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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的管理制度篇一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特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__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三
1、为了规范对公司出纳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出纳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出纳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出纳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无不良职业记录,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细心踏实,工作认真、细致、严谨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出纳工作以及财务流程,熟练操作计算机,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财务软件。
3、持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出纳人员的职责。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感,认真执行财务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支票、现金及账簿的管理。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核定限额,禁止白条顶库、挪用、坐支现金,不得用公款垫付私事开支。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认真审核报销单据,对涂改凭证,虚假冒领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3、不予受理手续不完整或不真实、不合法的开支,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章,领导审批后方予支付。及时办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并分别加盖现金付款、转账、附件等印鉴,因公借款要经领导审批并及时催办结算,每月按时向会计移交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并编制“原始凭证移交表”。
4、使用订本式日记账,应逐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切收支全部入账,做到登记规范,书写工整,更正符合规定。每月与银行对账,做到日清月结,核对准确,账款相符,自觉接受会计的监督和指导。
5、编制工资花名册等有关现金收、付的自制或原始凭证。及时掌握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情况,保证发放准确无误。
6、严肃财经纪律,严守财务秘密,加强出纳档案管理。银行存款对账单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并交会计存档。
7、出纳人员管理的印章必须妥善保存,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向会计领用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用后及时注销处理。
8、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四
1、熟悉本岗位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在财务总监及主办会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信息资料的保密性。接受总经理对业务的检查、监督、质询。
3、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结月清,账实相符。
4、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和所领取的各类收款收据和发票。对于作废的支票应与支票的存根一同视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严禁销毁。对空白收据、空白支票和发票要严格管好,专设登记薄登记,对收款员领用的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如发生支票、发票、存折、信用卡、财务印章遗失,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负责按规定办理挂失。如果未及时申报,产生的后果应由本人负责。
5、严格执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随时将超限额的库存及时与供应商结算货款。加强防范,保证安全,不挪用公款,不以白条抵充库存。库存现金必须真实,日清日结,每天必须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做到账实相符。发现账款不符时,要查明原因,长款不得私自取走,短款要如实赔偿。
6、现金日记账必须保持账面清楚,书写认真,登账及时准确,记账摘要简明清楚,日期、凭证单号、金额正确无误。发现记账凭证有误,应交给制单人员修改,不得自行涂改、抽换记账凭证。
7、不得保存账外现金,按要求使用保险柜,妥善保管保险箱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8、接受会计定期和不定期现金盘点抽查。依实际盘点数填写现金盘点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出纳、会计、财务总监各留存一联。载账数额如有漏账、错账或隐瞒和虚构,难以查核或记载不清,一律报总经理及上一级领导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本人负责。
9、积极配合会计做好核算工作,会计凭证及时传递。。
10、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款项做好调节表,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逐日核算每天销售额和签单款并做好记录,对所收现金进行盘点和保管,妥善保管签单记账清单并凭以收取签单款项,积极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和催缴工作,所收取签单款项及时上缴公司,按公司要求做好核对表的制作和数额的核对工作,对公司开出的收据妥善保管。
12、做好应付账款的清算工作。对于月结的供应商,核算仓管员提供的收货单和收款金额,并核对会计提供的数据,审核无误后凭供应商的收款收据支付现金或到银行划账。
13、每月中下旬配合考勤人员做好对所有员工薪资核算,保证薪资及时发放。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14、负责及时准确解缴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款的清缴工做。
15、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严格执行批准手续,负责督促费用的报销和借款的归还,对员工未及时返纳的借支在发放工资时扣回。
16、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1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进一步贯彻对分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降低经营成本、统一总部财务审批程序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分公司现金出纳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分公司所有支付的费用、借款等开支需要出纳员付款的必须由经手人填制“财务审批清单”经会计部主管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确认报深圳总部文控中心,由文控中心分类转呈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后,分公司出纳方可支付给受款人款项,若未按规定(详见98年09月17日nr01098文件)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整分公司会计主管及出纳员不得付款,否则按以下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未经总部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员及会计主管的责任。
2.未经分公司会计主管审核(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之责任。
3.未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会计主管、出纳员之责任。
二、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超过限额的当天必须送存银行,分公司库存现金仅用于发放工资、支付汽车过桥、加油及零星开支,其他超过使用支票起点金额的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支付。
三、自年月日起实行库存现金每周周未盘点制度。由分公司负责人及会计主管共同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帐实,共同加签盘点表服总部备案。空白现金转帐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主管保管(如果支票申请有密码的,支票密码由会计主管保管),负责人印章由分公司负责人自己保管,实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章分开管理。保险柜钥匙只能供出纳员一人使用,如有备用钥匙的,由会计主管加封加盖骑缝财务专用章及主管骑缝签名,交分公司负责人保管,作特殊情况(如发现出纳有违纪嫌疑,监督或突击检查、盘点库存现金时)备用,负责人在使用备匙时必须同会计主管一起开封方可使用,否则因单独开封使用备匙而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负责人承担。保险柜密码只能是出纳一人知晓。出纳对保险柜及现金负完全保管责任。
四、分公司出纳员必须有当地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是当地国家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在职职工,有固定的住所。分公司与担保人签定出纳担保协议书,报总部审查同意方可上岗。已经上岗没有担保的,补签后报总部备案。会计主管如属当地招聘,也同样需要有担保人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书,报总部审查备案。
五、总部拨付分公司的资金未到位时,如果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借款发放工资的,也必须报总部审批后方可借款给分公司负责人(参照本通知第一条)。
六、分公司现金直销货款的收款工作必须由出纳前往收取,不得安排委托分公司送货员、司机或其他人员代为收取。如果当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收取直销现金的客户,而客户之间距离太远又无法完成的,由会计主管负责前往收取,负责人监督,收回后及时交给出纳入库送存银行。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六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出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出纳工作是指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手续齐全,控制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
第四条坚持日清日结,账款核对制度。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日结,及时核对库存,发现问题,立即查找,切实做到账款相符。
第五条坚持交接制度。现金转移必须当时当面点交清楚,并由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以明责任。
第六条坚持安全保卫制度。钱款、票据、印章等都必须入库妥善保管;离开时必须收妥钱款、票据和印章,保险箱应上锁。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九条各部门、营业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收取货款时,必须收据写明确,是几月的货款,需借款出去,必须有借款单回来,一起现金跟单据交由出纳做账。
第十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并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不得由一人全过程经办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业务。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审批程序。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行为。
第十四条负责现金管理的人员应定期核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如遇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五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规和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十八条负责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银行票据背书转让。各部门对于银行存款收付事项,应严格遵守“收付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核算。其中:
一、对于所有银行收入款项,都应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填制银行收款记账凭证,不得通过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手段来故意规避正常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规定,严禁会计账目上不留痕迹和线索的行为。
二、对于所有银行付款事项,都应另行签发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填制银行付款记账凭证,不得利用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和越过账务登记程序来坐支和转付银行收入款项。
第二十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使用票据时,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未经授权或批准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臵或销毁。
第二十一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不同的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网上银行支付密码、证书等,应视同银行印鉴进行管理。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八
制定公司出纳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出纳管理,建立健全现金。
日记。
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管理账簿,保证企业现金、支票、网银、银行承兑汇票等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批制度规范执行。下面是公司出纳管理条例内容,欢迎参阅。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
合同。
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特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为了进一步贯彻对分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降低经营成本、统一总部财务审批程序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分公司现金出纳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分公司所有支付的费用、借款等开支需要出纳员付款的必须由经手人填制“财务审批清单”经会计部主管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确认报深圳总部文控中心,由文控中心分类转呈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后,分公司出纳方可支付给受款人款项,若未按规定(详见98年09月17日nr01098文件)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整分公司会计主管及出纳员不得付款,否则按以下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未经总部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员及会计主管的责任。
2.未经分公司会计主管审核(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之责任。
3.未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会计主管、出纳员之责任。
二、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超过限额的当天必须送存银行,分公司库存现金仅用于发放工资、支付汽车过桥、加油及零星开支,其他超过使用支票起点金额的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支付。
三、自年月日起实行库存现金每周周未盘点制度。由分公司负责人及会计主管共同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帐实,共同加签盘点表服总部备案。空白现金转帐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主管保管(如果支票申请有密码的,支票密码由会计主管保管),负责人印章由分公司负责人自己保管,实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章分开管理。保险柜钥匙只能供出纳员一人使用,如有备用钥匙的,由会计主管加封加盖骑缝财务专用章及主管骑缝签名,交分公司负责人保管,作特殊情况(如发现出纳有违纪嫌疑,监督或突击检查、盘点库存现金时)备用,负责人在使用备匙时必须同会计主管一起开封方可使用,否则因单独开封使用备匙而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负责人承担。保险柜密码只能是出纳一人知晓。出纳对保险柜及现金负完全保管责任。
四、分公司出纳员必须有当地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是当地国家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在职职工,有固定的住所。分公司与担保人签定出纳担保。
协议书。
报总部审查同意方可上岗。已经上岗没有担保的补签后报总部备案。会计主管如属当地招聘也同样需要有担保人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书报总部审查备案。
五、总部拨付分公司的资金未到位时,如果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借款发放工资的,也必须报总部审批后方可借款给分公司负责人(参照本通知第一条)。
六、分公司现金直销货款的收款工作必须由出纳前往收取,不得安排委托分公司送货员、司机或其他人员代为收取。如果当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收取直销现金的客户,而客户之间距离太远又无法完成的,由会计主管负责前往收取,负责人监督,收回后及时交给出纳入库送存银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出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出纳工作是指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手续齐全,控制严密,责任分明,及时准确。
第四条坚持日清日结,账款核对制度。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日结,及时核对库存,发现问题,立即查找,切实做到账款相符。
第五条坚持交接制度。现金转移必须当时当面点交清楚,并由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以明责任。
第六条坚持安全保卫制度。钱款、票据、印章等都必须入库妥善保管;离开时必须收妥钱款、票据和印章,保险箱应上锁。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九条各部门、营业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收取货款时,必须收据写明确,是几月的货款,需借款出去,必须有借款单回来,一起现金跟单据交由出纳做账。
第十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应相互分离,并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不得由一人全过程经办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业务。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审批程序。
第四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行为。
第十四条负责现金管理的人员应定期核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如遇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五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法规和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十八条负责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严禁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银行票据背书转让。各部门对于银行存款收付事项,应严格遵守“收付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核算。其中:
一、对于所有银行收入款项,都应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程序,填制银行收款记账凭证,不得通过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手段来故意规避正常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规定,严禁会计账目上不留痕迹和线索的行为。
二、对于所有银行付款事项,都应另行签发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填制银行付款记账凭证,不得利用银行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和越过账务登记程序来坐支和转付银行收入款项。
第二十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管理,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使用票据时,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未经授权或批准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加盖“作废”章,并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臵或销毁。
第二十一条发生出纳业务的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应由不同的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网上银行支付密码、证书等,应视同银行印鉴进行管理。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九
(一)外币管理。
1、各经营公司部门取得外币必须及时统一上交财务部进行管理,任何部门个人因公取得外币不得截留、调换。
2、外币汇款必须汇到集团公司指定账号。目前各经营公司暂不开设外币、外汇账号,与有此项业务时统一汇到集团公司指定账号,由集团公司与经营公司进行人民币结算。
3、因公外派出国等零星外币借款,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提前一周到财务部申请,持相关批件复印件、借款单办理预约借款手续。
4、汇率:一般情况下,按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公布当月1日汇率折算,遇有国家重大汇率调整,由财务部予以随时公布、执行。
5、所有外币收支均需按币种设立、登记日记账,真实记录反映外币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
(二)商业汇票。
各部门收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及时交到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证、登记、保管和进行账务处理,按时办理兑付事宜。
(三)有价证券。
各公司购入有价证券,财务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记、和账务处理、妥善保管,并列期兑换。各经营公司目前只限于购买国家规定必须集团公司认购国库券等,不得随意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四)信用卡管理。
1、可申请持卡人员范围。
(1)公司董事会成员,总裁办成员和监审室成员。
(2)分公司、销售业务部门年上缴集团公司100万元以上利润总经理。
(3)销售系统管理部门、供应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总经理。
(4)集团职能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部门总经理。
(5)财务总监特批人员。
2、申请持卡审批。
(1)董事会成员、总裁办成员和监审室成员持卡申请由总裁办审批,其他人员持卡申请由财务总监审批。
(2)经批准申请,需由持卡人填写银行有关申请表格,交至财务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持卡管理。
(1)持卡人要根据实际消费或结算需要,到财务部门申请注入适量资金,一次注款不得超过1万元(开户时按照要求注入除外),以充分利用资金,减少不必要闲置。
(2)持卡人进行消费或结算要符合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3)持卡人要在消费或结算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使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避免长时间不报账而造成票据丢失等现象发生,同时有利于财务部门同银行信用卡部门对账工作。
(4)持卡人出现信用卡丢失时应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损失时,由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
(5)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信用卡注款、报销、对账等业务。
(6)持卡人关系调离公司,必须将卡交回公司财务部。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
1、出纳付款前先要审核各部门人员交来的原始凭证,审核它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备,各负责人签是否齐全,对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预以退回不予支付。
2、公司业务人员、采购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部门、原因、金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借款。
3、借款在办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款,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在工资中扣除。
4、采购人员购货款的报销,需提供完整的购货发票,发票上经办人要签字,后面必需附材料保管员的材料入库单后,才能报销;材料保管员必需对照发票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一一核查实物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能开据材料入库单,第一联保管员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存,第三联交采购人员报帐,如发现书写不清楚的,在问明后,重新注明所写内容,避免财务人员做帐不明确。
5、机械台班费的报销,需项目施工人员填写该机械台班进出场作业的起止时间原始记录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凭结算表及原始记录单,再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支付。
6、材料机械转运费的报销,由项目施工人员填写所转运物资的名称、数量和金额,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后,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方能支付。
7、租赁费的报销,支付架管、扣件、搭机、升降机等租赁费,必须附有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用于财务核对租赁费用,如果每次是以预付款支付,先由租赁单位打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进行支付,但项目保管员每月应提供所租赁单位所用机械实际租赁费用,提供给项目负责人作预借款的依据,直到不用为止,再进行统一结算。一个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清,无论那种付款方式,都要附有保管员原始的机械、架管等入库、出库的台帐,根据台帐、合同,计算出使用的天数和金额,每月传递一次给财务,以便进行帐务核算。
8、项目各班组人工费的支付,在合同内的项目,每次按工程进度和甲方拨款情况,进行综合分配,每次预借工程款,各班组打借条,注明借款额已完成的工程量、班组名称、借款姓名,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
9、合同外零星工程支付,先由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原始的施工方量,交负责人审核后,再由预算人员统计零星工程结算表,班组凭结算单打领条,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
10、公司代各生产班组支付的临时杂工,在原始单据上一定要注明清楚该杂工费的事项、工时、单价、金额及由哪个班组承担,并要求班组在原始工单上签字认可,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
11、出纳人员对所报销的款项,发票联要盖现金付讫章,发票后的附件单据,要盖附件章,如果是填制费用报销单报帐的,所附单据要写明附件张数。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一
1.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
2.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3.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4.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5.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6.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7.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8.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支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9.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10.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两人以上共同保管。
11.上项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出纳与账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售与仓储,薪金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账务,装运与仓储,定货与仓储。
a)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b)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包括原材料、工具用具、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
c)多联次单据的开具应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1.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备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应先填写借款单,权限范围之内的由各部门部部长签字,超出权限范围的由主管经理审批,交财审部审核后,即凭单支付现金。
2)备用金的借支,经手人应于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后应及时交财务部冲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从产量、产值、销量等方面对企业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简单评价并与上年同期水平作一对比说明。
2.成本费用分析。
1)原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化原因做出分析说明。
2)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3)分析当期销售毛利相对于历史各期的增减变化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降低产品单位成本的可行途径。
3.利润分析。
1)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对各项投资收益、汇总损益及其他营业收入作出说明。
3)分析利润形成情况及原因。
4.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状况分析。
1)存货分析。
a.对存货的结构和品质状况进行分析。
b.对燃料等重要物资的库存状况进行分析说明。
c.分析库存积压的形成原因及库存物资完好程度。
d.本期处理库存积压物资的分析,包括处理的数量、金额及导致的损失。
e.对存货的周转情况进行分析。
2)应收帐款分析。
a.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帐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b.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c.应收帐款中非应收货款部分的数量,包括预付货款、定金及借给外单位的款项等,对于借给外单位和其他用途而挂应收帐款科目的款项应单独列出并作出说明。
d.半年、年度分析应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e.对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分析。
5.负债分析。
1)根据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财务风险的大小。
2)分析本期增加的借款的去向。
3)半年分析和年度分析应根据各项借款的利息率与资金利润率的对比,分析各项借款的经济性,以作为调整借款渠道和计划的依据之一。
6.其他事项分析。
1)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资产和负债项目作出分析说明(如长期投资等)。
2)对数额较大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超过限度的现金余额作出分析。
对其他影响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大的项目和重大事件作出分析说明。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银行账号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经营需要,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结算账户。
2、各经营公司在经营属地开设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但最多只可设立两个账号(不含纳税专用账号),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财务部批准各公司不得自行设立、变更账号。
3、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公公司或办事处开设费用账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4、实行内部核算公司,财务部可根据管理需要,给各内部核算部门开设内部存款账号,用于对各核算部门资金增减变化进行记录和管理。
5、收到客户银行转账货款要有银行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编制银收字凭证。
6、支付银行费用要有银行单据,编制银付字凭证。
(二)印章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必须分开管理,一般出纳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枚。
2、发票专用章由收款员专人管理和使用。
3、所有印签、专用章、法人名章的.印膜和使用人均需在主管财务和物资副总经理处备案。
(三)银行票据管理: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加强银行票据监管,确保票据安全。
1、支票。
(1)请购支票要结合经营单位需要合理确定批次和数量。
(2)对外签发支票必须填列实际用途、当天日期、金额或限额,小写金额栏前必须加封$。定额支票或超过万元限额支票必须填列收款单位全称。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不许签发限额支票。不得签发远期(10日以上)支票。所有对外签发支票均需在《支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给集团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出纳,财务经理进行行政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损失额50%。
(3)10万元以下金额借款,可以开具限额支票。
(4)10万以上金额借款不能开具限额支票,必须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关税、增值、调汇款除外)。
(5)空白支票必须与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分别存放和保管;对外签发未用或过期退回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剪角后并与存根粘贴妥善保管。
(6)收到支票送存银行要有银行送款单,编制银收字凭证,提取现金要有支票存根,编制银付字凭证。
2、银行汇票:对外办理汇票在未交到经办人之前要妥善保管,转交时在交接簿中进行登记时间,收款单位、金额和经办人等内容。
(1)各经营公司对外付款时暂不使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2)各经营公司对所收的支票、汇票认真复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于当日或最迟于次日送存银行;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不能当日或次日送存期票,应由出纳收款员专人保存,按结算期(收票日后10日内)送存银行。
(3)各经营应建立银行退票登记备查簿,记录银行退回的支票、汇票。如银行通知发生退票在接到银行通知当日取回,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经办人与出票单位联系换票。如超过一周以上仍未换回退票,由出纳上报财务经理催促经办人解决。对因换票不及时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并对主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三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发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四
1、因公借款,必须是集团公司正式员工(正式员工:经集团公司正式批准,有人员编号员工,各分公司必须是已内部签约受控,并赋予人员编号员工)。
2、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立借款原则。
3、货币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全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4、所有借款、对外付款事前必须坚持主管审批,财务审核手续。
(一)现金借款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支付给职工、劳务工资、奖金、福利、劳务费。
2、因公出差必须携带差旅费。
3、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
4、护照签证费。
5、专门用途备用金。
6、确实需要支付现金其它支出。
7、必须预支现金其他支出。
(二)库存现金量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各经营公司根据现金需求量与当地开户行核定库存限额并严格执行。
(三)现金收入要及时全额入账,于当日或最迟下一工作日送存银行。未经银行核准一般不得坐支,对确需坐支公司除经银行核准外,还必须在集团公司日记账中进行完整记录和反映,送款入行开户要有银行现金送款单。
(四)坚持现金盘点制度。每日下班前出纳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填制现金盘点表,并与账面余额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解决。各级财务经理负责检查出纳盘点工作。
(五)现金借款、报销规定。
1、定额借款:现金(人民币、外币)、支票、汇票、电(信汇)。限额借款:支票。
2、支票、汇票、电(信汇)借款范围。
(1)费用类。
(2)资产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3)采购付款。
(4)往来结算。
(5)对外投资。
3、报销(报销单据种类: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劳务费支出凭单、支出凭单等)。
公司支付费用要有合法单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发票章,财局专用章,相关凭证号,开单方财务专用章)。
4、现金借款或报销超过2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预约。
(1)按约定时间、金额准时足额提取,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取,请及时通知出纳并写出情况说明,由经理签字。
(2)改日领取须另行预约。
5、在财务部借款须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内容完整填写,经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并经财务审核签章后才借款。未经批准和审核单据出纳拒绝受理。
6、借款现金票据(不包括差旅费)报销,必须在票据注明日期30天之内报账。
7、在财务有借款现金票据(不包括差旅费)报销,应在借款后10日内报销。
8、差旅费票据应在返回公司后10天内报销,并交清尾款。
9、所有现金单据报销时均需填写报销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并经财务审核签章后方可报账。
10、超过规定期限有借款不报账,财务部将定期发布名单,上报各主管部门领导实行黄牌警告或缓发工资。过期未报财务未进行有效催还,对财务经理通报批评。
11、丢失车票、发票者,报销人应写出书面说明,集团公司报总裁办、分公司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后,只给予报销70%,个人承担30%。能取得发票复印件并有对方单位签章,可全额报销,但财务人员必须对票据进行核对登记。凡丢失发票给公司造成损失,其损失由本部门全额承担,并处责任人50%罚款。
(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核算工作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与完整。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及时盘点,按日清理,按月结账。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重新点数核对相符。
第二条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要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一致;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第三条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并查看账证是否相符。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第四条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条酒店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日出纳收到的现金款项,当天全额存入银行;核报费用的现金,一律从备用金中列支,备用金不足时,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单,逐级审批后,出纳填写现金支票,提现补备。
第六条企业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应根据需要向计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核定定额后领用。对于违反规定用途支出备用金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将拒绝报销。计财部负责监督或督促及时报销,对于不需用的备用金,及时结清收回。
第七条监督机制,按月核对检查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计财部收银部管理人员应对各收费点实施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抽查,核对中若发现长短款现象,应及时向会计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申明,并单设帐户登记。待查明原因后,以书面形式报计财经理进行处理。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六
1、出纳员应按日将银行存款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2、出纳员按日编制《银行存款日报》,上报总经理和传送集团公司财务部。
3、集团公司和实行内部责任会计核算各经营公司,必须按日编制《内部银行存款日报》,用于对各内部核算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4、出纳员按期向银行索取对账单,月末结账10日内编制完成银行对账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并逐条核实于次月内解决,过期未能有效解决未达账报财务经理处理落实。
5、日记账、对账单、调节表按月装订保管,财务经理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切实落实公司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支出,杜绝浪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一、所谓“报销”指公司员工将有关支出凭证交付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支付现金的行为。
二、根据“报销”事项内容和用途,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本支出,一类是费用支出;凡工地(或项目部)用于工程的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由工地(或项目部)报账员集中办理,公司另行制定有关办法和制度。
三、报销凭证应合法有效,财务部门不得接受白条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报销人员应将有关支出凭证进行粘贴,报销人、证明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核栏处应有相应人员签字。
四、公司费用支出一般应由公司领导事先安排,其程序是:公司领导分派任务给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办理事项,事项办结后,经办人(经报账员)报销费用。
五、为控制支出,费用报销以部门为单位办理,每个部门确定一名报账员(暂由部门负责人兼任),各项费用的审批及报销手续由报账员办理,每个部门由报账员借支备用金,报账员变动岗位时结清备用金。
六、本制度自20xx年8月15日施行。
出纳的管理制度篇十八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需仔细执行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立安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安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帮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安排运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安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流淌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仔细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限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需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需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运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缘由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安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刚好到安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依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00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刚好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平安。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刚好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需入账,以便刚好处理账务。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仔细执行《银行结算方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限制,银行付款必需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需填写日期并在预料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运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安排财务部刚好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缘由,上报领导。
(三)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依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详细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需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安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根据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实行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刚好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刚好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限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安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需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依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需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安排财务部供应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限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淌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协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选择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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