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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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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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一

开封廉政网报道:多年以来,由于基层派出所长期存在办公经费短缺,帐目管理混乱等问题,造成个别派出所私设“小金库”,乱收滥罚,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而由此引发的民警违法违纪,更是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花大力气治理“小金库”问题,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产生“小金库”根源,致使治理效果欠佳。为彻底根治这一顽症,20xx年,开封市公安局党委统一思想认识,采取“畅通血脉”,建章立制等有效措施,源头治理派出所“小金库”,取得显著成效。

20xx年初,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做出两项决定:一是压缩机关行政开支,将财政拔付机关的人均办公经费转拔给派出所,大幅提高派出所办公经费额度,使派出所办公经费达到人均4000元水平,基本满足派出所办公办案需要;二是对派出所罚没款进行专项治理。多年以来,派出所乱收滥罚、截流罚没款是“小金库”问题屡屡发生的根源。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开封市公安局对派出所罚没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要求派出所将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市公安局专门拨出经费,对派出所正常开支进行全额补贴,从经费上确保了派出所工作需要。

该局装备财务处为派出所设立公用经费专用明细帐户,随时监督派出所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各项经费用于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等中心工作。同时,市局审计室还对派出所帐户设立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20xx年的审计中,未发现派出所设立“小金库”情况。

20xx年,该局党委经研究以市公安局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违反财经法规处理处罚的规定》,对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的单位,除收缴全部违规资金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

上述举措自实施以来,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全市派出所未发生一起因私设“小金库”引发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派出所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也较去年同期下降85%。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整改报告《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的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一)账户情况。

自查表明: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基建(办公大楼)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已于201*年8月18日销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长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2004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1*年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201*年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3、原任领导于201*年11月10日从单位基本户中给红寺堡开发区嘉骏公司借款40000元。我局经过多次催还,分别于201*年7月26日收到还款10000元,201*年9月30日收到还款15000元,剩余15000元也于201*年8月18日全部还清。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部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部门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按照试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2010〕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2010〕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2010〕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同乐。

副组长:李建军。

成员:马彦军杨冬雪。

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xx年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xx年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学校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配套资金合理使用和全体教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朽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五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办发[20xx]65号《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状况汇报如下: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潜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支部牵头实施,工会、财务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举报电话:xx。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构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透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按照治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治理资料”中的七项表现开展自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透过自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透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我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状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具体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我乡庚即我乡的“三公”经费使用状况进行了自查,现将三公经费使用状况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以乡党委书记王健为组长,分管财政领导乡长倪建林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罗通、何燕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民建彝族乡没有组织出国(镜)学习考察,所以无公款支付的状况发生。

经自查民建彝族乡现拥有2辆车,一辆皮卡车(川tu5721)系4。20灾后重建所赠车辆,一辆微型车(川t75721)系2011年乡政府购置车辆,未存在超编超配公务用车,无企业赠送车辆,公务用车经费未超出标准,且车辆购置、保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用油和维修。

民建彝族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支出接待费用。所有经费支出务必有乡长亲自审核签字方能支出。未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买礼品、公款买单私人支出费用。按照精简会风文风要求,乡政府尽量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及时间,合理安排会议时间,缩减会议费用。未出现把招待费转移到企业报销的状况发生。

我乡贯彻落实惠民政策,均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惠民政策均公开、公正,无违规操作、谋取私利,拖欠,挪用的现象;乡公务用车使用有台帐,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状况;设立乡财政专户管理乡财政资金,不存在私自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xx]411号)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对20xx年1月—20xx年6月期间,所有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市商务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为做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8月19日,我局召开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铜陵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有关报表进行说明,朱方敏局长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全系统高度重视,落实治理责任。二是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好自查上报工作。四是要求局纪检监察室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自查监督工作。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专项治理内容,我局对各类帐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我局预算收入没有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及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等情况发生,没有违规转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无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并按规定实行了公务卡结算。

我局已于20xx年按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因此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生。我局下属市场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尚未实行车改,现有执法用车2辆,分别为皖g00355、皖g17780,20xx年度共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20xx年1-6月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均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问题发生。

20xx年-20xx年6月我局共发生会议费1.55万元,所开会议均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召开,没有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旅游等费用现象发生。无虚报会议人数、天数、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问题存在。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我局对各类办公设备的购置,从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4、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及处置上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无违规问题存在。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

我局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无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我局财政票据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票据使用规定,没有违规、违法现象存在。

我局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8、财务领域“四风”突出问题情况。

经认真自查,我局财务领域无“四风”突出问题存在。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我局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八

我学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区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牵头实施,财务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行政人员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教育局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通过自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予以公示。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虽然我学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我学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xxxx〕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xxxx〕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xxxx〕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中学小金库自查报告。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整改报告《中学小金库自查报告》。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同乐。

副组长:李建军。

成员:马彦军杨冬雪。

举报电话:xxxxxxxxxxx。

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xx年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xx年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学校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配套资金合理使用和全体教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报告》(中办{20xx}9号)和《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财监[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纪律,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等,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政策规定等,充分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领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立招商局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安监局长胡生华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局办公室和财务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及日常组织协调。并制定了《招商局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时间、内容、方法、措施和举报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办{20xx}9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查。

一是预算收入、支出支管理情况。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未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我局自20xx年成立以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财政拨款收入、日常花费支出全部纳入开发区财政局法定帐目统一核算,从无设置帐外帐,或存在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单独设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要求,从无“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出现。

四是资产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从未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适应,不存在奢侈浪费等问题。

五是财务会计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我局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整真实,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局二名财务人员目前都无从业资格证在学习考证中。

六是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因我局没有相关的收费项目不存在财政票据印制、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

七是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局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通过自查自纠,我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通过这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十一

按照《xx县财政局xx县监察局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县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双财发〔2015〕35号)文件要求,我办对2014年1月至今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自觉予以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办迅速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财务会计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布置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我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要求各科室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坚决清查按要求处理,并及时上报。

经过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财务报销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统一通过金财大平台报销,支付中心确认支付,杜绝坐支行为。我办在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未出现违规行为。2014年1月至今未发生滥发钱物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我办全体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我办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发票管理,防止“白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加强资产产权管理,对单位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避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置环节来谋取“小金库”。

设立“小金库”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对自觉抵制“小金库”行为遵纪守法的个人应进行宣传、表彰。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尤其是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不相容职务之间的相互牵制、监督。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上报。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工商财[2009]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商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用心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局内设各科、室、队,工商所及协会等。

(二)专项治理资料: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本着对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2009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我局对本局及其协会、工会和相关科室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采取部门自查、领导小组清查的方法,重点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自查清查。一是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二是是否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三是是否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四是是否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五是是否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六是是否有以假的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七是是否有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经全面细致的自查、清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现象。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务实,作风扎实。能够很好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大额开支做到群众研究,民主决策。

(二)各项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银行帐户得到严格管理。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监控各银行帐户资金的流动,定期检查各部门资金的收支状况,督查各部门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资金。

(四)不断补充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2008年以来,我局先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6个。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十三

xx最新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自查的通知》(建函〔xx年〕319号)要求,我处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领导重视、职工参与自查工作由处长同志牵头,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认真领会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时间步骤等,并成立了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自查领导小组,让全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和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性,让职工参与治理“小金库”的监督举报、投诉。

二、对照要求,认真清理按照文件要求和自查内容,以积极的态度对单位的收入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主要检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额收取;是否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另设账户,设立“小金库”,规避审计;是否有变相虚列支出领取资金的现象。同时对管理处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清产核资工作,做到账面资产与实物相符。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强了对单列预算建设工程和维护工程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办事。

在处财务公开栏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本次清理和复查“小金库”的结果、处长对治理“小金库”的承诺书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支,尽量控制超项目的支出和无项目预算的支出。

四、巩固成果,建立机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用油实行限额管理,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

通过自查,公园管理处没有“小金库”。我处承诺,现在、将来都不会有“小金库”的存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办事,并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及工程管理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强化监督,坚决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私设小金库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xx财监督【2015】1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镇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四风”。

我镇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经我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自查,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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