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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责任人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公司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及控股风电场。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四条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场长、风机检修班组、电气检修班组和运行班组组成的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共同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领导中有1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
(三)检修中心电气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分别设置检修班长、风机维护员和电气各专业1-2名检修专责人员,在安全生产部检修中心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运行班组负责公司设备的运行工作。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分管领导职责
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职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条例,设备管理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中,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主任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全面组织领导设备管理工作。
(二)协助生产分管领导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并对班组做好技术指导。
(三)审核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制订对检修班组和风机检修班组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审核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风电场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编写、修订公司设备管理标准、业务流程及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二)组织制定备件标准,审核设备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和报废设备的更新计划。
(三)组织审定设备的检修方案,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工作安排。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的维护、检修规程。
(五)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
(六)审核外协维修单位预决算,确定预决算费用,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七)组织技改、新建、扩建工程设备的计划、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八)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并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风电场场长职责
(一)对本风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二)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设备管理规定。
(三)对风场设备的正确维护、设备检修工作负责,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四)监督年度、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及主要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情况。
(五)提出本风场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配件。
(六)经常组织本风场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七)组织风场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培训,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检修班长职责
(一)领导检修班认真组织设备检修,提高检修效率,确保检修质量,并组织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督促设备专责人巡视检查设备的同时亲自进行巡检设备。听取专责人汇报巡检情况。
(三)组织编制落实年度大修、月检修、临时停机检修、两措、技术监督和备品备件计划等,保证检修计划的完成,主持分部验收,补充修改备品图纸,了解备品库存情况,提出补充计划。
(四)加强技术管理,督促做好各种记录的整理工作并建立技术台帐。
(五)组织、培训指导检修人员正确检修维护设备,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危害设备的行为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班长对本班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设备健康水平和技术资料的完整负责。
(六)参加设备的评级会议,并提出所管辖设备的升级措施建议。
(七)负责组织大修技术方案、设备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提出本公司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的依据。合理使用备品备件。
(八)定期组织本公司的设备检查,对设备缺陷和隐患应督促并及时复查是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九)组织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业务学习,加强安全技术教育,抓好档案技术资料的积累和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修班组检修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设备技术规程,做好设备的正常使用、精心维护和设备检修等工作。
(二)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设备专责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消缺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工期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按设备检修规程,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专责人负责制定检修、维护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重大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资料、记录、材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自检,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五)编写检修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六)按照设备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施工过程的控制、修后评价、备品备件计划的上报工作。
(七)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消缺。
(八)负责设备的`异动管理。设备异动时进行设备异动申请,并保证设备异动过程安全和按期投入。
(九)负责保护设备定值管理。定期核对、整定保护定值,保护定值需变更时负责保护定值变更的各项程序。
(十)负责设备技术监督管理。检查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定期调试校验的监督工作。
(十一)设备管理责任人对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配合协助的职责。
(十二)按照设备评级管理制度,检修人员参加设备评级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工作,保证备件充足。
(十四)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工作。
(十五)定期参加技术学习,提高检修技术水平。
(十六)检修人员只有在办理完工作票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消缺维护(事故处理例外)。
第十二条风电场运行值班员职责
(一)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各参数是否正常。所有运行中的设备的管理,由运行人员负责。
(二)按照设备运行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消除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上报。保证装置的投入率等经济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四)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五)配合定期的设备评级自查工作。
(六)参与风电场安全评价、安全月活动、风电场达标评级、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七)定期修编设备运行规程,并提出能提高设备运行性能的措施。
(八)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应用新技术,优化运行工况,节能挖潜、降耗增效。
(九)贯彻执行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设备运行、操作的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按照电气设备、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用设备进行划分。
(一)电气设备按照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通讯及自动化专业进行设备划分,分别由电气一次检修专责、电气二次检修专责和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电气检修班长作为电气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电气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风机检修班长是风机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风机检修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是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风机检修班组负责管理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及升压站内公共系统设备。
(三)各级检修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对所属班组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电气一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风电场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
(一)风电场变电站内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110/220kv线路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2.110/220kv母线及附件。
3.110/220kv母线pt及pt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4.110/220kv线路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110/220kv主变高压侧电流互感器。
6.110/220kv主变高压侧开关、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附件。
7.升压站内避雷器及附件。
8.升压站架空导引线路及附件。
9.110/220kv主变本体及有载调压装置、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温度监测装置、中性点接地系统、中性点放电间隙、主变套管ct、主变低压侧避雷器等附件。
10.升压站内绝缘子、套管及支撑瓷瓶及附件。
(二)风电场35kv系统的所有一次设备,包括:
1.配电室内35kv母线及附件。
2.主变进线开关、隔离手车、风机进线开关、站用变开关、接地变开关、无功补偿开关、分段开关及各接地刀闸等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附件。
3.35kv线路各支路ct、过电压保护器及附件。
4.主变低压侧电流互感器及附件。
5.35kv母线pt及消谐装置等附件。
6.35kv风机进线开关至风机箱变的集电线路。
7.接地变、接地电阻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8.站用变柜内所有一次设备。
9.动态无功补偿开关、电容器组、电容器支路开关、ct、电抗器及放电线圈、svg支路连接变压器及集装箱内一次设备、svg支路隔离刀闸、接地刀闸及支路ct。
(三)风电场10kv站备变系统一次设备及附件。
(四)风机箱变的定期检修、试验和重大设备缺陷处理。
(五)风电场内接地系统,包括:
1.升压站内接地设备。
2.35kv配电室接地设备。
3.0.4kv配电室接地设备。
4.集控室内接地设备。
第十五条电气二次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变电站内继电保护及安稳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包括:
(一)110/220kv线路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二)110/220kv母线微机保护系统。
(三)主变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
(四)35kv母差保护及二次回路。
(五)35kv风机线保护及二次回路。
(六)动态无功补偿开关柜保护、svg支路变压器保护、集装箱控制器保护及电容器组保护及二次回路。
(七)站用变系统保护测控及二次回路。
(八)35kv电压互感器测量装置。
(九)接地变保护、接地变开关保护及二次回路。
(十)故障录波装置。
(十一)直流系统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空气开关的定值校核。
(十二)安稳a、b装置。
(十三)电能量采集系统。
(十四)各测量表计及二次回路。
(十五)小电流接地系统。
(十六)排油注氮控制系统。
(十七)偏磁式消弧消谐控制装置。
(十八)保护定值的定期校核。
(十九)ct的定期全项目试验。
第十六条电气通讯自动化检修专责负责风电场站内远动通讯及自动化系统,包括:
(一)集控室内测控装置。
(二)pmu装置。
(三)站内gps时钟全站统一对时及时钟检测装置。
(四)通讯机房内所有设备(不含电视)、通讯机房蓄电池。
(五)五防主机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通信。
(六)调度数据网、纵向加密装置。
(七)升压站后台监控系统及调度电话。
(八)各保护、测控装置与远动主机的通讯。
(九)升压站内与网调、区调等的数据传输通道。
(十)故障信息子站的维护。
(十一)avc子站。
第十七条(一)风机检修班组负责风电机组设备。
风电机组设备包括:
1.风机机舱、塔筒内所有设备。
2.风机塔筒至风机箱变低压侧电缆。
3.风机监控信号至集控室监控系统的通讯。
4.风机箱变的日常检查维护。
5.风机agc、avc控制系统的维护。
6.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日常巡检。
7.风功率预测系统维护。
8.0.4kv配电室(站用变、站备变外)的电气设备维护。
(二)风电场统一管理风电场内公用系统设备,包括:
1.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及动力电源系统。
2.生活用水及消防水系统。
3.电暖温控系统。
4.火灾报警系统。
5.路灯、电视及太阳能加热系统。
6.厨房电气设施维护。
7.升压站内消防器材。
8.工作办公电脑及电话。
第十八条各班组职责分工
1.检修班组负责设备缺陷处理及设备的检修及定期巡检,运行班组负责所有电气设备、风机及公用系统的日常巡视,运行操作及运行维护。
2.运行班组负责设备日常巡视、定期切换、定期测绝缘等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定期工作。
3.运行班组负责设备停送电申请及停送电操作,并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保证无误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
4.运行班组负责设备运行,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加强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处理不了的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及时上报值长。在检修人员赶至现场以前,运行人员应尽量处理缩小设备缺陷的影响范围,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时运行人员需配合检修人员处缺工作。
5.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开始前负责办理检修人员的工作票,并落实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办理工作票终结。
6.设备运行过程中由运行班组负责,有设备检修、调试工作时,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已经全部落实完成,从工作票上注明的允许工作开始时间开始,工作票中所列进行工作的设备归检修人员负责,所有本设备的操作可由检修人员完成,直至检修工作票终结。若工作过程中需改变运行设备运行方式或改变安全措施,则必须由运行人员确认后由运行人员完成,完成后重新办理手续并将设备移交检修人员。检修工作中需要其它设备进行停送电、开关改变状态、位置等配合工作时,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检修工作完毕试运无误、工作票终结后,设备移交运行人员,设备管理权限归回运行人员。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责任人篇二
1、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3、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xx部门负责。
3.2每年年初由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批准,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落实。
3.3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4特种设备检验前,由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5特种设备检验时,xx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6特种设备检验后,由xx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3.7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8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9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3.10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xx部门负责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5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6个月校验一次。
4.6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设备责任人篇三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特种设备及作业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4.1 监理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4.2 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5.1特种设备管理
5.1.1 进场申报:凡进入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施工的特种设备完善以下内容申报:
5.1.1.1 设备名称、型号、额定能力、其他重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出厂日期、申请入场日期、对应施工项目及作业内容。
5.1.1.2 产品制造出厂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该机进入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前的上一个工地名称、工地地点及原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发《xx使用证书》及《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5.1.1.3 即将在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投入安装使用机械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5.1.1.4 设备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5.1.2 施工设备如需外调,应提前15天上报设备退场报告,监理批复后退场。
5.2 管理规章及制度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设备说明书和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工地施工特点建立如下规章制度,报经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5.2.1 特种设备定期检查规程并每月25日前向监理部报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自查月报》。
5.2.2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5.2.3 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及检修制度和故障异常记录。
5.2.4 特种行业作业规程及培训学习制度。
5.2.5 施工区内设备拆除及安装作业指导书报批制度。
5.2.6 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5.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凡在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进行起重机械管理、起重机械操作、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电气安装、电气维修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上岗人员,必须完善以下手续:
5.3.1 取得国家法规指定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上岗证件。
5.3.2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在持证人员监督下满半年以上的受训学徒工。
5.3.3 在用人单位申报监理部审批备案的上岗人员名册表中。
5.4特种设备作业要求
5.4.1 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规章已满足前面所列监管要求。
5.4.2 施工设备各种限位、保护经校验完好、可靠。
5.4.3 作业环境、相关设备、人员及场地已做好避让、防护等安全措施,制定了现场安全作业规定。
5.4.4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监理批复的安全作业指导书进行设备拆卸、安装,吊装作业。
5.5监理监管程序
5.5.1 审批管理规定要求的文件及相关补充件。
5.5.2 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5.5.3 随机对起重机械运行状态及上岗操作人员资质进行抽查。
5.5.4 对承包人违反本规定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考核。
5.5.5 对整改项目按时验收“闭合”。
5.6 特种设备监管制度
5.6.1 特种设备由专职监理工程师进行运行监管,按日常巡检、周检、月检和月报制度四个层次实施。对设备突发故障的监管则视情处置。
5.6.2 日常巡检由专职监理工程师负责,巡检情况按规定记录在《监理工程师日志》上。
5.6.3 专职监理工程师每周对主要特种施工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必要时组织施工单位主管共同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是:
1)设备结构、安全装置状况;
2)交接班及运行、故障记录,故障检修与排除情况;
3)定期维护、保养情况;上岗人员资质;
4)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处理结果等。
5.6.4 月检时间在每月22日上午9:00进行,采取现场的方式。由监理主持,业主及施工单位的设备主管(含安全)及重要施工设备的司机参加,对检查结果下发通报。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设备责任人篇四
1、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做好对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清查及对制订隐患问题的对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部门间沟通管理。
3、人员范围
3.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
3.2会议由xx部门组织,每季度举办一次,其它部门协同参加。
4、主要内容
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组织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总结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6交流其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7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作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汇报。
4.9研究、协调和解决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4.10对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如果没有可以采用外公司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12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4.13开会之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一一列出。
4.1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4.15会议内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会议纪要,并分发给相关责任部门。
4.16每次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资料须归纳存档。
设备责任人篇五
确保中控室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美居中心的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防盗报警对讲电话系统、公共天线系统的运行管理。
3.1中控室操作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中控室操作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
3.3消防主管负责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负责上述工作检查监督。
4.1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
4.1.1中控室操作人员
4.1.1.1中控室操作人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4.1.1.2当故障发生时,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维修。
4.1.1.3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中控室监控运行记录)。
4.1.1.4在维修工监控下,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风机水泵一次,并将试验结果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中。
4.1.1.5在维修工的指导下,每周打扫机房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维修工
4.1.2.1按《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公共天线检查保养计划表》、《防盗报警对讲电话查保养计划表》是求按时进行中控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1.2.2负责向维修主管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4.1.2.3每月按时对消防应急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应急器材检查表》。
4.1.2.4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账、设备卡。
4.1.3消防中心主管
4.1.3.1负责对物业内中控室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和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4.1.3.2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其中公共天线设备检查保养计划、保安闭路电视设备保养、防盗报警对讲设备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4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4.1.4.1进行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控室运行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检评。
4.1.4.2审核中控室各项保养计划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2中控室管理工作程序
4.2.1中控室实行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4.2.2非值班人员操作。外来人员进入是经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或消防中心批准。
4.2.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手柄应在自动位置。
4.2.4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是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央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防信号并做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当天班班长、管理处领导组织灭火。
4.2.6中控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是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2.7室内是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2.8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4.2.9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1《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5.2《中控室监控运行记录》
设备责任人篇六
1.1为保障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风电场远动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推进风电场远动设备运行检修与消缺工作规范化管理,依据《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场远动设备的运行检修与消缺工作。
2.1对远动设备的运行检修及缺陷处理实施分级专业管理。
2.2各风电场职责
(1)负责发现、处理和报告管辖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
(2)建立完善的远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规范设备定检,及时发现远动设备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3)负责本单位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定级;
(4)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按照本制度要求的时限及时组织缺陷处理;
(5)向上级单位报告缺陷的发现和处理情况;
(6)负责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现场验收;
(7)对本单位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汇总上报公司运营部。
2.3运行专工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管理规定及配套流程;
(2)负责对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和评价;
(3)负责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汇总统计,发布有关结果;
(4)负责制定针对运行缺陷的反事故措施,提出技术改造要求,督促运维部开展运行缺陷整改工作。
2.4运行人员职责
运行人员负责主控室远动设备的运行监视。
2.5维护人员职责
负责远动设备维护与缺陷处理。
3.1远动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变电站设备保护、防误闭锁、故障录波、远动通信、计量、直流、ups等设备。
3.2安装在变电站的远动设备同属变电站运行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由运维部负责。
3.3远动设备的巡视
(1)为了掌握远动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远动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定期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交直流电源及自动切换功能,遥信准确性,遥测准确性,远动设备发送电平,远动装置备品备件;
(3)对投入的远动设备运行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负责设备的检修。
(4)对投运时间满一年的远动设备,应安排年检;设备年检内容根据有关规程执行;
(5)巡视检查的周期: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进行巡视(每日9:00和21:00),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
3.4远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远动设备定期检查测试内容包括:硬件运行情况,然间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应用情况,分析软件的运行稳定性和各个功能的实现情况,优化系统运行;
(2)远动设备停运检修应向调度申请,并取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3)电网发生事故后运行人员应及时检查计算机系统对事故的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4)每月将远动设备缺陷情况上报到公司运营部,报表经校核和批准后上报。
3.5远动设备的停运、启动
(1)认真做好远动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①停运时,应先退出远动设备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②关闭远动设备电源。
(4)启动:
①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②开启远动设备电源;
③启动远动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4.1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远动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远动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远动设备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远动设备提供依据。
4.2设备缺陷的分类
(1)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①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②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③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4.3设备缺陷的处理
(1)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运行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场长汇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远动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2)维护人员负责组织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处理过程;
(3)应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优先安排紧急程度较高的缺陷处理工作;
(4)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紧急和重大缺陷,应设法降低缺陷级别,降低缺陷对安全运行的威胁;
(5)缺陷处理结束后,维护人员应详细记录处理情况及结果,填入缺陷处理单;
(6)紧急缺陷处理结束后,现场应立即向调度报告,视情况解除安全措施。
4.4缺陷处理验收
(1)缺陷处理结束后,由维护人员会同运行人员进行缺陷处理验收;
(2)参与缺陷验收的人员应如实记录验收情况和结果,填入缺陷处理单;
(3)属紧急、重大缺陷的,维护人员应在完成验收后48小时内将填妥的缺陷处理单报送运营部;
(4)缺陷处理验收不通过时,如缺陷降级但未能彻底消除,按缺陷的最新定级重新启动缺陷处理流程。
4.5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1)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在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重大缺陷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在7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一般缺陷应在72小时内处理,暂时不影响系统运行或电网监控的缺陷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处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4.6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4.7缺陷报告
(1)现场发生紧急缺陷的,维护人员应立即口头向调度报告。
(2)报告缺陷时,应准确、简明扼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缺陷内容、造成的影响及可能的后果;
②缺陷级别,发现的时间;
③缺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
4.8缺陷统计、分析与信息报送
(1)远动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纳入月报报送内容;
(2)各运行单位须对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进行统计分析;
(3)缺陷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的计算。
4.9运行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不应低于以下指标:
(1)紧急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缺陷消缺率:65%。
5.1本管理制度由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设备责任人篇七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设备责任人篇八
为了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保证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杜绝井下失爆现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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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机电科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机电科下设设备综合管理组、防爆检查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电缆管理组。防爆电气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机电科设备综合管理组负责全矿防爆设备的进货、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发放、大修、报废等工作。
4.3防爆检查组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扇风电联锁、电缆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等实行监督检查。
4.4使用单位负责防爆设备的搬运、安装、使用、维护、回收等工作。
5.1失爆管理
矿用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就叫失爆,井下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5.1.1由于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连接螺钉没有压紧而使它们的间隙超过规定而失爆。
5.1.2因外壳严重变形、隔爆外壳上的盖板、连接嘴、接线盒的连接螺钉折断、螺扣损坏、连接螺钉不全等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失爆。
5.1.3在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某些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弧光短路,使外壳击穿而失爆。
5.1.4连接电缆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未用密封圈,闲置喇叭嘴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档圈、档板而失爆。
5.1.5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内部爆炸时产生过高压力而使外壳失爆。
5.1.6隔爆外壳因焊缝开焊、有裂纹而失爆。
5.1.8隔爆接合面透孔紧固螺栓外露螺距为1-3个螺距,超过3个螺距时属不完好,达到持平时不能判定为失爆,但螺栓短,端部在螺孔内的情况属于失爆。
5.1.9橡胶密封圈在接线配合时,如遇切割过度,破坏了整体结构,按照失爆判定。密封圈较宽,与进线装置难以配合时,必须更换合适的密封圈,不得随意切割后使用。密封圈装配方向统一规定为同心槽侧向内,光面侧向外。
5.1.10新购开关一个喇叭口内配有两个挡板的,使用时必须取掉一个,否则判定为失爆。
5.1.11现有开关和专用接线盒内,由使用单位自行更改结构或添加其它部件,又无国家指定检验部门的审批文件时,判定为失爆。
5.2防爆电气检查办法及规定
5.2.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检查一次。
5.2.2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整定。
5.2.3凡入井使用的高压电气设备,如高压防爆开关、高压接线盒、高压电缆都必须在地面进行电气试验,并做好记录,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5.2.4接地网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接地网电阻值每季测定一次。
5.2.5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风电联锁装置。低压检漏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5.2.6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5.2.7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的电缆(包括监测、监控线)松紧检查方法,按以下方法判定:
(1)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把持电缆往里推,以推不动为合格,否则为失爆。禁止直接向外强力拉拔电缆。
(2)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捏住引入装置,往拧紧方向能紧半圈以上的.,为失爆。禁止往松动方向旋动。
5.2.8采掘巷道中,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配电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规定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属于单台电气设备。但是,无论是否为配电点,只要设置局部接地极的地点,与辅助接地母线相距5米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的外壳,都必须通过接地连线,与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进行有效连接。
5.2.9压盘式引入装置的紧固压板要压平行,压板螺钉上不得使用弹簧垫。
5.2.10电气设备挂牌实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三牌合一,并通称标志牌,各矿标志牌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统一、齐全、规范。
5.2.11防爆电气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即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件。检查时,对失爆性质的判定,一般应遵循检查人员与该单位维护员或机电负责人共同认定的原则。
5.3井下接地极管理规定
5.3.1接地极由器材供应科统一加工,机电科负责管理、发放。
5.3.2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5.3.3主接地极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5.3.4井下所有局部接地采用双接地极的接地方法,每根接地极埋入地下的长度不低于750mm,露出底板的长度不得大于30mm。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5.3.5接地母线扁铁统一采用40×4的镀锌扁铁。
5.3.6井下开关群开关和移变接地扁铁同接地极母线连接时,扁铁要横平竖直,垂直上下。主扁铁要求贴帮敷设美观标准。
5.3.7电气开关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需要用电缆连接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电缆连接时要平直美观。
5.3.8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且不得影响人员通行。
5.3.8接地装置不合格按公司有关接地要求的考核规定执行另追加考核每处50元。接地母线扁铁及电缆安装不标准的每处考核50元。
5.4关架的管理规定
5.4.1开关架由器材供应科统一委托加工、修复,并负责发放、登记、交接管理。回收单位负责回收上交。
5.4.2井下所有的开关都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开关架。
5.4.3固定开关可采用混凝土浇砌平台放置。
5.4.4某些地点利用皮带架做开关架放置开关以代替目前有些开关吊在巷壁的水管上。
5.4.5开关架规格型号及适用开关见下表
开关架规格型号及适用开关见下表
5.4.6使用非标准开关架或开关与开关架不配套,每台考核使用单位50元。
5.4.7开关放置不平稳整齐,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
5.4.8开关架回收不及时或丢失、损坏一件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5.5电气检查处罚细则
5.5.1未经机电科防爆检查验收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台(件)1000-3000元考核,由此所以造成的后果有责任单位自负。
5.5.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罚责任人200元,单位行政一把手负管理责任罚100元;机械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使用非阻燃电缆的每根罚使用单位1000元,罚负有电缆管理责任的人员200元。
5.5.3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放置停电牌;否则,每项罚100元。
5.5.4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5.4.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不佩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不站在绝缘板(台)上工作的,每项罚100元罚款。
5.5.6开关故障跳闸后,未查出故障原因,强行送电的,罚200元。
5.3.7井下任意停电、随意带电检修、带电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每项罚200-500元。
5.5.8使用未贴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每台(件)罚200元;电气设备不挂“责任牌、完好牌”的,每缺少一个,罚50元。
5.5.9井下甩掉漏电继电器、电钻综保、照明综保、开关综合保护器;拆除过流、欠压等电气保护,每项罚200元。打开防爆开关盖子,开关带负荷起动的,罚500-1000元。用铁丝、木块等物品卡住按钮或继电器的,罚300-500元。
5.5.10井下供电保护系统整定电流值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用铜、铅、铁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的,罚500元。
5.5.11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缺少的,每处罚400元,保护接地装置不合格的,每处罚200元;井下保护接地电阻测定周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500元。
5.5.12采、掘等单位随意增加负荷的,罚500元。
5.5.13开关装置不上架、小型电器不上板或不吊挂的,每处罚50元。
5.5.14低压开关受潮或带有感应电,开关装置中的绝缘封堵件缺损,但仍在使用的,每台(件)罚200元。
5.4.15电动机运行时,被煤矸等埋住,影响电机散热条件的,每台罚200元。
5.5.16井下电气设备遭受淋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每台(件)罚100元。
5.5.17在井下随意打开矿灯者,罚300元。
5.5.18各种电气设备、电缆、保护设施等未按规定试验的,每台(件)罚100-300元。
5.5.19各种电气设备不完好的,罚50-150元。
5.5.20煤电钻综保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否则罚款100元。
设备责任人篇九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现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3、部门及人员相关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有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工艺设备部、电自仪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3.2工艺设备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为岗位培训教育部门,行政管理部为特种设备档案安全管理部门,电自仪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辅助部门。
3.3与特种设备相关之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事宜。
4、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4.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4.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4.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1.7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2工艺设备部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上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法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2.2负责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并办理相关汇报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
4.2.4起草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报批准并贯彻落实。
4.2.5制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
4.2.6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4.2.7编制特种设备大修方案及材料计划。
4.2.8检查特种设备操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2.10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取证和换证工作。
4.2.11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2.1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4.2.13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4.2.14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4.2.15按规范协助采购部订购特种设备、配合安装单位安装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规范验收特种设备。
4.2.16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2.17协同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8参加特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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