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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故事文案篇一
爱情
就像洋葱,当你一层一层地刨开,总有一层会让你流泪,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的情感故事。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九岁那年,琳这样对平说。说这话时,初冬正午的阳光打在她小小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看得平的心猛地一跳。
从那开始,他便常常会想象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自己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拉着自己心爱公主的手走上婚姻的殿堂。那该有多么美好啊。他这样想着,不禁笑了,很开心地。他常常带着她上街,他们一起在街上看人来人往,大热天的时候平总会省下父母给的午餐钱,买来两根冰棍,一人一根,然后看着琳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完,一副很认真的样子。那时候他忽然想,要是能这样一辈子看着她吃冰棍,他宁愿什么都不要。
八年后,他和她都考上了大学,都是名牌大学,琳学的是化学,平学的是计算机。只是,他在上海,而她在北京。两地相隔的日子。他常常会想起他们在炎炎夏日手拉手逛大街的情景;常常会想起他和她一人吃一根冰棍的情景;常常会想起她对他说,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他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轻轻地,拂过心头。
大三的暑假。他从上海跑到北京去看她。在火车出站口,他看见她,捧着一束红玫瑰。灿烂地笑着。初春的阳光洒在她披散着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
琳!他走过去,轻声唤着。
你来了,平,她微笑着,把手中的玫瑰送给了他。我有个同学在校外租了房子,本来是打算暑假在北京打工的。她父母却非要她回去不可。她知道你要来,临走前就把钥匙给了我,她依旧笑着对他说。他跟着她到了那套租来的房子,房子坐落在学校正门边,街边种着一排法国梧桐,树叶延伸到窗前,弥散着淡淡的清香。
他静静地看着她,琳,他轻轻唤道。
怎么了?她转过头,看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一丝不安。
半年没有看到你,你变化了许多,他微笑着,掩饰住了内心的心绪。
是的,在岁月面前,每个人都是会变化的,每个人又是不可能变化的,她的眼睛定格在了窗前的梧桐树叶上。
他的心猛地一跳,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她回过头来,眼睛一触及他热辣辣的眼神便躲开了,她低下了头,满脸羞红。
他看得心神荡漾,轻轻地拉过了她,紧紧地拥在了怀里。他感觉到她的身躯在微微地颤抖,他捧起她低垂的脸,往她红润的嘴唇吻去。
别,她伸出手按在了他的唇上。
他没有理会,依旧吻在了她的唇上,他的手开始在她光滑如缎的肌肤上滑动。
她感觉到体内一阵剧痛,睁开眼,看着一片梧桐叶子从树上脱落下来,在微风中轻轻飘了进来,最后落在了床边,泪水忽然从她眼中滴落下来。
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他从上海寄过来的一封信,刚撕开信封,一张平整的纸片便从信封里掉落下来,她俯下身拾起,那是一张冰棍纸,是十年前特有的那种,她把它放在桌上,展开了信笺。
琳,还好吗?寄来一张我收藏了八年的冰棍纸,十年了,我无法忘记那个在炎炎夏日和我手拉手一起逛大街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和我一人吃一根冰棍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对我说长大了就要嫁给我的女孩。
你知道吗?当我来北京看你,你捧着火红的玫瑰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时,当你低着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在心头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娶你,一定要跟你相守一生。
你知道吗?是你那低头间的温柔感动了我。有你的日子,我便永远也不会孤单。
爱你的平于上海
她给他回了信,整张洁白的信笺上只有用书法笔写的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虽然父母要我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去,因为,我爱你。
那个秋天,他是幸福的。他常常独自一人徘徊在漫长的邯郸路,看着宽阔的大路上人来人往,他会忽然想起他和琳的未来,然后他傻傻地发笑。从复旦正门出来,穿过国定路,武川路的文化花园里有一所新开的网络公司。他会常常在网吧登陆到《故事情》这家网站的论坛上游荡,看着上边一个个熟悉和不熟悉的id。看着他们在论坛里热烈地争吵,他的心里会忽然涌上一股暖意。他开始在论坛里发帖子。
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属于漂泊的人,颓废的表情,黯淡的心绪,喜欢流浪,很少停留。很快,他的帖子就有人回复,是一个叫潇的女孩,她说,我猜想你一定是复旦的学生。他感觉很是惊讶,虽然他很少在论坛上回别人的帖子,但是这次他还是回了。
为什么?他在后边写了这几个字。
因为你的语言里流露出的颓废与忧伤,很小资的一个男人,同时又很显品位,只有复旦出来的学生才有这种味调,潇说。
他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叫潇的女孩有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在那里停留,第一次长
时间
的停留。人走累了,就该向往停歇。
漂泊久了,总会寻找归宿。
我也是如此吗?他问自己,然后笑。
六月。
琳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电话也没有,他打去电话,却总说琳不在,终于在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去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琳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申请提前领取了毕业证书后和父母一起出国了,临走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他猛然间觉得天旋地转。
和朋友出去,喝了很多的酒,然后回来,倒头就睡,几乎忘却了心里所有的忧伤,半夜忽然感都头痛欲裂,然后从床上起来,喝了很多的凉水,看着窗外漆黑的夜,阴郁的颜色。风从开着的窗户吹了进来,在屋里轻轻地盘旋,然后他感到眼睛潮湿。
他在南京西路的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个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开始发狂般地写作,写完后马上贴在论坛里,论坛上的人们开始沸沸扬扬地讨论起他,他的帖子一贴出去就会有很多的回帖。他会认真地看每一个回帖,但是从不回帖。
他决心开始写一篇小说,很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终结,他常常会一整天地逃课,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用电脑写字。有一天下午六点开始写,一直写到晚上十一点,中间不断地喝水,写了一万多字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胃一阵发痛,然后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电脑屏幕上一行一行的方块字,我忽然觉得她们在凝视着自己,安静而平和。
他的眼泪忽然从眼眶中流了出来,滴在地板上,溅出一朵绚丽的泪花,在发黄的灯光下像绽开在阴暗中的花朵。
终于有一天,他在论坛里看到别人写给他的一句话。
平,我要见你,晚上八点整,国定路书店。
帖子下赫然写着一个字,潇。
虽然不是繁华地段,但是晚上的国定路分外热闹,三三两两的学生模样的人群,在冬天的寒风中游荡。
他走进国定路书店的时候,书店里站着十来个顾客。书店老板围着一条围巾,坐在桌前看书,他四下打量,发现书店角落里有一个女孩靠在书架上静静地看书,他径直走了过去。
潇,他叫道。
女孩抬起头。
这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似水般的明眸刚从书本上移开,显得有点迷茫。
她笑了,平,你来了。
他带着她去音乐酒吧喝酒,在淡淡的音乐声中,她静静地凝视着他,嘴角顽皮地微翘着,一副清新可人的样子。
你的文字很颓废,我却很喜欢,潇笑着说。
这么说你也是复旦的,他看着潇可爱的笑脸说。
是的,今年大四,她停顿了一会。接着说,在你文章中常常提到的琳现在怎么样了?
走了,他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哀,和父母一起出国走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她是想彻底地忘记我,忘记一个十年前就有过约定的人。
潇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似乎想为他擦去脸上的泪水。谢谢,他说,可是我早已经不会再流泪了,从半年前琳走了之后。
那以后,他们开始常常一起出去散步。潇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他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有时候他想,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漂亮,温柔,懂得体贴人。对于一个有过心灵伤痛的男人来说,这是些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于是他开始慢慢接受潇。
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平稳,潇慢慢地就把自己完全投入了进来,女孩为什么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完全地投入到一个男人的怀抱与
梦想
中,在他紧紧地拥抱住潇的时候,平这样想着。两年后,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周末的下午,平带着潇去商场买婚纱,在买完婚纱刚要走出商场的时候,他忽然触电般地,然后停了下来。对潇说,你先回去。然后就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只留下潇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目瞪口呆。
潇在家里等平,等到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才见平回来,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平只是摇头,一句话都不说。
从那开始,潇就感觉到自己与平之间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默契,两人之间好象隔了什么东西似的,凭直觉她感觉到她和平之间的这段情感快要走到尽头了,在无数个寂静的夜里,她常常起来看着身边的平,平睡觉的时候像个孩子,潇忽然这样想着,然后她就感觉到自己的眼泪流在了脸颊上。
终于,有一天,平对潇说,潇,你还是找另一个适合爱你的男人吧,我不配。
潇很平静,她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临的,从他们买回婚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知道他们之间的这份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
她一句话都没有说,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从此以后,平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她的消息。
两个月后,平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叫静的女孩,静声音很沙哑,她的脸已经几乎完全毁掉,一条条红色疤痕裸露在空气中,甚至在左脸颊上还可以看到一小块无法掩饰的森森白骨。当前来祝贺的人们看到静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个不知道说什么好。
送走客人之后,平和静并排坐在床上。
你为什么看到我这模样都还要娶我?静看着平,满脸温柔地问。
不为什么,平轻轻地握着静的手说。
你一定要说,静的话语开始激动起来。
平犹豫了一会,说,好的,我说。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
静定定地看着平,忽然泪流满面。
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告诉平。琳在毕业前夕的化学专业实验中不小心让硫酸严重烫伤了脸部,在治疗中又影响了声带。琳无法把这样的消息告诉平,只好顺从父母的意思出国留学。
琳在国外的三年时间里,无法摆脱平的影子,于是她决心回国看看,她只想在平的身后静静地看他一眼。
静没有想到平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已经毁了容颜的女子。
静没有想到平会爱她如此之深。
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平事情的真相。
今日面目全非的静就是昔日与平有过十年约定的琳。
一份彼此的爱护,一个细微的环节,达成爱的宣言。爱是用心的,爱就在心中。很美的一个故事,这样的爱情能经得住任何风浪!
读大学时,洛琳便对手语很感兴趣,后来她成为社区一个聋哑团体的志愿者,定期为聋哑人服务,和他们用手语熟练地交流。毕业后,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如愿来到一所聋哑学校担任教师。
一个周末,洛琳赶去学校帮助学生筹办圣诞晚会。正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身边不远处,一男一女两个用手语交流的年轻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看出这个女孩是在问路,她想去离这儿不远的购物中心,刚好那个男孩也打着手语,表示他也不知道。
一向乐于助人的洛琳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女青年怎样去那个地方。出于对残疾人的友好,上车前,洛琳给他们留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没想到第二天,洛琳就收到了男青年的邮件。男孩叫凯奇,是一名软件工程师。
出于职业习惯,洛琳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在网上聊天了。除此之外,凯奇还经常约洛琳出去散步、郊游。
虽然只是用手语交谈,但他们却分外默契,洛琳丝毫不觉得两个人的沟通有什么障碍。
渐渐地,洛琳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幽默爽朗的凯奇,而凯奇显然对她有好感,可洛琳也明白凯奇毕竟不是一个健全的人,虽然他很优秀,但想到他永远只能用手比画:“我爱你”,洛琳心里就不免有些遗憾。
面对心底的悸动,洛琳彷徨了。于是,她在网上碰到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网友们各执一词,有的说爱情至上,有的则劝洛琳不要犯糊涂,但没有一个网友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洛琳更加难过了。
想到这里,洛琳的表情黯然了了,她用手语比画着说道:“对不起,请你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好吗?我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争取他们的理解。”
不出洛琳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大发脾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她,可是洛琳始终
坚持
自己的选择。父母看着洛琳态度坚决,便又动员了洛琳的好友来当说客。见家人这么排斥自己跟凯奇交往,洛琳终于忍不住痛哭失声,他啜泣着对家人说道:“凯奇很优秀,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啊。”
洛琳的话给父母很大的震撼。一个月过去了父母终于不再那么强烈地反对了,他们表示要先见见凯奇。洛琳一听,高兴地说:“好,过两天我就带他来见你们。”
一天傍晚,忐忑不安的洛琳带着凯奇回到家。走在路上,凯奇特别开心,他用手比画着说:“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照顾你一辈子。”看着凯奇真诚的笑脸,洛琳感动得热泪盈眶,同时心里仍有着深深的担心。
一进家门,洛琳对父母说:“这就是凯奇——”没想到话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凯奇放下手中的红酒瓶,紧紧的抱住洛琳说:“你会说话?”
在场的人全都惊呆了。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洛琳想问凯奇的。
原来,凯奇也是一名懂哑语的青年志愿者,那天他看见洛琳熟练地用手语给人家指路时,便以为洛琳也是聋哑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凯奇深深的爱上了善良单纯的“聋哑女孩”洛琳。
见洛琳把他当成聋哑人,凯奇为了接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让洛琳能够坦然接受他,便索性隐瞒了自己的正常人的事实,并且在和洛琳交往的过程中,努力说服了家人,勇敢的向洛琳表达了爱意。
听了凯奇的解释大家都开心的笑了,洛琳更是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尽管凯奇还没有开口表白,她却仿佛已经听到那句企盼已久的“我爱你”。是的,发自内心的爱,原来就是最响亮的语言。
可是后来,我的自尊心很强,没有事情的时候很少找他,他也变得不找我,找我的话都是要我打电话给他女朋友,我觉得是他女朋友的阻止,因为我曾经在他女朋友手机看到过类似叫他不要再和我聊的短信,不过我真的理解,哪个女朋友会愿意男朋友整天和”妹妹”发短消息...我不怪他,更不怪她...
之后,庭变本加厉,他只要看到漂亮的女孩,就会认妹妹,为了这个,他女朋友也很生气过,可是他依旧认了6个妹妹,连我也开始难过...至少如果他没有认那么多妹妹,我那么爱他,没有回报,我也会觉得值得,毕竟因为他专一...可我知道,人那么多妹妹的含义,我知道自己是个例外,因为我没有漂亮的脸,好的身材....
之后,他变的更坏,开始吸烟打架,开始学会泡mm,甚至...我们可是连大学都没上!但他的女朋友依旧没换,在那时,能和同一个人恋爱2年,是很不容易的,而我,也爱了他2年....但我们已经根本属于不说话的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他,原本外向的我就会很内向,我回家庄和朋友说说笑笑,当作没看到他......
之后,他和女朋友分手了,交往两年,他说他喜欢别的女孩子了,他原来的女朋,一直哭,她为和他在一起,受尽了难过,每次明明是他错,却偏偏要她道歉,因为他和他原来女朋友的事情,我知道很多,而我也很反感他这种见异思迁,我便骂他,而他竟然不怪我,我不知道是他无所谓我,还是真的懂我这种很冲脾气.....
毕业之后,我们没什么联络了,听说他也回到自己的城市,不再回来.......
有次借着qq聊天,我说了些以前的事情,他说,阿?有吗? 我心一酸,说以前吵架都是他让我,他却说,没有啊,我吵架从来不认错的```我当时对着电脑就哭了,我和他说这些,把我最美好的回忆破坏了,无情的把我最后引以为豪的东西也剥夺了,我们是从qq聊起,认识的,我也是从qq心碎的,缘起qq缘灭qq....
哭完了,我走到阳台,对着天空笑一笑,大声说到,我只要10秒钟,我要到数10秒钟,心里不断滴血,就在这10秒钟里,让我尽情的回忆......10秒过后,就让一切沉淀,重新开始,但我始终明白,当初你带给我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无法代替的,将成为心中永远的最痛......
情感故事文案篇二
爱情
是社会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在人类心理中占据着中心地位,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情感故事日志。有时,保存一份美好的幻想比面对一个既定的现实更值得怀念……
我的童年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度过的。小学四年级时,一个天使般的女孩尼娜插班到我所在的班级。我们每天一起上学、回家,那时我是个调皮蛋,可和尼娜在一块时,我却很腼腆。
在我们读六年级时的情人节那天,我和小伙伴们互送卡片,但不知为什么没有给尼娜准备。回家路上,尼娜变得很沉默,快要分手时,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粉红色信封,塞到我的手里,然后穿过了马路。
我迫不及待地跑回卧室,用小刀仔细地划开信封:这是一张手工做的卡片,封面画着一只可爱的小熊,头顶上有闪亮的星星,四周还围绕着许多红心。打开卡片,里面是用淡蓝色胶水拼出的“我爱你”,上面还粘满了五彩的荧光屑。我端详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把它藏进抽屉。
可就在那天晚上,哥哥迈克发现了这张卡片。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欣喜若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大家。我和尼娜陷入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境地,我们开始各自走在马路的两侧。
一周后,父亲因为工作调动,我们不得不举家迁到阿拉斯加。在全班为我举行的送别晚会上,整晚我都死死地盯着尼娜,她也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在回家的车上,尼娜又坐在了我的身旁,一路上紧紧握住我的手。下车后,走到我家楼下,尼娜转过身来,泪水流到了嘴角。看着她悲伤的眼神,我极力控制住内心的痛苦。“尼娜,”我握住尼娜冰冷的小手说道,“保重!”
尼娜踮起脚在我的面颊上深深一吻,然后抹着眼泪穿过了马路。就这样,我和尼娜分开了,一别30年,她娇小的身影却一直徘徊在我的脑海里。20xx年的情人节,我因为出差乘坐飞机,望着窗外的浮云,一个念头从云层里跳了出来:我是不是应该去找尼娜?我知道这不是一时的冲动,我下定决心,不管命运的翅膀把她带到哪,我都要找到她。
我打电话给当年的小学同学,结果一无所获。后来,我的律师告诉我说,可以向“寻寻觅觅”公司寻求帮助。打去电话后不到一个小时,我就收到了尼娜的地址和电话。令我惊奇的是,尼娜竟然也来到了阿拉斯加,还和我在同一座城市。
真的要去见她吗?我轻轻地问自己,深藏在我心底的神圣记忆,会不会因为现实而失望?但如果就此打住,那我余下的
生命
就会像徘徊在悬崖边上,永远不安心。我没有给尼娜打电话,只有付诸于文字,我才能透彻地表达而不至慌乱。
“亲爱的尼娜,”我终于提起了笔,“希望你还没有把我忘记……”用了将近一个下午,我写完了信,交给了快递公司。
第二天晚上,电话铃骤然响起。
“我当然记得。”
是尼娜的声音!即使变化再大,我也能在第一
时间
反应过来。“尼娜?!”
“你有一条雪白的杜斯狗,很高很大,可我一点也不怕它。”
“是的。”
“你每天都穿着那件灰色的克兰特夹克上学,即使热得满头大汗,你也不愿意脱下来。”
“对啊!一点没错。”
“你在公交车站台上扮鬼脸逗我开心,因为那段时间我的脸上长了许多难看的水痘痘。”
我当然记得,为了扮鬼脸,我事先不知预演了多少次。
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当聊到迈克对我们的捉弄时,我们都大笑不已。突然,尼娜那边没有了声音,我的眼泪也流在微笑的脸上。后来,她很幸福地谈到她的工作,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我也把我的妻子夸赞了一番,最后我们约定这个周六下午见面。
“你是汤姆逊先生吗?”,当我坐在预订好的饭桌前,一位侍者走过来对我说,我点了一下头。
“刚才尼娜小姐打过来电话说她因为有事耽搁,将推迟一个小时到,请您包涵。”
对我来说这无疑是个不错的消息,这几天来我的内脏都像被搅在一堆似的不自在,正好利用这一个小时好好地舒缓一下。
在街的对面,我找到一家文具店,买了信纸和蓝色胶水,还有一些彩色的荧光屑。在一个石阶上,我蹲下来写道:
尼娜,我相信,我们将会度过一个很愉快的夜晚。但是,我不得不放弃这即将到来的美好时刻。我真心想对你说,尼娜,谢谢你,谢谢你在很久很久以前送给我的那张情人节卡片,你使一个男孩第一次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情人节。那张卡片,是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礼物加起来也不能与之相媲美的。尼娜,我会永远想着你,想着第一个送我情人节卡片的那个女孩。祝你幸福!
爱你的查克
我用胶水在信封上画出尼娜的名字,把彩色的荧光屑撒在上面,慢慢地等它变干。
回到饭店,我在信封上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吻,这是30年后,我还给尼娜的。怀着一颗无比温存的心,我把信封留在桌上,轻轻地走出了大门。
火车“轰隆轰隆”地开着,听上去沉闷极了,我和晓旭无精打采地坐着,眼神空洞无物,心里有说不出的悲凉。
本来我和晓旭是对情投意合的恋人,可她的爸妈撂下狠话,坚决不同意我们交往,原因是我穷,不能够给她女儿带来幸福。可几天前晓旭神话般来到我居住的城市,她说她是偷着来的,来了就不走了,相思的滋味简直不是人受的,所以要和我结婚,任何人也反对不了。
所以现在我义无反顾地“押送”晓旭登上回程的火车,之所以说“押送”,是因为晓旭不肯回去。在我晓之以理、语重心长的一再劝说下,她这才同意了,条件是我得全程陪同,因为,从此后看一眼就少一眼了。
车窗外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晓旭喃喃说道:“这小雨就如同离人的眼泪。”然后再也忍不住,掩面啜泣起来。
我心如刀割,可还得强打精神搜肠刮肚地安慰她。这时对面有人说话了:“我说孩子,你们这是怎么了?”
我诧异地一看,问话的是个五十岁上下的女士,衣着整洁容貌大方,一身运动装尤显活力,看上去像是个游客,此刻正一脸关心地看着我们。
晓旭一见女士和蔼可亲的样子如见亲人,加上她此时此刻满心酸楚需要倾诉,于是一边流眼泪,一边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末了可怜巴巴地说:“阿姨,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啊?”
女士听了稍稍沉吟了一下,然后把目光转向我,斩钉截铁地说:“你是个虚伪之极、不折不扣的懦夫!”
此言一出,甭说我,连晓旭都吃惊得一塌糊涂。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怎么个懦夫了?我这是拔慧剑斩情丝,这是为她好……”
女士不屑地打断我,说:“你以为你这么做很有风度吗?你以为她将来跟一个有钱的人结婚就一定幸福吗?错了,全错了,你要知道,有爱才有幸福,爱才是永恒的唯一!”
我和晓旭傻傻地听着,女士朝我继续说:“你之所以送她走,说到底是因为你内心的胆怯,你没有一丁点的
自信
,你怕承受不了她的爱,更怕将来你碌碌无为而辜负了她,所以才假装理智送她回家。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就应当勇敢地留下她,并且好好爱她,好好工作,让她永不后悔今天的选择,让她的爸妈最终承认你是好样的,这才是你应该走的道,而不是逃避!”晓旭听了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她在等我说句硬气话,而我早已满头大汗,说实话女士的话无情地剥开了我的画皮,句句击中我伪装的内心。我挣扎着说:“你说着倒是容易,可如果你碰上这样的事呢?”
一言既出,女士身体晃了一下,像被一支无形的箭射中一样,脸色一下子灰暗下来,虚弱地说:“你说得对,我光会劝你,实际上我也是个懦弱的人。当年我也曾遇上过这样的事,可我最终屈服了、放弃了……现在我真悔啊!你们知道那种刻骨的追悔莫及是什么滋味吗?”
我情知不妙,我的话说得太重了,伤了女士的心。晓旭更是瞪了我一眼,温柔地说:“阿姨,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女士失神地摇摇头,说:“过不去的。”
晓旭又打岔:“阿姨您这是旅游吗?”
女士点点头,说:“是的。可鬼使神差的,我选中的旅游景点偏偏打他居住的城市经过。喏,就在前面,过一会火车将会在他的城市停留五分钟。我思来想去,终于明白我这么做的原因了,实际上就是想感受一下他的气息,好像停留五分钟就能像以前并肩而坐五小时一样。你们不知道,那时候我俩有多么相爱……”
女士白皙的脸红了一下,然后强自扭转头,显然她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尤其在小辈面前吐露私密。
我想打破这尴尬气氛,便没话找话道:“那么阿姨,你丈夫为什么不陪你一同旅游呢?”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两点,薛依感觉依旧是昏昏沉沉,浑身无力。厨房里传来锅碗间叮叮当当的声音,屋子里飘来一股香气,她一闻就知道排骨汤,电饭煲里也正煮着热腾腾的米饭,已经嗅到香味了。她不禁会心地笑了,一定是他,毋庸置疑。
果然,她叫了一声,吴强从厨房里走出来,说:“你醒啦”,薛依懒洋洋地伸着懒腰,感觉自己睡了好久。“你在烧什么?”,“再炒两个菜就可以了,锅里炖着排骨汤,我还放了竹笋山药,都是给你补身体的,马上就好了”,说着,吴强又转身回厨房去炒菜了。
吴强和薛依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两年前经朋友介绍,两人试着在一起,至今恋爱也已两年了。这天,薛依感觉头脑沉重不舒服就请假回家休息了,一睡就是四个小时,期间只朦胧中感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她也不慌,就算是在梦中,她也知道那是他回来了。不仅仅因为这房间只有他俩有钥匙,就连房东都没有备份的一把,也是因了内心的一份安心,来自于对吴强的安心。她能感应到,就是他。
吴强听说薛依身体不舒服,也请假回来了,知道她一个人在家照顾不好自己。买了菜回来想给她补补身子,灶台上还摆放着上一次吃饭留下的脏兮兮的碗碟,上一次已不记得是什么时间了,说好了吴强做饭,就由薛依洗碗的。吴强摇摇头,默默地把碗碟洗了,开始烧饭。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帮她盛饭、舀汤,照顾周到,饭后他又静静地把碗洗了。
薛依感觉恢复了一点点的气色,终于露出了微笑。吴强笑问她:“如果今天我不回来陪你,你会怎么想我啊?”她说:“没怎么啊”,“嗬没怎么才怪吧,你不会认为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男朋友啊”,吴强接着说道,“真没什么啊”,薛依不甘示弱。两人笑笑。他是了解她的。
(二)
两年前,薛依应聘刚进入这家公司的时候,经姐妹介绍,认识了同事吴强。对于对方的第一印象,两人都是不甚好的,不是自己理想中的恋人。但想想,都是同事,恋人不成也总该还是朋友,就硬着头皮没当场拒绝走掉。认识的第一天,吴强作为男人,总该要主动些。他请她去西餐厅吃饭,然后去看了场电影,这是大多数情侣都会做的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对于薛依,这是不寻常的。
回来后,他们又简单地聊了一下。薛依也没多大感觉,本想直说算了,不愿耽误彼此。后来,经那姐妹说:“别看他外表不咋样,人挺好的,为人热心,平时对同事们都挺好的。你可以试试嘛,你都没有谈过恋爱,再不谈谈等到何时啊?”于是她就以先做朋友的名义,给了他们一个机会。
此后,吴强隔三差五地过来看薛依,和她谈心,总不忘买给她一些小东西,大多是吃的,“女生爱吃零食”这一点是他猜测的,对了,薛依就是属于那种爱吃零食的,经常去超市就是买一堆零食。又特别宅,每到周末都不出门,就靠手机和零食颓废地过了。在薛依的心里,闲暇时间不就是这么过吗?懒散的时光,多惬意啊!可是自从遇见吴强,她的生活就不是一个人的懒散那么简单了,毕竟,她不是一个人了。
他经常要带她去哪里逛逛,附近也好,远游也好,总比窝在家里发霉好。正因如此,薛依渐渐学会了打扮,以前她是几乎不化妆的,对于穿衣也没有什么讲究,更别说是像其他女生一样经常买各种包包来搭配衣服了。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不无道理。自那以后,薛依学会了淘宝,时常买衣服包包,久而久之,衣柜里挂满了衣服,每天换着不同的穿,比以前更加有自信了,也感觉比以前那个素静的自己要更好看了呢。
他们经常会去到处逛逛,吴强负责给薛依拍很多很多的照片,最后吴强的手机里都是风景和她的照片,几乎没有自己的。他只为她拍照,自己都很少入镜。她喜欢风景,喜欢拍照,喜欢旅游,喜欢自由自在。
虽然在一起的日子,总难免会发生许多的矛盾,但每一次都是以吴强示弱认错告终。那些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事,多如牛毛,谁还能分得清谁对谁错呢?况且,也不必分得那么清楚。最先认错的那个人,一定是更珍惜对方,不愿失去这份感情的。所以,他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走到现在的。那爱里,是包容,是习惯。
(三)
都说时间能证明一切。薛依觉得是这样。喜悦时不能说明什么,那么苦难呢?
薛依自小身体就不好,小时出过一场意外,又因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了体质孱弱。人消瘦消瘦的,平时看起来气色也并不是那么好,倒也不是林黛玉的那一种。但身上确是有一些的小毛病,说不定哪天就跑出来折磨你一回。
有一天夜里,薛依突然感觉到腰部剧烈地疼痛,在床上翻来覆去,疼得直打滚。可那时,大约是凌晨三四点,到哪里去解决呢?医院不一定开门不说,自己疼成这个样子,根本站不起来走到医院去。打电话给吴强呢?可这么晚了,他明天还要上班,诸多的不便。于是,她就这么强忍着疼痛,等待黎明的到来。那一夜,是她这有史以来最难熬的夜晚。
到了闹钟响起的时候,已经早上七点了。她马上拿起手机给妈妈打了个电话,昨晚她也没好去打扰爸妈休息,毕竟不能因为自己一个人导致全家人担忧。后给吴强打了电话,他马上请了假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了,带她去医院,一路上薛依疼痛难忍,一直搀着吴强,到检查,到治疗,一直到给予一定的治疗,疼痛减轻了之后,已是下午四点多钟了。吴强一直陪在她身边,忙着买水、挂号缴费、拿药等,担心坏了。
薛依这个身子骨,也是经常来往医院的,每一次去也都不是一个人,大多都是妈妈陪同。这些事情以前都是妈妈帮自己做的,自己只需要配合医生检查治疗就可以了。大医院里就是麻烦,每一道程序都必须得走,而且每一道都不在一个地方,经常地满医院跑去找相应的地方。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离开了爸妈的身边,为的是想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来。可,终归是女子。哪一个女人不想有个人在身边悉心照料,有个肩膀可以依靠?这是她第一次有男友陪她来医院,为她做这些,这是不一样的感觉。
自那以后,薛依每逢一些不适,吴强都会陪同她来到这家医院。每一次,她对他说:“我发现,在医院时,我最依赖你”。有时候,她也会问他:“你为什么,为什么还愿意要我这个满身毛病的人呢?你不觉得我是一个累赘吗?”他总会说:“既然如此,那我怎么能放你去祸害别人呢”。
或许,爱,就是不计一切。
(四)
其实,对于他们两人,薛依的父母是不赞成的。她的父母也不是像世俗的家长那般势利,一定要男方有车有房等等,但是薛依家乡那边人思想比较传统,总不愿把女儿嫁到另外一个城市,要放在身边,也好相互照应,等到老了,还有个念头。是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距离。
薛依来到这座城市之前,从未想过这个问题。那时刚毕业的她一心想到大城市去闯荡一番,心中总有一份事业梦。但她家人认为她身体不好,应该找个好人就嫁了吧。经常地劝她回到家乡那个小城市,找个还不错的人嫁了。这种相悖的观点,也使得薛依不愿跟父母住在一起,年代不同的人思想自然不同,她以为,这是个自由恋爱的时代。应该找个对自己好,真心疼爱自己的人到老。
其实,在认识吴强以前,薛依也是个眼光挑剔的人,因此才这么多年没谈过恋爱。她总幻想着,世界的某一个地方,有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在等着他,他帅气、阳光、高大,一身荣光地骑着白马,他会给她想要的一切,满足她所有的幻想,并且还能深爱着她,一辈子对她好。那是一个完美的想象,几乎每一个女孩子都想,可那只是幻想不是吗?就拿对吴强的第一印象来说,他并不高、不帅,也没有那么多的荣耀。可他真的爱她,对她好,陪伴便是最长情的告白了吧。
她也时常地问自己:“到底什么样才是爱呢?”在网上看到过这么一句话:“年长后才发现,爱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你侬我侬,跟谁舒服我就跟谁在一起”。是啊,只要感觉心安不就可以了嘛。婚姻也就是过日子啊,尽管柴米油盐酱醋茶平淡如水,那么这水流入心里,也是滋润的。
(五)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没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不会抓住,因为人生只要有一场轰轰烈烈就可以了。有人惊艳了你的青春时光,就会有人来温柔你余下的岁月,惊艳只属于惊鸿一瞥,而温柔是细水长流的流年。”
薛依在纸上这样写道。那份惊艳是她青涩年华里的一缕心动,而吴强则是她心里的那一抹温柔。对过去的告别,就是对未来的希冀。
他偶尔会说:“你总爱写,也从没为我写过什么”。其实,她写过,只是没再续下去。她翻到那一页先前随手写过的断章:
《不语,已倾城》
1、他说:每天早出晚归,周末还要应酬,还有活动,总是那么忙,唉……
她听他这样抱怨,心里涌起一股失落,她知道他一定是累了,可是男人注定要担当起家庭的责任,而她又帮不了他。这样想着,沉默不语。
他接着说:唉,都没有时间好好陪你,这是我最苦恼的事……
她看着他,心底泛着点点温暖。
2、他说:你还是要学做饭好。
她撅嘴道:干嘛,你不愿意做饭给我吃了是不是,就知道你不爱我,哼!
他无奈地说:不是,我是怕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一个人饭都吃不上了怎么好。
她继续嘴硬道:我才不学嘞,饿死就饿死。
嘴角弯起一抹笑靥。
3、她问他:你到底爱我哪儿啊?
他说:不知道。
她说:那你说说我有什么优点吧。
他道:没有优点,一身缺点。
她不服气地说:那么多缺点,你还喜欢我干嘛!
他搂着她说:但我就是喜欢你。
4、她调侃他道:你不要爱我啦。
他俏笑着说:我没有爱你啊。
她转过头去不理他了,
他微笑着把她抱紧怀里。
5、下班很晚,他才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看到她,然后拥抱她。
她在难过,说:独处时总想很多,想以前,想现在,种种,不禁难过了。
他说:你一个人总是胡思乱想,人总是要向前看,过去的就过去了,未来的日子有我,一直陪着你。
她不语,已倾城。
为这一篇小片段续上了一个结尾: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你是锦瑟,我为流年,相宜静好,白头偕老。
情感故事文案篇三
爱情
是人生的必修课,正确处理爱情关系关乎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美满幸福,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情感故事征文。飞是我的男朋友,我们都是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打工。我们有共同的话题,两颗心走得很近。下班以后经常相约出去玩。他很照顾我,对我很体贴,从来不对我发脾气。慢慢地我发现我爱上了他,要是一天没见到他,我就会魂不守舍。飞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公司不远,我们都在外面租房子。他让我搬到他那边住,这样可以省下一个人的房租,又可以互相有个照应。我觉得我们都已经是恋人了,住在一起也没有什么。我和飞开始了同居的生活。飞烧得一手好菜,和他在一起我每天都能吃上合口的饭菜。飞是个好男人,从来不让我受半点委屈。我觉得自己能找到一个这样的好男人真的太幸运了。我和飞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直到她的出现。
倩是飞的初恋情人,他们是高中同学。后来飞离开家乡来到这里打工,两个人就慢慢失去联系,因为倩考上了一个名牌大学。飞觉得两个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了,就提出分手。没想到倩毕业以后会来找飞。有一天我在上班班,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那个女孩子打来的。
电话里的声音很甜美,她约我在我们公司附近的休闲吧见面。倩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身上自然比别人多了一种气质。她开门见山对我说:“茵姐姐,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听飞说你的名字叫茵茵,你比我大,所以我想叫你一声姐姐。
我和飞是初恋,我们彼此都很相爱,也很珍惜这份感情。我上大学以后,他为了不影响我学业才提出分手的。我相信他对我的感情是不会变的。
为了他,我放弃学校推荐的一份很好的工作来到城市,就是为了和飞在一起。我很爱他,我不能没有他。也许你们是因为寂寞,彼此需要有个人来陪伴才走到一起的。请你离开他吧,飞是个善良的人,叫他主动离开你,他会很愧疚的,如果你爱他,就放开他吧,你会找到一个比他更适合你的好男人。”听到倩所说的一切,我呆住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好。她居然要我跟飞分手。难道我就不爱飞嘛,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三年了,怎么可能说结束就结束呢。我没有答应她,我拿起我的手袋就往外跑。
晚上,飞很晚才回来,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知道他是去见倩了。他坐在床边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倒了一杯茶给他,问他发生了什么事。“茵茵,倩告诉我今天她约你见面的事了。
你放心,我不会离开你的,这几年我们风雨同舟,一路走来不容易,我不能做对不起你的事。”飞哽咽着对我说。我看到飞痛苦的表情,我心里像被刀绞了一下,如果飞只是为了责任和我在一起,没有爱情的生活是不会长久的,更不可能会幸福。
我很矛盾,我知道他心里是爱着倩的,初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难忘记的一份感情。当初分手,飞也是为她考虑才放弃的。现在倩为了他来到这个城市,坚决要和他在一起。飞心里肯定很难受,一边是对我的责任,一边是对倩深深的爱。他不想伤害我,又舍不得对倩的感情。我没有说什么,一个人走出家门,我想一个人安静下,好好思考和飞的未来。
既然爱他,就要给他自由,爱情虽然是自私的,但如果飞和我在一起不开心,我怎么可能会幸福呢。倩每天都找电话约飞出去,有一天晚上,飞喝得烂醉如泥回家,他口里一直喊着倩的名字。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的心在滴血。飞并不爱我,跟我在一起,心里想的爱的人却是倩。我的心深深受到伤害。我知道这样下去,只是一种折磨,为什么不放手呢。让大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离开飞,我肯定会很痛苦,但长痛不如短痛。我应该明智点,离开他,远远离开他们。
我趁飞在睡觉的时候,收拾了行李,搬到公司一个旅店去住。第二天,我买了回家的车票,我发了一条信息给他,告诉他我走了,祝他和倩幸福,叫他忘记我,不要对我有任何愧疚,好好跟倩过日子。离开了那个曾经和飞相爱的城市,我把这份感情深深埋藏在心底。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但只要飞幸福,我就无怨无悔了,带着一颗疲惫不堪的心,结束了我和飞的感情。
我和他的相识是必然的。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求学”目标,走到一起来了。那时,我两都是十六岁的花季少年。
他来自中原大地,有着中原人特有的刚毅和勤奋,他不太爱说话,整天埋头于学业,两耳基本不闻窗外之事。所以一开始他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一次课间休息,我莽莽撞撞地从他身边经过,不小心碰落了他的书本,我赶忙帮他捡起来时,听到了他的骂声,话很难听,我非常生气,也不甘示弱,回敬了他几句。从此,我对他的印象是:粗俗之极,不可理喻。接下来的两年
时间
里,我从来未正眼看过他,也从不搭理他。尽管,他是我们班上的学习
尖子,老师心目中的“红人”。但少女时代的我,矜持,自尊心很强,我不会主动和任何男生套近乎,何况他呢!他拼命学习专业课,我,要么在学校乐队里“高山流水”,要么在合唱队一展歌喉,或者徜徉于图书馆、阅览室博览群书,我们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春华秋实,岁月流转,很快三年的学生生涯就要结束了,在临近毕业之际,同学们都在为毕业前的实习工作忙碌着,我也不例外,开始努力学习,补救往日荒疏的课业。那时,他就坐在我的身后,每天听他从早到晚不停的背
英语
、读日语,倒也顺耳起来。偶尔也主动向他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也开始正视他,原来他长得还不错,浓眉大眼,皮肤白皙,挺精神,气质里透着睿智和聪颖。一天,在自习课上,我突然发现压在书桌下的一张小照不翼而飞,就大声嚷嚷:“谁拿了我的照片?”这时,他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小声说:“那肯定是喜欢你的男生偷走了,你张扬什么?想让大家都知道啊?”我这才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猜想一定是他拿走了。对他的好感也因此而产生了。“女为悦己者容”嘛。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校园外的田野上散发着春天特有的泥土芳香,月影下,点点山花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曳,我们漫步于田间小径上,欣赏这朦胧中的大自然,夜,静谧沉默,一阵晚风吹过,有点寒冷,我下意识紧掩了一下衣襟,这时,我感觉他靠近我身体的温热,接着他用双手捧起我的脸,在脸颊上很快地吻了一下,紧张地松开了,我听到了他心的狂跳声,他喃喃地对我说“我喜欢你。”
羞涩在春风中弥漫着,甜蜜在心中舒展开来……
毕业,使得我们各奔东西,我回原籍,他被分配到离我一百多里路的另外一个县城中学任教。在那个通讯还不发达的年月里,我们只有鸿雁传书,表达思念之情。但美好的日子不久就要结束了。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笔迹熟悉而地址陌生的来信,得知他已去了几千里以外的“甘南”,因为他不满意在那个中学的处境和待遇。我没有机会能阻止他的决定。从此,我们天各一方。
后来,我认识了爱我的夫君,90年元月,他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告诉我:“这次回来是要提他的个人档案,因为他已经考取了广东外院的研究生。”
久别重逢,我们谈了很久,天色已晚,但他依依不想离开我,在他要拥吻我之时,被我拒绝了,已为人妻的我,不可能再接受他了,这深深地伤害了他,第二天清晨他留下一封告别信匆匆离去了。
我虽心中怅然所失,但也无可奈何,只感叹:“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我们有缘无分,几度漂泊,几度分离,寒来暑往,朝朝暮暮,是他的不辞而别使我们失之交臂,是时光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十多年过去了,他事业有成,已是南方某公司的老板,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他的婶子,得知我俩之事,她热心得要打电话为我联系,那天下午,她告诉我他办公室的秘书说,他刚结婚不久,正在忙于乔迁新居。屈指一算,他也是人到中年了,才有了老婆,有了家,我怎么可以再打破他平静的生活?那个电话,我一直从未曾拨过。在遥远的地方,我默默地祝福他平安幸福!
其实,初恋就像一只青苹果,我们不懂得珍惜,初恋,我们不懂爱情!在这“情人节”来临之际,“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他的电话打来时,真切的听到她的气喘吁吁。他一怔,久久未语。她忙碌间未看清电话号码,只问:哪位。终于,他问:在做面条?这一次,换她久久无声。当她终于发出了一声“嗯”时,他的话也浅浅的飘了过来:我想念你做的面条。她无声的挂断了电话。
是啊,他太熟悉她这样的忙碌了,曾经她只为他做面条,每次都是这样气喘吁吁的接听他的电话。他在电话中会笑着无奈的说:又做面条?她会阻喝他:喂,揉面很累的活儿啊,你不许有不满情绪。
那时,他们相距很远,要跨越几个城市才能相见。相见也总是匆匆,她只来得及为他做许多面条,用保鲜袋装起,几乎将冰箱塞满。他笑说她大概只会做面条。自从他因胃病住过院之后,她便开始学做面条,有时她想,或者也因为她离得太远,终究也真的做不了什么来延续他的三餐,于是,面条成为最长久的保障。
每次她都会因为揉面而汗水淋漓。有一次她对他说:人家日本人有用脚踩的,你说我这样做成不。那时他在电话那端忙碌着,听了这话忽想起她可爱的脚趾,笑着说:我看可以。她丝毫未察觉那笑声的诡异,只冲着夹在颈下的话筒说:下次你来踩。放下电话继续忙碌。
她最喜欢压面机压出面条的时刻,她对他说,出来的面条像帘子像瀑布,卷起的面条,就是卷帘后的微笑,瀑布底的婉溪。他说,她一匝匝放进袋子里盒子里,倒像她粗粗的麻花辫。那时,她怕忙碌时头发遮了眼,常常编成两个麻花辫搭在胸前。
她依然自己揉面,做各式的面条,鸡蛋的,芝麻的,蔬菜的,紫苏的,柚子的,她也数不清做过多少种。每次只要听到一种新鲜的,她就试着做。他说他是她的试验品。那时,她额头上还带着汗滴,笑却飞上了腮边。她唯一一次没尝试为他做的就是辣椒面条,因为怕刺激他的胃。他大概也从来不知道,还有那种辣椒面条。
她也为他做过各式的面条来吃。天凉做热面,天热做冷面。面条里放入鸡块葱丝,她对他说这是中式面;在热汤面中放入鱼丸、香菜,她说这是泰式的;放入排骨、鱼糕,她说是日式的。她还神秘的告诉他:这叫乌冬面。他说:你好象没迈出国门啊。她嘿嘿笑着说:中式乌冬面,中式乌冬面。
夏天她来看他,大呼着说为他做朝鲜冷面,用雪碧来做。因为不敢放入辣白菜,所以最后他判定自己依然是一枚试验品无疑。她也为他做炒面,她自己认为色很正,盛入盘中,再撒些香菜豆芽。她对他说,如果用叉来吃,也可以叫做意大利面。他对她的创举无奈摇头。
他们有过分分合合。她一直知道他心里最初的痛,所以懂得不去碰触他的从前,不提不念。可是,她每每看到他身边来来往往的人,总觉得自己跟他们完全不同的世界。她后来为那次分手找借口,说是他没给她不自惭的鼓励。他从最开始的与她计较,也慢慢变成了宽厚的相容,顺从她的借口,玩笑中手梳她的长发,隐隐滋生出更多的宠溺。
他总是理智些的,不只一次的对她说距离的问题。她问,是性格还是心灵。他说,空间与时间。她一直坚信可以站在他的旁边与时间和空间斡旋,可是,三年后,却换来他与她的谈判,只一句话:新人换旧人。而后又免费送了一个背影给她。
她
坚持
见了那位新人,眉目不是如画,是真真画过了的,但,她不得不说,确是一位佳人。气势足够,容貌相宜,手挽手走过,人人都会觉得远比她这旧人更适合他。转身,她换了电话号码,空空的通讯录,和她的泪盈盈截然相反的表情。她再没拨打过那个无需记的号码,她想她是祝福他的,或者伟大一些说,是祝福他们。但,她永远做不到真诚的笑着亲口对他说:幸福安好。
有一段时间,她不再做面条,却总喜欢在一盆面粉里搅来和去。她便想起古时的扶乩。这面粉真像一面沙盘,她的手原是乩笔,却不懂得为自己占卜。她一直以为,无须问鬼神问苍生,他必是她百世相宜的卦相。有时她在想,他是否在她为他做的汤面里,用筷箸早已卜卦,所以才那么清晰的知道,谁的呼吸才能绣上他的枕头。
他曾笑言,是不是她要让他吃面条吃到牙掉光发全苍。那时她就下决心,一定要看到他们都老的时候。她以为,他会和她一起在时光里慢慢等。
她的泪终于掉了下来,在七年后接到他的电话收到他的那句话之后的半个小时。此时,她正蒸煮着面条,水正沸,烟雾盛。她回首,看到客厅里呀呀学语的孩子蹒跚而行,身后有一双沉默护持的大手。这一刻她是真的明白,他们都等不到老了。
她知道,她已经不必去探究他是沉在幸福的酒瓮底,还是正尝着被不幸福喂着的浅毒。都已然无关了。而那些与他们彼此有关的思念,就如这蒸腾间带来的水气,在某一处心壁上附着,看似盈盈欲滴,却终将散去。
情感故事文案篇四
有
爱情
,便要全心对待,没有爱情,也一个人惬意。学会一个人生活,不论身边是否有人疼爱。做好自己该做的,有爱或无爱,都安然对待。有关一些口诉的情感故事你看过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口述情感故事,希望大家喜欢!七月间,校园西北角上那棵树冠硕大的合欢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淡粉色的花儿,那些花儿毛茸茸的,像小扇子一般,颜色轻淡,若烟,若尘,似云,似霞。
梁潇跑去合欢树下拣球,看见马缨花抱着书站在合欢树下看他们踢球,这个女生不大爱说话,笑容轻淡如水,目光平和安静。梁潇抱着球问她:“同学,这么好看的花儿,你知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啊?”马缨花看着汗水涔涔的梁潇,忍不住就笑了,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这是马缨花啊!”
这个答案让梁潇大笑不止,他指着马缨花说:“虽然你是隔壁班的,但是我知道你叫马缨花,我没有问你的名字,我是问这棵开花的树叫什么名字。”
马缨花的笑容慢慢收拢起来,就像那棵合欢树的叶子,用手轻轻一碰,那些叶子便合到一起,马缨花害羞起来,有些扭捏地说:“我知道你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这棵树开的花儿叫马缨花,也叫合欢花儿。”
梁潇看着马樱花害羞的样子,心中温柔地牵动了一下,现在的女生比男生还生猛,这一款居然会脸红。他脸上挂着坏笑,说:“原来如此,马缨花=合欢花,那我以后可以叫你合欢花了?”
马缨花给他一个卫生球眼说:“同学,你有没有搞错?是你向我请教这棵树的名字,我与你虽然只有一个名字之谊,但也有为师之名分,拜托你别这样胡乱开玩笑好不好?”
梁潇赚了个大红脸,抱着球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见马缨花抱着书,朝教室的方向走去。
高考之后,高三的学哥学姐仓促离校,旋风过后,梁潇他们被赶到了以前学哥学姐用过的教室,那些教室单独一个楼层,被单独监管起来,低年级的同学不能越界打扰和喧哗,被大家戏称“隔离区”,气氛比以前更加紧张了。
这样的状态下,梁潇这个大男生居然迷上了吃冷饮,因为马缨花他们家开了一家冷饮店,梁潇一次次去马缨花他们家冷饮店吃冷饮,就为能与马缨花单独说几句话,或者什么都不说,只看她一眼,心下便满足安怡。
那段
时间
,马缨花也很开心,她说:“梁潇,天天吃雪糕,当心吃成冰人,以后你再来,我不卖给你了。”梁潇知道,这是马缨花善意的提醒,马缨花因为要参加高考,所以他们家的冷饮店一直都是她妈妈在打理。
大约是冷饮吃多了,有一天晚上,睡到半夜时分,梁潇腹疼难忍,被父母送到了医院,一检查得了急性肠炎,上吐下泻,一周没有去上课,人也瘦了一圈。
马缨花来看他,红着眼圈说:“梁潇,你傻不傻啊?以后不要再去冷饮店了,也不要再吃冷饮了,你安心考清北吧!那不仅是你父母的
梦想
,也是咱们学校的梦想。”梁潇说:“考清北和吃冷饮相悖吗?若两者相悖,那我不考清北了,我不做人了,做人有什么意思啊?连支雪糕都不能吃,我还是当猪去吧!逍遥快活,最重要的是什么都能吃。”
原本流着泪的马缨花被梁潇逗乐了,她说:“成绩好的学生都像你这么牛吧?生病,住院,吃错东西,什么都不能影响你,不像我,成绩平平,不会被关注,也没有人重视。”
马缨花的语气里有淡淡的忧伤和消极,梁潇问她:“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马缨花摇摇头:“没事,能有什么事情?不过是庸人自扰之,以后你别再去我们家的冷饮店了,我也不会再见你的,你若再有什么意外,我还不成了元凶了?”
那个下午,病房里很安静,两个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后来,梁潇回忆起那天下午,那样安静美好的时光,那样心无杂念纯良美丽的时光,只怕今生再也不会有了。
梁潇出院之后,再去冷饮店里找马缨花,可是合欢树下的那家冷饮小店已经关门了。无奈之下,梁潇只好在放学的路上截住马缨花。
马缨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冷冷地对他说:“上次在医院,我们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别说我们两个人还没有什么,就算真的有点什么,比如生死契阔,两小无猜,也得彻底斩断。”
马缨花的表情和语气有一点点痞,有一点点狠,像戏弄一个孩子一样看着梁潇,马缨花的冷淡和无常让他很受伤,他看着路边的那棵合欢树,心中生出茫然和无措。
圣诞的时候,他给马缨花送了小礼物。元旦的时候,他给马缨花送了贺卡,上面只写了一句话:好好
学习
,快乐安好!过春节的时候,他送给了马樱花一个漂亮的日记
本。他期待马缨花的反应和回馈,可是马缨花那边却什么动静都没有,就如一颗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没有溅起半分的涟漪。
这些问题尽管很纠结,但他已没有时间多想,因为高考在即,最后的冲刺不能马失前蹄,否则功亏一篑。
高考过后,他终于知道了真相。
原来,学校里一直疯传他和马缨花早恋,梁潇的老师找过马缨花谈了一次话,非常严肃,让马缨花放过梁潇,因为像梁潇那么优秀的男生实在太少了,他有冲刺清北的实力,不能因为早恋而扼杀了一个优秀男生的才华。马缨花想解释,她和梁潇根本不像传说的那样,可是老师根本不信。
梁潇的母亲也找过马缨花一次,她是一个优雅得体的女人,举手投足都有着不凡的魅力,在她面前,马缨花连大气都不敢出。梁潇的母亲掏出一个苹果手机,说:“丫头,潇潇这孩子自制能力太差,而且太感性,你帮我好好管管他,别因为其他事情影响了考大学。”马缨花哭了,她说:“阿姨,手机我不会要的,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放心。”
梁潇的好朋友也找过马缨花一次,他说:“我是梁潇的哥们兼死党,你别嫌我烦,私事呢我原本不该管,但是我是受人之托,你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念书,争取和梁潇考到一个大学去。马缨花哭了,她说:“我和梁潇没有早恋,为什么你们大家都不相信?”
马缨花是哭着离开的,很多同学都看到的。
又是一年七月间,校园西北角上那棵树冠硕大的合欢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淡粉色的花儿,那些花儿毛茸茸的,像小扇子一般,颜色轻淡,若烟,若尘,似云,似霞。
一颗泪爬上眼睫。
有些人注定要别离,有些时光注定要流逝,所有的一切,什么都无法挽留,能够挽留的,只有内心依然如初的清凉和纯净。
合欢树下,那些青涩的美丽时光,那些单纯的少年情怀,那些纯粹的青葱岁月,从此永远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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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的相识是必然的。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求学”目标,走到一起来了。那时,我两都是十六岁的花季少年。
他来自中原大地,有着中原人特有的刚毅和勤奋,他不太爱说话,整天埋头于学业,两耳基本不闻窗外之事。所以一开始他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一次课间休息,我莽莽撞撞地从他身边经过,不小心碰落了他的书本,我赶忙帮他捡起来时,听到了他的骂声,话很难听,我非常生气,也不甘示弱,回敬了他几句。从此,我对他的印象是:粗俗之极,不可理喻。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我从来未正眼看过他,也从不搭理他。尽管,他是我们班上的学习尖子,老师心目中的“红人”。但少女时代的我,矜持,自尊心很强,我不会主动和任何男生套近乎,何况他呢!
他拼命学习专业课,我,要么在学校乐队里“高山流水”,要么在合唱队一展歌喉,或者徜徉于图书馆、阅览室博览群书,我们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春华秋实,岁月流转,很快三年的学生生涯就要结束了,在临近毕业之际,同学们都在为毕业前的实习工作忙碌着,我也不例外,开始努力学习,补救往日荒疏的课业。那时,他就坐在我的身后,每天听他从早到晚不停的背英语、读日语,倒也顺耳起来。偶尔也主动向他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也开始正视他,原来他长得还不错,浓眉大眼,皮肤白皙,挺精神,气质里透着睿智和聪颖。
一天,在自习课上,我突然发现压在书桌下的一张小照不翼而飞,就大声嚷嚷:“谁拿了我的照片?”这时,他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小声说:“那肯定是喜欢你的男生偷走了,你张扬什么?想让大家都知道啊?”我这才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猜想一定是他拿走了。对他的好感也因此而产生了。“女为悦己者容”嘛。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校园外的田野上散发着春天特有的泥土芳香,月影下,点点山花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曳,我们漫步于田间小径上,欣赏这朦胧中的大自然,夜,静谧沉默,一阵晚风吹过,有点寒冷,我下意识紧掩了一下衣襟,这时,我感觉他靠近我身体的温热,接着他用双手捧起我的脸,在脸颊上很快地吻了一下,紧张地松开了,我听到了他心的狂跳声,他喃喃地对我说“我喜欢你。”
羞涩在春风中弥漫着,甜蜜在心中舒展开来……
毕业,使得我们各奔东西,我回原籍,他被分配到离我一百多里路的另外一个县城中学任教。在那个通讯还不发达的年月里,我们只有鸿雁传书,表达思念之情。但美好的日子不久就要结束了。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笔迹熟悉而地址陌生的来信,得知他已去了几千里以外的“甘南”,因为他不满意在那个中学的处境和待遇。我没有机会能阻止他的决定。从此,我们天各一方。
后来,我认识了爱我的夫君,90年元月,他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告诉我:“这次回来是要提他的个人档案,因为他已经考取了广东外院的研究生。”
久别重逢,我们谈了很久,天色已晚,但他依依不想离开我,在他要拥吻我之时,被我拒绝了,已为人妻的我,不可能再接受他了,这深深地伤害了他,第二天清晨他留下一封告别信匆匆离去了。
我虽心中怅然所失,但也无可奈何,只感叹:“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我们有缘无分,几度漂泊,几度分离,寒来暑往,朝朝暮暮,是他的不辞而别使我们失之交臂,是时光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十多年过去了,他事业有成,已是南方某公司的老板,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他的婶子,得知我俩之事,她热心得要打电话为我联系,那天下午,她告诉我他办公室的秘书说,他刚结婚不久,正在忙于乔迁新居。屈指一算,他也是人到中年了,才有了老婆,有了家,我怎么可以再打破他平静的生活?那个电话,我一直从未曾拨过。在遥远的地方,我默默地祝福他平安幸福!
其实,初恋就像一只青苹果,我们不懂得珍惜,初恋,我们不懂爱情!在这“情人节”来临之际,“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情感故事文案篇六
那只淡黄色的流浪狗是她在路边捡回来的。在这之前,她已经买了半个月狗粮喂它,如果不是遇到狠心的人追着小狗满街跑,她是下不了决心将它带回家的。他不喜欢狗。刚恋爱那会儿,她养了一只白色的比熊犬,很漂亮,可他见到小狗就躲得远远的。他说,把狗牵走,我对狗毛过敏。
可她遇到这只流浪狗,它在小区门口流浪了半个月,身上的毛掉了好几块,乍一看根本分不清品种。也有好心人喂它食物,但都是一些廉价的饼干和火腿,它只有在饿得不行的时候,随意吃几口。她想,这小家伙一定是被前主人娇生惯养的,她去宠物店扛回整袋的狗粮,又给它买了进口火腿。
买狗粮的事情到底被他知道了,他让她买菜做饭,去了两个小时还没有回,电话也不接。他饿着肚子,满脸怨气地寻找她,却在小区门口见到她在喂狗。她竟然为了一只狗而不顾他的温饱。他气愤地踢翻了小狗面前的盆子,意识到自己被袭击了,流浪狗突然就跳了起来,朝他扑过去。
并没有受伤,但他死活要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因为不知道这只流浪狗身上带了什么细菌。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他一路咒骂那只该死的流浪狗,最好是被人毒死,要不被车撞死。接着,又警告她,再也不许去管那只狗。
所以,当她要把小狗接回来时,他坚决不同意,她低声下气地保证小狗不会咬他。他依旧不松口。显然,那只流浪的小狗已经成了他的生死仇人,不但咬他,还想拆散他和她,他怎么可能同意。可他没有想到,她会为了这只狗和他分手。她说,如果不同意狗狗住进来,她就带着小狗去租房子。
到底还是爱她的,他终于同意了。但小狗的活动范围只能在阳台上,如果有越池坚决要送走。她同意了,还满心欢喜地写上了保证书。
小狗入侵之后,他越发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她下班回家不再第一时间给他做饭,而是伺候那只又瘦又丑的小狗。当然,最让他愤怒的是小狗对他的敌视,每次见到他都狂叫,他不能当着她的面生气,只好背着她,给小狗颜色,踢它一脚,或是将它的狗粮抢走倒进马桶里。
再一次发生冲突,是因为那只狗把他的ck短裤叼进了狗窝。他所有的怨气在那一瞬间集体爆发了,拎起小狗正要朝地上摔时,她回来了。
她像发了疯似的从他手上抢下小狗,紧紧地抱在怀里,过了很久,才说,我们分手吧!
他不相信她会为了一只狗和他分手。他们在一起三年了,虽然这些年一直是他在照顾她,但在他面前,她没有一点儿自由。她想换工作,他说,女孩子在环境单纯的公司比较好,于是她一直守着他介绍的那份只有一千五百块的文员工作。她想报名读研究生,他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最终还不是要嫁人的。这些年,她就像一只被他养在花园别墅里的小狗,他用霸道而又自私的爱情养着她,让她衣食无忧,但也失去了自由。无数次,她都想跳出这座花园别墅,却又舍不得他对她的好。直到这只流浪小狗的出现,她才明白,她不过是他爱情里的一只流浪狗,如果哪天他不爱她了,他会像小狗的前主人一样毫不犹豫地抛弃她。
她不要做他的流浪狗。
情感故事文案篇七
听说在广场新开了一家招商公司,名叫‘浪漫都市’。
由于平日清闲无聊,心里早有投资开店的想法,听到这消息,觉得可以去看看。
一天清早,洗漱了、吃过早饭、整理了一下发型、放松心情等忙碌了一阵之后。幻想着询问开店的情景,一阵的发笑,一阵的茫然无知,好想胸有成竹的满怀自信。等我忙完事情和幻想了一阵后,已经中午了。我想了一会儿,可以去了。
我又整理了一下发型,喷了香水,穿好衣服,信心百倍地出发了。
我在街上溜达着,一会儿就到了。望了一下还挺热闹,于是就进去了。走进一看,很是新鲜,便一路观赏。
我四处张望着,突然有人跟我打招呼,就随着声望去,仔细一看,是她!
她是我经常在街上遇见的,由于经常相见我和她认识,每天都彼此问候,时间长了就成了朋友。
我看见是她,就走过去,和她开心的聊起来。
她笑着,我也笑着,聊了好长时间。
我问“你开店了啦!”她应着“是啊!”
然后问我“你怎么有时间来逛街?”我无聊地说“我很清闲,都麻木了。”
她笑着“那你来帮我吧!我很需要你,一个人也挺无聊的。”
我好奇地问“你不怕我吗?可以,但不是帮你,而是和你一起分享这时光。”
她坏笑着说“我不怕!你说‘一起’什么意思啊?”
我兴奋地告诉她“我也来咨询开店的。”
她惊讶地笑着“你说什么?你也要开店?就你?”
我淡然地问她“怎么不行啊?”
她不好意思地说“不是,觉得惊讶。”
然后又逗着我“你真开啊?”
我斩钉截铁地说“真的!”
就这样我向她询问着,她也把投资方式告诉了我。我们心投意合的交流,真诚的交会。
后来,我们一起在这里煎熬漫长的时光,日久生情,我们彼此表白,走入爱的天堂,一起双飞。
情感故事文案篇八
坏的爱情,只会教你犯贱,而好的爱情,却能教你如何爱自己。
买满天星的男人
初春的上午,古丽坐在花店内,微微倦怠。
一个男人走进店,他要买大束的满天星。古丽很惊讶,她指着一盆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说:“这是满天星,你确定吗?”男人点头。
古丽从来没遇到过只买满天星做花束的客人。出于职业责任,古丽问他送给什么人。
男人回答:“送给我喜欢的人。”
古丽坚持在满天星里插了一朵玫瑰。男人把玫瑰抽出来,笑着递给她:“我并不需要,送给你吧。”
古丽心中一动:她卖了好几年的花,还没人送过她玫瑰。
她用单独的瓶子把玫瑰插了起来。
接下来的半年,每个月末,这个男人都会来买满天星。
一来二去熟悉了,他们也聊聊天。他知道古丽从新疆来,忙时做导游,花店请人打理,闲时就自己过来守着。
古丽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和职业,迟树,警察。
他们有次在餐厅偶遇,两人都是独自来,干脆拼桌吃饭,交换了电话号码,此后偶尔便打打电话。迟树巡逻的时候,如果古丽在花店,他也会下车坐一坐。
迟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熟悉这里的一切,他带古丽去古镇看风景,去江边吃老字号豆腐脑。
他说:“你一个人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不容易,你要多交点朋友,要对自己好点。”
尽管有些交情,他们却从未打听过对方的私事。
古丽每隔一段时间,都要飞往南方,去跟她所爱的男人约会。男人很少主动约她,都是她自己去,有时她在路上了,男人一个电话打过来说不方便,她掉头就回去。
有时她从这里出发,艳阳高照,到了那边却阴风苦雨。
她和男人的世界,多数时候就像这天气,迥然不同。
最向往的生活
深秋,午后大雨,古丽开车赶去机场。车在半路突然爆胎。她撑着伞站到路边拦出租车,她的裙边湿透,脸上的妆也花了。
一辆警车停在她脚边,迟树探头说:“上来!我送你!”
一路都在堵车,古丽神情焦灼。迟树便打开警灯,鸣响警报,一路畅通无阻。
到了机场,古丽收到男人的短信:岳母和小姨子一家要过来,我恐怕不方便。
古丽黯然回:我都三个月没见到你了,我在宾馆等你。
这时,一个穿红色风衣的女孩狂奔过来,她抱住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孩,大声哀求:“不要走!求你不要走!你嫌我胖,我减肥就是!你嫌我脾气不好,我改就是!”
男人厌恶地甩开她:“我不嫌弃你!我不爱你!”
女孩死死抱住男人的大腿,苦苦哀求:“可我爱你啊!”
出于职业习惯,迟树走过去拖起女孩,大声说:“他都不爱你了,你又何必跪在地上哀求!”旁边围观的人也说:“犯贱!真他妈犯贱!”
古丽像是被一记拳头当胸击中。
犯贱!犯贱!
她一次次飞去见他,可他不可能娶她,他对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她不是犯贱是什么!她走了那么远的路,受了那么多的苦,她不是为了来犯贱的!
古丽轻声说:“迟树,回去吧。”迟树也不问,掉转车头。
迟树送古丽回家。古丽请他上去坐坐。
古丽一个人住,但冰箱里却塞满各种食材。她做了虾米紫菜汤,胡萝卜鸡蛋烙饼,榨菜肉丝,宫保鸡丁。迟树笑说:“准备这么多食材,就像随时要宴请客人一样。”
古丽也笑:“是啊,一直在等某个人光临。但是我知道,他永远不会光临。”
“你是说你的男朋友吗?”迟树问。
古丽摇头:“以前是,但现在是我犯贱。”亲口说出“犯贱”这个词,她心口麻麻地痛。
窗户开着,迟树忽然向窗外一指,古丽看到了彩虹。
那是她在这个陌生城市第一次看到彩虹。她很激动,她打开了从家乡带来的大麦酒,他们喝了点酒,更容易敞开心扉。
迟树说:“下班后,有人等,有饭菜热气腾腾,这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古丽回:“做好饭菜,等一个人回来,这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迟树举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玩笑似的说:“古丽,我们在一起吧,我们结婚吧!”
古丽没回应他,默默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心酸往事,不堪回首
隆冬,黄昏,天气渐冷。花店来了一个女人,她打扮精致,气质骄矜,肚子微微隆起,身后还跟随着一个男人。
女人气势汹汹地说:“我要砸了你的店!扒光你的衣服把你绑出去示众!你这个可耻的小三儿!”
男人和女人一起撕扯古丽的衣服,她的棉衣被拽下来,豹纹裙也被扯掉半边,男人趁机摸她的胸。她愤怒地反抗。挣扎中,她撞倒了女人,女人撞在花盆上,花盆破了,女人的额头也破了。
围观的群众报了警。古丽狼狈地站在了迟树的面前。他才知道她的全名,夏曼古丽。
女人指责古丽,说古丽长期破坏她的婚姻,说自己只想和古丽好好谈谈,她却推她打她还踢她的肚子!
古丽面对迟树,心里很羞赧,她无奈地辩解。
最后,警方调解,古丽系正当防卫,无须承担责任。
不多久,古丽收到男人的信息:你怎么能踢她的肚子!那是我的孩子,你真恶毒!
古丽心寒。
迟树送古丽回花店,他帮她收拾狼藉的物品,她坐在花盆间讲自己的故事。
她生长在乡下,3岁时,父亲返城便再没回来。舅舅们帮着母亲将她养大。她17岁,技校毕业,舅舅们强迫她嫁人,对方是一个中年财主。母亲帮她在星夜出逃。她穿过沼泽,搭上货车,进城找到了父亲,可他不能收留她,他托人将她带来内地。她洗过碗,擦过鞋,卖过花,被人打过骂过羞辱过。
19岁那年,她遇到男人,他当时是大学生,他教她汉语,帮她租房子,找关系帮她报名考导游,希望能改变她的命运。她真的考上了导游。他是她的贵人,她爱他感激他,可他后来还是娶了别的女人。
他的解释是,爱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她却认为,爱是婚姻的灵魂。
可她最终因为爱,变成了一个犯贱的小三。她学花艺设计,到这陌生城市开店。她试图忘记他,但她又很难做到。
她端起一盆玫瑰,问迟树:“你知道夏曼古丽是什么意思吗?是怒放的花朵。”
迟树红了眼睛,抱紧她,亲吻她,说:“夏曼古丽,我爱你。”
迟树的怀抱像家乡的绵羊一样温暖,但她没答应。
他让她动心,而男人让她寒心。但是,这么多年,她对男人的声音、气息以及身体,已形成习惯,生出眷念。
何况,迟树不是有喜欢的女孩吗?他总是送满天星的那一个。
爱的呼唤
新年将至,古丽带团去了一趟海南,回到花店时,天空飘起雪花。
迟树被抽调去了广西执行任务。他给古丽留言说:天冷,我又不在,你要多喝点热汤。我爱你,你也要好好爱自己。
古丽又接到男人的电话:“妻子与岳母一家要去香港旅游。我来看你,我们一起过新年。”
这语气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事实上,自从女人砸了花店后,古丽便心寒至死,与他再无联系。
“我,来,看,你”,古丽把这四个字反复看着。她苦练的厨艺,她准备的食材,就是为了有一天他能说出这四个字。
男人来了,他迫不及待抱着她走向卧室,麻利地脱掉她的衣服。
古丽的身体激烈一震,她感觉被侮辱,又感觉迟树正在看着自己,就像那天在派出所,他那么温柔又怜悯地看着狼狈的自己。
她推开男人,将他的衣服丢给他,打开门对他说:“滚出去。”
男人忿忿地:“你是不是疯了?”
她说:“我曾经疯过,现在醒了!”
男人走了,古丽又炖了一锅羊肉萝卜汤。
这时,手机响了,是迟树的号码。但说话的人不是迟树,那个人说:“古丽,我是迟树的同事,迟树的肩膀执行任务时受伤了,伤口要缝针,他不肯打麻药,只说想跟你说说话。”接着,古丽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喃喃低语:“古丽,古丽……”
他的声声呼唤,珍重又深情。除了母亲,再没有人如此呼唤过她。
最美好的相遇
迟树的伤好了,他又到古丽的花店,要了一大束满天星。他拉过她的手,说:“带你去看我喜欢的女孩。”
古丽忐忑,微酸,问他:“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吗?”
迟树说:“甘当配角的爱。”
迟树带古丽来到一所校园,一间教室里,一个清瘦的中年女子正在讲李清照的词,她边讲边唱,举手投足优雅美好。
迟树说:“她就是我喜欢的女人,已婚。大学时我选修她的课,为她的才华气质倾倒。对她的喜欢贯穿了我的青春时代。遇见你我才知道,我的青春结束了,我不要再当爱情的配角,我必须做主角。”
暖风吹起,花香弥漫,古丽抱着像绵羊一样温暖的迟树。
她蓦然明白:坏的爱情,只会教你犯贱,而好的爱情,却能教你如何爱自己。她跑了那么远的路,受那么多的苦,不是为了犯贱,而是为了与迟树相遇。
至此,青春结束,她的爱也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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