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厦门特色农产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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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厦门特色农产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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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色农产品篇一

近些年来,我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有了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有了提高。近年,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的观念便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生产者为适应这种大环境,其安全意识亦随之增强,以求得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了。去年,农业部门组织抽检组,对市场、基地进行了样本抽检,通过对40个蔬菜样本的抽检,有36个达到了合格标准,仅有4个不合格,合格率90%,与此同时,通过对柚子、夏橙等水果的随机抽样检测,也均达到合格标准,合格率在88%以上。

3、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建立了香芋、香姜、香柚、夏橙、南瓜等5个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通过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改善。

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05年底,香芋、香姜、香柚、夏橙等4个农产品先后获得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达15.4万亩。

5、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这些年来,我县逐步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督检验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管理、机构、人员等要素的综合,依法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建立了标准化体系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制订了技术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在管理上,逐步实行“一片果(菜)园,一名技术员,一套农业标准化技术资料,一本标准化生产管理档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尽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些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仍存在较突出的问题。

1、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偏低。我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来。过去由于长期受自给自足及计划经济等的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只求得“产品丰富”,而忽视了“质量净化”。笔者近来通过对部分果(菜)农代表的调查中了解到,果(菜)农们普通认同的观点是: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过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的多,产出后回收的少,科学施肥、用药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法甚好,也很切合实际,我们也很想这样去做,但目前我们很难完全实施。我们购买农药,求的是治虫效果和价格,只要价格低,效果好就行,因为,只有这样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而不是求得质量安全。

2、标准化生产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标准化生产要求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管理、采收、包装等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这样才能生产出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才能适应wto要求,才能进入国际大流通,参与国际竞争。但是,目前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众多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极大程度地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不够。近年,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这些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基础、检测设施薄弱,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管理体制不完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只有让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才能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必须加大宣传,通过干部下村,分片包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国家产业政策,大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大讲入世后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大讲无公害生产的高效典型,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这样,使群众把无公害生产真正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我县早在2001年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为香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近些年来,香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极大地带动和促进了我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为更好地全面地推行我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培管,首先,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行联防联保。一是在基地环境管理上,依托环保、卫生等部门,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提出净化环境措施,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通过对产地土壤、水质、大气进行连续的监测评价,控制外源污染及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二是在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上,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禁止高毒农药。设立基地农药专卖点,实行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三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基地和基地负责人的各项责任,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通过检测,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建立田间生产档案等措施,建立由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和田间档案记录员组成的基地质量控制体系,宣传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指导基地生产者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其次,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建立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标准化生产稳步进行。

3、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农业部2006年正式启动的“九大行动”之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的要求,今后将重点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今后上市的农产品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从2006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又正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五种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为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入市的要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需要,第一,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疫检测室,并配置必要的检测设施,设立流动检测站,不定期抽检和定期检测。第二,必须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建立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严格按《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承诺,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经营。适时公布禁用和淘汰的品种和范围,抓好基地和市场的抽检和自检,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责任市场追溯制度。第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

点,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二是实行批发市场与生产者、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三是对农产品实施售前检测,凭检测合格证明获得市场准入资格,进入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营区;四是加大对流通市场的检验力度,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予以公布曝光;五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异地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六是稳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专卖点的网点,严格履行保证质量的承诺。

厦门特色农产品篇二

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与对策

王伟民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同时印发了《2005年厦门市“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意见,根据市农业局部署要求,笔者通过对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提出厦门市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蔬菜产品抽检农残超标问题严重

根据农业部对全国37个大中城市蔬菜农残抽检结果,厦门市蔬菜产品的农残超标率一直居高不下,检测超标主要集中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禁用农药的检出项目上。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正在加紧筹建中,预计下半年才能投入正常运转,而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镇级检测室尚未建立,村级或龙头企业速测仪尚未配齐。

3、城市、工业区废弃物排放对农业环境存在危害

不少农村耕地受城市、工业区污水、垃圾污染,有的待建工地放任农民种菜,直接用城市、工业区污水浇菜,垃圾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施肥,导致蔬菜产品中重金属和粪大肠菌群超标严重。

4、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查处困难

农药经营者不敢公开卖,暗地尚在经营、扩散;少数农民过份追求经济利益,只求防治药效、不顾农残后果,继续使用禁用投入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5、产地监管制度有待建立

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少,分散经营的农户比例大,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加大了监管难度。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措施

1、建立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所在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区应实行统一领导,协调本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并结合奖惩制度,实行奖优罚劣,奖惩所需经费与专项经费拨款挂钩。

2、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

厦门特色农产品篇三

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与对策

王伟民

厦门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现根据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提出厦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路对策。

一、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残超标问题严重根据农业部对全国37个大中城市蔬菜农残抽检结果,我市蔬菜产品的农残超标率一直居高不下,检测超标主要集中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禁用农药的检出项目上。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经成立,并投入正常运转,已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检测资质,并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检测资质。而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镇级检测室尚未建立,村级或龙头企业速测仪尚未配齐。

(三)城市、工业区废弃物排放对农业环境存在危害不少农村耕地受城市、工业区污水污泥、废弃物、垃圾污染,有的待建工地放任农民种菜,直接用城市、工业区污水浇菜,垃圾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施肥,导致

1蔬菜产品中重金属和粪大肠菌群等有害微生物超标严重。

(四)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查处存在漏洞特别是经营者对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明的不敢卖,暗地尚在经营、扩散;少数农民过份追求经济利益,只求防治药效、不顾农残后果,继续使用禁用投入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五)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批发环节监管覆盖面低由于海沧区没有批发市场,菜农又不愿意到中埔批发市场交易,他们认为费时费力增加成本,致使海沧区农产品批发环节监管空白缺位。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把关,层层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但是,目前我市这项工作只停留在市一级的重视上,有的区及相关部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力度存在“头重脚轻”的现象。

二是产地监管制度不完善一方面是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少,分散经营的农户比例大,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加大了监管难度;另一方面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执法队伍刚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又少,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不够目前能够供广大农民学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通俗读本少之又少,一般书店买不到,仅靠农业部门编发数量有限,而且内容深浅不一,不够通俗易懂;城市消费群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了解更少,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认识模糊。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所在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区应实行统一领导,协调本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并结合奖惩制度,实行奖优罚劣,奖惩所需经费与专项经费拨款挂钩。

(二)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农产品质量之所以会出问题,主要原因之一是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或缺乏社会公德意识,对此,我们要进一步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广大生产者辩别是非能力和生产操作技能,发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来。对缺乏社会公德意识明知故犯的个别农户,要进行耐心教育引导,消除那种只追求自身利益,不顾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恶劣行为。

(三)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一是选用抗耐病虫害优良品种,提高作物和畜禽自身的抗病虫害能力。二是采取农业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加强中耕除草,清洁田园,降低病虫源数量。三是推广先进实用的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以及农药安全使用等技术,减少农药残留。四是建立健全病虫害测报网,重点为广大农民提供蔬菜、水果病虫情预报。在果蔬生产基地建立健全蔬菜、水果病虫害测报网,达到每5万亩有1个测报点。五是科学施肥,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配方施肥技术,以减少蔬菜产品的亚硝酸盐和重金属含量。六是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家禽强制免疫,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四)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作用,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各区农业部门也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蔬菜主产区重点镇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为重点村及龙头企业配备农残检测速测仪。通过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关口前移,实行层层把关,层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建立各种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授权已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除配合国家、省里组织的抽检外,市、区、镇要列出作为抽检对象的主要产品,在生产期开展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不预先告知的抽检工作,检测制度的制定要依据《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农业部制定颁布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定。

三是要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各区、镇政府通报我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通报内容以农业部在全国37个省会、直辖市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通报为主,省、市农业部门开展的检测结果为辅,必要时对被检单位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产地准出制度。通过生产者自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生产者承诺《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及生产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方法记录列表,随货备查,以便在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是建立曝光与举报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对拒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不法行为,举报电话以市、区农业局“969155”农业服务热线为主,市、区农业局及所属处室、事业单位均可接受群众举报。

六是实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牌“摘牌”制度。对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并由市农业局颁授、树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牌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在一年之内出现两次产品被检出农残超标的,实行回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并摘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牌。

(六)加强农业环境保护要坚决关闭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工业三废”污染严重的小型工厂,严格整治环保不达标的中、大型厂家,以大幅度减少污染源。农产品生产基地大气、水体、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应当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原则上要做到产地周围3公里以内没有污染企业,蔬菜、茶叶、水果等产地应距离交通主干道100米以上。畜禽养殖的粪、尿、污水、病死残体、过期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要按无公害饲养管理准则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城市、工业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直接排入、投入农田。岛内蔬菜地水源遭到污染的一律不准生产。

(七)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民举办农产品批发市场 要加快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组织,由农民自发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协助政府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和批发环节监管;同时,鼓励农民举办农产品批发市场,自古以来,农产品批发交易多是农民举办,此事应交由农民来办。

(八)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及农业执法力度农业部发布的第193号公告,公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被禁用的药

物达21种;农业部发布的第199号公告,公布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其中包括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22种;市政府也在2001年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剧毒、高毒农药的通告》(厦府(2001)综85号),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六种高毒、剧毒农药。这些规定已分发至所有农药经营点,但违反规定销售的屡禁不止。少数农民为追求眼前利益,仍在使用禁用农药。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明知故犯,不讲道德,恶意使用有毒有害投入品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走上正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作者:王伟民电话:2980337***

单位:厦门市农业机械监理所(加挂厦门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八年七月

厦门特色农产品篇四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一、稳步开展“三品”认证工作

2012年,将重点扶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为企业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造便利条件,以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开展,促进农产品基地建设,从整体上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加大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三品”认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为重点。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基地生产情况、生产手册记录情况、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再次检查中拒不改正的我们将给予警告或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进一步完善检测体系建设

检测体系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因此,2012年,我们将继续完善我区农业检测体系建设,规范我区农业检测工作。在工作中,将以县农产品检测站检测工作为重点,全面实施对我县蔬菜基地、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农药残毒检测,充分发挥检测单位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能和作用,保障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2012年,我们将以基地为重点,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与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以此进一步增强人们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快我区农业安全生产进程。

厦门特色农产品篇五

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

2010-12-23作者:薛宇,刘玉然,孙振国

摘要:从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出发,分析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山东邹城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9-0354-0

1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邹城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现状

(1)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基地标准化生产。邹城市总面积1 613 km2,总人口114万人,辖16个镇街、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92个行政村(居)。近年来,邹城市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积极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重点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频振式杀虫灯、秸秆生物反应堆等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

2009年有3家企业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家企业2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2家企业7个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家企业45个产品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三品”认证总量达67个;另有2家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3个产品获得山东省名牌农产品称号;新建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1处、济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8处,香城长红枣完成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2010年1月5日,邹城市被列入农业部公布的2010年26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市)名单。目前,全市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48个、面积1.61万hm2,其中平阳寺镇食用菌、看庄镇分别被认定为山东省农业标准化基地,平阳寺镇生态渔业养殖基地被省海洋与渔业厅命名为“山东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6个,绿色食品认证14个,有机食品认证19个;华源食品公司的“孟子”牌双孢菇、兰谷园艺公司的“孔孟”牌黄金梨被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名牌农产品。

(2)加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邹城市农业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咨询1 800人次,培训农资经营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多人次,对300家(累计)农资网点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进行了监督检查,完成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抽检样品127份。立案查收农业违法违规案件26起,结案26起。组建了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及农业环境的检验检测,初步形成了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重点基地、重点市场、加工企业自律性检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同时,针对种植业千家万户分散种植,产品质量难控制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通过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等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存在的问题

(1)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低。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偏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使小规模生产的农民不愿花钱购买价格高、见效慢的生物型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2)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脱节严重。当前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很低,生产操作管理难以统一规范。大部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以原始、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销合作关系,造成产销脱节,质量得不到保证,责任无法追溯,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相对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近年来,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检测设施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层次性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雷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经费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的检测项目和参数要求;优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转化不快。

(5)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邹城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强制认证和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督抽查制度,因此对农产品质量监控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约束手段。对单个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初级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监管等还难以有效到位。3对策

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平台,以提高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

核心,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从而构筑山东省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2]。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整体素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台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3]。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积极引导农民联户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3)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结合邹城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向种植户发放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和质量监控,做到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在全市打造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4]。

(4)深入宣传,强化组织培训。广泛深入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结合邹城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一是认真规划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加强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检测快速检测站和产地速测点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

(6)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农业行政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转变;实现从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的转变。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

4参考文献

[1] 马世民,胡传峰.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初探[j].河南农业,2001(2):34.[2] 杨小明.都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植物医生,2010(1):42-44.[3] 王月勇,王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河南农业,2010(3):36-37.[4] 赵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探讨[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0,27(1):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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