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起到了保护各方权益和规范经济行为的重要作用。撰写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合同条款研究和背景了解。以下是一些常见纠纷产生的原因,通过学习可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汽车代购合同篇一
2.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年
第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汽车壹部,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期间,甲方拥有车辆(含车上各种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乙方根据本合同具有车辆的使用权。
第二章车辆的租用。
第三条乙方因业务需要,自----年----月------日起,租用甲方型号为--------座汽车----部颜色为在此新金杯车交付乙方使用之前,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为其提供的原合同中租赁车辆--------------,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金杯经销商定购此型号金杯车,经销商到货后甲方须于一星期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于甲方交付使用新车之日算起(以发车单为准),应租赁24个月。车牌号:。乙方若继续租赁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和乙方续约。
第四条该车租金------元/月(含司机服务费)。租金于提车之日预付,于还车之日结算。每月------日以前乙方需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元,愈期交付租金,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租车保证金-------元,此等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租车保证金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退还乙方。
第六条车辆租赁期间每月平均行驶6000公里,超定额按-----元/公里收取超程费,超程费按年结算,合同终了清算。
第七条乙方租用甲方的车辆,使用半径超过400公里,须报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乙方需延长租期,应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并续交租金。
第九条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税、年检费、折旧费、保险费(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全责无免赔险)以及正常的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租赁车辆由甲方负责投保车上人员意外伤害险,每座赔付限额一万元,如乙方要求增加保额相应的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可由甲方代办。
第十一条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罚款及停车损失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驾驶员的聘用。
第十二条租赁汽车的驾驶员由甲方派出,根据乙方的要求,由甲方提供驾驶员劳务,本合同中每月的租赁费已含驾驶员劳务费。
第十三条双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甲方驾驶员每日工作9小时(包括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每周工作五天,驾驶员超时工作,乙方应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费8元/小时;周六、周日加班费12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5元/小时。甲方的驾驶员与乙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对于甲方的驾驶员不承担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费应由乙方根据其确认的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记录,次月随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五条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派出的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应提前壹周提出,以便甲方进行按排。
第十六条乙方在安排工作时,应注意驾驶员的劳逸结合,安全行驶,需要昼夜兼程、长途行车,应向甲方申请派出两名驾驶员。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违反交通法规,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行为,甲方驾驶员有权拒绝。
第四章甲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保证各种行车证件的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负责对租出车辆进行免费的定期保养和年检。并负责指定汽车修理厂对租出车辆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各种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条当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维修保养,需要停驶时,可为乙方提供备车。
第五章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租用的车辆不得转租、转卖、转借、处理、抵押;不得私自拆装、改装和更换零配件;不得摘除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征、标制、标记;不得破坏车上里程表铅封。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足额预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合同到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归还车辆。
第二十四条租赁车辆为办公或生活用车,不得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参加训练、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不得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污染车辆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爱护车辆,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负赔偿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使用空头支票,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立即补齐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租用合同,乙方租用期均按7000元/月结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车辆租用期间,乙方人员私自驾驶车辆(甲方驾驶员无权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则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垫付。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都有权向乙方收取修车总费用的20%做为车辆加速折旧费,乙方还应承担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甲方或者驾驶员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如果书面整改通知累计达到三次,甲方未对乙方的整改通知做出任何回应,乙方通知甲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凡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即可直接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视情节扣罚乙方50%—100%的租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利用租赁车辆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的。
2、逾期交费连续超过7天,累计超过15天,以及两次使用空头支票的。
3、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的。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归还甲方车辆,结算所有费用时失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
第三十三条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先予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汽车代购合同篇三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_________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_________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1、保证金,每辆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己缴纳的任何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问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杏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相.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一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一己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而同意后,双方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己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x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 元,押金________ 元。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六
第四条买方责任。
2.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年
第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汽车壹部,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期间,甲方拥有车辆(含车上各种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乙方根据本合同具有车辆的使用权。
第二章车辆的租用。
第三条乙方因业务需要,自----年----月------日起,租用甲方型号为--------座汽车----部颜色为在此新金杯车交付乙方使用之前,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为其提供的原合同中租赁车辆--------------,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金杯经销商定购此型号金杯车,经销商到货后甲方须于一星期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于甲方交付使用新车之日算起(以发车单为准),应租赁24个月。车牌号:。乙方若继续租赁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和乙方续约。
第四条该车租金------元/月(含司机服务费)。租金于提车之日预付,于还车之日结算。每月------日以前乙方需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元,愈期交付租金,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租车保证金-------元,此等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租车保证金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退还乙方。
第六条车辆租赁期间每月平均行驶6000公里,超定额按-----元/公里收取超程费,超程费按年结算,合同终了清算。
第七条乙方租用甲方的车辆,使用半径超过400公里,须报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乙方需延长租期,应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并续交租金。
第九条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税、年检费、折旧费、保险费(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全责无免赔险)以及正常的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租赁车辆由甲方负责投保车上人员意外伤害险,每座赔付限额一万元,如乙方要求增加保额相应的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可由甲方代办。
第十一条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罚款及停车损失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驾驶员的聘用。
第十二条租赁汽车的驾驶员由甲方派出,根据乙方的要求,由甲方提供驾驶员劳务,本合同中每月的租赁费已含驾驶员劳务费。
第十三条双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甲方驾驶员每日工作9小时(包括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每周工作五天,驾驶员超时工作,乙方应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费8元/小时;周六、周日加班费12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15元/小时。甲方的驾驶员与乙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对于甲方的驾驶员不承担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费应由乙方根据其确认的甲方驾驶员的加班记录,次月随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五条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派出的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应提前壹周提出,以便甲方进行按排。
第十六条乙方在安排工作时,应注意驾驶员的劳逸结合,安全行驶,需要昼夜兼程、长途行车,应向甲方申请派出两名驾驶员。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违反交通法规,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行为,甲方驾驶员有权拒绝。
第四章甲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保证各种行车证件的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负责对租出车辆进行免费的定期保养和年检。并负责指定汽车修理厂对租出车辆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各种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条当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维修保养,需要停驶时,可为乙方提供备车。
第五章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租用的车辆不得转租、转卖、转借、处理、抵押;不得私自拆装、改装和更换零配件;不得摘除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征、标制、标记;不得破坏车上里程表铅封。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足额预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合同到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归还车辆。
第二十四条租赁车辆为办公或生活用车,不得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参加训练、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不得使用甲方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不得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污染车辆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爱护车辆,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负赔偿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使用空头支票,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立即补齐所欠款项并按欠款总额每日加收0.5%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租用合同,乙方租用期均按7000元/月结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车辆租用期间,乙方人员私自驾驶车辆(甲方驾驶员无权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则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垫付。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都有权向乙方收取修车总费用的20%做为车辆加速折旧费,乙方还应承担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甲方或者驾驶员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如果书面整改通知累计达到三次,甲方未对乙方的整改通知做出任何回应,乙方通知甲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凡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即可直接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视情节扣罚乙方50%—100%的租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做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利用租赁车辆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的。
2、逾期交费连续超过7天,累计超过15天,以及两次使用空头支票的。
3、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的。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归还甲方车辆,结算所有费用时失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
第三十三条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先予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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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代购合同篇七
汽车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随着行业的繁荣也带动了汽车市场的整体发展。对于汽车以租代购。
合同。
甲方(出租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辆,型号为:
第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人民币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共计人民币)。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开户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制造商:颜色:数量:合同金额:到车时间:交车地点:其它:
第二条结算方式。
3.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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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代购合同篇八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一、标的: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厦门欧美规。
4、卖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三、验收标准。
1。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卖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五、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代购合同篇九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代购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
4、甲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1、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 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 合同车辆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 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制造商:3。颜色:
4。数量:5。合同金额:到车时间:
7。交车地点:8。其它:
第二条 结算方式
3。 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4。 其他约定:
第三条 卖方责任
第四条 买方责任
2。 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 年
第六条 其它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日 签约地点: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二
2、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_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________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5、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6、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_______天,加罚_______天的租金。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8、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三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一、标的: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厦门欧美规。
4、卖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三、验收标准。
1.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卖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五、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四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一、 标的: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厦门欧美规
4、 卖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三、验收标准
1. 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 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 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 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卖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五、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五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且乙方全权委托,同意按乙方指定条款签订汽车代购合同:
一、标的: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必须保证代购汽车达到车辆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并按照《保修手册》具体规定对车辆进行指导保养。
2、所代购的汽车必须具有合法手续,若由于甲方提供的手续原因而导致不能上牌,乙方有权提出退车。
3、甲方确保该车为正规进口手续,合法有效。
4、交车地点:厦门欧美规。
4、卖方提供的车辆必备的手续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车辆检验单(商检单)、报关单复印件及购车发票。
三、验收标准。
1.提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所订车辆到达协议交接地点,甲方发出交接提车通知两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来办理交接提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甲方单方取消协议或未履行到期交付车辆义务,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非因甲方行为,乙方不予退车。
4.商品外观质量由乙方提车时当场验收,乙方提车后,即视为甲方履行完供货义务。
5.所售车辆质量保证由厂方提供,以厂方出具的保养服务配套条款为准,如属质量问题,请直接同厂家联系,对相关间接损失,卖方不负任何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有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维修站联系的义务。
五、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未付清货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六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_________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汽车供乙方承租使用。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_________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1、保证金,每辆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己缴纳的任何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问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杏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相.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一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一己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而同意后,双方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己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制造商:3。颜色:
4。数量:5。合同金额:到车时间:
7。交车地点:8。其它:
第二条结算方式。
3。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4。其他约定:
第三条卖方责任。
第四条买方责任。
2。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年
第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八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车型:
制造商:
颜色:
数量:
合同金额:
到车时间:
交车地点:
其它:
1.现车: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以现款形式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所涉及合同金额款
3.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2.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代购合同篇十九
甲方(出租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住所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辆,型号为:
第一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共计人民币)。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开户行)。
第四条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以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调查费、律师代理费、见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公告费、保全费、财产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律师代理费按担保总金额的6%且不低于3000元/件计算;诉讼费、执行费、交通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据实计算。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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