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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一
合同编号:
甲 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乙 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 国内水运/国际空运/ 仓储/订舱/报关/ 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在托运货物前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见附件)如实地填写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 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 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 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 30 日前向乙方以 汇款 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 3 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1 %的违约金。
八、 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 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用 文签署,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二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
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签字盖章)。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三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3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____________________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简称维修服务中心),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作互利基础上拟定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业务范围:
(1)办理_______用户购买乙方电罗经后的保用手续;
(2)承接_______用户使用乙方电罗经的修理业务;
(3)介绍乙方电罗经的性能结构以及使用保养等常识;
(4)逐步介绍乙方其他电罗经性能和用途及使用情况。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辟出100平方米面积作为维修服务中心专用铺面(详见附件:1)。乙方负责铺面的装修、布置、提供陈列用的样机和模型、广告、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所需材料、工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为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乙方派遣有维修经验的技术人员为甲方培训__名维修人员,直到甲方维修人员全部掌握维修技术为止。乙方并定期派员对甲方修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要提供新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两人负责维修服务中心的`维修业务。铺面的租金、工作人员的薪金,水电杂费(不包括宣传用的霓虹灯所耗费用)及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征收的税务等费用每月共计约______h、k、d、(大写: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6、对于保用期内乙方产品的维修:
(1)零件更换,由用户签证后,零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修理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修理量报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用,暂定小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大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_(详见附件:3)。
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陈列样机等到达_____________口岸后负责提运、验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来往帐目,外汇结算每3个月结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总结算一次。
9、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3个月作为维修中心筹备期,双方按协议书的要求分别进行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开幕。
10、本协议书自开幕之日起暂定为1年,如进展情况双方满意,可继续延长期限并提前3个月双方进行洽商。在协议终止时,甲方需归还乙方存有的样机、维修工具,备品与技术文件。
11、甲方为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但不得弃用另改商标。在使用该商标时,甲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标记或商标一起使用。本协议书终止时,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
12、合约期内,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同类产品的业务与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竞争。
13、在执行合约条款中,双方在洽商过程中如未能解决时,可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14、本合约正本为中英文本,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随时洽商补充修订。
16、本协议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会批准,(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扩大业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后报原批准单位同意后生效。
________工业进出口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五
经甲乙双方协商,协信·天骄名城三期商业土石方外场运输交由乙方承运。
一、外场运输车辆单价及车辆斗容量。
1.外场运输汽车斗容量为18立方,每车单价为135远。
二、运输过程及倾倒地点责任认定。
1.外场运输单价包含的费用为(渣场费、环卫、路政、城管、综合执法、交警)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运费中。甲方不承担渣车出工地冲洗槽后所产生一切经济费用及法律责任。
三、供油方式及付款方式。
1.内转运输车辆用油由甲方提供,油料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提供给乙方。付款时将当月所用油量总价扣除,后结算。付款方式按业主付款方式一致,为80%。
2.汽车及油料,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照看及管理,产生的被盗及安全责任,乙方自行负责。
3.渣场推土机及装载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运渣造成停工,超过3天,则按照每天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六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托运方与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运输地点及运费、结算方式。
货物信息:双方签订《运输协议书》确定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运输地点。
货物运费:具体运费托运方进行市场调研比价后,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以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格为一般当地市场价格。
结算方式:货物安全无损并及时运达目的地,经接货方验收完毕,凭收货方签认的回执单结算运费,承运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到托运方财务部门挂账付款,付款视托运方资金状况分期分批支付。
第二条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承运方保证运力,提供安全、快捷、规范的服务。
2.有权派专人跟车对货物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3.托运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
4.在承运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方有权要求承运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由于临时变更所造成的费用双方协商后结算。
5.因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承运物资损失,托运方有权向承运方按实际损失索求赔偿,并要求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条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所提供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道路行驶与作业条件。
2.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工资、罚款等一切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承运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安全、及时的完成运输任务,如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每拖延一天扣500元运费。
4.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机械事故责任。
5.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保卫和保护工作,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损失。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托运方及收货方本身的过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其他相应损失。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七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八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九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 月 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付款;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十)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签约地:
甲方: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一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
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签字盖章)_________。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二
合同号: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月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发地目的地数量(吨)运价(吨/元)说明。
万方板业(虎山)江苏常州103。
万方板业(虎山)江苏张家港。
万方板业(虎山江苏无锡108其它江苏各地。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月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年月日;2013年月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五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
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签字盖章)。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六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
委托书。
》(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七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进出口的货物运输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协议。
一、业务范围: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务:____________。
1、国际,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2、国际,国内内河或海上运输业务;
3、办理公路运输业务;
4、办理铁路运输业务;
5、办理监管车,拖头运输,仓储等业务;
6、提供收,送货物的服务;
7、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8、提供代办保险,产地证(co),普惠证(forma),熏蒸证书,货物商检等。
9、提供其他物流及贸易进出口服务。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之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国际航运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国际公约和惯例、属国家非违禁品。
2、乙方应提供优惠合理的运价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出运的货物,须提前向乙方订舱,甲方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每票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须按booking所预订的日期安排货物出运,并如实告知甲方运输安排的相关事宜,如航班资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变则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改变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于乙方操作失误导致货物延迟到达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乙方需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负责;若由于甲方责任导致货物不能及时出运,客户提出索赔和折价等要求,甲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4、乙方应在货物出运后的第一时间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单给甲方,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对提单进行核对,乙方有责任保证提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5、甲方对已交付的货物有知情权,在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若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6、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7、在收货人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单或提货证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货物私自放给收货人或收货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乙方承担。(收货人办理收货手续时间超出当地法律规定的时间,或因当地法律不健全导致,或当地政府行为除外,但乙方有义务就相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8、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核销单,装箱单,发票,成交确认书,报关委托书等)连同甲方的货物进行报关,并保证不将甲方的报关资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货物的报关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一切责任。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销退税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退税联,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委托书或提单等。
9、货物抵达目的地发现货损,丢失等情况时,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有关索赔的问题;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10、如双方在运输服务上发生纠纷,应积极寻求正当的解决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甲方货物。
11、关于赔付事宜:____________赔付应包括货物的申报价值,出口费用,运费及甲方客人的索赔等,具体情况将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三、费用及结算。
1、乙方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
2、甲乙双方为月结单位,以人民币结算。
3、乙方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并于当月15日前将上月运费汇入甲方账户,若涉及到外汇结算,汇率以汇款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中间价为结算依据结算。(海运的汇率以双方事先约定的为准)。
5、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3%的违约金。
四、违约责任。
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2、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5、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6、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
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五、终止协议,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结清有关费用和交割相关文件。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诉诸法律。
七、本协议书将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如有异议,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八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____________________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简称维修服务中心),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作互利基础上拟定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业务范围:
(1)办理_______用户购买乙方电罗经后的保用手续;
(2)承接_______用户使用乙方电罗经的修理业务;
(3)介绍乙方电罗经的性能结构以及使用保养等常识;
(4)逐步介绍乙方其他电罗经性能和用途及使用情况。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辟出100平方米面积作为维修服务中心专用铺面(详见附件:1)。乙方负责铺面的装修、布置、提供陈列用的样机和模型、广告、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所需材料、工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为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乙方派遣有维修经验的技术人员为甲方培训__名维修人员,直到甲方维修人员全部掌握维修技术为止。乙方并定期派员对甲方修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要提供新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两人负责维修服务中心的维修业务。铺面的租金、工作人员的薪金,水电杂费(不包括宣传用的霓虹灯所耗费用)及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征收的税务等费用每月共计约______h、k、d、(大写: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6、对于保用期内乙方产品的维修:
(1)零件更换,由用户签证后,零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修理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修理量报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用,暂定小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大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_(详见附件:3)。
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陈列样机等到达_____________口岸后负责提运、验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来往帐目,外汇结算每3个月结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总结算一次。
9、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3个月作为维修中心筹备期,双方按协议书的要求分别进行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开幕。
10、本协议书自开幕之日起暂定为1年,如进展情况双方满意,可继续延长期限并提前3个月双方进行洽商。在协议终止时,甲方需归还乙方存有的样机、维修工具,备品与技术文件。
11、甲方为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可以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但不得弃用另改商标。在使用该商标时,甲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标记或商标一起使用。本协议书终止时,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
12、合约期内,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同类产品的业务与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竞争。
13、在执行合约条款中,双方在洽商过程中如未能解决时,可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14、本合约正本为中英文本,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随时洽商补充修订。
16、本协议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会批准,(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扩大业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后报原批准单位同意后生效。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十九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二十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篇二十一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进出口的货物运输工作,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务:
1、国际,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2、国际,国内内河或海上运输业务;
3。办理公路运输业务;
4、办理铁路运输业务;
5、办理监管车,拖头运输,仓储等业务;
6、提供收,送货物的服务;
7、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
8、提供代办保险,产地证(co),普惠证(forma),熏蒸证书,货物商检等。
9、提供其他物流及贸易进出口服务。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之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国际航运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国际公约和惯例。属国家非违禁品。
2、乙方应提供优惠合理的运价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出运的货物,须提前向乙方订舱,甲方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每票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地及操作等要求。
3。乙方必须按booking所预订的日期安排货物出运,并如实告知甲方运输安排的相关事宜,如航班资料,船名航次等,如需改变则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改变航班或航次等安排,或由于乙方操作失误导致货物延迟到达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乙方需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负责;若由于甲方责任导致货物不能及时出运,客户提出索赔和折价等要求,甲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4、乙方应在货物出运后的第一时间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提单给甲方,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对提单进行核对,乙方有责任保证提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5、甲方对已交付的货物有知情权,在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若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6、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7、在收货人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或取得任何形式的提单或提货证明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货物私自放给收货人或收货人以外的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乙方承担。(收货人办理收货手续时间超出当地法律规定的时间,或因当地法律不健全导致,或当地政府行为除外,但乙方有义务就相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8、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核销单,装箱单,发票,成交确认书,报关委托书等)连同甲方的货物进行报关,并保证不将甲方的报关资料用作非甲方指定货物的报关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用途,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一切责任。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取回甲方核销退税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退税联,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委托书或提单等。
9、货物抵达目的地发现货损,丢失等情况时,如不是由乙方造成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有关索赔的问题;如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10、如双方在运输服务上发生纠纷,应积极寻求正当的解决方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甲方货物。
11、关于赔付事宜:赔付应包括货物的申报价值,出口费用,运费及甲方客人的索赔等,具体情况将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三、费用及结算。
1、乙方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
2、甲乙双方为月结单位,以人民币结算。
3。乙方应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并于当月15日前将上月运费汇入甲方账户,若涉及到外汇结算,汇率以汇款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中间价为结算依据结算。(海运的汇率以双方事先约定的为准)。
5、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6、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3%的违约金。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2、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5、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6、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五、终止协议,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结清有关费用和交割相关文件。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诉诸法律。
七、本协议书将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如有异议,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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