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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一
2015。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任务,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5。
年度我县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共。
678。
个图斑,面积。
2109.8。
亩,其中耕地面积。
2038.7。
亩。需拆除、补办手续耕地总面积。
1776。
亩。其中: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
36。
个图斑,面积。
1066.4。
亩(耕地。
1064.2。
亩);农村宅基地。
555。
个图斑,面积。
662.8。
亩(耕地。
615.6。
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
个图斑,面积。
104.5。
亩(耕地。
99.6。
亩);交通运输用地。
8
个图斑,面积。
104.2。
亩(耕地。
103.7。
亩);特殊用地。
5
个图斑,面积。
16.4。
亩(耕地。
7.6。
亩);其他商服用地。
49。
个图斑,面积。
155.5。
亩(耕地。
148。
亩)。
上述图斑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的。
555。
个图斑有相关用地手续,面积。
662.8。
亩,其中耕地。
615.6。
亩,我县实际违法占地面积。
1447。
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1423.1。
亩。
依据。
“以查处整改为工作重心、提高执法效能”的卫片工作新思路,全面整改消化。
2015。
2015。
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分乡镇、分类别逐宗制定整改措施,
6
月底前,违法占地立案查处、罚款没收、责任追究、拆除复耕,以及合法用地、设施农用地的用地手续、卷宗完善等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完善各类内、外业资料,按要求做好数据上报等工作。
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土地矿产卫片执
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土地卫片的整改查处工作。并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组成督导组,全程督导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必须做到亲自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打好打赢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这场硬仗。
按照
“核实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核实违法占地的要进行彻底查处,切实做到该立案的迅速立案、该处置的从严处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问责的严肃问责。对列入拆除范围的违法建筑,以所在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拆除复垦。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度台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每天下午
5
点前将整改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汇总情况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
本次查处整改工作既要坚持处理事,又要坚持处理人,针对不同情况,按相关程序问责、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凡动作迟缓、敷衍塞责、协调不力,不能完成违法占地查处整改及用地手续补办报批任务的,县政府将予以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二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优化发展环境,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良好的用地用矿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构建国土资源监管长效机制。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的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
2015。
年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2016。
年
1
月
25。
日前,各县(市)区完成疑似违法图斑的认定工作,确定违法用地图斑,并将违法情况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
月,开展重点地区实地核查工作,确定一批市级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件。
4
月,召开全市推进整改警示约谈会。
5
6
10。
亩或违法占地面积大于。
50。
亩的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
6
月
5
日前,完成案件查处整改,并对县级实地已拆除图斑情况进行验收,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省上报卫片执法结果。
7
月
21。
日前,组织开展全市。
2015。
年度卫片执法验收;在查处整改结果的基础上,启动问责工作,并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工作报告和检查结果,同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对卫片执法的重点抽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土地监管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卫片执法作为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卫片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积极采取措施,查处整改违法,消除国土资源违法状态。
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件要直接查处,并对本地区的卫片数据审核、直接查处的案件、实地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填报为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要实地逐宗核实,出具验收意见。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并对查、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要按要求填报地块所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编号,并详细注明地块四至。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国土资源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在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土地变更调查抽查、评价,完成对土地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真实性、准确性评估工作。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凡。
2015。
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
2015。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
pj。
”)图斑,填报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
2015。
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再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土地卫片执法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对卫片执法发现的符合立案标准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帐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日常执法工作中已经查处但尚未结案的,要依法依规继续推进。对政府组织或政府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积极配合。
2010。
〕
58。
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报告。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同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考核。对查处整改不主动、不积极的,要强化督导,予以通报批评。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得通过验收。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从卫片执法结果公示入手,逐步扩大卫片执法信息公开的内容。探索将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违法查处整改和约谈问责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
15。
15%。
比例论”的倾向。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
15%。
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县(市)区,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
坚持以约谈促进查处整改落实,突出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县(市)区政府将约谈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全面检验依法依规履行资源监管、耕地保护职责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查改并举,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土资源监管制度机制,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利用好土地和矿产资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卫片执法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违法统计数据、违法案件查处台账、日常巡查报告情况、
12336。
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核实结果和日常案件查处情况等,与卫片执法中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检验考核机制。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卫片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严格规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1.
《通知》和《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在部署开展。
2015。
1
个月内,将开展。
2015。
2.
数据审核及验收的方案、标准。
2016。
年
5
月
1
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数据审核工作方案、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报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于每月
20。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专门报告。
2016。
年
6
月
5
日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将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报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四
现就我区。
2015。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
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评估各乡镇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
检验各乡镇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
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2015。
2015。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乡镇根据省政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违法用地上形成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区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整改到位情况、区职能部门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查处、整改地块的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确保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
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主管主任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务必提高认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启动部署。各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栾字
[2011]31。
2015。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照主罚必须到位的原则整改。要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基础上,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抓紧组织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坚持既查处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政纪的必须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制。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对各村进行划分包干,明确包干领导和工作目标。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和整改不力的乡(镇),向相关乡级政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违法严重的乡镇,提请区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
15。
号令)第三条问责条件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及时向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未能按照进度完成工作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问责。
区国土局、各乡镇要在深入推进
2015。
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纠正“重卫片执法、轻日常执法”的倾向。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各乡镇政府要综合运用《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设施等强制拆除。坚决把违法违规用地数量降下来,促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五
2015。
对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三个
“凡是”实施拆除,即凡是既不符合规划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拆除,凡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凡是不接受处罚的一律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快速推进,涉县局将机关全体人员划分为七个违法占地拆除工作小组随时待命,局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国所人员全部到拆除现场实施拆除,上下齐心,全力奋战,确保拆除到位复耕到位。
对既符合规划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大进市跑厅力度,抓紧办理违法查处、调规、占补平衡、组卷报批等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将手续补办到位。
对工程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安排专人逐地块组织核实,对符合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按规定程序,尽快完善用地手续。
总之,全县国土系统将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最终目标,全力以赴,排除万难,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打赢这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攻坚战。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六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七
2014。
2015。
〕
2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
2014。
2014。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重庆市和国土资源部的验收检查,全区所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务必控制在问责线以下。
2014。
2014。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
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根据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和内业资料审查工作,依法认定变更图斑的合法性。属违法图斑,应当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涉嫌违纪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
数据审核。
区国土房管局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结合
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要求,组成审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数据开展审核工作,逐一审查每个图斑判定、核查、查处和整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违法地块,逐宗审查整改查处及落实到位情况。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直接退回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重新报送。
2.
成果上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图斑实地核查和查处整改情况,认真清理统计核查数据,同时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于
5
月
10。
5
月
15。
日前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2015。
年
5
月
20。
日前,由区国土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
2014。
2015。
年
5
月
20。
日
-31。
日,接受市国土房管局检查验收。
区政府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等相关情况,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展约谈问责工作,约谈问责实施情况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2014。
2014。
(一)对于。
2013。
2014。
年度才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都不再纳入。
2014。
(二)对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
〕
164。
号)要求,已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审查同意的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三)对超出。
2014。
年度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外的合法新增建设用地,不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统计。
: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的卫片疑似图斑进一步认定和核实;对上报的资料审查确认,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填报数据,整理资料,抓紧开展图斑的现场测量和各种图件套合等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协助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肃查办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案件。
组织开展本辖区卫片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区国土房管局联系;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区国土房管局传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
积极协助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并处理国土、规划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
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卫片图斑涉及的项目及时配合区国土房管局审核地块性质和相关手续,确保卫片图斑的及时处理。区农委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展复耕复绿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区规划局依据《市政府第
282。
号令》规定的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的查处认定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应的拆除整改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川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余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情况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
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
的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开展整改,应拆除复耕的立即组织复耕;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八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九
第1期。
和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亮主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龚贵友通报了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并对全市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对全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长李宁波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对全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目标任务、工作依据、检查对象、工作分工、时间安排、政策界限、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八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市长李宁波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增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紧迫感、责任感;要明确任务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完成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2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谢瑾瑜副厅长到我市督察调研。
进行具体指导,并提出下了一步工作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各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在督察调研中,谢瑾瑜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图为谢瑾瑜副厅长作督察指导取得的成效,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措施到位,积极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下发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同时,指出我市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图为蔡锦军常务副市长作重要讲话违法违规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且拆除复耕复绿难度相当大。二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效果不理想。很多案件还只是停留在调查取证阶段,还没有依法查处到位,三是复耕复绿工作不彻底,复耕的土地现状和复绿的情况达不到工作要求。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谢瑾瑜副厅长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快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按照查人查事的原则,尽快落实到位,消除违法状态,确保过关。对工作不力的,自治区将采取挂牌督办,限批、停批建设用地,扣减当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暂停矿业权审批的办法督促整改,或由自治区政府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进一步加快用地报批工作。各地要落实专人,尽快完善用地报批工作。还没报的,要马上组织材料上报;对已报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审批的项目,要实行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力争在6月30日前取得用地批文,降低约谈问责风险。
(三)尽快查处整改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虽然还没有下发,但是,我们不能等,工作要做在前面,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查处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印发了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方案,希望各地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解决执法监察队伍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及待遇问题,今年要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具体操作和程序上应该怎么做、如果违反了应该怎么处理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第3期。
xx市国土资源局召开“解放思想,赶超跨越”调研。
贵友局长主持。
图为市国土局召开例行督察座谈会现场会上,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我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和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调研活动踊跃发言,出谋献策,余飞副局长、龚贵友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图为龚贵友局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图为余飞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讲话法检查及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
一个机会。如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不通过,将对大家个人发展形象不利。二是全力整改。要求所有整改工作必须在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同时要把握重点,按顺序推进。三是全面履职。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执法监察部门要把部门履职工作彻底抓到位。四是全速推进。要求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查指导,通过督查指导,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期。
2012年3月28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余飞同志带领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卫片办负责同志到覃塘区检查指导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余飞副局长在覃塘区区长陈锦秀、副区长卢祖荣等领导陪同下,深入覃10。
塘区山北乡、蒙公乡违法。
图为余飞副局长(左三)在检查外业违规用地现场实地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在实地检查中,余飞副局长要求山北乡、蒙公乡人民政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度。
实地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后,受覃塘区人民政府邀请,余飞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及卫片办负责同志参加了覃塘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再部署、再落实、图为余飞副局长(右一)在会上讲话再推进工作会议。会上,余飞副局长通报了全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了我市、覃塘区面临的形势,指出覃塘区目前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陈锦秀区长深刻分析了覃塘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推进缓慢的原因,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5期。
2012年4月12日上午,xx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xx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推进协调会。市长李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亮,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宁波市长主持。
图为李宁波市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图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作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高度重视,把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判形势,迅速行动,积极应对,认真总结、勇于正视前一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标准,从严要求,拿出切合本地实际的可行对策和措施,采取非常手段,主动应对挑战,在政府主导下切实抓好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把约谈问责风险降到最低。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40份)。
第6期。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的要求,201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制作下发了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给我市的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x个,其中,港北区x个、xx11个、xx3个。x个图斑中,无证开采x个,越界开采x个。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7期。
2012年6月15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在该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分管领导、执法监察大队(卫片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市卫片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余飞同志主持。
会议就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核查数据填报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下发了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土资源部下达给我市2011年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x个,面。
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其中:未批先建(w)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未通过审核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b)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8期。
我市完成2011年度。
〔2012〕2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2〕233号)的要求,xx市人民政府组织两个检查验收工作组,于2012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对我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xx县、xx市五个县(市、区)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组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听取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分项打分、综合评定的验收方法进行。
经检查验收工作组综合评定,各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18。
查工作得分如下:覃塘区104分,港南区99分,xx县98分,xx市97分,港北区91分。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得分如下:港北区105分,xx县101.5分,xx市97.5分。
按照检查验收评分情况,根据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卫片执法办发〔2012〕23号)规定,我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xx县、xx市五个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部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9期。
作组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听取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分项打分、综合评定的验收方法进行。现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验收组织情况。
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x个土地图斑,涉及x个地块;已确认变更(即纳入卫片执法检查)的遥感影像问题图斑共x个。按照自治区关于外业核查图斑的抽查率不低于x%、内业档案的抽查率不低于x%的要求,对外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x个地块,同时抽查了遥感影像问题图斑5个图斑,共抽查了x个地块(图斑);对内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x个地块档案,同时抽查了遥感影像问题图斑5个图斑档案,共抽查了x个地块(图斑)档案。
我市的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x个,按照自治区关于外业核查图斑的抽查率不低于10%、内业档案的抽查率不低于20%的要求,对外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5个图斑;对内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5个图斑档案。
(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签订了责任状,从政府层面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整改查处工作扎实有效。从验收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整改查处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图斑核查情况。
1、土地图斑核查情况。
我市x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涉及地块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其中:合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违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军事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我市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影像问题图斑共x个,其中,港北区x个,港南区x个,xx市x个。经核查,按新增建设用地上报x个(港北区x个,xx市x个),总面积x亩,耕地面积x亩。其中,确认违法用地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军事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我市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x%。各县市区整改后的违法比例分别为:港北区x%,港南区x%,覃塘区x%,xx县x%,xx市x%。
2、矿产图斑核查情况。
我市的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x个,其中,港北区x个、xx11个、xx3个。经核查,x个图斑中,属违法图斑x个(港北区x个,xx市x个),伪变化图斑x个(xx县)。
(三)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查处整改进展情况。
从各县、市、区上报的情况来看,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整改查处进展情况如下:
1、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整改查处进展情况。
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其中,应立案查处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非立案处理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1)立案查处情况。对应立案查处的x宗违法用地,已全部立案查处,立案率100%;已查处结案x宗,结案率100%。应罚款x万元,落实罚款x万元,占应罚款的x%;应没收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落实没收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占应没收违法建筑物的100%;应拆除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已拆除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占应拆除违法建筑物的x%。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x人,落实追究责任x人,占应追究责任人的x%;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x人,落实追究刑事责任x人,占应追究责任人的x%。
(2)非立案整改情况。全市非立案整改违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已复耕到位耕地面积x亩,占应复耕面积的x%。
2、违法违规用矿查处整改进展情况。
全市x个违法矿产图斑,均属无证开采,其中:立案查处x宗,已查处结案;非立案处理x宗,已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取缔。
三、验收评分情况。
经检查验收工作组综合评定,各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得分如下:覃塘区104分,港南区99分,xx县98分,xx市97分,港北区91分。
经检查验收工作组综合评定,各县(市、区)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得分如下:港北区105分,xx县101.5分,xx市97.5分。
四、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违法用地案件执行不到位。从验收情况来看,个别违法用地案件还存在该缴交的罚款没有收缴;该拆除的违法建筑没有拆除;该复耕的耕地没有复耕。
(二)内业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够规范。个别县、市、区未严格按照自治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档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认清形势,落实责任,采取非常措施,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拆除复耕力度。对原已拆除复耕的,要加强巡查监控,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对未拆除的要坚决拆除,未复耕复绿的坚决复耕复绿到位,对人的处理要坚决落实到位,确保违法用地案件执行到位。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内业档案材料修改完善、整理归档工作。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
一、制作并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
各有关城市的遥感监测成果完成后,由部制作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提供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作卫片。
开展执法检查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以最终完成遥感监测成果的城市及其市辖区为准。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
1簿、变更统计台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斑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汇总分析。
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根据前述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逐一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核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和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立案查处。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依法应进行政府问责的,应直接组织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五、成果上报。
各地要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最新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可在部官方网站下载)。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检查工作,报送汇总分析报告和有关统计表格。
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二是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三是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电话:010-66558217、6655822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晓文、唐辰,电话:010-66558346、66558331。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履行法律查处程序,并依法处置到位。
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主动地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到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10月31日前全部处罚处理到位,特别是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处置到位。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决定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加强卫片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将逐步进入常态化并十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部署,须使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中的卫片检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全镇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工作任务。
运用2010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全镇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图斑,并按照“边检查、边完善、边整改、边处理”的方式,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审查是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主要是通过核查“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供地审批手续,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010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经核查后确属违法用地的(待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后核查),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2010年当年实地已建设的,补充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4月20日以前)。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做好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取得审批文件的,按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三)整改处理阶段(5月份)。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务必在5月底前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做到整改完善到位。并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份)。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和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县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也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今年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查处违法用地上,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各村领导责任追究的依据。各村、镇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
题、伪造数据的,将追究相关村、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要共同把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严肃查处,规范管理。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在既查事又查人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剖析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执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要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联合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止前查后犯的问题出现,确保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有序。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进一步核实2020年土地卫片执法有关情况并启动问责的工作方案》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主要任务
针对国家自然资源部2019年、2020年给我县下发的卫片执法违法图斑进行整改,进一步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维护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成员:镇镇长
镇长
镇长
乡长
乡长
镇dang委副书记
镇dang委副书记
县自然资源局dang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兼)。
四、时间要求
本次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2019、2020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台账(时间:7月30日一7月31日)。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认真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分乡镇建立整改台账。
第二阶段违法图斑整改工作(时间:8月1日一8月30日)
各乡镇要对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违法图斑整改台账,按照整改要求,分类施策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8月26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
五、整改措施及职责分工
卫片违法主要包含三大类,实施分类处置:
1、对未经备案的设施农用地。一是符合办理备案手续设施农用地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二是不符合办理备案手续设施农用地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
2、对未经批准的农村村民自建住宅。一是符合一户一宅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二是不符合一户一宅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恢复土地原貌。
3、未经批准的其他占地建设。(1)所占土地属于耕地的。一是2020年7月3日前建成的,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在人员处理到位、处罚到位后,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二是2020年7月3日以后建成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2)所占土地属于耕地以外农用地的。一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在人员处理到位、处罚到位后,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二是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拆除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恢复十地原貌。(3)所上十地属干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在人员处理到位、处罚到位后,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zhi站位,确保工作实效。各成员部门要提高政zhi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卫片执法工作的认识,把“严起来”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扎实抓好全县卫片执法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全县违法占地行为再起底、再摸排,特别是各乡镇要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全县2019、2020年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台账,分类施策,逐个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依法处罚和警示教育双管齐下的方式,坚决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杜绝新的增量。
3、量化责任到人,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依法依规做好辖区内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整改。各乡镇要重点做好土地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管理管控。同时,要加大对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土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监管水平。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四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部、省有关卫片执法检查的文件精神,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就我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卫片执法工作。一是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发改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委、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环境监察局等多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卫片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落实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印发了《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卫片执法检查分为前期准备、自查、依法处理三个阶段,确定了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市长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守住红线,防止底线,确保卫片执法中我市实现“零问责、零约谈、”目标的实现。市委书记就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分别批示,要求各地加强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给部分违法用地较多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写亲笔信,要求务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降低违法用地比例,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维护好用地秩序。市国土局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执法监察、利用、规划耕保、地籍、测绘、地矿、纪检监察等业务部门,定岗、定员、定责开展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四落实”。
(二)广泛动员,强化培训,全面助推卫片检查工作一是层层动员,深入宣传,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印发简报,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取得各部门的理解配合。二是广泛做好社会宣传。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法制宣传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内容、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全面发动,使全社会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积极支持卫片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增强了依法用地的意识。三是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截止7月份,组织600余人次参加部组织的3次卫片检查专题视频培训会议,召开了4次全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暨培训工作座谈会、推进会等,紧紧围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度,开展培训、座谈,及时研究解决查处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四是加强交流,准确掌握政策精神。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平台,随时保持沟通交流,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市报告争取政策解答。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周报、月报,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卫片检查工作,编制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简报,指导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对卫片图斑核查定性正确、数据真实准确,对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到位落实到位。
(三)措施有力,推进扎实,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耕地保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对未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格责任追究。二是提前启动,加快整改查处进度。全市于2010年底,就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启动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前期调查摸底,围绕违法用地拟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对采取凡属已办理征转用未供先用的基础设施用地,限期供地,消除一批;积极向上争取指标,抓紧转征收用地手续办理,规范一批;依法拆除复耕,减少一批;对违法用地的责任人问责,查处一批等措施,迅速将违法用地的总量降下来,降低问责比例。多个县、区国土局一把手,亲自到省厅汇报情况,争取省厅理解支持,省下达指标完善了部分用地手续。三是严肃查处,保护高压态势。对违法用地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查处,各县(市、区)国土分管局长带队查处,市国土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督查,保证了案件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全市对全部的90宗违法用地依法进行了拆除复耕或立案查处。拆除了违法建筑物60000多平方米等,取得了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四是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市检察院、公安局和国土局联合对四个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的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则令其进行整改,并且决定在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暂停申报该地区的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点供”,对违法用地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经过五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全市较好地完成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于7月29日按时向省上报了卫片检查数据。8月,全市再次召开卫片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推进会,对全市的宗地材料、违法用地查处材料及其他综合材料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片检查材料,提高卷宗质量。截止目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完成了对全市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市级验收工作。
(一)新增建设用地数据情况。部下发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面积xx亩,疑似图斑面积x亩。经核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具体类型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往年批准当年建设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违法用地共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总面积、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xx%、xx%、xx%。另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用地项目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
(二)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全市高度重视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努力消除土地违法状态,降低问责比例。截止6月30日,违法用地已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涉及耕地面积xx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的xx%;另有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违法占用耕地xx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的xx%,均已查处到位,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处分建议;除上述整改查处到位地块和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外,我市尚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约xx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的xx%,也依法对人和事进行了处理。截止7月底,非立案处理拆除复耕xx宗xx亩;作出行政处罚xx宗,涉及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决定罚款xx万元,到位xx万元;决定没收面积xx万平方米,到位xx万平方米;决定拆除面xx万平方米,到位xx万平方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xx人次,到位xx人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xx件。
三、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建设违法用地较多。由于近年来我市经济建设呈加速发展态势,同时,用地指标又十分紧张,特别是为了避免冬季施工,造成道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项目增多。全市道路违法用地(不含省级以上)xx亩,其中耕地xx亩,分别占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总量比例的xx6%、xx%。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项目用地面积大、查处难度大。省道以及配套工程项目,在此次卫片调查中涉及6个宗地,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分别占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总量比例的xx%、xx%。
(三)查处整改工作存在着不平衡性。部分违法案件查处后,罚款、没收及拆除未完全落实到位;处理人推进难度大,少数方对责任人员尚未作出处理决定;卷宗质量参差不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坚持科学化执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依据“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原则,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寻求保障经济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最佳结合点,实行科学化执法。鉴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的管理,一年比一年要求严格规范。我们要全面防控,着眼于治本,从制度创新的层面,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今后,对在监测时段内违法用地突出,对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地区,将被确定为执法监察重点地区,实施约谈预警制度。对被约谈地区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落实问责制。同时,对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的行为,形成查处监管合力,严防死打,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2、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传导压力促进依法管地。土地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定期将我市用地计划指标不足、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覆盖、违法用地行政问责等有关情况向政府汇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提醒其切实履行负总责的义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供政府领导决策时参考,推动政府依法管地和支持土地执法。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长效预防提高守法意识。继续在全市加大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专题片、开设咨询台、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有重点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的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典型案件、钉子案件,公开处理,公开通报,公开曝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减少案件查处工作的阻力,提高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和影响。
以上汇报当否,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二〇一一年八月。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全镇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工作任务。
运用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全镇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图斑,并按照“边检查、边完善、边整改、边处理”的方式,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审查是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主要是通过核查“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供地审批手续,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经核查后确属违法用地的(待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后核查),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2010年当年实地已建设的,补充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根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查处和整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4月20日以前)。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取得审批文件的,按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三)整改处理阶段(5月份)。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务必在5月底前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做到整改完善到位。并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份)。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和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县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也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今年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查处违法用地上,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各村领导责任追究的依据。各村、镇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
题、伪造数据的,将追究相关村、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各村和镇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要共同把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严肃查处,规范管理。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在既查事又查人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剖析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执法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要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联合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止前查后犯的问题出现,确保全镇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规范有序。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六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部、省有关卫片执法检查的文件精神,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就我市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卫片执法工作。一是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发改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农委、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环境监察局等多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卫片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落实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印发了《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卫片执法检查分为前期准备、自查、依法处理三个阶段,确定了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市长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守住红线,防止底线,确保卫片执法中我市实现“零问责、零约谈、”目标的实现。市委书记就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分别批示,要求各地加强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给部分违法用地较多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写亲笔信,要求务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降低违法用地比例,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维护好用地秩序。市国土局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执法监察、利用、规划耕保、地籍、测绘、地矿、纪检监察等业务部门,定岗、定员、定责开展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四落实”。
(二)广泛动员,强化培训,全面助推卫片检查工作一是层层动员,深入宣传,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省开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印发简报,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取得各部门的理解配合。二是广泛做好社会宣传。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法制宣传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内容、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全面发动,使全社会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积极支持卫片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增强了依法用地的意识。三是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截止7月份,组织600余人次参加部组织的3次卫片检查专题视频培训会议,召开了4次全市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暨培训工作座谈会、推进会等,紧紧围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度,开展培训、座谈,及时研究解决查处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四是加强交流,准确掌握政策精神。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平台,随时保持沟通交流,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市报告争取政策解答。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周报、月报,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卫片检查工作,编制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简报,指导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对卫片图斑核查定性正确、数据真实准确,对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到位落实到位。
(三)措施有力,推进扎实,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耕地保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对未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格责任追究。二是提前启动,加快整改查处进度。全市于2010年底,就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启动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前期调查摸底,围绕违法用地拟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对采取凡属已办理征转用未供先用的基础设施用地,限期供地,消除一批;积极向上争取指标,抓紧转征收用地手续办理,规范一批;依法拆除复耕,减少一批;对违法用地的责任人问责,查处一批等措施,迅速将违法用地的总量降下来,降低问责比例。多个县、区国土局一把手,亲自到省厅汇报情况,争取省厅理解支持,省下达指标完善了部分用地手续。三是严肃查处,保护高压态势。对违法用地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查处,各县(市、区)国土分管局长带队查处,市国土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督查,保证了案件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全市对全部的90宗违法用地依法进行了拆除复耕或立案查处。拆除了违法建筑物60000多平方米等,取得了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四是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市检察院、公安局和国土局联合对四个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的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则令其进行整改,并且决定在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暂停申报该地区的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点供”,对违法用地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经过五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全市较好地完成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于7月29日按时向省上报了卫片检查数据。8月,全市再次召开卫片执法检查迎查工作推进会,对全市的宗地材料、违法用地查处材料及其他综合材料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片检查材料,提高卷宗质量。截止目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完成了对全市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市级验收工作。
(一)新增建设用地数据情况。部下发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面积xx亩,疑似图斑面积x亩。经核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具体类型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往年批准当年建设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违法用地共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总面积、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xx%、xx%、xx%。另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用地项目xx宗,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
(二)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全市高度重视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工作,努力消除土地违法状态,降低问责比例。截止6月30日,违法用地已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涉及耕地面积xx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的xx%;另有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违法占用耕地xx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的xx%,均已查处到位,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处分建议;除上述整改查处到位地块和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外,我市尚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约xx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的xx%,也依法对人和事进行了处理。截止7月底,非立案处理拆除复耕xx宗xx亩;作出行政处罚xx宗,涉及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决定罚款xx万元,到位xx万元;决定没收面积xx万平方米,到位xx万平方米;决定拆除面xx万平方米,到位xx万平方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xx人次,到位xx人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xx件。
三、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建设违法用地较多。由于近年来我市经济建设呈加速发展态势,同时,用地指标又十分紧张,特别是为了避免冬季施工,造成道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项目增多。全市道路违法用地(不含省级以上)xx亩,其中耕地xx亩,分别占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总量比例的xx6%、xx%。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项目用地面积大、查处难度大。省道以及配套工程项目,在此次卫片调查中涉及6个宗地,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分别占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总量比例的xx%、xx%。
(三)查处整改工作存在着不平衡性。部分违法案件查处后,罚款、没收及拆除未完全落实到位;处理人推进难度大,少数方对责任人员尚未作出处理决定;卷宗质量参差不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坚持科学化执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依据“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原则,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寻求保障经济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最佳结合点,实行科学化执法。鉴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的管理,一年比一年要求严格规范。我们要全面防控,着眼于治本,从制度创新的层面,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今后,对在监测时段内违法用地突出,对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地区,将被确定为执法监察重点地区,实施约谈预警制度。对被约谈地区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落实问责制。同时,对涉嫌土地违法犯罪的行为,形成查处监管合力,严防死打,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2、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传导压力促进依法管地。土地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定期将我市用地计划指标不足、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覆盖、违法用地行政问责等有关情况向政府汇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提醒其切实履行负总责的义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供政府领导决策时参考,推动政府依法管地和支持土地执法。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长效预防提高守法意识。继续在全市加大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专题片、开设咨询台、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有重点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的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典型案件、钉子案件,公开处理,公开通报,公开曝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减少案件查处工作的阻力,提高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和影响。
以上汇报当否,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二〇一一年八月。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七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2011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部根据各地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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