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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一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一)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考察、经费支持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二)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鼓励并支持考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使其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
(三)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
辅导员工作室原则上分为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就业与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党建创新、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等类别。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4-6人,助理主持人以及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确定。工作室主持人选拔程序包括个人自荐、资格审核、竞聘答辩等环节。
(二)要求助理主持人为非主持人所在学院,且工作室所有成员至少有一半是非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每个辅导员只能参加一个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
(三)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省级或2个校级以上课题。
(二)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选拔。
(三)增进工作交流。工作室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推荐成员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四)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建设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承办学校辅导员沙龙,组织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每年至少完成3个相关工作案例、2篇论文,遴选优秀作品参与各级评选。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精品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根据分类,申报人须明确本工作室所属类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同时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
(三)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每年提供一定的运营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开展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品牌活动等方面。
(二)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营造优良的实践研究环境。根据任务目标、特色内容等方面为工作室配齐所需相应设备,购置相关专业书籍与期刊资料。
(三)优先选派工作室成员参加全国(省)辅导员骨干培训班等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交流。对于工作室提出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学校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负责,每月召开主持人例会。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二)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三)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内部考核、阶段性考核以及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在学术研究、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一)内部考核。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学期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由工作室主持人对成员表现进行评价。
(二)阶段性考核。学校对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每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终期考核。工作室提交工作报告及研究成果,学校通过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考核优秀,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可续聘至下一周期;终期考核合格,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终期考核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并取消其下一周期工作室申报资格。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形成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氛围,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三条 通过课题资助、经费扶持、专题培训、选派进修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逐步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培养一批专家型骨干辅导员,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
第四条 为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工作实践能力得到加强、理论水平得到提升。
(一)在工作实效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室的建设方向,探索出解决现实工作难题的特色工作方法和路径,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实践成果。
(二)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能够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主持厅局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三)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系统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在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等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上有专门的研究和专业特长,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骨干分子。
(四)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备开展各种工作创新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五)在作用发挥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能够指导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开展实践创新和工作研究,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通过对工作室的指导和培育,使工作室成员在理论水平上有强化,在工作实践中有突破,在工作实效上有提升。
(一)培育工作精品。工作室以培育工作精品项目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难题,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探索破解各种难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须完成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并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1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带领工作室成员出版学生工作类专著1部;或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三)培养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引领全校辅导员围绕“三辅三主六导四员”,践行“一线规则”,回归主责主业,提升专业素养。
(四)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周期内至少承担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第四章 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遴选小组,遴选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家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第七条 遴选小组负责指导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遴选小组负责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及时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第八条 学工部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工作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工部思政科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经费由学校提供。
第五章 建设方向及命名。
第九条 每个工作室应明确1个建设方向。具体内容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分类,结合本校特点和工作室成员工作特长凝练提出。工作室的设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靶向建设,实实在在研究和解决困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 工作室以建设方向命名,由遴选小组评审立项后进行建设。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只设立一个。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名称。每个工作室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遴选小组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学工部对该工作室进行正式挂牌。已经挂牌的工作室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学工部将根据需要赋予工作任务,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六章 人员构成及职责。
第十一条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由主持人任命,报遴选小组办公室备案),团队成员6-10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工作室。
(一)主持人申报条件。
1.原则上为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及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学生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1部;(3)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且所带学生团体或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4)主持运行过与学生事务相关的工作室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主持人主要工作职责。
1.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2.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和良性发展。
3.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第十三条 工作室成员构成及职责。
(一)成员构成。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80%以上,须有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并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格局。
3.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2名的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4.每个工作室可以以勤工助学形式聘请不超过2名(不占用团队人员名额)的学生科研助理协助工作室运转,科研助理的聘期为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续聘1年,聘期结束后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发放聘书。
(二)成员职责。
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辅导员工作室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请变更支持人,新主持人主持工作室建设时间不得少于建设周期的一半,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
第十五条 工作室成员确定后,一般不得脱离工作室岗位。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务职级晋升上给予优先考虑。在工作室构建完善时,优先选派部分优秀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交流以及各项评选。在全省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评选中,将辅导员参加工作室情况作为重要参评条件。验收为优秀的工作室,授予工作室主持人“西安财经大学名优辅导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 工作室是辅导员开展育人实践探索、培育输出精品项目的实践平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平台。学校将工作室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到辅导员“双线晋升”业绩范畴,与同级别的教学、科研成果同等认定。
第十七条 辅导员工作室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室构建完善、具备一定资质时,应积极承担学校相关部门委托的一些活动项目。
第十八条 工作室建设周期完成相应成果并验收为优秀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继续申报,获批后学校予以经费支持。验收为合格的,自筹经费运行工作室。
第八章 申报程序。
第十九条 工作室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条 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上交遴选小组办公室。由遴选小组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组织实施遴选,确定公开答辩名单。遴选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答辩会,申报者就工作室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并接受评委提问。遴选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最终择优评定不超过2个不同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工作室命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工作室名称)辅导员工作室”,授予匾牌。
第九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所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成果及其他能够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均纳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作室成果公布时须标注“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成果”等字样,其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法律法规和西安财经大学相关规定处理,西安财经大学具有使用权和推广权。一切成果如未按规定标注的,在考核时不予认可。
第二十三条 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主持人及成员要坚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章 条件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每个工作室提供30000元/周期的经费支持,经费按照预算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考察等。
第二十五条 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场所,帮助主持人做好宣传工作;学工部网站首页设置辅导员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第十一章 评估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年度考核。每个建设年度,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报送遴选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评估,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年度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工作室团队或个人,成功立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
2.组织1—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
3.积极参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课题研究的申报,并被立项;
4.做好辅导员本职工作,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要达到学校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终期评估。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验收,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避免工作室重科研轻实践等建设方向上的偏差。对验收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进行正式命名,并择优推荐参加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验收不合格的,可延长1年再进行验收,延长期间学校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时间后仍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主持人3年内不得再进行申报。
(三)过程管理。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工作室: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2.违反师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
3.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十二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学工发〔20xx〕3号)同时废止。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三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3月28日。
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四
第一条根据《中共**_***_*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xx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xx应用***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xx应用***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
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党委思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目前制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院要求各分院在10月底前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室,即辅导员工作室,形成初步框架,并在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辅导员工作室标准正式启动建设计划。
一、建设依据。
《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教育部第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xx]2号)等。
二、建设目标。
学院每个分院年内至少建成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学院按照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符合标准者,命名为院级名辅导员工作室,在院级名辅导员工作室中,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三、建设要求。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人,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3.辅导员工作室要把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作为根本任务,针对学生工作难题经常开展工作研究、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培养团队、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职业能力大赛研究等。特别是能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班主任为指导对象,积极破解各类学生管理难题,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四、建设保障。
1.经费保障,学院给各分院3000元标准作为启动和活动经费保障,一年后,经评审达到院级标准,授予院级名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后,按照2000元年经费标准予以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研究、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由主持人按照财务制度支配使用,接受学院审计。
2.场地保障,各分院要给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与办公用品。
五、管理与考核。
学院学生处要把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负责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起草制定建设考核标准,负责择优推荐省级辅导工作室立项申报,各分院书记负责本分院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建设与考核。
考核标准:。
1.工作室主持人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
2.有工作计划和半年工作总结;每周开展至少一次学生工作研究,能形成合力,解决学生工作中的棘手问题。成员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向上、学风好、讲文明礼仪,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3.至少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一项,并能积极申报。
4.能发挥成员集体智慧,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至少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学院范围内复制推广;人均发表学生工作论文一篇。
5.成员都有自己的工作案例集,并能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评比活动。
6.成员能积极参加系、院、省各级组织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有获奖者。
7.除主持人外,成员中至少有2人历年来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者。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六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要点和学院建设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工作计划以及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所承接的任务,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启动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通知》(陕高教生【20-】9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目前制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院要求各系(中心)在10月底前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研究室,即辅导员工作室,形成初步的框架,并在今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辅导员工作室标准正式启动建设计划。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陕高教生【20-】9号附件1)、《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教育部第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
学院每个系(中心)一年内至少建成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学院按照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符合标准者,命名为院级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在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人以上。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辅导员工作室在主持人的主持下,要把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作为根本任务,针对学生工作难题经常开展工作研究、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培养团队、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职业能力大赛研究等。特别是能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破解各种难题,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四、建设保障。
1.经费保障。
学院给各系(中心)按照每名成员3000元经费标准给予启动和活动经费保障,一年后,经评审达到院级标准,授予院级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后,按照每名成员5000元年经费标准予以支持。申报立项为省级辅导员工作室后,除省委高教工委每年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外,学院再配套3万元支持,同时,不少于院级工作室的正常经费支持。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研究、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由主持人按照财务制度支配使用,接受学院审计。
2.场所保障。
各系和学院要给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学院网站首页要搭建辅导员工作室特色网页。
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要把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负责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起草制定建设考核标准,负责择优推荐省级辅导工作室立项申报,各系(中心)党政负责本系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建设与考核。
凡是被评为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授予“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师”称号,享受院级名师待遇。成员中成绩突出者,授予“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骨干辅导员”称号,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3附件: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辅导员工作室考核标准1.主持人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
3.至少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一项,并能积极申报。4.能发挥成员集体智慧,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至少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学院范围内复制推广;人均发表学生工作论文一篇。
5.成员都有自己的工作案例集,并能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评比活动。
6.成员能积极参加系、院、省各级组织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有获奖者。
7.除主持人外,成员中至少有2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者。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要点和学院建设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工作计划以及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所承接的任务,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启动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通知》(陕高教生【2017】9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目前制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院要求各系(中心)在10月底前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研究室,即辅导员工作室,形成初步的框架,并在今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辅导员工作室标准正式启动建设计划。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陕高教生【2017】9号附件1)、《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教育部第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
1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在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人以上。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辅导员工作室在主持人的主持下,要把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作为根本任务,针对学生工作难题经常开展工作研究、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培养团队、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职业能力大赛研究等。特别是能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破解各种难题,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2学院给各系(中心)按照每名成员3000元经费标准给予启动和活动经费保障,一年后,经评审达到院级标准,授予院级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后,按照每名成员5000元年经费标准予以支持。申报立项为省级辅导员工作室后,除省委高教工委每年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外,学院再配套3万元支持,同时,不少于院级工作室的正常经费支持。
各系和学院要给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学院网站首页要搭建辅导员工作室特色网页。
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要把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负责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起草制定建设考核标准,负责择优推荐省级辅导工作室立项申报,各系(中心)党政负责本系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建设与考核。
凡是被评为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授予“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师”称号,享受院级名师待遇。成员中成绩突出者,授予“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骨干辅导员”称号,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3附件: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辅导员工作室考核标准1.主持人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
3.至少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一项,并能积极申报。4.能发挥成员集体智慧,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至少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学院范围内复制推广;人均发表学生工作论文一篇。
5.成员都有自己的工作案例集,并能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评比活动。
6.成员能积极参加系、院、省各级组织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有获奖者。
7.除主持人外,成员中至少有2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31号)的颁发后,教育部实施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于是各地各高校陆续成立辅导员工作室,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种尝试,就目前来看,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工作还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工作室的内涵、建设的意义及建设路径都有待进一步探究。
辅导员工作室是指有着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发展规划的辅导员,围绕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的科学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发挥各自所长,优势互补,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走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道路而形成的一个团队。
(一)创新工作方式。在高校里,要有效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工作,离不开辅导员这支重要的队伍,他们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和直接实施者。同时,在高校里,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干部,具有双重身份,可以“两条腿走路”。在多元化的社会新形势下,面对在新环境中成长起来的“95后”学生,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定好位,找准路,科学规划自身的职业发展;其次,辅导员要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以提升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帮助学生在大学阶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拥有幸福而有尊严的人生。辅导员工作室的成立,等于组建了相应的辅导员工作团队,这种团队运作的方式,打破了以往单兵作战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辅导员工作室团队还可以通过研究、讨论、互动等形式发挥团队的智慧和力量,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进行解决、凝练和提升,从而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提升到学科的高度进行,这种工作方式的转变,具有创新意义。
(二)创新工作内容。辅导员工作室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相似职业规划愿景的辅导员组建成一个职业发展团队,通过科学的团队运作,辅导员工作室将围绕着大学生成长成才路上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理论提升、实践探索等。因此,辅导员工作室使辅导员在搭建的平台上促进自身工作实践能力的提高和科学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切实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从而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三)创新工作成效。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建设,会逐渐形成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和专业性理论成果,能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这样有助于树立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室将成为展现辅导员育人理念和育人模式创新的平台,辅导员风采展现的窗口,辅导员名师孕育的摇篮。从而进一步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整体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水平、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学生工作内涵式、可持续的发展。
(一)学校:顶层设计科学可行。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首先在学校层面上要做好科学可行的顶层设计,从全局和整体上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设计,使辅导员工作室做到工作理念一致,目标统一,团队结构合理、团队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共享。
1.准入机制严格。辅导员工作室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促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一种途径尝试,因此,为了保证辅导员工作室运行的高效率、高质量,需要在申请阶段就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以保证辅导员工作室的科学化、高水平的运作效果。
(1)知识体系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室的负责人是辅导员工作室有效运作的关键,负责人需要具有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也需要系统掌握与辅导员工作相匹配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个人兴趣和个人专长等,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形成专业化的知识体系。
(2)职业能力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室作为团队的形式来运作,这就要求负责人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职业能力、扎实的科学研究的基础、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等,负责人具备了这样的能力,方能带领辅导员工作室的成员进行科学研究、创新探索,提升整个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3)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目标之一是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水平。因此,辅导员工作室的负责人必须首先具备与工作室建设主体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例如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如果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那么它的负责人就需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就业、学业、创业、生涯规划等为主题的辅导员工作室,其负责人也需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这都是辅导员工作室良好建设与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2.资源配置完善。辅导员工作室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学校提供的优质资源。学校层面上,需要在经费、场地、培训等方面对辅导员工作室给予支持,并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提升自身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1)经费和场地支持。辅导员工作室肩负着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的任务,这就需要进行定期研讨交流、开展实证研究等,辅导员工作室的成员大都来自不同的单位,这就需要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和场地支持,以保证研讨交流、实证研究的效果。
(2)专业培训加强。辅导员工作室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依赖于不断地进行专业培训,如此才能促进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就目前现状来看,高校辅导员的培训、交流、调研的机会较少,资源有限,培训碎片化,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因此,在学校层面,要整合资源,结合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主体,对各辅导员工作室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升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专家督导。辅导员工作室的科学化运行依赖于较为完善的督导制度。因此,学校层面上,为每个辅导员工作室选配专家督导,并且做到督导专家的专长与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主题相匹配。专家督导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理论研究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家督导对工作室进行定期、规律化的督导,可以帮助辅导员工作室的成员在理论研究水平、工作实践能力、业务水平上有所提升,从而促进辅导员工作室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二)辅导员工作室:构建发展共同体的模式。目前辅导员工作室还处于探索初期,笔者通过辅导员工作室的运行实践,认为以发展共同体为核心的建设模式是目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较为有效的途径,辅导员工作室围绕着发展共同体,可以从学习共同体、师生共同体、科研共同体、职业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五个方面来加强团队建设,从而提升辅导员工作室团队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水平。
1.学习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要建立一支优秀的辅导员队伍,需要在结构上实现“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的格局。学习共同体模式是加强辅导员工作室团队建设,促使团队结构合理的良好模式。辅导员工作室围绕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的目标,通过培训和工作坊的方式,以教学、教育、咨询、管理等为主题内容开展活动,致力于学习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2.师生共同体。总体来说,辅导员工作室的运行实践包含施教者(辅导员团队成员)、受教者(学生)、教学媒介(包含主题教育活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辅导、网络平台等)三个基本要素。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实践本质上就是辅导员团队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网络平台、多种辅导模式,向学生提供成长成才方面的专业化教育与服务。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生为“试验田”,以探索教育新模式为目标,通过主题活动、沙龙、课程途径,以各类知识的普及、教育及宣传为主要内容,开展大学生教育与服务活动,致力于师生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3.科研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是辅导员队伍专家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在专业化基础上探索辅导员专家化的发展之路。辅导员工作室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以完成学术论文、专著撰写等形式的科研成果、提升团队整体科研水平为目标,以学术交流与研究为途径,以研究方向探索、项目申报、论文撰写、专著编撰为主要内容来开展活动,致力于科研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4.职业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不仅仅是一个工作平台,更是一个能力提升的平台,是助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有效载体。这就要求团队成员具备某一领域的特长、兴趣并充分将其发挥出来,工作室成员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特长形成了一个具有创造性而又志同道合的团队,在工作室较为完善和系统的能力提升计划中,使专业化技能、科研水平等不断提升,达到互促共进,优化个人发展路径,实现个人职业长远发展的目标。辅导员工作室需要由共同职业兴趣和职业发展愿景的辅导员和教师组成,围绕着合理规划职业愿景、细化职业发展方向的目标,通过沙龙、工作坊等形式,以职业兴趣探索、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发展方向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致力于职业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5.情感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有效途径,也需要关注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辅导员工作室将围绕提升辅导员职业认同感和职业幸福感的目标,以谈心会的形式,就职业压力、职业困惑、职业瓶颈以及生活困扰等为主要内容,致力于情感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为团队成员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援助,进一步增强团队成员的工作认同感和职业幸福感。
(三)辅导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1.不断完善知识体系。目前,高校在录取辅导员时,对应聘者的专业要求不是很严格,导致辅导员的专业多且杂,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的辅导员数量较少,新的形势下,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解决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这就要求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储备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知识,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能力,以有效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2.努力提升科研能力。辅导员具备了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如若辅导员选择走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道路,就需要努力提高自身学术研究能力。辅导员在对自己较为科学的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性格、兴趣、特长选择自己的职业方向,并在此方向上结合工作实践,开展深入的、可持续的理论研究,形成科学研究成果,把自己打造成职业方向领域中的专家和学者。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申请科研课题和精品项目、组建学术团队等都是辅导员提高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
3.不断提高工作成效。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是促进辅导员个人发展的有效途径,辅导员的个人发展、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最终都会促进工作成效的提高,即更好地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满足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中,辅导员首先需要关心、了解学生所想、所需,工作实践中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想学生所想,做学生所需,这种师生情感的融合会使学生愿意主动接受辅导员教育的内容,并内化于心,外化为积极的学习、生活行为,从而使得辅导员的工作成效得以充分体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要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学校层面进行科学顶层设计;辅导员工作室要创新发展模式,辅导员自身要寻求知识体系的优化,科研能力的提升和工作成效的提高,最终打造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优秀辅导员团队,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满足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最终实现师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形成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氛围,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整合力量,凝练特色,培育和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工作目标。
第三条通过课题资助、经费扶持、专题培训、选派进修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逐步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培养一批专家型骨干辅导员,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
第四条为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工作实践能力得到加强、理论水平得到提升。
(一)在工作实效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室的建设方向,探索出解决现实工作难题的特色工作方法和路径,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实践成果。
(二)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养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能够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独立主持厅局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能力。
(三)在知识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系统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在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等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上有专门的研究和专业特长,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骨干分子。
(四)在能力结构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备开展各种工作创新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五)在作用发挥方面,使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能够指导本校或全省辅导员开展实践创新和工作研究,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通过对工作室的指导和培育,使工作室成员在理论水平上有强化,在工作实践中有突破,在工作实效上有提升。
(一)培育工作精品。工作室以培育工作精品项目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目标,针对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难题,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探索破解各种难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须完成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并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1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带领工作室成员出版学生工作类专著1部;或以我校为著作权单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三)培养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引领全校辅导员围绕“三辅三主六导四员”,践行“一线规则”,回归主责主业,提升专业素养。
(四)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周期内至少承担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第四章领导小组。
第六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遴选小组,遴选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家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第七条遴选小组负责指导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辅导员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遴选小组负责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及时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第八条学工部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工作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工部思政科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经费由学校提供。
第五章建设方向及命名。
第九条每个工作室应明确1个建设方向。具体内容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分类,结合本校特点和工作室成员工作特长凝练提出。工作室的设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靶向建设,实实在在研究和解决困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些问题。
第十条工作室以建设方向命名,由遴选小组评审立项后进行建设。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只设立一个。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名称。每个工作室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遴选小组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学工部对该工作室进行正式挂牌。已经挂牌的工作室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学工部将根据需要赋予工作任务,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六章人员构成及职责。
第十一条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由主持人任命,报遴选小组办公室备案),团队成员6-10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工作室。
(一)主持人申报条件。
1.原则上为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及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将研究成果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学生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1部;(3)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且所带学生团体或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4)主持运行过与学生事务相关的工作室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主持人主要工作职责。
1.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2.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和良性发展。
3.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第十三条工作室成员构成及职责。
(一)成员构成。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一线专职辅导员占比80%以上,须有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并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格局。
3.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2名的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4.每个工作室可以以勤工助学形式聘请不超过2名(不占用团队人员名额)的学生科研助理协助工作室运转,科研助理的聘期为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续聘1年,聘期结束后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发放聘书。
(二)成员职责。
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七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请变更支持人,新主持人主持工作室建设时间不得少于建设周期的一半,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
第十五条工作室成员确定后,一般不得脱离工作室岗位。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务职级晋升上给予优先考虑。在工作室构建完善时,优先选派部分优秀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交流以及各项评选。在全省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评选中,将辅导员参加工作室情况作为重要参评条件。验收为优秀的工作室,授予工作室主持人“西安财经大学名优辅导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十六条工作室是辅导员开展育人实践探索、培育输出精品项目的实践平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平台。学校将工作室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到辅导员“双线晋升”业绩范畴,与同级别的教学、科研成果同等认定。
第十七条辅导员工作室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室构建完善、具备一定资质时,应积极承担学校相关部门委托的一些活动项目。
第十八条工作室建设周期完成相应成果并验收为优秀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继续申报,获批后学校予以经费支持。验收为合格的,自筹经费运行工作室。
第八章申报程序。
第十九条工作室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条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上交遴选小组办公室。由遴选小组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组织实施遴选,确定公开答辩名单。遴选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答辩会,申报者就工作室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并接受评委提问。遴选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最终择优评定不超过2个不同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工作室命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工作室名称)辅导员工作室”,授予匾牌。
第九章成果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所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成果及其他能够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均纳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室成果公布时须标注“西安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成果”等字样,其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法律法规和西安财经大学相关规定处理,西安财经大学具有使用权和推广权。一切成果如未按规定标注的,在考核时不予认可。
第二十三条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主持人及成员要坚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章条件保障。
第二十四条学校为每个工作室提供30000元/周期的经费支持,经费按照预算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考察等。
第二十五条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场所,帮助主持人做好宣传工作;学工部网站首页设置辅导员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第十一章评估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年度考核。每个建设年度,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报送遴选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评估,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年度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工作室团队或个人,成功立项厅局级及以上思政类研究课题1项;
2.组织1—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
3.积极参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课题研究的申报,并被立项;
4.做好辅导员本职工作,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要达到学校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终期评估。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验收,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避免工作室重科研轻实践等建设方向上的偏差。对验收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进行正式命名,并择优推荐参加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验收不合格的,可延长1年再进行验收,延长期间学校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时间后仍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主持人3年内不得再进行申报。
(三)过程管理。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工作室: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2.违反师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
3.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十二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学工发〔2017〕3号)同时废止。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七
10月28日名师工作室进行了第一次活动。这次活动主要内容是:制定20**——20**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围绕的主题是“细化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
1、现状分析。
在国家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大背景下,作为教师的我们只有上好每一节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才能落实这一要求。可是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真正让有限的40分钟实现最大化的教学效率,却很难做到。究其原因我们发现关键是制定教学目标的问题。当下许多时候,我们对每一节课教学目标的达成,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盲目性。对课程标准、年段目标、单元目标吃的不透,导致课堂教学目标针对性不强,总是要找时间把自己认为没有说到的内容进行补充。
(二)随意性。许多时候老师们不能深入解读教材,课堂目标跟着感觉走,每节课都是固定的模式,不仅教学效率不高,而且使得学生渐渐丧失学习兴趣。
2、紧跟教改步伐。
本学期,区教研室组织了“细化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的专题研讨活动,工作室制定这一计划,也是和我区的语文教学重点工作相一致的。
1、围绕“细化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组织讲座和讲课活动。
苗慧萍老师就中段如何“细化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进行讲座。
张丽霞老师讲示范课《盘古开天地》。
2、在第一学期每位成员首先选一课尝试进行教学目标细化。
工作室每位成员就自己所教的年级选一课进行教学目标细化,同时写出自己在细化目标时的思考与依据。
3、研讨交流细化目标。
针对工作室每位成员写的细化教学目标进行研讨交流。
4、阅读有关细化目标方面的文章及书籍。
5、第二学期继续围绕“细化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组织备课讲课活动。
1)工作室的每位成员都要认真细化每一课的教学目标。
2)王晓燕老师、刘标老师就这一主题进行示范课教学。
3)每位教师认真进行教后反思。
6、开始进行《基于培养学生学习素养为目标的小组合作学习方式的实践与研究》的课题实验。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八
为加快我县名师、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学科名师、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完善教师培养机制,按照《____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__年工作要点》,特制定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为指导,深化教师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名师带动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县级名师工作室1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6个,培养市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00名,形成一支结构均衡、梯次合理名师团队,带动青年教师群体研修,形成整体推进,共同提升的教师专业成长的良性发展机制。
(二)工作任务。
1、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加强专业指导,帮助学员提高专业水平,带动青年教师队伍发展。通过工作室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发挥名师及工作室成员自身特长和优势,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开展教师培训、理论探讨、教学研究与研讨、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验等教育教学活动,把名师工作室发展成为教师群组创新实践、教学科研、技能提高的基地。
三、人员组成及条件。
县级名师工作室由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担任主持人,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吸纳县内同一学科校级、县级骨干教师组成。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7名成员组成,本校教师人数不超过50%。
(一)主持人。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是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县有较高的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有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课题研究的能力,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4、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在职在岗。
(二)工作室成员。
1、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主持人与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
2、工作室成员包含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确定的主持人助手1名,工作室主持人助手需为本学科一线教师并精通信息技术。
3、工作室成员须是教学教研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有强烈的个人成长愿望,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功底,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够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
四、主要职责。
(一)提升师德修养。引导工作室成员成为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每学期开设和举办至少1次县级公开课、讲座或研讨会,在全县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科教学质量提升。
(三)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体教研活动,在三年周期内完成1项县级以上课题研究。开展与县外名师的学术交流活动,研究学习各地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学习。
(四)培养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培训任务,探索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骨干教师的新模式,促进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每学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2次送培送教活动,提升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五)加强网络教研平台建设。名师工作室要加强完善工作室的网络教研平台建设。每个工作室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不断充实更新内容,形成本工作室的特色,提高关注率、更新率。平台建设可包括:学科动态、学科教学课件、优秀教学设计、优质课视频、教学相关材料、学科教学研讨等基本栏目,同时根据本学科(专业)特色开设相应的特色栏目,并做到每周均有更新,不断丰富课程资源。
(六)制定规划和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室发展和个人成长各种过程性资料。要把工作室教研活动、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具体情况,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学术论文、经验总结刊载,课题立项,以及工作室网络、网页更新、点击、互动情况等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建立系统的业务档案,为工作室建设与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工作室主持人申报和评审。
1、根据县教育局的申报通知,由符合条件的名师主持人填写《____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请表》。
2、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向县教科所报送资料。
3、县教科所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教育局党组批准,通过后在教育局公众号上发文公布,并予挂牌。
(二)工作室学员申报和评审。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请,填写《____县名师工作室学员申请表》。
2、名师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可以自行确定1名擅长信息技术的同学科助手学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3、经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县教科所。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人选。
六、经费保障。
(一)工作经费。
名师工作室经费使用应按照《____省教育厅____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中小学师资培训经费使用的通知》(__教财20__年__号)规定执行。考虑名师工作室工作的特殊性,支出范围可包括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课题研究、举办讲座、跟岗实践、送培送教、学习考察、学术交流以及网站建设等。县教育局将经费纳入全县教师培训经费统一管理,原则上市级名师工作室每学年提供2万元经费,县级名师工作室提供1万元经费(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经费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工作保障。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并配备桌椅、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应适当减轻主持人的工作负担,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其参与工作室工作予以支持和保障。
2、县教育局将名师工作室作为本地优秀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推广示范的主要基地,纳入计划,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
七、组织管理。
名师工作室实行县、校共建共管。县教育局授牌,名师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室并挂牌。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
(一)县教科所负责名师工作室领导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的申报评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各学科教研员负责本学科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研究审议工作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大型学术活动安排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建立名师工作室研修项目专项管理档案。
(三)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接受县教科所和学校的管理。
八、考核评估。
(一)建设周期内,由县教育局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安排下一年度经费;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下一年度经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工作室主持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二)三年建设期满后,由县教育局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评估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九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是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领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为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石家庄市班主任工作的特色品牌,经研究决定建立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优化班主任人才结构,建立健全骨干班主任队伍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引领、示范、辐射和孵化功能,不断提升全市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提高班级综合管理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心理健康、业务精湛的优秀班主任队伍,为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创建目标。根据班主任专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工作室功能,培养一支在建班育人中勇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中青年骨干班主任队伍;总结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新时期班级建设的实践经验及理论成果;探索一个符合班主任成长规律、适应石家庄教育改革发展的班主任培养机制。
(二)创建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教育现状制定县(市)区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按照县(市)区年度发展3-5个工作室,有条件的直属学校年度发展1个工作室的目标,积极创建县(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每年度从中遴选命名20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一)培养功能。工作室要把人才培养作为第一要务,主动依托专家力量,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研修活动,促进每个成员的专业发展,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二)研究功能。工作室要围绕我市当前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对策,提升成员的反思和创新能力,形成研究成果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工作室要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提交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为全市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献计献策。
(三)引领功能。工作室要承担市级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任务,注重向其他学校、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通过观摩会、现场会、论坛、专题讲座、微信平台、网络博客等形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班主任工作优秀经验,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
(一)人员构成。每个名班主任工作室有1名带头人、10名以内成员(本校成员不超过工作室总人数的20%)组成。市级由市教育局组织遴选、审核和授牌。
(二)管理办法。每期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实行市、区(或直属学校)两级共建。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负责总体协调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考核和奖惩;工作室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过程管理,按照面向全市、服务学校、协同发展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成员,定期开展工作;工作室所在学校指派一名校领导具体管理,协助完成任务要求;带头人优先推荐参评石家庄市骨干教师、名师评选,优秀成员所带班级优先推荐参评石家庄市优秀班集体。
(一)带头人入选范围和条件。
4.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具备带教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经验。
(二)成员入选范围和条件。
1.在岗班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3.近5年来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或奖项,所带班级获区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参与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一)工作室带头人职责。带头人是工作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室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等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培训研讨等计划。
2.组建团队。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支持下,可突破地域局限招收成员,形成一个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能力互补、团结协作的团队,并指导成员制定个性化发展规划。
3.制度管理。制定并完善工作室的各项制度,为成员建立发展档案,定期对其考勤、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工作室档案,注重资料积累,定期向管理办公室汇报运行情况;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日常运行。指导确立重点研究课题,围绕研究任务与内容,组织并带领成员深入学习、讨论研究等,指导成员总结和反思,形成论文、书籍、课程、资源包等成果,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工作室的特色与风格。
5.成果辐射。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跨工作室、跨区域的交流活动,通过博客、微信、论文集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工作室的经验和成果。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成员是工作室建设的主体,承担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等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工作室建设和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并完成个人规划和目标,每学期末总结并在所属学校做现场汇报,进行二次培训,带动学校班主任共同提高。
2.遵守工作室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工作室的学习、科研、展示、整理档案、书写总结等各项活动,完成带头人所分配的任务和作业,与其他成员团结合作,为工作室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室在每学期开始前提交一次工作计划,运行满半年后提交总结和过程性材料。工作室运行满两年,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评,围绕工作室的自身建设、在培训指导成员成长方面的业绩、在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通过查看原始资料、听取工作室汇报、考评成员发展成绩、访谈学校意见、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室予以表彰,“不合格”将撤销工作室建制。
工作室满期后如需延期,必须考核为“优秀”等级,并符合相关条件,按相关程序再申报。对因岗位变动等不能继续担任带头人和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后,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可退出工作室,并按有关程序另行选拔。
(一)条件保障。名班主任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由其所在学校提供办公用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投影仪、照相机、电子白板等设备,并配置一定的专业书籍资料。
(二)制度保障。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班主任工作管理。为保证带头人履行好职责,带头人所在学校须为其适当减少一般性的日常工作。工作室所有人员所在学校要做到平均每周给予半天时间用于处理工作室业务,具体时间由带头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掌控。
(三)经费保障。工作室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三级共建,市教育局对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县(市)区教育局和工作室所在学校也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创建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长安、新华、桥西、裕华各2个;其他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各1个)。于20xx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市教育局415室,电子版发。
(二)市教育局成立专家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考评,评审结果公示一周通过后,正式命名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十
库。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的共享。
(1)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合作包容,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无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任何言行。
(2)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业绩突出。从事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并且今后三年内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
(3)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所带班级获得过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级称号。
(4)积极开展班级管理研究,承担过有关班级管理、德育工作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5)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能带领团队勇于探索,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指导和培育青年骨干班主任,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1)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合作包容,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无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任何言行。
(2)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业绩突出。从事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且今后3年内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
(3)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4)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二)产生确认。
1、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由个人申请经系和学生处推荐,由学校组织专家考察后确认。
2、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3-7名,由个人申请经主持人同意,报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批。
3、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工作室名称。
1、名班主任工作室受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处、团委、各系、教务处负责人任成员,由学生处负责名班主任工作室的运行、评估考核等业务工作。
2、名班主任工作室原则上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学校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班主任工作室工作进行过程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运行。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各班主任工作室。
3、学校为名班主任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用于教科研,购买图书资料、活动经费等。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享受相应的工作补助。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十一
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是中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深深体会到兰州市教育局建立兰州市“金城名班主任”的举措,为推动我市班主任工作水平迅速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挥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使工作室成为职业教育班主任学习的阵地,班主任专业发展的摇篮,班主任教育活动的基地、交流互动的平台;培养名班主任后备梯队,打造名班主任团队。使工作室成员成长为追求教育理想,有独特教育风格、教育方法、教育能力,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在本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职业教育名班主任,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质量作出贡献。
1.学习班主任教育教学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理念,提出新思路。
2.寻找班主任工作规律,提高班主任工作的实效。
3.以名班主任为主导,引领工作室全体成员,推进班主任教育课题研究。
4.以名班主任工作室为平台,邀请专家为班主任工作提高做指导性的辅导。
5.监督工作室成员是否敬业自律完成班主任各项工作。
1.20xx年3月组织全体成员确定20xx年工作计划,对20xx年工作做汇总,工作室建立健全简报及网站。
2.20xx年4月参加《班主任》杂志社在兰州举办的研修班,按时参加20xx年金城名师讲座活动,制定上报课题并申报。
3.20xx年5月组织成员参加工作室成员旅游学校的班主任组织的主题班会,继续参加20xx年金城名师讲堂的活动。
4.20xx年6月领衔**名班主任老师组织《中职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展示课。
5.20xx年7月与“**名班主任工作室”联合组织《快乐的管理班集》的座谈会。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专业化水平,探索新形势下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为进一步发挥骨干班主任的辐射指导作用,为青年班主任的工作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特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班主任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作室将以“研究的平台、成长的阶梯、辐射的中心、师生的益友”为工作宗旨,进一步发挥优秀班主任指导、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学习热点教育方法,优化班级管理手段,提高班主任综合素质,不断探索卓然有效的德育途径,为骨干班主任和年轻班主任的持续发展创造相互交流的条件,搭建共同成长的平台。
工作室的目标定位“打造名班主任团队”。成为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成长的助推器,成为骨干班主任的摇篮,成为老师们精神成长和专业成长的家园。通过专家引领、课题研究、校本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班主任学习、研修、实践和培训活动,不断加强班主任专业能力建设,使工作室成员成为班级管理的能手、德育科研的先锋。
(一)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身边班主任提升道德修养和学识水平,增强班主任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专业成长规划。工作室主持人负责指导工作室成员制订班主任专业成长计划,通过教育书籍共读、班主任工作共研、班会课集体备课、教育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及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成员的专业成长。
(三)专业理论学习。每个成员每学期必须深入研读至少一本由工作室主持人推荐的德育或心理健康专著、班主任专著,并在共同学习研讨中能灵活陈述,活学活用,表明自己的观点,并撰写一篇读书心得。
(四)示范引领辐射。通过示范性主题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沙龙等形式,促进全区班主任队伍的专业成长。
(五)课题研究实践。结合我区的教育实际,根据校情、班情,因地制宜开展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研究与实践,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和重建,不断完善自己的认识和行为,提升研究水平,及时总结经验,撰写教育随笔、案例、故事、论文、课题等。
(六)实现网络互动。在网络上进行推广交流,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和班级管理方法,提升全区班主任班级管理水平。每个成员都要有个人博客,并将此作为彼此日常联络的一个重要平台。工作室通过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在线交流等方式,启发教育思考,提升教育能力,促进青年班主任的专业成长,同时吸引更多的班主任参与相关问题的探讨。
(七)邀请名班主任。面对面地进行专题研讨,谈论困惑,探讨策略,剖析案例,分享经验,使工作室成员获得具体有效的指导。
(八)建立业务档案。一是要建立工作室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室发展和个人成长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二是建立工作室日常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严格按财务纪律和规定使用专项经费。三是及时总结工作室建设经验,探索新形势下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并通过会议、报刊和各种媒体途径,交流经验成果。
(一)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旨在扩大优秀班主任效应,引领一批骨干班主任和青年班主任在规范管理班级的基础上,向个性化、艺术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做好带队伍、抓项目、做展示、出成果等工作,使工作室成为促进班主任教育管理工作发展的平台。
(二)工作室立足于全区的骨干班主任和青年班主任,根据成员各自特点,骨干班主任向青年班主任提出发展性的定位建议,通过导、帮、带的开放型模式,提升青年班主任的专业技能和素养。
(三)工作室成员要通过以点带面的途径,搭建起班主任交流、学习、研讨、提升的平台,加大本工作室的影响力及辐射功能。
(四)建立并完善一整套管理培育机制,搭建网络交流信息平台,将工作室工作开发成一个可持续、可延伸的班主任工作系统,更好、更多地服务于全区班主任队伍。
(一)工作室例会制度。
工作室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讨论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二)工作室学习制度。
1.按时学习。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主学习为主,同时要根据研究方向,工作任务,确定主题,并利用工作平台交流学习心得。
2.按需学习。工作室成员在每学期自我发展规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按需有选择性的进行学习。
3.合作学习。工作室成员在每次活动中要相互支持,合作探究,资源共享,实现共进共赢的目标。
(三)工作室研讨制度。
1.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德育研讨活动。
2.工作室建立“每学期一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两周集体研究学习一次,形式多样地开展研讨活动。
3.工作室研讨问题要定好中心发言人,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其他成员要各抒己见,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4.工作室记录人要第一时间做好讨论记录,并分类整理存档,方便查阅。
(四)工作室考核制度。
1.考核形式。每学期结束后,主持人组织人员根据考核项目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评。
2.考核内容。主要从活动参与情况、工作室任务及相关科研课题完成情况、论文发表获奖、个人荣誉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考核结果。每学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考核达到“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室档案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选择一个成员专职兼管。
2.主持人要将工作室成员的个人发展规划、总结、听课与评课记录、班会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为课题研究收集资料。
总之,通过采取各种科学、有效、切合实际的培养措施,力争扩大名班主任效应,引领一批优秀班主任在规范管理班级的基础上,向特色化、名师型发展,创建特色的班集体,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水平,使工作室成为优秀班主任成长的摇篮,使工作室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工作室。为提升品质教育,打造品牌经开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十三
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周期内,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工作室,主持人为名班主任培养人选。通过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全面提高名班主任队伍的育人本领,通过选拔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班主任进行重点培养,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逐步培养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名班主任。
二、组建、运行程序。
(一)工作室的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班主任作为主持人自愿申报,经所在专业部逐级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二)学校公布确定的工作室名单,工作室拟订建设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双向选择遴选工作室学员。工作室主持人、学员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及考核评价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工作室挂牌运行,履行职责。
(五)工作室建设周期内,学校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评估;三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对工作室建设工作进行终期评估。
三、主要任务。
工作室要汇聚学校教育科研专家以及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学员各方面力量,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培养任务。工作室要把培养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青年班主任作为第一要务。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同时为名班主任培养人选,工作室成员为学校的名(骨干)班主任培养人选。工作室主动依托教科研培机构和专家力量,通过专家指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综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
2.科研任务。工作室要针对当前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坚持理论研修和实践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对策,提升学员的教育科研能力、反思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员由经验型班主任逐步成长为研究型、实践型班主任。
3.引领辐射任务。工作室要注重传播优秀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注重骨干培养与引领辐射相结合,推广优秀班主任培养模式,提升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总体水平。
(二)工作室主持人主要职责。
主持人是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学员的评价工作,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规划。负责制定工作室整体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培训课程计划。根据学员的发展水平、班主任岗位实际及专业成长需求,指导学员制订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和培养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2.组织团队学习。负责工作室日常学习、课题研究和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室开展相关专题性学习、外出考察和培训。
3.注重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考勤制度。加强过程管理,注重过程性材料的积累,定期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学员研修档案,定期向学员所在学校反馈其学习情况;对缺勤三分之一以上的学员,不再作为工作室成员继续培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突出实效。要立足实地,以班主任一线工作岗位为实训基地,开展相应学段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要聚焦一线实际情况,以班主任工作面临的问题作为重要实训资源,选择确立具体项目或课题进行对策性研究,提供**难题的策略和方法,指导学员总结、反思和提升,开发建设实训课程资源包。
5.成果辐射。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定期组织跨工作室、跨区域的推介交流活动,鼓励学员通过博客、微信等网络媒介,交流分享学习体会、实践随想。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工作室的有效经验和成果,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名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包括专家指导团队授聘、审核备案、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宣传推广等。
2.充分利用工作室的优质资源,推动本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保障工作室的正常运转,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3.评估考核。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要制订考核评估细则,组织专家组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对中期考核不到标的取消资格和经费支持;三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对工作室建设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通过评估考核的工作室,其主持人授予“名班主任”称号,工作室合格学员为学校骨干班主任,为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认定校级培训学分,其中优秀学员优先推荐为下一批名班主任主持人。
(二)条件保障。
1.学校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着力发挥名班主任引领与研究指导作用。
2.学校为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学员的工作时间、提供外出学习机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3.工作周期内,学校每年为各工作室核拨专项经费。工作室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用于培训研修活动、课程资源开发、专家指导、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经费的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评选条件和任务要求,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班主任积极申报,营造班主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以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为契机,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制度,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名班主任培养工作。
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我市在岗班主任,具备6年以上(含6年)班主任工作年限,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能全面掌握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建班育人的过程中既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又能善于管理,主动利用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形成工作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近5年来,在国家、省、市组织的班主任基本功比赛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推荐。
三、在班主任工作领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能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注重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所带班级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荣获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创新实践能力。根据职业学校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科学研究与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形成鲜明的工作风格。近5年来,曾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教科研课题研究或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者优先推荐。
五、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活动育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德育活动等竞赛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参与“职教义工”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活动组织和沟通交流能力,能带领团队勇于探索,能聚焦现实问题,服务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和孵化作用,指导和培育中青年骨干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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