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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招聘公告篇一
20xx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详见《xx医学中心(xx总医院)20xx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
2.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3.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人事档案完备;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xx医学中心(xx总医院)20xx年简历投递系统”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选择本人对应的招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学历和专业要求,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视情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科室考核和医院考核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笔试、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科室考核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各占5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直接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60分(含)视为合格。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各需求岗位的匹配度等条件,设置考试内容并组织考试。
人事处根据科室考核打分排序名单,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3的比例,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医院考核,根据通知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比例不足1:3的,均通知参加医院考核。
医院考核环节由中心(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医院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递补时根据医院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xx人才网和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证件、资料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证件、资料,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招聘期间,我单位电话方式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未通过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医学中心(xx总医院)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1.联系地址:
2.邮政编码: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
xx医学中心(xx总医院)
20xx年xx月xx日
医院招聘公告篇二
按照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我院招聘工作将进入结构化面试工作环节。为确保面试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面试时间为20xx年11月1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于20xx年11月12日上午8:00进入侯考场参加面试抽签),直到全体面试考生考试结束。
此次面试共安排一个面试考场。
第一面试考场: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4楼2号电子阅览室;
候考室: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侯分处:第一面试考场行政楼4楼候分处;
公布成绩处:第一面试考场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4楼2号电子阅览室;
面试工作办公室:江西省儿童医院行政楼5楼人事科。
一、考生面试携带的材料必须按照《江西省儿童医院20xx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的按弃权处理。
二、考生的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抽签于当天面试前在候考室封闭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场。
三、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人员联系、交谈,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不得携带包括空白纸和笔在内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后不能带走面试试题。
五、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听取本人面试成绩后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七、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1、穿制式服装;
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场地;
3、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医院招聘公告篇三
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详见附件1《20xx年庄河市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1、医生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主治医师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9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起点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自考、成教等);护理全日制本科,要求高中起点。
3、身心健康,适合岗位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4月29日
资格初审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szxyyrsk@163。com,进行报名。材料要求原件电子版扫描件,按照顺序压缩为一个pdf文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序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须提供本科阶段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3)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硕士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学信网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其他材料;
(6)《20xx年庄河市中心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4、本次招聘分阶段进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首批免笔试,20xx年5月6日―7日线上面试;其他岗位实行预报名,第二批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邮箱和医院,医院将陆续发布相关招聘通知。
5、20xx年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参加报名,须于20xx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6、20xx年、20xx年毕业生考核通过后签订见习协议,医院支付见习工资,须在毕业后第一年度一次性的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一次考试未通过者解除聘用协议,不予录用。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总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据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用。
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50%:50%计算考核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本次招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于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医院予以正式录用;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不予录用。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医院统一部署,由人事科负责组织,由纪检工作部负责全程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庄河市中心医院院长办公会所有。
医院招聘公告篇四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大学本科护理10人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除20xx年应届毕业生外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且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二)大学专科护理30人,其中男护10人
1、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除20xx年应届毕业生外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且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有血液透析、重症医学科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无不良履职记录。认同桓台县人民医院的医院文化。
5、品貌端正,亲和力较强,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好。
6、女身高160cm及以上,男身高170cm及以上,五官端正。
7、年龄30周岁以下。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 (一)报名时间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
●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工作日应聘人员可到桓台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首先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1)《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提供网上学籍在线验证表)
(2)学位证、网上学位查询认证报告
(3)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学历须提供高中毕业证。
(4)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等资质证书。
(5)同时发《应聘报名表》(附件1)《应聘登记表》(附件2)、学历及资质证书电子版发至xm邮箱。xx
2、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1)《应聘登记表》(附件2)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等资质证书电子版一并发至xx邮箱。
3、邮件发送主题请以“招聘+护理本科(专科)+姓名”命名发送,如“招聘+护理专科+张某”,报名表和学历资质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招聘+护理专科+张某”用“附件”形式发送,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接收。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所使用的邮箱不得随意更改,确保畅通并及时查收通知。
4、所有报送的报名材料和《应聘报名表》(附件1)《应聘登记表》(附件2)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自动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具体要求及时间通过邮箱通知(发送至报名时所使用的邮箱),请按通知要求及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查体结果通过邮箱通知(发送至报名时所使用的邮箱)。根据医院需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按医院规定执行。
医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xxx
电话:0xx8(人力资源科)
邮箱:htxxx
官网:hxxm
医院招聘公告篇五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下达20xx年度县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休编办字〔20xx〕21号)等规定,现将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实行简化程序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备执业考试资格),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本次共招聘15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采取“专业测试+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能力、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及医学相关知识。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10月21日起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登录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并填写《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为休宁县卫健委办公室(县政府大楼2楼223室),报名时间为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政府大楼需出示安康码并扫码显示“允许通行”。黄山市外报考人员另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至20xx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考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现场缴纳。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的质量,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招聘人数超过2人的岗位放宽至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1月4日上午8∶00―11∶30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专业测试的依据,不带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
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社局)
0559―7514990(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28802(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学历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院招聘公告篇六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20xx年10月26日―11月3日(7个工作日)。
地点:市卫生健康委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300070)
电话:022―23337653 022―23337360
联系人:张老师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0xx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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