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简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经济法分析(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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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简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经济法分析(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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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简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经济法分析篇一

——电视广告

内容摘要:

可口可乐公司1886 年诞生于美国,以其可口的碳酸饮料系列产品风靡全世界。2004 年,美国《商业周刊》公布的全球最具价值的100个品牌中,可口可乐以674 亿美元的品牌价值位居榜首。即使可口可乐一夜间焚毁殆尽,凭借它品牌价值就可以重新站起来。可口可乐的存在是一个奇迹,不能效仿的奇迹。它为中国品牌的广告营销策略之路指引着,对我们的企业有着深刻警醒的启发。

可口可乐虽然是不可复制之路,但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与商品经济中的广告战略息息相关,因此我们要从它成功之处汲取宝贵经验。

众多学者对此说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及对企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关键词:可口可乐 美国文化 品牌营销 情感植入

可口可乐在漫长的成长时期,不仅打造了一个世界知名的品牌,更重要的是:在不知不觉中,可口可乐积淀成一种美国文化,甚至成为美国文化的代表。当时,可口可乐已经走过百年的历程,这意味着从美国的百岁老人到咿呀学语的幼儿都接触过可口可乐,美国人是喝着可口可乐长大的。此时的可口可乐已经不仅仅是品牌,它更是美国文化的象征。

可口可乐已经不是一种饮料,它伴随美国一起成长,伴随着美国人一起成长,它已经成为美国的象征。这就是可口可乐这一品牌之中不为人知文化魅力。它指引着可口可乐前进的方向。使其广告随处开花,随地扎根发芽。正是其深厚的文化魅力,带给可口可乐成功的品牌营销。可口可乐不仅满足人们生理上的需要,更是满足了消费者的心理需要,一种精神寄托。

可口可乐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其产品爽口,更重要的是其成功的广告营销策略塑造了伟大的品牌。有些学者提出,可口可乐的成功不单单是品牌文化的魅力,更是可口可乐注重商品的本土化经营策略。可口可乐在美国运用了忠诚、爱国这一品牌诉求,而在中国的广告营销策略中完全根据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文化底蕴、心理诉求来进行营销活动。广告策略贯穿和配合了“本土化”的路线。i这才是可口可乐成功的所在。因为,抓住消费者心理才是广告效果发挥到最大的根本。

最简单的一句话:在广告上必须用消费者明白的方式去沟通。启用张惠妹、谢霆锋这些“新人类”做广告模特,走“年轻化”路线,由于年轻,消费者很容易接受。并且,选择名人代言这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成功的将可口可乐推销给素有崇拜情节的中国国民。将广告效用发挥最大。并且,在广告制作中,多次、积极的运用中国元素与国人达成共同的情感诉求。

举个列子,可口可乐一直延续的一个传播理念“要爽自己”。由潘玮柏、余文乐、刘翔和she拍的一则电视广告。其主要定位于大众市场,面向青少年大众,追求时尚,个性的年轻人。他们有自己的观念,风格,随心所欲,正如广告中所传达的要爽自己,广告中选了当红女子团队she,时尚歌手潘玮柏,酷酷的余文乐,以及广受我们中国人喜爱的奥运冠军刘翔,这么强大的阵容足以吸人眼球,再加上广告中幽默及几段甜蜜的恋情,引发青少观众的极大兴趣。整个广告的风格与调性轻松诙谐,而且充满着浪漫情怀,洋溢着青春活力,反映着一群年轻人特立独行的生活,极具戏剧性。这种通过情感诉求,以一种感性的方式反映年轻人的喜怒哀乐,迎合的目标受众的喜爱。进而培养了一批忠实的消费者。

同时,可口可乐在中国的广告策略完全过滤掉了美国情节,追逐中国文化,扎根“本土化”。适应各国感性需要才是可口可乐成功的关键,不然,也只能是敝帚自珍。

是什么让这个“百年老字号”常青?其实,其核心就在于可口可乐对于品牌情感的经营。

早先的可口可乐公司在品牌策略上提出3a:让消费者“买得到、买得起、乐意买(availability、affordability、acceptability)”。1995年,可口可乐将其调整为更具挑战性的3p策略:“无处不在、物超所值、首选品(pervasiveness、price、preference)”。无疑,后者是前者的升级。但无论哪种策略都昭示了可口可乐与消费者进行情感沟通的不懈努力。

透过可口可乐的策略,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其品牌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的深厚情感。在将消费者的日常经验、感受、态度和心理需求综合考虑之后,品牌核心简化为情感,于是成就了“活生生的、有个性的”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的广告口号最能直观体现品牌“情感”的建设过程。从“要爽由自己”到“春节带我回家”,通俗、简单地表达激情或亲情最易引起消费者共鸣。于是我们每逢团圆佳节,总是可以看到电视屏幕中最暖人心的广告出现。于是就有评论称,可口可乐在严格遵守理性的“情感”基础过程中,不断地建设性地提出一些平常、通俗但越来越深入人内心的一些“情感驱动符号”。

事实上,早期的可口可乐也许并没有意识到情感经营的重要性。然而在1985年新配合改良后的可口可乐遭到消费者的抵制之后,公司才明白,品牌运作的要领,最初可能看重的是口味,但是一旦消费者对饮料怀有浓厚的感情,那么这种情感忠诚才是品牌屹立不倒的关键所在。也正是如此,曾经的一位可口可乐总裁才有自信这样说:“如果一夜之间,我们的工厂被一把火烧了,我们第二天就可以重建。但如果一夜之间把我的品牌毁了,我将无能为力。”强势品牌的价值无限,而强势品牌的价值基础一定离不开它与消费者间的情感经营。可口可乐的配方或许是无法复制的,但是其品牌经营理念和态度却值得任何企业学习。尤其在中国,民族品牌的崛起事实上是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领域都需要不断追求和争取的。在市场化程度越来越开放、产品交易越来越规范的今天,中国品牌面临的是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还是机会?如何像可口可乐一样,作为中国的企业文化代表,走向国际强势品牌的舞台?中国企业家面对着民族品牌缺失的市场,品牌情感的渗透已成当务之急了。

从可口可乐的电视广告来看,广告多产生的效应都取得了十足的销售业绩,良好的口碑与高效的广告诉求。可口可乐名字的由来寓意——喝起来快乐!所以可口可乐应该以此为中心,打造一个快乐的王国,让人们放松、自在、随心所欲。

综述可以看出,可口可乐的广告虽然不断的也根据市场的实时做些调整。但其主线一直都是以快乐为中心,广告之间都有很好的传接,秉承着同样的品牌理念。从而使可口可乐能够在碳酸饮料市场一直保持的龙头老大的地位。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简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经济法分析篇二

可口可乐:劳务派遣**

1.可口可乐公司介绍:

可口可乐公司(coca-cola company)成立于1892年,总部设在美国乔亚州亚特兰大,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拥有全球48%市场占有率以及全球前三大饮料的二项(可口可乐排名第一,百事可乐第二,低热量可口可乐第三),可口可乐在200个国家拥有160种饮料品牌,包括汽水、运动饮料、乳类饮品、果汁、茶和咖啡,亦是全球最大的果汁饮料经销商(包括minute maid品牌)。

2.案例陈述:

被指劳务派遣员工处境糟糕,这家全球饮料业巨头被几名中国大学生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几位中国大学生的心目中,这次可口可乐公司绝对称不上是最佳雇主了。

2008年12月12日,“大学生关注可口可乐小组”在网上公布了一份28页的《可口可乐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全球最大、最受尊敬的饮料公司正在中国故意逃避法律和社会责任:可口可乐中国系统存在大量派遣工,这些工人处于公司最底层,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拖欠甚至克扣。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杨郑君等9位大学生经历一个月时间,通过打工和采访形式完成了对可口可乐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的调查,调查的结论令他们感觉“失望和震惊”。例如在他们的报告中,装瓶厂之一的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的派遣工比例在旺季可达到90%,月工作时长最多可达到330小时,工资却低于最低标准,很多人还未上任何保险。

大学生还发表了《致姚明和刘翔的公开信》,希望能依靠代言人和公众人物对可口可乐公司施加压力,以改善工人的处境。

可口可乐公司公关部人士表示会尽快了解真相,而被调查的主角之一杭州中萃随后对此做出了书面回应,驳斥的方面包括:鉴于饮料生产行业的季节特性要求,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少部分派遣工作为用工补充,但比例从未超过雇员总数(2692人)的43%;派遣工工资从未低于国家和地方劳动部门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劳动合同按时发放;该企业所有用工在签订合同后均按国家法律规定投保五险,每个雇员均有独立的保险号等。

12月16日,可口可乐总公司及被调查的4个工厂均发表声明,对调查报告指责的“非法收取进厂费”、“克扣、拖欠派遣工人工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缺乏”、“工伤没人管,工人被人打”、“工人吃不饱饭,伙食极差”、“挨打挨骂!超长时间加班,休息时间少”,“工作强度极大,不买保险”等问题,一一予以否定。

大学生的私下调查和公司的回应是否还原了更多的真实性,这还需要进一步证实。但是,这次事件的发生却折射出中国劳动派遣与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着问题。

3.焦点问题分析

一、对劳动派遣适用那些岗位的争议

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而劳务派遣公司又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集体合同,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这种形式更加灵活、成本更低,也可以避免更多的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这份调查报告称,很多派遣工在可口可乐装瓶厂工作时间都在两年以上,最长甚至达10年。并且很多工作岗位都是长期性、基础性而非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

但是,可口可乐公司却回应说鉴于饮料生产行业的季节特性要求,杭州中萃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少部分派遣工作为用工补充,但比例从未超过雇员总数(2692人)的43%。

东莞公司派遣员工占公司用工总人数的21%。而且,每年旺季用工不等于长期用工,生产线上大部分是派遣工,不代表整个工厂大量使用派遣工。

事实上,这也就折射出了劳动合同法的漏洞。2008年5月8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试图对“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作出规定:草案第三十八条称,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但这一条在今年9月1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被删除。另外,对劳动派遣工占公司甚至是某个生产部门的比例是否也应该有所规定呢?这也是未来劳动合同法亟需完善的地方。

二、关于加班时间的争论

可口可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否可行?是否合法?虽然可口可乐公司相应回应中明确说明劳务派遣员工办理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但办理了审批手续是否等于可口可乐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没有损害劳务派遣员工的利益?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五条规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我们对照可口可乐调查报告所介绍的广州装瓶厂的工作时间为例的话(前提为广州装瓶厂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一、二、三月为一个季度,之后月份依次类推),那么在2008年7月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为312小时。按照2008年7月的工作时间计算,其中休息日为8天,实际工作天数应该为23天,单月超过的工作时间为128小时。由于8、9月不是生产淡季,综合平均计算下来单月的加班时间已经严重超过了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标准。这也说明可口可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没有履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而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如何结算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三、关于用工单位与劳动派遣单位关系的质疑

事实上,《可口可乐调查报告》中除了对包括克扣、拖欠工资、劳动合同违法和信息隐瞒、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超长时间加班、职工安全防护措施缺乏等八个方面提出指控外,同时也指出“劳务派遣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可口可乐对此却不管不问”。

报告发表后,可口可乐东莞厂表示,已经对派遣工的伙食进行改进。东莞厂在声明中表示,对派遣工未能吃到东莞厂给付东区人力资源每人每天16.5元的伙食标准的问题,该公司已责成派遣单位立即加以纠正改进。并派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管理派遣工的伙食,并采取措施,保证了派遣工吃饱吃好。

尽管如此,派遣工人的利益已经受到了损害,报告中提到许多问题,虽然有些偏颇,但是却反映目前劳动派遣制度上存在着一些漏洞,使得很多企业利用它们钻了法律的空子。

4.思考总结

人才派遣服务可以通过为公司提供灵活的用人方案,提高其商业运作效率及企业管理的弹性。一些公司会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降低人力成本,从而提升公司财报业绩。派遣员工以及其他弹性制员工在发达国家中普遍存在,人力资源公司万宝盛华估计派遣员工在发达国家

约占公司总用工人数的20%。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在人力资本投入方面经受较大的压力,更多的中国公司开始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雇佣员工。一些被劳务派遣的员工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期望劳务派遣公司的集体合同能够帮他们争取到公平的薪资水平和保险保障,但实际情况中常常不尽如 人意。可口可乐公司此次劳务派遣**的根源亦在于此。

事实上,可口可乐公司提供的待遇其实在业内已经算是不错的了,但是也存在着重重的问题,这就表明我国目前的劳动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就目前的一些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单位更加把劳动派遣作为一种逃避责任和降低用人成本的方式,出现了“逆向派遣”等形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用工顺序,也极大的打击了一部分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建康发展。由此看来,劳务派遣的有序管理,涉及的不仅是一些劳动者的待遇问题,也是能否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和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的有效保障。

所以笔者认为,尽管《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确定了劳动派遣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劳动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待规范。

从2007年12月28日《工人日报》刊登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劳务派遣用工有了明确标准》([5]人民网

[6]人民网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简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经济法分析篇三

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 张琛 u200716498 丘建雄 u200716500 熊迎 u20071 邹坚贞u200716495

一、案例始末

二、案例的背景

1.果汁市场背景 2.可口可乐的并购动机 3.汇源股东接受并购的理由

三、各方对并购案的回应

1.可口可乐对并购案的回应 2.汇源对并购案的回应 3.商务部对并购案的回应 4.社会对并购案的回应

四、并购的反垄断审查

五、各方对并购失败的反应

1.可口可乐对并购案失败的回应 2.汇源对并购案失败的回应 3.网友对并购案失败的回应 4.外媒对并购案失败的回应

六、可口可乐并购案被禁的三大焦点:

焦点一:是否造成垄断

焦点二:是民族情绪还是法律作用 焦点三:谁是赢家

七、启示与反思

一、案例始末:

3月18日,中国商务部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自此,备受关注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终于有了结果。以下为整理的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大事记: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二十四亿美元收购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

受此消息刺激,汇源股价当日复牌后股价飙升,收盘报10.94港元劲升1.64倍,成交24.8亿港元名列港股成交榜首。

2008年9月4日,有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四万余人中,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持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达82.3%。

2008年9月5日,媒体报道称,中国本土有几个果汁企业准备一同呼吁审查该宗并购案的有关国家机构能够将汇源品牌拿出来拍卖。

2008年11月3日,汇源发布声明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目前已正式送交商务部审批,预计审批结果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2008年12月4日,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已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进行立案受理,但具体立案日期及何时结果揭晓均对外保密。此前,并购双方曾联合对外公布,最初签订的订购协议有效期为二百天,因此这个收购案最晚将于2009年三月下旬揭晓。

2009年3月5日,汇源董事长朱新礼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内部反对并购汇源的声音越来越多。但随后,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连夜发布澄清公告,称“汇源果汁并不知道可口可乐公司任何董事对收购建议的任何意见”,公司也没有收到更改收购建议条款的任何通知。

而可口可乐中国公司相关人士则向媒体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一直全力支持对汇源的收购建议。

2009年3月10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依法审核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不会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

2009年3月18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八月一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二、案例背景

果汁市场背景

同期果汁销量也确实在健康继续增长。据市场研究机构欧睿(euromonitor)预期,中国果蔬汁市场将以14.5%的复合年增长率持续增长至2012年的191亿公升。在中国的果汁领域,汇源是目前销量第一的品牌,并且已经形成一条较为成熟的产业链

。截至2007年底,汇源100%纯果汁及中浓度果蔬汁的销售量分别占国内市场总额的42.6%和39.6%,汇源已经连续数年在这两项指标上占据市场领导地位。

反观可口可乐从2000开始,可口可乐已经着手果汁市场。早在2001-2002年间,就专门针对亚洲市场研发出了一种特色果汁饮料“酷儿”,2004年,可口可乐(中国)又把对旗下的非碳酸饮料市场进行了整合,与中粮集团、太古饮料集团分别组成联营公司,主攻非碳酸饮料,推出其在全球市场上的知名果汁饮料品牌“美汁源”果粒橙及原叶茶饮料。不过,来自上海卖场市场部负责人的消息称,果粒橙的销量始终未能赶超竞争对手。

而面对这个很难击败的对手,收购则成为了可口可乐壮大自己的最佳途径。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如果以各企业产销量作为市场份额比重的计算参考依据,2007年中国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市场份额排名前三位分别是: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莞)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果汁所属的汇源集团),市场份额在分别是18。69%,15。04%与13。95%。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的市场份额28。99%,超过目前位居第一的统一。

同时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还将拥有汇源果汁罐装生产部分以及在各地的销售网络。包括二十余个生产基地;截至2007年年底,拥有的3804家经销商和8000家分销商,及3900名销售代表。即意味着获得所有汇源果汁现有的客户和汇源果汁产品的生产厂,不需要在中国从无到有地建立其果汁生产和营销网络。

由此种种因素看来,汇源成为可口可乐在果汁领域并购的最佳选择,也是唯一选择。

2、可口可乐公司的并购动机

(1)饮料市场呈现的态势。目前,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饮料市场正面临着很大的经营压力:碳酸饮料的销售下降,可乐的市场份额被百事赶超,纯净水方面无法与娃哈哈抗衡,在果汁市场输给了汇源,茶饮料上则输给了康师傅和统一。尽管棕色带汽的可乐产品永远是可口可乐公司的立身之本,但非碳酸饮料,特别是果汁饮料在健康和营养方面更胜一筹。如美国超市所出售的饮料中,超过2/3都是果汁饮料,尤以营养丰富的100%纯果汁最受欢迎。虽然我国的多数消费者仍喜欢直接食用新鲜水果,但随着消费习惯的改变,人们对果汁饮料的接受度将急剧上升。为此,可口可乐公司制定了全方位发展饮料业务、加大非可乐市场特别是果汁市场的经营战略。

(2)汇源品牌的吸引力。可口可乐公司赶超我国本土品牌的最好手段,除了利用其强大的品牌优势,就是凭借其经济实力和娴熟的资本运作,并购知名的本土品牌,加速本土化的布局。而汇源果?-公司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是我国最大的果汁供应商和出口商,在纯果汁和中浓度果汁市场稳居领导地位,所占份额分别高达42.6%和39.6%。其汇源品牌又是我国果汁行业的第一品牌,被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消费者心目中理想品牌第一名”等。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公司将取得汇源果汁公司引以为傲的品牌价值、市场份额、市场潜力和营销网络,再加上可口可乐公司在低浓度果汁市场上的优势,二者的产品将形成良性互补。因此,倚仗两者的品牌效应和渠道协-同,再辅以出众的资源整合能力、国际市场营销手段和产品研发优势,可口可乐公司在与我国同类企业的竞争中,无疑将占得先机。

3、朱新礼及三大股东缘何接受并购

(1)超常的收购溢价。在全球市场一片低迷的状况下,该项收购给出了近3倍于公司股价的超常溢价,由朱新礼全资控股的汇源控股公司将坐收超过74亿港元的股份出让款,并由其出任名誉董-事长,可谓是“顺势而为,见好就收”。法国达能集团最初是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进入汇源果汁公司的,但其最新的四大业务板块是新鲜乳制品、水饮料、婴儿营养品和医疗营养品,果汁饮料不在战略版图当中,而且受娃哈哈事件的影响,其正在淡出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先后与光明、蒙牛乳业公司分手即是证明。所以法国达能集团此次选择战略退出当属意料之中。美国华平基金的身份是财务投资者,通过捆绑出售,相对能卖个高价,何乐而不为。况且,三大股东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备忘录约定,不同意收购报价的一方需要补偿差价。因此,惩罚性条款的束缚也是三方选择一致行动的现实原因。

(2)资金及经营压力。果汁饮料既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从原料基地建设、运输和加工环节、广告推广到销售通路,无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事实上,朱新礼一直在寻找合作伙伴,先后与德隆、统一组建合资公司,又引入达能集团和华平基金,并很早就筹划上市。其2007年的年报也显示出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其2007年生产成本上升22.8%,营销成本增加50.3%,但价格只提高7.5%。2008年上半年,汇源果汁的销售额同比减少5.2%,毛利润降幅高达22.2%,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下降48%,而存货增长33.42%。此外,从短期来看,低浓度果汁在我国更受欢迎。2008年低浓度果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由1月的56.14%跃升到3月的68.17%,而高浓度果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由1月的43.86%下滑至31.83%。但是汇源在低浓度果汁市场的占有率仅为6.9%,远远落后于可口可乐、统一和康师傅等主要竞争对手。

(3)上游业务的诱惑。朱新礼虽卖掉了载有产品和生产线的上市公司,却保留了拥有果园资源与原-料厂的汇源控股公司,其看重的是对源头的控制能力。我国是世界上水果产量最大、品种最丰富的国家,但果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且没有形成产业化。同时我国水果深加工的总体比例不到10%,而发达国家的水果加工率达80%以上。另外,由于我国不少果汁饮料企业的原材料是从国外甚至是跨国经销商手中购买的,若国外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国内那些有原-料基地的企业就会显示出价格优势。为此,汇源控股公司在农业管理方面加大了投入,其根据“纵贯南北、横跨东西”的源头布局战略,建设了400万亩名特优水果、无公害水果、a级绿色水果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果园,以及50多个原-料基地和30多家现代加工厂,在国内果汁的供应链上已然占了先机。

三、各方对并购案的回应:

1.可口可乐公司对收购案的回应:

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小筠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购细节由于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但之所以收购汇源,与可口可乐在中国的发展策略有关。目前,可口可乐在中国的带气饮料如可口可乐、雪碧、芬达等产品销售得已经很好,而同时也希望增强其不带气饮料如水、果汁等产品的业务发展。

她表示目前可口可乐旗下的美汁源和果粒橙这两款果汁饮料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两个产品加起来市场份额也不算大。此外,这两个产品只是果汁饮料,而不是纯果汁。可口可乐想要在纯果汁产品业务上有所发展,比较好的方式就是收购现有的果汁品牌。而汇源果汁在国内果汁市场发展很成功,其品牌和全国的生产、销售网络具有很大优势。而且,汇源果汁与可口可乐公司的现有产品并不冲突,反而形成互补。因此,能够得到汇源三家股东同意,收购汇源果汁对于可口可乐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发展纯果汁业务的机会。而这一收购价格,也是可口可乐公司通过仔细分析调研而确定的。

2.汇源公司的回应

对于此次收购,碍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汇源方面不愿做过多评论,只是表示目前还处于要约收购阶段,最终收购能否成功还需等待一系列程序,而且该项建议收购是否成功也取决于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态度。汇源方面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汇源在香港的上市公司部分拥有汇源果汁在中国的业务。她表示可口可乐的收购应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太大变化。可口可乐方面在昨天的公告中也表示,如收购完成将让汇源继续经营现有业务,并承诺将依靠汇源的现有品牌及业务模式壮大业务,同时将为汇源的员工提供更多发展空间。另据了解,可口可乐若完成对汇源的收购,汇源果汁的创始人、现任董事局主席朱新礼将转任名誉主席。同时根据朱新礼与可口可乐方面签署的不竞争承诺,他在收购完成的两年内不会在中国经营或参与经营任何可能与汇源核心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但其中不包括乳制品。值得一提的是,去年记者采访朱新礼时,他当时对于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新推出了果汁饮品的举动曾这样表示,“我们终于等来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像可口可乐这样的实力企业进入这一领域对汇源是好事,会促进汇源发展得更快。”而作为汇源果汁的创始人,朱新礼将在这次收购中收获74亿港元的现金。

3.商务部的回应: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可口可乐申请收购汇源果汁一案,中国商务部将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法行事,反对市场垄断,但支持正常的市场行为。该发言人表示:“一旦商务部收到有关申请,我们会立即根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2008年12月4日,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已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进行立案受理。2009年3月5日,汇源董事长朱新礼表示,可口可乐董事会内部反对并购汇源的声音越来越多。2009年3月18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商务部具体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4.社会对收购案的回应:

由于《反垄断法》刚于2008年8月1日出台,公众最先关注的是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产生的垄断嫌疑。在67787名网友参与的这项调查中,68.49%的人认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是会形成产业垄断;25.46%的网友则认为这只是一起大鱼吃小鱼的游戏,远远不能上升到垄断的层次。

可口可乐上周宣布收购汇源后,出现了一股反对浪潮,许多人批评出售汇源是民族品牌的一大损失。2008年9月5日,和君创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与该公司总裁李肃受一门户网站之邀,谈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事。9月4日晚,两人召开电话会议,讨论了次日节目中发言的共同立场,并由钱卫清律师代表双方表达基本观点。在访谈中,钱卫清表示,无论是从民意还是从《反垄断法》角度都“不看好这次收购”,要想“顺利通过商务部的审查难度很大”。

四、并购的反垄断审查

1.申报标准分析。无论是碳酸饮料的世界第一品牌可口可乐,还是细分市场的龙头汇源果汁,各自的领先优势都十分巨大,两者合并形成的叠加效应不言而喻。在并购的上一会计年度(2007 年),汇源果汁公司的营业额达到 26.56 亿元。而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营业额,早在 2005 年就已超过了 100 亿元。显然,两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远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合计远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也远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满足《反垄断法》的所有申报标准。能不能通过反垄断审查,事实上已成为这起天价收购案的决定性因素。

2.垄断性分析。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是否会限制甚至排除竞争构成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集中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方法,因而,经营者集中并不是当然限制和排除竞争的;只有对竞争可能产生损害的经营者集中才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我国《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参与经营的集中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2)相关市场的集中度;(3)经营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地影响;(4)经营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5)经营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在本案中,有关数据显示,2007汇源的市场份额是16.27%,可口可乐果汁市场份额有9.8%。以此数据计算,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后,其果汁市场份额应该是26.07%,不到整个市场份额的三成。但就像不能因为份额高就断定构成垄断,市场份额低也不能必然否定涉嫌垄断。市场份额只是一个量的标准,是否会限制或者排除市场竞争才是质的标准。反垄断法第3条明确规定:“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也构成垄断行为。因此,就算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后市场份额只有26.07%,但是如果收购后的实际效果会限制甚至排除竞争,这也构成垄断。我认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足以产生限制和消除竞争的效果。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将会挤压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抑制国内企业在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3.最后,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可口可乐收购会汇源的决定体现了我国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符合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经济法从保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出发来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反垄断法不具体保护哪一个人的利益,既不保护可口可乐的利益,也不保护汇源的利益,它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保护整个民族产业的利益,从而达到保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要求。反垄断法属于经济法范畴,经济法的立法原则是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虽然之前可口可乐和汇源已达成收购协议,但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作出禁止的决定符合立法精神。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不符合中国的公共利益。

五、各方对并购失败的反应

1.可口可乐的反应:

可口可乐公司今天宣布,由于中国商务部公布了不批准对汇源果汁业务建议收购的决定,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将不会继续有关收购行动。“我们很遗憾该项交易未能如计划进行,但我们尊重商务部的决定。”可口可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说。

“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提供一切有关的材料协助商务部清楚了解此项交易,”穆泰康表示,“我们一直希望可以与优秀的汇源团队一起推动汇源品牌更进一步的发展”。

2.汇源的反应:

“汇源尊重商务部的决定,不卖给可口可乐了,我们要好好干,回报国家。”3月18日15点,朱新礼通过越洋电话向汇源集团高层以及全国的大区经理如此“训话”。尽管,汇源集团公开表态尊重商务部的裁决。但是,汇源集团内部对商务部裁定的理由一直心存疑窦。汇源集团内部人士指称:商务部禁止收购的理由,经不起考问。关于集中之后对市场进入的限制问题。目前果汁行业不存在进入限制,果汁行业的准入门槛很低,只要企业有资金、设备,就可以做。目前国内果汁消费量人均不足1公斤,与欧美发达国家年人均50-70公斤的消费量相差很远,市场空间非常大。另外,可口可乐与汇源远达不到行业垄断,汇源的强项是高浓度果汁与中浓度果汁,这两者总和远不及低浓度果汁的销量。3.民众的反应:

网上的民意调查,反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比例高达80%。

新疆昌吉州的网友:非常支持商务部的做法。外资收购汇源后一边享受着国家扶持农业龙头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有利用其强大的资本优势对行业竞争者进行技术和资本的打压以便于进行果汁业的整合,很方便的就控制着果业的价格以及后来山多地少宜林不宜耕的省份和地区脱贫致富的时间表和成果。大豆已经给了我们太多的教训,不要把我们的希望交给别人,多一点战略的眼光看问题。

北京网友的支持:饮料市场最接近消费者的嘴,竞争激烈自不必说!而且被替代品相对较少,形成垄断后就会更可怕,试想全世界剩下的全是可乐,那会多恐怖,支持商务部,反垄断法的应用更直接遏制了某公司的企图。

广东的网友:同情汇,这样的结果无非是政治玩弄经济而已。只要通过市场竞争和正常并购形成的垄断,其危害远远小于通过行政手段促成的垄断,况且看事情不能有预设立场,不能说可能形成垄断而不许做,只能是做了后如果向垄断发展并想通过垄断地位取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那就该处罚了。况且果汁行业的门槛是比较低的,替代产品较多,是不构成形成行业垄断的必要条件的,这样的结果无非是政治在玩弄经济而已。

4.外国媒体的反应:

在各种质疑的声音中,外电对于此事的态度尤其值得玩味:美国《华尔街日报》、路透社等各大财经媒体几乎众口一辞地认为,此举是出于贸易保护主义的考虑。

《华尔街日报》引用市场咨询公司的数据来说明,可口可乐与汇源在中国软饮料的总体份额“很难说明是具有垄断性,因此否决这项交易令中国的外资企业感到大惑不解”。

报道引述律师和投资银行家的话说,“这项裁决是中国《反垄断法》的牛刀初试,它损害了中国政府反对保护主义障碍的公开立场。”彭博社则引述分析人士的话说,“这似乎与中国的最佳利益相悖,而对贸易保护主义者有利”。

即便商务部和外交部后来都出面澄清,收购汇源案被否与贸易保护和外资在华政策无关,《华尔街日报》仍然坚称,“这一决定可能会成为对海外投资者的一个警告,表明中国可以利用反垄断法对收购交易施加沉重压力,甚至完全否决交易,尤其在人们担心领先民族品牌流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六、可口可乐并购案被禁的三大焦点:

焦点一:是否造成垄断

目前国内果汁行业行业集中度低,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会否造成垄断,始终存在争论。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马宇认为,应该从两个角度看这个问题:第一,并购会不会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如果会,就否决或者禁止并购。第二,果汁行业发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环境,怎么样做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对消费者有好处,对国家经济发展更有好处。“这要看是不是真正造成垄断,如果是,就要消除影响。如果并购损害很小,就没有必要去禁止。”

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史研究室主任吴晓波认为,商务部阻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理由不成立,饮料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政府不应该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此举会让人们对中国市场的并购理念和中国市场化的走势产生怀疑。

焦点二:是民族情绪还是法律作用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审核了40个项目,其中24都通过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是首个被“斩”的个案。有说法认为民族情绪对商务部的裁决起着重要作用。

有专家认为,在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中,《反垄断法》发挥了作用。

但一个不愿具名的专家则透露,他们曾对30多个案例进行分析以后发现,所有的案例在中外企业发生矛盾的时候,最后发现并购发生矛盾本质上是企业在股权、品牌与市场等方面的利益博弈,而不是民族之间的矛盾,更不是国家之间的矛盾。

焦点三:谁是赢家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认为,在这场大战中,最大的赢家是商务部,商务部的形象终于树立起来了。“这事短期来看可能会减轻竞争压力,但我认为,减轻竞争压力对企业不一定是好事。”

也有人认为赢家是可口可乐。从交易价格看,可口可乐去年9月提出的收购价为每股12.2港元,相当于50倍市盈率。其后金融危机深化,汇源股价此前跌穿9元,可口可乐在美国的市值也不断缩水。“商务部否决等于是给了可口可乐一个好的台阶。”

马宇则认为,按正常情况来说,否决这样的并购说,赢的应该是国内其它竞争对手,反对并购的企业,因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他们的竞争压力。

七、启示与反思

1.品牌意识的培育。企业家对处于上升周期的民族企业和民族品牌,应当有长远的发展眼光,而不是将其轻易出售。虽然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有助于企业融入国际市场,但很难想象一个国家不存在自己的民族品牌乃至世界性品牌。我们有必要建立一个整体的民族品牌发展战略,营造一种尊重本土品牌的人文环境,不仅使民营企业家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价值认同,而且在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和资本市场等方面要积极支持民族品牌的发展。

2.企业家的退出机制。朱新礼出售汇源果汁公司,固然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但他本人其实也是无奈的。我们需要的不是简单地阻止一两项收购的进行,也不是对企业家的经-济活动施加道德评判,而是应以此为契机,着手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经理人治理模式,从而为企业家退出提供正常的平台,也减少企业家退出带来的产生冲击。

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被叫停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民众不希望汇源被收购,这给可口可乐及其他进行并购的企业提出了一个启示。那就是要尊重民众的意愿,强行并购并不能带来什么好处。同时,企业在并购时要尊重相关法律。

4.在对待企业并购行为上,政府和民众要开拓视野,转变观念。不能一味的感情用事,要尊重企业发展规律,也要尊重市场规律,让企业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简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经济法分析篇四

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案例分析

一、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集团的动机

1、由目前我国饮料市场所呈现的态势决定:

目前,我国饮料市场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饮料市场正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一系列饮料的市场份额都被其他的饮料公司挤占,特别是果汁饮料在健康和营养方面都比碳酸饮料更胜一筹,更符合饮料发展潮流,而我国的消费者随着消费习惯的改变,比起碳酸饮料,显然更青睐果汁饮品。

2、看中汇源在我国的品牌影响力

可口可乐公司想抢占我国的饮料市场,除了它自身强大的品牌优势、经济实力和先进的营运方式外,最好的就是并购我国的知名品牌,加速本土化进程。而汇源果汁公司是我国最大的果汁供应商和出口商,它也是可口可乐进军中国果汁市场的最大障碍,会员品牌也是我国果汁行业的第一品牌。

综上,如果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集团成功,可口可乐利用汇源果汁公司的品牌价值、市场份额和营销网络,再加上自身在其他品种饮料市场上的优势,无疑会让可口可乐公司在我国同类企业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二、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可能涉及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两个不同饮料市场的混合并购问题,其并购行为有多方面的影响

(一)积极效应

1、该并购能形成适度的竞争市场,改善产业结构;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结构。可口可乐并购汇源集团有利于我国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化,融入到全球的经营环境中,是的国内企业的运作逐步与国际接轨。

2、该并购能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购完成后,两个企业在以后的发展中可以形成互补效应,可口可乐公司可以利用汇源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消费者基础、营销渠道等资源,汇源可以利用可口可乐的大量资金,使其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负面效应

1、可口可乐在并购汇源后有能力将其在碳酸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可口可乐在并购汇源后将导致其对果汁饮料的控制力增强,果汁饮料市场的进入障碍将提高。

3、该并购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集中将挤压国内中小型果汁饮料企业的生存空间。

三、国产品牌与外资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应注意的问题

国产品牌与外资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时,不能单纯的从商业角度去判别,也不能仅停留在是否对“本土品牌”的保护层面,必须从实质上去把握。

1、在外资并购中,外资并购投资确实会增加国产品牌资本的供给,有利于缓解资本短缺和投资不足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同时,也会引起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外资并购也存在着明显的消极因素和潜在隐患,它会使外资企业在本土的市场占有率提高,甚至形成垄断,继而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和产业安全,外资并购也会因股权转移而失控。

2、我国在鼓励、引导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同时,也要进行合理规范 ○1要明确界定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行业范围,避免因并购影响我国市场正常运行 2在外资并购的同时要维护好我国的经济安全 ○3国家应不断完善外资引进和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政策 ○○4我国民族企业要自强自立,保护和发展自身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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