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材料保供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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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材料保供方案(实用13篇)
时间:2023-11-12 03:19:04     小编:紫薇儿

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团队的合作和执行力。方案制定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方案的执行需要设立明确的监测和评估机制,以及反馈机制。

材料保供方案篇一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二)负责引导各大零售超市卖场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网购店取、线下配送”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三)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大型零售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四)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成品油企业及其站点汽油、柴油库存量、销售量、购进量及采购渠道。

(五)负责指导商务系统邀请到我县参加商务活动境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收集整理粮、油、蔬、肉等商品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采购供货渠道和运营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高效通畅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时,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预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明确1家市场保供企业(详见附件)。加强对县域内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进行监测,尤做好本县保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本地大型蔬果肉类生产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的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加强经营场所监测。确保所有销售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确保县内跨区域生活必需品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正常经营,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保供。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等价差,申请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材料保供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猪肉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政策引导、突出重点和保供稳价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千方百计调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的积极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保供期间”)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

本方案适用于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

(一)增加生猪屠宰量补贴。

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在保供期间,积极组织生猪货源,努力增加屠宰量,确保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在核定基数的基础上,对增加的屠宰数量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以市区各定点屠宰厂各厂20xx年10月1日至30日的日均屠宰量为基数(剔除供应本市城区外的屠宰数),当日超过本厂基数所增加屠宰的生猪予以补贴,标准为50元/头(综合考虑肉价上涨、猪源紧张等其它因素,补贴资金按日统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二)冷鲜肉销售补贴。

鼓励支持大型连锁超市的冷鲜肉销售,保供期间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量。

补助标准:对各大型超市(单店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或20xx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生鲜销售1亿元以上的连锁超市所属店面销售的冷鲜肉给予补贴,标准为4元/公斤。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统筹组织安排。

做好全市保供期间市场猪肉供应的统筹计划安排;做好增加生猪和冷鲜货源的组织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数据收集整理和财政资金申报和拨付的协调工作;做好保供期间市场供应的.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具体任务分工。

1.核定生猪日均屠宰量基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收集和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数据(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

3.做好项目申请单位的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统计和审核屠宰量和冷鲜肉销售量,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做好保供期间冷鲜肉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保供期间猪肉供应各项工作,避免猪肉价格大幅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按时申报,逐级把关。

1.初审。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等业主单位申报该项目,并对其进行初审。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填报《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表》(附件1、2),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需填写《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20xx年12月17日前(附件3)函送市商务局。

2.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定。

3.财政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本工作方案实施时间为20xx年12月20号至20xx年1月3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材料保供方案篇三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材料保供方案篇四

当前新冠疫情仍然具有严峻性、复杂性,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春节期间市民消费需求实际,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祥和节日氛围,做到各大型商超“坚持营业不关门、商品供应不短缺、市场价格不上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成立市场保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查与服务。工作小组定期调度城区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必要时实行日调度。

依托生活必需品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市场巡查等方式,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对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等问题要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市场供应正常,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确保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渠道畅通,做好应急生产调度,指导经营企业适度增加库存,强化市场价格管理,确保市场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供应价格平稳。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配合做好农副产品平价店或“惠民菜篮子”运营。

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指导企业按照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和《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监测数据。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零报告”制度。根据商务部要求,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1时前完成“零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二)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1月1日至3日和1月24日至2月6日两次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督促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时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应用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

(三)启动重点流通企业黄金周日报制度。督促重点零售和餐饮监测样本企业于1月1日至3日和1月31日至2月6日,每日中午11时前报送前一日和去年、前年同期销售额数据,并确保部省口径一致。

(四)做好节日市场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春节黄金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认真分析消费特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如遇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商超市场制定保供方案,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节前组织力量对商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巡查,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标准要求,严格入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保持1米线等,对于未携带智能手机或手机故障的顾客,按防疫要求帮助做好信息登记,在关键节点配备必要防疫物资;扎实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按要求做好外卖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商品余缺调剂;督促经营主体加强应急值守,保证通信网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绿色低碳和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节日期间商贸流通企业促销活动多,人流、物流集中,安全隐患和意外事故风险相应增多,安全防范任务艰巨,相关科室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节日市场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材料保供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供和省、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明确责任主体。

保障天然气供应是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是保障民生用气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查找民生用气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遗漏,对民生用气要摸清底数,对居民生活采暖等民生用气必须予以保障,谁出问题谁担责。

(二)确保合同履行。

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县政府做好保障供气工作,足额按合同供气。在用气紧张时段,要严格执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及时调整用气结构和资源供应方向,确保民生用气不出问题。

工作任务:住建局负责督导燃气供应企业(祁县洁源天然气公司)做好设备运营、燃气管线维护等工作;财政局要积极落实保供补贴资金,化解气价倒挂矛盾。

(三)全力保障供应。

要根据已落实的合同和缺口情况,制定气源动态平衡计划,一方面通过竞拍资源、采购lng等措施增加资源供应;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醇则醇、宜煤则煤”的原则,统筹做好各种清洁能源互补。一旦出现天然气短供、断供等特殊情况,要采取用以上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天然气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各保供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任务:发改局积极通过省、市保供办协调气源;能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做好保供应急资源储备,做好天然气供需失衡情况下清洁煤调配工作。

(四)落实储气责任。

履行应急储气责任、加强气源储备是缓解冬季天然气需求峰谷差和应对意外短供断供的有效措施。根据山西省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储气责任落实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可采取“购买储气能力,租赁、代储”等方式,分摊成本或者购买能力,通过与承担保供任务的储气设施企业签订储气服务合同落实储气责任。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调峰责任和义务,与市政府签订《应急调峰储气服务合同》,明确调峰保障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在整个冬供期间发挥最大的保供作用。

工作任务:发改局督促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保供需求完成液化天然气储备任务。

(五)完善应急预案。

各相关部门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和外供气源中断等特殊情况,做实做细应急保供预案,细化“压非保民”方案;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适时启动“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做实做细、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名单,有序实施“压非保民”。

工作任务:工信局联合住建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镇燃气供需信息,配合工信局共同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做好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作;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交通局负责协调保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及时将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报送县保供办,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

(六)加强责任落实。

涉及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供用气各环节巡查,排除隐患;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把安全底线意识贯穿到保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检查,确保今冬明春安全平稳供气。同时要关注舆论,尤其是对不良炒作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管控。要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工作任务: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应急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保供期间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建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市监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的协调工作;能源局负责做好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安全监管保护工作;城镇燃气企业(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县政府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七)完善监测机制。

各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和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完善天然气保供监测工作机制,发改局负责整理汇总我县保供综合情况。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监测、分析、报告我县供气情况,发改局负责汇总、分析、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上报市保供办和县政府。

工作任务:从供暖季开始,保供办(发改局)每日上报天然气供需用气结构、储备气源、个案及舆情处置等保供信息。

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要及时将应急保供实施方案、“压非保民”实施方案报县保供办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审核备案。

根据省、市保供办(发改委)建立的供暖季日报制度,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每日向县保供办(发改局)报送前一日相关统计数据及信息。县保供办(发改局)汇总统计数据及信息按时上报市保供办(市发改委),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材料保供方案篇六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材料保供方案篇七

优秀作文推荐!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将至,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为切实保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保供稳价工作,保持节日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节日生活需求,为稳定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物价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运应急蔬菜2万吨。由市农商公司负责,节日期间,针对市场供应量少、价格波动较大的陇椒、茄子、西红柿、黄瓜、蒜台、韭黄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蔬菜,通过和生产基地产销对接,调运节日期间应急蔬菜2万吨,有效增加蔬菜调运量,保障市场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储备水产品300吨。由市农商公司负责,储备带鱼、鲳鱼、黄花鱼、青虾、虾仁等300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平价投放供应。

(三)生猪及牛羊活储x吨。由市商务局负责,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活储生猪1000吨,储备活体牛羊1000吨,其中牛600吨、羊400吨。

(一)加快蔬菜平价店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第17次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蔬菜平价店建设及国有控股农产品流通公司组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工作要求,x农商公司负责承建蔬菜平价店40家,市发改委整合30家,各区政府分别负责承建20家。各承建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蔬菜平价店建设及运营管理,确保年内150家蔬菜平价店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做好蔬菜平价店资金补贴。对已建成运营的平价商店,各区承建的80家蔬菜平价店运营补贴,市区财政按7∶3比例补贴运营费用,每店补贴x元/月,市级财政负担1400元/月/店;市发改委整合的`30家蔬菜平价店及农商公司建设的40家蔬菜平价店,市级财政负担x元/月/店,未运营的平价商店不予补贴。

(三)做好平价蔬菜配送及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平价蔬菜配送管理,提高平价蔬菜配送质量和数量,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农商公司负责每日向蔬菜平价店发送“主要蔬菜品种市场零售均价表”,各蔬菜平价店销售价格在市场零售均价的基础上,下调幅度不低于15%销售。

(四)鼓励多种经营。蔬菜平价店建成运营后,为确保蔬菜平价店健康持续平稳运营,各平价店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可兼售各类水果、副食品等,丰富经营产品,拓宽经营渠道,从而保障蔬菜平价店健康持续平稳运营。

(一)组织蔬菜直销车进社区。x农商公司组织20辆蔬菜直销车进社区,由各区政府配合x农商公司确定直销车进社区的销售点,方便社区群众购买平价蔬菜。每日销售不少于35个品种、低于市场零售平均价格20%的平价蔬菜,每辆直销车平均每日销售不少于0.5吨。

(二)引导重点商场开展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打折让利活动。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动员大十字百货、x百货、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以节庆活动为契机,对服装、鞋帽、日用品、生鲜食品、电器等商品开展打折让利活动,提升人气、聚集商气、稳定物价、扩大消费,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三)继续执行蔬菜批零差率指导价格。市发改委负责向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发布蔬菜批零差率指导价格,由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农贸市场的主要蔬菜品种实行分类、分级的批零差率指导,引导蔬菜零售价格,确保蔬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四)实行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精细蔬菜直补限价。在节日期间,组织调运韭黄、陇椒、黄瓜、蒜苔、西红柿、长茄子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精细菜,对重点超市、蔬菜直销车、社区蔬菜平价店等网点开展挂牌直补限价工作。

(五)做好节日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市区发改、商务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测和预警,启动节日价格监测制度,严格落实节日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节日期间辖区市场价格监测巡查工作。重点关注蔬菜、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价格走势。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

(六)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发改委、各区政府配合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市区联动,强化部门监管,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发改、商务、市场监督的分级、分层价格监管和全市167名价格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市场督查力度,继续发挥好临时价格干预作用,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者缺斤短两、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农商公司、市发改委、各区政府承建的蔬菜平价店由各承建单位负责监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区发改定期组织抽查。各区辖区内的集贸市场、早市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各区发改和市场管理主体配合。同时,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积极化解节日期间价格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材料保供方案篇八

xx年时物流公司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物流公司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激情创业,奋力超越,再铸辉煌的一年。一年来,物流公司在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办公室主任的有力支持下,在物流公司各级领导的科学管理和以身作则的带领下,在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奋力拼搏下,公司始终坚持董事长、总经理制定的经营策略和业务方针,认真落实公司xx年工作计划,全面执行总经理“敬业、团结、智慧”的工作指示,围绕着“安全发展、专线发展和优质服务”三条主线,竭尽全力,忘我工作,优质、高效、圆满的完成了全年任务。xx年物流公司在温岭物流业散、乱、小的复杂形势,运价竞争非常恶劣、自身起点相对弱小的情况下,我司共完成销售额520余万元,新增专线一条—西北专线,营业网点增加泽国、横峰、石粘等站点,吴岙物流基地建成投入使用,组建了适应公司飞速发展需要的管理层,为xx年更高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如今,我司全体人员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团结奋斗、积极进取、不怕困难、迎接挑战,全面落实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向更高更好的目标进军。

1、销售总额及利润。

xx年物流公司完成销售总额530万元,相比xx年的457万元,增幅为15.97%。xx年物流公司完成利润30.3万元(估算值,待财务正式报表),相比xx年的37.47万元,增幅为-19.14%。

2、专线及网点建设。

xx年物流公司陆续新增了泽国、横峰、石粘等3个营业站点,新开一条西北专线,截止12月31日,西北专线营业额为23000余元,业务覆盖西北5省市,即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3、制度化方面,我们陆续推出了网点服务标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物流公司规章制度、收、储、发货及损失赔偿制度,强化了物流公司的财务规范要求。

4、信息化方面,我们在吴岙物流基地投入22万元(其中移动公司投入16万元),建成了信息发布大厅,配置了相应的软、硬件,投入3万余元减持了覆盖基地的电脑监控系统,正努力实现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的信息现代化的要求。

5、搭建了基本的管理框架、组建了相应的管理部门,初步理顺了工作秩序。

为适应物流公司发展壮大的要求,在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我司设立了市场营销部、业务管理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部等五大基本管理部门,落实、引进了相关专业人员2名。

6、开展营销拓展月专题活动,强化客户信息。

根据总经理12月工作要求,我司开展了营销拓展月活动,由主管副总带队,分区分片,层层落实商户、厂家信息,为明年业务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7、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11月份,物流公司组织操作员、业务员开展了岗位培训工作,目的是提高各级员工的操作技能、业务谈判技巧及能力,12月份物流办公室组织了验收性考试,考试结果都合格。

xx年物流公司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取决于:

1、董事长、总经理的正确领导。

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市场变幻莫测的'情况下,正是由于董事长、总经理对物流市场正确的分析和把握,才会有我们物流公司今天的变化,才会有明年我们物流公司腾飞的基础。

2、总公司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xx年物流公司在经营网点上的拓展,吴岙基地的建设,各专线营运方面得到了总公司办公室全体同仁的全力支持,我们才会在各硬件上,特别是在广告宣传上取得如此明显的成绩。

3、各级员工自身努力工作的结果。

然后是我们各站点的装卸工,热心帮助客户上、下货,清点核对物品、数量,严格保管客户财务。特别是泽国分公司的装卸工,天天坚持到晚上凌晨1-2点,直到把客户的货物装车完毕后才下班,努力完成着一个大运人信守诚信的承诺,尽职尽责。

材料保供方案篇九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材料保供方案篇十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材料保供方案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材料保供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材料保供方案篇十三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xx〕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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