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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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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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组织我们的工作和学习。制定方案的关键是确定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指标。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方案分享,希望对大家的方案制定有所帮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组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组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络员:张平安(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长:李中华。

成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产权制度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规则。下面是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案例,欢迎参阅。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

责任书。

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总结。

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组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组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络员:张平安(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长:李中华。

成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适应城镇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根据《******中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xx号)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稳步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镇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集聚,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镇镇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

坚持“三农”工作在全党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

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改革要求,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发展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明晰的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管好用好盘活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经营性资产主要为集体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资源性资产主要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已完成农村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可直接登记造册。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资产。在摸清农村集体三类资产整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经估价或价值重估后,重新核实资产的实际存量,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对清查出有应入账但未登记入账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对有账无物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程序租赁、转让的资产,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相关手续。要清查负债,对于流动负债,要清查各种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清查负债时,要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严防虚假债务发生。

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对应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清产核资结束后,镇、村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确认集体成员身份。

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对成员身份确认的时点、具体标准、程序办法等有关事项作出原则规定,指导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确认成员身份。

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应坚持有法依法,有政策按政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由成员民主协商解决。应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采取原始取得、依法取得、申请取得等方式,经过“收集意见、调查核实、酝酿讨论、会议议决、公开公示”的民主程序形成决定,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公开、民主、全面、准确。集体成员身份的确认要注意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提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三)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

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经清查核实、价值评估并由全体成员确认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数额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折股量化到人的方式,可以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总额落实到人,也可以不对集体经营性资产以价值形态体现,仅明确每位股东将来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份额。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量化到成员个人的股份)为主,各村可以根据本村经济发展等情况,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是否设置集体股(由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股份)。对于股权量化方式、配置比例等重大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民主决定,张榜公示。

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原则上坚持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由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股东发放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制的股权证书,记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和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在股权静态管理模式下,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深入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逐步探索建立股权有偿退出机制,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权继承办法。加快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名册和管理台账,并报镇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股东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可与村支“两委”同时换届,可连选连任。股东大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重大事项经股东(股东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理事会、监事会由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是法人代表,从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合理确定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顺序,确定收益分配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比例,按其成员拥有股份的权重进行分配,实行同股同利,严禁举债分配。年度收益较少,经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当年可不分配,收益结转下年。

(四)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各村都要成立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一般以合并后的村为单位成立。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要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各自设账,独立核算。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积极推进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

按照应确尽确、能确尽确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水利设施所有权等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奠定基础。

积极引导农户把承包土地、林地、草地的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入股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取保底收益或按股分红。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中心村建设复垦出的耕地以及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中新增的耕地,可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实行统一经营或入股其他市场主体进行规模经营。

支持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机动地、“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开发、产业化经营。

支持景区附近、历史文化名村等有旅游资源村的农户,以旅游资源经营权等入股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休闲、度假、文化、观光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等产业。

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生产经营。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集体资产管理者的独立市场主体,在统一经营、有序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同时,要积极通过独立经营、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以及旅游、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等服务。鼓励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违反耕地保护制度,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林地保护等级。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并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集体土地,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经营权的,须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书面备案;在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分配关系。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有效办法。

(三)规范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在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方向前提下,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完善“县有指导中心、镇有服务中心、村有信息员”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抓好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水平,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在加快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x月)。

(1)成立组织机构。镇、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2)制定工作方案。各村要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3)进行宣传动员、业务培训、部署实施。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及时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x月—x月)。

根据相关规定,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逐项清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认资产所有权,调整处理会计账务。严格落实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六个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组建由各村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本、资料凭证、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原始档案等所有资料,同时深入农户、集体资产资源现场,对资产资源、财务账目逐项逐笔登记、核实。要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确定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并出具群众认可、各方签字的评估报告,按程序报批。建立健全集体资源台账,建档备案。

3.确认集体成员身份(2019年x月—2020年x月)。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即转入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阶段。一是各村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明确集体成员登记基准日期、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标准、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程序等。二是确认过程中村要充分依据人口身份信息、本村原始资料等,上门入户采集集体成员信息,登记集体成员身份。三是村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确认结果,并进行公示。四是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台账,报镇经管站备案。

4.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量化设置(2020年x月—x月)。

在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股权确立到人。一是各村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设置的指导意见,确定量化的经营性资产的范围和数额,明确参与量化的集体成员范围,明确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内容,明确操作程序。二是股权量化设置结果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按程序报镇经管站、镇农办备案。三是给集体成员颁发股权证书,建立股权登记台账。

5.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2021年x月—2022年x月)。

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全组织管理架构,完善经营管理治理机制,确立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一是各村要制定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指导意见,明确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社员的权利义务、生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二是指导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和召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长、监事长。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公布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结果,按程序报备。四是指导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制定集体生产经营发展规划。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xxx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xxx,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x,副镇长xxx任副组长的xx山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办,由镇农办熊湘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办成员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能,加强沟通协调,注重资源整合,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全面督导、考核督导、奖励督导、重点督导四个方面全程参与各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财政所要充分保障工作经费。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纳入镇对村的年度绩效考核。各村分别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重政策宣传,重视这项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宣传培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改革的目的、意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拥护、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工作纪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在改革过程中,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确保矛盾在村上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制度。

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1号文件精神,将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局。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七

总结。

一、基本情况2016年3月,我县选择xx镇xx村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经过1年时间的工作,完成了xx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股份量化工作,落实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

2017年3月,我县又扩大了试点,选定xx乡新农村和新火村作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村,经过1年时间的工作,完成了两村的股改试点任务。

在取得“股改”和“三变”试点成效的基础上,2018年2月,我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自开展工作以来,我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盘活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为抓手,注重程序,狠抓关键,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截止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

二、改革工作完成情况(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7年全县78个行政村、762个村民小组,共840个清查单位全部完成清产核资通过市级核查验收并纳入全国清产核资管理平台。清产核资工作纳入年度清查,并完成2018、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任务。成员界定、折股量化工作全面完成,界定成员23832户、85236人,改革时点量化资产总额4348.377万元,配置成员股754256股。78个行政村均完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建工作,完成挂牌、赋码登记、股权证书发放。

(二)农村“三变”改革。自2017年试点以来农村“三变”改革实施xx个村,完成xx个村,全县总体完成率97%。

三、

组织与实施(一)组织发动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层级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李军、县长章文静为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镇、村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规范操作,强力推进工作。成立了由县长章文静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吴亚虎为副组长,县直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村成立相应的清产核实工作组。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层层组织培训。为提高业务人员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并组织相关人员赴天长市考察学习,召开了全县两项改革动员大会和培训会,并分乡镇组织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县农委安排专人参加了乡镇的培训会。自工作开展以来以会代训及专题共培训42次,参训人次达1000余人。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着力提高乡镇、村级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制定实施方案,分类指导推进。县委、县政府印发《xx县关于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实施意见》(x发〔2018〕x号)、《xx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2018〕x号),县农改办印发了《xx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指导意见》(x农改办〔2018〕x号)、《xx县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x农工办〔2019〕x号),制定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立了半月进度督查和不定期通报制度。

(二)清产核资在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我们多次和国土、林业、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提供数据资料,为整个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严格按照摸底、公示、确认程序,切实把每项工作做实做细,各部门对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联合审核。2017年清产核资通过市级核查,并纳入全国清产核资管理平台,2018至2019年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工作要求也已完成。县级出台清产核资年度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以及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处置依规有序。

(三)成员界定、股权管理、成立组织在成员界定工作上各行政村根据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制定适合本村实际的成员界定方案。并对界定结果多轮公示签字,确保“人员登记不漏一人、农户签字不漏一户、身份确认不错一笔”。在折股量化环节,充分尊重民意,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以户为单位征求意见。55个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通过征求意见,将可量化的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23个无经营性资产的村,对原始积累资本金及可盘活经营并带来效益的资产或资源性资产预估后,也进行了折股量化,推动78个村全部实现股份合作,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并以户为单位向合作联合成员发放股权证书。

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在资产交接中,需要一个更好的办法;

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如何开拓创新工作、谋划发展,缺少动力。

(二)集体资本缺乏、地理条件受限等因素,影响了“三变”改革推进。

“三变”改革苦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时,不少村要么是难以找到承载主体、要么是没有可变资源、要么是集体没有资金等,一时还没法落实发展项目。

(三)村干部的认识有待提高。有的村干部有畏难情绪,对上级扶持村级发展资金如何用好用活存在顾虑,对发展集体经济无从下手。村干部只局限于处理日常村级事务,缺乏精力,抓经营并盘活资金、资产的能力。

三是工作手段上。农经工作面向“三农”,虽说是监督管理单位,但因现实中没有多少工作手段,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扎实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探索村委会账务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随着农村改革和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务合一”(即同一个账套,同一个银行账户)的会计核算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两个村级组织账务分离已成为必然的趋势。我县已构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资源,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股权管理四个模块的监管平台,产改下步工作重点是探索村村委会账务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

(二)继续做好“三变”改革,一村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注重把改革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与扶贫项目库建设相结合、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与经营主体和村级的信贷融资保险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巩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努力形成特色经验做法。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八

面貌,积极响应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号召,民营企业家张社平毅然挑起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重任,创造性地提出“村民代表议事”工作制度,探索出“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即农民以土地入股,公司进行统一经营,把零散土地连成片,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筹资发展规模养殖、设施农业、经济林果、观光农业,开创了榆阳区南部山区农村综合改革的新模式。

赵家峁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里的基础设施改善了,高产农田修好了,美丽农居实施了,村民收入增加了。

赵家峁村土地分散在山峁之间,支离破碎,严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这些小块的地,再怎么种也不可能致富,咱要干就要整合起来干。”张社平的话道出了土地流转谋发展的路子。

怎么整合呢怎么能让村民从土地上获得收益呢经过村委会和议事小组多次商讨,将土地作价入股这一在榆阳区乃至全市都新颖的模式被确定下来。该村以政府主导、项目支撑、公司引领、群众参与为主要方式,整合本村土地资源,成立榆阳区红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榆阳区金润园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以每亩土地每年100元的价格入股,一次性流转十年,有能力的还可以现金入股。最终,全村村民都加入了合作社,成为股东,合作社发展基金430万元,流转土地960亩,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

拿自家土地入股,农民变身“股民”,获得土地差价和年终分红,对与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赵家峁农民来说是一件新鲜事。事实证明,赵家峁村的模式有利于产业发展,自从实行新的模式发展以来,赵家峁村人人有事干,人人干劲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村民脱贫致富指日可待。

合作社成立后,村里邀请北京的规划公司和区水利局进行产业规划,建成高效设施蔬菜生产区、特色养殖小区、新家村示范区、农业生产服务区四个板块,作为产业核心,村里整合土地,将几座山头推平,集中连片,建设设施农业区。形成了时令水果种植、舍饲养羊、高标准农田示范、生态经济林、旅游观光五大产业,成为该村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时对外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净菜包装销售、观光采摘以及农业综合性开发经营等业务。

期已建成112套,二期正规划建设35套村民新居,将形成片区化中心社区,配套幼儿园、卫生室、村委会、警务室、文化活动中心,村民们告别或即将告别破旧不堪的土窑洞,住上宽敞明亮的大平房。

赵家峁村土地流转、全体村民股份制合作化经营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而且还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为榆阳区推进农村深化改革开拓了新的发展路径。同时也力证了企业家返乡创业带领村民全员入股经营,筹资发展规模养殖、设施农业、经济林果、观光农业返乡的企业家带动型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目前合作社情况看,这种新的经营模式已显现出了勃勃生机。尤其是在经营运行上已实现三个创新:一是产权制度创新,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村民拥有股权,合作社拥有经营权和使用权,村民首次实现了资产收益。二是收益分配创新,群众不仅可以不离土地不离村,还可以获得盈余分红,同时参与合作社生产获得工资性收入,村集体获得盈余分红实现资产增值。三是农业生产创新,统一规划农业示范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农业技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九

自从我考入新都区清流镇一村一名大学生自愿者以来,接触的工作主要就是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所在的乡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现已95%以上村民拿到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证。对此,我围绕产权流转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如下报告:

随建筑物抵押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流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就意味着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一种收入权益进行质押变现,国有商业银行都不愿介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并且,农村产权制度缺乏土地、房屋交易配套政策。如在产权交易中成本收益评估、收益留成、交易税费的收取等,没有具体规定,希望能出台政策。第四,“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是各地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而实行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对土地的长期投入。但是,随着我国人口增加和土地减少,由于农业现代化使农村土地的利益逐步最大化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人地矛盾异常尖锐。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试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系统性制度创新,是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变革,与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比,它所面临的问题虽然复杂。但是我个人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充分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  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改革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让民做主”,这既是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为了规避政府风险的客观要求。

农民究竟是身份还是职业?这是此次改革中遇到的第一个“顽症”。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下,农民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身份,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等都是以身份为基础的。而要最终实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逐渐淡化直至取消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鼓励城乡之间的劳动力资源自主、自愿流动和优化整合,最终将农民定位为一种职业,即从事农业的第一产业工作者。“农民职业化”定位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1)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切入点,是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依托,可以为改革中新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供新的理念和方向。

(2)可以把农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等全部纳入到城乡一体化中,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3)将会使我国现存的户籍制度鸿沟将不复存在,农民不再是二等国民,城乡二元结构将逐渐弥合,农业产业发展与第二、第三产业统筹兼顾,城乡差别将逐渐缩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奠定基础。

的劳动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推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2、  向村民渗透产权制度改革实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克服分光吃净思想;二是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向群众介绍区内外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先进事例,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三是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业绩奖惩机制,调动其谋求发展的积极性,实现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集体资产稳步增值。

3、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现产权与资本的结合。

农房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利于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但其更需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配合与支撑。因此,要加快建立适合农村资金需求特征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宽农业农村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实现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4、建立健全农房产权流转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屋价值,明确其商品性提供服务。同时,在农村市场体系尚不完备的前提下,农民获取交易信息的途径较为闭塞,为扩大流转供求信息的获取渠道,我们还应加大信息的共享渠道。

5、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农房储备中心

农房产权制度改革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综合施治,配套改革。因为在目前的改革中,不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农房产权流转,其最大的障碍就是:土地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而是事实上的生活资料,房屋也是如此,是农民生老病死的基本保障。因此,要真正实现农村房屋产权的自由流转,除了减轻农民的税负外,还应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替代农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逐步探索建立以“安身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共住房制度,创造条件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接轨统一。换句话说,我们需要的是通过社保体系来保障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的自由流转,而不是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的流转来换取社会保障。因为只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农民完全依赖土地和房屋而生存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弱化。另外也可以探索建立“农房储备”等机构,通过收购农房进行储备,比如收购一些集体土地上的闲置住房、农户多余住房、或部分放弃农村住房移居城内的住房等。可以用这部分储备房屋,对农村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无房户、极度危房户可以实施住房保障机制,从而减轻农民生活负担与压力,也为农民在融资方面取得突破,在生活方面也有所保障。也使得改革中的方方面面也才会有突破的基础。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十

去年以来,玉门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贯穿“从严治党”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紧密联系实际,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四个重点,全面布局改革。坚持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四个重点,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了《玉门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案》,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统性部署。

二是注重四个结合,统筹推进改革。注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与紧贴玉门实际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单项突破与系统配套相结合,针对10个方面55项制度改革任务,全部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逐项分解任务,积极推进改革进程。

三是坚持四个一批,聚焦制度改革。分清轻重缓急和不同要求,分步有序推进制度改革。针对中央和省市委已出台的政策规定,及时配套一批制度,确保无缝对接、落实到位;针对上级较为明确但还需细化的规定,认真调研制定具体措施,分批次研究出台一批制度,确保改革方向正确;针对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选择确定一批试点项目,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深化改革;针对已经出台的一批制度,从严抓好落实,确保不打折扣、不缩水走样,不断扩大改革成果。截至目前,已研究出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分类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8项,完成制度建设初稿或征求意见稿38项。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制度改革的指导。县市一级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更为具体,情况也更为复杂,应加强对县市一级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专题调研,指导基层健全完善制度。比如,目前,在探索对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上,县市还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抽查核实缺乏信息共享渠道。

二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等方面,充分考虑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的关联性,既探索完善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也应防止制度繁密过多、制度之间相互重复的问题。

三是着力提高党的建设制度的操作性。目前,出台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有相当一部分程序繁琐复杂、笼统粗疏,执行任务量大,容易造成“制度空转”、机制失灵等现象。建议在加强制度建设中,既考虑理论上的完整性,也应细化简便易行的条款,增强制度的操作性,特别是对一些程序性条款,尽量简化程序,减轻制度执行工作量,对一些适用性的条款,尽量做出明确的规定,避免模糊性语言、大而化之的规定。

四是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的反向约束力。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既考虑正面引导,还应有反向约束性措施,既明确激励措施,还应有问责追究和惩处的详实条规,对违反制度规定怎么办、制度落实不力怎么办作出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压缩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堵塞各种漏洞,防止制度执行不到位、打“擦边球”的情况发生,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效力。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一

日前召开的成都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汇报会,提出了7个方面的突破要求。其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被列为首位,其余6点为放活土地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本次会议对成都农村改革拟定的目标是“保持在四川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事实上,在去年11月4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介绍《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方面情况时,就表示将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并称这将“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产生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

四川省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表示,当前四川农业农村依然面临两大发展难题:一是农民持续增收更加困难;二是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期间四川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近1千万,贫困发生率从20%下降到6%。到2020年,四川省的目标是88个贫困县要全部摘帽,贫困村要全部退出,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

在上述背景下,如何进一步释放农村经济活力成为重点。而成都作为四川省农村改革试验中承担任务最多的区域,其每一项改革任务的成败都具备借鉴意义。

以目前成都在农村改革方面的进度看,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方面的完成率位居全国领先定位。同时,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成都也走在全国前列。

“其中的逻辑很清楚,成都目前大部分的农村改革成果都是在过去的产权制度改革中获得的。”成都市农村改革研究者刘金龙表示,“确权颁证完成后,才有可能推进土地流转。”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郭金云亦称,成都新一轮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现代产权制度,其内在逻辑可以表达为“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

而四川省农工委副主任杨新元解释称,未来的农村改革将分为四个方面进行:一是清产核资;二是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三是量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四是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农村资产评估体系。

具体而言,成都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深入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等方面。

根据四川省的部署,到2019年,在成都市的带动下,整个四川省亦将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

在上述会议中,除产权制度改革外,成都还拟定了未来其他6个突破点,即放活土地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

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方面,按照成都市要求,要进一步理顺村(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在地方实践中,彭州市通过手机app、微信等方式,将村民民主议事、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农村产业发展等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信息,通过互联网+技术及时传递到群众身边。

不过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调查,成都目前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多项成都改革试验目前处于停滞或缓慢进展状态,显示了即使是在改革基础较好的背景下,要想深入推进农村土改仍道路满布荆棘。

其中包括成都市郫县承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任务,和崇州市承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郫县在2019年计划成交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1200亩,但最终完成率不足1%,主要面临的问题或在于“土地增值收益调节基金”的比例和缴纳对象,以及土地整理指标的获取上。

而崇州市的问题则是在“土地经营权的违约后的处置方式”以及“银行对土地经营权评估金额过低”等方面。

“成都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对于成都在农村改革中的态度很宽容,允许试错,也允许有调整的空间。”刘金龙表示。

此外,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一项针对成都市土地流转的调查显示,71.0%的农户表示其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花卉苗木、水果、蔬菜,19.8%的用于农业产业园、休闲园等用途,仅有9.2%的用于粮食种植。

因此,调查队建议成都市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坚决防止农地流转的“非农化”。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9年11月4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介绍《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悉,《方案》提出了5个关键领域和26项重大举措。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5个关键领域中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它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带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

陈锡文表示,按照《方案》的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到三大方面:

第三方面,农村的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中,还包括一些幼儿园、小学校、卫生所等集体资产,主要是提高这些集体资产的效率,怎么更好地给农民提供公共服务。

陈锡文在发布会上透露,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方案》里都有涉及,而且已经在33个县级单位开展部署试点,2019年就已经部署,目前试点正在推进之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做顶层设计立四梁八柱——透视农村改革方案五大看点。

陈锡文在发布会上指出,五个关键领域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中国农村实际上是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的主体当然是农村集体经济,因此,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体系中显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改革,还包括国有林场的改革、国有林区的改革、国有农垦的改革、供销社的改革以及保障农村的个体私营经济等等。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三

总结。

汇 报一、总体情况xx场下辖一个xx村、x个村民小组,共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xx人,其中xx村户籍人口xx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2017年开展以来,完成了村、组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工作、xx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1、成立机构,精心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制定下发了《xx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化了改革任务,制定了操作流程,并指导各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产改方案。

场部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村部以支书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制订了xx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在成员身份认定方面,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相参照、以民主决策来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是全面培训指导。xx场采取集中培训与逐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的界定标准、成员身份确认、界定程序等环节进行详细的解读,确保各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切实弄懂吃透身份界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明白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场产改办实行全程指导;二是拟订方案推进。以会计核算账户为单位,落实“一村一策”。结合各自实际,摸底调查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方案(草案),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程,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修,表决形成工作方案,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好村民的合法利益。三是拉网摸排登记。组织各村以户口簿为基础,安排工作组逐户进行成员摸排登记,尤其针对因务工经商、就学参军、投靠子女、婚姻嫁娶等户籍迁出的原住人员开展重点摸排、并统一采集表格样式,做到不漏登、错登,确保资料完整无误,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确认公示。召开户主大会确认签字,并进行公示。

4、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折股量化与股权配置工作。成立了以村职支书为理事长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了股份合作社章程,制订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量化和股份配置工作方案。严格操作程序,按照信息公示、会议表决、公布结果的步骤,全面、细致、准确的做好村、组各类人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配置工作。

三、

主要工作成效  1、明晰了产权,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以后,明确了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使农民明白了自己所拥有的资产、资源份额。这有利于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促进了农村的稳定,进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以后,明确了个人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避免了集体资产被侵占、遭流失的现象,使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三是工作摆布不好,农村工作千头万绪,目前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较多,工作开展起来捉襟见肘,力量显得不足。围绕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做如下工作安排:

1、组建人员到外面交流和学习,多取经。

2、合理分工,材料安排专人管理。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出色完成工作。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现有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指出,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目前,社会各界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当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还存在不同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去寻求合理的答案。

一般情况下,农村集体资产被划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三大类。其中,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注册公司、品牌、厂房设备、部分工商业用地、公司的股票股权及其相关货币化财产以及其他种类的财产等;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灌溉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及其他社会福利设施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承包地、宅基地、水塘、山林及其他相关资源等。对于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的范围,基本上存在两种认识:一是只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此种方式操作简单,能够较好地规避农村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评估作价问题,改革难度相对较低。二是要把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完整地纳入量化范围。此种方式可以确保改革的彻底性,切实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

从以往改革的经验来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对于集体资产量化的范围?熏在中央制定统一的标准前?熏先行启动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工作?熏为今后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量化积累经验。待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壮大到一定程度且各种条件相对具备时,可以对三类集体资产实行同步量化,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当前,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对于公益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各地的认定标准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将户籍作为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条件”。显然,这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完全符合实际的。严格来说,户口落在本村,可以作为村民,但未必可以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空挂户;户口不在本村,未必就丧失成员资格。《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说明这类人的成员资格仍然存在。合理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熏应该尊重历史、标准统一、程序公开,在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生产生活历史以及对集体资产贡献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由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认定,这是相对公平合理的途径。

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财产所有者的代表,在客观上具备法人资格,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着法人角色。《宪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划分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种类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征和属性不同于上述四类法人组织,很难简单归入任何一类法人。所以,目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有法律地位而无法人地位”的尴尬境地。为解决这一问题,有的地方不得已将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位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来登记注册公司法人。但这又与《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不相吻合。一般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数量都高于法律规定的股东或发起人数量,这样就会产生出大量的隐形股东,其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有的地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来登记注册法人,虽然有效规避了股东人数的限制,但其征收各项税费的标准仍按照公司法人执行,税费负担相对较重,不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健康持续发展。

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程序,尽快起草和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颁布实施之前,各省市可以政府令、地方条例、政府规章等形式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问题。

在股权设置方面,有关集体股去留的问题是各界争论的焦点之一。支持设立集体股的理由有三点:一是集体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失去集体股就意味着失去了公有制属性;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大量社会性和公益性的服务职能,需要通过设立集体股来筹集经费;三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留有余地。而反对集体股的则认为,设立和保留集体股会导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和股权结构的日趋复杂,可能会再次出现集体股权归属不清的问题,埋下二次改革的隐患。从实践层面看,北京提出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股应占总股本30%左右,具体比例由成员民主决定;而上海、江苏等地则原则上不设立集体股。

从发展角度和远程视野来看,股权设置应以个人股为主,要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集体股的去留问题,归根结底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并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程序加以决定。

目前,在个人股权的流转问题上,基本上停留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的层面。其主要原因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各成员所获得的股权仍然具有较强的社会福利性质,一定程度上还发挥着社会保障的功能,不便于对外转让。而在个人股权的继承问题上,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允许继承的,但也有的地方不允许继承。

一方面,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之初,为了有效保护广大成员资产的收益权,可以暂时限定个人股权的流转范围或比例。但随着集体资产价值不断显化和流转市场逐步健全完善,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个人股权的自由流转,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充分体现股份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个人股权应当依法继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把“共同共有”的集体资产改制为“按份共有”的集体资产。《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在改革过程中,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合法资格、所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合法、整个股权分配的程序合法,则组织成员手中所持有的个人股份就是个人合法财产。再依据《继承法》,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继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让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事实上,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仍承担着大量社会管理职能和经费开支,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容易造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民或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实践中,各地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做法?押一是提倡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负责人实行交叉任职,比如北京?鸦二是分设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负责人,推动实现“政经分离”,比如广东。

按照相关理论,改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主要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并按股向其成员分红,不再承担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特别是在城镇化推进较快的地方,要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各类组织的职责和权能,积极推动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三权分离”。在已经实现撤村建居的地方?熏原村委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要移交给居委会,其社会管理费用应纳入相应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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