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总结 法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案篇一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心,省,市经济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健康进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依据“打防结合、重在治本”原则,通过开展打击侵害学问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侵害学问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权假冒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加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识假辨假力量,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重视学问产权爱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以服装鞋帽、妇幼用品、老年用品、儿童用品、同学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食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严峻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促销、虚假宣扬、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治理。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状况,以食品、药品、小家电、服装、儿童用品、同学用品、烟花爆竹等涉及人身健康平安的消费品为重点,从生产、流通、消费多管齐下,严峻打击农村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严峻查处无合法来源原料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不明来源食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秩序。
(三严峻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爱护。指导加强商标权行政爱护,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爱护。针对抗疫防护用品、食品、化妆品、烟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资、儿童用品、同学用品、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
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总结 法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案篇二
为更好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提高普及知识产权和辨假识假的意识;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公开的宣传,形成警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讲好保护知识产权”**故事”,精心传播打击侵权假冒”**声音”.
(一)宣传重大决策贯彻措施。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报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本地区本部门聚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举措,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和热情。
(二)宣传重要部署落实情况。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一2035年)推进实施,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进报道重要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展,全面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绩,集中展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
(三)宣传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监管执法,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进展,及时曝光食品药品、消毒产品以及儿童、妇女、老年用品等重点产品侵权假冒现象,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跟进报道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冷链食品监管等工作成效。
(四)宣传行政执法进展动态。及时宣传“龙腾””铁拳”“剑网”“春雷”“秋风”“网剑”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持续跟进寄递环节、软件正版化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最新动态,报道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工作进展,突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大力宣传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宣传刑事司法保护成效。积极报道”**”行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展,广泛宣传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跟进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指导案列等阐释报道。
(六)宣传普法教育开展情况。大力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将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政策解读,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跟进报道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法动态,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社会氛围。
(一)构建立体传播矩阵。用好传统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新闻、刊发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作成果。发挥新兴媒体优势,综合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载体,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地方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二)围绕重要时点宣传。注重日常与重点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质量日、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新闻发布、专家访谈、现场报道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成效;聚焦”**”“双十一"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与消费者和权利人进行座谈交流,稳妥回应关切诉求。
(三)针对热点舆情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与媒体沟通协作的良性机制,密切关注侵权假冒信息,跟踪研判舆情,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的敏感、热点问题,对不实报道快速予以澄清,及时阐释引导,妥善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发出权威声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一)加大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宣传业务指导,及时宣传推介本系统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树立全域思维,协调本地区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不同时段的要求,精心策划制定宣传计划,突出自身特色。工作部署阶段,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争取广大群众关注与支持;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
(三)重视日常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结合省双打办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新要求,每月报送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强、信息报送质量高的工作信息或双打重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确保我市双打工作动态信息更多地被全国双打办采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
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总结 法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六盘水市 20xx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以宣传促工作、树形象。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的宣传,增进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伪劣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提高普及知识产权和辨别真假的意识;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公开的宣传,形成警示经营者的高压态势和约束执法者的有力举措。
二
(一)坚持正确引导。着眼于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紧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主题。
(二)突出宣传重点。根据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各阶段的主要任务,突出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凸显特色。
(三)坚持群众路线。注重依靠群众,贴近群众,向群众宣传,让群众明白打击侵权假冒需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积极支持。
(一)政策法规解读。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进展、部门规章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近年来制修订的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打击侵权假冒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意义。
(二)专项整治进展。宣传互联网领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与成效,消费者投诉较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市场整治情况,食品、婴幼用品、老年用品、建材、汽车配件、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药品等重点产品整治情况。
(三)典型案件剖析。曝光一批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特别是民生、公共安全领城重大案件,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剖析互联网领城侵权假冒典型案件,揭露制假售假新手段、新形式,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四)工作机制建设。各成员单位需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增强打击合力的做法与成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进展;健全无害化销毁机制、强化无害化销毁监管情况;运用新技术、新平台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宣传深化政企合作,指导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侵权假冒;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维权援助,积极受理举报投诉。
(一)开展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相关网站等宣传平台,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做好重大执法行动的跟踪报道,邀请媒体参加重要活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发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展情况,保持新闻报道工作的常态化。
(二)开展多样化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创新工作手段,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结合查办的侵权假冒典型案例,联系当地媒体制作宣传节目,制作播放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内容。
(三)开展集中宣传。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以及重要的时点、节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谋划。各单位要主动沟通联系新闻媒体,为媒体提供第一手材料,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合力。
(二)注重实效。要根据不同时期、阶段的重点,精心策划,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唤起全社会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关注与参与,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在工作部署阶段,重点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在工作实施阶段,重点做好跟进报道;在工作总结阶段,重点报道工作成效,展示工作成果。
(三)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部署安排及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特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部署、重要安排、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专题报送。
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总结 法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案篇四
为更好推动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效能,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打击侵权假冒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站位、聚焦中心工作,多措并举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
(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报道各地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防疫用品监督执法行动和典型案例,动态展示新进展、新成效。加强对辖区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宣传。
(二)法律法规解读和政策宣传。聚焦各成员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参与起草和修订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规章情况,及时做好阐释解读,全面介绍落实举措。营造大力推进、全面贯彻的氛围。
(三)围绕重点产品、重要部署、重大行动,开展丰富多彩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治理情况;针对汽车配件、特种设备、婴幼儿用品等重点产品,围绕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及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情况。
(四)典型案例解析。坚持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曝光一批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特别是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宣传一批高质量、影响大、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的集群战役,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高压舆论态势。深入剖析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典型案件,揭露制假售假新手段、新形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消费者抵制侵权假冒的免疫力,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
(一)把握宣传节点,聚焦重大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案例剖析,召开企业约谈会、消费者座谈会等,稳妥回应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关切和诉求。
(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素材收集。*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日常工作中与成员单位、上下级单位的横向、纵向沟通,增强协调配合意识,梳理各地各部门动态信息,通过数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展示工作成果;引用、转载正面报道和积极评价,实现借力传播。
(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突出传统媒体引领作用。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主动发布新闻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本辖区、本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新兴媒体宣传优势。创新方式方法,集中推出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新媒体报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加强正面信息推送力度,全方位传播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知识。及时报道我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动态。
(一)组织信息报送。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和阶段性宣传计划,统筹谋划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协调组织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设立专门的宣传联络员,建立与媒体的联系沟通机制,积极主动提供宣传素材,为记者采访报道创造条件。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向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篇以上具有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的信息工作动态和1篇以上工作简报素材,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及时报送信息,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信息的质量编发《*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简报》,并择优推送给省至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二)严把信息质量关。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落实政治站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搜集筛选和原创信息编写,负责同志要对拟报送信息和工作简报全面审核,确保导向正确、文字无误、配图清晰准确,落实审核签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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