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随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明确问题的范围和限制条件,以便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方案范本,希望对大家制定方案时有所帮助。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一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二
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15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打非治黑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重点对非法供应点,提供报废、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螺丝瓶的站点,非法从外地购买气源、非正常长期停放固定位置的配送车辆进行打击整治。
(三)整治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集中开展对合法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重点对合法供应点的站点建设、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加强对配送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规范、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开展对充装企业的气质安全和充装行为专项检查,促使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落实一批临时供应点,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行业规范要求,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完善我区供应站点的规划布局和配送体系,建立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长效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联动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和长效推广,探索建立瓶装燃气供应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供应点的打击取缔;对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行为,对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过期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行为的查处;负责出台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出台燃气充装企业“螺丝瓶”报废更换的相关措施,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醚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建局:负责完善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配合市公用集团加快推进管道燃气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瓶行为;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八)区考绩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的考核督查。
(九)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供应站点的选址落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是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瓶装燃气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主动衔接”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堵疏结合、促进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对非法站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优惠政策,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xx]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四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安全监理隐患排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若干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综合建设工程建筑市场行业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我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有效,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排查方案。
1、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排查方案,公司全面深入到各项目监理部组织排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有效。
2、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到位,组织以公司法人为总负责,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组织体系,公司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安全监理联络员组成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第一阶段:在四月至五月份,宣传部署阶段。针对我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际情况,为加强专业监理人员安全意识,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各项目监理部掌握安全知识、同时组织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排查计划,做好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排查方案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收阶段。进入六月份后为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且为安全隐患、事故高发期,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突出以“隐患治理、防范事故”为主题,开展各项目监理部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对公司在安全监理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整改力度。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安监等部门做好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尤其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安全监理工作要更扎实、到位。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为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阶段:进入十月份各施工单位进入赶工作、抢交工阶段,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燃气闪爆、触电等伤亡事故。因此,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检查组积极配合各项目监理部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定人、定岗、定时间,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突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安全机构,并按文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进入冬季施工,要冬施的项目必须报冬季施工方案,报伊宁市安监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冬季施工,而且对冬季施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中之重控制,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公司总工办认真审查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内容为各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有针对性,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措施是否健全,安全监理工作是否执行有效。
2、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督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办理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员资格证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督促各项目监理部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编制是否符合设计、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督促项目监理部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编制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制度是否执行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预案、措施、制度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并监督实施有效。
5、审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不符合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检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生产区、工作区、生活区及工人食堂卫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建立,发现隐患及时要求限期整改。
6、审查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和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许可证是否办理到位、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进行报验备案。对大型吊装设备必须有安、拆专项方案,经主管安检部门检测合格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尤其是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尤为重要,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必须及时要求整改。
8、对危验性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巡查制度,安全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
9、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巡视、平行检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使用不合格安全设备、产品、防护用品必须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回复,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向建设单位汇报。在安全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时间内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由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汇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安全监理工作到位情况,发现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有效。
1、每项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由公司总工办会同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确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责任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完善各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各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并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并根据工程变更及时调整修改安全监理规划、细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各项目监理机构保证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建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培训取得安全监理培训岗位证书的`人员,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检查落实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树立“以人为本,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监理工作制度。
4、在施工监理工作中各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检查施工阶段的安全前提检查,阶段性安全达标的安全监理工作控制,对不具备安全达标条件及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中的内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项目监理部不同意签字报审、回执,总工办公室不盖章并向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及时汇报。
5、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不严格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支撑体系组织施工,现场监理必须及时下达监理通知限期整改并上报公司总工办公室,在限期不整改野蛮施工的项目必须上报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并下达工程暂停令杜绝安全隐患整改的发生。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7、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隐患排查中临时用电为薄弱环节,隐患较多,施工单位不能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针对此问题安全监理在工作中要加强电气专项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在安全监理人员中增加电气专业人员,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杜绝电气隐患所造成的漏电伤亡事故。
8、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中隐患排查应注意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尤其是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后,施工单位对安全放松、管理麻痹等现象严重,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因此隐患排查加大巡视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若施工单位不限期整改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9、公司必须从主管安全领导做起,重视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理责任意识,把安全监理纳入工作重点控制范围,从源头抓起做到人人抓安全各部门负责人随时注意安全信息积极协助各项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工作到位。
1、加强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从公司法人、各部门负责人到各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都必须高度重视,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实处,不留死角,发现隐患一查到底。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公司总工办公室及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必须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指导、督查,发现各项目监理部工作不到位必须及时督促把责任落实到位。
3、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项目监理部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负责的安全监理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制度,项目总监定期不定期的记录总监巡视记录,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各项目对每天安全工作情况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发现隐患下达监理通知做到编号有序。安全监理工作必须有始有终,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做到安全管理资料立卷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健全安全监理工作长效机制。
4、公司总工办公室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工作督促、检查、评估,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情况,工作到位情况以使安全监理工作在预控状态下进行。
5、公司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类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培训,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刻吸取腾龙芳烃有限公司“4.6”爆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油库安全监管,确保油库的安全运行,根据【津安监管(20xx)27】文件要求,公司成立安全自查小组,对公司范围内开展油库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油库施工情况、运行情况、消防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在接到《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公司及时召开安全专门会议,并根据《通知》精神进行详细部署。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自查自改工作,并要求各部室、各班组认真做好迎接上级安监部门油库安全检查的准备。
2、成立了以公司一把手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油库安全生产自查小组,深入油库各个班组、岗位,认真扎实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1、施工文件资料,尤其是动火票、有限空间作业票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进行重点检查。
2、库区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台账,检验情况。
3、应急物资的供应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安全费用台账记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情况。
6、员工安全档案(三级教育)。
7、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8、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
9、消防设施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情况,消防、电气、防雷检测情况等。
1、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要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各个环节安全管理与监督,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当前,正值高温雷雨季节,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加强消防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更新消防设备,保障油库消防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xxxx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xxx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xx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七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八
1、天然⽓⽤户必须遵守安全使⽤天然⽓规定。
2、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要做到⽆缺件、⽆破损、⽆漏⽓,安全可靠,灵活好⽤。
3、炉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厨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流通,⽤户⽤⽓时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换⽓扇。
5、⽤户停⽌⽤⽓时必须关闭⽓管线主阀门和炉具阀门。
6、所有炉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东营地区燃⽓要求,严禁使⽤⾃制炉具。
7、外来探亲⼈员⽤⽓时,必须先学会操作,了解⽤⽓常识和注意事项后⽅可⽤⽓。
8、如发现室内有天然⽓味,应迅速打开门窗进⾏通风,此时不准点明⽕和开关电器,要⽴即查找漏⽓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经检查确实⽆天然⽓味⽅可⽤⽓。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爆炸危险物品,切实清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局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主要任务,通过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杜绝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发生因非法生产、销售引发的爆炸事故。
(一)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商贩、清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物品。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对辖区内的小商品批发点、大型集贸市场、婚庆用品等场地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地查封、收缴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窝点及物品,全面消除涉危涉爆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我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彻底整治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在本辖区内大力宣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并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和商贩。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销售门店报告我局,我局负责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打击整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力以赴投入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执法队、基层站要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跟踪督导,把隐患问题彻底排查出来、认真整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局面。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执法队、基层站请于9月7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如有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沉痛教训,彻底排查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平安稳定,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上级及校班子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后勤管理及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三防”设施排查等十一个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z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
总责任人。
1、学生心理问题排查责任人。
11、“三防”设施排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5日至6日)。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7日至25日)。组织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帐,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验收阶段(5月26日至30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使安全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安排专人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深入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全员全事全过程安全管理。要及时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以及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以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制度、措施,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实现我校教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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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落实全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特别是郑为文副省长讲话精神,根据厅交管局《关于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宜春市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席新民任组长,教导员汪洪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秩序股股长刘隆映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科室及中队要充分利用交通事故数据信息平台,分析事故多发的地区、路段,参照公安部交管局《隐患路段判定标准》(附件1),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所有的公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一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二是国省道、县乡道上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路段,以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并缺乏安全设施的路段。三是国省道主干线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未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乡道道口处未设置减速带,以及存在遮挡视线障碍物的平交路口。四是往年已排查整治的公路危险路段,结合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继续列入本次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范围,务求彻底,不留死角。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确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上升的势头。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改变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制订如下整改措施:
谁出事故就追究谁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要充分的发挥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由局安委会统一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的处理,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职责分明,避免相互扯皮,分兵把口,做好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对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持六不放过原则:
(一)事故报告不及时不放过。必须在事故发生5分钟内报到事故发生地上一级部门,10分钟内报到企业主管部门,20分钟信息必须到安监局,25分钟内报到安委会,30分钟内报到县政府。事故报告不及时的部门要追究其一把手责任,按事故的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撤职处分。
(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分清责任,各负其责,原因不清的务必一追到底,彻底查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撤职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的发生本身就是各项规章制度的不落实,违反操作规程所至,因此通过事故吸取教训,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领导者与职工明确自己的岗位的职责。对已发生事故,查明原因仍整改不到位的勒令停业整顿。对检查后需整改的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或不整改的报县安委会后勒令停业整改。
(五)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事故本身就是反面教材,吸取血的教训,特别是经营者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感和自身保护意识。举一反三关爱生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对同一部门(企业)同类事故发生两起以上的对企业及企业法人加重处罚。
(六)奖惩不到位不放过。层层抓好责任制落实,责任分明,把安全生产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签状单位层层交纳抵押金,尤其是新进入的建安企业。同时设立奖励基金,对年末考核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决不迁就姑息。
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教育。县交通系统安委会应充分发挥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将平时检查与重大节日检查结合起来,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防止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
五、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依法行使职权,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以满足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部门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社区设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形成网络,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不留死角。
六、健全重大责任事故通报制度;健全责任企业管理档案制度;健全事故处理例会制度、汇报制度;健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逐级追究到每一个人。同时严格杜绝在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人情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说情开脱,否则与阻挠安全执法同论。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1、《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通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现场是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状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五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1、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
3.1、公司生产质量总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3.2、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3、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5.1.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5.2、专业检查:
5.2.1、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2.2、行政部负责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
5.2.3、行政部负责消防、防尘噪声、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
5.3、季节性检查:
5.3.1、行政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5.3.2、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5.4、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
5.4.1、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5.4.2、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6.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6.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6.3、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7.1、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7.2、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7.3、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7.4、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7.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六
目前已进入年末,气候干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因素增多,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根据县教体局及学校统一安排,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科室、级部要把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科室、级部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室管理”和“下包一级”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立汤阴县职教中心“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各科室、级部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着重排查学校关于本科室、本级部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消防设备配备、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及校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并上报限期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政教处: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校园治安、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环境卫生、流行病防治、学生日常行为安全、楼道防踩踏安全、安全教育等,负责治安室、学生宿舍。
教务处:教学活动、体育课、实验课、教学设备、体育器材、运动场地等安全,负责图书室。
总务处:食品卫生、食堂卫生、用电安全、饮水安全、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校产安全等安全,负责餐厅、锅炉房、配电室。
实习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负责实验室、实训室。
产业处:卫生安全,负责卫生室、服务部、文印室等相关安全管理。
办公室:校车安全、信访安全。
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相关安全管理。
信息办:校园网安全、信息安全,负责机房、校园网、监控系统。
级部:负责级部教师、学生管理及相关教育教学设施管理。
具体内容见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
本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日-3日)。
为开展好“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让每一位教师都参与进来,各科室、各级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把活动内容宣传到每一位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地向社会进行宣传,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参照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12月3日前报政教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一份(包括电子档),本科室、级部存档一份。
(二)自查阶段(20xx年12月4日-10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根据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中的要求,查找不足,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10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排查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排查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三)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1日-25日)。
各科室、各级部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任务。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25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整改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整改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四)督导阶段(20xx年12月26日-31日)。
坚持“下包一级”原则,各科室、各级部要不定期对所辖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学校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科室、各级部进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五)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1日-15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对本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好的经验和汲取的教训,修订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建立本科室、本级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是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各级部负责人是“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各科室、级部分包校长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审阅资料等形式,按照检查具体内容,逐校督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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