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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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1-12 10:27:26     小编:ZS文王

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提高方案质量和效果的重要环节。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影响,做出全面平衡的决策。在制定方案时,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将这些范例进行参考和融合。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11.29”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识诈防骗能力,切实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深入至财务、学生、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我行积极开展相关防范电信诈骗罪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汇报如下: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收到宣传通知后,我行积极响应,利用晨夕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群众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危害。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自身及家人的财产安全。

目前,电信诈骗手段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等形式。我行除了在厅堂跟客户讲解电信诈骗手段危害等,同时还为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易泄漏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我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与当地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诈骗的壁垒。

一是在营业区域及自助设备区显目位置摆放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海报。并在各支行门楣处的led显示屏播放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

四是我行积极组织网点人员走进代发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在企业办公场所摆放易拉宝、摆放宣传材料、安排咨询员、发放金融知识宣传品形式等开展宣传活动。当天虽人流量不大,但过来咨询的员工均表示银行的活动让其收益良多,多添一份多银行的认同感、好感。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三

9月9日上午,为做好中秋节养老反诈宣传,再掀养老反诈宣传新高潮,按照上级要求,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卫健(老龄)办、镇计生协联合齐村镇卫生院开展中秋节系列敬老、为老、助老反诈宣传服务活动。

时值齐村大集,人流络绎不绝。活动期间以“团圆幸福时刻不忘养老反诈"“月饼带回家养老反诈也要到家"“请父母收下这枚待殊的月饼。养老反诈守护父母健康幸福”为核心,借助中秋节家家团圆的有利时机,策划开展“佳节送平安、守护养老钱”活动。设置制作富有节日特色的`养老反诈宣传内容,借助横幅、大屏、滚动屏、宣传画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并将信息通过微信群消息,公众号等方式向各村(社区)发布,努力营造积浓厚氛围,让老年人理解并认知、认同、认可反诈的重要性。并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海报及宣讲。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四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10月31日,公安高新分局食药大队深入辖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宣传中,宣传民警走进街道、广场,围绕老年人关注的热点,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作为题材,向群众普及防范电信诈骗的知识,详细介绍了犯罪分子利用保健培训、产品推介、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各种诈骗手段和惯用手法,同时提醒老年朋友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等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帮助老年群众守护住“养老钱”,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五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六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七

“大爷大妈,如果遇到免费领小礼物、推销保健品的`,我们一定要多提防啊,小心被骗!”近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道德街街道新世界阳光花园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新世界阳光花园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向小区的老年人进行普法宣传,讲解骗子的诈骗手段、常用手法、话术等诈骗套路,提醒老人要警惕上门推销、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低价旅游陷阱等。社区网格员走进社区给老人们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不少老人表示,要把宣传单拿回家给家人一起看,共同提高反诈能力。

下一步,新世界阳光花园社区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常态化开展养老防诈宣传,牢牢守住老年群众的“养老钱”和“血汗钱”。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八

为切实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防范意识和防骗常识,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近期,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镇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全力营造防诈防骗的浓厚氛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活动中,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就诊老人们进行防养老诈骗法律知识宣传,提醒广大老年人面对陌生人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保健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让老年人对养老诈骗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斗虎屯镇中心卫生院还通过微信、电子屏幕、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就诊老年人宣传防范电话诈骗、网络诈骗、保健品诈骗等常用诈骗手段,为老年人普及预防诈骗知识、揭露养老诈骗“套路”,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本轮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的防范能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为老年人更好地守住了钱袋子,护好了幸福家,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九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道社工站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以加强党建引领和群众需求为核心;充分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的积极性,链接社会资源助力怡景社区,积极开展向广大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

本次宣传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讲解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在防诈骗犯罪方面的注意事项,使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的忧患意识。同时通过对老人家属的宣传加强家属对老人防骗能力的监督和提升。

此次活动的举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了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的犯罪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的犯罪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我机构广大教职工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我机构开展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防范为主,打击跟进”原则,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我做起”为主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工作,普及防范常识,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全体教职工及家长的财产安全。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我机构第一时间成立宣传小组如下:

组长:

职责: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单位各项工作指示,确定我机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并检查宣传工作的落实与实施情况。

组员:

职责:落实各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上报信息。

(二)利用微信公众号、机构所通知、微信群等先进媒体网络,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三

1、使学生知道一些防骗、防毒的安全常识。

2、使学生掌握一些遇到遇到坏人对付处理方法,有一定应变能力。

本班教室

20xx年xx月xx日

学习防骗、防毒防坏人破坏的生活常识,培养有关防范力。

一、防骗小知识

(一)在校生防骗应注意

1、不要将个人有效证件借给他人,以防被冒用。

2、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手机号码等随意告诉他人,以防被人利用。

3、对陌生人不可轻信,不要将钱物借出,不随便跟别人走。

4、防止以“求助”或利诱为名的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可疑情形,应及时向父母、老师或保卫处(派出所)报告。

5、切不可轻信张贴广告或网上勤工助学、求职应聘等信息。

(二)校园如何防骗

1、 提高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提高警惕性,不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

2、 交友要谨慎。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玩乐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与人交往要区别对待,保持应有的理智。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对于“初相识的朋友”,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

3、 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特别是在自己觉得可能会吃亏上当时,与同学有所沟通或许就会得到一些有益的帮助并避免受害。

4、 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绝大多数校园管理制度都是为控制闲杂人员和犯罪分子混入校园作案,以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和校园秩序而制定的。因此,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

二、毒品有关知识

1、什么是毒品?

2、请认识“毒招”

毒招:

(1)谎称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

(2)免费尝试。

(3)声称可以治病。

(4)鼓吹吸毒是代表有钱人。

3、讨论一下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4、青少年如何预防吸毒

(1)培养健全人格,发展广泛兴趣。

(2)克制盲目的好奇心理和侥幸心理。

记住:毒品猛于虎,决不尝试第一次!

(3)慎重交友, 远离烟酒

记住;朋友有真假之分,如果有人拿着毒品请你免费品尝,他就一定不是你的朋友而是别有用心的坏人。

从吸烟到吸毒只有一步之遥,吸烟为毒贩子引诱青少年吸毒制造了机会,他们会因为你对香烟产生好奇、不加防备,而设下种种圈套引诱你下水。因此,提倡青少年永远不要尝试烟酒,不给毒品留有可乘之机。

三、学生发表本节课的感想

四、教师小结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四

通过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制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法、不断增强学生的识骗、防骗能力、切实营造警民携手、师生共同参与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

为加强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月活动领导组,活动由保卫处具体负责,党办、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各二级院系共同组织。

组 长:薛晋文

成 员:党办 宣传部 学工部 团委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第一阶段:(学生参观)

学工部负责与各二级院系联系,组织学生于6月10日下午-6月11日分批次参观。

第二阶段:(活动仪式6月12日9:10到场)

(1)党办协调院领导参加本次活动。

(2)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

(3)学工部组织二级院系学生参加宣传活动(原则上不超100人)。负责督促各二级院系召开主题班会,在召开班会后签《预防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承诺书》,并将主题班会内容汇总,于6月20日前交学工部,由学工部移交保卫处备案。

(4)团委负责播报宣传资料,引导学生签名墙签名,安排青媒负责此次活动采访,协助高校分局发放资料。

(5)保卫处负责与高校分局接洽、活动安排、展板落实、现场周边秩序维护。

(1)各二级院系要对此次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基本意识,降低发案。

(2)活动期间学工部、各二级院系要利用各种媒体、校园广播、网络平台等宣传方式,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保卫处,高效有效推进反诈骗宣传活动。

(3)各二级院系以此次宣传活动资料为依托,进行常态化教育。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五

“大爷大妈,如果遇到免费领小礼物、推销保健品的,咱们一定要多提防啊,小心被骗!”近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道德街街道新世界阳光花园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新世界阳光花园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向小区的`老年人进行普法宣传,讲解骗子的诈骗手段、常用手法、话术等诈骗套路,提醒老人要警惕上门推销、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低价旅游陷阱等。社区网格员走进社区给老人们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不少老人表示,要把宣传单拿回家给家人一起看,共同提高反诈能力。

下一步,新世界阳光花园社区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常态化开展养老防诈宣传,牢牢守住老年群众的“养老钱”和“血汗钱”。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六

xx镇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为有效遏制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扩大人民群众对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知晓度,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遵纪守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各村(居)和单位全面开展动员部署,提高参与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工作人员的认识,进一步掌握宣传方法与技巧,明确宣传工作目标与任务。

第二阶段:深入宣传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按照村(居)委会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务必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村每户,并提醒组织家庭成员互相学习,镇干部、派出所民(辅)警深入企业宣传的原则,宣传单发至并组织企业人员等学习,做到人人知晓。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组织相关部门对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督察,按各村(居)区域进行划分,对于宣传活动开展后,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仍然高发的后三名落实宣传不力的各村(居)和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结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各村(居)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做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教育和预防工作。

(三)构建常态,务求长效。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对诈骗案件信息的收集,根据诈骗新手法、新变化、新情况充实完善宣传内容,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宣传经验,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防诈骗工作机制。

为确保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走细走实,取得实在成效,我镇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林场和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检查时间20xx年x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直接询问调查,根据宣传到户情况,如实评分。评分总分值xx分。对考评得分60分以下且排名后三位的村(居)予以全镇通报批评,考评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治考评,并报镇主要领导。

防范养老诈骗活动方案篇十七

不断加强校园宣传教育防范,持续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闽公刑〔20xx〕7号)文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5月26日-6月5日

全校师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第一时间把文件精神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加强反诈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宣传教育防范责任,发动所辖师生员工,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各自宣传载体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密集宣传,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宣传周工作,形成宣传合力。(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突出宣传重点,力求精准有效

各单位要以发布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五大高发类案件为重点,依托教育和校园反诈宣防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学工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家校沟通机制,在加强在校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日常防骗教育基础上,重点围绕非法买卖、出借、出租“两卡(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支付账号进行警示宣传,预防师生、家长遭遇刷单诈骗和从事买卖“两卡”等违法行为,提高师生、家长守法懂法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充分发动辅导员、学生干部力量进行防骗提醒,提高宣传覆盖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扩大宣传渠道,提升宣防实效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线下反诈宣传,加强对所辖师生员工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微信视频号、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反诈中心抖音官方号,进一步扩大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知晓率,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识骗防骗意识,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保卫部门要加强警校联动机制,定期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驻地派出所交流沟通,及时通报新型诈骗手法和典型案例;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上宣传载体,健全系统化、立体化的宣传矩阵,向全体师生推送防骗知识,形成批量化、全覆盖的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固化形成长效机制,为日常宣传工作提供经验做法。请各单位将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等各类材料),于6月7日前报送至保卫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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