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日论文(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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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论文(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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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问题所在,并且提出解决方案。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突出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行业前沿信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对未来的展望和思考。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一

国际档案日起源于庆祝2019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今年的主题是“档案与民生”下面小编简单介绍国际档案日的由来,希望大家喜欢!

“国际档案日”是由国际档案理事会发起设立的。1948年6月9日至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会上通过了理事会的第一份章程。章程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

2019年11月,为了庆祝2019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纪念日,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年度全体会议并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月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档案作为保护、研究和展示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和人类环境物证的文化教育和传播载体,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展示文明成就和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档案在保护、研究和展示民族无形遗产,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和传承人类历史文化无形遗产,是人类的共同历史使命。

1、继续做好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积极推进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2、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4、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

5、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6、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7、围绕经济建设,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8、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面发展档案事业。

9、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10、建立健全三农档案,满足农民群众对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11、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档案,满足村民自治需要。

13、建立健全农民(户)档案,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

14、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长期任务。

15、全面提高村级档案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7、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18、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19、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20、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2、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23、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24、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25、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26、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27、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29、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监管,积极推进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30、继续推进机关档案年检和目标管理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二

国际法是各国公认的调整国家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简单地说,国际法就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它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而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法是国家之间以协议的方式制定的。

(3)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主要依靠国家本身的行动。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第一次出现、确立并获得法律效力的地方或事实。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的协议,是现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国际条约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存在,从内容讲可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一般国际法的渊源。造法性条约的主体涉及到世界性的内容,它的缔约者是开放性的,各国都可以参与批准、制定,这样的条约可以长久性地存在,它有普遍的意义,是直接的国际法渊源。契约性条约一般指两个或少数几个国家只为他们之间特定的事项达成协议,没有世界性的意义,不直接产生一般国际法规范,并不直接成为国际法渊源。只有经过发展,该条约所载规则被反复采用并得到公认,或构成国际习惯后才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习惯是各国在反复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它是指被各国接受为法律的国际实践或通例,也就是在国际实践中形成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如外交特权与豁免、国家责任等。

构成国际习惯必须具备两个主要因素:一是有通例存在,即国家间长期的、反复的、广泛的、一致的作为或不作为,就是所谓的“物质因素”;二是通例被各国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国家把通例认为是法律规范,就是所谓的“心理因素”。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彼此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1)立法方式不同。

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在它们之上没有一个超越国家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因此,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主要由各国家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制定(国际条约),或由主权国家明示或默示承认而确立(国际习惯)。而国内法则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2)生效条件不同。

国际法必须得到国家的承认方能生效,得到国家的承认就意味着得到该国国内法的承认,它是体现各国家的集体意志的.。而国内法则是由该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经过该国一定人数的公民通过即发生效力,它体现的是该国的国家意志。

(3)适用范围不同。

国际法一旦生效,其适用范围是世界上明确承认国际法的所有国家;而国内法则只适用于该国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国际法是国际社会的法,它只调整国际关系,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之间,或者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内法是调整一国权力下的国内成员之间关系即自然人之间、法人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实体间的关系。

(4)强制方式不同。

国际法的强制执行只能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强制措施来保证。一旦有人破坏国际法,某个或者几个国家,甚至也可能是整个国际社会就会遭到非法侵害,这时就需要整个国际社会联合起来,制止打击违法行为,使国际法得到维护和执行,使违法者回到国际法的立场上来。国际上虽然有国际法院,但它没有强制管辖权,因此国际法的实施除依靠各国自觉遵守外,主要依靠国家本身的力量。国内法依靠国家权力之下的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和国内的军队来保证遵守和执行。

国内法有时也可以变成国际法,其成立的条件是该国内法要得到多数国家的承认;同时,国际法可以根据自身的性能渗透到国内法当中,成为该国内法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宪法和一般法律的规定,国际条约是我国法律的组成部分,它们低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但与一般法律冲突时,优先执行国际法。如果不遵守、执行国际法,就要承担国际法律责任。

1.确立辨明国际问题是非曲直的标准和法律依据。一方面,国际法作为行为规范,为各国间互相交往提供了行为标准,各国应该以国际法为依据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以国际法为标准评判自身行为的对与错。另一方面,国际法作为审判规范,是裁决是否脱离和违反国际法的审判标准。国际法要求各国予以遵守,但违反甚至破坏国际法的行为并非就是否定了国际法存在的价值;相反,国际法的作用之一,就是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使有关的国家承担法律责任,从而更好地保证国际法的实施。

2.规定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减少国际纠纷。国际法是主权国家通过一致协商制定的法律,任何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发达程度如何,都必须遵守国际法,不允许有超越国际法的特权国家存在。一方面,国际法是各国家参与制定的,遵守国际法意味着国家遵守自己所制定的法律,从维护国家自身的意志和利益出发,国家愿意自觉地用国际法对其行为进行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单个的国家不可能制定国际法,国际法是世界各国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如果一个国家破坏了这种由各国协商制定的国际法,其他国家为维护自身或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就要单独或集体采取行动制裁违法者,以相互约束的方式确保国际法的实施。

3.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建立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便明确国际责任。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确立世界各国在国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规则。在国际法中,特别是在一些造法性的国际条约中,直接为国家规定了权利与义务,国家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国际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国家内政等,既是国家的权利,同时又是国家的义务。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是国家的重要属性,国际法将国家间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赋予法律上的约束力,由各国予以遵守,有利于防止战争与冲突,保障和平与发展,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国际秩序,促进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三

摘要:

本文从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的双语教学实践现状出发,阐述了双语教学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必要性,指出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考虑到国际法课堂教育的特殊性,应当提倡双语教学,并针对改革面临的问题从选用教材、师资力量、水生英语水平、课堂教学模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字:

双语教学;国际法教学;师资力量;课堂教学模式。

1.什么是双语教学。

双语教学在英语中称为“bilingualeducation”,世界语言学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学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目前国内外关于双语教学的定义林林总总,没有定论。鉴于我国双语教学实际情况,本文所探讨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是指采用英语和汉语进行的法学学科教学。

2.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2.1顺应时代的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长,对外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发展迅猛,这就需要大量既有扎实法律专业基础又熟练掌握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此时代背景下,教育部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并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这就明确要求各高校将双语教学纳入教学实践,使得双语教学成为必要。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学的分支不同于自然学科的客观性与确定性,法学是一门具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学科,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而德国则属于大陆法系。再加上各国的文化差异、风俗习惯不同而形成的法律制度、规则等更是大相径庭。

其次,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不同于国内的民法、刑法等处理的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关系,国际法更多涉及的是各国签订的条约、国际惯例等。又由于国家之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尤其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术语众多,所以仅掌握一门语言是不够的。鉴于国际法本身的特点,运用双语教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3.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以及改善方法。

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要想提高科研能力,写出一流的文章,必须对国外最新的专业资料进行研读,若不全面强化自身英语语言能力,就无法形成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优势,也不能胜任相关实务工作,其专业实践能力就难以得到提升。因而,无论是从培养目标还是专业特点的角度看,都应引入双语教学,目的是在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基础上来全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3.1选用教材。

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是进行双语教学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关于法学双语教材的选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关于法学双语教学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教材,国内存在有三种观点:一是引进原版教材,二是使用现有的统编法学教材,三是编写适合国内法学双语教程的教材。笔者认为,直接引进原版教材,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不利于教学的进行。外文原版教材多晦涩难懂,尽管原汁原味,但学生理解困难。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由中国学者编写适合国内使用的双语课程教材。世界上首本用英文写作的中国国际私法专著是霍政欣的《privateinternationallawinchina》。应当注意的是编写双语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且应当正确处理双语教材与统编教材的关系,两者应形成互补的关系,教材难度应当适中。

3.2师资力量。

双语教学最核心的'影响因素当然是教授课程的教师们英语水平的优劣。这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但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的老师大有人在,口语流利、通过专业八级的英语高级人才也不在少数,但真正能将两者结合,在教学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的人却少之又少。而高英语水平的人才,法学专业基础一般较薄弱,知识理论深度不够。

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应该是外语水平高,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要培养出数量相当可观的此类教师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有一个长远的培养计划。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此类项目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刺激各高校有动力开展这样的工作,高校也应当创造条件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英语能力的培训。有条件的可以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外学习,利用国外丰富的教学资源;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国内外学者的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3学生英语水平。

双语教学的开展,也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密切相关。但是与我国教学的投入相比,我国的外语教学效率并不高。缺乏语言环境、教材脱离实际生活等原因导致我国“哑巴英语”、“聋子英语”的现象比比皆是。

具有扎实的英语功底以及法学基础是学生参与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一部分研究生已经具备相当的英语水平,使其法律英语水平更快提高的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布置一定量的国际法相关的翻译作业。学校也应当为推进双语教学设计校园环境,如开设“英语角”,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也可邀请外国法律专家开设讲座,形成良好的学习法律英语的氛围等。只有这样从校园环境出发,才能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和推广铺平道路。

3.4课堂教学模式。

研究生课堂不同于本科。本科大多进行的是基础的普及性教育,班级人数一般较多,以大课为主。一般采用灌输式教育,而研究生教育由于人数较少,多以小课为主专业性强,更注重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大部分研究生的课堂仍旧多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缺乏必要的沟通,尤其法律专业知识本身具有不小的难度,再用全英文的教材上课,学生本身也容易丧失兴趣,事先不预习功课更加大了授课的难度。

要使双语教学事半功倍的顺利开展,必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研究生课堂由于人数较少的缘故,课程设置可更加灵活。课堂除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可以采用学生分组讨论、老师最后总结的方式,这样学生掌握课堂的主动权,在上课前查找文献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围绕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讨论,这样采用英语对话的形式,创造了说英文的环境同时又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学术沟通。在这样的课堂上,应当尽量少纠结于英语句子本身如何翻译、语句结构、语法问题等,重点应当放在法律语言的语言特点分析上,以及采用法律专业课堂所用的教学方法,如法律条文的理解、司法实践操作以及法学著作的研读等。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双语教学仍旧处在摸索阶段,且存在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学生和整个教育大环境的配合。但是更多人越来越意识到双语教学的重要性,随着大家更多的关注双语教学领域,相信双语教学的普及以及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也为日益国际化的中国培养更多的外语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李燕.美国双语教师培训制度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华东师范大学,2004.

[2]邵津.国际法(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郭玉军,乔雄兵.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思考[j].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4]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四

广大市民朋友:

档案是每个国家、每个组织和每个人在历史进程中的真实记录;档案从远古走来,向未来走去。她看似遥远和神秘,却与我们息息相关——幼儿时的成长档案,求学时的学籍档案,参加工作后的职工档案,成家立业后的户籍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各种社会保障档案等等。档案在工作查考、存史留凭、权益保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不经意间已成为我们工作、生活的组成部分。档案与人类演变一直相伴,档案必将一直与你我相伴。

每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值此节日来临之际,我们倡议大家:重视档案、关注档案、保管利用好档案,做档案的倡导者、实践者、先行者,让档案---与你相伴。

如果你是档案工作者,档案与你相伴。清苦、默默无闻,是你岗位的写照;爱岗、敬业、坚忍不拔、矢志不移,是你岗位的追求;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安全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是你岗位的要求。按规范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编研、利用等环节,是你岗位的任务;关注民生档案、重大活动档案,是你岗位的重点领域;档案库房,是你岗位的主阵地;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盗、防光、防虫、防水,是档案的“生命保障”。学好业务、干好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是你赢得老百姓口碑、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如果你是档案利用者,档案与你相伴。这时的档案,已经不是一张泛黄的纸,而是你要找寻的历史印记。或许你已经为它四处奔走了多时,或许你为它消得人憔悴。利用档案时,请你带上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告诉档案管理人员真实的利用目的,尽力提供更为准确的时间、事件等线索,充分信任档案管理人员,静下心来等待档案的出现。

如果你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你相伴。你会感到自豪,因为你是形成档案的主力军,是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你每天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研究成果、发明创造等,都是档案来源的主渠道,内容涉及人事、民生、政务、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等方方面面。形成好、收集好、整理好、移交好你手中各类载体形式的档案资料既是你的权力,也是你的义务。

如果你是村、社区工作者,档案与你相伴。村、社区是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服务好村(居)民是你的职责。村(居)档案工作“三有”(有档案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室)的落实需要你;村(居)民的农户档案、居民档案、低保档案、土地承包档案、社会保障档案、救助档案等的建立依靠你。

如果你是民营企业业主,档案与你相伴。档案是见证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过往的依据。档案是你企业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维护自身权益的客观要求;是你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是展示你企业文化的生动媒介,是提炼你企业价值理念的素材,是你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中,你应注重对资产产权、商业信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客户信息和企业文化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注重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档案,收集保管好职工的履历、鉴定、工资、考核、技能评定、奖励和处分等文件材料,注重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档案的收集和传递。

如果你是单位部门领导,档案与你相伴。你是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开展好坏的决定因素。因为你才能最终决定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为此,你应定期听取单位档案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推动档案工作同部门发展相协调。

如果你是学生,档案与你相伴。你能回忆起小学的童真,初中的快乐,高中的充实,大学的精彩吗?成长档案可以告诉你。成长档案记录了你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有你写给自己的寄语,有你对学习的感受、感悟和收获,有你对具体事物的看法和评价。试想,多年后的一个午间,你手捧香茗,手指在你的成长档案上一页一页拂过,将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如果你已为人父母,档案与你相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都有其兴起和发展的轨迹,家庭成员都有自己成长的历程,承载着家庭及成员兴旺发展的每一份证件、票据和资料,都印证着家庭的脚印,诉说着家庭的酸甜苦辣,折射出社会的发展变迁……这些,都是家庭档案所在、所系、所为。请你抽出一点点时间,把散存在家中书柜里、抽屉里乃至办公桌里的家庭印迹,如家庭成员的日记、书信、书画作品、照片、各种证书、证件、票据等,用科学的方法对其整理和保管。让家庭档案成为你生活的好帮手,成为展示你家庭精神风貌的窗口。让良好的家风以档案的形式代代相传。

如果你是位老者,档案与你相伴。健康档案记录着你一生所有生命体征的变化,内容包括你的生活习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体检结果及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等,它在你身旁;社会保障档案记录着你的每一次待遇的调整变化,它在你身旁。

…………。

市民朋友,不管你年少还是年长,不管你现在从事何种职业,你书写别人档案的同时,你的档案也同样被他人书写着。档案离不开你,你离不开档案。

请重视档案、珍惜档案、关注档案,让档案---与你相伴!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档案局。

20xx年6月3日。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五

家是温馨的港湾,它使我们疲惫的身心找到了归宿;家是人生的学校,它教会我们怎样做人;家是甜美的小屋,演绎着人世间最真最美的爱情故事;家是成长的摇篮,它延续了人类生命的永恒……家给了我们整个世界。当新生活开始的时候,当生活之路向未来无限延伸的同时,真实反映您家庭生活的历史记录——家庭档案也相伴而生了!

一张张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记述着您求学探索的足迹;一份份工作报告、论文、手稿,诉说着您一生不变的追求;一张张照片,留下了您如意人生的美好瞬间;一个个荣誉证书,成为您奋斗历程的光辉写照;一个个家氏族谱,如一棵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象征着华夏子孙绿叶对根的思念。家庭档案就像五彩斑斓的生活一样丰富多彩。家庭房产证、契税证、结婚证、电器说明书、个人病历等等,等等。

也许您并不经意,但它们却真实地存在于您的生活之中,并于无声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是吗!当您购买的物品需要退回或更换的时候,购货发票会坚决地捍卫您的权益;当您择业求职时,学历证书就是您学识水平的有力佐证;当家用电器出了毛病,只要有了设备档案——电路图,就如同有了指南针,故障迎刃而解。这就是档案的“一纸千金”的价值所在。

凡此种种的家庭档案,在一些家庭中犹如一颗颗散落的珍珠,宝贵但无序。生活中经常出现“急需时却找不到”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用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加以整理和管理。为了促进家庭建立档案,推动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文化品位,南浔区档案局结合20xx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会同南浔时报社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家庭建档示范展示、家庭建档有奖征文等活动,编印了《南浔区家庭建档指南》,制作了适应家庭生活管理需要的家庭档案盒,为家庭建档提供装具支持。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服务,能使您对家庭建档给予适当关注,投入一点时间,花一点精力,把您散存在家中的家庭档案,进行认真地整理,科学地保管起来,使家庭档案成为您生活、工作的好帮手,成为展示您家庭精神风貌的窗口。

如果在家庭建档方面您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的话,请拨打电话,我们将以最大的热情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愿千千万万个家庭都能建立起家庭档案!愿家庭档案伴随您成就事业,完善人生,并带给您及您的家人永远的幸福与快乐!

20xx年6月。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知道12月3日是什么日子吗?是“世界残疾人日”。1992年10月16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把每年的12月3日定为“世界残疾人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电子沟通”。

据国际残疾人机构统计,全世界约有5亿多残疾人,而我国约占6000万左右,由于残疾人自身功能障碍,使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许多困难,使他们成为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更是一个需要关心和帮助的弱势群体。因此,关爱残疾人的困难,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此我代表六(4)中队向全体同学提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增强关爱残疾人的责任感。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积极行动起来,尊重残疾人,关心残疾人,服务残疾人,帮助残疾人。让“以人为本、相互关爱”的理念在我们的血液中流淌,让长茂小学的每一天都充满爱心,让长茂小学的每一颗心都流露真情。

二、从我做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仅要自己行动起来,还要让更多的人都加入我们的行列。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把关爱行动落到实处;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用生命中的全部热情和力量,关爱所有我们需要关爱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为残疾人事业尽一分心、出一份力;让我们打开心扉,赤诚相见,与人为善,放飞爱心,把长茂小学变成温馨校园。

三、从我做起,向身残志不残的残疾人学习,共建和谐社会。战国时期的孙膑下肢残疾,却写下了著名的《孙子兵法》;酷爱音乐的阿炳虽然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盲人,但谱写出许多名曲,《二泉映月》就是其代表作品;《千手观音》更是当代身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的典范。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肩负起社会的责任,做文明的先锋,让我们每个人都奉献一份爱心,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心中,同残疾人共享一片蔚蓝的天空!

“爱心无止境,助残见真情”、“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为了生活在同一蓝天下的残疾人能与我们共享社会文明成果,让我们大家共同伸出友爱之手,以拳拳之心为残疾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我们热切期盼着您的支持和关爱。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七

在前文,我们已提到国际法渊源的外延非常广泛,至少包括:道德规范、正义观念、法理或国际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准条约(软法)、法律解释、司法判例、国际习惯等。这里将其中争议较大、易混淆的三种(司法判例、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国际法渊源挑选出来,做一简单说明。对于司法判例,《国际法院规约》第59条已明确规定:“法院裁判除对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这样的规定就排除了英美普通法的“依循判例”,法院判决只对案件当事国和本案有拘束力,而对于后来发生的案件没有拘束力,从而使法院没有在英美普通法中创设法律的功能,所以判例不是国际法的表现形式。但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庭在审理案件中适用国际法时,总会对国际法律原则、规则、原理进行论述,这些论述常常会被援引,并且在一般国际实践中也得到尊重,也有可能发展为一般法律原则、规则,因此判例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

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应为国际法渊源,但很多人持不同看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没有提到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之补充资料,这可能与当时国际组织的作用还没有现在重要有关。但是,国际组织本身是独立的国际人格者,其做出的决议属于单方面的行为,一般无法律约束力,不是国际法的表现形式。虽然它们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们对国际法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不仅对国际习惯法的形成有贡献,有的还成为缔结条约的基础。因此,它们是重要的国际法渊源。

国际法因素是指不能单独成为国际法渊源,但却对国际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直接或间接作用的成分或因素。它的特点在于:。

(1)片面性和必要性。像公法家学说,法官内心确信等,它们虽然不能单独成为国际法渊源,但如果能与其它因素相结合就有可能转化为上述的国际法渊源。

(2)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法的产生和发展。国际法因素的最大贡献是它对国际法的推动作用。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于16出版,在当时便提出海洋自由或称为公海自由原则对推动海洋法公约等海洋法规范的产生和发展;纽伦堡和远东军事法庭通过对二战的主要战犯进行审判为之后的卢旺达军事法庭的审判、前南军事法庭审判,以及现在将要对前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军事审判提供了相应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规范、原则、制度。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八

不过,从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古代国际法(或国际法的遗迹)为近现代国际法提供了早期的实践、理念、术语及其概念等。在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中,基督教因素动态地影响了其发展。从起初《圣经》有关人权、战争的经文、教父神学对战争观的阐释,中世纪教廷有关战争、使节、仲裁等的实践,到近现代社会教廷参与国际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基督教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国际法的实践。可以看出,基督教历史发展起伏对国际法产生了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历史特征的影响。

基督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以《圣经》为基础和核心,以神学为纽带和动力推动国家法发展,进而在国家法的实践和发展中影响国际法发展的。与国家法发展的同时,浸透着基督教因素的国际关系现实也需要相应的国际法。面对不同历史时代的世俗问题,实践中需要信仰通过神学予以有力回应。道德神学全面、系统阐述基督教对于国际关系、国际法的信仰主张,是影响国际法的基础性神学因素。基于神学基调,神学家建构并发展了神学主义法学律,其中有关国际关系、国际法的思想主张丰富了国际法的思想宝库。教廷和基督教非政府组织立足其信仰主张,作为非国家行为体,一方面增加了国际法主体的多元性,另一方面显出传统国际法的内部缺陷并为国际法的发展提供了场域和新资源。

国际法在历史演进中主要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产物。不过,从基督教的历史发展看,基督教在初期延续并发展了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犹太教对国际法的影响是持续性的。

早期的国际法学者有很多受益于犹太教及其法律理念、制度。国际法形成之后,基督教因世俗性的广泛进取对其的影响日渐式微,但延续了此前的基本范畴,并在全球宗教复兴的大背景下对国际法的影响呈现新景象。

从国际法史可以看出,最先有意识、系统化地阐释国际法理论的尝试由15-16世纪西班牙学派的天主教学者和神学家开启,这项工作接着被许多新教的学者,尤其是由荷兰、英国和德国的新教学者接续。法国大革命及其民族国家巩固后,在民族国家与世俗基础上对国际法的系统阐述才变得常见。自然而然地,欧洲基督教文明施与法律的印记使其发展为一般国际法——基于此可以认为,美洲是构成整体的欧洲文明之一部分。而这种智识的领导权现在正处在混乱和被瓦解的过程中。总体来看,这种影响表现为全面广泛、日渐衰减、宗教回归三种形态。从国际法史的角度看,基督教对于国际法的影响可分为1648年之前、1648-1945年、1945年至今三个阶段。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九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国际法论文6000字。

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之间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一项协议,一经有效订立,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对于当事人和法院而言,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阻止当事人就协议范围内的争议提起诉讼和排除法院对该争议行使管辖权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后都能严格遵守,依约将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但在实践中,也常有一些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反悔,无视或违反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在对方当事人提起仲裁之前,甚至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中止诉讼程序,甚至命令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以强制执行仲裁协议,为仲裁协议的有效实现提供支持。本文拟从法院支持仲裁协议的角度,就诉讼程序的中止和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等问题作一些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和剖析我国现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对促进我国相关立法及实践的发展和完善有所启发和助益。

当事人违反约定将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应拒绝受理或中止诉讼程序,以支持仲裁。但是,法院是应主动中止诉讼程序,还是只能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中止诉讼程序,以及法院基于何种理由中止或拒绝中止诉讼程序,都是需要加以研究和明确的问题。

根据仲裁国际立法、国内立法以及实践,一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提起诉讼,只有在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执行该仲裁协议的请求时,法院才能中止诉讼程序。换言之,法院一般只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中止诉讼程序,而不主动依职权中止诉讼程序。在起草1958年《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的过程中,英国代表曾经建议,法院不仅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且可以自行决定将争议交付仲裁。英国的建议遭到了以土耳其、以色列为代表的多数国家的反对,他们认为,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愿意将争议交给法院审理时,法院不应享有强制仲裁的权力。最后,《纽约公约》采纳了当前的条文,不允许法院自行中止诉讼程序。

不允许法院主动依职权或自行中止诉讼程序,无疑是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的。因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既然当事人有协商订立仲裁协议,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的自由,那么当事人也应有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仲裁的自由,只要他们彼此之间能就此达成一致。一方当事人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而提起诉讼,已表明该方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意愿,另一方当事人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援引仲裁协议就法院的管辖权提出抗辩,而是实质性地参与诉讼,进行答辩甚至提出反诉,则亦表明其对仲裁协议的放弃。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已通过其提起诉讼和参与诉讼的行为,默示地达成了放弃仲裁协议的一致。对此,法院理应予以尊重,并及时行使其已经合法取得的管辖权,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否则,将可能陷当事人于打仲裁不愿、打诉讼不能的尴尬境地。

当事人以仲裁协议的存在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法院是否准许,往往还需视仲裁协议及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而定。例如,在仲裁国际立法、国内立法以及实践中,通常会有关于仲裁协议不是无效的.、失效的、不可执行的,或申请方当事人未实质性地参与诉讼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否则法院可以拒绝当事人的请求,而继续诉讼程序。在有的国家,还曾有过区分国内仲裁协议和国际仲裁协议,适用宽、严不同的标准来决定是否中止诉讼程序的做法。这一方面,英国在以前的做法十分具有代表性,以下将重点进行论述。

(一)依国内仲裁协议裁量中止诉讼程序。

英国传统的仲裁法中曾有所谓法院管辖权无处不在、无所不及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不得借助于意思自治原则,以仲裁协议的形式剥夺法院的管辖权。凡仲裁协议中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员是双方唯一的和最终的裁判者等条款,在英国法上都被认为是无效的。以后,英国在司法实践中虽一般不主动干预仲裁,但在法律上仍不愿意承认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的作用。

英国《1950年仲裁法》颁布后,英国在限制仲裁协议的效力方面虽然有明显放松,但仍然很不彻底。主要表现在区分国内仲裁协议和国际仲裁协议,适用不同的标准决定是否中止诉讼程序。这种区分在其后的《1975年仲裁法》中进一步得到了强调,并一直延续至《19仲裁法》生效实施前。

根据《1950年仲裁法》,如果当事人援引一项国内仲裁协议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是否准许,法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通常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当事人的请求才可能得到满足:(1)争议事项是属于仲裁协议范围内的;(2)被告除出庭外,没有提出(实质性)答辩,也未采取其他步骤;(3)争议的问题不依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充分的理由;(4)请求中止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已准备并且愿意进行仲裁。其中,争议的问题不依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充分的理由这一条件中的弹性措词,为法院认定是否存在拒绝中止诉讼程序的充分理由,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使得诉讼程序的中止充满了不确定性。

(二)依国际仲裁协议强制中止诉讼程序。

如果当事人援引一项国际仲裁协议请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法院一般须予强制中止,而不拥有任何的自由裁量权。这既是英国所强调的尊重国际商业合同中的仲裁协议的政策的体现,也是英国依《纽约公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要求。根据《1950年仲裁法》及主要体现《纽约公约》内容的《1975年仲裁法》,除非仲裁协议无效(null)、失效(void)、无法执行(inoperative)或不能履行(incapableofbeingperformed),或者当事人之间实际上没有应依该协议提交仲裁的争议,法院不得拒绝中止诉讼程序。

对于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无法执行一般比较容易认定,但是对于何谓不能履行,则往往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雅诺什?帕克齐诉亨德勒与纳特曼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原告由于贫穷,需要司法救助,因而请求法院同意继续诉讼,因为这种救助是仲裁所无法提供的。此外,他也不具备依有关仲裁规则支付必需的保证金的能力。因此,他提出仲裁协议是不能履行的。但法院裁定,这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不属于仲裁协议不能履行。对于国内仲裁协议,原告的贫穷和他对司法救济的依赖,是可能说服法院拒绝中止诉讼程序的,尤其是在所称的贫穷是由于被告违约造成的时候,否则原告就不会有挽回局面的机会。但是对于国际仲裁协议,这却不是一项有效的理由。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

摘要:

本文从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的双语教学实践现状出发,阐述了双语教学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必要性,指出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考虑到国际法课堂教育的特殊性,应当提倡双语教学,并针对改革面临的问题从选用教材、师资力量、水生英语水平、课堂教学模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字:

双语教学;国际法教学;师资力量;课堂教学模式。

1.什么是双语教学。

双语教学在英语中称为“bilingualeducation”,世界语言学专家m.f.麦凯指出,“双语教学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目前国内外关于双语教学的定义林林总总,没有定论。鉴于我国双语教学实际情况,本文所探讨的国际法双语教学是指采用英语和汉语进行的法学学科教学。

2.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2.1顺应时代的发展。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长,对外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发展迅猛,这就需要大量既有扎实法律专业基础又熟练掌握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此时代背景下,教育部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质量,并继续扩大双语教学课程的数量。这就明确要求各高校将双语教学纳入教学实践,使得双语教学成为必要。

首先,国际法作为法学的分支不同于自然学科的客观性与确定性,法学是一门具有浓厚主观色彩的学科,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如美国属于英美法系而德国则属于大陆法系。再加上各国的文化差异、风俗习惯不同而形成的法律制度、规则等更是大相径庭。

其次,国际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不同于国内的民法、刑法等处理的是一国内部的法律关系,国际法更多涉及的是各国签订的条约、国际惯例等。又由于国家之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等,尤其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术语众多,所以仅掌握一门语言是不够的。鉴于国际法本身的特点,运用双语教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3.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双语教学改革面临的问题以及改善方法。

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要想提高科研能力,写出一流的文章,必须对国外最新的专业资料进行研读,若不全面强化自身英语语言能力,就无法形成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优势,也不能胜任相关实务工作,其专业实践能力就难以得到提升。因而,无论是从培养目标还是专业特点的角度看,都应引入双语教学,目的是在提高学生英语能力的基础上来全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3.1选用教材。

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是进行双语教学非常关键的问题。目前,关于法学双语教材的选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关于法学双语教学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教材,国内存在有三种观点:一是引进原版教材,二是使用现有的统编法学教材,三是编写适合国内法学双语教程的教材。笔者认为,直接引进原版教材,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不利于教学的进行。外文原版教材多晦涩难懂,尽管原汁原味,但学生理解困难。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由中国学者编写适合国内使用的双语课程教材。世界上首本用英文写作的中国国际私法专著是霍政欣的《privateinternationallawinchina》。应当注意的是编写双语教材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且应当正确处理双语教材与统编教材的关系,两者应形成互补的关系,教材难度应当适中。

3.2师资力量。

双语教学最核心的影响因素当然是教授课程的教师们英语水平的优劣。这不仅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一定程度的英语水平。但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的老师大有人在,口语流利、通过专业八级的英语高级人才也不在少数,但真正能将两者结合,在教学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的人却少之又少。而高英语水平的人才,法学专业基础一般较薄弱,知识理论深度不够。

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应该是外语水平高,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要培养出数量相当可观的此类教师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当有一个长远的培养计划。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此类项目投入更多的资源,以刺激各高校有动力开展这样的工作,高校也应当创造条件对现有专业教师进行英语能力的培训。有条件的可以选派优秀教师去国外学习,利用国外丰富的教学资源;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国内外学者的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3学生英语水平。

双语教学的开展,也与学生的学习能力密切相关。但是与我国教学的投入相比,我国的外语教学效率并不高。缺乏语言环境、教材脱离实际生活等原因导致我国“哑巴英语”、“聋子英语”的现象比比皆是。

具有扎实的英语功底以及法学基础是学生参与国际法双语教学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一部分研究生已经具备相当的英语水平,使其法律英语水平更快提高的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教师布置一定量的国际法相关的翻译作业。学校也应当为推进双语教学设计校园环境,如开设“英语角”,鼓励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也可邀请外国法律专家开设讲座,形成良好的学习法律英语的氛围等。只有这样从校园环境出发,才能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和推广铺平道路。

3.4课堂教学模式。

研究生课堂不同于本科。本科大多进行的是基础的普及性教育,班级人数一般较多,以大课为主。一般采用灌输式教育,而研究生教育由于人数较少,多以小课为主专业性强,更注重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大部分研究生的课堂仍旧多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缺乏必要的沟通,尤其法律专业知识本身具有不小的难度,再用全英文的教材上课,学生本身也容易丧失兴趣,事先不预习功课更加大了授课的难度。

要使双语教学事半功倍的顺利开展,必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研究生课堂由于人数较少的缘故,课程设置可更加灵活。课堂除了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可以采用学生分组讨论、老师最后总结的方式,这样学生掌握课堂的主动权,在上课前查找文献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围绕一个或若干个主题进行讨论,这样采用英语对话的形式,创造了说英文的环境同时又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学术沟通。在这样的课堂上,应当尽量少纠结于英语句子本身如何翻译、语句结构、语法问题等,重点应当放在法律语言的语言特点分析上,以及采用法律专业课堂所用的教学方法,如法律条文的理解、司法实践操作以及法学著作的研读等。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双语教学仍旧处在摸索阶段,且存在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教师、学生和整个教育大环境的配合。但是更多人越来越意识到双语教学的重要性,随着大家更多的关注双语教学领域,相信双语教学的普及以及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也为日益国际化的中国培养更多的外语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李燕.美国双语教师培训制度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华东师范大学,.

[2]邵津.国际法(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3]郭玉军,乔雄兵.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思考[j].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4]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一

2、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3、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4、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5、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6、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7、传播档案文化服务社会发展。

9、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0、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11、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12、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13、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4、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总局优秀文化。

15、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

16、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17、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8、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9、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20、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21、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22、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23、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总局科学发展。

24、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2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7、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28、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29、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30、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31、加强工程档案监管严格项目质量管理。

32、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3、加强工程档案监管严格项目质量管理。

34、6月9日国际档案日主题“档案―与你相伴”。

35、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37、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38、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39、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41、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2、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43、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44、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5、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二

时维六九,档案日至,览学界之活动,感政府之重视,遂作此篇,抛砖引玉。

档案历史之渊,肇自文明之始,上古之时,结绳记事,及至三代,老子守藏,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文明得以传承,典章遂有赓续。

四大文明,唯吾不断,实奈文字,记录档案,典谟训诰,诸子引参,倘无片语,焉有经籍,二十四史,参档备矣,八千麻袋,见证沧桑,幸高人救,劫后重光。溯往昔之嚆矢,总历代之幸难。

四九鼎新,借鉴苏俄,全宗案卷,服务建设,孤灯清影,甘坐冷舍,学界求索,致敬贤哲。奠学科之基础,成中国之特色。

进新时代,次第新馆,载体愈丰,理论愈专,嘉惠学林,档案开放,科技加持,服务百行,政府机关,文教工商,航天建筑,咨询网安,档案数据,治国公器,理论创新,中西合璧,一面将来,一面过去,双元价值,诚信控制,三馆融合,图情档一,共享为民,育人教益,谋高质之发展,泽后世以福熹。

何以档案,唯其存真;。

何以档案,唯其资政;。

何以档案,唯其信史;。

何以档案,唯其利民;。

何以档案,唯其传承。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三

对于国际法渊源的内涵,即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派别。

(一)单一内涵学派。

大部分学者认为,国际法渊源的内涵是单一的,其中主要流派有三个。其一,起源说,即认为国际法渊源是现行国际法律规范的起源地。例如王铁崖教授认为:“法律渊源是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劳特派特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其二,形式说,即认为国际法渊源就是现行国际法律规范得以显现的表现形式。例如苏联学者伊格纳钦科和奥斯塔频科认为:“国际法的渊源乃是协调国家意志的形式,是在互相接受的基础上把国家(以及其他主体)达成的协议固定下来的形式。”其三,程序说,即认为国际法渊源是现行国际法律规范的造法程序。例如周鲠生教授认为: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所以形成的方式或程序。

(二)复合内涵学派。

另一部分学者主张国际法渊源可以有多重内涵,其中最主要的流派是主张国际法渊源为“实质渊源+形式渊源”。例如李浩培教授认为:“国际法渊源,正如国内法渊源一样,主要区分为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两类。国际法的实质渊源指国际法规则产生过程中影响这种规则的内容的一些因素,如法律意识、正义观念、连带关系、国际互赖、社会舆论、阶级关系,等。国际法的形式渊源是指国际法规则由以产生或出现的一些外部形式或程序,如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詹宁斯、瓦茨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也持类似观点。除上述观点外,复合内涵学派中还有一些其他意见。例如梁西教授认为:对国际法渊源的多种解释中,一种是指国际法作为有效法律规范所由形成的方式,另一种是指国际法渊源第一次出现的地方。两者各有侧重,可以兼采其长。

二、国际法的形式独立于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学作为法学的具体分支,其许多概念和理论植根于法理学,渊源问题也是如此。对国际法渊源的内涵之所以众说纷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理学作为法学基础学科,自己也没有在“法的渊源”问题上达成一致。翻阅中外法理学著作,对“法的渊源”的解释同样是五花八门。由此,凯尔森不禁感慨:法的渊源是个被学界搞得“极端模糊不明”且赋予其种种涵义的概念。博登海默也说:“法的渊源这个术语迄今尚未在英美法理学中获得一致的涵义。法理学的研究滞后拖累了国际法对自身部门法渊源的探究。从法理学角度考察,笔者认为,产生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很多学者要么把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等同起来,要么认为法的渊源已经包含法的形式,可事实上两者不但互不等同,而且相互独立。

(一)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法的渊源不等同于法的形式。

在法理学上提出需要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进行区分的观点,最早可追溯至克拉克在1883年出版的《实用法理学》一书。一些国外学者的著作,如高柳贤三的《英美法源理论》、庞德的《法学肄言》等,也都有某些类似的意思。在我国,明确提出需要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进行区分的代表人物是周旺生教授。他认为:“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有密切关联,但它不是法的形式。法的渊源有可能被选择和提炼为法,或有可能形成为法,对法而言,它是一个可能性的概念;而法的形式则是已然的法所采取的表现形式,它表明不同的法具有各自不同的效力等级,对法的渊源而言,法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法的渊源发展的结果。”国内其他学者也有类似观点。例如王勇飞先生也认为:“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是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不能混淆。”形式说将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人为地画上等号,显然是一厢情愿的。

三、国际法形式的内涵界定。

既然法的形式独立于法的渊源,那么在界定国际法渊源的内涵时,就必须首先剥离国际法的形式。那么国际法的形式又如何界定呢?首先,按照法理学的一般观点,法是由三大要素组成的,即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这三大要素的组合就构成了法的形式。国际法也不例外。其次,国内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保证实施的。但由于世界上不存在“超国家”机构,因此,国际法只能由国际社会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保证实施”。再次,国际法的形式具有一定约束力。法的本质特征之一无疑是具有约束力,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法。国际法也是如此。但笔者想强调的是,国际法形式所具备的只是“一定”的约束力,也就是说:。

(1)并非只有全部国际法主体都遵守的法律规范才是国际法的形式。例如国际条约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两种。有人认为只有造法性条约才是国际法的形式,契约性条约由于约束不了第三国,所以不是国际法的形式。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因为特定的法的形式所约束的对象是有限的,但是这种有限性并不妨碍它作为法的形式的根本属性。例如上海的地方立法一般无法约束北京市民,但这并不影响它是法的形式这一属性。国内法况且如此,我们就没有理由去苛求国际法的所有形式都必须具有普遍的、绝对的约束力。

(2)国际法的形式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不意味着国际法主体在违反国际法后必须实际得到惩罚。“约束力”是一个“应然”概念,“制裁”是一个“实然”概念,“有约束力”不等于“制裁”,“不制裁”并不等于“没有约束力”,更不能说“不是法”。而且正如李浩培先生所说:“各国遵守国际法的事例,较之违反国际法的事例,在数量上要大得多。实际上,遵守国际法是原则,违反国际法是例外。”即使是国内法也很难做到完全的“违法必究”。综上分析,国际法的形式是指由国际社会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保证实施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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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四

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7年国际档案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6月9日—6月16日。(各县直单位及乡镇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前或延长。)。

三、宣传活动内容。

2、组织参加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3、征订“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宣传挂图、“寻找共同的记忆”宣传册以及《家的档案家的`记忆》宣传海报、《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数量不限。

4、面向全县开展“百姓家训家规档案”、“族谱档案”征集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需深刻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牵头负责人,提前做好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活动。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围绕主题,广泛宣传档案的重要价值和独特作用、深入宣传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及时宣传档案工作先进人物,不断丰富宣传活动的层次和内涵。

(三)注重创新、扩大参与。通过体验档案工作、组织广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推出媒体专栏、投放公益广告、举办档案展览和讲座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优势,提升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各单位及时将宣传活动情况反馈到平江县档案局法制股。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五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为打造“十个汤阴”服务。

8、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1、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12、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13、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14、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15、管理档案保存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和谐。

16、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17、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18、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9、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六

2、 “档案在你身边”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 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 传承文明 资政育人 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 服务八项工程

8、立足档案 面向社会 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1、纪念6·9国际档案日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2、2015年6月9日国际档案日主题“走进档案”

3、发挥档案存史资政 育人价值

4、守护历史 传承文明 资政育人 服务社会

5、档案工作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7、传播档案文化 服务八项工程

8、立足档案 面向社会 服务公众

9、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10、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守护历史 传承文明 资政育人 服务社会

档案工作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立足档案 面向社会 服务公众

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 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坚持依法治档方针 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1、以创新协调发展 贯穿档案服务民生

2、档案工作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3、档案是财富 人人要

4、归档存记忆 留史鉴未来

5、档案是发展的'帮手 是维权的凭证

7、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8、高效管理档案 促进公司“双提升”工作

9、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1.档案是资源,价值胜金钱。

2.档案是财富,人人要爱护。

3.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4.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企业。

5.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6.增强职工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7.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8.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9.人人执行档案法,处处盛开和谐花。

10.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七

为抓好20“6·9国际档案日”全国第三次集中宣传活动,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我局认真按照自治区和桂林市档案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工作。我局班子高度重视“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制订开展年“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方案,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真正做到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各方力量抓落实。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八

为了做好“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充分体现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特殊作用,科技厅积极组织厅机关及系统直属单位于6月9—16日期间开展了系列科技档案工作宣传活动。

一是在全厅范围内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提高了广大职工关心、关注和支持档案工作的意识。

二是开展了“科技成果档案推广开放日”活动,向公众开放非涉密科技成果档案,并结合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向到访的科技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解答有关科技成果档案知识。逾百名来自全省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三是开展了“技术合同登记档案管理辅导”活动,向参加辅导的100多位科技人员发放了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报告及技术合同登记报告,对技术合同登记与成果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和讲解。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科技人员走近科技成果档案,了解科技成果档案,体验科技成果档案服务,感受科技成果档案文化,对发掘利用成果档案价值,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国际档案日论文篇十九

国际档案日作为世界档案界一个盛大节日,为世界的档案工作者推动本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有助于提升档案在大众、政治家、决策者以及赞助机构中的地位。鼓励新的用户和扩大用户基础,改变档案部门和档案专业的形象,让档案界发挥出它最充分的意义,从而建立起更大的信心和与社会的互动。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国际档案日主题标语,欢迎阅读!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长期任务。

全面提高村级档案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管理档案保存历史传承文明促进和谐。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保护档案人人有责。

坚持依法治档方针打击档案违法行为。

传播档案文化为打造“十个汤阴”服务。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健全“三农”档案服务农村三个文明。

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移交一份档案奉献一份业绩。

增强全民档案法制意识,依法保护利用档案信息。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传播档案文化服务八项工程。

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监管,积极推进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继续推进机关档案年检和目标管理认证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推行现行文件查阅促进政务信息公开。

家庭档案——传播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服务公众。

围绕经济建设,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面发展档案事业。

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

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建立健全三农档案,满足农民群众对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全面提高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档案,满足村民自治需要。

加快档案资源开发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建立家庭档案弘扬家庭美德。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加快档案资源开放开发,为构筑和-谐社会服务。

公民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依法治档,服务社会。

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农民(户)档案,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依法保护档案是一切组织和公民应尽的义务。

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惩治违反《档案法》的一切行为。

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贯彻《档案法》、执行《档案法》。

健全民生档案,维护民生利益。

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民营经济新飞跃。

弘扬档案法制理念,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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