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衣采购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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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衣采购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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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约定,用于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并保持积极沟通。范文中的条款注重了权益保护和约定事项明确。

成衣采购合同篇一

物资采购审计是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和评价,目的是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深度,完善公司采购合同管理,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物资采购合同一般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

我们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实践中就会发现,选择要审计物资采购合同是:单一品种采购金额大、价格变化频繁、数量多、采购次数频繁;物资采购合同是受市场供求关系、人为因素等影响。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能有效地完善或提高整体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审计效益。

对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实施审计,我们能及时对合同标底物的需求计划、即时市场供求关系、供货周期、库存情况、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等诸多因素及时地提出审计意见,使审计意见适时有效地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得到体现。由于目前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供货商为了拿到合同定单,在投标或商务谈判过程中,人为的压低物资产品价格,在供货产品质量方面打折扣,鱼目混珠。如果实施事前、事中审计,而不实施事后审计,那么就存在没有对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监督,也就是说,缺乏对物资产品到货日期、质量、数量审计。

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这是全过程对项目审查,既从原始的需求计划、供货商资质、商务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入库验收发放及使用等全过程审计监督。对项目起始到终结整体合同管理情况,提出审计意见,这对完善合同管理,堵塞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仅仅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后审计,其存在的弊端是既成事实,合同的签定形成以后具有法律效益,当时签定价格也事过境迁。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只能起到亡羊补牢作用,无法弥补经济损失和实现审计效益。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强化和提高公司经济合同内部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所以,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运用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卓有成效地进行物资采购合同内部管理,降低成本。

充分利用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及需求、采购计划,开展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抽审工作。建立健全我们公司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其中包含着需求信息、采购合同、仓储库存、质量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要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其中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合同审批流程、出入库等资源,结合每月实施合同谈判计划,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使审计方法多元化。具体的操作方式是,依据物资采购数据库中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了解掌握审计信息,选择审计项目,搜集整理与被审项目相关的供求、质量、价格等相关信息资料。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结合每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发布的谈判计划,有针对性地参加商务谈判,实施审计。事前、事中审计具有提出的审计意见贴近实际情况,参加商务谈判的管理人员及供货商容易接受,全面了解采购商品的“性价比”,选择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经济型商品,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审计成果和审计效益。同时,在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根据抽审合同项目的具体特点、性质,如工期短、质量高、价格相对低、投标或商务谈判时承诺等,为审计线索或抽审依据,为以后开展事后审计积累资料、创造条件。

事后审计是指物资采购合同正式签定以后,合同标的物资运抵使用部门,投入生产或使用,合同标的物资保证金或货款未付之前,我们进行抽审的过程。抽审项目的选择是以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我们所掌握审计线索或以领导及其他部门安排及使用时出现争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可以有效避免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事后抽审的重点,要根据确定抽审项目的突出特点及其具有的代表性上,如供货期十分紧张的物资,审计时按合同签定期限、质量等是审计重点;抽审价格相对较低或较高的物资采购合同,应将合同标底物的价格、质量、供货期列为审计重点;抽审质量要求比较特殊的产品,重点审计特殊质量指标是否有经全威机构检验并认可的证书及报告单,测算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加工费所占的比重是否合理。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出发点是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最终结果是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现有的管理、审计环境下,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就会使物资采购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成衣采购合同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成衣采购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托标识标牌战略采购招标成果,现选择乙方成为安徽xx公司标准化住宅类的标识标牌供货合作服务单位,现甲、乙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范围、期限、金额及合作方式。

1、合作范围:xx集团旗下开发的房产标化住宅项目的建筑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详见战略协议附件清单。

2、合作期限:两年;。

3、合作金额:暂定万元,按工程实际发生量结算;。

4、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内各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价款执行战略合作定标价。

第二条商务条款。

1、价格:按战略定标价执行,详见附件战略清单。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按已完工程量70%核定;。

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3、质保期:________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价格等重要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乙方允许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透露该等信息。在内部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信息仅让必要的人员了解。

2、乙方确保交付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合同有特殊的约定。

3、乙方整合企业的优秀资源服务于甲方项目,积极配合,及时响应。

4、本工程集中采购合作框架文件涵盖xx集团公司开发的项目工程,乙方必须积极参与并严格履行该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成衣采购合同篇四

需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供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模具费用。

模具编号。

产品名称。

模具类型。

金额。

使用寿命。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当甲方采购模具对应产品,采购金额到达________时乙方将退回模具费。

二、技术资料的提供与模具设计。

1、甲方提供设计图或者设计要求或者样品给乙方,乙方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

2、乙方在模具设计与制作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或邮件回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更改。

3、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严格进行保密,只能用于本合同目的,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模具的制作。

1、模具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及要求制作,保证模具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产品。同时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中明示或暗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精度等要求。

2、模具的设计应当采用最好的设计方案,模具结构应当合理、操作方便,还须保证模具零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序、工艺条件进行模具的制作,如乙方缩减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所有费用乙方负责。乙方保证模具型腔及表面应清洁无杂物、无锈蚀、无磕碰等缺陷。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给每副模具制作相应的铭牌,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模具名称,模具规格型号,模具编号,开模日期,甲方名称等信息。

5、乙方不得将模具的整体或者部分交付给任何第三方进行设计、制作、加工等,否则,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减轻或者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当进行改正,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如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对模具或者模具的设计进行简单变更、修改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免费的变更、修理。如上述修改较为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较大的,即变更部分涉及的金额超过此模具费用_____以上的,则由乙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甲方报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模具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模具的寿命。

如模具未能达到合同约定寿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模具补足未达次数,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样品交付。

1、乙方应在_____完成模具的制作并将模具所生产的样品(不少于_____件)交付到_____,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模具的详细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审核。

2、甲方在收到模具所生产的样品及乙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后进行审核,如认为样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对模具进行改正或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而乙方拒绝改正、逾期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所有损失乙方承担。

六、模具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签定的《______________模具开发技术协议》执行。

2、乙方向甲方提供模具主要工作零件材料的金相分析、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实验、热处理硬度检查等有关影响模具制造质量的全部技术检验报告和原始技术证件。

3、模具预验收在乙方进行,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模具装配检验记录表、签字完整,经甲方确认后拟定预验收工作计划。

4、模具预验收完成后,形成模具预验收报告,对预验收报告中的问题,乙方必须整改到位,自检合格,并出具预验收合格报告。

5、模具最终验收在甲方进行,双方共同派员参加,在检具最终验收时,发现预验收报告中的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按每项______元向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全部技术资料。

7、模具结构及模具零件形状尺寸与会签后的模具图纸保持一致。

8、乙方向甲方提供易损件:按《______________模具开发技术协议》执行,并经甲方确认后按备件明细内容随模具转运至模具使用单位。

9、冲压件形状和尺寸符合试装车要求视为合格。模具符合验收标准、相关技术资料齐全视为合格。

10、模具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担。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后,由甲方承担。

七、模具的使用与生产。

1、非经甲方发出订单,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模具,不得将甲方模具及所生产的产品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赠与、出租或遗弃等。

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模具,爱护甲方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与规范进行,在每次使用完毕,乙方应对模具进行维护、并妥善进行保管。

3、在模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模具有异常情况或者模具有损坏等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一切措施,免费对模具采取补救措施。

八、模具的保管、维护与维修。

1、乙方负责免费对模具进行保养、维护、修理,并免费提供模具的有关易损、易耗件。如模具使用寿命及所生产的产品未能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2、模具及其附属品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的,全部责任乙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全部模具图纸设计并经甲方会签确认后___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完成模具制造,甲方在乙方完成模具预验收合格后,模具到达甲方使用现场,凭模具接收单位的货物接收证明___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计人民币_____元。

十、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甲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乙方应征询甲方意见,由甲方确认。

4、乙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甲方去乙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到甲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乙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乙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

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确认。如需修改模,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模具由甲方认证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甲方同意乙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对给甲方生产的所有模具,乙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甲方。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甲方以供批准。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模具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延期超过____天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履行合同、中途要求终止合同、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模具的制作或者制作的模具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模具总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对第三方的责任)超过此违约金的,超过部分乙方应当补足。

十二、项目或合同终止时模具的处理。

项目或合同终止后模具实体在乙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或销毁模具,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对模具进行留置或者有其他妨碍甲方处置模具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产生争议,则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当事人皆应诉请甲方所在地法院。

十四、一般条款。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合同双方及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3、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4、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5、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合同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进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经办人: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签章)。

经办人: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成衣采购合同篇五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衣采购合同篇六

买方:(以下称甲方)签订地点:

卖方:(以下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o#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元/吨。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每月1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o#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衣采购合同篇七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市相关备案证明、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日期:

成衣采购合同篇八

购货单位:美的(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顺德北窖。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_人民币_元。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付款方式: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顺德美的工业城。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

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

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建议删除此款)(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

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

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乙方:代表:日期

成衣采购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和价格。

第三条乙方应当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达标,不得在食品规定的条件和保质期内生产食品。

第五条交付方式和地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检验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支付条款:。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为。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乙方保证所售食品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所售食品引起的商标权及其他权利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成衣采购合同篇十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类型 麻核桃树码子 ; 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后期保活维护费有。

第三条 付款 1、 2、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总经理: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成衣采购合同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保险。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第十九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____。

成衣采购合同篇十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为刺槐,规格为厘米,数量为株,树龄为年。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树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苗木,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年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运费由方负责。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及乙方指定交货人员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为: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剩余等到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收取8、85%检疫费,可在苗木费中扣除。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衣采购合同篇十三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实行粮、菜挂钩,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低耗、少浪费,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城镇人民吃菜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蔬菜的栽种面积,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全年必须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粮食局根据菜农的人数,口粮标准供应平价粮。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_____斤化肥指标。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完成的蔬菜交售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上市出售。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_____%,二级菜达到____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五、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拖延乙方上交蔬菜时间,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完成合同规定的交售蔬菜任务,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定购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成衣采购合同篇十四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机采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交货期限:_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到货,一周内完成调试、验收_。

2、交货地点:3、包装方式:原装、全新、完整、合格。

4、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方式付款,即到货交付验收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本项目合同总价:。

5、验收:甲、乙双方合验。货物完全到达甲方所在地,双方即组织初验。初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序列号等数据,初验合格后甲方出具初步验收合格书;终验在初验的基础上全部产品正确安装调试后方可验收。

1、质保规定:乙方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条款质保。

2、售后服务: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现场处理,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8小时内解决问题。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应提供有偿维修、维护服务。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乙方确保交付甲方产品为正品行货,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包装密封不符合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4、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付款或乙方未按时交货,则每周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不高于合同价的10%。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

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的相关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情形,应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所有款项都通过以下账号付清:户名:开户行:账号:

4、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成衣采购合同篇十五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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