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阶段结束之际,总结是我们了解自己在这段时间里所做所想的方式。选择重点和关键信息,抓住主要问题进行总结。总结范文中的语言和结构值得我们借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一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管理秩序,特制定以下规定:。
1.1值班人员:部门每天安排管理员进行值班;。
1.2值班地点:部门办公室;。
1.3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记录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1.5值班人员应按时间要求检查管理区域效果照明灯具的开关;。
1.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8值班人员因事、因病无法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客服部经理;。
1.9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2.1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2.2值班工作中要求精力集中,认真负责,按程序工作,完成上班未完成的作业;。
2.4当换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2.6办公室要有管理人员值守,值守人员要注意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
2.7每天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交班要清楚,全面,一般情况不得把本班未解决的问题交给下班。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二
二、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公司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八、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十二、合同管理总经理负总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十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三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
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反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四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五
公寓是学生、部分老师、工作人员、外来参加教育、教学等活动人员居住休息的场所。为了保证在我公寓居住人员(特别是学生)有序居住、安全居住、舒适居住、健康生活、快乐生活,特定本管理制度。凡在我公寓工作人员、居住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其它外来人员、家长也应理解遵守。
一)、住宿规定。
1、学生、公寓职工、本校教职工、学校安排的外来公务人员都必须按公寓办公室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公寓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调换,也不得留宿他人。公寓职工、本校教职工、学校安排的外来公务人员入住和退房都要与公寓实物管理员办清相关领交实物手续。
2、室内配备的设施物品,不能擅自搬出或挪动位置。
3、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砸窗、撬锁,丢失或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要自觉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睡、午休铃响后,宿舍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准互窜寝室或窜床位睡觉,不准在宿舍内追赶打闹,不准搞危险性活动(含不准在上床嬉戏活动),保证安全。
5、晚自习后,住校学生在生活老师的带领下,排队有序安全回宿舍,有序地洗漱,熄灯铃响后立即安静入睡,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6、若学生在家生病了,家长应及时治疗好后方能送到学校公寓住宿,并请生活教师协助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7、男士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时,必须有女管理人员陪同一起。学生在洗澡、睡觉期间,男士工作人员、男士家长不准进入女生寝室,有事要找女生,只能由生活老师将要找的女生带到值班室咨询或探视。女生工作人员不得与大男生单住一室,不得在大男生洗澡、换内时接触身体。
二)、安全规定。
1、学生或入住公寓人员不准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过期或垃圾食品等带入公寓内;不准私拉电源、乱接电器、乱放点燃的蜡烛、灭蚊药片等。
2、学生或入住公寓人员有疾病必须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有关管理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医治,严禁隐瞒不报。“特殊学生”、有“既往病史学生”家长必须报告学校建立专档,以便生活老师特殊照顾和管理,家长一定要理解配合。
3、学生在公寓内,严禁打架斗殴;坚决不准在上铺追逐嬉戏、从上铺往下跳、站在上铺整理被子,不准在宿舍内搞危险性活动;坚决不准在楼房外窗台玩耍、在上下楼梯时制造紧张空气或推攘;不准向过道或窗外抛物或将头、手伸向窗外;洗漱时一定要在洗漱间进行,不准相互泼水、将水弄在寝室地板上。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非本校工作人员未经公寓办公室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5、学生或学校安排临时团队人员在住宿时间内有事要出校门,必须在公寓办公室开据离校证明或给本团领队请假,严禁不假外出。
6、凡是贵重物品应交生活教师帮助保管,并作好记载,需用或回家时领取。学校安排临时团队人员由自己妥善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凡是有安全隐患的,人人都必须及时报告有关管理责任人,及时处置。
为了孩子的人生安全、大家的人生安全、个人和学校财产安全,学生、入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家长和相关管理责任人积极配合和监督。
三)、进餐规定。
1、学生要按食堂指定位子,排队有序进餐,文明就餐。饭前要洗手。
2、学生就餐时要听从食堂服务员和生活老师指挥,有事举手,轻声报告,严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打闹、带体育用品在食堂餐厅内玩耍。
3、学生就餐要吃好、吃饱,不挑食、不浪费、不乱倒饭菜,餐后应把餐具放在规定的地方,保持餐厅内的清洁卫生。
四)、环卫规定。
1、生活老师要组织、指导、帮助学生搞好个人卫生。根据季节落实洗澡、换衣物等。夏季:每天洗澡、换衣物;春秋季:每周换内外衣2次,洗澡至少1次,天天换袜子和鞋;冬季:每周换内衣1次、外衣2次,洗澡一次。女生每周三洗头。洗澡、洗头、换洗衣物、鞋袜——幼儿和一年级孩子由生活老师帮助做;二年级由生活老师协助做;三、四年级由生活老师指导、协助做;五、六年级由生活老师组织做。每月由生活给学生洗床单、被套1次。放假期间由家长带回家洗,上学时将干净床单、被套再带到学校。
2、扎实做好流行病、传染病控防和生病学生关心、照顾工作。学生在公寓生病或意外受伤了,或患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生活老师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家长,家长必须立即到校,生活老师配合带孩子就医、照顾,若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赶到,可委托生活老师带孩子到指定医院就医。需在家隔离治疗的必须在家隔离治疗。学生有“既往病史”,家长一定要及时如实告诉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以便特殊照顾。
3、每天整理校园公区和寝室环卫,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寝室周边环境消毒。寝室内外门窗洁净、墙壁无蛛网灰尘。人人都要爱护校园和公寓环境卫生,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乱丢乱吐,保证墙壁干净,地上无污渍、痰迹、果皮纸屑或其它废物。
4、每天室内生活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床铺干净平整。卫生间洁净明亮,无异味、无尿垢。
5、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公寓、寝室文化悬挂物和张贴物,造就浓厚的文化育人环境。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六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三)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六)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八)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十)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七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13.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14.本物业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八
1、业主装修时应提前5―7天(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向物业公司提出室内装修申请并详细、如实地填写相关表格。
2、相关表格和资料:。
装修申请表。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
装修期间临时电力供应申请表。
装修设计图纸。
3、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业主进行室内装修管理条例、装修管理办法、房屋注意事项、装修管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4、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各专业装修图。
施工人员相片。
专业操作证。
5、工程技术人员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卫生间改变、单位载荷、用电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结构、外墙、空调位置等方面。
6、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填写以下资料(工程部、主任审核后):。
《装修承诺书》。
《二次装修审核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安全消防协议书》。
《电气安装审批表》。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业公司文件发放后,向财务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装修押金。
工人出入证押金。
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临时供电安装费(如需要)。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装修公司可自行购置)。
垃圾清运费。
装修许可证(开工证)。
要求:管理处存根进入业主装修资料袋,发放给业主副联张贴在户内明显部位。
施工人员出入证。
要求:每人一证、凭证出入。
9、装修现场的监管。
10、装修完工。
前提条件:已向消防、质监部门报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
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
工程部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纸。
业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料)。
11、验收合格后。
凭相关收据退还工人出入证押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竣工验收单》。
12、装修完毕及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个月后。
如无违反本规定及物业辖区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
没有在公共区域遗留装修杂物;。
装修工程符合有关条例及管理处事前所认可的审批图纸。
退还装修押金。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工程结算确认单》。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九
一、凡是校区范围内所有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搞好校区绿化是全体居住人员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三、设立专业绿化养护班组,对校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校区的责任。
四、严禁毁坏花木,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收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五、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六、提倡增设校区景观。阳台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严禁偷、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
1、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热情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宗旨,结合公寓六进工作,在后勤集团总公司及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掌握本楼学生的住宿情况,负责本楼的管理、服务、安全工作,处理本楼的日常事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除做好自身工作外,对安全值班员,清洁员的工作进行认证考勤、考核、检查、督促、评估,对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无故旷工,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对屡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报告,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3、每天要对公共区域卫生检查2次以上,与值班员、清洁员共同检查宿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楼内卫生及保洁工作,巡查安全情况,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对违反校规或不遵守宿舍管理者,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汇报,同时通知有关二级学院或辅导员。
4、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及二级分院汇报,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家具、水、电、暖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关闭水龙头、电灯,节约用水、用电,发现失灵、损坏的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小的维修做到及时,大的维修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并协助及时解决处理。
6、每天察看值班纪录、维修记录、大件物品登记记录及会客登记本,对值班员、清洁员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处理或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汇报。发现有私调宿舍的学生,要责令其搬回原宿舍。对外来人员要认真核对证件,做好登记,问清原由。
7、每天有重点的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教育并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发现违章使用电器,床上挂帘等情况,要坚决予以没收,并对使用者进行批评教育。
8、管理好值班室的各种公共物品,并负责检查值班室的卫生、安全,禁止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值班员干私活,看电视、看书、报等现象。
9、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或建议,研究改进管理工作,并提出好的改革建议,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每月对本区各楼范围内值班员、清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勤、评估,并上报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各楼值班记录本每月交旧领新。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一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将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公司质量方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准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级人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班组班长组织教育,现场专业施工员要对班组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班组的培训:班组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班组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班组不允许进场施工。项目将责成班组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全员树立质优我优,质劣我劣的质量思想,并贯彻到操作岗位,建立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度。
3)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的质量意识教育,使每位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在思想意识上树立明确、深刻质量理念: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预防为主,检查上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2对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
1)公司物资部负责物资统一采购、供应与管理,并根据iso-9001质量标准和公司《物资采购手册》,对本工程所需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控制,采用全方位、多角度的选择方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选择材料供应商。
2)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物资时,须在确定合格的分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采购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按照合同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范要求,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有疑问的禁止进货。
3)材料满足规范要求:本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半成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现行建筑材料规范大全》有关规定进行执行,且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装饰材料,按合同条款执行。选定的材料,必须经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
3加强计量检测。
采购物资,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要求及按经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抽样检验和试验,并做好标记。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则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并把鉴定合格的书面资料上报业主、监理,并保证需复试的材料、材料半成品的各种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4材料检查验收。
材料、材料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后,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由材料员、专业施工员、专职质量检查员共同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绝不使用在工程上,即按照iso9001标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处置。材料、材料半成品由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并报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
5材料的放置。
运至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材料半成品要根据其特点及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码放,并安排专人看管。施工过程中,贵重材料、半成品的搬运,下发书面的搬运作业指导书进行交底,一般材料及半成品的搬运在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中写明并进行交底。
6特殊材料管理。
有特殊要求的装饰材料由项目经理部、监理、业主代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保证验收的一次通过合格率达到100%。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以及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安全管理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等事业单位,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建设、规划、财政、工商、市政园林、文化、环保、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擅自拆改房屋违法行为的投诉,并依职责查处。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拆改房屋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配合国土房管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督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房屋应急抢险。
第七条政府应当发挥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行业组织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
第八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代为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房屋安全责任。
第十条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工作完毕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适用《__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安全责任,《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整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的,及时依照规定进行鉴定和治理。
第十二条属于文物的房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第十三条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二)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
(三)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安装和使用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第十五条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已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及时修复,排除危险。
第十六条房屋安全责任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安全检查、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举报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三章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一节房屋安全鉴定委托。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三
1、根据《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小区的装修管理规定';在内容上应强调以下几项内容,尽量附简图说明:。
a.拆墙、移墙和重新分隔墙体;。
b.改、封管道;。
c.重新敷设线路;。
d.改移卫生间、厨房内设施;。
e.阳台封闭;。
f.防盗网、窗花的式样和颜色;。
g.空调架的规格、材料、安装位置和空调水的排放等;。
h.入户门装饰;。
3、管理服务中心应将《住户装修指南》给住户每户一份,并按《住户二次装修管理流程》为住户办理装修手续。
1、5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装修,装修图必须经市消防公安局的批准后,送管理服务中心审批;设计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
室内平面布置设计图。
立面布置图。
商铺之招牌设计图。
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空调安装设计图。
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电器线路设计图及用电量。
管道安装设计图。
2、招牌设计方案:安装位置、霓红灯等不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安装方式无安全隐患;。
3、饮食类行业:油烟之排放、车辆停放、音乐噪音和垃圾排污等应有明确规定;。
4、安装中央空调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住户正常生活;。
5、装修范围必须在商场店铺内进行;。
6、按消防公安局的规定配备灭火器;。
7、增加电力负荷,由装修者向市供电局申请;。
1、住户施工管理:。
(2)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好及时清运或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其中废弃材料应用绳全部扎成捆。
a.不得封堵消防通道;。
b.大厦装修户搬运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
2、商业网点施工管理:。
(1)装修户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与管理处合作,确保地盘管理适当及装修工人行为良好。
(2)装配工程不得在公用地区进行,不得阻塞行人通道。
(3)装修户必须确保装修期间地盘清洁。
(4)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或留宿。
3、施工噪音管理:。
(1)噪音施工时间:每日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六时;。
(2)噪音施工内容:。
a.凿墙。
b.钻墙。
c.钻切金属。
d.锤打白铁。
e.用电锯改料。
f.其他施工噪音。
1、事务员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每日进行一至二次巡查。
2、巡查内容:。
(1)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补办手续。
(2)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坏住户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3)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必要时按《违章处理规范》执行,并按'违章处理程序'执行。
3、巡查规定:。
(1)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时,应详细记录在《装修巡查记录(二)》中,并及时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汇报,征求管理意见。
(2)住户超出申报范围,事务员应督促住户办理申请手续。
(3)当超出申请范围不属违章的,住户要增报装修项目,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以确保验收时申请范围与事实相符,若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申请手续。
(4)发现违章装修,按《违章处理规程》执行。
1、装修验收分类:。
(1)初验: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未搬入居住或使用之前进行。
(2)复验:初验满三个月后进行。
(3)特殊情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进行厨房、卫生间改造的,如只申请'室内粉刷一次'、'安装、粉刷防盗网'和'安装空调架'等,由管理服务中心认可的初验和复验可一次进行。
2、装修验收规定:。
(1)为避免管理人员与住户之间发生贿赂或其他舞弊行为,管理服务中心应合理安排装修验收人员:。
a.装修初验可由责任区事务员负责。
b.复验不能由责任区事务员负责,应采取对调责任区事务员负责验收。
c.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抽查20%(按装修户数计算)。
(2)对住户从事装修时有违章装修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3)住户申请初验时,事务员向装修单位或住户收回'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存档;对遗失的证件,通知保安队长,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查收。
(4)初验后,需维修保养,装修人员需经住户同意,方可出入小区(大厦),对大厦装修人员要登记身份证后领取'装修出入证'方可出入(当天有效)。
(5)复验合格后,事务员负责收回'装修许可证',对声明遗失证件的,在验收表中注明,同时注销该户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四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五
1、学生楼长:1名/楼。
2、组长:纪检组长1名/楼;卫生组长1名/楼;楼务组长1名/楼。
3、成员:纪检组6名/楼卫生组9名/楼(4人/间为6名/楼)楼务组4名/楼。
(二)其它岗位。
1、维修协助员8名。
二、助学金基本金额:
1、学生楼长:180元/月。
2、组长:120元/月。
3、成员:按学校规定。
4、其他人员:按学校规定。
三、人员产生办法:
1、所有人员必须符合我校对勤工助学人员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3、学生楼长从勤工助学人员中采用竞选的模式由公寓中心负责进行公开招聘;
4、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统一审核,由公寓中心各公寓楼负责聘用;
5、使用人数由公寓中心具体分配到各楼;
四、管理模式:
学生公寓中心有一名主任兼职从事公寓中心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管理与教育,各楼勤工助学人员由楼长按中心统一要求进行考核与管理。学生自管会勤工助学部负责对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监督与抽查。公寓中心负责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考核和勤工助学金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六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_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_年十四月十八日。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房屋改造系指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以及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系指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管理,从而减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具体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和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定工作,统一使用“__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建设、规划、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鉴定。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安全性能有疑虑时,可以向房屋安全管理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遭受火灾、洪水、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和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的房屋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条从事房屋租赁、买卖、抵押、交换等活动,法律、法规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产权人出售危险房屋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危险房屋的治理作出约定。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制订鉴定方案;。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现状和结构情况;。
(三)现场查勘,详细检查、测试、纪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四)复核验算,进行结构和构件计算、整理技术资料;。
(六)签发文书,使用统一术语,签发鉴定文书,整理汇总鉴定资料,归档备查。
第八条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派2名以上鉴定人员至现场查勘。一般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及采取安全措施建议。
第九条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章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
第十二条房屋改造应保证房屋的原有安全性能,并符合城市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不得因改造房屋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在住宅改造中,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进行改造:
(一)严重损坏未经维修处理的房屋;。
(二)有险情或存在危险隐患未经加固处理的房屋;。
(三)整幢危险房屋。
第十四条房屋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下称改造申请人)必须提出相关设计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结构安全审批:
(一)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
(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
(四)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六)改变使用功能的;。
(七)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的;。
(八)其它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批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非所有权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其改造的证明);。
(三)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定书》;。
(四)拆改异产毗连房屋相关连承重墙体的,应提供上、下住户表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改造申请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
第四章危险房屋治理。
第十七条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大型建筑物,应指定专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在暴风、雨雪季节,或遇其他灾害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作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必须按照下列类别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达到解除危险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九条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所需费用按各自所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现白蚁蚁情,应按规定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及时进行治理。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又不作出采取安全措施建议而发生事故的。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不如实对房屋安全性能、改造方案的使用安全出具结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不报或损坏不修的;。
(二)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继续使用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的;。
(四)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住宅改造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改造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__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24日__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2号令《__市市区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公寓楼物业管理制度篇十八
__街--大厦建成后将成为__街重要的公寓楼小区,是构建__中心和谐小区的核心部分。为此,我公司接到本工程的招标要求后,公司总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拟定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工作。
2)指导思想。
实施本工程装修施工的指导思想是: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选配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及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班子,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按项目法施工实现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积极推广建筑装饰行业新技术和新工艺,发挥我公司的管理及技术优势,积极配合业主、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总包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科学组织、精心管理,严格履行合同;达到质量、安全、工期、文明、环保、效益、服务七个第一流的要求。
3)强化过程管理。
如我公司中标,本工程将作为我公司20--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施工阶段将在现场平面管理、人员组织、材料控制、协调配合、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服务与回访等各个环节加强投入,以过程控制创造精品工程。
2工程实施各项目标。
1)质量目标。
严格按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实现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确保工程按照总承包人的承诺获得鲁班奖。
2)工期目标。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__年2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确保在招标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于20--年11底,并不超过20--年12月15日,配合总乘包商完成初装备案的验收工作。
3)安全施工目标。
加强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配合总承包商之合同的要求配置相关的消防器具、临时消防队、标志牌及宣传、定期安全会议等,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以下。
4)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总平面管理,配合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进出场安全保卫制度,达到北京市建筑工程文明安全工地标准,现场ci形象管理达到我公司样板工地标准。
5)环保施工目标。
减少施工噪音,完善防止扰民措施,施工场所噪声达到国家限值标准;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符合北京市环保局的规定;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降低材料的损耗;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检测标准限值。
6)劳务费支付目标。
我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决不以任何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我单位还准备了一批专用资金,在特殊情况出现时,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确保劳务费及分包工程款按时支付。
7)回访与服务目标。
合同期内信守合同,认真协调与各有关方面的关系,接受业主、设计、监理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的监督。统筹安排、节约资金,积极为业主着想,切实有效地利用工程资金。在工程竣工时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工程交工的同时,向业主提交《用户使用手册》。工程交付使用后,定期对工程进行回访,预防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使用安全、设备和系统运转正常,满足公寓楼为住户提供舒适安全环境的服务目标。
3施工管理承诺。
本公司一旦中标,我们将按照业主的指令开展施工组织工作。为此我们从项目班子,组织机构的设置到管理办法制定和施工各级人员的选择,都已作了相应的布置。使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都纳入本公司的总计划与管理之中,确保本工程各项工作自始至终进入受控状态。
4项目管理机构承诺。
1)为实现本工程施工,本公司将调派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及组织才能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驻项目部工作,全面履行对业主的承诺和本工程的施工合同。
2)调派具有符合业主要求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承担过类似装修工程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
3)调派一名负责本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现场协调人员随时解决现场设计更改问题。
4)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均在本项目专职,专业工程师及专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由这些人组成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5)项目所有管理人员保持稳定,如若中途更换,必须经业主及监理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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