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方案能够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分析和解决。制定方案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要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修正,以适应变化的环境。最后,希望以下的方案范例能够引发大家对方案制定的思考和探讨。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中共xxx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20xx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对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xx”的坚实基础。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5月27日的安全工作讲话精神,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5.23”特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为确保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我区“四类事故”、“四种伤害”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切实地、强有力地措施,加强源头管理,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把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制订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方针,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方案。通过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使运输企业(包括道路客运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运输站场等)和运输车辆、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道路运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检查治理的重点。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货运场站。
(一)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源头治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2)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3)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4)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
(6)车辆载重情况;
(7)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
(8)危险品运输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情况。
(二)客运专项检查内容。
(1)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企业等级评定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0)与运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3)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
客运车辆安全性能管理情况: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情况;
(2)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3)客运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仅限纳管企业车辆)。
(4)对客运车辆超载、夹带危险品处理情况;
(5)客运安检员、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客运车辆专配设备及车辆安全保险设备配备情况。
(三)货运场站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
(4)库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6)库场及铁路专用道线取得证照情况;
(7)经营范围、年审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及消防负责人的培训情况;
(10)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11)安装称重设备、车辆缓冲带、路障、进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
(12)企业签订《源头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责任书》情况。
四、时间安排。
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为期1个月(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整改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自6月11日至6月20日,运管局各职能科室会同各运管所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要求仍存在隐患的,立即整改,坚决完成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自6月21日至7月1日,局各职能科室、所将检查治理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报局法制科,将我局专项检查治理工作汇总后上报市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在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运输、存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效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各辖区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检查治理抓细、抓实、抓好。
3.加强协调,搞好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所和企业要加强相互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在开展安全生产分类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及时对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整改,并加以落实整改。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报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各到位每月必须将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公司安全部。
各部室、各分公司为做好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好的整治效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排查,要亲自抓亲自排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排查行动具体落实到生产单位的每个人和每个作业岗位,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对危险作业场所和岗位要重点进行排查,对通风、民爆、天井、放料漏斗等存在危险的生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重点危险场所的预防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对重点危险场所加大检查,强化督促排查工作,做到现场无隐患、岗位无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底同排查情况汇总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0xx年5月20日。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现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监委〔20xx〕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有主要行政负责人抓该项工作。及时分析本单位开展“百安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重点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除、冬季防火点工作,坚持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软硬件条件。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各区(市)县房管局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要适时联合所在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违章作业等活动,坚决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
四、加强应急防范和应急值守。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强降温天气,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针对今冬明春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遇到险情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2月20日一20xx年12月31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xx年1月1日一20xx年3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3月21日一20xx年3月31日。
“百安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局属单位于20xx年4月1日前向市局“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此次活动将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考核。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和谐”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建立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秩序,力争在安全投入、监管执法、安全标准化、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在20xx年要完成1个乡镇实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个乡镇实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授牌,1所学校实现市级安全文明校园授牌,争取3个工地实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授牌,1个工程实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授牌,1条公路实现市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授牌;全县所有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授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计划(1-3月)。各有关乡镇和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根据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摸清情况,理清思路,认真研究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邮箱)。
2、实施阶段(4-10月)。各相关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细则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创建单位达到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目标和要求。
3、检查验收(11-12月)。各相关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时间要求,精心做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的推荐工作。6月份,县安委办对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乡镇进行初步考核(7月份市安委办对申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乡镇进行考核,对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乡镇,向省安委办推荐申请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10月份,县安委办对申报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进行初步考核验收,并向市安委办推荐申请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凡是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评先评优。
(二)加强宣传,引导参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舆论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各创建单位要在当地主要路口设立永久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牌,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讲座、文艺汇演等形式寓教于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氛围。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口帮扶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对口帮扶工作,深入各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并解决实际工作困难和工作经费(每个单位不少于5000元)。参加创建的乡镇要充分利用市、县帮扶资金及政府自身投入的资金合理、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日常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提高辖区人们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灾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创建效果。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县安委办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对创建乡镇督查不少于1次;对已经授牌的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有计划的分期分批进行复查和暗访,对工作管理滑坡且不能继续保持创建工作标准的,或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或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的,建议省、市安委办取消其省、市级示范乡镇荣誉称号。县直对口帮扶单位要加强与县安委办联系,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0月20日前向县安委办通报创建帮扶指导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总结材料。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安监综〔20xx〕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安全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xx年被列为县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中共xxx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20xx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对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的坚实基础。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引导语: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安全生产方案范文。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广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成立 “克州三小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学校活动的具体开展。
组 长:米娜瓦尔(校长)
副组长:热依木江(副校长)
杨花 明(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一)在校园内悬挂“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布标;
(二)认真制订、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五)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树立安全发展观,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强化安全责任,为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制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
(七)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安全(包括体育运动场所、实验室、建筑设施、防雷设施、周边环境(围墙)、尤其是我校在建的教学楼施工现场等安全方面)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平安、稳定、和谐。
20xx年,在市安监局、商贸办的支持帮助下,从整改氨系统入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经营理念,为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特制定20xx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字起草工作,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20xx年12月28日召开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暨20xx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
1,基层申报。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自身设备特点,结合新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于20xx年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设备维修及添置计划。
2,部门汇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向厂部提出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20xx年1月18日前完成。
3,计划实施。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一经厂部批准,由设备科组织推进实施。
1,在企业开展五一文化周期间,组织开展氨系统操作工理论培训和技能竞赛。
2,二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3,三季度,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来厂对企业各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理论培训。
根椐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是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12次。
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市安监局,商贸办指示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临时组织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种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击、防汛、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四是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为切实掌握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况,要经常性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逢节假日,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着重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保证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值班人员到点到位。
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力求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到位的,加强人防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营。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首都安全意识,深刻吸取密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狠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安全月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是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一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二要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两级监督,三级管理”的网络。同时要积极制定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居(家)委会和村委会的工作计划,下半年要组织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制定完善本地区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年度内要组织1-2次的应急演练。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一方平安。
2、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商贸、水电气热以及文化、教育、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3、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对不履行职责、疏于安全管理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
4、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演练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要增加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宣传培训、隐患治理、改善劳动条件等,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文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领域是: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行业,商(市)尝车站、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培训情况;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为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改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建立起安全事故防范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及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落实。
通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县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明显好转,并上一个新台阶,控制质量和安全事故和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脏、乱、差的局面,提高城市形象品位,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以工程前期手续、文明施工、高处坠落、脚手架及模板、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设备、节假日检查、自然灾害事故和加强一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建设程序办理了项目相关手续,人员、机械配备是否和标书一致。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 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对城区建筑要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围挡、封闭用的密目式安全网、现场道路、生活区地面硬化及材料堆放情况,堆放、装卸、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车辆清运渣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情况,清理占用人行道及马路堆放建筑材料、搅拌混凝土现象,加大检查频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扬尘污染的整改措施。
三、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开展对“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四、 预防坍塌及脚手架搭设专项整治。落实《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大深基坑、高边坡、模板、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强脚手架扣件、钢管以及悬挑构件质量的检查,严格脚手架旧扣件、旧钢管进场检测、验收制度,严肃查处深基坑、高边坡、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设质量及深基坑、高边坡治理质量得到较大改观,有效控制和减少坍塌事故的发生。
五、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严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要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和管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六、加强节假日检查及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方案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长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
八、加强一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检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做好重点时段、环节的隐患检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消防的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场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三)健全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整改,确保隐患检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监理单位应加强巡视和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四)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与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及推行标准化工地建设相结合,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结合,与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相结合,与创优评先工作相结合,形成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隐患排查治理、文明施工整治长效机制。
(五)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要立足于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强化应急培训教育。要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检验预案成效,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治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对于在全县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中态度不积极、措施不落实、不及时进行有效的安全投入,且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严肃认真地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查处。视其情节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给予经济处罚、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以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落实枣强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县领导的指导精神,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安 全工作要立足防范,建立安全责任制,县粮食局建立以魏长宝为第一责任人,王泽文、王金水为主要责任人,仓储股为具体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 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股室为成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及监督和检查工作,各企业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合理分工,落实到人。
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明确责任,各法人代表同县粮食局签定《枣强县粮食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搞 好安全工作,首先是有章可循。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一次,总结前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2、建立 值班制度:烙尽职守,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有异常情况果断处理,同时上报;3、建立安全警示制度:在经营场所和存有事故隐患或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悬 挂警示标语;4、建立化学药品管理和安全熏蒸制度:严格化学药剂的出入手续,在使用时必须着装合格的防护装备,做好使用前的培训;5、落实资金管理规定, 保证资金安全;6、建立责任追究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证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提高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各项安全制度上墙张贴,并严格执行。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向县局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凡属于有人员伤亡事故、损失粮食1000公斤以上或损失财产金额1000元以上及其它情况,要在1小时内上报县粮食局,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或事后报告。
安 全工作时刻不能疏忽,县粮食局每季组织一次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组织落实情况。2、值班制度的执行。3、消防器 材配备,存放是否到位,灭火器使用期限,蓄水池的蓄水情况。4、现金存放安全。5、化学药剂保管、使用情况。6、储粮管理情况。7、机械设备使用和保养情 况。8、电线、电路使用安全。9、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等。通过检查促进安全认识。
各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确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局要求上来,使企业法人代表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配套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从业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章操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九
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以直接监管为主”的原则,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安生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烟花爆竹、危爆物品及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监站:陈敬武;派出所:汪祚华;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
1、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三)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运管所:周桂金;交警中队:黄仁龙。
主要职责: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建设、道桥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和公路战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在县政府领导下打击非法客运。
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校车严格实施新标准审验。组织指导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及督促整治工作。
(四)公共消防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桂松。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派出所:汪祚华;文广站:唐江南;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抓好重大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联中:蒋思勇;中心校:李永志。
主要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督促学校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法履行安全宣传、管理和保护职责,创建“和谐校园”。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加强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以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督促学校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六)食品药品和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唐瑛娉。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卫生院冯日春。
主要职责:
1、负责消费环节餐饮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助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安全处置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
(七)工商贸流通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盘进国。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赵云。
主要职责:加强对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以及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建筑工程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
(八)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黄政华。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国土资源所:雷小福;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机制和远程监控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九)防汛、森林防火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站:莫华锋;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全面履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职责。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扑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森林扑火应急物资储备,开展扑火队伍技能培训,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按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协调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十)水利、河道采砂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邓运军。
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交中心:盘登基;镇政府:驻村(居)干职。
主要职责:水利工程设施及水库(水电站)、河道(湖泊)、堤防、水闸、渠道进行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打击和清理无证采砂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河砂资源开发秩序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非法采砂伤亡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一)安全生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1、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到辖区(主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镇长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镇长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打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辖区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行业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行业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行业的安全隐患。
(二)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宣传、抓督促、抓落实。
1、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辖区重点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专题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2、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亲自组织查处所辖区域内的非法企业,及时组织排查治理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组织打击主管范围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主管范围内的非法企业,排查治理主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
(三)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的其他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并具体承担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和事故处理,同时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沟通情况。
1、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到所属重点部门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2、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各级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时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自接到事故报告后,1个小时内出发赶赴事故现场。
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约谈和述职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村(居)辖区内一年发生1次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年月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较大及以上事故零概率、一般事故小概率”和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为目标,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双控”机制,不断巩固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集中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人员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企业自动控制和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爆、防泄漏措施情况。
(二)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禁燃禁售要求,妥善处理剩余库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一切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不出问题。
(三)消防安全方面。突出物流仓库单位、各类商业、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用气、消防器材缺失等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监管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设备不足、应急预案内容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楼道间堆积杂物、私拉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坚持监管执法贯穿始终,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坚持建立长效机制贯穿始终。从即日起到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5日前)。
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制定印发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要明确排查整治的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制定督导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5日至20xx年2月18日)。
1、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六查六看”进行自查。(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把督查作为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以“铁面、铁心、铁腕、铁律”的“四铁”精神抓督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3、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要求,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销号。企业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4、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围绕整治内容落实情况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警示、下达整改令等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以及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回头看”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2月19日至20xx年2月28日)。
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深挖背后深层次原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站在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高度,站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高度,站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形成强大震慑。要切实把监察作为有效监管的治本之策,把严格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真正用起来、严起来,要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环节,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一线逐企业、逐工艺、逐岗位开展执法检查,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治实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媒介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着力营造全面排查、严格整治、打击非法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复产复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执业技能。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一表三清单”工作成果,提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针对性,保证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同时,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在严格督促整改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设备高负荷、稳定运行态势,动力厂结合正在传达学习的集团公司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提升管理标准,将安全生产弦紧绷不放松,确保节日期间职工、家属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节前各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设备检查、隐患排查、三违检查以及票证督查、环保消防检查等活动,车间、班组组织岗位职工开展设备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大家积极行动,通过“拉网式”的大排查,共同为设备稳定运行打好基础。
截止9月底,三废炉连续运行103天,超运行周期13天;10#锅炉运行156天,超运行周期66天;超低排放环保装置长周期运行。为做好锅炉、汽机以及水系统的设备保运工作,厂部要求九龙、热电车间采取措施,延续设备稳定运行态势,尤其是入炉煤的源头管控和“三废”燃烧处理,要在保证锅炉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多掺烧“三废”处理。循环水车间加强各排污口的管控,当班班长负责,进行24小时盯守,提前关注污水进量和污水池液位,确保终端污水达标排放。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要高标准要求,大家共同努力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为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厂部要求每位管理人员时刻要树立工作提前做的思想意识,早一步工作不被动,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做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不间断对值班情况、现场巡检等进行检查。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方便工作联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做好20xx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根据中央、省、黄山市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现就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处于繁忙时期,同时天干物燥,气温下降,刮风下雨等不确定气候增多,不安全因素增加,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良好收官至关重要。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促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村、本单位安全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地方、单位、场所,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由严建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乡安委办工作人员,负责“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分析、措施制定、跟踪督促、综合协调、检查指导,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疏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20xx年9月12日至20xx年10月8日。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一是要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远离油库、加油站、液化气战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二是要加强路查路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彻底堵死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我乡渠道。三是要严密监控重点人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整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经营、销售非法劣质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组织销毁劣质烟花爆竹。四是各村和乡安委办要加大本辖区无销售烟花爆竹资质的副食零售店监管,防止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及标识标牌建设,一是对全乡所有公路进行排查,完善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在重要的交通节点及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牌标识,特别是针对芦溪路等在建工程增设警示标识,增设错车道,明确责任,24小时巡回监管,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加强道路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和培训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以及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针对雷雨、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客运企业和危险路段的监管治理力度。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维护,防止带病运营,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四是做到重要路段和重要时节点对不文明驾车行为进行劝导,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同时发放“中秋”“国庆”期间交通安全的一封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意识。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一是对全乡学校、饭店、卫生院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充足、有效,检查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举办单位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三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要扎实开展食品流通市场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排查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劣质、变质食品,严查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强对超市以及蔬菜副食品销售网点的检测、检疫工作。二是对营业性饭店、集体食堂、农村婚丧嫁娶宴席进行预防性卫生检查,对饭店农家乐开展消防及饮食安全大检查。严防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5、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要强化对停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节日期间安保工作;对继续施工单位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排查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塔吊、施工电梯、安全网等环节,对查出的隐患,要责成专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整治措施。住建和相关站所要定期开展质量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严格采取返工、停工等措施,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竣工验收。有重大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用电运行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用电安全。
6、学校安全监管: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检查的情况和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备案。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要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确保校园安全。
7、其它行业安全监管。加强水利、电力、农机、旅游、林业、餐饮、养殖、地质灾害等各行业领域的监管,结合季节气候和节假日等特点,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实施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各行业领域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对合法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监管责任人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管。严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隐患。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现场整改措施;属限期整改的,要按时限要求进行复查,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消除隐患的,要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并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督促整改;对于经整治仍不达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或关闭,并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安全隐患整治责任落实率达100%,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治率达100%,安全隐患整治责任落实率达100%,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1、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各部门要针对秋季天干物燥、偶有风雨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大风、防雨、防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大秋季道路交通、消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等方面应急避险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防灾害事故知识,提高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一)提高认识,警钟长鸣。把“中秋”“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及交通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要内容来抓。各村、各部门必须从政治、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可有丝毫含糊,不能因安全生产形势趋稳,而产生丝毫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畏难情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从零开始”的理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由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频次等,并逐一明确各监管对象责任人,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协作联动。各村、各部门要早部署、早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结合专项整治遗留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类安全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乡村组织及责任,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和网格员作用,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情况要记录在案。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经乡政府督查发现,要严格执行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问责,从重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因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拖拉延误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五
20××年,我大队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按照新区安委会工作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机制,结合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落实新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工作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各类安全事故。
(一)明确工作责任。
我大队制订了明确的工作分工,由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我大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科负责我大队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查违科负责查违领域的安全工作。另外,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修改完善了《**区规划土地监察的大队(大队)责任区制度》,通过划分责任区域,实行责任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分工。
(二)明确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有:
2、督促大队内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遇有突发安全事故时,按规定派相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三)制定工作制度。
本年度,我大队领导班子除了落实结合我大队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协调联动,统一部署,抓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
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大队始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新区实际,充分认识台风、强降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新区要求和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暴雨及台风防御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突出重点,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二)突出重点,消除违法建筑安全隐患。
(三)堵疏结合,开展危旧房拆除重建工作。
针对新区违建拆除行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大队建立疏堵结合的查处违法建筑长效工作机制,以管委会名义出台《**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拆除重建暂行管理办法》,对新区符合一户一栋原则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危房开展拆除重建工作,开展危旧房源头治理,为新区危旧房处理找出一条出路,有效缓解了新区危旧房引发安全的隐患压力。
我大队先后开展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节假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普及安全知识;依据挂点联系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查违科科长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聘请龙岗区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专家协同开展检查,对安全隐患重点进行排查,排查隐患场所50余场次,要求社区按规定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一)违法建设行为涉及到多方面的行政管理,需要协同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坚决查处违建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源头,防患于未然。
(二)公安机关指定专门机构,协助和配合相关工作,对阻碍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三)鼓励发动群众、新闻媒体、其他单位组织举报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四)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对管理区域内的违建行为进行预防、劝阻、制止和报告。
(一)坚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围绕新区工作重点,结合查违工作特点,采取公共空间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工作,提高**区查违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能力;统筹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向辖区居民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帮助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灾害防控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的深厚氛围。
(二)继续保持辖区查违严防严控力度,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护违建周边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辖区查违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建筑,实现源头治理;协调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危楼、危房、居民建设场所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三)根据新区安委会(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
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十六
十七大精神,以“安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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