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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一
开封市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开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应的教师认定资格机构报名登记。
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县区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所包含的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参加全省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11月份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师范教育类(含成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河南省招生计划等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也可到相应的认定机构获取。
2.报送材料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开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递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阶段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11日―15日。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b5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各县区认定机构在此时间段内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报名时间。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
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者,需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11:00。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起,河南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四、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开封教育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开封教育网”,网址:。
开封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二
泉州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20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如下:
考试时间:2012年7月8日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8:00-11:30,14:30-17:20)
报名地点:泉州市鲤城区自考办(北门街中山公园对面教师进修学校内)
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办办理报考事项。每人每门课程收取50元(教材另购)。
教师资格认定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考生需做完前两步,再申请第三步的认定)
(1)“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一种考试。
(2)普通话测试详情请登陆:/yywz/
(3)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请登陆:/
例如:泉州:关于做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uni=8c58ba70-b945-45ff-99a9-a529f14bc1a5
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三
鹤壁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鹤壁市20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淇滨小学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7月20日。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各类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与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一科,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在鹤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合格证书发放在各确认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初步拟定于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
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四
三门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全市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三门峡市内的中国公民持户籍相关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均可以按照规定在三门峡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
二、时间安排(详见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1.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7月11日――7月15日。
2.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10月15日8:30――11:00。
考试内容及教材请查阅“河南教师资格网” ――“热点问题”第13、14条。
3.其它各项工作安排时间请随时关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以免错过时间而取消本年度的认定资格。
4.本年度全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年底之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阶段
1. 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和“三门峡教育信息港”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同时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2.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持有国家语委统一颁发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相应的学历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的应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表格: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请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上报统计类表格。
(2)申请人个人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由申请者本人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的格式、尺寸打印。涉及到收费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宣传材料等,必须坚持申请者个人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联系电话如下:
渑池教体局:4819696 灵宝教体局:8656175
义马教体局:2535619 陕县教体局:3834090
卢氏教体局:7886051 湖滨区教体局:2822896
2. 申请人须本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现场采集信息。
3. 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标准档案袋一个,并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申请的资格种类及学科。档案袋内装入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并在相应位置加贴一寸彩色照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高中以上不用提交《教师资格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曾参加与本次申请等级类别相同的“20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如要办理理论考试免试,需提供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于办理考试免试。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材料审查汇总阶段
1.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三门峡市教育局201室(联系电话:2816613、2872151),各类申请人员统计表一并上报,同时结清有关各项费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21日义马、陕县、渑池。
7月22日湖滨区、灵宝、卢氏。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上报有关材料和结清相关费用。
2.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上报相应的报名统计材料(电子文档)。
3.理论考试数据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201室领取下发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报名软件(带u盘和笔记本电脑),并统一使用教师资格现场报名软件报名。上报数据时,将软件目录下的“photo”和“data”两个目录全部文件拷贝上报,上报前先用软件按“人员类别”查询出需参加考试人员信息并打印报表进行校对,确保人数的准确。
(四)网上申领教师资格证书阶段
报名时确定为全日制普招和其他师范类毕业生的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络申领,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申领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申领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认定资格。无关人员请不要在网上系统随便输入信息以免影响个人今后教师资格的申请和认定。
网上申领时,申领人须认真记录网上申领密码,如密码丢失将不能对已输入数据做任何操作,如未完成网上申领或网上申领数据填写不全面(个人信息、相片图片信息等漏填)会影响到申领人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领如有疑问请认真阅读网上的“网报常见问题解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负责对网上报名的操作做任何咨询。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具体内容在办理测试报名时会有测试环节及内容的通知单),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六)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七)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1月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年度认定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1582号规定,教育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中专、中专实习指导、高中教师资格每人22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如有疑问,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查询“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热点问题’栏目”(网址:/)。
二○一一年六月
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五
宿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认定种类
本次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市直学校人员到市教育局报名。宿迁经济开发区申报人员到宿城区教育局报名,湖滨新城申报人员到宿豫区报名。
三、补修教育学、心理学
师范类小学教育专业申报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补修中学类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非师范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需补修申请相应学段类别的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请于12月1日-7日,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各县(区)自考办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2011年2月26日,举行教育学、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市招生办公室:84389213
沭阳县招生办公室:83690029
泗阳县招生办公室:85230216
泗洪县招生办公室:86239442
宿豫区招生办公室:84492718
宿城区招生办公室:88101293
四、网上报名
2011年4月1日―15日,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或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指定报名点确认。
网报地址:江苏教师教育网: ,
中国教师资格网:
特别提醒:照片(教师资格信息系统中需保存申请人电子版照片,申请人提交电子版照片(国标二寸)。所提交照片上需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名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该照片应当与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的`纸质照片一致。)
五、体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安排,体检时间为:3月7-8日上午宿迁学院学生体检;4月9日上午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申请人员体检;4月10日上午泗洪县、宿城区、市直申请人员体检。
体检时持体检表(贴上本人照片并加盖教育局钢印,照片与申报表要一致)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体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2011年4月16日全市举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县(区)教育局组织。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
七、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进行提交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为方便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申请人员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为分段确认,时间安排为 4月19日-22日,5月10-1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确认单位地 址联系电话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太湖路261号84389651沭阳县教育局沭阳县迎宾大道83690019泗阳县教育局泗阳县北京路7号85230201泗洪县教育局泗洪县山河路1号86239269宿豫区教育局宿豫区泰山路84492503宿城区教育局宿城区行政办公大楼82960314
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从网上下载正反面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曾取得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其中在职申请人员,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8)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类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9)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10)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1)粘贴相片页;
(12)材料袋。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八、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10号)执行。
九、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84389651;沭阳县教育局:83690019;泗阳县教育局:85230201;泗洪县教育局:86239269;宿豫区教育局:84492503;宿城区教育局:82960314。
未尽事宜,将在宿迁教育网(/)上通知,请关注。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六
2011年洛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洛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洛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洛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为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该教师资格学历要求。
(二)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类考生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并成绩合格;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且成绩合格。
(五)品德优良: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品行鉴定;
(六)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修订试行)》,经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且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与资格审查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需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洛阳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详见《各级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确认申请人员是否为师范教育类,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不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必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各环节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请与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登记表》(a4纸型)1式2份,表样到本网址自行下载,并按固定规格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户口不在本地的,还须提交本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学历证书和与学历相应的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非师范教育类人员不需提交学籍表),成人、函授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省招办出具的录取审批花名册(复印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一份;
(5)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还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教育理论考试费40元/人。
3、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7月11日至16日,具体地点见《各级认定机构申请与资格审查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教育理论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4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参加考试人员,请到洛阳市教育局1楼101室领取(地址: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老市委大院办公楼)。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考试人员请在报名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4、成绩查询:理论考试成绩将在河南教师资格网()公布,请考生于理论考试后密切关注该网站登录查询。
5、理论考试合格证的领取:领取理论考试合格证的具体时间、地点暂未确定,请考生在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相关信息将在该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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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通知篇七
商丘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5-15日
关于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商丘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和经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除外)。报名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教育理论考试报名。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5日(正常工作日)。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 10月15日上午8:30―11:00。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报名”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各县区联系咨询电话
梁园区教育局2510209
睢阳区教育局3150763
夏邑县教育局6210508
虞城县教育局4119195
柘城县教育局6020768
宁陵县教育局7839639
睢县教育局8360208
民权县教育局297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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