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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反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xx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xx年4月3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xx年2月10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20xx年4月4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xx年5月直至现在20xx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仲裁反申请书篇二
被申请人:连云港xx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_________号__。
法定代表人:徐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_________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_____。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3818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_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_____事宜,20_________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导致申请人不能_____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_________]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_________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_________】57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_____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_____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
此致
连云港市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
20_________年__9月__12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三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________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________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________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________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申诉方:________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印)
20________年4月1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四
申诉人:
申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被诉人:
被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此 致
_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协议书_____份。
其它有关文件____份。
注:经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
仲裁反申请书篇五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2、支付违约金。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的起重吊装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已支付了______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元(大写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十五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计算,共计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六
委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证: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申请方人证: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路南侧的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南侧的_______________。
物证: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七
中心主任:孟庆龙。
电话:xxxxxx。
董事长:马秉奎。
电话:xxxxxxx。
1、请求贵委裁定确认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职工,与被申请人存在人事劳动关系;。
2、请求贵委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医疗、养老等手续,解决工龄问题,给予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职工待遇。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75年12月份与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岗位为测量工。1992年初,被申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原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人找申请人谈话,让被申请人停薪留职,被申请人同意。一直到20xx年4月份,申请人才了解到,他的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经申请人了解,他的档案关系是在1992年7月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现在申请人的档案在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被申请人对于其档案关系被调入北京市大兴县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事,一直都不知情,自停薪留职后,也未接到任何通知。
申请人认为,作为企业职工,应享有其作为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包括医疗、养老等,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申请仲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6月1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八
申诉人:×××,身份证号:××××××××××××××××××,住址:××省(市)××市(区)××路(街)××号。
被诉人:×××××(用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省(市)××市(区)××路(街)××号。
请求事项:
一、责令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共计×××元(已给足的项目可以不写)。
二、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元。
………………(其他申诉要求)
n、由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与被诉人建立劳动关系××年,××年××月××日发生工伤,因与被诉人就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协商多次无果(叙述过程中应引用相关证据,如见证据一、证据二等),被诉人的作法严重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特申请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之诉请。
此致
××省(市)××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签名右手姆指印)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证__________ 份
3.书证 _________ 份(包括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等)
申请人:张三,男,生于1968年10月6日,系襄樊市xx公司职工,住襄樊市襄城区xx路xx号,电话:
被申请人:襄樊市xx公司(要求写全称,不可错一字)。
住所地:襄樊市襄城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系被申请人董事长(厂长,经理等)。
邮政编码:xx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的工资xxxx元。
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襄樊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三(签名)
x年x月x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联系电话、地址)。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工商注册登记名称)。
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邮编: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争议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的焦点;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
此致
申请人: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
1、判决撤销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xx号作出的成华劳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号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一、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裁决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1、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本案时,事实认定错误。
第一:被申请人劳动合同期间处于试用期,根据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人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公司对作出的《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申请人处于合同试用期,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见裁决书第7页第14行---20行)认为申请人举证的20xx年8月份对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中没有周兴海的签字,以此推断申请人提供的此证据依据不充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为什么8月份对周兴海绩效考核没有周兴海的签字,那是因为周兴海工作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侧面证明了周兴海违反了公司绩效考核的规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任何员工必须进行绩效考核,周兴海入职后4月、5月、6月、7月的绩效考核都签字,为什么8月份绩效考核不签字呢,只能证明其8月份不服从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绩效考核无劳动者签字,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8月份绩效考核是真实的,能证明周兴海8月份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申请人就是依据被申请人处于试用期,又经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所以申请人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第1款裁决,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第三:因为《劳动合同法》4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按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真实意思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要想使用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人处于试用期间,其擅自离职,未向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所以应属于擅自离职,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38条规定情形,,不应享受经济补偿。
二、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应让双方进行质证,然而,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仲裁庭仲裁裁决书中无此证据的举证质证,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
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
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人:性别: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1、
2、
3、
事实与理由:
此致
附件:1、
2、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三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销售部负责人:手机号:
申诉事由:
本人在x年xx月xx日进入x公司工作,职务为,月工资x元,用人单位在x年xx月xx日无理由辞退我,在该公司工作的x月期间,该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买社会保险(当时公司录用我工作约定是没有试用期也答应给买社保的),现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单月工资*0.5)元。
2.要求该单位补交xx个月的社会保险。
3.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单月工资*2)元。
提供证据:
本人提供xx银行(公司代办的银行工资卡)卡折对账单。
(提供工资条等,不涉及保密协议的证明文件,如打卡,签到等)工作介绍人:
由于公司发工资是通过银行发放,向公司索要工资条,公司不给。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考勤记录——此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现申请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帮助我收集公司发放本人的工资记录和本人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本人与该公司存在实事劳动关系而要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
时间: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四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_____,姓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汉族,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______元(部分已付)、交通费______元、鉴定费______元、伙食补助费______元,营养费______元、住宿费______元,护理费______元,再次鉴定费______元、二次手术(后续治疗)费_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残疾赔偿金______元、辅助器具费______元、停工留薪工资______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元,伤残津贴______元,以上共计:______元。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07月07日16时30分左右在彭阳县城兴彭大街改造i标段修路过程中被罐车碰撞掉至地沟受伤,造成双侧根骨粉碎性骨折、左侧外踝,骰骨骨折、左侧距骨坏死。20____年01月09日经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彭人社字[20____]26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
20____年07月23日,申请人被鉴定为六级伤残。被申请人从事故发生至今,除支付了申请人的医疗费用外,拒不赔偿申请人的其余损失,无奈向贵委申请仲裁。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反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区xx大街xx号。
负责人:张xx,联系电话150xxxx5123。
委托代理人:李xx,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xx市聚福大酒店,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负责人:赵xx,联系电话:183xxxx7234。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装饰费用170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________年____月xx市xx市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社会招标装修工程,先后有三家装修公司投标。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也参与投标,在投标书报价装饰款中提出“装修款不超过100万元。后申请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中标。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于________年____月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书》内容约定:装修工程应与________年____月底完成装修,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的装修工程实行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工程的总承包。合同规定:装修款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情况由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后经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同意。并经市建设银行审核,一次性包死不变。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向支付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的预付款,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方便施工。
________年三月初,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原因。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聚福大酒店提出,施工费应该涨到300万元。被申请人予以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由于施工费用无法维持,申请人终止了装修工程。同年四月底,双方达成协议,将装修款定为200万元。并请市建设厅经行审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在协议上签字。
底,申请人装修工程结束,经验收后,被申请人方同意接受。但被申请人却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支付剩下的170万元施工款。还认为申请人延迟完成工程,应当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xx。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目录(1)申请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3)律师代理费的收据。
答辩人:xx市聚福大酒店法定代表人:赵xx,职务:xx市聚福大酒店总经理,联系电话:183xxxx7234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委托代理人:周xx,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答辩人:xx市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职务: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150xxxx5123地址:xxx市xx区xx大街xx号。
委托代理人:李xx,系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方就被答辩人红太阳装饰有限公司与我方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议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主张我方支付的170万元施工款。是违反当初的合同协议的并且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不属于劳动法依据的情况。
1、申请人于我公司成立劳动合同关系是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初。申请人违反合同协定的“具体施工预算由甲方提出后经乙方同意,并经市建设银行审核。一次性包死不变的原则”自行提高施工费用到300万元。
2、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申请人未向我方说明理由就停止装修工程,导致装修工程在________年的____月才完工,影响了我方的正常开业。根据合同发的相关规定应当由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由于经我方调查,发现劳务价格和材料价格上涨的问题,为了保证我方的正常开业。于是在________年____月底与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增加施工款到200万元的协议。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当装修款实际超出原投标书和合同规定的价款的一倍。须由我市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是工程款过高。我方按照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材料价格进行分析应当降低50万元的施工款,申请人拒绝。由于我方是国营企业,上级部门不同意申请人得170万元的施工款。
综上所述,我酒店认为。申请人要求的170万元的施工是违反合同的。是申请人为了弥补施工期间内自己造成亏损的无理请求。我公司的上述行为符合合同法和我市的相关规定。没有任何违规之处。请求贵会能够明察秋毫,依法裁决。
此致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市聚福大酒店(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xx(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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