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报告,可以将复杂的信息简洁地传达给读者。编写一份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对所要汇报的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精彩的报告样本,从中汲取撰写报告的经验和灵感。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一
**年,余江县国税局在鹰潭市国税局和余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以组织税收收入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中心,以“税收管理年”和“发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狠抓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及明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抓收入、促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年,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收入原则,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千方百计挖潜力,一心一意抓收入,尽量减少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严重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全年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3662万元,同比减收18167万元,下降19.79%,完成市局全年收入计划的75.5%。其中:增值税70825万元,同比减收18702万元,下降20.89%,所得税2668万元,同比增收579万元,增长27.72%。虽然收入完成情况与计划存在一定缺口,但收入质量比较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入库税收收入57829万元,同比减收23319万元,下降28.74%,占各项税收收入总量由的88.3%下降为78.5%,减少了近10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对特定行业的'依赖逐步弱化,收入结构呈良性向好趋势。
(二)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一是不定期对全县11户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备案情况、残疾人上岗情况、残疾人工资发放情况、四项保险支付以及退税情况进行了核查,确保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12月共办理福利企业退税998.6万元。二是继续落实结构性政策减税及其他减免税政策。今年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1068万元,为74户企业按规定办理了免税手续,增值税征前减免1297万元,个体户未达起征点减免5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384万元,累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801万元。三是按期审核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及时报送办理退、免税。新认定出口退税企业9户,累计41户,审核出口额34221万元,实现免、抵、调税额2824.7万元,退税1955万元。四是全年再生资源企业财政退税28523万元。通过落实税收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为了进一步宣传国家税收政策,提高人民的纳税意识,宣传好国家税收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我局广泛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全国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月一系列活动,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咨询,开展“发票知识进万家”专项宣传,在余江电视台开展“税收・发展・民生”热线专访,解答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各类税收问题。二是日常宣传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这个税法宣传前沿阵地,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在宣传栏放置各种宣传小册子供纳税人取用。三是宣传方式多样。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种纳税人专题培训、座谈20余次;发挥税收管理员一线宣传的作用,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通过广泛开展的税法宣传,有力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抓征管、夯基础,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强化。
大力开展“税收管理年”活动,认真贯彻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税收征管理念,不断健全税源管理制度,加强税收管理,夯实征管基础。
(一)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强化粮食行业税收管理。经深入调研,修订调整了该行业税收征税预警值标准,将该行业以电控税预警标准从0.05元/度提升到最低0.10元/度,规范了粮食加工行业的税收管理。1-12月共征收增值税款2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强化木竹加工行业税收管理。对木竹加工行业确定最底税负预警值,实施专项稽查与评估,规范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使用管理。全年共征收增值税款219万元,平均税负率为3.69%。
(二)加大普通发票管理力度。严格票种核定及发票发售、代开、缴销工作,对超定额使用普通发票的一律按规定补缴税款。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由大厅发票缴销岗及时制作《税收征管建议书》提交至税源管理部门,作为调整定额的依据,进一步规范了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实行执法监察提前介入制度,每季度由监察部门组织人员对发票补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补税或未按规定代开和销售发票情况予以通报。全年普通发票以票补税税款870万元,与去年相比大幅度增长,查出各类违规发票44份,共计罚款7800元。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二
×县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依法行政、纳税服务两大主题,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改革创新,履职进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三季度有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四季度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元至9月,全县国税收入完成25288万元,占省分年度计划39300万元的64.3%,掉计划进度10.7个百分点,同比24335万元增长3.9%,增收953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162万元,占县计划13814万元的51.8%,掉计划进度23.2个百分点,同比7328万元,下降2.4%,减收166万元。
(二)扎实开展“数字人事”试点。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总局、省局、市局“数字人事”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做好了各单位岗位工作职责和个人工作任务分解;在全局集中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纵向到基层分局,横向到县局机关各科室,做到了人人了解、事事明晰,宣传不留死角;做好了全局人员基础信息核对、初始业务能力套档等基础数据准备工作,为“数字人事”信息系统试点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稳步推进机关实体化改革。结合我局实际,开展机关实体化改革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充分领会上级精神,完善方案,要求按照我县税源情况做好纳税人科学分类,调整科室职责,做实机关实体化,在保持现有机构不变、干部职级不变的情况下,成立“五大中心”推行了“五大集中”的机关实体化改革。
(四)推进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根据市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完成20xx年执法督察自查工作,做好迎接市局执法督察准备工作,完成总局收“过头税”清理检查自查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执行情况清理工作,核查疑点数据46条,整改15户,补税1户,已补企业所得税5496.56元,有2户调减亏损,着力整顿税收秩序,1至9月共检查16户,结案11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共计183万元。
(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三个规范》,扎实做好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认证报税、文书受理等日常性工作,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定期开展流动办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三名纳服人员参加全市20xx年“纳税服务标兵”评选,成绩排名全市第四,两人被评为20xx年全市纳税服务标兵,四人入选参加市局“业务大比武”纳税服务类参赛名单。
(六)强化税收政策管理。开展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确保我县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知晓面、享受面达100%。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加强退税服务,确保出口应退税全部到位,积极探索以兴发集团为重点的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及走出去发展战略,重点解决了企业因化肥征税带来的新问题。
(七)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开展“机关作风整治督察月”活动,实施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纪实台账记录和日常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讨论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撰写提交学习心得,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结合“升学宴”“谢师宴”高峰期,与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话,对干部婚丧嫁娶事宜进行廉政提醒。
(八)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召开庆祝建党94周年纪念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3名优秀共产党员,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申报了20xx-20xx年度市级文明单位,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开展“最美宜昌国税人”寻找活动,举办道德讲堂2期,向市局推荐“最美宜昌国税人”2人。落实县委政府要求,完成精准扶贫入户调查工作,配合市局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二、四季度工作计划。
四季度,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大项重点工作,强化督察督办,全面落实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强化收入考核,强化分析预测,加强税源监控,加大评估稽查力度,缩小收入进度差距,力争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和“三严三实”教育,继续开展作风建设整顿月活动,抓好内控系统运用,做好内控系统升级工作,搞好风险防范,确保系统稳定。
三是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按照法治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计划抓好落实,邀请市局政策法规科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完成在线学法任务,迎接市局验收。
四是加强数字人事系统管理。按照省、市局要求,在全县正式启动系统试运行工作。各项目组实时跟进,收集整理系统运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积极应对,并与个人绩效进行对接,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前人员基础信息清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继续落实《三个规范》。按照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按时完成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小规模纳税人全面上线,开展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做好出口退税科对我县督导检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是迎接年度考核。对全年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完成十三五规划迎接市局、县委县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筹划新一年工作。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三
依法治税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2020年,我们始终坚持踏石留痕,抓铁有印,将法治税务贯彻在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深入推进“法治基地”建设。将推进“三项制度”试点作为“法治基地”建设的重要推手,按照“集成集优、立足创新,突出实效、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巩固法治基地建设成果,在法治队伍建设、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权力监督、法律服务创新等方面,持续发挥“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法治氛围不断浓厚。
(二)大力整顿税收秩序。以有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为主线,以“打虚”和“打骗”为重点,不断深化税警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利用各级媒体传播税收好声音,集聚税收正能量。在第26个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期间,组织策划“走出去”企业主题沙龙、“小小税宣员”等税宣活动。推进“xx蓝”纳税人学堂建设,重点围绕所得税汇算清缴、营改增税收政策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16期,累计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四
我们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组织收入不动摇,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国税站位明显提升。
(一)全力以赴,牢牢把握组织收入进度。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国税工作的第一要务,贯彻“四个坚决”,通过优化税收分析预测、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大欠税清缴力度,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全年实现全口径收入400888万元,同比增收58882万元,增长17.22%,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六项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立足本职,不断提升以税资政水平。围绕我县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的奋斗目标,积极发挥税收数据“晴雨表”和税收政策“风向标”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理论参考、政策依据和信息支撑。积极撰写《从龙元建设集团税负变化情况看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从xx宏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看增值税税率简并政策对水产加工企业的影响》等调研文章,发挥以税资政的作用。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五
近两年来,我局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各项指示精神,紧紧团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税、从严治队、规范管理、重塑形象”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两权”监督,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我们把建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各项工作的先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改进领导作风、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较好地解决了各种遗留问题,稳定了队伍,理顺了关系,扭转了被动落后面貌,开创了各项工作新局面。
1、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市局党组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较好地坚持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省局领导重要讲话,联系班子成员个人和・・国税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贯彻落实到各自工作行动当中去,确保了政令畅通。市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改进工作作风、创建先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诫免谈话、党组议事规则政务财务公开等10余项制度和办法。今年以来,召开了两次党组民主生活会,从政治观念、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执行政策、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韩月朝同志作为一把手,发扬民主、办事公道,主动团结班子其他成员,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充分调动副职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在党组集体领导下,搞大团结,不搞小圈子,取长补短,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组织收入、金税工程、队伍建设、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方面,都以大局为重,团结一心,群策群力,营造了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市局党组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积极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认真解决各种遗留问题,近两年来,市局班子成员谈心169人(次),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化解矛盾30多起,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转变领导作风,关心基层生活。我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市局班子成员每年拿出四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努力帮助基层和广大干部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我局在经费大幅下调的情况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开支,艰苦奋斗、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各县(市)区局奖金、福利发放必须报市局审批,在没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一律不准发奖金,防止了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现象,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200多万元。市局机关带头压缩经费开支,减少了奖金、福利发放。市局班子成员年终奖金拿中层的一半,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向基层特别是东部县及市区经费困难单位的倾斜力度。近两年,市局先后拨款5600万元用于基层建设和弥补经费不足,还解决了新建家属楼配套设施、老家属院维修、冬季取暖等问题。
市局还筹资建立了扶贫解困专项基金,对困难职工进行重点帮扶。今年6月份,成安县国税干部吕程彬不幸患上白血病,必须紧急实施骨髓移植手术,韩月朝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捐出1000元,并在全系统发起了爱心救助紧急行动,班子成员和系统多名干部职工纷纷响应,10天捐款17.8万余元,让干部职工真切感受到了国税大家庭的温暖,受到群众的拥护。
3、理顺工作关系,解决遗留问题。受我局原主要领导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影响,・・国税形象跌落到历史最低点,地方党政领导不太满意,有关部门存在误解,纳税人意见也很大。为了重塑形象,我们从领导班子做起,由韩月朝同志亲自带队,进机关、下厂矿,主动走访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恳请各级党政加强对国税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多次就组织收入、消化虚收、落实税收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等向市领导提合理化建议,以诚恳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国税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对遗留的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干部宿舍问题,我们班子不躲不绕,多次向省局专题汇报,先后召开10余次党组会、中层干部和各种座谈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制定了机关职工住房分配调整方案,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完工。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班子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积极落实省局各项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组织收入、金税工程、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基层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1、组织收入情况。在税源紧、压力大、收入进度严重滞后、各种困难和遗留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我们班子牢固树立“实事求是、应收尽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把不收过头税作为一条铁的纪律严格执行。建立了市局、县(市)区局、税务所(分局)和专管员四级分包责任制,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到所、到人、到户,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全面展开收入会战。在当年前10个月短收8000万元的情况下,利用短短两个月时间,赶上了时间进度,弥补了收入缺口。全年累计组织收入227651万元,占年计划的100.7%,清理企业陈欠8000余万元,消化虚收1.1亿元。
20,我们开始开始在夯实征管基础,提高收入质量,解决欠税、虚收两大瓶颈问题上下功夫。全市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税源普查,将年缴税百万元以上占收入总额72.5%的96户企业全部纳入全市重点税源管理范围。明确要求,各单位绝不允许出现新的虚收,已消化的虚收不准吃“回头粮”。对欠税实行专人控管,按20%以上比例清缴。全年在消化虚收5100万元的基础上,组织入库税款262886万元,占年计划的101.4%,同比增长15.5%,清理欠税1.3亿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国税系统共依法组织税收收入178387万元,占年计划的61.2%,同比增长26.0%,增收36855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149924万元,消费税完成690万元,“两税”合计150614万元,占年计划的58.8%,同比增长20.1%,增收25184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4135万元,占年计划的138.6%,同比增长1.9倍,增收9306万元;涉外所得税完成1817万元,占年计划的44.8%,同比增长95.0%,增收885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9928万元,占年计划的57.3%,同比增长39.9%,增收2834万元;营业税完成1893万元,占年计划的48.5%,比上年同期下降41.7%,减收1354万元。清理欠税2.07亿元,消化虚收7110万元。在下半年尽最大努力把虚收消化完。
2、金税工程情况。我局把金税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省局总体部署,周密组织、全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了金税工程按时开通和正常高效运行。金税工程开通以来,我局共投入资金260多万元用于各项基础建设,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开通了盛市、县三级计算机广域网,加强了金税工程各岗位操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各级共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税务干部600余人次,培训企业人员3800余人次。建立健全了各环节、各岗位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实行了工作日志、两日报和大事记制度,严格网络管理与维护。一年来,全市共采集存根联40万份,抵扣联32万份。除因机器故障漏报1张发票信息外,其余数据采集率全部达到了100%,在全省保持了领先位次,多次受到省局领导表扬。
我局还大力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市已纳入防伪税控企业1643户,占全市一般纳税人总数3456户的47.5%。现在,全省国税系统防伪税控工作会正在・・召开,我局《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一般纳税人管理水平》的做法受到郜局长、邢总和兄弟市局与会代表的高度称赞。
3、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年四月份,我局针对各类涉税犯罪案件有所抬头,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实际情况,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全市各级国税部门统一行动,全面出击,在公、检、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破获了多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严厉打击了偷抗骗税、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县华兴物资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侦破过程中,国税稽查干部与公安干警、检察人员并肩作战,历时四个月,行程两万里,往返7省市,终将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此案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大案要案中,发案最晚,破案最快,国家税务总局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在全省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会议上进行表扬,省局还给予了通报表扬。
今年以来,我们把加油站和集贸市场作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清理整治了100个市场,共清理漏征漏管户664户,查补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24万元。制定了《个体定期定额管理实施办法》,对3212户进行了定额调整,月调增定额12.64万元。开展了普通发票检查,查出有问题437户,罚款7.2万元。完成了税控装置初始化、数据采集等工作,制定了《加油站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对加油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总局金人庆局长2号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并沿107、106、309国道对十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未认定一般纳税人的12户一律按照17%征收税款,对已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进行了汇算清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依法治税和基层规范化管理情况。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依法治税及廊坊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制度、强化职责、规范行为、狠抓落实”为目标,以实施基层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分解职责权限,认真落实“两个办法”。省局“两个办法”下发后,我们对税收执法岗位职责、权限进行了分解。将所有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责和权限分解到局领导、机关科(室)、税务所(分局)和稽查局。根据各岗位职责标准对具体岗位人员进行了定岗和合理微调,并将职责落实到人,填写了《定岗定人定责表》。
廊坊会议后,我们主要围绕三个重点开展了工作:首先,细化完善了执法岗位和环节。对执法岗位和环节进行补充和完善,从省局14号文件的16个增加到39个,增加了23个岗位,其中,金税工程12个、纳税评估3个,税务所6个,税政科2个。执法环节从省局14号文件的155个增加到320个。我们还根据省局13号文件,对每个执法环节逐条设定了责任追究内容,使执法责任一目了然,更有利于促进其按照程序和目标要求进行规范执法。其次,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分解表”和“代理职责表”,并与执法责任书有机结合起来。每一名执法人员都签定了执法责任书和两个表。制定了“代理职责交接单”,作为代理职责时使用的传递手续。第三,完善追究程序,健全有关文书。根据省局13号文件,制定了一套责任追究文书,共计7种,涵盖了从案件登记到执行情况报告的全过程,做到了程序完备、文书齐全、资料充分、档案整齐。
二是制定完善制度,扎实推行基层规范化管理。我们班子达成共识:落实省局“两个办法”要结合・・实际进行深化和延伸,扎扎实实地抓,切实取得好的效果。为此,我们把今年定为基层规范化管理建设年,以落实省局“两个办法”为重点,补充制定了《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基层税务所(分局)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县(市)区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我们以落实“五个专件”为核心内容,在全系统全面实施基层规范化管理。县(市)区局每季检查通报,市局随时督导,不定期抽查,半年检查通报。上半年,系统共对50人(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错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累计经济处罚3820元。下步我们要在落实好省局“两个办法”的同时,细化完善我局《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使基层规范化管理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5、行风建设、基层建设情况。去年行风评议工作中,各级加强领导、克服困难,一举扭转了落后局面。20个县(市)区局全部荣获第一名,系统也由以前的'倒数第一一跃成为全市第一名,首次实现“满堂红”。今年,我们决心巩固和扩大去年成果,力争继续保持第一。制定了《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系统行风建设动员会,推行了行风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主管领导和监察部门具体协调,业务部门分兵把口,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局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了国税行风评议网站,在・・日报头版刊登了征求意见建议公开信,从社会各界和部分企业聘请了27名特邀监察员,通过市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做出了公开承诺。各县(市)区局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建设活动。如复兴区局在全市率先召开了行风听证会,当场解答纳税人和群众关心的纳税申报、发票领购、认证抵扣、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47个问题。省纪委张毅书记来・・视察时,对这一做法给予了较高评价。
我们认真抓好市局《基层税务所(分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落实,全市新建、改造县局、税务所10个,大大改善了基层办公和生活条件。3月1日,我们组织参观了3个基层建设示范点,对着装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三化、六统一、八规范”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两权”监督制约情况。
根据省局文件,我们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把目标责任分解到每个局领导和处室。下发了关于《对县(市)、区局党组书记、局长监督办法》,成立了税收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财务公开四个委员会和财务公开监督小组。
在税收执法上,对重点岗位、环节等建立健全了20多项监督措施,完善了征管查相分离的制约机制。全面推行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把工作职责、税收政策、征管程序、服务规范、工作纪律、纳税人权益、违章处罚、监督投诉等方面全部向纳税人公示。仅去年,全系统共制作公示栏300余块、职责专栏428块、职责监督牌1900余块,设置举报箱234个。各级还采取聘请特邀监督员、推行廉政监督卡、走访纳税户、召开行风听证会、电话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行政管理上,先后出台了机关工作制度、财务公开实施办法、大宗物品采购招标公示及财务经费、基建等10余项制度,推行了政务、财务和人事公开,建立了公开栏和公示栏,避免了“暗箱操作”。仅去年,市局就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微机、汽车等大宗物品204万元,节约资金16.6万元。我们认真落实省局《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审计规划和工作规程,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重点进行了基建、固定资产、银行帐户、其他收入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年来,共对98名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基建审计项目5个,审减资金350万元。
四、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
我们班子把选拔任用干部作为转变领导作风、树立党组威信、凝聚人心、促进国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局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日等时间,集中学习《条例》、中央《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和省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制等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去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共任用或交流科级干部6名,股级干部7名,全部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操作。
五、对党组书记、局长“十项”监督情况。
同志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上任以来,认真执行中纪委、总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省局党组《对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十项监督内容(试行)》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他坚持每月抽出2-3个半天参加市局党组中心组统一安排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按规定不主管经费、物品采购和基建,对税收政策、人事任免和调配、税收案件处理、内部人员违纪处理、基建工程、经费拨付、固定资产购置、大宗物品采购、奖励等重要公务,严格按照部门工作权限和议事程序,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生活上,他不搞特殊,在机关食堂吃饭,住在办公室,不坐专车,没有违规吃喝和配备通讯工具现象。按照总局、省局要求,每半年申报收入情况。对个人或企业赠送的礼品和礼金,他婉言拒绝。推不掉的,交市局监察室登记处理。他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带头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为其他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做出了表率。
六、领导干部个人“德、能、勤、绩、廉”情况。
市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办事。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做到集体领导不包办,分工负责不分家。局长总揽全局,班子成员自觉维护一把手权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集体决策的落实。班子成员间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通过自身的团结,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在全系统形成团结一心谋发展、合力攻坚干事业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都能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地开展。
日常工作中,市局班子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不弄虚作假,不搞短期行为,想实招、重实干,在全系统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六
我局在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局十项工作措施,坚持做好减税促发展和增收保财政两篇文章,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税收服务,深化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了各项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征管,挖潜增收,税收收入实现了高增长。
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探索新的税收增长点,全年完成市局税收任务37760万元,完成年计划148.0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4324万元,增长61.1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280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500万元,增长24.45%;税收收入在受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和全球经济危机双重影响下取得税收收入的高增长。
(一)加强组织收入力度。一是实行领导包片、科室挂点责任制,局领导分组挂片,挂点各征管单位,每月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挂点单位,每周定期汇总收入进度;二是加强收入考核力度,每月将收入计划落实在税收管理员、征管单位、局班子成员、机关挂点科室,每月按收入进度和征管质量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严格奖惩;三是建立税源分析季、月、旬、周分析报告制度,及时统计税收收入,及时下发各税种计划指标。
(二)积极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增值税全面转型发生固定资产进项税2414万元,影响税收收入2414万元;矿产品税率的恢复17%总体减少增值税约674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低至3%而减少增值税207万元。二是落实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通过强化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辅导,加强税务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主动与政府、财政、银行等部门协调,使再生资源税收成为税收收入新的增长极。三是进一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3季度残疾人就业企业先征后返增值税476万元,1户综合资源利用企业先征后返退增值税472万元,下岗再就业者减免增值税万元。
(三)规范税收秩序。一是加强税收稽查。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开展了近三年以来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建材行业、服装加工及纺织行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29户,有问题27户,结案27户,查补收入总额120.00万元,提高了纳税人纳税遵从意识。二是加强纳税评估。对供电企业、纺织企业、武山铜矿等4户重点企业及其他行业41户企业进行了评估,共评估入库增值税160.39元,入库滞纳金7676.27元。评估补缴企业所得税5.1万元,加收滞纳金4912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9.23元。有4篇评估案例被市局评为优秀案例,纳税评估收益率(增值税)达到1.1%,评估成案率达2%。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税收执法水平实现了新提高。
(一)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一是积极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税收执法预警监控管理,在强化内部考核的同时,积极做好税收执法外部评议工作,对全局人进行了外部评议,发放评议卡1500余份,树立了国税工作的良好执法形象。二是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对下辖三个征管分局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做好行政许可。共受理行政许可件,准予行政许可83件,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许可件,企业印制衔头卷筒发票行政许可件。
(二)加强增值税管理。一是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严把增值税认定关、审核关,暂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3户,商业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31户,依法注消了8户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243户。二是加强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对50户企业进行了增值税纳税评估,共补缴增值税138万元,加收滞纳金1万元,促进了税收管理人员税源管理水平提高,增强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
(三)加强车辆税收管理。依托新上的车辆税收管理系统,深入落实一条龙具体的征管措施,通过采取以票控税,加强与公安车管、交通、农机、车辆经销商等建立协作机制等有效措施,我局共征车购税2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9万元,增长111.74%。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实地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督促企业做好纳税项目调整,提高自核自缴的能力等措施,对所管辖的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163户进行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面达到了100%。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定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操作规程》,促进企业完善财务核算、建帐建制。三是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税源管理与税基管理相结合,坚持分类管理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坚持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实现了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共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为2537.5万元。
(五)强化涉外税收管理。一是强化反避税工作,推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管理制度,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亏损企业的税收管理。二是加强退税申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严防骗税案件的发生。配合做好出口供货企业的协查、函调工作。共组织涉外税收收入7522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的19.92%。
三、夯实基础,精细控管,税源管理水平持续优化。
(一)强化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监控与管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我局按照重点税源预警分析机制要求,做好重点税源企业一厂一策管理,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企业解剖式分析企业生产、销售、资金及税收收入等增减变化涉税基础信息,加强涉税信息各个节点控制管理,牢牢把握了组织税收收入主动权。二是强化工业园区税源监控与管理。建立健全了园区税源管理办法,着重管理园区企业资金经营活动、生产规模及其效益、营运能力分析、主要产品及经济效益,及时了解和掌握不同类别经济税源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促进税源管理质量。重点税源实现税收收入18297万元,占全局税收收入的48.46%。
(二)加强个体税源管理。一是全面推行了计算机定额系统,开展了全市个体工商户定额执行期满定额重新核定工作,重新核定1085户,其中定额调整户(上调定额户)1085,调整面100%。二是组织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二次力度较大的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重点对街道、车站、商场内租赁柜台,市场内租赁业户,写字楼和住宅楼内经营业户等薄弱环节进行清理;对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纳税人进行清查,防止漏征漏管。共清理出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的经营户76户。三是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加强与工商、地税、技术监督、供电及行政服务中心的协作配合,推动各方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我市国税系统税务登记总户数达到183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户341户,增长19.87%。
(三)提升税收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两个减负。再次梳理简并涉税资料,主动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对审批办证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进行提速,其中办理税务登记时间由3天缩减至1天,发票的行政许可由20天缩短至10天,平均提速55%,从而减轻了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二是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合理调配各类窗口的数量,重点解决办税排队拥挤的问题,优化办税环境。三是推进电子办税。积极拓展网上办税、信息查询、业务咨询、公众互动等网上办税服务。大力推进电子申报纳税,进一步提升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比例。
(四)抓好综合征管软件运维。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强化操作培训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软件日常运维和补丁升级,为税源管理部门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行维护服务。二是加强税收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应用。积极调研系统运行效果,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切实抓好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把好电子数据源采集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数据源的质量。三是抓好总局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税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行总局版《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完善系统各类参数和系数的设置,提高系统运行质量,规范个体定税流程,努力提高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四、突出特色,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宣传交流及时到位。结合春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知识,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统一了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并充分利用税务内、外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媒介等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开辟了学习实践活动简报16期,宣传、交流教育活动情况,全体党员参学率达到100%。
(二)学习形式活泼多样。一是创新学习培训方法。在学习载体上实施三集中,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学习、支部点题研讨等三种方式,召开全体干部动员大会,集中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群体学。二是开展高标准的调研。采取走出去、沉下去、请过来等调研方式,局领导分片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走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部门,召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恳谈会、小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深入开展思想讨论。结合市委解放思想讨论提纲,结合当前经济税收发展形势和国税部门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参与,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四问四想解放思想讨论活动。
(三)积极开展扶贫捐赠及新农村建设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下乡扶贫及文明帮建等活动,先后投入资金及物资近18000元到扶贫点;二是开展各项创建及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参与市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及撤县建市20周年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
(四)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把完成税收工作任务作为检验国税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充分发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动力,创新国税工作方法,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税源变化的实际情况,认认真真算细帐、补缺口,夯实税收工作基础,促进税收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监督制约,净化环境,提升税收工作效能。
(一)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局领导部署了机关效能活动工作。下发了《市国家税务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机关效能年责任分工表》和《机关效能建设问责制度》。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投资审批事项和单项审批时间较以前缩减30%的三减目标,并进行跟踪问效。采取悬挂永久性横幅,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张贴标语、建立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机关效能年活动。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投诉中心,设立了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开了省局、市局、市局三级效能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设定每周三下午为局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解答和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在征收期内推行领导带班制度,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征求社会意见。发放了《关于国税人员工作中廉洁行为的调查表》48份,收回48份,没有发现问题。全局95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市国税局机关效能年活动承诺书,并就自身对执纪情况、廉洁情况、损害情况、服务情况进行了自查,收回自查表95份。全年对局内各部门单位就上下班制度、工作纪律情况等进行了12次明查暗访,规范了机关工作秩序。二是参加内设机构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110份,收回110份,均对我局工作总体评价是满意,无意见或建议。在全市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中,我局四个部门(纳税评估科、办税大厅、税源管理科、稽查局)参与测评,在全市124名测评对象中,排名分别为第7、9、15、17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七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2020年,县局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脚踏实地推动国税事业发展。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县国税系统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十九大召开前,积极部署开展“迎接十九大、全力保平安”专项行动,十九大召开后,第一时间制定学习方案,以示范学堂、骨干学堂、基础学堂、网络学堂“四大学堂”为抓手,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税收工作。市局张良科副局长来我局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县局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各党支部、党小组也纷纷以多种形式学习十九大精神,读报告、谈体会、写心得,推动十九大精神在每一个国税人心中落地生根。
(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一把手”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日、民主评议等制度,规范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积极打造“丽亚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春蕾跟班”行动,把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切入点。
(三)自觉主动推进巡视巡察。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通过建立整改领导小组、开展全局自查,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措施,逐笔对账销号。通过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政治自觉切实提高,“四个意识”更加牢固。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八
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牢记“四个坚定不移”,以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大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正派。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时刻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我不但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记好笔记,而且还能够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以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刻苦钻研现代化科学技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拼搏进取,不断提高奠定自己坚实的综合业务素质基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被时代所淘汰,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三禁”、“六项承诺”、“八公开”制度,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干部“十五不准”之规定。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做人民群众公仆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一生自重,事事自省,不忘自勉,处处自警,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干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时刻提醒和告诫自己,要注重工作和生活上的小节,不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该作的'事带头作,不该作的事不要作,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坚持"诚心"待人、"诚恳"感人、"诚实"做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今年6-11月份被抽调市局从事企业所得税专家汇诊工作:共检查45户企业,调减亏损额:75.16万元,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7.71万元。
3、今年11月份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由xx分局调到稽查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税收征管法、稽查操作规程、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和执法程序、应用软件的操作等方面入手,精学稽查本领、深学税收业务、广学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达到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总结成功经验,借鉴有益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使税收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今后要加强学习,完善自我,近快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克服急躁情绪,调整工作方法,增强自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同时也是与大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实践证明,只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完成税收任务不是太难的。今后,我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响应局里的各项号召,克服困难、团结一心,以坚忍不拔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卓绝不懈的努力,信心百倍地工作,争取早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用辛勤和汗水,做一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踏实、爱岗敬业高素质复合型的国税干部。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九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青岛。
发文内容:
按照《2011全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项目》中“以纳税服务评价为着力点,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效能”配档表的工作安排,市局纳税服务处根据全市纳税服务现实情况,依托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等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把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分析与梳理,并在广泛征求市局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0纳税服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学习和领会《年报》体现的“公开、便捷、尊重”的内涵,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税税通-办税服务直通车”服务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市局今后每年初将公开发布上的纳税服务年报和本的纳税服务承诺,市局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年报》相关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反馈市局纳税服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
我们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强税之本,倾情带队,善待严管,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一)数字人事全面推广。干部电子档案完备、工作记实完整,数字人事与个人绩效管理衔接有序,考评成绩成为干部任用、交流轮岗、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日常化、累计化、可比化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向上向善、争先创优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有序。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xx国税铁军的实施意见》,推出干部“回炉”机制,以倒逼机制精准整治干部“为官不为”。建立国地税干部交流机制,制定《xx县国地税跨系统干部交流实施意见》,互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2020年通过选拔任用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充实领导队伍。
(三)干部培养初现成效。建立健全基层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机制,进一步重视青年干部培养,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我局有4名同志在全市国税系统五大类“业务大比武”中进入前十,其中有1名干部获宁波国税系统专业骨干称号,3名干部获宁波国税系统岗位能手称号。目前,县局共有22名干部入选市局各专业人才库,2名干部入选市局兼职教师,7名干部入选市局erp高端人才。
(四)文化建设氛围浓厚。组织开展税务精神大讨论、家风家训征集、“好团队、好干部”评选等系列活动,1名干部荣获全县“好干部”荣誉称号。加大对“知行”品牌及“允法允礼,追求卓越”宁波国税精神的宣传力度,在全局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一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会议管理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办法》。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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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二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办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五
你知道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程序是怎样的吗?你对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程序了解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税务局纳税申报程序,欢迎阅读。
2、申报步骤:?
(2)到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窗口缴纳税款。?
3、办理纳税申报需携带的资料:?
(1)办税员资格证?
(2)纳税人报送税务资料签证卡?
(3)各类申报表:?
4、应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报送以下报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4)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5)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7)增值税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明细表。?
1)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应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报送以下报表:?
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应履行国税局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报送以下报表:?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4)会计报表?
(6)完税税票第一联。?
1、纳税人如需采用电子申报方式,需填写《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在年末20日前报送待批文书窗口,经批准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应改变申报方式。
5、纳税人的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电子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准。?
1、完税申报税款缴纳:纳税人在每期申报纳税之前,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开税收缴款书到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或纳税人开户银行缴纳税款(如用现金缴纳需到相应窗口办理)。
2、缴纳欠税:纳税人需到窗口打印税收缴款书,然后到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窗口缴纳欠税(如用现金缴纳需到相应窗口办理)。
3、预缴税款:首先到窗口开具预缴税款通知书,并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自行到开户银行缴纳。
6、缴纳发票保证金和纳税保证金:持相关税务文书到相应窗口办理。?
1、办理防伪税控系统认证程序:?
纳税人取得十万元版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抵扣联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每月纳税申报前,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事宜。
2、办理防伪税控系统的报税程序:?
纳税人在每月会计结算期内,将防伪税控系统中的数据及当月抄税资料,抄税到“税控ic卡”上。在每月申请纳税10日前(含10日),携带“税控ic卡”、当月抄税情况报告表二份,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报税事宜。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纳税申报事宜的税费有: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遗产和赠予税、筵席税及教育费附加、发展旅游事业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纳税申报方式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在其申报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的形式。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申报方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是一种传统的申报方式。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证。
数据电文,是指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信息的电子方式。这些手段包括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注册税务师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先向税务机关领购各种纳税申报表、费用缴纳申报表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如实填写,连同其他申报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需报送以下资料:
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或应解缴税款的期限。我市确定各税种具体的纳税申报期限为:
1、营业税。纳税期限为“月”、“季”、“半年”、“次”;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季后10日”、“半年后10日”。根据税法,纳税期限还有5日、10日、15日,大部分省市纳税人一般按月、季申报。
2、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季” ;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5日”、“季后15日”;全年汇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年度终了后45日(各地一般予以延长)”。
3、个人所得税。
(4)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纳税期限为“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年后30日”。
4、资源税。纳税期限为“月”,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根据税法,纳税期限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我市纳税人一般按月申报。
5、房产税。
(1)房产管理部门,纳税期限为“月”,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
(3)个人,纳税期限为“季”、“半年”、“年”,申报和缴纳期限分别为“季后20日”、“5月20日、11月20日”、“7月20日”。
6、印花税。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次”,汇总缴纳的也可按“月”,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
7、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月”、“季”,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7日”、“季后7日”。
8、车船使用税。纳税期限为“年初”,申报和缴纳期限为“年初三个月”,对新增或查补车辆纳税期限为“次”。
9、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参照营业税有关规定。
10、土地使用税参照房产税有关规定。
纳税人必须于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前申报缴纳各项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和缴纳税款期限的最后一天如遇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法定的公休假日是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以及星期六、星期日),可以顺延一天,法定假日超过3日的,按实际天数顺延。
网上报税是利用覆盖面广、连接方便的internet实现网上远程纳税申报的一种简便、易行的电子申报方式,用户端无须安装任何其他专用软件,纳税人只需负担上网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就可以办理申报纳税等各种涉税事项。
网上纳税申报以纳税人填报的《通用纳税申报表》为依据扣缴税款并开具计算机通用完税证。除需填报《通用纳税申报表》外,纳税人同时要对有关会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个人所得税收支情况明细表,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表及附表进行网上报送,以监控开票数据以外的纳税数据。
1、网上申报纳税的企业每月申报期都必须填写《通用纳税申报表》。表中包括本申报期纳税人应当申报的全部税种信息,如税种名称、税目名称、税款所属时期、税率以及税种是否代扣、委托等。网上报税将各税种以一定形式统一在一张综合表中,并由系统根据各个税种设定计算公式。《通用纳税申报表》中需要纳税人填写的数据是计税依据和允许扣除项目,其他数据项目可由系统根据内定的公式自动计算出来,纳税人也可以修改。
2、网上报税需填写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表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其中,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季度报表,必须与《通用纳税申报表》一并提交,且数字相符,申报才算成功。
3、网上报税还需报送作为财务分析依据的财务报表,以验证报表的平衡及勾稽关系。这些财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月报);
(2)损益表(月报);
(3)应上缴各税及其他款项情况表;
(4)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年报);
(5)利润分配表(年报);
(6)现金流量表(年报)。
4、采用网上报税的业户必须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1)《通用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损益表》;
(4)其他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时,要求必须在每份资料的纳税人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列出的需报送资料的顺序定期向办税服务厅报送。
5、网上报税需要办理网上报税手续才能使用,即要签订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专户开户银行三方协议,由税务局分配办理网上报税业务的登陆密码。
1、申报流程。纳税人登陆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选中要填写的报表并点击,系统会自动生成该报表的样式。纳税人按照各表的要求(具体见各表简介)填写有关数据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在得到“提交成功”的提示后,纳税人本期的税务申报就在网上顺利完成了。
2、申报数据验证。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正确填写报表中的数据信息,网上报税系统提供了一系列方法帮助用户更好地完成网上申报。
(1)系统本身设计了自动计算税额的程序。如在《通用纳税申报表》中,纳税人只需输入计税依据金额和允许扣除金额,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从而减少了纳税人的工作量,也减少了因手工计算出错的概率。
(2)提交预警。纳税人提交数据应谨慎,因为数据一旦提交就不可更改,而且会自动从银行扣除税款。为此,系统在提交前会给纳税人再次提示,请纳税人确认是否确定要提交。
3、申报查询。申报查询是网上申报的记录,纳税人指定查询期间后,在这段期间内纳税人的申报记录就会显示出来,对于《通用纳税申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其它财务报表可以查看具体的申报信息,但不能更改。要求纳税人在提交成功后,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并确认其申报情况。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六
2016年,xx县国税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围绕“打赢六大攻坚战、构建六大新格局”主线,以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为契机,坚守组织收入中心,深入推进税收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税,积极优化纳税服务,狠抓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管理,实现了各项工作提质进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扣中心,克难奋进,税收收入逆势中稳步增长。
今年来,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规模扩大,县域重点税源增长乏力等严峻形势,县局始终坚守组织收入原则,紧扣中心,克难奋进,力保税收均衡足额入库,力促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收入意识。始终将组织收入工作放在首位,合理制定收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严把时间进度,按月开展督导检查,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强化税源分析监控。在抓好每月常规收入形势分析的同时,重点围绕“营改增”、税收政策效应以及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税收调研分析,牢牢掌握税源结构情况和税收收入走势;建立了税收风险管理新机制,按月归类县域重点税源各项异常指标,编制发布《税收收入及税源监控预警情况》。
三是强化“营改增”管理。深入开展各行业调研分析,强化“营改增”后续管理,制定了餐饮、住宿业和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指南,建立了房产、建安企业管理台账,确保扩围“营改增”企业税收管理平稳过渡。四是强化征管挖潜堵漏。加强税收风险监控分析应对,1-11月完成风险应对75户次,评估入库税款565.8万元;大力组织清缴欠税,针对欠税企业情况,制定了相应清缴计划,通过以票管税、以票控欠,严格防范新欠的发生。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着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及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
1-11月,县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25196.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11.0%,同比增长31.6%,增收6052.6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19555.3万元,同比增长39.5%;企业所得税入库3902.7万元,同比增15.6%;消费税入11.7万元;车购税入库1727.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199.9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17.9%,同比增长64.3%,增收4384.7万元。
预计全年可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28400万元,占年度省分计划的125%,按原统计口径,扣除新增“营改增”企业收入后,能顺利完成各级预期任务目标。
二、把握重点,笃实攻坚,改革任务拼搏中勇创佳绩。
面对各项税收改革重任,全体干部上下一心,锐意进取,改革大戏场场精彩,各项工作战绩不俗,税收改革攻坚战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表扬性批示。
一是同心协力,打赢税制改革攻坚战。紧紧围绕“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等一系列目标,把握工作重点,紧扣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全县2536户四大行业纳税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及申报等工作。通过县内门户网站、电视台、税企qq群等,多渠道、全方位解读“营改增”,组织各类辅导培训20余场,近800人次。
积极与县发改委、住建、财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做好“营改增”行业税负分析,调研制定了各行业管理指南,确保扩围“营改增”企业税收管理平稳过渡,截止11月,共入库“营改增”税款4922万元。总体来说,“营改增”前期准备充分,后续管理得力,各项工作态势平稳,进展有序。
二是善作善成,打赢金税三期上线攻坚战。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细化推广方案,严格按照环节关口和时间节点要求,挂图作战,有序推进。强化数据清理,实行“痕迹化”管理,共完成三期数据清理任务3865条。先后投入27.6万元完成了硬件设备的升级改造,积极向县委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了12套高配置电脑,提升了办税服务大厅硬件配置。科学制定业务操作培训方案,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并对高频、重点业务采取分散培训,确保人人能操作。金三上线首日,成功办理业务563笔,入库税款8.4万元,目前,金税三期系统平稳运行,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三是合作共赢,打赢征管体制改革攻坚战。主动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涉及我县38个合作项目,逐项目分解,狠抓落实,联合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国地税合作情况报告制度。4月份,通过“互相进驻”的方式,搭建便民办税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国地税联合窗口已办理业务2419笔,征收相关地方税费325.5万元;12月12日,实现了国地税业务“一人通办”模式,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重复排队等问题。
联合开展税法宣传,联合对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开展培训,并于4月29日,联合成立“xx县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促进了国地税纳税服务的深度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双方联合制定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方面的年度合作计划。截止目前,县国、地税局完成了两起联合税务稽查案件,共计查补税款15.8万元;完成1户市国地税局联合稽查的执行工作,检查调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356.6万元,处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罚款2万元。
三、践行宗旨,优化服务,便民办税细节中日臻完善。
全面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部署要求,紧扣“改革·合作”主题,创新举措,精准服务,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惠民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办税渠道更“广”。持续推进“六办”措施,广泛推广网络办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申报软件,完善网上申报系统功能,县局所辖纳税人共开通网上申报2410户,一般纳税人网上开通率达到100%;大力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全年共受理全省通办事项85笔;积极推进邮政“双代”,在全县6个乡镇设立了7个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开发票1.2万余份,征收税款243.5万元,纳税人网上申领、邮寄发票103户次。
二是办税辅导更“精”。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制度,并将预约、延时服务作好记录,积极争取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开办纳税人学堂,联合地税局和航天信息人员共开办了14期纳税人学堂,集中培训“营改增”各行业的政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税控发票的使用和开具等,参训人数达到1100余人。
三是办税效率更“高”。严格落实上级精神,取消了a级、b级、c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减轻纳税人和大厅前台负担;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在大厅内墙上和厅外的公示栏中张贴二维码公告,使纳税人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一目了然;简并纳税人申报纳税次数,对起征点以上个体户和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目前已对1177户纳税人实行增值税按季申报;推行办税双向预约,合理设置大厅各个区域和窗口,推行一窗多能,并安排专人引导相关纳税人到自助办税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办理业务更加便捷高效。
四、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廉政建设严明中创优争先。
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引导,以履职尽责、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结合预防监管、明纪纠风、执纪办案、依法治税等多方面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廉政宣教落实。对内,大力开展班子领学、专家导学、支部讲学、党员自学、重点岗位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九个一”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引导干部自觉树立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持纯洁、高尚的职业操守;对外,向干部家属赠送《给国税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信》96封,呼吁干部职工与家属一齐共塑廉洁家庭,向纳税人发放《温馨提醒》廉政牌220份,明确税务干部廉洁执法“八不准”,税企携手营造清廉环境。探索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约谈。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年初,县局党组印发了《2016年度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细化分解,局领导与各科室(分局)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一般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了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党组成员主要领导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落实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队伍。
三是推动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兼职监察员制度,在各支部设置了5名纪检委员,在各分局、稽查局配备5名监察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在增强内部监管力量的同时,还聘请了17名特邀监察员增强外部监督力量。在今年的监督工作中,纪检组以全新的监督检查通报为载体,建立监督检查通报机制,构建了监督执纪的新体系,结合“两责”清单内容,按月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发布监督检查通报11期。
通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16条,作风建设情况43条,重大事项决策情况16条,干部选拔任用情况7条,干部监督情况23条;发布限期整改任务15项,经跟踪督查已整改13项,增强了各职能部门在履职尽责方面的主动性。
四是推动督导整改。坚持把问题查深、查透、查准、查实,通过三进五访、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回调查问卷334份,征集意见建议68条,归纳问题12个,制定整改措施27条,形成了《整改目标责任书》和整改台账,做到清单式督办、销号式整改,对外承诺整改的27个问题均制定了详尽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在接收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县局顺利通过了第县纠风办的综合评议,并以99.07分的成绩,在全县13个参评部门中名列第一,荣获“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五、立足教育,固本提质,队伍建设革新中增添活力。
以数字人事管理为抓手,以强化基层建设为目标,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为平台,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以思想政治工作凝魂。在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不断创新形式,把“两学一做”同推动中心工作、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相结合,助推国税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结合实际,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按月详细安排教育任务;组织了书记讲党课、研习条例规章、缴纳特殊党费等多项活动,并开展了“五星”党员标准专题研讨,按照“5+n+y”合格党员标准体系,评选出“五星级”党员30名。今年,县局党委被授予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县局落实管党责任的经验做法在xx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中展播。
二是以基层建设工作强身。结合机关实体化建设,县局组织选拔了4名股级干部,参照干部职工能力特长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配强了征管一线队伍,激发了干部职工干新事、再干事的动力,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凝聚了基层队伍力量。综合运用巡视检查、作风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提升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三是以数字人事工作聚力。扎实开展数字人事工作,加强日常督办巡查,按月对时间节点工作进行提示安排,及时发布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记实、工作自评等各项基础工作按时完成;完成业务能力升级初次套档定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全体干部完成“两测”考试;抓好“八个一”规范动作,广泛开展“数字人事”诗歌征集,征集的诗歌作品有8篇入选省局《诗话数字人事》,组织干部撰写的数字人事2条核心理念入选省局文宣,3条“大家谈”在省局简报刊发,3幅摄影作品被市局选用,举办的“相约仲夏、放飞梦想”数字人事主题诗会活动得到省、市局认可,搭建了数字人事文化长廊,制作、悬挂数字人事宣传画4幅,大大提升了县局数字人事文化氛围。
六、依法治税,规范运行,法治建设常态中全面提升。
坚持依法行政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依法治税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普法宣传有声有色。对外,精心组织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七五”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纳税人学校举办“税法大讲堂”,持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通过系列宣传和培训,大力宣传“营改增”政策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对内,建立了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分层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全年共组织开展法治讲座、专家授课10余场,全面增强干部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是内控机制高效运行。成立了税收法治保障团队,组建了税法专家和律师参与的税收法律顾问队伍;与地税局、司法局联合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为纳税人提供了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协税护税的维权平台;持续开展法制税务基层样板分局建设,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全年执行一般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3件,说理式执法面达100%;依法实施监督行政许可,全年共办理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123件。
三是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减少报送资料,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对所有享受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项目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准确。前三季度我县高新技术企业3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65.16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26.60万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征即退增值税349.0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560.00万元,元至11月,县局按期办理免抵退税2927.16万元。
四是税收秩序全面规范。开展了县局税收执法督察,强化稽查内部管理,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保持税收执法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记录和犯罪情况零发生。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各类税收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管理基础兼顾中被夯实。
一是稳推绩效管理。全面优化指标体系,共设置指标164个,并对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征管努力程度、风险任务执行等考评指标实行分档考评,强化日常监控管理,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辅导,完善了分管领导讲课制度,在绩效评分上实行“三级审核”,确保了打分的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县局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绩效排名暂列第二。
二是规范政务管理。完善“定期反馈、密切追踪、及时落实”的政务督查制度,全年共开展政务督办4期,督办事项56条,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工作督办,明确、规范了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并将各类工作会议决定事项在网上公布,明确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强化工作执行。加强信访管理,强化归口负责,全年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信访件3件,均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办理,并及时上报市局。
三是精细事务管理。进一步做好安全保卫、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和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能力,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了采购效率。
四是严格财务管理。近年来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资产使用;推行经费预算预警制,明确各项经费支出指标,按月统计支出明细,对超指标进度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财务管理做到了真实有效、管理规范。
回顾今年来的工作,我们坚持规范管理,行政高效务实,财务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我们坚持依法征管,收入量质齐增,依法治税成效显著;我们坚持交心谈心,公平公正选人用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有所增强;我们坚持全面履责,作风纪律呈现新面貌;我们坚持严管善待,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呈现出班子团结,队伍齐心,同心气顺、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七
2020年税收改革任务特别繁重,我们开拓进取,连续闯关夺隘,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
(一)“放管服”向纵深推进。拓展“互联网+税务”,推广应用移动办税app,实现网上申领、二维码开票,开启线上缴税功能,做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进一步拓展办税途径,优化办税流程,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提高办税效率。深入推广税银互动,有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与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设立全市首个税银合作自助办税服务点,给园区及周边2000余户纳税人就近及双休日领票提供便利。
(二)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严格落实征管规范,加强督导检查,畅通问题反馈。加强与地税联动,开展异常数据清理,大幅压缩单管户数量,提高户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市场个体户管理,推行市场协开,在丹城、石浦分局所辖的两个主要市场推进市场协开方式,应对手工发票取消后不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开票问题。
(三)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健全风险应对任务扎口管理机制,统一通过金税三期风险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实施立体化、全程化、实时化监控。
(四)管理创新精准发力。首创国际税收服务品牌“外税通”,现已在全国推广,该服务机制还被《中国税务报》重点报道,xx县委书记、县长同时为此举做批示点赞。创新“办税窗口集成管理系统”,实现办税服务厅办税情况远程实时查看,强化资源调度和现场管理,提高窗口运转效率、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国家税务局工作报告篇十八
第一条 为维护局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省市和本系统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局机关全体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维护工作秩序,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 请假内容:病事假、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公假等。
第二章 病假
第四条 职工在工作时间请假到医院就诊或病休,视为病假。病假3天以上需有医疗机构证明(急诊可在事后补交证明)。
第五条 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女职工第一次人工流产的,假期按病假处理。
第六条 职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事假
第七条 凡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办理私事的为事假。
第八条 病假每月超过3天,无医疗机构证明的,视为事假。
第九条 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女职工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做人工流产手术的,视为事假。
第十条 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取消年休假(已休部分在下年度中扣除)。
第十一条 职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扣发月基本工资的30%,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天,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职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天的,不发年终奖金。
第十二条 全年事假一般不超过3个月。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可以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天数。
第四章 探亲假
第十三条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六安市外),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六安市外),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原享受一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单身职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当年还可以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
第十四条 探亲假的假期规定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单身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此假可两年合并一次使用,假期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
(四)往返路程时间均不包括在假期内。
第十五条 享受探亲假职工的探亲路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配偶为出国留学人员的,其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年休假
第十六条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根据工作年限,年休假的假期为:
(一)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十八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第十九条 年休假规定
(一)当年6月30日以前调入且在原单位未休此假的职工可以休全假,11月30日以前调入且在原单位未休此假的职工可以休半假。
(二)当年脱产参加各种学习超过5个月的职工,不享受此假。
(三)参加各种函授、业余学习(6个月以上),每周占2个半天的职工,可以休半假。
(四)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职工,仍可以享受此假。
第二十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一条 单位已安排年休假,职工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六章 婚假
第二十二条 职工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3天。
第二十三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晚婚初婚的,按国家规定各奖励婚假20天(不含单方晚婚)。
第二十四条 结婚对方在外地需到对方处结婚的.,往返路程时间不算在假期内。
结婚对方属于出国留学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第七章 产假
第二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给予20天至30天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男女双方晚婚初婚,女职工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初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第十二八条 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1小时。
第八章 丧假
第三十条 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给予丧假3天;如需去外地处理丧事,往返路程时间不算在假期内,路费自理。
第九章 公假
第三十一条 经组织批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公假: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二)女职工经医生同意进行产前定期检查或育龄夫妇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所占时间。
(三)公伤的医治和休息时间。
(四)职工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各种培训。
(五)职工依法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间。
(六)人事部门认定的其他公假。
第十章 出勤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十二条 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办理公务的为出勤。
第三十三条 晚于规定时间上班的为迟到;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为早退。不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为旷工。
第三十四条 不服从组织调动,逾期不报到的,或者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视为旷工。
第三十五条 请假假期已满不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逾期不能上班的,视为旷工。
第三十六条 旷工累计超过5天,取消其年休假(已休部分在下年度中扣除),当年考核确定等次为不称职;从第6天起,每旷工1天,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0%;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第十一章 审批管理
第三十七条 请假管理自上而下,逐级负责,并作为个人、单位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十八条 请假批准权限
(一)市局局长请假报省局批准;市局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县区局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市局局长批准。
(二)市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市局局长批准。
(三)市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四)市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1天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五)市局直属机构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请假,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天的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九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占用休息时间的可以安排补休,补休假按照请假批准权限办理。
第四十条 职工请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前办理报批,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报批的,事后要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手续。
第四十一条 职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不及时销假的,视为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市局人事部门负责局机关请假日常管理工作,市局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职工请假单要及时转交市局人事部门备案。
市局直属机构负责按月份和年度对本单位职工请假进行统计,统计情况交市局人事部门。
第四十三条 市局人事部门按月将局机关职工请假情况交市局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作为考勤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职工请假或遇到考勤检查时,要如实反映情况。对弄虚作假、拒绝检查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并视情况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称职或优秀等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县区局职工请假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局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请假管理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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