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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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精选20篇)
时间:2023-11-12 09:37:19     小编:飞雪

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计划或步骤。在面对新的挑战和任务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来解决问题。要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并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一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乱象,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及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从**年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xxx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二

为坚决贯彻落实xxxxxx、xxx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3号)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发电〔**〕23号)以及**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农发〔**〕130号)要求,决定从**年9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县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清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镇相关部门查处到位,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火灭火能力和意识,有效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常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联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使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全乡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圩镇、旅社、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通信、供电等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地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个体经营者及建筑工地。

2、排查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检查。乡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利用逢圩日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电影晚会和送戏下乡等形式进行宣传;四是要求各学校必须每月不少于15分钟集中学生进行防火自救等宣传;六是深入村组、企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使基础防范工作更加扎实。

(四)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各村、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查可燃易燃物品,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义务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本村、本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安排,本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为期x个月,时间为xxxx年x月底至x月底。x月初至x月底为摸底调查阶段,x月底至x月底为整改整治验收阶段。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具体标准参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针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期间排查的xxx个“大棚房”问题,各乡(镇)、县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问题整改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实地核查,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按照《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复耕复垦工作的通知》要求,复耕复垦到位。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精准施策,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xxx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xxx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xxx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乡(镇)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不移交,推托绕甚至暗中提供保护的,一并严肃查处。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同时,对占用耕地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闲置的要动员责任主体尽快复耕复垦,对占用耕地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无法耕种的要结合乡村建设行动予以拆除,确保农业设施大棚不发生闲置撂荒行为。

(七)坚持分类精准处置。对于休闲采摘、晾晒、烘干、分拣、包装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存在问题的,要分清情况,分类精准处置,能完善手续的尽快完善手续,能恢复农业生产功能的尽快恢复,最大限度保护真正从事农业生产主体的利益。

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思想、靠实责任、积极行动,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一)全面排查。在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乡(镇)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明细表(见附件x),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x月xx日前上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二)坚决整治。,各乡(镇)按照“回头看”方案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对前期摸排阶段没有完成整改的“大棚房”问题开展集中查处、集中整治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x月xx日前完成县级自验,并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经乡镇政府主要同志审核后,上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x月xx日至x月xx日,在乡级自查验收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开展市级抽查复核。复核合格后形成专题报告,经县政府同意后,以两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三)省级验收。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将组成工作组,开展省级抽查验收,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做好省级抽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增强“回头看”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密切协作配合。“回头看”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时间紧,需要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公安、文旅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行动、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清理整治务必坚决彻底,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x月xx日前,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疑似图斑、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相关资料,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开展实地督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履职尽责,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设施农用地巡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靠实责任主体,明确检查频次,按时限要求开展巡查。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政府要将设施农业巡查抽查纳入日常管理,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全面巡查、重点抽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要做好设施农业建档立卡,对新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智能玻璃温室等逐一建档立卡,做到可追溯、可督查。

(五)严肃督导问责。各乡(镇)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震慑,提高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送制度。各乡(镇)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从x月xx日开始,每周二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和调度表,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七)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大棚房”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严肃查处。同时,要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八)做好群众工作和舆情管控。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稳妥审慎地推进。对可能引发风险的“大棚房”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落实责任,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要做好舆情管控,防止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五

行动时间从即日起持续到xxxx年x月xx日。

(一)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长期坚持)。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宣传、坝坝会宣讲、农村赶集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队专题宣传等形式和手段,对开展农村“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覆盖宣传和发动,实行边宣传边整治,营造镇“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选好试点,打造模范标杆(xxxx年xx月xx日前)。

选取x个行政村开展前期试点示范工作,摸索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工作重点难点,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干净院落”专项行动成果样板,组织其余行政村观摩学习,借鉴成功做法,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制定镇的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发力,推进整治攻坚(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

按照制定的“干净院落”专项整治方案,妇联、团委等群团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并发动全镇村民开展广泛的人居环境大提升,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村组干部、留守妇女、在家青年群体、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性,让其全程参与其中。

(四)斗硬考核,创造文明新风(xxxx年x月xx日前)。

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并同步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家庭要开展评优评先,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结合群众文艺活动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传播正能量;对整治效果差的要持续实施督导,落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六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村务必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务必对“大棚房”问题常抓不懈,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二要正视存在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各村要紧盯思想有所松懈、整治有所反弹、复耕不够到位、进度不够平衡等问题,严格按照市、区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设施农业项目逢棚必进,力争改到位、不反弹、不新增。

三要强化联合行动,迅速推进工作。各部门各村要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有序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要准确把握文件要求,深入了解点位问题类型,分类制订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边查边改、彻查彻改,坚决打赢“大棚房”整治这场硬仗。

会上,姚xx:

一是时间紧迫,各村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抓紧推进;。

三是做好已拆除“大棚房”相关数据台账资料的记录和保留工作。

黄x对“大棚房”整治前期工作做了梳理,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二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土地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群众配合“大棚房”整治工作;。

四要成立督查小组,巡回督查、全程跟进、精准监督,对履职不力、担当不实的,要实行问责。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七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化成镇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顿结果死灰复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此外,属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重点关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问题定改到位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的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6月28日前,各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并组织实施。7月6日前,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1),经各村(居)书记审定签字后,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治整改。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提名)官继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向长华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子良、镇国土所所长程迪为成员,负责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格履行职责。各村(居)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区分情况,既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又不简单化、“一刀切”,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居)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每周上报一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有泄密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镇和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xxx。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八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2019年专项行动是否有反弹情况。对照2019年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对已排查清理的5个“大棚房”问题及其涉及的7个建筑物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对设施农业项目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

(三)坚决彻底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村(社区)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国梁任组长、党委委员吕锡刚、和武装部长徐继能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回头看”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落实到组、落实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逢组必到,不留死角。各村民组核查后以项目为单位,逐宗填报《入户调查登记表》,未发现实行零报告。各村在《入户调查登记表》的基础上分级汇总统计,村统计到村民组。

(三)部门协同。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乡农综站、乡国土所在各村排查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核查,共同对三类“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做好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督查包保。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乡包村、村包组”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进行责任倒查。实行乡分工村领导、组长包保分工联系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的村“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村(社区)干部负责联系包保到村民组。

五、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全面核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10日,在掌握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各村组织开展全面核查排查。以村民组为单位,逐棚逐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核查人员要求2人及以上,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签字背书。乡农综站于7月11日前汇总《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明细表》(见附件2)和《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汇总表》(见附件3),经分管负责同志审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区级汇总。对疑似“大棚房”问题可以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认定后再予以上报。

(二)坚决彻底整治。从2021年7月下旬开始,至8月中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整改。各村(社区)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乡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村(社区)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肃督导问责。对“回头看”每一个环节,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督导。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重点督查督办。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查处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九

根据《xx市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范围。我街道20xx年以来在卫片执法系统中填报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用地图斑。

(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此外,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逐级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整治整改。

三、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采取“自查举证”方式开展填报。街道办事处自查举证,通过“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报图斑相关信息和举证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并上报;并根据上级下发督办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抓落实整改。

2、通过省级专项督察信息系统直接下发需核实的图斑。结合卫片执法、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填报等工作,对图斑的具体用地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及整改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判定,在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现场照片、备案资料、查处整改资料等举证资料。

1、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2、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包片负责、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3、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4、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5、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巢凤街道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xxx、(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x、(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惠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xxx、(综治中心主任)。

成员:xxx、(综合办负责人)。

xxx、(监察室负责人)。

xxx、(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党建办负责人)。

xxx、(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xxx、(公共安全办负责人)。

xxx、(党建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优化营商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巢凤执法中队负责人)。

xxx、(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3、包村领导、包村部室、村干部、网格员要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干部对各自包片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大棚房”死灰复燃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到综合执法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包村领导、部室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求巡查一次并督促村干部巡查到位,切实把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群众的损失。

(四)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情况后,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中队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搭建“大棚房”的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下发停建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执行,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20xx年5月15日―20xx年7月30日。省级开发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并下发需核实的图斑。县级完成图斑所涉及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自查、判定、审核和填报工作。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级专项督察工作情况上报贵阳市,报告重点汇总分析核实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建议。

2、20xx年8月30日前。对标对照省级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案件以及整改不力的地方限时整改。

3、20xx年10月31日前。街道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未按要求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1、全面排查。从20xx年6月至7月5日,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乡村明细表,上报巢凤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形成分类汇总表。

2、坚决整治。从20xx年7月5日至8月5日,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六、严格督查,强化结果应用。

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农村大棚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街道纪工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大棚房”问题反弹、问题突出的村,将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

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2019年专项行动是否有反弹情况。对照2019年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对已排查清理的5个“大棚房”问题及其涉及的7个建筑物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

(三)坚决彻底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xxx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xxx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xxx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村(社区)要主动向纪检xxx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国梁任组长、党委委员吕锡刚、和武装部长徐继能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回头看”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落实到组、落实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逢组必到,不留死角。各村民组核查后以项目为单位,逐宗填报《入户调查登记表》,未发现实行零报告。各村在《入户调查登记表》的基础上分级汇总统计,村统计到村民组。

(三)部门协同。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乡农综站、乡国土所在各村排查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核查,共同对三类“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做好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一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加强瓦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通过实施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区地下管线产权位置信息不清、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短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不规范、农村安全用气隐患多、燃气安全运行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管理和燃气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生产制度、管理办法、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强化城市运营安全管理。

1..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供气、热力等运维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强化市政公用有限空间作业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积极采用机械疏通车、机器人等自动化装备,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加强城市道路、路灯、桥梁的巡查养护,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按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养护维修或加固。

2.提升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县城区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工作,根据城市发展及规划需要扩大普查范围,将新(扩)建道路、机关事业单位、老旧小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纳入普查范围。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2022年12月前,探索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同步更新机制,加强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二)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3.开展垃圾处理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处置活动管理,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并作为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的前提条件。实行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建立渣土堆放场所常态化监测机制,规范作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补齐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12月前,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泥无害化处置目标。2022年12月前,县城建成区彻底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到2022年县城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5.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园、广场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园水系安全隐患排查,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并巡检维护,公园内的游乐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做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期管控和游客密集区域的安全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健全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实地演练。

(三)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一是加强调度。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和现场会,研究解决燃气安全运行、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7.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公司、部门、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二是强化危险源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加强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县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检查。

8.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专项治理。

9.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全县范围内安全专项指导。组织第三方机构、聘请燃气行业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指导,重点检查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准备等基础管理的建设情况,帮助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燃气设施运行及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储气设施、老旧管线和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治理,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全部建立整改台帐,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及时限。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强化持证上岗。重点检查三级教育档案、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特殊岗位使用具有相关资质的员工等情况,严肃处理无证上岗行为。检查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次全县范围内安全专项检查。

10.开展燃气行业各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自有钢瓶的安全管理和标识制度,检查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为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等不法行为。二是加强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质量管理,严把气源质量关,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气。严格遵守充装操作规程,加气前、后对加气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充装记录。三是加强管道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严格按照《东营市燃气管理办法》要求,对单位用户开展安全检查,对居民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五)强化农村用气安全专项治理。

11.加强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加强对农村地区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燃气工程建设,参与配套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具有相应资质。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备案等手续。承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统筹安排好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科学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2020年底前,对有用气需求且符合安全送气条件的用户全部开通天然气。

12.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一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农村地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农村安全员和用户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简单易记的宣传材料。根据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多、新增“煤改气”用户安全知识欠缺等情况,制作、印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天然气安全使用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强化室内安全用气常识及燃放烟花爆竹、车辆挤压、自然灾害等对户外燃气设施安全危害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企业深入农村、社区、街道、“煤改气”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尤其是对新增“煤改气”用户,当面告知燃气安全注意事项、隐患和泄漏处置方法。

(六)健全燃气安全运行体系。

13.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一是强化燃气设施运行管理。组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管网、加气站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查,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二是强化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线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相关标识标志工作。三是强化用户设施安全检查。燃气企业要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入户检查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热水器等。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14.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厘清权责与加强统筹并重,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充分考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气源种类、供气方式、村居环境等具体情况,分别制定抢险、抢修、恢复供气方案,做好农村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建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燃气企业充分整合现有人员、设备等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认真开展定期演练。配备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抢险救援车辆、设备,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响应与保障。设立、公布应急电话,并保持畅通。针对农村燃气使用环境,根据运行发现问题或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建立预警机制,分级启动应急响应,保障应急过程中各环节通信通畅,应急物资、器材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应急迅速高效。2022年底前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管理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和燃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城市管理和燃气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隐患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优秀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城市管理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其纳入城市管理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积极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强化调度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开展调度、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纠正工作中各类不严不实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邀请安全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主动搞好跟踪指导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安全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针对季节性防范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督促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根据《金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村级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村、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关于印发畅通消防车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办[2020]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镇项目办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小区,督促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7月底前,完成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镇执法中队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我镇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镇执法中队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发文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公安交派出所要在不影响集镇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集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物业管理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在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镇执法中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镇国土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配合镇执法中队做好“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违法设置在镇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单位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并按照“一楼一册”要求,完善消防工作档案。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予以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镇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镇安监所、市管所、公安派出所一是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每年,要组织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8月20日前,分别由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共同组织召开卫生院、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会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8月底前,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督促指导卫生院、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同时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9月底前,民政办要加快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安监所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镇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7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2022年底前,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要对物流、快递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0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镇电子商务、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针对性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2021年,建立行业标杆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村级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要重点明确村两委和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行政村、居民组延伸和下沉。同时,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要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各村、公安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农家乐、宾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推进村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底前,有条件的村、街道,要加快消火栓建设速度,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多处布点的,要积极利用现有天然水源,改建取水码头,配备抽水泵等应急装备,要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持续推动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20日前,各地针对本镇、本行业风险较大场所要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镇综治办要推动在村级综治、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镇民政办要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加强本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行业部门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为有效防范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20〕10号)任务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省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郝立军副组长:郝晓冲、李永强组员:全校领导。

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陕。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三

制定工作计划有助于减少工作中的错误:通过计划过程,可以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从而制定出适应变化的最佳计划,减少工作中的错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委:。

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全乡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美观协调,村内无残垣断壁,无“蓝棚顶”,无乱搭乱建,垃圾及时清理,无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无黑臭水沟、池塘,无露天粪坑,无直排污水管口,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破布乱披或彩条乱挂。

(一)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二)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

(四)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挡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

(五)清理管线“蜘蛛网”。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对于条件允许的地方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

(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设一批健康示范村镇。深入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2月11日,利用村民大会、走访入户、宣传标语、村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抓住农民返乡过年有利时机,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宣传“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二)建立台帐。2021年3月底之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完成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事项化、清单化分类分档建立明细台帐,逐项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

(三)重点区域整治。根据乡情实际,重点围绕沿主干道(石厚路)、沿主河道(石溪河)、沿龙盘村景区周边、沿乡场镇周边作为重点区域,2021年6月底之前,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蓝棚顶”清理率达到90%;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率达到80%;房前屋后杂物堆整齐规范;田间地头废弃物明显减少;管线“蜘蛛网”规整有序;常态化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四)全域覆盖。坚持先易后难,由表及里,纵深推进,在完成示范村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全域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2021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各行政村台帐任务,将问题清零。

(五)强化考核。在全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计分。

(六)建章立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肖体勇  党委书记。

        詹 科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贾 飞  党委专职副书记。

        冯宗宇  副乡长。

        袁加伟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 唐楷明  副乡长。

        袁维静  纪委书记。

        邓占英  民政办主任。

        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城环办,由高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信息上报。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各村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报送乡城环办。

(三)加强资料收集归档。各村建立专卷,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意保存各类资料(附件2),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备查。

为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统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对“私车公养”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等典型案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油票、油本等(以下统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加油后公款报销等“私油公供”问题;。

(二)违规将私车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等“私车公修”问题;。

(三)将私车私用产生的路桥费、保险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款报销,或捆绑在公车上报销等“私票公报”问题;。

(四)名义上将私车租赁给单位使用,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等“私车公用”问题;。

(五)利用其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讲明政策、明确要求,把专项清理整治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切实做到“三清”,即:讲清自查自纠政策、说清违规行为后果、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彻底打消顾虑和观望心态,按照要求积极行动,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清查整改。要对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费用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改阶段(12月17日至1月11日)。各单位要对照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清理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附件1),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退缴的退缴,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在自查自纠窗口期(12月17日至1月11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及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报局纪检室,电子版发送。

(三)监督检查阶段(1月12日至2月13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通过扎捆滚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清理整治与巡视整改相结合,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紧盯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四风”向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在清理整改阶段切实做到真查真纠、严查严纠,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积极主动清理整改,把握“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窗口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再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督导检查全程覆盖。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科学精准。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当前正在全区开展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工作,对专项清理整治进行全程督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问责。

(四)强化工作反馈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专项清理整治的主管领导,同时指定具体联络人员负责上传下达情况反馈上报等事宜。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根据省纪委《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和市纪委《唐山市“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警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自查自纠我院四张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交钱,七辆公务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我院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我院无将购置的公务油卡发至个人供私车用;。

3、无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4、我院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油卡变卖套现;。

5、无报销私车维护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院领导针对“私车公养”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好榜样。我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检查。

我院不仅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制定针对性方案,也对公车各项安全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绝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在车辆维修上,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四)日常监管,举报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公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严谨的监控环境。

为落实“四抓四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整治取得实效,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解决农村广大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环境卫生难题,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综合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四抓四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城同创”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按照规范建设、改善环境、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发动全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主干道路、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强化农膜源头防控,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卫生习惯基本养成的农村工作新局面。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努力实现“三清两改一提升”的工作目标。以村庄清洁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倒,污水、粪污不乱流,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完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集中清理整治全镇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以及乱堆乱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垃圾车负责全镇垃圾每日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促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随时保洁。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做到单位院内保持整洁美观,办公场所环境优美,窗明几净,无垃圾污水、杂物堆放。(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委会、村镇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镇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全面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沿线小卖部、小厕所,清理公路沿线违规小广告,不断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重点抓好农村公路沿线的巡查,杜绝在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公路管理所)。

(三)全面开展河道沟渠及大环境绿化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道排污整治力度,对河流沟道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净化流域水质,美化河道环境。落实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定期巡查,严肃查处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巡查和清理大环境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杂草、白色污染,切实整治绿化区域内垃圾乱堆现象,巩固城镇绿化成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农服中心、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四)全面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工地内施工物品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工地围墙围挡标准统一,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目标要求,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及周边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硬化路面及出入口,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五)全面清理整治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镇内建有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所,为防止畜禽粪便直排现象发生,需要加强对养殖户教育宣传和惩处力度,坚决杜绝畜禽散养行为和粪便直排,加大对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六)全面开展门头牌匾和沿街摊点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门头牌匾、广告设施的规范和管理。对各路段建筑物、公共场所的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牌)、橱窗、灯箱、条幅、实物造型等形式的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解决杂乱无章、年久破损、一店多牌、布局混乱、求高求大、视觉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村镇中心、食药所)。

2.对在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以及利用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对乱拉乱挂的线缆,废弃线缆、线杆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消除街道上空“蜘蛛网”。(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电信所)。

3.严格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沿街小旅馆、小餐馆、美容美发店和生产加工店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章搭建、乱设广告牌等行为,取缔无证加工点和无照经营户,对造成环境污染、销售不合格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坚决按规定进行罚没关停。加大对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夜市摊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食药所、村镇中心、交管站)。

(七)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是一项系统工作,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对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普及卫生知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八)扎实开展农村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切实将拆违治乱与乡村振兴和全域无垃圾整治等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处理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面治理镇村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占、乱摆、乱贴、乱画、乱停、乱养、乱拉、乱架、乱接、乱排、乱施工等现象,着力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镇村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一)全面启动实施。即日起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镇村两级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开展集中整治。各村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党员群众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住重点组织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及各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组织全镇干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镇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需资金630万元,现因镇财力有限,特申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630万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将于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带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为此,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执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解决“私车公养”问题。根据《宜章县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办字〔2016〕96号)的文件要求,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县农业局国家公职人员“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

县农业局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

1.单位将购置的公务加油卡发至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

2.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3.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

4.单位报销私车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成立县农业局清理整治“私车公养”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陈红生任组长,局纪检组长李朝阳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局计财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计财股,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局计财股长管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2月开始,到2017年3月结束,具体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6年12月25日--12月31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2017年元月1日--2017年元月20日)。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私车公养”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单位问题立即纠正,个人问题及时清理,全额清退,并如实填报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自查自纠表经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由各主管单位将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17年元月16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汇总表报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绪国,联系电话:3767850,手机:13975505657,电子邮箱:)。

(三)监督检查(2017年2月1日--2月28日)。局计财股要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私车公养”问题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要采取受理举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及时纠正、逾期未主动清退和顶风违纪采取各种形式“私车公养”的问题。

(四)建章立制(2017年3月1日--3月31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纪律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有效途径。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抓总,加强工作调度和情况汇总。党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整改清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摒弃侥幸心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阶段,主动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个人积极主动清退的,其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认定后,视情节免于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理。对个人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大镇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塑造文明、和谐、优美的镇区形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xx镇党委、政府决定深入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集中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全镇农村环境、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城区秩序,做到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收起来,把市场管起来,努力建设“洁、畅、绿、美、优、安”的城镇形象。

二、工作目标。

镇村设立正常工作机构,开展常规化管理;开展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有人管理,有钱办事,加快基础设施建,提高绿化、硬化和绿化水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实现镇貌村容整洁卫生。

三、工作内容。

1、继续维持好城区环境卫生。

2、城区绿化、道路硬化的养护。

3、劳务市场整顿。

4、卫生费收取。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

6、对路灯杆上的灯箱进行管理。

7、城区秩序整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政执法大队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权负责,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做到面上有人管、点上有人抓,切实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执法人员要亲自现场办公、亲自调度,解决存在问题。执法大队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既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镇党委政府将对整个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目标管理,强化监督。镇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调度进展情况。执法大队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并限期整改,对进展迟缓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完成。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五

2014。

505。

号)和国家林业局和吉林省林业厅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依法清理排查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依法清理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切实提高林地保护管理成效,促进生态镇赉建设。

目标是解决林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林地资源的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利用。主要任务是清理排查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情况,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收回、恢复被损毁和非法侵占的林地,确保依法、依规、有序使用林地,坚决扭转林地遭受侵占和破坏的局面,切实维护林地资源安全。

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把莫莫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有林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清理排查的重点内容是在林地上实施建房、挖沙、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非林业生产建设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情况。通过清理排查,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治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本次专项行动从。

2014。

11。

27。

日开始,到。

2015。

1

10。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启动专项行动做好准备。

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情况的清理排查。

1.

查清非法林地案件数量、面积、林木砍伐情况、责任人及依法查处情况;

2.

查清建设项目违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数量、面积、林木砍伐情况、责任人及依法查处情况;

3.

查清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案件数量、面积、林木砍伐情况、责任人及依法查处情况。清理排查工作要结合林地清收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清理排查结果中属于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纳入专项行动进行统计。清理排查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查找管理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在边清理排查边进行打击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的违法责任人依法集中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及时收回、恢复被损毁和非法侵占的林地,林地面积按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统计表进行统计。

1.

按省政府林地清收还林意见,收回被非法开垦耕种的林地,做到边清边收,应收尽收;

2.

3.

重点整治地方政府行为主导的侵占林地行为,对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为名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认真总结非法占用林地和擅自开垦等破坏林地的清理排查和依法查处情况,对存在和查处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建立和完善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护管理好林地资源。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林业、国土、农业、畜牧、水利、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宣传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组织(见附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清理排查工作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行动顺利推进,收到预期成效。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破坏林地的危害以及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重大意义。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予以曝光,形成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的高压态势,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督查室、林业、监察等部门(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将采取约谈和调控措施。

各地要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要求清理排查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行为,不依法行使职责造成林地破坏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隐瞒不报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案件、故意拖延查处时间和以法代刑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六

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老旧燃气管道、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建筑、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燃气管道漏检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配气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xx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对xxxx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评估;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巩固“三农”治理成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和全国视频会议精神,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经管理区同意,现就开展好xxx管理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重点问题,着重排查任意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分类精准处置;抓好工作举措,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尾巴、不留后;注重方式方法,不搞简单化、一刀切,以一场彻底清理、坚决整治的“回头看”,形成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强大攻势和严格保护耕地的良好态势。

二、排查范围。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0〕4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三、主要任务。

(一)核“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政策指引的函》(鄂农函〔2019〕29号)(附件3)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附件1)、《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附件2)等政策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工作步骤。

(一)全排查。完成全面排查,各单位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形成明细表和汇总表。各单位将排查情况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决整治。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回头看”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分类落实措施,对于新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坚决将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单位实行耕地保护书记、主任负责制,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在管理区组织下,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回头看”工作。各办事处、社区按照本通知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机构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力推进我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落实落地。

(三)落实人员,定期上报整改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按时间节点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对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清理整治专班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报送至管理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布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要积极与纪检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八

“干干净净迎春节、清理街路保畅通”的要求,决定利用一周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清除积冰积雪、清理死角死面”等为重点的集中清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

实施阶段(。

1

25。

日至。

1

27。

日)。

2

检查验收阶段(。

1

28。

日至。

1

29。

日)。

1

《吉林市。

年度清除城区冰雪工作方案》确定的。

39。

条清雪街路与区定。

8

条清雪街路的清理整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清理,具体街路附后(附件。

1

)。

2

其他街路胡同巷道的清理整治,由各街道负责清理。街办市场涉及巷路附后(附件。

2

)。

3

居民小区的清理整治,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小区,由区物业办督促物业企业清理。开放小区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清理。

重点清理快慢车道、人行道残留积雪及树根下、绿地内、绿化带内的雪堆。

1

39。

条规定清雪街路要达到干净彻底,无积雪、无残冰,路现本色。

2

其它街路胡同巷道要达到路面无冰包雪包,车辆行人通行畅通。要保证街办市场涉及的胡同巷道清理彻底。

3

居民小区要实现“七通”:通广场通托老所通幼儿园通学校通医院(保健院)通社区通门前道,达到环境整洁,无雪堆,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1

28。

-29。

日区市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拖拉、完成任务差或没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处罚。

长:李显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泽生。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员:任。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柏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学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明刚。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谢晓兵。

大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戴道鸿。

青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南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朝。

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小阳。

德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籍鹏喜。

北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廖敬彬。

致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振亚。

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明山。

长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笑宇。

黄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仙东。

临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各级领导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在思想上,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在组织上,要对清雪任务进行细分细化,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在清雪工作中要做到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按要求时间出动机械、人员清雪;各清雪单位主要领导都能够深入清雪第一线,现场指挥调度,及时解决清雪工作中的难题。

区执法部门在活动期间要加强巡视检查,对商家向绿化带、人行道、街头绿地等部位随意堆放、倾倒积雪的,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限期清运,倒至指定倾倒点,并依法给予处罚。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十九

10。

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执行森林法、合同法、物权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清理并回收林地、湿地。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要以林权证为准,确认林地权属。

要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资源,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对坡度大、土壤瘠薄、水土流失严重、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的林地、湿地应优先还林、还湿。

退耕后的林地要营造大果榛子、核桃楸、红松等坚果树种;黄菠萝等药、材两用树种;水曲柳、白桦、落叶松等速生树种;果树、蓝莓等经济树种。

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处理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开展调查摸底、规范承包、回收林地和湿地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对以下范围内开垦的林地、湿地全面进行清理: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集体林地权属的确认,原则上以林权证为准。一方持有林权证,另一方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属于持有林权证一方;双方都持有林权证的,以最早颁发的林权证为准;具有多个权属凭证的,以最早颁发的为准;没有任何权属凭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权后,纳入清理范围。

集体和个人持有的林权证,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为准。

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重复发证、退耕还林的林地做为此次清理的重点。依法对清理范围内开垦耕种的林地、湿地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开垦林地、湿地规模,掌握经营现状,确认权属,依法回收林地、湿地,制定还林、还湿规划,规范承包经营,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湿地资源。

1.2。

万公顷。

(二)湿地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户、养殖户,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对开垦占用或变更湿地用途的,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

(三)按照。

2017。

5

1

日前全部还林,不得再以林粮、林药间作等形式承包给他人耕种。

(四)划为企、事业使用,面积出现变化且有争议的林地,应予以核实,明确林地使用面积。

20。

日开始,到。

11。

20。

日结束,分为以下阶段:

县政府召开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启动大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调查,摸清国有和集体林地、湿地应清理回收地块的位置、界限、面积、权属、涉及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合同、承包费收取等情况,并视不同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汇总分析,制定相应林地、湿地清理回收措施。

按照明确权属,林地林用,股份合作,以造代收,利益兼顾,共同保护的原则。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湿地,制定还林、还湿规划,撤销违规颁发的其他权属凭证,终止有关合同。

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省政府、省林业厅上报林地、湿地清理情况。没有颁发林权证且权属清楚的林地,要完成发证工作。

成立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苏晓明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马哲担任,成员由林业、农业、国土、水务、畜牧、广电、公安、检察院、法院、县政府法制办、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乡镇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滕玉文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负总责,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林地、湿地清理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签订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和目标。

结合林地、湿地清理工作,林业、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资源的专项行动,对违法开垦、侵占破坏林地、湿地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监督,在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国有、集体林地,获取非法利益,特别是对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人为阻挠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保障林地、湿地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破坏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危害,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资源的理念,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林地、湿地清理工作的积极性,为林地、湿地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开展大棚房清理的方案篇二十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推进,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和挂点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2.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党工委负责,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制定整治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二)建立专项机制。

1.项目化推进。x个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建立会商调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任务件件落实,整治取得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2.加强统筹调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制定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各牵头单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判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到位。以专项整治推动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3.建立移送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稳步推进实施。

1.学习部署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开门纳谏、公布受理举报电话等工作。要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根据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集体谈话、组织自查自纠、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x个方面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3.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x日,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等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加强督促指导。

1.加大督导力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2.建立督办机制。对信访反映问题、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收集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级交办催办;对交办催办的问题不能解决办理或解决办理不到位的,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二级督办;经过二级督办还未能解决或解决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移交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进行三级查办处理。

3.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4.体现严管厚爱。对落实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鼓劲、为负责者撑腰。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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