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范文(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6:46:17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范文(19篇)
时间:2023-11-11 06:46:17     小编:书香墨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可以确保交易公平和可靠。合同的撰写要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注重语言的准确和可理解性。根据您的需求,以下是我们为您准备的一些合同示范,请参考。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一

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新植和已补偿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育苗及农家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

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树林的关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和私自开采矿产。

4、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5、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非因甲方原因超过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保证,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合同期内,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和有关政策的改变,双方都必须服从,有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续订租赁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镇经管站备案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租赁土地四至范围宗地图。

甲方:(章)代表人:

乙方:(章)。

代表人:日。

出租方:康乐县户,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622922197608233010。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荒坡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土地法》和《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亩荒坡地出租给乙方用于种植苗木,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30年,从月日至。

三、双方商定将亩荒坡地一次性付给甲方租地款万元。

四、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整地、育树、育苗、修路,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在苗木销售时允许带土球。

五、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承诺,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期满后,如果续租,若干事议以后再协议。

六、在所承包期间,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承包地内,政府给每户的荒山补贴,归甲方所有,以后在经营过程中的苗木补助,归乙方所有。

八、在圈地、育树过程中有人干预,甲方出面解决。

九、本合同附出租方名单及领款花名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v^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嵩县车村,镇水磨村,稻谷条村民组.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陈永华(40%股份),张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承包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亩()亩/元。

2.非耕地:()亩()亩/元。

3.耕地:()亩()亩/元三.地面附属物。

2.山芋肉树()棵,()棵/元。

3.板栗树()棵,()棵/元。

4.杂树()棵,()棵/元。

四.承包标准:

承包时间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费为:()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承包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承包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承包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的荒山林地面积约亩,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荒山林地自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年租金共计万元。(大写),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

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5、乙方在租赁山地期间,如向上级申报项目需该村小组出具相关证明,甲方在不影响本村小组其它林地归属权的情况下给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给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现有树木的砍伐涉及报批相关手续由甲方村民负责,如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7、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把山权证过户到乙方为法人的企业,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山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山地乙方只能(除业务用户占地外)用作生产农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产经营。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生产和水利等设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产经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业生产。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道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毕,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如三个月未清理结束乙方可自行处理。

八、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会的变更和该村小组干部换届而变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亩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签订___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______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__________。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

1、租赁土地位于的土地范围内,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四至界线以测量绘制的红图为准(详情见附表)。

2、面积为。

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为50周年,年月合同生效后,在所租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甲方应于年。

3月日前将承租土地返还给甲方。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荒田亩,每亩元,(大写)元。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三年交纳制,每三年租赁金从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日起15日内付清。以后每三年租金都在合同签订日付清。

3、租金以现金形式的方式支付。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拆迁土地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七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4、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5、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约日期:____

签约地点:____。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

自20xx年06月01日起至20xx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v^土地管理法》《民法典》、《^v^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一

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新植和已补偿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育苗及农家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

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树林的关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和私自开采矿产。

4、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5、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非因甲方原因超过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保证,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合同期内,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和有关政策的改变,双方都必须服从,有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续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镇经管站备案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租赁土地四至范围宗地图。

甲方:(章)代表人:

乙方:(章)。

20xx年月。

代表人:日。

出租方:康乐县户,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6229220。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荒坡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土地法》和《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亩荒坡地出租给乙方用于种植苗木,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30年,从20xx年月日至。

三、双方商定将亩荒坡地一次性付给甲方租地款万元。

四、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整地、育树、育苗、修路,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在苗木销售时允许带土球。

五、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承诺,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期满后,如果续租,若干事议以后再协议。

六、在所承包期间,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承包地内,政府给每户的荒山补贴,归甲方所有,以后在经营过程中的苗木补助,归乙方所有。

八、在圈地、育树过程中有人干预,甲方出面解决。

九、本合同附出租方名单及领款花名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

页,当前第。

2

1

2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平方米(合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v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位于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

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类型:甲方未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土地。

土地面积:荒山亩,土地亩。

四至为: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

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土地权属没有异议。

出租期限为70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

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权。

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

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

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

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6、本合同期满,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

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镇政府进行签证、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附件:1、出租土地定界图;2、授权委托书;3、村民身份证复印件;4、林权证、承包权证复印件;5、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决定将村民小组具有集体所有权的9亩)出租给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第________年____元。

二、第________年为25000元。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及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承租本土地后,具有本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纠纷、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地面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限界满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涨幅不超过20%。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致使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地面上的附属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赔偿、补偿的协商谈判事宜。

七、甲方村民如因本合同所涉土地的使用收益上与乙方发生矛盾或对乙方生产经营进行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八、承租期间,出租方不存因国家土地征用之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如甲方强行解除合同,甲方需按乙方现有场地上各种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赔偿乙方,并按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总额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手中各持一份,二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五

荒山,指尚未开垦或开发过的山,农村荒山。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为加快荒山开发,改善生态环境,甲方决定将承包的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柳西村荒山带土地一处转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和柳西村委会共同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荒山位置及面积。

甲方转租的荒山坐落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约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日止,乙方租赁荒山用作。

三、租金及缴纳办法。

租金按的方式缴纳。每年支付一次,签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前年租金共计元,另付押金元。以后每次提前个月交清下次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3.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

6.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证照手续等,全部自行办理。

7.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因乙方管理不善和自身原因造成的火灾,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六、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政策法规。

七、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签字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它说明。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历城区柳埠镇柳西村委会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存档部门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发挥山地的经济效益,甲方自愿将本村小组个人山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种植。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积及四向界址:

东至:为界;南至:;西至:;北至:(具体界址以勾图为准)。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总面积xx亩。

二、承包期限。

总承包时间为xx年,承包期限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为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项。

1、x年租金x万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2、如有群众进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乱砍乱伐乱偷,由乙方自行处理。

3、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将山林交回给甲方。

4、违约责任: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权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2

页,当前第。

1

1

2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六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亩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签订___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______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__________。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七

出租方(简称甲方):嵩县车村,镇水磨村,稻谷条村民组.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陈永华(40%股份),张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亩()亩/元。

2.非耕地:()亩()亩/元。

3.耕地:()亩()亩/元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棵,()棵/元,中()棵,()棵/元,小()棵,()棵/元。

2.山芋肉树()棵,()棵/元。

3.板栗树()棵,()棵/元。

4.杂树()棵,()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八

甲方(承租方):车型:

乙方(作业方):租赁使用地点:

为了确保挖掘机载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掘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挖机一台,工作人员两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出三天,如有超出甲方可以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保养。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顺利的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部分,甲方按每小时元的标准在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一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1个月的进出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用为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甲方先支付租赁费用16500,00(一万六千五百元整)余款在15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以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在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智慧,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挖机租赁使用起点日期为:

挖机进场电脑工作起点时间为:

柴油油箱表格指数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集体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篇十九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农村荒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欢迎阅读。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602068.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