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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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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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一

20__年,县___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___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强监管、优服务、提质量、保安全、防风险”为基本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动___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___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精心部署、周密谋划。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督导组,对各基层支部的工作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研讨、分类培训、专题辅导、典型示范、上党课、举办读书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落实学习签到制度,真正做到了人员和内容全覆盖、无遗漏。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自查自纠、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和印发意见征求函等形式,聚焦“六个对照”“18个是否”,深刻检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制定《_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以专项整治的实效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效。

二是巡视整改工作有效推进。按照《中共___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精神,召开了党组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的_方面__类__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分别由党组成员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共制定整改措施__条,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__个并建立了长效机制,整改率100%。

三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机关学习由每周二、四上午调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内法规条例,中央省市县政策文件,不断在学通弄懂上狠下功夫,切实提升学习实效。同时,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对全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建立经常性督查制度,对工作作风松散、不按时上班、迟到、旷工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推动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_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支部由原来3个调整为2个。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员目标管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等多项制度,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了“百人百课百讲”宣讲报告会,结合“主题党日”,通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荐县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专题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伊斯兰教工作的通知精神。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宣讲等方式,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沈遐熙革命纪念馆、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学习先进人物事迹材料等多种方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为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健康稳步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积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思想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禁干部职工在微信或微博上发表不良言论,努力消除工作中“杂音”。

(三)抓好舆论引导,积极传播凝聚正能量。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宣传好新形势下___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加强对信息宣传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新闻报道水平,改进新闻报道文风,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积极稳妥地引导社会舆论。凡事上报宣传材料信息,必须先审后报,层层把关,确保不出现负面情况。确定专人负责网络监管,随时监管网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年来,局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积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责任倒查追究,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年初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由主要领导与股室、工商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量化到岗位、细化到人头,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二是强化廉洁从政思想意识。局领导班子始终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做为重点进行学习,始终把纪律挺在前头,把制度的笼子扎在前头。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开展对照检查,从领导做起,从机关抓起,从窗口管起,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速查速办,以查促纠,力促全系统纪律作风的转变,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全面推进。全县累计核(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各类企业营业执照___户(次),通过甘肃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__个涉企部门推送“多证合一”登记注册信息1194条,部门接收___条,接收率为94.72%,为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提供了便利。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有序推进。通过再次优化登记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新开办的319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间全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登记提速33.3%。三是“证照分离”改革有力推开。对涉及“证照分离”的__(次)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全部推送至相关许可部门,部门接收__户(次),接收率82.47%,有效解决了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四是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为开业企业核发19份全程无纸化电子营业执照、300份电子营业执照,为企业快速准入提供了高效便利通道。五是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稳步推进。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41户,网上正在公示公告的__户,为企业快捷退出提供了便利。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三)夯实质量基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了20__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__批次,其中商品煤__批次。二是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提交申报注册商标178件,成功注册商标__件,累计有效商标注册__件。三是标准化工作有效推进。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采标率达到了100%;督促1家工业企业进行了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四是计量管理和服务继续强化。对我县集贸市场与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纳入范围的计量器具实施20__年度免费计量检定工作,免费检定计量器具2350台(件),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16份。

(四)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力实施。由县___局、人社局、统计局、烟草局联合或自行开展双随机企业抽查59个批次,抽查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659户,事业单位2家,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已经公示97户(家),政府网站或其它系统公示133户,检查立案13件,处罚金额9.3万元。二是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健全完善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28户企业、1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76户个体工商户未按期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积极推进“双告知一承诺”监管模式,累计向28个监管部门推送市场主体“双告知”登记信息__户(次),各相关部门依据提供的登记信息认领2918条,认领率为86.51%。三是年报公示工作全面完成。

(五)多措并举,严守安全底线,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节日市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调料市场、网络订餐、食盐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多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户,检查食品经营户及小摊点196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953人次,张贴通告2000余份,下架未能提供合格证明“辣条”等劣质食品__公斤,收缴过期及劣质调味料__袋/盒,检查各类学校托幼机构__所,通过整治有效净化了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疫苗和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先后开展了节日期间药械化市场、药品零售企业“挂证”行为、中药饮片、隐形眼镜、疫苗化妆品专项检查、六部门医疗监管风暴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药品生产批发、药械批发零售等217家,建立风险监管台账96家,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4起,罚没款1.2万元;抽检药品34批次。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全面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__家,检查特种设备200多台(件),填写检查记录4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20余条,签发指令书__份,目前整改到位__家,其余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2%。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与__家单位联合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团结奋进、苦干实干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___机制不够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跨部门协同监管还不够充分;二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仍然严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失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各乡镇之间、部门之间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平衡,个别乡镇食药监所工作人员不会监管、不敢监管和放任监管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机构编制还未理顺,人员隶属还不明确;五是监管辖区存在重复交叉,导致___出现盲区和空白或者重复监管的现象;六是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监管力量、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新时期___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改进作风、凝神聚力,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___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不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廉政建设,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依法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的态势,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班子廉政、勤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党组始终把政治坚定、思想先进、作风过硬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定期政治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班子的理论水平、把握全局和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有新提高,全体党员群众深受教育,激发了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巨大热情。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指导思想转变,坚持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并重,按照高危产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严格控制高危险、有污染项目,杜绝或减少先天隐患;适应北海新区发展需要,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依托**集团建立了**应急救援中心,为北海新区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我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上报合理化建议11条,其中3条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大局,锁定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强化责任落实、科技创新、基础基层、执法监察、预警应急等重点工作,完成了安全监管各项任务目标。同时,坚持干部带头、全员招商,年内引资3500万元人民币。积极争取省政府15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检测检验研发、隐患治理、视频监控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紧紧围绕“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思路,不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为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凝聚合力。。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班子成员带头、全员参与、系统学习、深刻查摆、认真整改,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增强了干部职工服务发展、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通过上党课、举办报告会、开展警示教育、实践活动等,引导干部职工把握规律、创新思路、转变方式、**难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对年度3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目标和重点,将执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承办人,明确办结时限,实行过程控制,季度调度通报,年终述职评议考核,促进了工作落实。坚持党组会议制度和周一局长办公例会制度,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重点事项,部署阶段工作。涉及行政审批、人事调整、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按照纪检、组织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求同存异,做到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谋共识。党组一班人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全体干部职工心齐、气顺、风正,打造了团结、务实、进取、创新的领导班子和富有团结战斗力的和谐团队。

始终重视和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品行正、作风硬、业务精”的**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看实绩,论主流,调整充实干部队伍,调动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争先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氛围日益浓厚,为企业指导服务更加有效。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树立“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的理念,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既当监察员又当宣传员、服务员和指导员,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办手续、搞培训,得到企业好评,有的企业还送来了锦旗;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制度,点对点进行监察、督查、指导和调研;在重要时期持续开展暗访夜查,不到招呼、不下通知,轻车简从下基层,赢得乡镇和企业好评;在抗震救灾期间干部职工讲党性、争奉献、献爱心,个人踊跃捐款近万元,在“我为灾区捐套房、我为灾民安个家”活动中机关捐款5万元,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情,并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在日趋繁重的监管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前,整个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在各类检查、督查、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充分展示了形象;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系统乒乓球赛、机关运动会、健身跑等活动中,大家积极参与,展示了良好精神风貌。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三

近年来,乡党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乡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意见》精神落在实处。

制定《意见》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收到《意见》后,白衣阁乡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对二十五条要求逐条研读,做到逐条对标对表,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压实监督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促进白衣阁乡各方面发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来讲: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实践告诉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创新各项监督制度,以细化扬特色,以责任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切实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我乡谱写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四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能否抓实、抓具体、抓出成效,关键在乡镇,尤其是乡镇领导班子。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抓好团结和谐、科学工作、廉洁勤政三个着眼点。

一个乡镇发展与否,工作好坏,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乡镇党委是基层组织的核心,在乡镇的作用举足轻重,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各项工作的大局。作为乡镇班子成员要注意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每位同志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同舟共济,争优创先。

副职是班子的重要组成,是整个班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家熟知的木桶原理告诉我们,一桶水装的满不满,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班子建设也一样,在班子里每个成员都是一块木板,而且每块木板都会有自已的长处和短处,班子成员只有发挥自已的优点,相互协助,密切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作为一名副职,既要当好正职的参谋助手,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又要注重和其他副职多沟通、多配合,上下一致,戮力同心,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打造成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团结和谐的领导集体。

把心用在工作上。用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对事业的一种感情、一种精神。个人成长往往是用什么心成就什么事,用多大心成就多大事。在干部队伍中,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别并不大,衡量一个人是优秀还是一般,往往就看他是否用心工作。如果一个人用心对待每一件事情,哪怕是再普通的小事,再平凡的工作,也会做得有声有色。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直接面对老百姓,更应该带着感情深入到群众中去,用心倾听群众的声音,解决群众的问题。老百姓的事无小事,每一件都要用心去做,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处理时不用心,很可能会因此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把精力用在谋划上。“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道出了做好谋划的重要意义。善于谋划,工作才有特色,才有创造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工作千头万绪,更要注重吃透“两头”。首先,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乡镇的实际,善于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要求变成本乡镇的整体规划,进而变成变成乡村干部的自觉行动。其次,又要摸清农村情况,抓住要害环节,盯着问题做工作,做好“结合”文章,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干劲用在落实上。一个乡镇,工作成绩是干部干出来的,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工作成绩的取得关键看落实,落实的成效又要看执行力。提高执行力是乡镇领导干部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随着社会环境、执政环境、工作环境的变化,部分干部抓落实的意愿减弱,执行力降低,影响了工作推动。“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领导干部应该静下心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注重细节,一件一件的落实,一项一项看成效,并在实干中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争取干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把成败记在奖惩上。古人云:“贵贱亲疏,赏罚惟一,有功者虽憎必赏,有罪者虽爱必罚。合一心之私,从万人之望,示天下之公也”。就是说在奖惩上必须一视同仁,才能顺从群众的愿望,向天下表示公正。一名干部的成败最终体现在组织的评价和使用上,对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对工作中墨守成规、业绩平平、打不开新局面的基层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对无德无才、麻木不仁、工作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予以降免职甚至追究责任。努力营造“给肯干事的人以机会,给能干事的人以舞台,给干成事的人以激励,给不干事的人以惩戒”的社会氛围。

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从事领导工作,与一般的干部相比,除了责任的增加,分工的不同,风险也大大增加了。一名干部,无论如何富有才华、如何年轻有为、如何广结人缘,只要沾染腐败,就会满盘皆输。无论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名领导干部,最简单的幸福就是健康和自由。一个人当失去财富时,并没有失去什么;而当失去自由和尊严时,那就一切都失去了。所以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有风险意识,时刻想到从政的风险,时刻想到腐败的后果,倍加珍惜宝贵的自由和尊严。加强自律意识,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

时刻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检点自己的行为,守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要珍惜党和人民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变,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变,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自觉同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永葆党员先进性。

保持健康心态,领导干部要摒弃功利心和浮躁心理,实现心态和谐。当干部要求进步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把这种进取的愿望转化成努力学习、增强本领、提高境界、干好工作的动力。得到提拔或重用的,要学会感恩,以更积极的状态投入工作;在一个岗位级别工作时间较长的,要防止心浮气躁、得过且过;即将离开领导岗位的,要防止心态失落、萎靡不振,努力做到始终以平常之心对待自己,以快乐心态迎接工作。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五

简要总结如下:

8月初,我镇根据[2013]10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民政办、财政所、农经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党政联席会就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就《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学习和培训,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民意基础和群众基础。

根据成员资格的相关要求,镇里印发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表》,由村(居)支部组织推荐,驻村干部初步审查,计生、综治等部门审核,镇纪委复查,交镇党委审查批准后,产生成员正式候选人,再交村(居)进行公示。

成员候选人的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镇90位成员候选人无一人是村(居)两委成员、组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树头、仙水两村各有一位主任候选人因综治、计生部门审查不合格,镇里要求村里就这两位候选人进行重新推荐审查。

参照本届村委换届的有关规程,镇里统一印发了选票和选举报告单,明确选举办法,规定了选举大会的应到人数、实到比例以及当选选票的有关要求,全镇统一要求在8月29日—8月30日两天,各村(居)召开党员、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按要求共选举产生村(居)监督委员会成54人,其中主任委员18人,委员36人,8月31日各村(居)按照选举报告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公示。

这一届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绝大部门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程度较高,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监督能力,群众反应良好,通过他们的认真严格履职,必将对我镇村、组、党员干部增加村务透明度,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六

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之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会,针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县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委现状,要求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及早宣传发动。并确定在于9月14日在船形村首先召开试点现场会。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由各联片领导负责5个片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分片分村指导选举工作。全镇21个村居委村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即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同时,又各自负责所联片各村的选举工作,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到村社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镇党委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多次召开村三职干部和驻村干部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集凤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镇整个选举工作在9月30日前结束。

三是搞好培训、打好基础。

我镇在多次召开会议的基础上还于9月14日在船形村进行了选举现场试点观摩会。各村在会上认真学习和参与了选举各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并听取了党委副书黄晓明同志作的解释和强调的注意事项。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全镇全面展开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各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市、县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镇、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进行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

2、完善工作,确保稳定。对于在选举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在镇选举领导小组的及时处理下均得到一一化解,确保了本次选举前后无一起上访事件和不稳定隐患存在。

3、制定监督委员会任期目标、工作规划。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修订和完善会议、学习、廉政等制度,并公布上墙。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七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紧盯三个环节,对一把手用权全程监督。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组织部门要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一把手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工作汇报,认真参加下级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党政一把手的一般性违纪行为,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要将组织监督关口前移,上级组织部门要把监督嵌入到动议、提名、酝酿、考察等工作中,同级组织部门要完善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

强化精准思维,推动一把手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要创新精准监督方式方法,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整合现有监督平台,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行业领域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询、数据分析、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要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八

20xx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xx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九

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近年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的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贯通、层层压实,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坚决落到实处。

(一)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3个清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三)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年同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30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15次,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a级部门14个、b级部门32个、c级风险岗16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20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44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6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从建设廉洁机关、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始终把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摆在重要位置,先后三次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和领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落实。

2、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廉政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是深化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班子成员和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科室人员负责,科室领导对本科室人员负责,至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形成人人都是廉政建设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全局每位党员和干部,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先。

3、注重内外监督,确保工作实效。为配合《监督意见》的实施,我们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召开组织生活会,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和组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支持和参与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1、坚持理论学习。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党组书记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增强全体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2、注重制度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行为规范》等21项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公开,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

3、明确分工负责。在工作运行中,班子成员都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正职负责全面工作,坚持“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一般性事务真正做到放手、放胆、放心,有效地形成了工作合力。

4、坚持民主集中。在研究工作时,能做到广泛地听取意见,民主集中,求同存异。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进行集体决策,不搞“一言谈”、“家长制”。在共同处事中,相互交心通气,相互关心支持,充分发扬民主。

5、强化内外监督。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相关规定。成立局政风行风检查小组,扎实开展内部监督,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重新制定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同时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1452条信息予以公开。开通“新浪微博”等微博平台,发布微博300多条。及时维护并更新局门户网站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6、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坚持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集中就参加学习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和个人廉洁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述职述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的范围不够广;二是开展群众评议党政正职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的渠道,更好的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一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市xx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等精神,先后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合理安排每一次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做好示范引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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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专题学习。把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狠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注重上好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堂课”,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增强。二是加强典型案例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局党组持续运用廉政文化之窗短信平台,重大节日前重申廉洁纪律,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敲响“廉政钟”,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筑牢“防火墙”。今年以来,共发送廉政佳话选编、廉政警句集锦、廉政规定汇编x期xx条。

一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做到抓领导不被动,抓执行不走样,抓推动见实效,制定了《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内容,制定了具体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始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准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市xx局党组重要问题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等多项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以上干部分工,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工作任务。凡重要事项均提交领导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今年平职交流干部x人,提拔使用x人,职级晋升x人,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通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责任田”,串联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二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乡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意见》精神落在实处。

制定《意见》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收到《意见》后,白衣阁乡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对二十五条要求逐条研读,做到逐条对标对表,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压实监督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促进白衣阁乡各方面发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来讲:一是紧盯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强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实践告诉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创新各项监督制度,以细化扬特色,以责任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切实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我乡谱写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监督意识明显提高。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着力点,完善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织牢织密监督网络。调研显示,领导干部对接受监督的态度正在发生积极变化,由不理解、难接受转变为主动、自愿接受监督,逐步形成“同级监督不是限制是保护,不是怀疑是信任”的共识。随着一把手接受监督自觉性的提高,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逐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任职回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日常监督积极主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围绕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各地加大对腐败多发领域一把手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各地坚持严字当头,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

监督举措更加有效。各地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探索创新监督的有效方法,制定并完善一系列管用有效的监督措施。如,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的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注重对一把手进行政治“画像”,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监督格局更加立体。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提醒督办、监督建议、廉政风险问询、落实主体责任报备等方法,督促其正确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纪委统筹推进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制定一把手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等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要警惕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出现一定程度“虚化”,落实主体责任与开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各干各的、“人事分开”、相互脱节,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研判“蜻蜓点水”、回避主要矛盾,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避难就易、针对性不强。有的出现一定程度的走过场现象,把开展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当作一般的程序性任务应付了事,政治理论学习照本宣科、敷衍了事,把落实主体责任当成单纯的批评教育,批评多引导少。有的缺乏重点和有效抓手,把落实责任搞成了“装点门面”的表面文章,大搞形式落实,内容华而不实。

要警惕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形式单一、主动性不强。有的党委(党组)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碍于面子,不敢、不愿相互监督。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单一,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谈心谈话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重要风险点往往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监督方式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此外,一些地方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尚未充分形成合力。

要警惕权力边界不明晰、权力运行不公开的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在用人、决策、分配使用资源等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少数一把手被管理服务对象“围猎”,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形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共同体,交易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大。一些地方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的公开机制不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以及当地一些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缺乏有效的公开,宣传栏、公示栏、网络等公开载体没有充分利用起来。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以发现和纠正政治问题为着力点,细化政治监督内容。紧盯一把手是否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制度;紧盯一把手是否带头正确履行职能职责,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紧盯一把手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中,要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在日常监督中优先从政治上进行监督检查,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推进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

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发挥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主导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同级监督作用,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及时提出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提高专责监督精准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丰富日常监督方式,贯通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正确用权,推动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要找准日常监督的关键事项,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行权轨迹、行权方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完善日常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健全各监督部门问题线索定期会商、重要任务专项协作、监督信息常态化共享、监督成果定期汇总通报、政治生态共同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关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

推动制度规范有效执行。把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对重大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要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执行的有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完善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健全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进行定期轮岗和交流机制。要用严格的执纪执法推动制度执行,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教育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xx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践行“四个意识”,加强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主题教育为契机,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教育局纪委通过认真学习,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各项纪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是保持党肌体健康的“守护者”。纪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因此,市教育局纪委必须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完成好自已的神圣使命,为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落实到纪委身上,纪委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市教育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参谋助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主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向局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协助局党委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局党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是加强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级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局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制。

五是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对党员干部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xx年,市教育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过刻苦勤奋、认真努力的工作,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任务,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年查处案件百分之百,暗访县区学校近20所,处理信访158件,处分人数33人,有力遏止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健康发展。

二是出台文件,为每所市直学校配备了副校级纪检员,增强市直学校的纪检力量,推动市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健康、蓬勃向上的教育环境,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努力增加人民群众对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招考实行阳光招生,杜绝条子生,打招呼,确保招生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全市高中招生实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增强全市高中招生的社会信誉度,努力获得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满意。

四是成立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通道,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办好教育的意见,积极征求人民群众对办好教育的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所遇到困难间题,努力创办和谐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五是加强公车管理,其中拍卖公车5台,落实公车入库制度,努力节约公车使用费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市教育局纪委充分认识到,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有赖于一支坚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此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对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定期的培训,以此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视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二是正确定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进行正确定位,让他们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从社会关注的招生、教育收费、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采购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多渠道进行执纪执法督查,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例,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清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纪律保障。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忠诚卫士的职责。针对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间题,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检查、深入分析、认真整改,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着力塑造“坚定、正义、有为、亲民”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市教育局纪委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纪委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机制不够完善,如何深入开展教育,如何提高教育成效的办法措施不多。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加强,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依然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创新措施和办法不多,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今后,市教育局纪委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不足问题,以新的精神、新的面貌、新的步伐,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更加良好的成绩,为促进全市教育和谐使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居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担负着领导全面工作的重任。同时又拥有较大的权力,在群体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主导作用。那么,怎样才能抓好这种特定的角色位置在党内监督呢?笔者认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

《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意见》明确,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

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要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12〕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

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

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也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不符实甚至名存实亡。

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有力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且坚持简政放权,能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二是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人、财、物实行副职签批制,且不能只由一名副职审核把关;狠抓“一把手”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任用、监督到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问题。同时建立“一把手”思想道德量化评分制度,对家庭不和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差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严厉惩治“一把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好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其不想违纪、不敢违纪、不会违纪,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开门反腐、制度反腐。

解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纪委副书记任职推行异地交流、定期交流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大胆监督、有效监督,也可免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全面推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同时由上级纪委授权,纪委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照司法机关“属地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包括违纪案件的查办),以堵住过去单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

二是改革领导模式。此模式与现有的双重领导模式不同,即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单独安排,重点考虑。为慎重起见,可以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乡(镇、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并放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身份限制,以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好中先好、优中选优。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环节,都应明确同级纪委委员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评判权,并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推行立体监督。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特别是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屡犯不止,为把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区纪委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对包括区四大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开通民意“直通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突出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西固区关于开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着力构建监督体系,派出机构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中共兰州市西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年8月1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以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创新监督理念、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织密织牢监督网、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探索出一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路径。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意见具体包括7方面内容:牢牢把握加强监督的政治性;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同级领导班子相互监督;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压实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1年3月27日)。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四

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xx〕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

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

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也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不符实甚至名存实亡。

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有力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且坚持简政放权,能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二是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人、财、物实行副职签批制,且不能只由一名副职审核把关;狠抓“一把手”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任用、监督到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问题。同时建立“一把手”思想道德量化评分制度,对家庭不和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差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严厉惩治“一把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好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其不想违纪、不敢违纪、不会违纪,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开门反腐、制度反腐。

解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纪委副书记任职推行异地交流、定期交流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大胆监督、有效监督,也可免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全面推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同时由上级纪委授权,纪委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照司法机关“属地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包括违纪案件的查办),以堵住过去单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

二是改革领导模式。此模式与现有的双重领导模式不同,即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单独安排,重点考虑。为慎重起见,可以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乡(镇、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并放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身份限制,以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好中先好、优中选优。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环节,都应明确同级纪委委员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评判权,并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推行立体监督。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特别是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屡犯不止,为把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区纪委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对包括区四大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开通民意“直通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突出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两责、纪检机关专项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和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要,岗位越重要,监督越重要。要解决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问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夯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一把手。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六

**区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实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滥用权力,遏制了腐败现象发生。

一、拓展监督范围,扎实开展对“一把手”的全面监督。一是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对“一把手”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同时,把对“一把手”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监督放在首位来抓,使其带头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一把手”对重大事项决策运作过程的监督、对财物支配权运作过程的监督、对建筑工程项目经营运作过程的监督、对人事任用过程的监督,通过完善《**区区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议事规则》,使其权力始终在设定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制定了“两圈”考察制度、禁止领导干部参与实施方案和十个坚决禁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督促“一把手”及其配偶子女过好社交关、生活关。

二、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网络。一是形成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体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一把手”除了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还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搞好事前监督,以增强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形成以司法机关为主体的法律监督。司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不廉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决不姑息养奸,保证领导干部依法行使领导工作、管理社会事务。三是形成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民意调查制度、信访举报受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等,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以贯之地支持干事者,鼓励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揭露腐败者。

三、健全监督制度,牢固地构筑对“一把手”监督的防线。一是坚持实行“一把手”定期述廉述职制度。“一把手”要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专题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群众的公开议评。二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一把手”执行报告和申报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报告和报告不属实的,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坚持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按照“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岗位上各项指标决策、完成情况、个人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来,发出12份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已完成4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坚持实行“一把手”推荐任用干部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规定了选拔干部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明确了选任过程中推荐、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一把手”推荐干部失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坚持实行“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对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任期达到法定或规定年限的“一把手”实行轮岗交流,对资金批拨、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一把手”,也要适时轮换岗位,以及时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六是出台了《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明确了17种情况为不称职,2种情况为不胜任现职,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今年就有一名处级干部因考核不胜任现职作为副调研员安排。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篇十七

 近年来,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乡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我乡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将《意见》精神落在实处。

制定《意见》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收到《意见》后,白衣阁乡党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第一时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对二十五条要求逐条研读,做到逐条对标对表,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职责任务,压实监督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促进白衣阁乡各方面发展取得更多成果,更大成效。

针对《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在抓好现有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乡党委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具体来讲:一是紧盯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通过严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种好“责任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杜绝党内监督禁区,使班子成员和“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促使“关键少数”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乡纪委在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指出,履行监督专责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和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职评议制度;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监督。坚持习总书记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加强对村党支部的监督。发挥乡党委和纪委对村级自我监督的带动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调研,了解村支部“四议两公开”、民主集中制等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集中、公平公开,严防村党支部书记“一言堂”;定期梳理村级监督主要内容和流程,加强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产业项目、低保扶贫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能力;利用公开栏、村民小组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乡、村级纪检监督队伍,提升经费、办公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级纪检工作动能;选拔出群众基础好、德才兼备的村级纪检组织队伍,严格执行回避程序,提升独立监督履职能力。

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乡党委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实践告诉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结合实际,细化创新各项监督制度,以细化扬特色,以责任抓落实,在落实中求突破。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以制度监督为主要形式,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要内容,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切实抓好配套制度的落实,推进我乡谱写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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