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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内容如下: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于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无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6合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2。
检查转向节。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三
1、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滑行。
4、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7、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8、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9、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1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1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1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15、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车不经过销售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外出作业,后果自负。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四
制定厂内叉车操作的安全规定,确保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管理。
适用所有机动电瓶、柴油、手动液压叉车。
3.1叉车的种类按输出的动力分电瓶式、柴油式、手动液压叉车。
3.2厂内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驾驶培训和考核,办理特种车上岗合格证。
4.2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1驾驶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5.1.1叉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3培训合格的叉车工每两年应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5.2.1驾驶叉车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上岗的驾驶员。
5.3叉车的检查及维护。
5.3.1日常检查。
a)各班使用叉车前,驾驶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做好记录,填写《叉车日常点检表》。
b)若发现叉车的安全装置失灵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隐患时应停止使用叉车,填写《设备维修单》,通知主管人员,待叉车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时,需在主管处填写《叉车钥匙管理记录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电瓶叉车,更换电瓶时需填写《叉车电瓶更换记录表》。
5.3.2日常维护。
a)操作过程中的撞、擦均应报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发生。
a)叉车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完成。
b)实心轮胎橡胶厚度小于2.5厘米时,应更换轮胎。
5.4.1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所有叉车应作性能检查,以发现任何不安全行为以及不安全状况,并采取改正措施。审核可以通过查看叉车检查记录、现场安全检查、与叉车司机面对面沟通等多种形式完成。
5.4.2公司职能部门每年需组织一次叉车年审。
5.5叉车操作、驾驶规则。
5.5.1厂区内叉车严禁搭人,一经发现重罚当事人,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
5.5.2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5.5.3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5.5.4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5.5.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5.6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5.5.7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5.5.8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5.5.9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5.5.10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
5.5.11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5.5.13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5.5.14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5.15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5.5.16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5.5.18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5.5.19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5.5.20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5.5.21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叉车超负荷作业。
5.5.2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5.24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5.5.25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公司范围内所有叉车及叉车驾驶人员。
1、xxx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按管理规定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2、行政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及特种证件的审核、保管工作。
3、叉车组长/班长负责公司所有叉车调度、日常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4、制造厂各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5、工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二、三级维护保养及维修,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6、成本课负责叉车所需物资的计划提报,及物资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车的调配工作。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六
根据对大量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分析,影响厂内安全运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技术状况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等等。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3、厂区的作业环境。
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必须做到: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驾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应制定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6、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7、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8、驾驶员应遵守厂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
9、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
10、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
11、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12、厂内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碍驾驶员的视线。
13、厂内的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应设立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七
本制度规定了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叉车驾驶员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或被其他部门、人员使用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领导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超速、超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桥48片预制箱梁运输、吊装作业。
第二条工程要求: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为:20xx年月日,单项工程工期进度根据现场。
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方式。
箱梁运输、吊装总包干费用为叁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345600元)。
1、公路运输(进出场)费用(含装卸费):壹仟贰佰元/片(1200元/片)。
运输费:1200/片×48片=57600元。
2、吊车吊装及安装费用:陆仟元/片(6000元/片)。
吊装及安装费:6000元/片×48片=288000元。
以上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噪声排放费用及污染费用、雨季气候条件、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结算时不再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单项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点及设备人员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可靠性负责。
2、负责与地方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乙方进场事宜,并协调现场工作条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及各种资质,特别是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构件,并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构件损坏及人员伤亡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进度影响提出整改,对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箱梁运输、吊装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做相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及设备,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单项工程技术要求,完成运输及吊装作业,并按单项工程要求保证工期要求及作业质量。
3、乙方进场施工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公众责任险,对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因任何意外或受伤而因此依法可获的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应做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费用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单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总价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后无进度及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并当乙方提交足额正规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向乙方汇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可以暂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或相关规范执行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责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单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
3、甲方因作业场地协调不利原因影响乙方施工作业进度,工期要求可以相应调整。
4、如因乙方过错、质量问题,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免收损失部分施工费,并赔偿全部损失。
5、如乙方产生违约金、赔偿金或甲方垫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甲方可在其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则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3、如因乙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纠纷、诉讼,则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对方因处理和解决该纠纷及索赔而产生或必然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的各款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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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九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安全环保办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服务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维修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十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规程。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劳动局和安监局所发证件必须到质监局进行换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刹车、方向盘、方向灯、货叉、轮胎、升降架、电瓶电路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不稳定之货物应予以固定。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3.2、空载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3、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4、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必须先停、看、听后再开车,看时需用手指左边并喊“没问题”、指右边并喊“没问题”进行确认;须转弯时还应打转向灯。
3.5、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6、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之情形。
3.7、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作业。
4.1、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2、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4.3、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4、装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
4.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6、行驶时严禁向前探身,手脚不得放入主桅之间。
4.7、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使用专门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4.7.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篮子须与叉车桅杆固定,篮子门必须关闭。
4.7.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4.7.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应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并对叉车周围状况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
4.8、装卸时应注意货物的前后左右不得与其它货物重叠。装卸长度较小的货垛时应防止货叉前端带起其它货物。
5、停车。
5.1、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应尽量停在叉车的停车位,如因工作的缘故无法停靠时,应以不阻碍厂区交通及厂区作业为原则停靠。
5.2、叉车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文件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附则。
1、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现场主管,由现场主管联系保养商维修。
2、本规程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在实施过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3、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十一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3.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3.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4.1叉车工要求。
4.1.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1.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4.1.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4.3.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4.3.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4.3.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4.3.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4.4.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4.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4.4.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4.4.5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4.6.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
4.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液、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叉车运行过程中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叉车运行前还应检查。
第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确认所载物平稳可靠。
3、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第三:行驶。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的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的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整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叉车运行时要遵守场内的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禁止在坡道转弯,也不横跨坡道行驶。
工厂叉车管理制度篇十三
1、驾驶叉车前进或后退时,驾驶员精神要集中必须面对车的前进方向,留心行人和其他车辆;在驶经或穿过门口时,或绕过视线受限制的地方时,应特别小心。
2、在斜坡上行驶时,应将货件放在叉车迎向斜坡上方的地方,货件堆装位置须稍向后倾,以免紧急刹车时引起货物跌落,在用脚踏刹车时也可产生较佳的制动效果。
3、未装货的叉车,应将货叉位置调整到离地50~150mm的高度,如位置过高,可能与行人或其他叉车相碰撞。
4、切勿突然刹车,引起货件倒塌、
5、叉车停车后,应将货叉降至地面,以免行人或驾驶员被货叉碰伤或绊倒。
6、货物堆码过高时,叉车应采用向后驾驶的方式,使驾驶员视线不受影响。
7、以货物性质和路面情况决定行车速度。车速过快,快速转弯都是不安全行为。避免高速行车和转弯时车身撞到货物和人。转弯时,应留意车尾撞人。
8、礼让行人,必要时,先鸣喇叭。喇叭应慎用,不可滥用。在十字路口,应先鸣喇叭。
9、行驶时,要慎防地面上的洞穴、凹陷或凸起处,不小心驶过这些地方时,会使方向盘急转,猛烈的急转可能打击手腕,严重时可使手腕折断。
10、行驶中,不可过于接近通道两边。叉车与通道两边的设备或正在工作的.工人间应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1、路面潮湿或有油污要特别小心。
12、如有人在工作台、墙边或任何固定物体前站立,不可将叉车驶近,以免不能及时刹车时,夹伤或挤伤该人。
叉车装卸安全规程。
1、运货时,货物应向机身或机柱倾斜,以保证紧急刹车时的安全。
2、叉货物时,使叉车对正货物,放下货叉,车头微向前倾,慢慢把车子驶前。将货叉伸进货物底部,以顺利无阻为准。
3、调整货叉位置,使货物处于平衡状态。尽量使货叉接近货物的最外边,两个货叉处在货物中部,货物即可稳定。
4、切勿勉强搬运过重的货物,当货叉升起而后轮离地时,切勿搬运该货物。
5、卸货时,在指定位置把车停下,将货物平稳地放到地面,把货叉向前倾,叉车退后,当货叉卸下货物后,先将货叉稍为升高,再将叉车驶离。
6、千万不可找人站在车尾,企图增加叉车的起重量,很多人曾因此而受伤。切勿擅自在车尾加上平衡质量,以增加叉车的起重量。
7、应以稳固安全的方法将货物捆好。
8、降落货物时不可突然停止,以免使叉车受震,影响货物堆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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