到自己,赶忙扔掉十字架,导致十字架砸死了小茨冈,小茨冈的死和自私卑鄙的舅舅们有直接关联p48-53。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四
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五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跟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跟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跟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这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这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跟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六
《童年》的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七
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能够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凡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凡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源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八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三部,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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