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完一本书后,通过文字记录下对书中情节、人物、主题等方面的理解与思考。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原文,理解作者的观点和主题。下面是一些对经典著作的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一
《基因传》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基因”概念的发现过程。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正式出版。在当时神学主导的社会下,尽管达尔文在书中已经尽量回避了”人类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思想,但进化论的提出,仍然在神创论深入人心的时代背景下极具颠覆性。同期,来自奥地利的一位神父,格雷戈尔·孟德尔,在自家修道院的空地上开始了自己的豌豆实验并最终发现了“独立的遗传单位”。
孟德尔的发现起初并没有引起巨大的反响。直到20世纪初,许多科学家的实验共同指向了一个结果——孟德尔在40年前发现的遗传定律。这时,孟德尔定律才被人们“重新发现”。同时,植物学家威廉·约翰森提出了“基因”一词。
19,某位植物学家写道:“遗传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很难判断它的边界在哪里。与所有探索性工作一样,如果我们在科研工作中发现了开启某个全新领域大门的钥匙,那么这意味着激动人心的时代已经到来。
在这一时期,另一种遗传学的衍生物”优生学“概念于1865年由高尔顿在《遗传的天才》中提出。
历史学家丹尼尔·凯夫利斯(danielkevles)写道:“工业革命技术成为人类征服自然的手段,而(高尔顿)正身处这个变革的时代。”
高尔顿的”优生学“后来分化为”消极优生学“(对劣质人口开展选择性绝育)和”积极优生学“(增加优质人口选择性繁殖)。呼啸山庄读书笔记而前者,在后来由于被纳粹党的利用,而引发了近代史上最惨烈的战争。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道:”基因这个科学史上最具挑战和危险的概念“。
在”基因“的概念被发现后,遗传学在20世纪中得到了迅猛发展。在这段时间,许多科学家致力于发现更为具体和普遍的遗传规律,以及尝试对达尔文进化论中的”变异“作出遗传学上合理的解释。
最终,俄裔美国遗传学家多布然斯基提出了描述表型和基因关系的公式:
表型=基因型+环境+触发器+概率。
优生运动。
与此同时,在欧洲和美国,基于高尔顿的”优生学“理论的优生运动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尽管高尔顿的本意是为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可以向更优质的方向发展,但加入了政治因素的参与,遗传学衍生出许多为政治站台的伪科学,充当了各种极端运动的”科学依据“。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二
基因的前世今生:
1.基因是遗传信息的基本单位。它携带着构建、维护以及修复生物体的必备信息。基因不仅彼此之间能够相互协作,它们还会受到环境输入、触发器以及随机因素的影响,从而确立生物体的最终形态与功能。
2.遗传密码具有通用性。即便是蓝鲸的基因也可以被插入到微小的细菌中,而且还能够实现精准解码与近乎完美的保真。我们据此推论:人类基因完全没有特殊性可言。
3.虽然基因会影响形态、功能与命运,但是这些影响通常并非以一对一的形式发挥作用。大多数人类特征都不是单基因作用的结果,许多特征都是基因、环境与概率共同作用的产物。大多数交互作用都具有非系统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它们发生在基因组与无法预测事件的交叉点。由于某些基因可能只会影响倾向与趋势,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较小的基因子集来准确预测突变或者变异对于生物体的最终效应。
4.基因变异会导致特征、形态与行为发生变化。当我们使用口语来描述“蓝眼基因”或“身高基因”时,实际上我们指的是决定眼色或身高的变异(或等位)基因,而这些变异仅占基因组中极少的一部分。由于受到文化倾向或者生物倾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想象中经常会放大这些差异。尽管两位分别来自丹麦与刚果登巴的男性身高不同(分别为6英尺与4英尺),但是他们在解剖学、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方面并无本质区别。即便是男女这两种差异最大的人类变异体也有99.688%的基因完全一致。
5.当我们宣布找到某种决定人类特征或功能的基因时,其实只是出自对这种特征的狭义定义。由于血型或身高已经有了本质上的狭义解释,因此通过基因反映它们的生物学属性无可厚非。但是生物学中经常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特征定义与特征本身相混淆。如果我们把蓝眼睛(其他颜色除外)定义为“美丽”,那么我们就认为找到了“美丽基因”。如果我们仅根据某项测试中某个问题的表现来定义“智慧”,那么我们就认为发现了“智慧基因”。根据以上理解,基因组只是反映人类想象力宽泛或狭隘程度的一面镜子,它就像是眷恋水中倒影的那喀索斯(narcissus)。
6.通过绝对与抽象的概念来讨论“先天”或“后天”完全没有意义。先天(基因)或后天(环境)能否在某种特征或功能的发育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取决于个体的特征与背景。sry基因以一种神奇的自主形式决定了不同性别的解剖与生理,而这一切均源自先天。性别认同、性取向以及性别角色的选择则是基因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它们是先天与后天彼此协作的产物。相比之下,社会对于“阳刚”与“阴柔”认可或理解的方式则大部分由环境、社会记忆、历史与文化决定,因此这些都是后天因素在发挥作用。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三
《逍遥游》是《庄子》的第一篇。本篇在全书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不仅表达了作者的根本思想,也能代表作者文章的主要风格。“逍遥”“逍遥”何为逍遥之说?“逍遥”,作为一个复音词,始见于《诗经·郑风·清人》篇“河上乎逍遥”与“河上乎翱翔”对举。自然逍遥游即不受任何束缚与约束,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活动着,生活着。
文章以以描写神奇莫测的巨鲲大鹏开端,一开头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雄奇壮丽的画卷,将我们引入一个奇妙的世界,尽管知道世上并不存在这样的事物,却仍被想象力丰富的庄子所迷惑。接着庄子又借《齐谐》来证实自己的看法,一番深刻而形象的描写把作者心目中那种为一般人难于理解的高远哲学境界,变得易于想像了。然后一系列的比方,比喻论证小大之辩,表明这些人和物之间小大之辨十分明显,但都毫无例外地没能达到超脱一切的“逍遥游”的境界。而后假托古人的话再次形象地描绘了鲲鹏,与前文似有重复之意,确是着重强调,加深读者对“小大之辩”的理解,与开头呼应对照。最后在进行了上述那一番奇异无比的比喻和描述之后,逐次展开了对处于不同思想境界的几种人的描写和评论强调了一种绝对化的自由世界。
庄子推崇的是主观唯心主义,这是天地间根本不存在的。在庄子看来,大鹏鸟还算不上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逍遥游是要“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于无穷”,也就是要达到至人、神人、圣人那样的忘我、无为、无用、无所待的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自然到了我们这个时代都知道自由都是相对而言的,哪里有绝对的自由呢。任何的自由都是有条件的,人怎么可能脱离这个社会,没有依靠呢。可对于庄子这个理想主义者而言,这是他的精神寄托与生命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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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四
好久没有读过关于科普的大部头书了,《基因传》一拿到手感觉居然是兴奋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看到自己的欠缺,会渴望吸收到更多的知识,有目标的阅读会让自己发现原来主动求知的欲望真的会给人带来快乐。
关于遗传、继承,印象中最早接触应该是中学的生物课上听到的脱氧核糖核酸,也就是——dna。然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个词汇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和小说中,尤其作为爱看推理探案小说的我来说,听到的频次更多。这个词不再陌生,也知道了这是每个人在世上独有的唯一的身份认证,基因既是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也是一切生物信息的.基础,破解了基因的运行机制,也就破解了生命的奥秘。这些高大上的论述挺多了就记住了,但也仅仅只是知道这些理论此而已。
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处在教派统治思想的状况,神创造世间一切万物的概念根深蒂固,基因的提出不仅对于生物学的发展来说是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更是掀起一场超极大的风暴。
《基因传》这本书的作者悉达多·穆克吉以自己的家族遗传状况为引子牵起了遗传这个话题,然后用朴实而平和的语言完整讲述了基因这一理论的前世今生、研究的演变过程以及未来要面临的挑战和难题,并按照时间顺序逐步展开。作者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把所有涉及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也串联其中,在读者面前展开的是一幅宽广的画卷。从达尔文如何走上科学研究之路到描写孟德尔豌豆种植的研究,逐步解密遗传和基因的密码。
从过去神学院教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到科学家们如何在探索实践中发现问题产生质疑建立新的学术理论。真实记录了科学家们的合作与斗争、成功与失败。也讲述了基因理论被政治歪曲利用导致的历史灾难和教训。人性、政治、伦理、道德、科学的激烈碰撞为人类的进步提供了动力。这是一部反映基因发展史的传记,也是一部科学家们在探究基因奥秘的过程中历经艰难、坚持不懈的奋斗故事。既能当一部科普读物来说,也可以看成是一本解密基因问题的故事书。
目前,基因测序、基因克隆等基因技术迅速发展,人类基因组计划也完成了全部人类基因的比对与测序工作,人类征服基因的时代已经到来。对人类的行为、性格、疾病、种族等有了更详尽的研究,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这不再是科学理论这么遥远的高山而成为了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必要常识。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五
这本《基因传》的作者是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同样的他也是大名鼎鼎,曾荣获了普利策奖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的作者,他不仅是一名致力于人类生理学和医学研究的科学家,他更是一个视科普为己任的畅销书作家。他的书在向我们全面讲述权威知识的同时,也同样具备清晰的条理,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此次,作为主攻人类癌症方面研究的科学家,通过给基因立传,完整的展示出人类对于遗传这件事情的各个认知阶段,和做出的努力探索。
初识本书,迫于16开本、近600页、共54万字的大部头外表,我迟迟难以打开局面,直到我鼓足勇气,读完了序言——骨肉同胞之后,我惊讶于本书并不是一本学术科普性质的专业书籍,而是一部有血有肉娓娓道来的并不枯燥无味的“传记”。之所以让我感觉到本书是讲人性,而非全理性的说教,是因为这一开始的作者序言。
同众多立志学医,希望成为一名医生的医学生一样,鲁迅先生是因为亲历见证了病重父亲的就医经历,而作者同样也有着接二连三频繁发病的家族遗传病,因此,读完序言,我仿佛感觉到了,作者在进行这些关于遗传的探索和思考时的感受,听到他在写作这本书时,希望世人客观看待遗传的内心呼唤。出于对家族遗传真相的探寻,使这不再是一部冷冰冰的论著。这时再看这本大部头,好像也柔软了许多。
《基因传》以拟人的视角,穿越了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以人类对遗传的认知作为线索,将数百年来,我们关于遗传所做出的一点一滴的探索,都全面而且详细并不枯燥的呈现给我们。从19世纪40年代,其貌不扬的年轻修士孟德尔进入修道院开始,再到1962年克里克和沃森在《nature》发表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直至现在人类已经开始试图,以基因介入的手段开展基因治疗的时代。
本书的篇幅并没有浪费在学术问题的讨论和推想当中,而是大多都在致力于将人类每一步的探索有血有肉的呈现给我们。因此,本书实在当得起《基因传》这个传记体的名字。
本书的时间区间设置在1865——2015之间的这150年里,这是在这历史长河中弹指一挥间的区间里,人类对遗传学的认知和探索完成了由古典认知阶段,到目前试图介入改变和干预人类遗传的后基因时代,这之间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书中作者为我们总结为六大历史阶段,而在每一阶段代表的都是一次人类认知的伟大革命。
《基因传》是中信出版社的见识城邦出品,本书为基因立传的方式革新了我对于人类遗传这件事的认知,也再一次印证了:中心出品,必属精品。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六
1作者非常善于叙事,所以这本书的可读性非常强,而且他很谨慎的没有滥用专业术语,避免造成阅读障碍,所以有高中生物基础的人都可以大体读明白。
2本书一方面回顾了历史,同时展望未来。
人类如何认识自身的遗传学-染色体-基因-dna-基因组-后基因组时代。
人类如何利用基因的知识来改造人类。――基因检测、基因编辑、基因治疗等,进而引发的优生学和转基因人类。
3如何看待基因组和人类历史进程的交互关系?
人类历史的推动和发展至少部分的原因是冲动、野心、幻想和欲望的基因组。
而人类历史选择了这些基因组的携带者。(可能就是古人说的`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吧)。
4人的两条染色体来自父母双方,加之环境影响,每一代人都会发生变异和突变,这是人类生物学的现实。――家族、民族、国家都在转变中。
结语:我想用一句老话来总结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功德五读书】。
一命就是基因组。
你的很多东西都是先天决定的,遗传疾病、外貌体征、气质等,投胎确实是门技术。
二运是所处在的时代、国家、各种境遇和自主选择的因果,我们在同样的境遇做出的选择不同导致的后果往往截然不同,这就需要我们要更深刻的了解自身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的社会。()决定如何在时代和社会中自处。(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宏大的主题,也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三风水是环境。
生长和居住环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理决定论是指认为人物的生活习惯及其文化特点由其地理条件而形成的理论。
家庭环境和社会文化――也会深刻塑造人。
四功德是一种社会实践和自我实现。
人是群居生物,一旦人为社会做出贡献,会让自身的身心得到安放,而得到的物质回馈和精神回馈都是你改变先天不足的基础。
五读书是一种认知知识更新。
你不了解世界运行的机理,不了解自身,不了解时势,很难走出本来的框架,见到更大的天空,进而改命(排查治疗遗传的隐患和不足),走运(正确得体地应对各种选择)。想要做到这些,就要学习前人的知识,吸收他人的智慧,进而引发自己的逻辑思考。所以读书就是给自己另一种可能。
――古人的总结多简洁,多到位!
通过这本书,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本非常非常有意思的书,叫《自私的基因》,有时间也讲一讲。
4月。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七
在新冠疫情管控最严的那个时段,趁着闲暇,我阅读了《基因传》。或许是因为对新冠病毒这种不熟悉但却是致命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有着某种好奇,或许是新冠疫情触发了对生命的敬畏,渴望更多地了解有关生命的各种知识,促使我克服大量专业上的障碍,通读了这部作品。
《基因传》是2016年出版的一本介绍基因理论起源、发展和对未来展望的科普性读物。作者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是一位医学博士、肿瘤医生,先前出版过普利策文学奖作品《众病之王:癌症传》,是知名的生物医学科普作家。
这本书从孟德尔通过豌豆杂交发现独立的遗传单元开始,将基因的故事娓娓道来。上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识到遗传物质以信息的形式传递,下迄于中国科学家通过“编辑”改变人类基因组昭示后人类时代的来临。中间高潮迭起,尤其对基因的定义、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基因重组与调控等关键环节的描述,既有充分的故事性,又凸显了科学家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奋斗拼搏精神和人文情怀,让人不忍释卷。
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每当遭遇科研困境时科学家们的态度和突破方式,这让我对我们的基础科研充满了期待。
村上春树的《1q84》中有一句话“究其根本,人类不过是携带基因的载体与表达功能的通路”。这话说得不带一丝情感,甚至让人毛骨悚然。我们这些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们,一定要警醒!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限接近生命的真相,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人类”的概念也许将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后人类时代正在来临。《基因传》所讲的故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八
导语: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下面小编为您推荐《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新得一本书,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非常有趣,刚刚看了第一章就心有戚戚。
读得很慢,只好一章一章写读后感。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九
本书的核心内容是:基因研究是当下的显学,基于基因研究的生命科学研究也是未来科技发展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人们希望基因研究能够找到治疗绝症的良方和健康长寿的密码,也有人希望基因剪辑能够筛除致病基因,添加优秀基因,培育出新新人类。基因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我们的体征,也影响了我们的性格和脾性。未来,在基因诊断和基因剪辑领域会有更快更大的突破。只是,如果人类基因可能像转基因植物那样可以被随意删减搭配,穆克吉提醒我们,生命是复杂多元的,一定不会那么容易被精确的剪裁所规整。
继《癌症传》之后,穆克吉忍不住追问,如果说癌症是生物体畸形变异的话,那么生命正常的变异与传承又是什么?于是就有了《基因传》这样一本同样详实有趣又充满人文色彩的大部头,也可以被视作《癌症传》的前传。年底,比尔·盖茨还把这本《基因传》列为年度最爱的五本书之一。
几年前,美国影星安吉丽娜·朱莉在查出携带乳腺癌基因后,为了降低患乳腺癌的风险,做了切除双乳乳腺的手术。朱莉的案例告诉我们,像乳腺癌这样由遗传基因变异导致的疾病,基因科学的发展能够让老百姓更好地预防。
但是大多数疾病并不是像乳腺癌那样有一个明确的致病基因,许多疾病是很多基因变异和环境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基因的排序和筛查并不是马上就能解开人类的生命奥秘,基因研究只是掀开了混沌复杂基因世界的一角。
继《癌症传》之后,普利策奖得主穆克吉忍不住追问,如果说癌症是生物体畸形变异的话,那么生命正常的变异与传承又是什么?于是就有了《基因传》这样一本同样详实有趣又充满人文色彩的大部头,也可以被视作《癌症传》的前传。
来看看穆克吉怎样为这个承载生物遗传信息的最小单位作传。
到底该怎么去认识基因?
基因研究会挑战进化论么?
未来基因研究的重点是什么?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十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十一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totermsonkey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十二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十三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十四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基因之河读后感篇十五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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