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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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担保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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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

企业担保合同篇一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企业担保合同篇二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房屋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座落于_小区独院,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四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契约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企业担保合同篇三

抵押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第二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第三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六条、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39;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____日期:保证担保合同篇10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经中国____银行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用于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____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

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年。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企业担保合同篇五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___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____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_____期内向丙方借用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企业担保合同篇六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人)向(以下称主合同贷款人)申请办理了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贷款业务,期限为____个月。《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编号为。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的该项借款向主合同贷款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为了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种类、数额、贷款期限: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位于________________。基名称、数量、价值详见抵押物清单。(该抵押物清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价值的确认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或经乙方所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评估价值为。抵押率为%,双方暂确认的权利价值为,但最终的权利价值以抵押实现时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为准。

若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特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4、从乙方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担保义务之日止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五、抵押反担保期间。

本合同所确定的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六、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况,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责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项上意思表示真实。

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特拥有完全、有效与合法的财产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物做出过任何嫠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物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特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权实现的任何情况。

3、本合同签订前,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交乙方验证并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转让行为不得对抗乙方的抵押权。

七、抵押相关事宜的约定。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抵押特的权利凭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应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中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特的他项权证书或抵押权登记凭证交由抵押权人执管。如甲方违反本约定造成抵押特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约定在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乙方可请求甲方赔偿损失或者请求其继续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

3、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特,负责抵押特的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特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权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间,因抵押特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仓储、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在抵押期间,若抵押特发生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在事发后两日内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该抵押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申领手续。若甲方违反此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庙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确实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价值减少、汇率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约定。

3)抵押特遭受损失。

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后,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主合同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2、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九、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甲方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在乙方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或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授权乙方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对抵押财产折价价款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补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代偿的全部金额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在补偿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险。

如乙方需要,甲方应到乙方指定或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全额。

保险手续,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期限至少且必须长于乙方与主合同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在保险有效期内,乙方为该抵押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应将保险单据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财产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十一、清偿顺序。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拍卖费、变卖费用、运输费、劳务费等:

2、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的贷款本自及乙方代偿的其他款项;。

4、清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因所作保证与承诺不实而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偿还主合同下的借款或发生甲乙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后,乙方依法成为甲方的债权人,并有权依法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代偿后两日内按照约定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银行代偿的全部债务金额的余额的万分之五计收。

4、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物的保险,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对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义务仍须继续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甲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项下的所有权益。

十四、无论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对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权是否生效与本合同的效力无关。若因本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张办理抵押权登记之权利。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亦不因抵押物未能办理抵押权利登记而归于无效。对以上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补充说明条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能够确定借贷法律关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证合同》则指所有与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够确定保证法律关系的合同或合同条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

第一条担保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________。

第六条担保范围。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篇八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0合同范本/contract/。

企业担保合同篇九

_________地块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总平面见附件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项目之商品房买卖,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标的。

第1款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房屋(下称该房屋);该房屋使用功能为_________(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层;属框架框架/框剪/砖混)结构,层高_________米。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计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摊面积的共有部位详见附件2;虽未计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摊面积但归全体业主共有公用的房屋和建筑部位详见附件3。

除附件2、3所列项目以外的配套房屋、建筑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行使权利但权利人应当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该房屋、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其标准见附件4,该房屋的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见附件5,装修装饰及设备标准见附件6。

第2款本契约所称该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房屋的土地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3款甲方已申领_________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可以销售该房屋。

第二条价格。

第1款乙方购买该房屋以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币种为人民币。

第2款乙方除上述房款外,对取得附件3所列项目的共有权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第1款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币种为人民币。

1.在乙方履行附件7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2.在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1款乙方按照本契约附件7载明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房款。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间的违约金。

2.按照每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15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或乙方按总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15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迟延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须明确约定,以防产生纠纷无约可依。

2.如果选择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约定如贷款不获银行批准时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本条适用于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

第1款该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预售款应用于有关该房屋的工程建设,由开户银行监管。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间。

第1款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2.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3%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款甲方应按附件4载明的时间将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1.按照每天万分之二计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种方式处理:注意:明确注明,如道路、绿化、水、电、气、防盗系统等。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将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交付标准。

第1款甲方应按第一条约定的标准交付该房屋。

1.按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2.按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该房屋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4约定标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有关装饰装修及设备的重置价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2.在_________天内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6约定标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质量验收。

第1款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1.视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该房屋,并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损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房屋交接手续。

第1款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乙双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即为交付。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由《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屋保修。

第1款保修期按附件8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1.乙方实际损失。

第3款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系甲方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期间订立本合同适用本条款)。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该房屋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与_________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已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乙方承诺,自愿遵守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并按其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_________(第三人)的抵押权。

2.承租人(第三人):_________的权利。

1.(以下适用于抵押权)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张上述抵押权的书面保证,并于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前消灭该抵押权。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契约,并要求甲方赔偿占总房款_________%的赔偿金。

2.(以下适用于承租人的权利)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从_________时起将甲方的有关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对预收租金按实与乙方结算。

第十五条产权转移手续。

第1款该房屋交付后90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输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

第2款附件3所列房屋和建筑部位符合独立登记所有权条件的,自甲方向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移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与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办理该房屋和建筑部位的产权交易及申领权证手续。

1.按每天_________元计处,不协助方向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通讯。

一方向对方发送的有关本契约的通讯,以本契约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有关通讯不能送达或送达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期间。

本契约关于期间的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期间的规定。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契约在_________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写内容的效力。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作为附件10的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契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内容与铅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字。

甲乙双方以本契约的汉语文本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与汉语文本有冲突,以汉语文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约一式_______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一份。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2.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

1.1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

1.2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4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

1.5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1.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

1.7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抵押物。

3.1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3.2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

3.3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

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6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

3.7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

3.8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反担保人承担。

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3.9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

3.10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3.11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

第四条抵押登记。

4.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2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3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5.1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5.2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抵押物的孳息。

6.1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6.2本合同第6.1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7.1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7.2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

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7.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8.1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8.2在本合同第8.1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抵押物的实现。

9.1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

协议不成的,担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9.2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0.2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10.3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4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缔约过失责任。

11.1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

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

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2.2出现本合同第12.1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抵押权;。

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费用。

13.1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5.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5.4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一

被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

纳税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

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

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二

借款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_____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三

出借方: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出借方应按期、按金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借款罚息同。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订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延付款计算办法计算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作担保,担保期限为_______,担保范围为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六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借方:________(章)借款方:________(章)担保方:________(章)签约日期:个人借款协议书范本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连带责任保证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协议书范本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内部借款协议范本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地址:地址:借款合同篇10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外汇借款合同-范文。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买方信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____年____月。(从。

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按中国公布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按____天计算,合同范本《外汇借款合同-范文》。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四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现甲乙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

二、借款利率: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偿还: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1、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资折、工资卡)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以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务合同,确定劳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____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六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同时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__(债权人)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的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万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受托银行所垫付资金。

b.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万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万元,金融债券______万元,国库券______万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资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额度。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借款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划付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动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中办理划付手续;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以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中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贷款本息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30日内,归还受托银行垫付款项的本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资金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借款合同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额度____________‰的费率按年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元。担保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增加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荐】借款担保合同】。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但又提供不了银行要求的相应抵押物,请求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区路号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双方经协商,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物:

____区路号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二、借款担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银行提出的抵押借款应单独作为一笔借款,单独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房屋现行市场价(或按银行要求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价值外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年,在此时间内,如乙方还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经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协议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协议第一条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协助乙方及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1、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为依据对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乙方应确保所借款项用于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用途,如改变借款用途,一经发现,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借款到期后,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即时向银行归还借款及其利。

息,如逾期还款,按应还借款及其利息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银行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还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权,如由此导致甲方对抵押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乙方应按甲方丧失房屋所有权时抵押房屋的市场价(不扣除折旧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装饰的价值(不扣除折旧)总额的1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按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时应主动或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权凭证,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x)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八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____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反担保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企业担保合同篇十九

保证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借字第号《 》(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乙方同意债权展期时,保证期间至约定的新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甲方除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外,还对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的赔偿损失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机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其他事项。

4、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和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对外重大借款、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除对主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外,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1、若保证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构成违约,则贷款人有权上传保证人违约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备案。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企业担保合同篇二十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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