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种苗购销合同(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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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种苗购销合同(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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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行为,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合同的撰写应当严谨,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歧义的表达方式。以下是一些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一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种子价款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卖人的义务。

1、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2、销售属于被授予苹果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3、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出卖人对苹果树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6、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买受人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2、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另________%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3、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种子经过休眠期)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交货时间:是________年__月______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第五条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2、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3、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月_______日止。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稼旺”牌________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元,在20__年月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__《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订货,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200年月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单位地址:

开户行:

帐户:

农行卡: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三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种子法》有关规定,就推广(示范)以下列表中的品种,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含供需货物、数量、价格、双方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如下:

一、推广或代理品种名称:。

二、本合同约定乙方独家代理经营区域:

____省(市)___县(市)。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总代理年限:为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前提是乙方完成双方约定销量)。

四、作物种类、品种、质量标准技术指导单价、金额:

类别。

品名。

规格(公斤)。

数量(公斤)。

单价(元/公斤)。

五、种子的检验和检疫及种子质量标准:

甲乙双方就执行gb/t354.1-3543.7《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种子质量标准执行4404.1-20xx《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

1、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在种子标签上如实反映种子质量。

2、乙方收货后应复查----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要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要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生产期内复检完毕,逾期视为种子质量合格。货物种类应在收货后二天内核实,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甲方,逾期视为发货种类和数量无误。

3、申请种子鉴定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种子质量执行国家二级标准。

六、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袋装或罐装,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向甲方正式承诺:不串货、不乱价、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区域和价格经营。

八、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运费负担:实行乙方自提货物,运费自行负担,甲方首次供货时间不得晚于___年___月___日。

九、交付定金及保证金的数额和时间及相关规定:签合同后2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作诚意金___万元,并一次交纳市场控管保证金___万元;市场控管保证金在销售季节结束后,若乙方无串货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现款提货。

十一、退货:乙方的最大退货量为总提货量的___%;包装袋破损或不完整的不与退货,退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所提供种子、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种子;育成的新品种在本地区域优先供给乙方示范和推广。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预付种款并按时按量调运甲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种子,并做好推广品种的市场维权工作和市场准入工作(所经营区域)。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种子的质量不合格,则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种子本身质量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最低需保证乙方所预定货物量的'80%的供应。

3、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交付合作诚意金,甲方则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所交合作诚意金供方不得退还。

5、乙方不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和价格执行,倾销串货,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扣除市场管控保证金,以补偿给受扰乱市场的代理商;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关系和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十四、《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工商》复印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十五、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双方应汇同种子质量检验及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后,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八、此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公司认可打款帐号:

户名:

农行卡号:

开户行:

工行卡号:

开户行: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四

供方:

需方: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疫管理办法、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提供的杂交稻种子必须符合gb4404.1-20xx国家标准,生产过程的合法性由供方负责,包装销售过程的合法性由需方负责。

2、甲方办理本合同规定品种的调运出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内复检完毕,纯度在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甲方及时告知乙方海南鉴定结果。

4、供需双方按照种子批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xx年10月)。

5、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三、包装损耗:提货抽检,到乙方仓库后复检,损耗超出%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甲方提供编包装。

五、交(提)货时间:20xx年5月23日,地点:江苏建湖县。

发运方式:甲方代办货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法和期限:付款发货,留10%种子款做保证金,10月底前种子无质量问题付清。

七、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种子款。

八、种子质量违约责任:

1、需方须将种子包装情况及销售去向以书面形式于20xx年9月30日前告知供方,作为种子质量理赔时依据。

2、如需方发现种子大田种植纯度低于合同标准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必须到现场鉴定。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委托种植地省级种子管理部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纯度每降低1%,按全部调入种子数量供应大田生产0.75公斤/亩用种量计算,每亩赔偿需方商品稻谷伍公斤折价付款。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五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愿意帮甲方种植__________有机高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作如下合同条款规定,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于________年种植红缨子有机高梁__________亩,甲方负责提供红缨子有机高梁种子,由乙方购买该种子进行种植。

二、乙方种植生产出的红缨子有机高梁,必须脱粒,及时晒干、风净,且无杂质、无虫蛀、霉烂。

三、乙方交售的高梁必须在能通5吨车的公路或自行运至能通5吨车的公路上交售,且帮助甲方装上车。

四、乙方交售的高梁必须是甲方供给的红缨子有机高梁种子种植的高梁,不能把自己在其他地方、或自己原有的高梁种子种植的高梁充当甲方种子种植的高梁来出售给甲方也不允许用甲方高梁种子种植生产出的高梁卖给他人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拒绝收购若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收购,乙方可以将高梁卖给第三方。

五、甲方收购的高梁保护价为元/斤,若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则按市场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甲方则按保护价收购乙方种植的红缨子高梁。

六、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情况,在提供相关证据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乙方由于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高梁收购后自行终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销售区域:

一、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_______: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手机: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七

乙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稼旺"牌________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元,在200年月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200年月日前向甲方订货,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200年月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河南省稼旺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单位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屏路9号单位地址:

开户行:郑州市农行郊支花园路分理处。

帐户:302035801040004467。

农行卡:95599807(郑万成)。

代表人:代表人:

邮编:450008邮编: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八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九

甲方(买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方负担。

6.包装物由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十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中药材事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扶持广大农民种好中药材,致富达康,正确解决双方顾虑,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中药材经济效益和乙方自然条件,帮助乙方制定中药材种植计划。

二,甲方保证供应优良的中药材种子秧苗,乙方按指定的用种量播种,如发生种子质量问题,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三,甲方负责技术指导,根据乙方意见,可派技术员前去指导,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方负责包销乙方生产的中药材,乙方应按照不同中药材的产地加工标准,负责初加工,集中后运到甲方。甲方以市场成交价格下浮2%包销,货款一次付清。经双方协商好价格后,甲方也可到乙方产地收购。

五,乙方交付种子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要交付全部现金。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保证按质量供种。乙方取种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十一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质量(%)单价(元)总金额(元)纯度。

净度发芽率水份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___单位地址:___法定代表人:___。

电话:___电挂:___图文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帐号:___邮政编码:___。

承约方(章):___单位地址:___法定代表人:___。

电话:___电挂:___图文传真:___。

开户银行:___帐号:___邮政编码:___。

审核意见:___。

经办人:___。

审核机关(章)___年___月___日。

鉴定意见:___。

经办人:___。

鉴定机关(章)___年___月___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十二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_(医疗机构)。

乙方:_(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视治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给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给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进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本钱、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用度;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目要求的药品,有权拒尽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换挂网进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尽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分证实,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视治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种子种苗购销合同篇十三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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