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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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汇总12篇)
时间:2023-11-11 16:05:11     小编:曼珠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资源、风险和可持续性等。方案的制定需要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和协商,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方案的实施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一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地位日益重要。党中央2005年的一号文件,在保障以往支农政策和给农民实惠力度的同时,又有许多惠及“三农”的新政策,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对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我镇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前十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展飞速。全镇电话入户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到69%和59%,宽带通村入组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也已具备。一个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信息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地位日益重要。农民群众对信息及信息网络在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参与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双培双带”工作的开展,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我镇及在市上单位及广大农业技术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的联系机制,也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人员及技术支持。但是,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面临着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急需建立将有用的农业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普通农户家中的信息网络,并建立适宜农民群众浏览的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为真正实现宽带通村入户,在农村推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我镇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较好,为我镇下一步实现互联网进村入户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设施条件好,我镇电话入户率已达69%,各村组都已经具备了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的设施条件;二是镇政府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把互联网作为加大对我镇宣传和加快我镇经济发展有利手段,各村也把信息化建设列入发展日程,为我镇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保证;三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镇经济生活中应用较为广泛,有一定的技术应用基础,近几年,镇政府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农业网、阿里巴巴商务网站等平台对本镇的洋葱产业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其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双培双带”工程的实施和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建立并强化了驻村农业技术人员、党员致富带头人、普通农户等组成的帮扶和联系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既为我镇信息化建设向村组深入创造了可靠的人员及技术条件,通过培训和在村级建立信息化中心平台,可以最低成本的实现农业信息向普通农户的传递。五是近年来我镇洋葱产业的发展,使我镇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群众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引导有能力和现实需要的致富带头人在家中接入宽带,实现宽带进村入户的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也应当看到,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仍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其一,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我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镇各村都已具备了宽带接入条件,各村不同程度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镇政府和镇农技站的电脑接入了互联网,各村的电脑由于偏老、偏旧及办公经费限制,只做为打字机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二,通信费用偏高,农民不易接受。农村电话用户多是接听电话而不经常打电话,还存在严重的“热装冷用”现象,现有的互联网接入费用过高(包月98元,计时每小时1元-2元),影响了农户接入的积极性,由此造成用户偏少,运营商利益得不到保证,不利于继续加大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投资发展。

其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我镇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较低,农民直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还比较低。

其四,现有的农业信息都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农业技术人员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信息繁杂、真伪难辨。急需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甄别、鉴定、筛选及整理机制,使这些信息可行、适用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三、实施内容及步骤。

本项目根据我镇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信息化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资源和软件环境,按照以镇信息网站建设为基础,推动各村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驻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帮扶网络,将有用的信息向广大农户传播和推广,最终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接入互联网,促进全镇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2006年完成镇中心网站建设,各村实现宽带接入,并在条件较好的1-2个村进行村级多媒体信息中心建设示范;2007年-2008年在各村建成多媒体信息中心,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升级镇中心网站,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浏览和使用的页面,并在有条件的农户中推广宽带接入,其中2006年完成接入3-5户。

(一)、镇中心网站建设。

为带动全镇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一期计划为。

镇中心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将遵循阶段开发性、易用性、规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稳定性原则,采用审核和权限管理。,做到方便用户浏览和使用。

正在建设中的镇中心网站包括:党政信息、特色产业、旅游观光、项目招商、政策法规和信息反馈等页面。拟实现以下功能:

2、在线调查功能:获得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参考依据;

3、信息检索功能:对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等文档进行方便的搜集;

4、信息反馈功能:通过反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

网站建成后,将对我镇党政建设、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招商引资项目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还将通过信息反馈、网上调查等手段收集各界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群众监督。

(二)、村级信息平台建设。

以镇中心网站建设为基础,项目二期为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根据农村现有的经济、文化和技术条件特点,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本着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原则建设,主要拟完成以下建设项目:

1、村级互联网接入。

为解决农业技术信息入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村级信息化建设是关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电脑及相关上网设备7套,使各村至少有一台电脑接入互联网,并培训、配备操作人2-3名。

2、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村级农业信息发布中心,将利用各种多媒体技术手段,向农民群众发布农业信息和进行信息技术演示。建设内容为,购置投影仪、触摸屏等多媒体设备7套(每村1套),结合各村村务活动中心和农民培训中心建设,建成村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建设(互联网)入村,不断加深农民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认识,为互联网接入农户做准备。同时,村级信息中心建设还将实现以下功能:

1、农产品在线交易。

通过构建交易平台、网站推广和人员培训,使村民利用村信息中心和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站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我镇农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技术培训。

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可使农户更方便、快捷的了解农业方面的信息。利用互联网作为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技术手段,成本小,对农户的吸引力强,信息资源丰富,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政务公开。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可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公开质量。通过信息反馈系统,还可使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加强群众对村委会及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

(三)宽带入户。

村级信息化建设和镇中心网站的升级扩展,为农民群众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上网群众进行简单培训,农户即可在家中利用镇中心网站设计的傻瓜式操作页面方便、快捷的进行互联网知识学习和信息发布、浏览和搜集,并可享受到由镇中心网站提供的各项实用服务,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政府将积极争取市科技、电信等有关部门对农户接入互联网的支持,在资金和上网费用方面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为互联网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7.35万元。其中:镇中心网站建设投资1.73万元;村级信息发布及演示中心投资14.42万元;宽带接入农户投资1.2万元。

来源:申请补助12万元,镇村自筹5.35万元。

项目详细投资核算情况见后附表格。

五、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益性投资项目,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社会效益方面。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通过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可大大开阔农民群众的眼界,也更利于党和各项方针、政策、涉农法规在农村的宣传贯彻。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渠道,还有利于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生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2、有利于提升我镇农村经济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的建设,可对我镇农产品进行有效、广泛宣传,同时,使农民群众更加方便的了解到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不断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提高农户市场意识,促进我镇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我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有利于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通过宽带接入,农民群众不仅得到了实用的各项农业技术和信息,还将极大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宽带,在线点播、宽带电影、网络游戏、视频电话等一系列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将不再是城市居民的专利,农户们也可以享受到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使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和公开,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和进行咨询都可在网上进行,有利于广大群众对村委会及镇政府进行监督。同时,政府可同时利用网络引导群众从事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式,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的蔓延。

六、项目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项目拟采用adsl解调器通过电话线实现宽带接入,并利用公网实现与村级信息中心及市相关单位网站的联接,电信部门对接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政策保障。

由市科技局和镇政府及电信服务部门协商,对接入宽带的农户在资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农户接入。

3、设备保障。

网站的域名根据政府网站域名命名规则确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网站拟定租用北京国政网科技有限公司虚拟主机作为服务器对外发布,并申请该公司政府上网专用域名。

4、网站推广。

镇中心网站建成后,将在通过市上有关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雄关经济信息网、市科技信息网等网站添加链接,以扩大网站访问量。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二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目标,2021年-2022年,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其中,洪洞县、霍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尧都区、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等7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于2021年完成建设工作;其余8个县于2022年完成建设工作。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大领域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县市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

(一)市级民政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社工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所辖县(市、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

计划。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各站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并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和承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市、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各乡镇(街道)未经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

(四)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承接主体应在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市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组织政府采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协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市、县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

创新。

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多元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积极统筹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市民政局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不少于100万元用于优秀社工站项目奖补。在财政资金为主的资金保障基础上,努力开拓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在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持证比例、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原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四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建站方式和标准以及购买服务的方式、主体和承接机构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方案》,福建省将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重点开展社会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四个方面的服务。

《方案》提出,社工站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机构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队伍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2名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即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为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延续性,《方案》规定项目期限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年底前,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报上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将进行抽查。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方案》还提出,社工站购买服务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市、县(区)按照年度预算总额中的3%以内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设区市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等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在总结鄂城区凤凰街道社工站及社区社工室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现就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搭建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协调推动、信息收集、人才培育、项目实施、资源链接等作用。2021年,全市有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村(社区)社会工作室。

(一)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政策体系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从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服务引领三个维度进一步要求全市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社工服务同步落实。

(二)坚持统筹整合。系统整合惠民政策和慈善、志愿服务资金等资源,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现有设施,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标准建站。

(三)坚持需求导向。按照“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便民利民、专业服务”的要求,鼓励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围绕群众需求,设计和实施项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真正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落在基层、沉到一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四)坚持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优势,有效**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不足的难题,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当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主要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社会救助服务领域。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工作。

(二)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为农村福利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工作。

(三)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领域。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服务工作。

(四)社区治理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观念、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社会事务服务领域。主要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和社会融入等助残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情感调适等家庭增能服务工作;为逝者家庭提供心理慰藉和心理疏导等支持服务工作。

(六)志愿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开展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等工作,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扶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

(七)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各地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以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一)组织架构。原则上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社工站,每个村(社区)建立1个社工室的要求完善本地社工站(室)规划布局。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服务项目由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统筹实施。有条件的区(开发区)可以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

(二)服务场所。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等现有设施,为社工站提供服务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用品),社工站面积原则上应不小于200平方米(含服务共享部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整合现有场地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社工督导室等活动场所。社工站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格式为“鄂州市xx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设置“社工室”标识。

(三)人员配备。综合考虑乡镇(街道)面积、人口和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等因素,每个社工站应配备1名站长(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担任)、2名驻站社工,同时配套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驻站社工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社工证的本地社会工作者优先录用。驻站社工薪酬可参照高于本地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待遇10%标准执行。

(四)制度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及社区社会工作室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要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要建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项目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要有完备的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和服务协议。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应指导乡镇(街道)按照《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试行)》和《湖北省省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社工站项目实施、督导、评估等工作。

(五)财务制度。各区民政(开发区)民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社工站,购买主体为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承接机构为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协议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购买服务经费中的10%可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布置及基本办公设施配置,70%用于承接机构及驻站社工的服务费用,20%用于活动开展、办公耗材、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确定的内容、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驻站社工,组织开展相关服务。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级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动员部署。2021年6月,各区民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摸清已建社工站现状,明确2021年建站计划,并于6月底前报市民政局。

(二)启动运行。2021年7月底前,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乡镇(街道)落实社工站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确定承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开展专业服务。

(三)考核评估。构建“市级督导-区级监管-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四级网络,强化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时督导和评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民政局将社工站建设指标纳入市区政府目标考核中,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和全面检查方式,全面掌握各地建站情况。年底前,市民政局对各地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作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补齐社会工作短板、服务乡镇振兴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社工科(股)主建、其他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社工站建设工作的支持,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范、培育本土社会工作组织,有效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在促进基层民政服务方面的抓手和平台作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总体要求及全面总结凤凰街道试点建设基础上,制定市级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开发区)开展工作,并对各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备案管理。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等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开展购买服务工作,依法依规与项目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监督指导承接机构按标准配备驻站社工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乡镇(街道)负责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制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年度计划和推动项目实施,对社工站驻站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将社工站运行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确保社工站正常运行。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购买社工专业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社会服务和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不高于上年度救助资金总支出5%内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2021年,市民政局对全市9个试点社工站按每个20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2022年,市民政局对各区(开发区)在2021年自行建成的乡镇社工站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对2022年拟建社工站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其余部分由各区(开发区)按每个不少于10万元标准自行安排社工站建设、服务购买资金。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七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把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2014年度征兵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胜军。

副组长:王柏玉、王熙华(常务)、陈书琴。

成员:王富贵、马益斌、阮运虎、罗建光、黄民丰。

肖勇池、文晓峰、石有能、刘渡桥、刘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武装部办公室,由罗建光兼办公室主任,张衡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部署。

(一)征集任务。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征兵办的通知,我镇送检任务为80名,我镇按村(居)系列分配任务,一系列村(居)3人,二系列村(居)2人,三系列村1人。对分配的送检任务,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高标准完成。

(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时间安排。

7月5日至7月20日,开展征兵宣传发动,镇、村(居)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书写张贴标语20条以上。

7月20日至7月25日,各村(居)按分配任务数上报征兵名单,完成报名工作,填写花名册。

7月24日至7月25日,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要求应征青年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并报qq号。)。

7月26日至8月5日制作体检表、准检证等。

8月6日,组织进站体验。

8月7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调查,对边沿兵进行复查,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9月5日至9月30日,组织新兵入伍,进行征兵工作总结。

四、责任考核。

各村(居)必须按要求完成送检任务,送检任务每少1人扣1分;弄虚作假随意找人凑数,送检不应征的发现1人扣1分;走访调查不认真,()掌握情况不准确出现思想退兵每例扣3分。

注重送检兵源的质量,新兵入伍奖所在村(居)1分/人,提高高学历青年的入伍率,大学生(含大专,毕业生或在校生均可)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居)1分/人,高中(含在校生)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0.5分/人,对片的奖励加分按所属村(居)的一半计算。

附件:征兵宣传标语。

中共三阁司镇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

征兵宣传标语。

1、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

2、广大青年要把祖国利益放在首位,无条件听从祖国的征召和挑选。

3、参军卫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6、少小立志报国,长大踊跃从军。

7、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诚报国铸长城。

8、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9、保家卫国终无悔,驰骋疆场献青春。

10、参军光荣,保家卫国。

11、贯彻实施国防法规,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12、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兵于民。

13、老前辈打江山功垂史册,当代人卫祖国继往开来。

14、党管武装建设国防,军民携手共筑长城。

15、增强民族忧患意识,维护祖国和平统一。

16、好男儿,去部队,去边疆,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17、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8、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19、位卑未敢忘忧国。

20、莫忘历史屈辱,铸就现代国防。

21、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22、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

23、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24、国防关系千万家,安全责任重如山。

25、国防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

26、没有国防固金汤,哪能致富奔小康。

27、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28、国防责任重,祖国在心中。

29、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30、国防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1、改革开放不忘固国防,科学发展不忘兴武装。

32、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33、全党同心人民江山千秋固,举国合力华夏儿女系国防。

34、党政军民思国防,陆海空天筑长城。

35、军民同心奔小康,举国合力铸国防。

36、筑钢铁长城,保华夏平安。

37、没有强大的国防,便没有民族的尊严。

38、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40、开放不忘固国防,发展不忘兴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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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八

1、让宝宝爱上户外活动。

调查结果表明,常坚持户外活动的儿童患感冒的机会显著少于户外活动少的孩子。户外活动是提高呼吸道粘膜抗病能力的最有效手段。即使冬天,在不太恶劣的天气里,在注意保暖的情况下,适当地让宝宝接触室外冷空气,亲近新鲜的空气和阳光,也是非常必要的。

2、让宝宝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用带有病毒或细菌的手去揉鼻子或眼睛,最容易让宝宝患上感冒。

尤其对于上幼儿园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每天都要和许多小朋友接触,如果能保证良好的洗手习惯,他们患感冒的机会将减少50%以上。

洗手是最简单的预防感冒的方式,而且确实有效。但前提是必须用香皂洗手30秒钟以上,然后用水冲干净。用洗手液也可以达到相同效果。

3、家里有人感冒,立即隔离。

家庭成员或照看宝宝的人员中,一旦有人感染感冒病症,应马上停止接触宝宝。如果不能隔离,患病者一定要带上口罩,并要勤洗手,以防传染给宝宝。

4、感冒多发或流行时少外出。

不要带孩子到人多且通风差的公共场所去,也不要在感冒多发季节到别人家串门,以防止传染。

5、宝宝的居室和游戏场所要经常通风,温度和湿度要适宜。

坚持每天开窗15分钟,让家里的空气保持清新。而要调整室内的湿度可能就要借助于加湿器了。

第二道防线:调整饮食ab法。

饮食调理——加固防御之盾。

任何一种病毒侵入人体后,都需要寄生在人体的细胞中,进行复制、繁衍,才能形成气候,使人患病。“干扰素”的作用,就是干扰病毒的复制、繁衍,阻止它成气候,从而达到防病的目的。

“干扰素诱生剂”可以使人体产生“干扰素”,它存在于某些食物中,尤以萝卜所含“干扰素诱生剂”最丰富,其次为蘑菇。

白萝卜、青萝卜、红皮萝卜、心里美萝卜等,生吃细嚼最具“药效”。凉拌。

萝卜丝,既是脆生生的开味小吃菜,又是“平安药”。

如果把引起感冒的病毒比做“矛”,把人体的免疫大军比做“盾”,“抗氧化物”既可削弱“矛”,又可以加固“盾”。具有“抗氧化物”作用的营养素主要有番茄红素、胡萝卜素和维生素c。

番茄聚3种“抗氧化物”为一身:维生素c、胡萝卜素和番茄红素;胡萝卜则富含胡萝卜素。

饮食调理——打造优质内环境。

宝宝的身体内环境是质优还是质劣,同样影响防病能力。

绿叶菜,维护体内环境。

如今,小餐桌上不会缺少肉、鱼、蛋、虾。但是,如果让宝宝光吃“肉肉”就饱了,那可能会逐渐使宝宝的机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稍有“风吹草动”就容易生病。

蔬菜,其作用大于水果。菠菜、油菜、绿花菜、荠菜等,在你家的餐桌上应该轮番上阵,宝宝的饭碗里“不可一日无绿”。

酸奶,清理肠道的“生物扫帚”

酸奶中含有大量的乳酸菌,乳酸菌为益生菌,在肠道中起着“生物扫帚”的作用。肠中常清,机体的内环境更稳定。

妈妈们注意了,不要天气稍凉,就急于给孩子穿厚厚的衣服(注意宝宝的耐寒力锻炼,提高抵抗力是前提)。宝宝天性活泼好动,运动量明显比成人大,如穿得过多,宝宝活动时就会大汗淋漓,汗毛孔张开。一旦安静下来,湿透的内衣、开放的汗毛孔,会使宝宝非常容易受凉感冒。宝宝是否应增加衣服,妈妈摸摸宝宝的手脚是否温暖就能判断了。

给宝宝增减衣物的5个须知:

早晨起来给宝宝穿上的衣服不要随便脱掉,尤其是宝宝感觉到热或者已经出汗时,更不能马上将衣服脱掉,让宝宝安静下来,等待自然消汗。

在冷热不均的环境中,宝宝从冷的房间进入比较热的房间,要提前帮宝宝把衣服脱掉,否则等到出汗再脱就很容易感冒。

每天晚上注意看天气预报,如果气温有明显增高,早晨起床时就不要给宝宝多穿,因为半途给宝宝脱衣服很容易导致宝宝受凉感冒。

如果你无法决定给宝宝穿多少,可以这样做:你穿与宝宝差不多厚薄的衣服,静坐一会儿,倘若既不感觉冷,也不感觉热,说明宝宝穿的衣服厚薄正合适,宝宝可以比你多穿一层单衣,切不可差得很悬殊。宝宝虽然没有成人耐寒,但宝宝始终在运动状态,穿多了自然就会出汗,出汗是导致宝宝感冒的诱因之一。宝宝比你稍晚几天减衣服是比较稳妥的,如果你没有因为减掉衣服而感到冷,再给宝宝减衣服也不迟。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九

今年以来,我委围绕“稳增长、扩内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和国家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的重大机遇,密切关注国家支柱产业振兴、节能减排、城镇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走向,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足政策,寻找国家政策扶持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点,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目前共争取中央、省、市扶持5325余万元,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关争取资金下达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省发改委、省住建局下达支持徐州煤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资金(苏发改投资发[2012]1516号)。(市分配下达我区3925万元)。

2、政法基础设施方面。

涉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区司法局业务用房2个项目,分获中央预算内资金359万元、180万元。

3、工业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

小企业关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徐州捷达纸业有限公司、恒达铁艺铸造厂、龙添香木制品有限公司、盛世化工有限公司)和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淘汰落后粉磨产能60万吨),共5个项目,争取资金394万元。

4、农林水方面。

会同区水利局完成我区土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申报,获得省级以上资金350万元;会同区水利局完成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进度统计,并获阶段性补助193万元。

(二)近期已上报项目情况。

1、服务业方面。

上报徐州龙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徐州星海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徐州紫庄蔬菜交易市场、徐州原创型科技园、xx市xx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xx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贾汪店)6家(申请资金约600万元)。

2、节能环保。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一号机组综合提升项目(申请补助资金200-300万元)、省级节能及循环经济资金(争取上报4-5个项目,申请补助金额200万)、市级节能及循环经济资金(争取4-5个项目,申请补助金额100万元左右)。

3、工业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

徐州开元世纪重型锻压有限公司智能化重型锻压设备项目(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申请专项资金1200万元)。

首页12尾页。

4、农林水方面。

涉及林业种苗基地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40万元)、柴窝水库扩容工程、饮水工程、标准化养殖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55万元)、2014年农林项目(上报项目16项,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605万元)。

5、社会事业方面。

已上报xx区中医院(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江庄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申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老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653万元)、紫庄镇卫生院(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xx区疾控中心(2012年申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xx区城区排水设施(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项目,预计获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133万元。

6、国家资源枯竭城市专项基金。

2013年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和多元化产业体系专项获得初步批复,2012年申报,预计获中央扶持资金1000万元。

二、有关争取工作举措。

充分发挥我委的职能优势和综合协调能力,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争取项目。

一是委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各职能科室归口做好对上协调和左右部门的沟通工作,创造条件,为兄弟部门服务,为争取政策服务。

二是委内建立学政策、用政策,推进项目内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政策,策划项目,推进项目,为项目进盘子多做前期工作、促进工作。

三是建立项目报审跟踪工作机制。对上报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做好跟踪催办工作,抓住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做好必要的推动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积极策划项目。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省资金的重点投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抓紧策划一批高质量的、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继续抓好支柱产业振兴、节能减排、城镇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2、快速推进申报。加快进度完成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做到可研阶段,第一时间上报省发改委及省对口的相关厅局。

3、加大项目储备。按照“启动实施一批、前期推进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思路,围绕“十二五”产业专项规划,建立充实项目库,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编排和推荐工作,争取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扶持的计划盘子。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十

“健康快车”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卫生扶贫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根据《市健康快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健康快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健康快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5月。健康快车停靠点设在绵竹市汉旺镇龙蟒集团三分厂校办企业站台。

二、手术对象。

根据市上安排,今年市健康快车项目手术对象为符合手术指针的白内障患者。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镇上成立镇健康快车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陈凤甫为组长,副书记陈云秋、副镇长谢嗣兰、周锐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广泛深入宣传。健康快车活动宣传利用现有的广播、标语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大力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村广播每日播放一次宣传健康快车的广播语。

(三)严格筛查病员。辑庆镇按照卫生部《健康快车白内障手术筛查标准》制定病员筛查方案在辑庆镇中心卫生院集中筛查。3月10日前组织患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制定的筛查单位进行第二次筛查。筛查单位每天组织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医学检查,签署书面意见,对符合手术指针的白内障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告知确定的手术患者回家等候通知。

(四)病员的组织和运送。根据筛查结果,由镇健康快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县上的统一安排组织运送病员到县指定地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快车活动是造福广大白内障患者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村(居)委会及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重视做好健康快车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快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人呢元要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参加筛查的医务人员和承担运送人员要认真负责。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十一

为了规范程序,统一方法,合理操作,确保示范项目的成功实施,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后的《全区扶贫开发移民扩镇项目示范区实施方案》,在认真总结一、二期移民扩镇试点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文章-http:///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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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昂素镇镇移民扩镇扶贫搬迁示范项目工程的指导方针是: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约经营、快速致富”的方针,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科技、高效益”的宗旨,在充分利用城镇经济发展快、信息灵、观念新、基础设施完备等优势条件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发,整体搬迁方式,坚持先开发后安置的原则,切实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加快脱贫步伐,尽快实现致富达小康的目标,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谐统一,促进鄂托克前旗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健康发展。

示范区项目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2003年主要组织摸底调查,确定示范项目建设区、编制设计、可研论证、制定实施方案、筹措建设资金、进行工程招投标及生产开发和住宅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2004年进行完善生产开发项目,启动生产项目,移民安置、组建基层组织,对移民进行技术培训、帮扶等后续服务工作,重点是移民安置和生产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继续坚持分级负责,以旗为主,落实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旗的原则。

(二)坚持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扶贫开发、城镇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组织与群众自愿搬迁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以种养业为基础,采用高效农业、集约经营、劳务输出等多种开发模式,推动示范区(乌兰新区)与城镇经济区域的融合和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原则。

(五)坚持以工代赈,组织移民投工投劳,积极参加示范区建设和城镇经济的发展原则。

三、迁出、迁入区概况。

(一)迁出区。

项目迁出区确定在敖镇三道泉则村和大沙头村。移民101户411人,其中:三道泉则村61户251人,大沙头村40户160人。

敖镇三道泉则村。地处干旱硬梁地区,总土地面积6.5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5万亩,辖5个农牧业合作社,共227户、985人,其中贫困户152户、772人,现有水浇地710亩,饲养牲畜1680头只,全村人均纯收入1060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674元,整体处于贫困状态,属不稳定温饱的贫困户。

敖镇大沙头村。地处沙区,总土地面积9.3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4.2万亩,辖4个农牧业合作社,总户数343户1362人,其中贫困户142户570人,占总人口的41.9,现有水浇地1900亩,牲畜3200头只,2002年人均纯收入1160元,贫困户人均收入720元。

致贫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自然环境恶劣。主要表面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干旱少雨、风大沙多,加之超载过牧,人口稠,长期开荒耕种,导致植被破坏严重。同时风大沙多往往与旱灾并发,造成土地风蚀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恶劣。另一方面水资源缺乏。这一地区既无地表水,又无地下水。水利局和有关部门曾经试打过多眼井,深达360米,却未找到出水量充足的可开采利用的地下水。全村的人畜饮水仅依靠几公里外拉运提供,遇雨受淹,遇旱则干,且水质特别差,矿化度和含氟量严重超标,造成多种地方病的流行。

二是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差。由于人口相对集中、密度大、地质差、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等原因,造成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种养加、产供销不衔接,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造成该区已丧失了基本的生产生存条件。

三是人们的观念落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当地群众靠天吃粮、靠天养畜,基本是一种自然的经济发展状态,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原本就很低的产量也无保证,只是广种薄收,完全靠扩大开荒面积来增加吃粮,因此,越开越穷、愈穷愈开,形成了生产与生活的恶性循环。

(二)迁入区。

迁入开发区位于旗府所在地昂素镇镇东侧,这里紧靠镇区,人口相对较少,各项基础条件较好,地下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好,易开采,宜开发土地2万多亩,且土质肥沃,集中连片,市场条件好,交通便利,社会事业(医疗、学校、幼教等)纳入昂素镇镇总体发展规划。

四、主导产业的选择。

社工乡镇社工站项目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地区移民搬迁安臵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臵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省市县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移民搬迁政策,按照“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的工作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推动镇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镇2011到2020年需完成**户***人的移民搬迁安臵任务。其中: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安臵**户**人,洪灾避险移民搬迁安臵**户**人,生态移民搬迁安臵**户***人,扶贫移民搬迁安臵**户**人,工程移民搬迁安臵**户**人。

三、搬迁对象。

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农户。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的农户。

3、居住在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

4、因国家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户。

四、搬迁原则。

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移民搬迁安臵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由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提出申请,以集镇集中安臵为主,统规统建为主,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镇政府负总责的原则。镇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集中安臵点的建设主体。根据移民搬迁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采取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的方式建设集中安臵点。

3、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原则。各村要按照***镇城镇化发展规划布局,编制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总体规划。并对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实施综合规划,分期、分批实施。统一选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风格造型,统一完成时限。

4、统筹项目与重点打造的原则。镇政府统筹整合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实施集中移民安臵点基础设施项目,对有一定规模的集中移民安臵点进行重点打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5、突出集中安臵与严格限制分散安臵的原则。对有意愿、有条件的移民户实施集中安臵,原则上不再审批分散建房用地。

6、移民搬迁与小集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移民搬迁安臵应与小集镇和重点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7、移民搬迁政策与农民进城政策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购房安居,享受移民搬迁安臵建房补助政策。利用移民搬迁安臵补助政策在集镇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集中安臵进集镇农户。

8、移民搬迁户与***工程移民安臵点相结合的原则。在****安臵点规划区打造一个多层移民区,鼓励无土安臵的户入住,并配相应的商业用房。

五、优惠政策。

1、建房补助政策。集中移民搬迁户分别按3人及3人以下户60平方米、4人户80平方米、4人以上户100平方米三种户型进行设计建设,由群众选择户型面积并分别承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购房费用,其余部分由省市县三级承担。分散移民户享受每户每户3万元的政策补助。

2、户籍管理政策。搬迁至本镇外的移民户,户口必须随人迁移至新居住地;镇内安臵的移民户,户口可迁至新居住地,也可暂时保留在原居住地。移民户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负责落实。

3、规费减免政策。免收搬迁群众新建房用地和办理户口转移、土地调整、建房林木审批等费用,免费为搬迁户提供房屋建筑设计图,移民搬迁城镇集中安臵区建房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购买安臵住房的移民户减免房屋买卖交易契税、转移登记等方面的规费,最大限度地减轻移民搬迁安臵成本。

4、权益保障政策。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臵地统一协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移民搬迁户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政策的除外。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摞荒。

5、就业扶持政策。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优先向移民接收地安排,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劳务技能培训,优先输出安臵就业,拓宽移民增收渠道,增强后续自我发展能力;在城镇和移民搬迁社区增设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移民户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培育后续产业,加大主导产业培育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化经营,确保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六、实施步骤2011年全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召开全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动员会议,对今年的移民搬迁安臵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摸底,按照搬迁范围和对象确定搬迁户,制订搬迁安臵计划和总体规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搬迁方案,组织实施集中安臵点的基础设施和搬迁房屋建设。分散安臵户在本阶段内必须完成房屋建设主体工程。全镇搬迁安臵户数要达到任务的100%。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善各类档案资料,搞好工作总结,报请上级验收。

七、职责分工。

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搬迁任务重。镇上有关部门和各领导要各司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协调解决好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安臵任务。

镇项目办:做好移民搬迁集中安臵项目整合、资金争取和对上衔接工作。

派出所:协助做好移民搬迁户的户籍审查及转移登记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做好“五保户”和“特困户”的搬迁安臵、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指导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镇财政所:及时筹措、划拨、兑付移民搬迁资金和报账,并做好资金的全程监管工作。会同镇项目、土地、交通、林业、水利、住建等相关科室站所,整合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移民搬迁安臵。

土管:负责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工作;做好移民安臵用地保障,严格按标准审批村民建房用地;做好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移民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工作。

住建:负责做好集中安臵点的规划选址,绘制移民搬迁户建房设计图纸,加强建材、建筑质量监管。

交通:负责制定移民搬迁集中安臵点道路交通规划;争取上级交通专项资金,投入移民安臵点道路建设。

镇农技站:做好集中安臵点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投劳管理工作;指导搬迁户使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产业。

镇林业站:负责移民搬迁户的木材审批,采伐。镇扶贫办:负责移民搬迁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镇移民办:负责引汉济渭工程移民搬迁的申报、立项及组织实施工作。镇教体、卫生、环保、电力、社保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好移民搬迁安臵项目实施过程中教育、卫生防疫、环境污染治理、供电和搬迁群众就业培训指导等工作。

信用社:积极为移民搬迁安臵中的贫困农户发放建房贷款。

八、组织保障。

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财政、土地、林业、扶贫办、移民办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人大主席**同志牵头,负责***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办公室,由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移民搬迁安臵政策措施,编制全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相关事宜。检查工作任务实施进度及效果,验收移民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及挡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各村成立相应机构,由村支书负总责,村三委会班子齐抓共管。当年有建设任务的村要求每月13日和28日前上报本村建设进度情况。

九、工作要求。

1、科学制订规划。各村要按照“统筹城乡、统一规划、集中安臵、设施配套、安全避险、有利发展”的要求,制订陕南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总体规划。按照二十年不落伍的标准,对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点进行超前规划,统筹解决好生产生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问题,科学指导新农村建设。

2、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政务公开栏、标语、过街红、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宣传移民搬迁安臵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解答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移民搬迁政策的知晓率,激发参与热情,引导群众变“要我搬”为“我要搬”,及时总结在移民搬迁安臵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为促进移民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落实包抓责任。建立镇级领导联系村移民搬迁工作制度,实行镇级领导包抓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点制度,镇上三大班子主要领导要分别包抓一个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点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镇主要领导要分别包抓一个20户以上集中移民搬迁安臵点建设,各站所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联动,抓点示范,点面结合,推动全镇移民搬迁安臵工作整体推进。

4、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移民搬迁安臵有关政策规定,严把移民搬迁对象审核关、集中安臵点选址关、建设用地和建房标准审批关,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推行公示、公开,群众参与式管理机制,完善制度监管。镇财政、纪检等部门对移民搬迁安臵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督,严禁截留、挪用或贪污移民搬迁资金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计划严格执行和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十、几个具体措施。

1、为了达到陕南大移民的初衷,建议搬迁户暂时可不拆旧房。

2、全镇范围内群众应尽量集中安臵,但每户只能享受一套搬迁新居。

3、工程施工时,为保障质量,降低成本,建设主材由镇上提供。

4、对于河道取沙石等材料,建议河管部门协调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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